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东风日产阳光车怎么样
好处:
1、经销商优惠幅度一般都比较大,所以合资车的性价比比较高。
2、空间方面同级别合资车有优势。
3、高速和低速如果是缓加油门,发动机噪音也不大。
4、发动机技术不错,采用燃油双喷系统,C-VTC双喷系统,变速箱是世界知名的日本捷科特 CVT,省油可靠。
缺点:
1、由于自重偏轻,如果车速过快,120以上车速就会飘起来。
2、玛吉斯轮胎硬度还可以,但胎压偏高。
3、每次车过明显的路坎,后备箱颠簸后就会有明显的响声。
4、受厂家控制成本,有些小件配置没有,影响用车便利性,比如:后备箱无灯,副驾驶无化妆镜,只有两个喇叭,手动调节后视镜,这些后期个人不方便加装,因此建议东风日产今后可以增加这些成本不高的装置。
购买之前在网上看过很多品牌和型号的车,6万左右的轿车,国产直接凭外销,不在考虑范围之内。看过雪佛兰赛欧的合资车,去试了一下,1.3的排量太小,后排空间太小,底盘太低。尽管丰田威驰底盘比欧版稍高,但后排空间也太小。
动力系统
05款新阳光依旧采用SR20型发动机,排量为1998毫升,双顶置凸轮轴,16气门全铝发动机,最大功率高大107千瓦,最大扭矩183牛米,做工效率在同排量发动机中很突出。
采用铝合金做发动机壳体,不但可以减轻整车质量,更省油,还有助于调整车辆重心,减轻前驱轿车固有的“头重尾轻”状况,改善车辆操控性能。
这款SR20发动机在2400rpm-5200rpm的区域内都可以提供170N·m以上的强大扭矩,提速异常凶悍。
匀加速情况下E-ATX4挡自动变速箱在2000rpm左右即会升挡,挡位衔接细腻而平滑,几乎感觉不到换挡间歇;如果试用kickdown功能,在70km/h左右突然将油门踏到底,转速指针会伴随发动机的咆哮瞬间直冲6000rpm以上的红区再回落至4000rpm左右,其强劲动力可想而知。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日产阳光
以上内容参考:东风日产官方-首页
❷ 为什么有钱了我们却越来越焦虑
假设有一天,你面前有1000万元可用于投资,你会如何分配?
抛开是否真的有天上“掉馅饼”并砸在你头上这件事不谈,1000万元财富现在就实实在在摆在你面前,你要或者不要,它都在那里,真真切切地属于你。此时,除了兴奋之外,你的脑海里是否开始快速搜寻所有自己听过的、接触过的、能够进行投资的产品?
钱的焦虑
如果你是稳健型投资者,银行理财、公募基金可能是你最先考虑的产品;如果你想获得高一些的收益且愿意承担更高的风险,股票、私募、互联网理财,乃至最近被热炒的区块链领域的各种“币”都有可能进入你的视野;如果你想让这笔财富更好地传给下一代,你可能会考虑家族信托;如果你对国内理财产品并不完全满意,你的目光或许还会转向海外,那里有更多可供配置的资产;甚至,你还可能会考虑投资古玩字画、贵金属……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在2010年之前,“买房”一定会成为闪现在你脑海里最靠前选项中的一个,因为1998年的房改释放出房地产的“洪荒之力”,使这一行业得以迅猛发展为支柱产业,人们的财富也随着房价的成倍增长而水涨船高,这期间,房产是人们手中最有效的增值利器,只要能买到房,几乎不用考虑其他理财方式。哪怕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最近几年,你仍会在投资的名单里,给房产留下一席之地。
至此,房产、基金、股票、外汇、私募、银行理财、互联网理财、区块链、古玩字画、贵金属、海外资产配置……这么多理财产品,这么多可供选择的项目,一时间,你有些不知所措了。该投哪一个好呢?哪种产品收益更高?它们都有哪些风险?万一投资的产品亏损了怎么办?甚至被骗了怎么办?
刚刚还兴奋不已的心情,瞬间被这些不断冒出来的问题扰得混乱不堪。但你却并没有意识到造成这种混乱的本质所在。
你是否想过,你之所以被这些问题困扰,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你并没有搞清楚什么是财富管理,更没有搞清楚财富管理的目的。这个结论或许会让你有些惊愕,以至于你会忍不住反问:“财富管理不就是买入各种投资产品,财富管理的目的不就是赚取收益吗?”无论你相信与否,答案的确是否定的。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财富管理的确不是购买投资产品这么简单,赚钱也并非财富管理的真正目的所在。
那么,购买投资产品不叫财富管理,究竟什么才叫财富管理?我们进行财富管理的目的不为赚钱,那到底是为了什么?至此,旧账未了,又添新账,手里的1000万元尚不知如何配置,如今连投资这1000万元的原因都搞不清楚,天知道后面还会遇到什么问题。围绕这1000万元,你甚至开始怀疑人生。
的确,在经历了经济飞速发展的40年之后,人们所拥有的财富不断积累,增长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在每月拿着20元工资的年代,“万元户”是人人羡慕的对象,因为它代表着高水平生活的模样;而在20元换不来一顿像样午餐的今天,很多人手握上百万元资产却依然终日焦虑不安。如今坐拥1000万元财富,你的焦虑不但没有如想象中那般得到缓解,却出乎意料地增添了更多新的烦恼。这是为什么?
如果你与专业理财师探讨。他们会问你:“你投资是为了什么?”如果你的回答是“为了赚钱。”他们会接着问:“赚钱之后呢?”
“赚更多的钱。”
“赚更多的钱之后呢?”
……
这样的对话被不断地重复,让你开始感到有些不耐烦了,以至于想要赶快摆脱这个喋喋不休地问你相同问题的人,于是脱口而出:“赚钱之后我就可以让孩子上更好的学校,接受更好的教育;能为家庭提供更好的保障;退休时无后顾之忧……”这时有没有感到你那原本一团乱麻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束亮光,紧接着迅速膨胀,瞬间照亮了你混乱的思想?
原来,财富管理的目的,真的并不仅仅是为了赚钱。更重要的,是存在于你赚钱背后所未表达或者尚未系统思考过的终极目标——你真正的需求。
简单来讲,这种需求,就是你要用这些钱来做什么。
弄清这一问题至关重要,因为它决定着你对“财富管理”这一概念的准确理解,进而影响你在投资过程中能否做出合适的决策。
不同处境,所需要考虑的问题竟有着如此巨大的差异;不同阶段,所需要满足的需求也迥然不同。然而,这些问题和需求很多时候往往不被我们所察觉和意识,甚至被淹没在一些表面的问题之中而遭到忽视,诸如一心想着赚钱却忘了为什么要赚钱。
而专业理财师所要做的,就是帮助你将这些需求一个个挖掘出来,再用他的毕生所学,从长远的角度出发,一一满足这些需求。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你拿着1000万元站在专业的理财师面前时,他们不是首先向你介绍有哪些产品可供配置、收益多少,而是不厌其烦地想要帮你捋清你的真正需求。
为什么要付费咨询?
当然,这样的服务并不免费,而是需要你向理财师支付相应的咨询费用。你可以按次付费,也可以选择按年付费,成为理财师的长期“雇主”。你可能会质问:“我买他推荐的产品,还需要向他付咨询费,这太不合常理了。”正如我们去商场买件大衣,不会因为向售货员询问大衣的信息而需要向售货员付费一样,在已经习惯了以产品为导向的模式下,你对付费理财咨询有这样的质疑并无不妥。但财富管理却不是买一件大衣这么简单,想要真正管理好家庭财富,在金融混业经营,财富管理行业发展越来越多元化的今天,转变思维模式显得尤为必要。如同去医院看病需要向医生支付诊疗费用一样,具有专业价值的理财咨询服务,同样值得被认真对待。
谈及付费咨询模式,南小鹏首先指出,产品导向模式带来的弊端在于,它不但给理财师的职业发展带来了困扰,而且同时也让客户不能认清自己的需求,容易追求眼前的收益而忽视长远的规划,最终得不偿失。
在产品导向模式下,整个财富管理行业成了其他行业的附庸,夏文庆观察到:“我们可能成为律师转介绍客户的源头,成为保险公司或海外房地产销售的渠道……”在这一过程中,理财师变成了推销员,和客户之间只有交易甚至博弈关系,真正在金融服务和产品销售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信任关系却越来越单薄。没有信任,只有博弈;没有共情,只有交易,客户当然也就无从得知什么才是真正专业的财富管理服务。“这不但制约了理财师长期职业生涯的发展,而且导致行业很难吸引真正优秀的人才进入。”夏文庆指出。
而在付费咨询模式下,“理财师会更有价值感和尊严感。”南小鹏表示。一方面,理财师不再靠销售佣金生存,机构和产品不再成为影响理财师行为的要素,从而能更加客观、公正地为投资者进行分析;另一方面,当产品销售不再是理财师的目标,面对客户时,挖掘客户的真实需求就成为理财师关注的焦点,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就被理财师当作自己从业的初心。对投资者而言,付费咨询的意义不但在于能得到理财师更好的服务,更具突破性意义的是,这会让投资者在不知不觉中调整对自身需求的认知,从一开始的以购买产品为诉求,向寻求长期的、综合的解决方案转变。这一转变并不是简单的服务内容上的切换,而是在根本层面改变了投资者和理财师之间关系的性质。
付费之下,“投资者将重新思考与理财师的关系,会将理财师看作真正的顾问,更容易表达自己的真正需求,有利于清晰、快速解决投资者的财富管理问题。”南小鹏告诉记者。
当理财师和投资者不再对立,这种关系的重构将使理财师的价值得以真正体现。至此,你自然不必再为你的1000万元感到焦虑不安了。
>
❸ 瑞幸四名董事被罢免新通过的两位独立董事是何方神圣
7月5日下午,瑞幸召开特别股东大会。会议投票通过对陆正耀、黎辉、刘二海及邵孝恒的董事罢免议案,同时通过了增加Ying Zeng和Jie Yang两名独立董事的议案。此次罢免案过后,除庄伟元担任独董外,剩下 3 名均为公司内部高管。
在董事会召开之后,也就是7月6日,将有两起与瑞幸咖啡相关的清算案件原告为瑞信集团,被告之一便是董事长陆正耀的家族信托Haode Investment Inc。瑞信集团的提议如果得到法院的支持,届时陆正耀持有的瑞幸B类普通股,将归瑞信等投行所有。陆正耀将失去超级投票权,同时也失去瑞幸的实控人身份。
不难看出此次的罢免案充满了夺权的意味。此次的罢免案不仅是为了维持瑞兴咖啡对外的良好形象,也有投资者为自己的利益进行博弈的成分存在!
❹ 尼桑阳光怎么样
国内上市时间为2010年12月下旬。
在动力方面,新阳光除了搭载全新的CVT无极变速箱外,其发动机单元首次采用了1.5L排量的HR15发动机。这与玛驰所采用的发动机完全相同,但是新阳光上的这台HR15发动机是重新经过调校的,功率略有提升。其最大功率为82kW,最大扭矩139Nm,相比玛驰的动力参数来说,最大功率高出了3kW,最大扭矩高出了1Nm。
新阳光的中控台与玛驰有着极高的相似度,除了中间的两个方形空调出风口以及音响控制系统外,其它地方两车基本上是完全相同的。而在造型完全相同的方向盘上我们也发现了不同之处,在玛驰高配车型提供的多媒体控制按键并没有出现在阳光上面,阳光的中控台同样有一些拼凑的感觉,音响系统和骐达颐达车型十分相似,而设计感出色的圆形空调控制系统则是来源于玛驰的出色设计。无钥匙进入和一键启动这些配置并不是象征性的出现在顶配车型上,只要购买中间配置的豪华版即可拥有它们。
新阳光的油耗很有可能会略低于目前骐达颐达的水平,全新的HR15DE发动机排量更小,其还具有燃油双喷射系统和双C-VTC系统。此外4挡自动变速箱也将会被一款全新的CVT变速箱所取代,其在高度行驶时可以提供高达7.3:1传动比从而降低油耗水平。
新阳光的车身尺寸达到4426mm×1696mm×1514mm,虽然仍小于颐达,但是两者的尺寸也可谓是极其接近,所以说十代阳光是一款紧凑型车,相信没有人会质疑。而对于它是三厢玛驰的传言,相信看到实车后这个说法也就不攻自破了。
品牌:
日产
生产厂商:
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
参考价格:
2011款
82800元
车型尺寸:
4426x1696x1518
油耗:
官方油耗(L):6.1(综合)实际油耗(L):7.8
高时速:
1.5L手动:
175KM/h
1.5L自动:
165KM/h
加速时间:
1.5L手动:
12.5S
1.5L自动:13.5S日产的发动机是有口皆碑的,丰田的销量,日产的技术,如果技术不过关是造不出日本国宝级超级跑车GT-R的。日产阳光以前和老蓝鸟是差不多的,后来停产,现已改头换面搭载和玛驰一样的1.5升发动机,但由于采用cvt无级变速,所以比玛驰还省油,最低6.1个油。价格不贵,有天籁的风范,就是一个轮胎小,整车质量轻。应付日常代步自驾没问题。
❺ 信托是什么——七种视角下的追问
“信托火了”,这是从去年年底开始常常听到的话。且不说信托产品的销售广告已是铺天盖地,让普通公众也对这个行业产生了好奇。当信托业资产规模超越保险,坐上金融业第二把交椅,不管人们过去对这个行业有什么看法,都再也不能无视它的存在了。实际上,在数年之前,信托还是少有人知的事物。不少金融专业的毕业生求职时都不知道有这个去向,倒是很多学法律的人曾经在法制史教材上看到过中世纪的英国发展出了这么一种重要、独特又让人摸不清头脑的制度。信托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之中,也不过是寂寂无名的一部小法,而且单门独户,仿佛与其他法律格格不入。所以,不知道信托,实属正常。对信托充满困惑甚至怀疑,也是不足为奇。不过,当信托业有了如此规模,在资金融通和为投资者创造收益方面发挥了实实在在的作用,是时候该重新问一问:信托到底是什么?一、投资者的视角目前,对于中国投资者来说,信托是一种投资渠道。如果只有少量存款,还要以此支付各种生活开销,那么只能放在家里或者存到银行。但如果坐拥大笔可流动资金,就不仅需要保管了。银行利率太低,股票投资也存在诸多问题,人们希望用富余资金去投资,以获取相对较高的回报。人们可能会自己兴办或者参股企业。但是有魄力、精力和能力去办企业的人总是少数,合适的投资机会也不好找。这时候,人们可能想找个专业的投资机构去帮他寻找好的投资项目,这样的话,人们就可以考虑信托投资了。信托公司是可以用投资者托付的资金进行投资的专业机构。从最直观的角度看某一个信托项目,信托公司汇集了不同投资人的资金然后投给某一个融资企业。说信托是“合法的非法集资”是很形象的,但是存在本质区别。信托公司是经过严格审批而设立的金融机构,它具有全面的投资能力,可以发放贷款,可以进行股权投资,当然也可以进行证券投资、购买债券,等等。由于信托投资非常灵活,如果管理不善,很容易损害投资者利益,甚至扰乱金融秩序。因此,我国对信托业设定了很高的准入门槛,并且非常注重对信托业务的监督管理。中国银监会是信托公司的归口监督机构。目前,我国信托业经过较快的发展,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合规风控机制,拥有了素质较高的涉及投资、财务、法律等专业的人才队伍,具备了专业化的投资能力。信托公司一般是先找项目,后募集资金,每笔资金对应着一个特定的项目。投资者可以通过信托公司的尽调报告事先了解项目情况、交易方资质、潜在风险及抵押担保措施等内容,然后决定是否投资。项目实施后,信托公司会按照约定向投资者披露项目进展情况、分配投资收益。信托公司对每笔项目都是单独管理和核算的,一个项目出了问题,其他项目不受牵连,信托公司本身的债务也不能用投资者的钱埋单。为了保证集合投资信托计划的资金安全,银监会出台了专门规定,通过要求信托公司设立监管帐户、聘请外部律师、对部分项目进行事前审查等手段,防范信托公司的不规范操作。在信托投资中,如果项目出现亏损,投资者自负,不过如果信托公司存在失职而导致亏损的,应当向投资者进行相应的赔偿。二、融资方的视角现在,信托已经成为我国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途径。信托融资的优点是更为灵活,缺点是融资成本一般更高些。其实这也无所谓缺点,因为既然无法获得更低成本的资金,信托融资渠道的存在本身就是优点了。目前信托融资整体的高成本并不说明信托一定是高成本的,而是诸多现实原因导致资金稀缺性被放大了。实际上,有些资金来源充足、风格稳健的信托公司甚至会以低于银行整体贷款融资成本的条件为一些还款有保障的优质项目提供融资。由于信托公司只收取相对固定的信托报酬,信托投资收益水平取决于投资者的要求,不存在国家干预的问题,因此信托融资成本的高低是投资者的收益需求和融资方的融资需求博弈的结果。当然不可否认,目前人们对信托投资的风险认识不足,甚至认为存在刚性兑付,信托公司之间的竞争也比较激烈,加之房地产项目的融资方对于资金有迫切需求且对未来风险未必有充分判断,这些因素很可能间接推高了信托融资成本。随着信托业的成熟,信托公司也可以实现更低的融资成本,或者通过提供多元化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拿到好的投资项目。信托可以提供期限更长,方式更多样,资金规模更大,交易结构更灵活的融资服务。有些项目中,为了更好的保障资金安全,信托公司可能会参与融资方的经营管理或者对融资方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进行全方位监管,这对于融资方来说也算是一种缺点。但这也是信托公司掌控项目风险的必然选择,是为投资者负责的表现。三、信托业的视角对于信托业来说,信托是一种业务,是营业执照上的一项经营资质。信托公司就是凭借信托牌照,通过经营信托业务而获取收益的金融机构。如果说信托业是暴利的,应该说信托投资者是“暴利”的。信托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信托报酬,百分之一、二是正常的。在竞争不充分的情况下,信托公司可能会索取更高的报酬,但相对于投资者的收益来说,肯定是“小头”。信托的盈利模式跟银行无论在法律上还是经营方式上都是完全不同的。信托公司更像是投资者和融资方之间的一个媒婆,起到匹配不同风险偏好的资金和不同利润创造能力的企业的作用。信托报酬是一种管理费或者说服务费。当然优秀的信托公司可能会参与融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为降低经营风险起到积极作用,这时信托就不仅仅是个媒婆了。银行赚的是差价,人们把钱存到银行,表面是保管,在法律和财务上则是借贷关系。银行是通过向存款人支付较低的利息和提供“保管服务”换取了资金的使用权,然后把钱当作自己的钱,以远高于存款利息的贷款利率贷给需要钱的融资者。在通胀率高于存款利率时,银行连保管义务也无法尽到,因为“保管物”实际上是不断缩水的。信托业的融资成本常常高于银行贷款,因为信托项目风险一般更高些。在卖方市场下,银行完全可以选择更优质的交易对手和项目,更何况存款利率很低时,不太高的贷款利息就可以让银行大发其财了。信托公司并不是没有能力去跟银行抢这些优质的项目,因为他完全可以以低于贷款利率的融资成本提供资金,只要投资者愿意接受高于存款利息但是低于贷款利率的回报。等投资者回归理性,只要银行利率保持这种管制模式,相信今后这种低收益率的信托项目也不会鲜见。如果没有更好的投资渠道,通过合法渠道拿自己的钱投资显然比让别人用自己的钱赚钱好得多了。不过总体看,信托业注定是要在风险相对较高的项目中通过中后期管理和运用各种风险防控措施降低项目风险。社会中注定有大量资金愿意承受高风险,以获取高收益,这是资本要追求更高利润的本性所决定的。在风险相对较高的项目上有所作为,是信托业的立足之本,否则它跟银行的实际功能便没有差别了。信托业的使命和特性决定了,它必须要有强大的项目发掘、甄别能力和风控能力,否则就当不了好媒婆。而且必须严格依法经营,尽到勤勉管理义务,否则就会导致资金风险承受力和项目实际风险不相匹配,进而放大市场风险,扰乱金融秩序。也正因此,信托营业必须是一种特许经营,至少有行政法规以上的法律文件才能予以规定,而且每一个新的营业机构都必须由工商部门和监管机构的特别审批或者认定。有了信托法,就可以依法开展民事信托,但是作为一项经营资质的商事信托必须有相应国家机关的特别许可。否则,即便有无数合理的理由,也属于无证驾驶、非法营业。四、金融业的视角对于现代金融业来说,信托是金融分支之一,它能够满足资金的投资、增值需要。龙生九子,各有不同。金融诸分支各成一路,是因为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的社会需求或者能以不同的方式满足资金融通的功能。银行实现的是资金存储、结算、流通的功能,它以货币在大范围内的流通和城市经济的繁荣为基础,是货币流通的基本途径,是最基本最重要的金融活动。它以资金安全、保值为重,否则结算功能会受到损害,所以银行资金的融出活动不能够经受太高的风险,并且要受到规模限制;商业保险满足的是人们对商业活动安定性的需要。古罗马从事海上贸易的商人们所自发创造的互保机制是它的渊薮,不过现代保险制度只能追溯到中世纪城市经济的发展时期。而当现代社会肢解了传统社会结构中的内部保障机制,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也需要在大社会内寻找一种可靠的保障,否则便无法建立对未来生活的基本预期,人寿和健康保险就必然要发展起来了。凭借大数定律,越大范围内的互保越可靠,保险公司规模越大自身盈利也越多。而保险公司沉淀下来的巨额资本再投入社会中,便在为自身获利的同时,融通了资金;西方证券观念的诞生远早于上市公司制度的出现,外延也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份,不过对于中国而言,证券行业是以帮助实力较强的企业实现上市、提高透明度、发行证券以及代理投资者买卖证券为核心职能的行业。自营业务虽是证券公司创收的重要渠道,但运用自有资金投资并不是证券行业特有的功能。或许中国证券行业的价值并不在于直接融通资金,而在于为股票投资者了解他们的投资标的提供了可能,从而间接鼓励了投资,同时高效、集约化的代理投资者完成交易操作,降低了股票交易的社会成本。以营业信托为代表的资管行业也有它特殊的功能。正如马斯洛所说,人的需要是有层次的。对于资产持有人来说,银行满足的是资金在当下的安全需要,保险满足的是资产未来的安全需要,信托业满足的则是人们希望资产增值的需要,是要把生活过的更好的需要。所以,信托业注定只有在社会繁荣到一定程度时才会发展,而且必定会发达起来,因为促使他产生的社会需要本身是足够强大的。人们把钱存到银行,是为了保管,用钱购买保险,是为了安定感,但把钱设立信托,主要是为了获取投资回报。信托业的存在自然会吸引大量资金转移过来,人们有时候说信托是银行贷款不足的替代品,可另一方面,又何尝不是信托凭借其资产增值能力把大量潜在银行存款客户吸引了过来,减少了银行可贷资金规模。逐利冲动所引发的投资需求必须要被满足,否则,可能会有资金回流到银行,但是恐怕还是会有相当一部分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资金会毅然流入非法的途径,因为渠道合法与否对于资金而言,也不过是一种风险考量因素而已,更何况更高的风险也意味着更高的回报。这已经被各地如此普遍的民间借贷甚至是非法集资所证明了。相对于其他金融行业,信托也有自身的经营特性。银行以自己的名义将资金融出,必然要承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而保险则是直接受让自然人和经营实体的各类风险,银行和保险都是在经营风险。但是信托制度决定了,只要经营规范,风险不会向信托公司本身传递。所以很难说信托公司是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他的立足之本还是投资能力和对项目的风险掌控能力。也正因此,必须要加重他的法律风险,通过严密的法律规定迫使他尽到一个专业的资产管理者的职责,各国信托业法的核心诉求也在于此。五、历史的视角从历史角度看信托,首先应该区分信托行为和信托制度。信托行为是自古有之的,古罗马就存在遗嘱信托,但那是个覆灭了的文明,所以人们把现代信托追溯到英国十二三世纪盛行的以规避国家没收和税负为目的的土地信托。实际上,中国过去按土地征税的朝代里,小户农民为了规避国家的高额税负,也经常与可以规避重税的士绅大户订立协议,将自己所有的土地虚转至其名下,缴纳固定的“保护费”以规避重负,这该算是标准的信托行为。及至清代,中国土地的租佃制度极为发达,实际上形成了土地所有权的内部分割,地主和佃农对于土地的权利分割很接近于信托模式下委托人和受益人对信托财产的权利分割。当下中国,有人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将自有住房转到别人名下,也算是信托行为。可见,为了规避某种负担或转移财产而将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的行为,古今中外都是存在的。不过这些并不是现代信托制度所要保护和鼓励的活动,法律怎么可能会创造一种工具,让人们专门用它来规避法律并以此获利呢?!从历史角度研究信托,应当是研究信托制度发展至今的基本过程。信托何以成为一种制度,并发展成一个重要的金融行业?这才是真正有意义的。研究现代商事信托,不得不回到中世纪的英国,还必须得提及英国法的两种渊源,普通法和衡平法。十一二世纪的中国已经进入了宋代的高度文明社会,但彼时的英格兰却还是一片荒蛮、落后的景象,成规模的城市经济几未形成,不同的地方适用的法律大相径庭,而且非常原始,巫术审判随处可见。诺曼征服后,为了提升自己的权威,英王便率领大臣们到各地巡回收税、裁断纠纷,于是发展出了相对于传统地方法律更合理性、更加统一的法律,人们称之为普通法。普通法本身是在司法案例中摸着石头过河的产物,要求后面的案例严格按照之前的判决来进行审判,难免会陷入苛求形式、过于僵化的弊端。其中一项便是,完全按照地契来确认所有权的归属。而中世纪的英国存在许多不合理的继承制度,比如土地所有人死后,土地将归国王所有。人们为了规避这些恶法便在生前把土地转移到一个可信的人名下,但土地利益仍由自己的子嗣享有,或者纯粹出于宗教信仰将土地赠给教会。这种被称作信托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王的利益,于是到16世纪,国王颁布了一部《用益法》,法律的核心可以总结为:虽然人们为了规避法律而将土地信托给了其他人,但是实际上这些土地的所有权自土地所有人死亡之时便根据法律归国王所有了,即便进行了虚假的转让或者非法赠与,土地的名义所有人也不过是以自己的名义为国王的利益而持有土地罢了。这个法律的初衷显然是为了打击当时的土地信托行为,保护国王自己的利益。不过却无心插柳的确认了一条重要的信托法原则:一个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持有他人的财产。这是信托制度得以形成的基石。显然面对实际的利益,国王的制度是无法简单奏效的。人们又想出各种不同的办法来规避。不过,信托法律关系本身的合法性被永久确立了下来。在以后的时间里,信托行为大量存在,包括以规避为目的的信托行为,也包括为了实际需要而采取的合理信托行为。与信托行为如影随形的一个问题是:信托关系往往发生在相互信任的至亲好友之间,可难免会有一些见利忘义的人要吞没信托财产,不按照当初的约定履行义务,另外,有时候受托人由于过错没能履行好受托职责。可是,受托人根据普通法的规则持有地契,便是法律上的所有人,僵化的普通法拒绝保护委托人即实际所有人的利益。于是,人们诉诸国王的大法官。这位大法官并不巡回审案,他端坐在王宫中,专门处理那些因为普通法的僵化和教条而受到不公平对待的人,以平衡普通法所造成的利益不均。他因此被称为“国王良心的守护人”,根据他的审判所发展起来的法律被称为“衡平法”。显然,信托土地的实际所有人就是急需他保护的人,为了确认实际所有人的合法利益,惩罚那些见利忘义或者太过疏忽大意的受托人,大法官不断地确立了以受托人尽职义务为核心的信托法。此时,信托财产的独立地位得到全方位的确认,信托法律关系真正形成,受托人义务也有了明确规则可以依循,信托法的雏形也就有了。在后世的发展中,大法官的衡平法和巡回审判发展起来的普通法不断融合,甚至改变了以案例为主要载体的存在形式,被编辑成文。现在,英国信托法已经有大量的成文法可查了。人们说英国信托受益人的权利是衡平法上的所有权,其实是不准确的,应该说它是起源于衡平法的一种权利,如今早已经纳入成文法的体系了。信托法确认了一个人可以代另一个人持有财产的观念,这在现代人看来是个常识,可对中世纪的英国人来说,却是对所有权观念的重大挑战。根据这种法律观念,人们又发展出了公司制度、合伙制度等,甚至当民族国家兴起,英国人用信托理念来解释民族国家和王室作为法律主体的正当性。所以,信托的概念对于英国的意义非比寻常。在随后的发展中,基于信托法律关系的灵活、实用和独特价值,在普通的民事信托的基础上,人们发展出了公益信托、家族信托和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的商事信托。英国海外殖民所运用的大量资金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通过信托制度汇集起来的。商事信托在美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典型代表便是各种证券化业务。信托制度在普通法系国家得到了最广泛、灵活的运用,这也是因为信托的发展需要配套的制度和社会环境,比如公益信托在NGO不发达的国家是难以发展的,垂死之人能够将财产托付给商业机构,那肯定得以信托机构本身经久不衰的声誉为前提。大陆法系国家在传统法律体系和理论框架下,难以接受信托法律关系中委托人的请求权和受益人的受益权并存的现实,所以迟迟不肯继受信托制度。不过由于信托制度的特殊优势和价值,不少大陆法系国家现在也结合实际情况采纳或者借鉴了信托制度。信托制度是普通法系给大陆法系最重要的馈赠之一,这是世所公认的。善于学习的日本则将资金信托发展到极致,在二战后的重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由于监管不配套,也出现过信托公司泛滥扰乱金融秩序的情况。目前世界重要的国家大都有信托制度。在亚洲,日本、新加坡和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无一例外。信托行为本身确实是起源于纯粹的信任,人们以可靠的友情、亲情来对抗恶法。但是信托制度在衡平法上不断发展的过程,恰恰是为了约束那些恶意或者因过失违反了管理义务的受托人。及至商事信托发展起来,出现以资金信托为主的信托业,信托显然已经变成了投资需求促动下的商业行为,逐利冲动才是它的本源。营业信托也需要信任,但这份信任是靠信托法对受托人职责的严格规定以及信托机构本身的声誉所铺垫起来的。六、法律制度的视角在法律上,信托被定义为新托人将其财产交由信托机构设立信托,由信托机构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为信托受益人获取收益或者实现特定目的的活动。从法律制度的角度,信托与委托代理、合同、合伙、公司等一样,都是财产运用的法律机制。在不少普通法系国家,信托也是法律认可的一种经济实体的组织形式,跟公司、合伙企业相并立。所以说,在法律视角下,信托的意义远不限于金融,信托财产也不限于资金。只是资金信托发达到一定程度之后,信托自然成为一种资金融通机制。直观看,信托更像是委托投资,但是基于信托法的规定,财产设立信托后就与委托人的其他财产不相牵连,与受托人的财产也不混同,这就降低了信托投资的风险。风险隔离是信托成其为信托的根本要素。信托投资模式下,信托财产的用途是委托人知晓的,但是具体的运用和管理则不一定会在信托合同中明确下来,这需要受托人发挥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签订信托合同后,委托人有权了解后续的管理情况,但不能对受托人的管理行为任意干涉,也不能随意撤销信托。这是信托与委托代理、合同的不同之处。通过设立公司投资,也具有风险隔离的功能,但是投资者不一定具有经营公司的能力和时间,而且公司设立、清算都很麻烦,信托投资则要简单的多。信托是风险隔离的委托,是简化了各种设立、清算程序且营业范围不受局限的企业。它是介于委托投资和直接经营企业之间的一种资产管理机制,它在信托法律的支撑下,通过信托合同,建立起一个具备高度灵活性的准法人主体。信托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与股东的股权很接近,信托机构可以代表信托财产行使签署合同、参与表决、追索债权、提起诉讼等各项权能。信托机构负责收取信托财产的收益,计算和支付信托存续期间发生的费用和自己应得的信托报酬,然后将信托收益支付给信托受益人。信托制度在委托代理制度和公司制度之间的巨大空白地带获得了无限的可能性,可以随时、随事、随地、随人的需要而调整,它是一个交由人发挥创造力的机制。他像一块无限宽广的地基,需要人发挥智慧和才能去建设高楼大厦,其他国家的信托实践已经树立起了可资借鉴的榜样。以逐利为出发点的商事信托的社会功能已然远远超越了商业逐利,在家族财产传承、公益事业等领域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这一切楼宇建筑的地基则是完善的信托法律制度,只有当法律明确了信托财产的特殊地位、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保护措施,信托业才能够良性持续发展。七、社会的视角从不同的市场主体的视角,信托表现为不同的形态,具有不同的功能。但从更宏观的角度看,信托是立基于信托法律,以运用资产管理能力满足资产增值需求为本位的一种资金融通机制。信托法律制度是它的前提,投资需求是它的驱动力,融通资金是它的必然结果。信托机构的产生是为了通过经营信托业务获利,但是信托机构必须以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为立身之本,否则就真的沦落到合法的非法集资的地步,可以随便被取代。信托业的规模化发展必然使之成为一种重要的金融行业,它把社会闲余资本引入实业,鼓励了投资,带动了就业,增加了税收,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信托的繁荣是可以让整个社会受益的。信托实现了不同风险需求和不同利润创造能力的企业的直接对接,减少了资金流通的中间环节,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增进社会财富;信托业通过发挥专业能力,挖掘好的项目并适当介入融资企业的经营管理,让好的项目得以发展,通过主动管理增加社会财富;信托业的存在,有利于资本的充分运用和灵活组合,它可以方便的汇聚巨额资金投入同一项目,使重大项目可以得到社会资金的支持并分散投资风险;信托业的出现意味着大批资产管理人员集约化的介入到大笔资产的管理之中,还意味着没有能力进行投资但手握资本的社会阶层可以在专注本职工作的同时,获取资产增值。八、与文化论者商榷文化确实是个无底大筐,但空泛的往里装不能增进任何认识。人们赞叹英美诸国信托制度的广泛应用,却又模仿不来,便将中国社会的信任缺失当了罪魁祸首。其实,信托经营者首先要懂得的是,国外对信托业的信任乃至整个社会所表现出来的基本信任,都是以完善且行之有效的法律为基础的。在一个由陌生人组成、环环相扣、每个人的过错甚至过失行为都可能损害他人根本利益的现代社会,没有行之有效的法律,就不会有信任可言,这跟文化不甚相关,与人的逐利冲动和防卫本能有关。信托制度在英国生根发芽,又在更多的国家开花结果。法律是她的基石和框架,急于求成的模仿者往往只爱仰望别人的高楼大厦,而不知道楼下有坚实的土壤,甚至心急到连力学原理也置之不顾。如此建造的大楼注定是不稳当的“楼脆脆”而已。茫然无措的穿过迷雾去找一个所谓“信托文化”来兜底,虽无可厚非,但实在经不起历史事实和理性常识的推敲。人性注定是多变的,如果受托人的行为是不受控制的,信托机构不过是个没有专业水准的“通道”,连他的失职行为也是无法界定、无需赔偿的,人们何以相信他呢?提倡信任文化没错,但是信任文化的第一要义是:信托机构要把自己打造成值得托付的受托人,而不是其他。当本身就有特殊利益冲动的人要求别人信任自己的时候,往往说明他是不值得信任的。更何况,在法律不完善,制度得不到公正、恰当执行的社会,信任文化不过是一场奢谈。结语信托到底是什么?可以从多个角度回答,都有道理,但又都不全面,更不能令所有人都满意。定义的困难不在于对象本身的复杂,而在于人们根本不了解定义所指向的对象,如果对象本身还是不断变化的,就难上加难了。关于信托定义的争论像是一个罗生门,不同的是,每一种回答都是出于真诚的。理解信托,或许也不止于七种视角,而且每一种视角的检视都期待更深更远的洞见。不止是中国,对于那些信托业发达的国家,信托的概念也注定是一个无限开放的问题,因为信托的优势和魅力就在于信托制度的灵活多变、富于弹性,能够根据社会需要而改变自己的表现形式。人们不是常常引用斯科特那句“信托可以与人类的想象力相媲美”来正打歪着的证明时下诸般“创新”的精明么?既然概念是一种归纳,那么任何概念都注定容纳不了无穷尽的形态。信托的定义,注定是一个没有最终答案的问题。刻下,对于中国而言,或许我们无需空泛的去赞美信托,也不必急于去解开她所有的面纱,倒是先把信托最基本的原理和机制搞明白,使她获得社会和决策者的基本认可,让她能够在坚实的土壤上开花结果,而不被当做一个随手可以除去的异类,才是信托业的命脉所系。信托业的根基恐怕不在于复杂高深的业务模式,而在于信托之外的广阔天地。七十二般变化练得再熟练,若不懂得培植社会基础,也只能在花果山里抖抖威风,一出山门便无人敬服了,更何况,入不了佛祖的法眼,随时都会被压在五指山下。中国信托业虽火红一片,可越是得意时,越该有一份清醒头脑和危机意识。花皆有盛放期,常开不败、结实落仔的才能生衍不息;树皆有葱茏时,枝大根深、土壤肥沃的才可屹立不倒。新鲜事物,注定毁誉皆有,路途漫漫,难免风浪坎坷。不过如果一个事物有它根本的功能和难以替代的价值,就必然会发展起来,任何一种合理、强大的社会需要都必然会有相应的机制来予以满足,这是不可阻挡的规律。信托业的长远前景是值得期待的。然而,栉风沐雨才有芳华绝代,历尽风浪方得日现云开,中国信托业刚刚起航!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研究生柏钦涛,现供职于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❻ 宝骏510怎么样
有CTv自动波吗?
❼ 海外资产配置的几种方法,香港保险最安全
现在向海外配置资产的方式,按照风险高低主要有如下几种:
1、安全型海外资产:香港保险
比较常见的香港分红储蓄险有5%左右的年化收益率,一些热销产品进入第15个投资年度之后,年化收益高达7%左右。这类保险风险低,一般人有几千美元就可以投资,很受欢迎。现在人民币处于贬值通道中,5%左右的分红收益是不错的选择。
另外,香港保险可在全球范围进行投资,相当于保险公司替你在全球配置资产,这也是保证这类保险高收益的一个原因。
只是大部分储蓄险所涉年限长,流动性欠佳;未来较长期的汇率变动也不容易预测。对于高净值人群用来分散风险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2、中高风险海外资产:美元基金
来自美国的市场研究表明,1998-1999年排名前20的基金,到2000年排名都在一千名以外。对于美元基金来说,其投资回报是一场事关全球局势变化的巨大博弈,因此波动性和风险都偏高。
QDII基金以人民币直接投资美元资产,入门不高,但受海外市场政策和趋势影响,存在一些由信息不对称或水土不服带来的风险。因此推荐被动型指数基金,尽可能降低人为因素的外部影响。
至于海外私募基金这种门槛较高的产品,若非有一定积淀的专业经验和较为雄厚的资产,建议慎重。
3、高风险海外资产:海外股票
现在很多人对美股、港股感兴趣,美国股市造就了巴菲特,中国股神的去处不可说。因此,很多人都向往到海外股市试水理想中的价值投资。
美股债券和股票等证券市场,专业度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高,同时风险也高。而且美股正处在高位,加息也近在眼前,因此建议99%的人谨慎行事:如果你的A股账户还没有很好看的收入,那先不要奢望在美股赚大钱。
4、其他
还有很多其他类型的海外资产配置,或是如家族信托高度神秘,准入门槛高达可投资资产3000万元以上;或是如海外房产信息不透明,受政策影响大,中短期很难把握投资价值。
扩展阅读:
海外资产配置的最稳玩法——香港保险
如今向海外配置资产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兼具安全性与高保障高收益的非香港保险美元保单莫属。
香港保险因其可将人民币转化成美元资产和稳定可观的收益,这两年尤其被大陆人欢迎。
储蓄分红险:
比较常见的香港分红储蓄险有年化收益率高,一些热销产品进入第15个投资年度之后,年化收益超过7%。这类保险风险低,一般人有几千美元就可以投资,很受欢迎。
大部分储蓄险保障年限长,在缴费期结束后,提取灵活,可作为孩子的教育金,婚嫁金,及自己的养老金,及遗产规划。可真正实现一张保单养三代人,对于高净值人群用来分散风险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重大疾病险:
重疾险是指由香港保险公司指定的重大疾病,如癌症、器官移植、中风等为保险对象,若受保人在保障期间内罹患重大疾病之一,则由保险公司对所医疗费用进行赔偿的商业保险行为。
香港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多为返还本金型的保险产品,如受保人终身未发生受保的重大疾病,受保人退保之时可获得本金和利息的返还,同时还兼具人寿保障功能。
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为了保障投保人因不可预测死亡而给家人带来的创伤和损失。香港人寿保险还兼具储蓄分红功能,所以对于在于保障期间仍然生存的投保人,香港保险会定期支付保险退休金。因此,每个家庭主要收入来源都需要购买高额人寿保险,是对家庭的一种爱护和责任。
对于一般家庭来说,购买定额的寿险,除防范风险外,还能够将其退休金养老保障。而对于豪门家族来说,高额的人寿保险却是避债避税最佳的传承财产方式。
❽ 我在百度百科里看美国家族问题时,偶然看到说:家族信托作为传承家族财富的一种方式,在欧美已经比较普遍
家族信托在海外作为一种财富传承和保护的重要工具,已经有数百年的发展历回史。家族信托能够更答好地帮助高净值人群规划“财富传承”,也逐渐被中国富豪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