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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资金链

发布时间:2021-07-21 08:46:58

① 如何控制信托理财的风险

如何控制信托产品的风险

|在投资渠道逐渐拓宽的时代,信托投资以相对高的收益受到了中高端投资者的青睐,但信托项目的抵押物情况,以及信托公司是如何进行风险控制的,人们不太了解。为此,我们采访了业内专家,让他来为我们聊聊信托产品风控这点事儿。
投资者
想投资信托产品 先了解产品的属性
“要想了解信托公司如何对项目风险进行把控,首先要了解信托公司一般推的项目都有哪些,他们各自的特点决定了风险系数。”中原信托有限公司风险与合规管理部经理魏磊介绍。
目前,大多数信托公司的投资项目主要有房地产信托、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类信托、证券投资信托这三类。“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信托相当于平常我们说的私募基金,而证券投资信托则相当于阳光私募基金。”魏磊谈道。了解了信托产品的分类,再来看投资者可以从哪些方面去关注项目风险。
同时,魏磊也提到,信托产品属于个性化投资产品,不同信托项目风险是不同的,目前没有独立第三方对信托产品进行风险评级,信托公司一般也不对自己的信托产品进行风险分级。不过,根据“风险与收益成正比”的原理,预期收益越高,则风险相对就越大。
A房地产信托产品:
看房产企业规模以及抵押物的位置
遇到这类产品,首先要看借款人、担保人的资信状况。“特别是在当前房地产调控形势日益严厉的背景下,房地产商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不断加大,大的房地产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其再融资能力和资金调度能力更强,抗风险能力也较强。”魏磊谈道。
其次看房地产商能提供的抵、质押物。“一般房地产项目抵押物可分为在建工程、土地或者是已建成的商业物业,而投资者要关注的就是这些抵押物所处的位置。位置是决定抵押物变现价值的最关键因素。对于商业物业,投资者还可以根据其出租情况来判断抵押物价值。”魏磊介绍。
同时,魏磊还建议,有一些房地产信托的保障措施是股权质押,对于用股权质押项目,应该优先选择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因为非上市企业股权价值很难判断,变现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B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类信托产品:
看质押股票的价值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类信托产品也是比较常见的项目,而他们的质押物就是股票。魏磊建议投资者在把握这一类信托产品的风险时可考虑以下一些因素。
首先是质押股票的基本面,投资者可以借助券商研究报告等,深入分析质押股票所处行业和上市公司自身的发展前景,判断质押物风险。
其次,要关注质押率,“该类信托产品的股票质押价格一般会在二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打一定折扣,折扣率越低,安全边界就越大。”
最后,看融资人的资信状况。要看融资人是上市公司大股东融资还是财务投资者融资,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其关联人除了在二级市场变现股票外,还有其他还款来源,项目安全性更高一些。
C证券投资信托产品:
看产品设计是结构化还是非结构化
证券投资产品也能在信托公司买到,“该类信托产品资金一般投资于股票二级市场,相比公募基金,阳光私募的仓位和单只股票的投资比例更加灵活。投资顾问不收取或收取很低的固定管理费,但是参与超额收益的分成,与投资人的价值取向趋同。单个阳光私募产品的规模一般不大,更利于资金的进出,股票操作更加灵活。”魏磊介绍。
投资者在选择该类信托产品时,要注意产品设计是结构化(海派)还是非结构化(深派)。对于结构化产品,投资者一般购买的是优先级,享受的是相对固定的收益,少数产品还可享受一部分超额收益,其本金和收益由劣后级信托资金提供担保。如果信托产品整体出现亏损,则首先亏的是劣后级信托资金。同时该类产品还设定有止损线,从制度上保证了优先级本金和收益。
对此,魏磊解释:“一般自然人属于优先级,信托公司会优先保障这部分人的收益,因此自然人承担的风险要小很多,而机构投资人属于劣后级,虽然劣后级要承担的亏损要多一些,但是一旦产品获得较高收益,劣后级的收益也会更多一些。”这也验证了投资的收益和风险是成正比的。
对于非结构化产品,则类似公募基金,风险和可能获取的收益比结构化产品都更高。
信托公司
选择项目也是从抵、质押物来进行风控
知道投资者在选择项目时,应该注意的事项,那么,信托公司在选择项目时,又是怎样来运作的呢?相信了解了这些,您该会很放心地去选择信托投资。
1.前期选择:抵(质)押物易于变现且变现价值高的更利于接手
据魏磊介绍,信托公司在选择项目时,一般也是从交易对手和抵、质押物两个方面来控制风险,优先筛选那些经营稳健、偿债能力较强、第一还款来源较充足、抵(质)押物易于变现且变现价值较高的项目。
“在选择抵、质押物时,优先选择价值易于判断、易于变现的建成商业物业、上市公司股票等,房地产抵押率一般控制在市场评估价值的五折以下,上市公司股票质押价格一般控制在二级市场价格的四折左右。”魏磊如是说。
2.项目成立:风险排查与止损措施并用维护项目安全
一般信托项目成立后,信托公司会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风险排查,包括融资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抵(质)押物状况等。对于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类项目,信托公司还会采取逐日盯市的方法来防范市场风险。
一旦发现有危及项目安全的风险信号,信托公司会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如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融资人提前还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及时采取止损措施等来维护项目安全。
“由于信托公司所有项目流程确定以后,要报备银监局,如果监管部门认为这个项目存在风险,也会及时叫停。特别是现在房地产信托项目,采用的是事前报备,更是把风险杜绝在第一线。”魏磊解释。
了解项目风险,也要了解自己的风险承受力
说了这么多关于信托投资的风险控制问题,对于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您是否也考虑过呢?
对此,信托投资专家提醒大家,信托产品投资不同于银行存款,不能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信托公司依据信托计划文件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投资者承担,只有当信托公司因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才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仍由投资者自担。
此外,银监会还对信托产品的投资者设置了一定的门槛,合格投资者才能投资。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3年内每年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3年内每年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② 信托理财可以提前赎回吗,要扣钱吗

一般是不允许投资人赎回的
具体要看购买合同里的约定条款
需要购买前了解清楚

信托理财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它的核心内容是“得人之信,受人之托,履人之嘱,代人理财”。[1]具体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目录

1简介

2产品

3辨析

4理财知识

5优势

6参考

7法律风险

8刚性兑付

9认购流程

10选购技巧

11风险把控

12特点

1简介编辑信托关系中的当事人有三个,即: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其中受托人是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处分财产的。其中,财产权的含义包括:1、对财产的实际使用权;2、获取财产收益的受益权;3、实施对财产管理的权力;4、对财产处分的权利。2产品编辑信托类理财产品是指由银行发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所募集的全部资金,投资于指定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的专项信托计划。目前,各家银行推出的信托类理财产品主要是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将募集资金投资于信托公司推出的信托理财计划。信托类理财产品的收益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浮动的。收益较高、稳定性好是信托产品的最大卖点。比如,贷款类信托计划产品一般都是资质优异、收益稳定的基础设施类信托计划,并且大多有第三方担保,在安全性方面比单纯的信托投资项目的利得财富要略微高一些。同时在投资过程中,投资银行会不断监控、跟踪贷款的动向,从而可以最大程度上规避信托项目的投资风险。3辨析编辑信托理财产品作为高瑞理财产品,收益高、稳定性好,是信托类理财产品的主要特点。信托计划产品一般是资质优异、收益稳定的基础设施、优质房地产、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等信托计划,大多有第三方大型实力企业为担保(房地产类还会增设地产、房产做抵押),在安全性上比一般的浮动收益理财产品要高出一头。与其他理财产品的区别主要以下几点:(1)资金门槛较其他理财产品高。信托资金门槛为100万。(2)所有权与利益权相分离。即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而受益人享有受托人经营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利益。(3)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信托一经有效成立,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而成为一独立运作的财产。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信托财产与受托人(信托机构)的固有财产相区别。因此,受托人解散、被撤消或破产,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或破产的财产。②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或收益人的其他财产相区别。受益人(可以是委托人自己)对信托财产的享有不因委托人破产或发生债务而失去,同时信托财产也不因受益人的债务而被处理掉。③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或同一委托人的不同类别的信托财产相区别。这是为了保障每一个委托人的利益,不致使一委托人获得不当之利而使其他委托人蒙受损失,保障同一委托人的不同类别的信托财产的利益,不致使一种信托财产受损失而危及他的其他信托财产。(4)信托管理的连续性。信托一经设立,信托人除事先保留撤消权外不得废止、撤销信托;受托人接受信托后,不得随意辞任;信托的存续不因受托人一方的更迭而中断。(5)信托有一定的避税功能。由于信托收益否有交所得税,国家没明确规定;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避税的效果。(6)信托资金运用灵活。信托资金可以横跨货币、资本和实业三大市场,可以股权、贷款等多种方式进行灵活运作,这是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4理财知识编辑1.什么是信托?信托是指委托人(资产所有人)基于对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思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2.信托有哪些功能?信托的本义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所以信托业的基本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理财功能。信托本身就是一种财产管理的制度安排,财产管理功能应该构成信托业首要的和基本的功能。金融财产与非金融财产等等多样化的财产形式都可以通过信托方式交由信托公司经营,信托公司通过开办信托业务、提供专项服务,发挥为财产所有者经营、管理、运作、处理各种财产的作用,以此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进而实现社会财富的增长。(2)中长期金融功能。在货币信用经济条件下,社会财产的相当大部分必然以货币形态出现,对这部分财产的管理必然伴随货币资金的融通过程,因此理财功能的发挥必然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为金融功能,信托公司越来越具有财产管理机构和中、长期金融机构的双重性质与机能。(3)社会投资功能。通过开办信托业务参与社会投资行为是信托业的重要功能。信托公司开办投资业务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的做法,信托业务的开拓和延伸,必然伴随着投资行为的出现。只有信托业享有投资权和具有相适应的投资方式的条件下,其代人理财功能的发挥方能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4)中介服务功能。信托公司作为委托人和受益人的中介,对其提供信任、信息与咨询服务,协调和处理经济过程中各个环节上的各种经济关系是信托业的特有功能。因此,经济咨询、资信调查、投资咨询、担保见证等应构成信托的特有业务。(5)为社会公益服务的功能。在西方发达国家,办学基金、慈善机构一般都由信托公司代理经营,随着我国经济的逐步发展,社会公益需求正逐步上升,近年来出现的扶贫基金、养老统筹基金等也可以由信托经营。3.什么是资金信托?资金信托是指以货币形态的合法资金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把货币资金支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当信托终了时,受托人将仍以货币资金的形式给付本金和收益。4.资金信托的特色有哪些?①安全的法律保证:《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为信托投资公司开展资金信托业务提供了法律保障;②独立的财产地位:信托财产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破产隔离效应,能够充分保障委托人的意愿和受益人利益的实现;③特色的专家理财:高素质的理财专家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设计理财方案,使受益人安享投资收益;④灵活的运作方式:资金可以单独或组合投向项目贷款、实业投资、证券投资、同业拆放等多个领域,满足委托人不同的投资需求;⑤单独的理财帐户:每个信托计划单独设立帐户、单独进行管理,运作规范、透明。5.什么是信托当事人?信托关系中规定信托当事人分为三方:①委托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②受托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③受益人(指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受益人和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上述三者关系既是一种经济关系,又是一种法律关系。6.什么是信托财产?因设立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受托人因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而增值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5优势编辑银行理财产品复杂多样,缺陷不容忽视。然而这些潜在风险,银行的理财专员多半不会明确告诉投资者,而更多会强调黄金保值增值的潜力。现在银行理财 市场普遍存在产品设计复杂、信息披露不透彻、投资收益“含糊不清”的通病。 银行理财市场存在的缺陷,需要投资者特别加以关注:一是产品无明显的投向, 针对中小投资者的理财产品单一,投资收益披露含混不清, “固定收益”难以保 障。银行在向客户推荐理财产品的时候,往往承诺至少能够获得固定收益,然而 实际上,产品合约上并不允许所谓“保本条款” 。二是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没 有大突破。产品结构设计复杂,产品说明书中运用的大量专业术语,已经超出普 通投资者能理解的范围。三是风险评级与购买门槛挂钩欠妥当,风险评测可操作 性成疑问。 高利贷在给部分中小企业 “输血” 的同时, 也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经营压力, 同时,也给借贷人带来巨大的风险。一旦出现大规模资金链断裂,可能导致重大 的金融和经济危机,民间借贷往往是无抵押贷款(当然即便是有抵押或者质押, 其在法律执行上也存在诸多困难),其风险自然高因此借贷一方作为投资者,必 然要求较高的利息回报。例如:备受关注的内蒙古包头市惠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为打造复合型企业形象,给上市制造虚假条件,惠龙公司以更大规模非法融资, 大量吸收公众存款,陷入恶性循环。据媒体披露,温州民间高利贷月息最低 4 分,最高 1 毛 5,是银行贷款利率的几十倍,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疯狂的年景,除了贩毒、洗钱、赌博和在证券市场有特殊渠道的公司,没有任何一家正常经营 的企业能够承担得起这样的资金成本,这样的利率等于在逼实体企业自杀。 风险与收益之间真正的关系是“高风险意味着高收益、低风险意味着低收益” ,因此,存有高回报时就意味着高风险,最终有可能产生本金都无法回收的 状态,务必要持谨慎态度,不盲目追捧。 在投资方式上,信托产品一般具有固定的期限,明确的收益率。信托投资作 为一种风险和收益介于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基金股票之间的理财方式, 正凭借 其较高且稳定的收益水平、高安全性的保障措施受到广大投资者的青睐。6参考编辑2011年基金市值缩水,券商理财受挫,楼市持续低迷,而信托产品的平均预期年化收益率高达9.11%,凭借超过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率在理财市场中“一枝独秀”。 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关注信托产品,但是很多刚开始投资信托产品的客户往往不知道怎么挑选适合自己的产品,以下是我们整理信托的一些基本知识,供广大投资者参考。1、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类信托产品:首先是质押股票的基本面,投资者可以借助券商研究报告等,深入分析质押股票所处行业和上市公司自身的发展前景,判断质押物风险。其次,要关注质押率,质押给信托公司的股票价格一般会在二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打一定折扣,折扣率越低,安全边界就越大。最后,看融资人的资信状况,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其关联人除了在二级市场变现股票外,还有其他还款来源,项目安全性更高一些。2、房地产信托产品:首先要看借款人、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其次看房地产商能提供的抵、质押物,投资者要关注的就是这些抵押物所处的城市和地段,这是决定抵押物变现价值的最关键因素。7法律风险编辑自我国信托法律颁布实施以来,“代人理财”便悄然盛行。由于操作不规范和需求非理性化,使“代人理财”出现了很大风险,纠纷不断。因此,投资者在投资信托理财产品时要充分注意到信托的法律风险,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不同层次或方面:信托公司是受托主体根据《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资金信托业务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之规定,可知当下市场上常见的信托产品都是该条所述的“资金信托业务”。然而同样根据上面的《暂行办法》的规定“资金信托义务”只能由“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信托投资公司”经营,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经营,除非法律或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所以,信托投资公司是资金信托业务的唯一监管严格的合法受托主体。关注信托财产来源根据《信托法》第七条的规定“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否则信托无效,或可能被依法撤销。例如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能作为信托财产;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限制流通的财产,不能作为信托财产;以逃避债务或诉讼为目的而将转移的财产信托的资金,可能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信托。信托收益并不“保底”根据《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不得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也不得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所以认购资金信托计划是有风险的,不仅信托收益不能保底,而且如同其他投资一样,可能亏本,甚至血本无归。然而,投资者的投资回报来源于信托收益,如果没有预期的信托收益或令投资者满意的收益率,投资者亦不会认购资金信托计划。因此,信托收益是投资者在资金信托时不可回避的关键问题,因此,通过以下三个方面的防范措施可能会为信托收益的实现提供一定保障。1)必须把信托收益作为信托财产与其他财产严格区别。同时须把信托收益作为信托财产由受托人实际掌控,或按资金信托计划约定委托他人管理,而委托他人管理的责任由受托人承担。2)根据不同的信托项目资产(权益),对其经营收入来源进行“履约保险”或“履约担保”,以保证信托收益来源的项目资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不会“干涸”或“断流”或“流失”。对已有稳定现金流量,经预测可以到达预期信托收益的信托项目资产,应由受托人代表投资者与该项目资产原所有人约定(在设计资金信托计划时),对已测定的现金流量来源进行“投保”或寻求“担保”;对还未有稳定现金流量或尚未建成运作的信托项目资产,应由受托人与该项目资产原所有人约定(在设计资金信托计划时),已经预测的信托收益或项目经营的现金流量,是由该所有人及其管理人负责或保证的,须由其承担担保责任。3)对构成预测的信托收益的基础(文件资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并由专业会计师、律师作出专业咨询意见。尽管法律规定信托收益不能保底,但通过上述一系列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以保证投资者的预期信托收益(率),这是法律不禁止的,也是投资者所期望的,受托人所需要的,信托市场欢迎的风险防范措施。8刚性兑付编辑“刚性兑付”是国内信托业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指信托产品到期后, 信托公司 须向投资者分配投资本金及预期的收益,当信托资产出现风险、本身没有足够的现金价值时,信托公司需“兜底”处理。这种特性令信托产品获得不少投资者充分信赖,甚至被当成“高额储蓄”,却忽视了风险。事实上,我国并没有法律条文规定信托公司进行“刚性兑付”。分析师岳婷表示,“目前大部分信托产品都不像股票、基金一样能很容易地转让。信托资产流动性差、投资起点高,如果没有刚性兑付这一防线,投资者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岳婷进一步指出,“信托业的刚性兑付如果长期持续,肯定没有前途,但要将之终结,还须伴随软硬件等相应配套设施的完善,包括监管层、信托公司的人员配置,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环境等。”根据银监会发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信托计划文件的认购风险申明书应包括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等内容。《办法》还指出,信托合同应在首页右上方用醒目字体载明下列文字: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信托公司依据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因违背本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8月初,有消息人士称,银监会对信托公司的监管思路正发生转变,即允许信托公司暴露风险,并希望利用市场机制化解兑付危机,不要总是无论对错都“刚性兑付”。对此,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所长周小明表示,当信托产品发生风险事件,监管部门督导信托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实质是确保信托公司履行受托人的尽职管理职责,而不是要确立对信托产品“刚性兑付”的潜规则。周小明认为,信托业急需建立完善规范的个案信托产品风险处置机制:首先,要杜绝信托公司违规以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的方式,对风险进行“兜底”;二是在无法有效处置信托产品风险时,坚决启动责任区分机制,通过司法程序或谈判机制区分信托公司责任,信托公司对风险负有责任的,由其负责赔偿,不负有责任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三是监管部门理性对待出现个案信托产品风险的信托公司,对于已经履行了尽职管理职责的信托公司,不因发生了风险事件而采取限制性监管措施,只有对那些未履行尽职管理职责而导致风险事件的信托公司,才区别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9认购流程编辑打款账户通过电话联系第三方金融机构获得信托公司信托产品的募集账户。可通过多方求证核对。注意事项:1、该募集账户必须满足:是公司账户;收款人账户名称必须为信托公司的全称。2、区分好募集账户和信托专户。很多信托产品的募集账户和信托产品专户尽管都是公司账户,但是往往不一致的,需要区分开。打款1、通过银行柜台或者网银,按照打款账户将您的购买金额汇至信托产品募集账户。2、汇款时,在"摘要"栏填写:"A购买B"。其中,A为信托产品购买人姓名。B为信托产品名称,。比如,"张三购买景程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名称尽可能写全,至少要写出产品简称或关键字,以区别于其他产品,比如,"张三购买景程1号"。3、汇款完成后,将汇款凭条传真至我公司。如果是网银汇款,可以将网银的汇款凭条电子版发给我公司,我们随即通知信托公司,即时查询。4、汇款完成后,应保留汇款凭证。5、工作日时间一般在1-2小时内即会到帐。但信托公司往往要到下午下班前才能查出是否到帐,我们也会在到帐后及时通知您。如果特别紧急,可以联系我们协助及时查账。注意事项:1、所有信托公司均要求,打款账户必须为购买人姓名的银行帐号,即,汇款人和信托合同签署人一致。2、有些信托公司要求,打款账户必须是签署合同时的回款账户。即,打款账户和信托产品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回款账户一致,资金哪里来回哪去。3、必须从购买人账户汇出,最好一次性汇出。如果需要分次,需先与我公司联系是否可行。4、汇款时必须注意汇款帐号、收款人等,并区分信托产品的募集账户和保管专户的区别,以免汇错。签署信托合同1、签署合同有三种方式:亲自到信托公司办公地或驻外办事机构;信托公司邮寄合同,您签署好合同后,回寄;信托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其中,信托公司上门服务一般针对投资金额较大的客户或者在一个区域有很多客户集中购买的情况,一般都是前两种方式。2、签署合同时需要准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委托办理,还需要授权委托书。邮寄合同方式的,需注意:1、将收信地址及收信人详细告诉我公司。地址尽可能不为转交地址,因为在信托存续期内,每季度或者每年,信托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将信托项目进展报告寄给您,因此要尽可能留直接可以收信的地址。2、仔细阅读合同,有不明白或者疑问处,及时询问。3、按照信托公司要求,将需要填写的部分填写,并亲自签署合同。4、按照信托公司提供的地址回寄签署好的合同及其他应提供的材料。有些信托公司在邮寄合同时已经加盖好公章,这样就可以直接留一份信托合同,其他回寄。当然这一问题信托公司在邮寄合同时都会注明。后续事宜1、信托产品成立后,一般会在信托公司官网上公告,并通知您。2、信托产品成立后,有些信托公司会发给您一个确认函。3、信托产品存续期内,一般每个季度或者每半年,信托公司都会以信托合同已经约定的方式将信托产品执行情况通知您。10选购技巧编辑信托类理财产品因其收益率较高(高于定期存款和国债)、安全性较高(高于基金和股票)的特点,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青睐。但是,“风险与利益共存”这一普遍原理同样适用于信托理财领域。尽管信托理财产品通常都采取了各种各样的风险控制措施,例如资产抵押、权利质押、第三方保证、项目公司资信审查等,但凡是投资,就注定会有风险。市场环境、监管政策、操作环节 等多种因素均可影响信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例如从去年5 月底开始,监管部门要求商业银行不得再为融资性信托提供担保,这意味着银信合作类理财产品的风险系数较此前有所增加。充分认识 信托理财产品的风险性,并掌握尽量避免风险和增加收益的选购技巧,这是投资者们进行信托理财时应该注意的问题。借鉴专业信托顾问机构北京信泽金理财顾问有限公司的理财经验,投资者应仔细研究信托产品,在对风险和收益有一个基本判断的情况下再作出是否投资于某一信托理财产品的决定。第一,要选择信誉好的信托公司。投资者要认真考量信托公司的诚信度、资金实力、资产状况、历史业绩和人员素质等各方面因素,从而决定某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是否值得购买。第二,要预估信托产品的盈利前景。目前市场上的信托产品大多已在事先确定了信托资金的投向,因此投资者可以透过信托资金所投资项目的行业、现金流的稳定程度、未来一定时期的市场状况等因素对项目的成功率加以预测,进而预估信托产品的盈利前景。第三,要考察信托项目担保方的实力。如果融资方因经营出现问题而到期不能“还款付息”,预设的担保措施能否有效地补偿信托“本息”就成为决定投资者损失大小的关键。因此,在选择信托理财产品的时候,不仅应选择融资方实力雄厚的产品,而且应考察信托项目担保方的实力。一般而言,银行等金融机构担保的信托理财产品虽然收益相对会低一些,但其安全系数却较高。第四,从各类信托理财产品本身的风险性和收益状况来看,信托资金投向房地产、股票等领域的项目风险较高,收益也较高,比较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年轻投资者或闲置资金较丰裕的高端投资者;投向能源、电力、基础设施等领域的项目则安全性较好,收益则相对较低,比较适合于运用养老资金或子女教育资金等长期储备金进行投资的稳健投资者。另外,投资者在选购信托理财产品时,还应注意一些细节问题。例如:仔细阅读信托合同,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对自己可能要承担的风险有一个全面的把握。信托理财产品绝大多数不可提前赎回或支取资金,购买后只能持有到期,如果投资者遇到急事需要用钱而急于提前支取,可以协议转让信托受益权,但需要付出一定的手续费,因此应尽量以短期内不会动用的闲散资金投资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目前,信托法规对信托公司的义务和责任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监管部门也要求信托公司向投资者申明风险并及时披露信托产品的重要信息,不少信托公司已定期向受益人披露信托财产的净值、财务信息等,广大投资者应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并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投资权益。11风险把控编辑一、对信托产品的定位有基本的判断。信托产品虽然风险相对可控,收益相对稳定,但其基本定位是一种非负债性质的投资产品,因此所有正常产生的市场风险均需投资者自行承担。二、具备成熟的投资心态。既然是投资性质的理财产品,在获取相对较高收益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和市场风险。这一点信托产品和其他投资产品是完全相同的。三、选择一个好的受托人。具体而言就是要选择一家信誉好、专业能力强、值得信赖的优秀信托公司作为信托财产的受托人,这是投资者控制道德风险、获取良好收益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四、要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信托产品的设计过程中,风险值和收益率的安排是有很大区别的,如基础设施信托一般风险较小,收益亦相对较低;证券投资信托一般风险较大,收益也相对较高。因此投资者应该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和承受能力选择不同的信托产品,在收益和风险之间把握好尺度。五、选择一个好的信托经理。信托投资按照要求实行信托经理负责制,投资者应事先对所投资的信托项目的相关信托经历、过往业绩等进行详细的了解和考察。六、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信托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每年在4月30日前统一公布年度报告,同时对信托计划的发行、运用、管理、清算等也均需在公司网站及时予以披露,投资者应随时加以关注和了解。总之,投资者一定要根据自身的资金实力、未来收入预期、税收状况、现金流的分配等确定适合自己的信托产品进行投资。12特点编辑1、信托财产独立性信托财产的所有权、管理权、收益权相互区分,并且信托财产法律上独立,给投资者提供最大限度的安全保障。2、信托资金灵活运用较为灵活,投资领域多元化。信托公司是目前唯一准许同时在资本主义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业领域投资的金融机构。3、投资项目风险可控投资项目风险控制的方法主要有抵押、质押、保证担保、控股等。

③ 华信信托董事长打伤总经理被刑拘,两人之间发生了什么矛盾

寻常人打架斗殴我们是见多了,这种打架一般也不会上到热搜头条。不过公司里面的高层人员打架斗殴,估计大家比较少见。有媒体爆料华信信托董事长用锤子打伤总经理,这个消息很快就在网上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尤其是这两个职位,可都是公司里面的boss级别的人物,却没想到两人发生矛盾却动起手来,这也让我们看到了商界的商战实在是太奇葩了。本来之前就已经有游族董事长被同事下毒毒死的事件,两件事情就好像看电视剧一样,实在是太戏剧性。

70亿缺口或难补

华信信托资金链本身就已经出现了问题,再加上华信信托被监管叫停了资金池业务,这彻底让华信信托没了资金来源,本身就已经比较难补齐这70亿的缺口,如今华信信托董事长因为伤人的事情被刑事拘留,此事对华信信托公司的名誉和经营状况都会受到很严重的影响,再加上华信信托公司有着这么大的一个窟窿,投资者根本就不会轻易接盘。

④ 现在信托项目有风险吗

现在的信托项目当然有风险!只要是投资就会有风险,而信托顾名思义就是“信内用委托”容,其最大的风险就是信用的缺失,如果你委托资金管理投资方或投资的项目,有一方信用或资金链出了问题,那你的投资就有了问题。因此建议你购买信托产品时,买资质较好,收益相对低点的信托公司的产品,毕竟投资安全第一,收益第二。仅供参考!

⑤ 信托产品风险如何维权

实际上,如果按照合同,银行在代销产品和推介产品发生亏损时几乎不需要承担责任,信托公司承担的责任亦有限。
比如在一般的格式风险提示书中,订立合同的几方会约定:信托公司依据信托计划文件管理信托财产产生的风险,有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失误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若依据合同,在这中间没有银行的责任,而信托公司则看是否处置不当承担责任。当然,投资者不甘心,比如一位金先生投资山东一信托项目,无法按期兑现,找银行,银行说我们只是代销,你是跟信托公司签合同的,还得找信托公司;找到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说正在联系融资方,尽量减少损失,关键是看项目方;找项目方,项目方说你跟谁签约,就找谁索赔。最后又找到信托公司,无奈之下,信托公司会拿出挡箭牌:按照信托法有关规定,信托公司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那么,如果真遇到上述金先生这种情况,向谁来维权呢?对此,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金都表示,“如果销售过程中出现误导导致投资亏损事实发生,那么投资者可根据亏损程度,让代销方来承担一定的赔偿,当然,前提是有证据,证明确实有销售误导。”郑律师说,事实上,因为缺少证据,也因为有书面签字,投资者维权很难有乐观的结果。
“投资者在银行渠道购买信托理财产品,如果银行方面事先尽到了告知义务和风险提示责任,那么,最终要根据信托合同来定责,不过,由于投资者有书面签字,最终的风险只能由投资者承担。”
因此,想购买高风险产品的投资者,一定要确认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对产品是否足够了解。此外,对合伙购买信托的投资者来说,事先一定要签个合同,可以请律师、公证处和其他第三者证明,保证合伙人在利益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时候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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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中铁信托优债1339期已到期 公司经营正常吗有资金链断裂吗

一般到期会有10个工作日的时间付息。所以不用太着急。如果10个工作日以后还没有。就需要你联系中铁信托的客服。或者直接联系你的理财师。
信托公司不可能资金链断裂的。

⑦ 四川信托200亿金雷,四川信托的危机是什么

事实上,早在5月初的时候,四川信托就已经爆出了一系列的问题,甚至业内传出“四川信托即将被接管,停止所有资金池业务”,当时官方曾经极力否认,但是如今投资者找上门来,四川信托无法完成兑付,这才暴露出了问题。在6月15日,杭锅股份就发布了一个公告,表示此前购买的四川信托管理发行的“天府聚鑫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虽然时间已经到期,但是四川信托却只1000万元的本息1038.1万元,而无法完成剩下的4000万元本息的兑付工作。根据相关报道,现在四川信托已经被银监会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四川信托的很多融资方都已经出现了问题,比如新华联集团、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无锡惠山太平洋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能水力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等。根据四川信托2019年的财报显示,该公司的资产规模为2335亿元,相比于2018年的3235亿元,下降了27.84%。四川信托每年的利润也在下滑,从2017年到2019年的情况来看,三年的净利润分别是9.21亿元、7.40亿元和5.21亿元,下滑非常严重。净利润之所以会下降,就是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导致的。事实上,虽然四川信托的管理层表示争取一年之内解决问题,但是投资者已经不相信四川信托的还款能力。现在,四川信托的资金窟窿高达200亿元,对于未来会怎样,谁也不知道。

⑧ 购买信托时要注意什么

任何投资品都是有风险的,信托产品也不例外。信托最大的风险就是信托资金的使用方资金链断裂,信托产品到期时本金无法归还,更不要说利息。

⑨ 华信信托董事长用锤子打伤总经理被刑拘,该公司目前正在遭遇哪些危机

人在情绪激动的时候很容易做一些过激的事情,这种情况就很容易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因此,当一个人在极度愤怒或者是生气的时候一定要找个地方冷静下来,或者做深呼吸,让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否则很容易就会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华信信托董事长就因为打人而上了热搜,甚至还被刑事拘留,我们一起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华信信托董事长简介

华信信托董事长董永成64岁,曾经做过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技改处副处长,之后被调到大连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之后担任华信信托董事长。

⑩ “紧箍”再收紧 房地产信托风险防控压力攀升

自2019年下半年以来,窗口指导、余额管控成为了房地产信托业务的关键词,今年以来,监管也在不断“重拳出击”遏制当前房地产信托业务违规乱象。11月5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多位信托业从业人士处了解到,在展业层面,房地产信托业务大部分均做了收紧,今年以来,部分房企现金流紧张,可能存在风险加剧的情况。受“爆雷”潮的影响,1-10月,房地产信托领域违约金额已超400亿元。在分析人士看来,从过往经验看,调控房地产和房地产信托的严监管政策都会增大市场房地产信托违约规模,因而在未来一段时间,房地产信托风险防控压力增大。

三条“红线”排查大幕开启

为防范化解风险,监管专门针对房地产信托开启了一轮专项排查。近日,有市场消息称,银保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新一轮房地产信托业务专项排查的通知》,并要求各地银保监局于11月30日前将排查情况上报。

从多位信托业从业人士处获悉,上述消息属实,此次银保监会排查的问题主要为,是否违反“四三二”要求、是否用于土地储备、是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否协助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套利,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行为。不过也有部分信托公司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份文件应该主要是针对房地产信托业务较多的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占比不大的暂未收到通知”。

“这次排查是一项例行检查。” 一位信托公司从业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称,主要排查房地产信托的三条“红线”。这三条“红线”是指监管层收紧房企融资较为清晰的三条标准,要求控制房地产行业的有息债务增长。

具体来看,“红线”一是剔除预收款的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70%,“红线”二是净负债率不得大于100%,“红线”三是现金短债比不得小于1倍。根据三条“红线”的触线情况,分为红、橙、黄、绿四档,红色档三条“红线”都触碰到了则不得新增有息负债。橙色档碰到两条“红线”则负债年增速不得超过5%。黄色档碰到一条“红线”,则负债年增速不得超过10%。绿色档三条“红线”都未碰到,则负债年增速不得超过15%。

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轮专项排查会进一步实质收紧投向房地产领域的信托资金投向,部分房企现金流紧张,预计市场并购风潮还会持续较长时间。

年内违约规模已超400亿元

2020年,信托行业兑付延期频发,房地产信托的违约情况也持续走高。北京商报记者从用益信托获得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10月,房地产信托领域违约金额总计达到411.37亿元。

从具体的时间节点来看,今年3月,房地产信托的违约走向小高峰,当月违约金额达到115.12亿元,后又在4月回落至82.25亿元。到6月又迎来一波增长,当月违约金额达到134.56亿元。10月信托行业共发生27起违约事件,其中房地产信托的违约金额为2.3亿元。

一家信托公司相关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称,在房地产信托运作过程中,投资者先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再委托信托经理筛选优质房地产项目。信托公司和信托经理能否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也直接影响房地产信托产品的安全性。这位信托公司人士直言,现在房地产信托没有好的备案项目,再用之前的项目结构借钱只能增加公司债务,达不到监管机构的要求,再加上房企普遍面临融资收紧的情况,现金流紧张,风险有加速暴露的可能。

在资管研究员袁吉伟看来,短期内房地产市场行业景气度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一方面销售资金回笼放缓,外部融资渠道受阻;另一方面房地产企业的债权融资、信托融资等大量到期,如果不能有效调配资金,很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从过往经验看,历次调控房地产和房地产信托的严监管政策都会增多市场房地产信托违约规模,并在调控后的半年到一年达到违约高峰。因而在未来一段时间,房地产信托风险防控压力增大。

合规、风险指标面临双向承压

一直以来房地产信托就备受业内关注,一边是房企对资金的渴望,一边是监管的不断严控,房地产信托的成立规模也在持续波动。来自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二季度末,房地产资金信托余额为2.5万亿元,同比2019年二季度末2.93万亿元下降14.68%,环比一季度末2.58万亿元下降3.1%。

今年6月,银保监会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中提到,信托公司存在未严格执行房地产信托贷款监管政策,向不满足“四三二”要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贷款;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提供土地储备贷款或流动资金贷款;以向开发商上下游企业、关联方或施工方发放贷款等名义将资金实际用于房地产开发,规避房地产信托贷款相关监管要求等问题。

在全行业收缩的时候,房地产信托产品的合规性和风险性亟待检验,在廖鹤凯看来,房地产业务阶段性规模受限,不过存量规模依然很大,对信托公司来说,后续可以持续提升股权投资比重,待政策成熟可以加快布局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业务。

正如袁吉伟所言,房地产信托被严监管预示着传统信托业务的增长空间将越来越受到制约,传统粗放的高增长模式越来越难以持续。他进一步指出,信托公司要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就要顺应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新趋势,顺应监管新要求,明确新的有效业务组合和市场方向,塑造与之相匹配的专业能力,获取新的增长驱动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占据资管新时代的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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