题主您好
公司老板跑路的话,公司自有法人来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你是在知情的状况下触犯法律那你需要承担部分法律责任
② 理财公司老板跑路投资的钱还可以追回来吗
这个估计很难的了,就算追回,也只能追回一小部分,以为之所以老板要跑路,就是因为资不抵债了啊。
③ 理财公司老板跑路了,经侦要我们工人退工资,这合法吗
经侦是执法人员,他们提出的东西一般来说是正确的,合法的。否则如果被投诉,他们也是会丢掉饭碗的。理财公司老板跑路,那他下面的员工就是帮凶,不合法的收入当然要退,理财公司老板也会被抓。
④ 理财公司跑路了,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现在不是想着钱能不能回来的问题了,而是赶紧报警,看能不能把这些跑路公版司幕后人物权抓到的问题。
跑路意味着,资金已经被卷走了。你的所有收益和投入石沉大海。
如果真想要回自己的投资本金,唯有一条途径:请求法律途径援助,请求警方介入调查。退一步说,就算是抓到了跑路的老板们,也不见得能要回自己的财物,说不好,他们早就逍遥快活花的精光。
⑤ 理财公司老板跑路了,财务人员需要负什么责任
如只是普通员工,无涉及到日常的资金自用则问题不大,建议保留好劳动版合同等资料;
但在经权侦调查过程中财务人员需配合相关部门提供相应的材料,包括收支流水流水等资料。
但如在公司等级中财务人员属于董事、监事、高管、财务负责人等的在审查中将会具有连带责任;
如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的对于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会被注销资格。
⑥ 投资理财公司老板跑路,员工怎么办
投资理财公司一旦跑路,投资人报警,通常警方会以涉嫌诈骗立案,目前国内版已经发生多起此权类事件。那么公司员工是否涉嫌犯罪或从案,需要警方经过侦破以后认定。就目前已经结案的类似案件来看,老板跑路员工都成了受害者,一方面是有的员工也有投资在里面,另一方面工资都没发放,而且所有的合同都是公司签订,跟员工无关。
因此你说的案例里面,她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⑦ 邳州鼎信投资理财的老板跑了吗
听说是昨天凌晨跑的,具体情况等待核实,我一个朋友在他那里存了上百万,专现在急死了。不过属据我了解,鼎信的收款和放款都是一个利息,他只挣取手续费,开了几年了,信誉很不错。希望他全家去旅游了,赶紧回来想办法。 话再说回来,即使是国有银行,如果所有的储户都去取钱,银行一样这个下场,我估计是可能有人捣蛋,再加上他的许可证没办下来,被逼的无路可走就跑了。
⑧ 理财老板跑路 员工有60万业绩 会被拘留吗,会不会被判刑,目前刑拘了,
如果员工是直接责任人员,那么会被拘留,会被判刑。情节较轻的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下: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8)理财老板跑路的下场扩展阅读
对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立案侦查,取决于有没有涉嫌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一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户数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三是从造成的经济损失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⑨ 理财公司老板跑路,最底层员工要承担什么责任
理财公司老板跑路,最底层员工要承担的责任,根据情况不同分为两种:
1、公司被定性为诈骗或者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行为,那么参与过的销售财务等等员工也是有可能构成同案犯,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2、公司不存在犯罪行为,仅仅是普通的民事上的破产,只要是员工没有向客户承诺以个人的名义担保还款付息,那么员工本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7)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9)理财老板跑路的下场扩展阅读: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