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融资的成功率有多大
不大,百分之十
② 创业者在融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哪些法律问
创业者在融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融资人的法律主体地位。
刘先生的身份是该县办企业的承包人,从法律角度来说,其代表职能令人怀疑。根据法律规定,刘先生作为企业的承包人只有承包经营的权利,无权处理企业投融资之类的重大事项。既然该企业是县办的,很有可能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否需要融资是由企业或者企业的股东决定的,也就是由当地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的。
换言之,刘先生如果没有企业的授权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授权,无权与投资人就投融资问题达成任何协议。即使达成某种协议,该协议的效力需要企业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事后追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投资人的法律主体地位。
刘先生所找的投资人是某外国投资公司驻北京代表处。根据法律的规定,代表处不得进行任何与经营有关的商业活动。因此,代表处无权与刘先生签订任何关于投融资方面的合同。
另外,我国法律规定,某些矿产资源的开发是禁止外商投资的。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外商投资公司或者代表处,在没有经过详细的调查、核实投资项目和融资人的资质情况下,轻易同意签署所谓的合资、合作协议,并要求融资人交纳保证金或者其他名目繁多的费用,融资人应当慎重考察核实融资人的情况,以防上当受骗。
第三,投融资项目要符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
在中国现有政策环境下,许多投资领域是不允许外资企业甚至民营企业涉足的。
第四,融资方式的选择。
融资的方式有很多选择,例如: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优先股融资、租赁融资等,各种融资方式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也有很大的不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重大。
第五,回报的形式和方式的选择。
例如债权融资中本金的还款计划、利息计算、担保形式等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重点约定。如果投资人投入资金或者其他的资产从而获得投资项目公司的股权,则需要重点安排股权的比例、分红的比例和时间等等。相对来说,投资人更加关心投资回报方面的问题。
第六,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投资建议书的撰写。
刘先生被要求提供的文件就是商业计划书。上述三个文件名称不同,内容大同小异,包括融资项目各方面的情况介绍。这些文件的撰写要求真实、准确,这是投资人判断是否投资的基本依据之一。
同时文件的撰写需要法律上的依据,例如关于项目的环境保护要求必须实事求是地申明,否则,如果项目环保措施没有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被环境保护部门下令禁止继续运营,其损失无法估量。
第七,尽职调查中可能涉及的问题。
律师进行的尽职调查是对融资人和投融资项目的有关法律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根据了解的情况向投资人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第八,股权安排。
股权安排是投资人和融资人就项目达成一致后,双方在即将成立的企业中的权利分配的博弈。由于法律没有十分有力的救济措施,现在公司治理中普遍存在大股东控制公司,侵害公司和小股东的利益情况。对股权进行周到详细的安排是融资人和投资人需要慎重考虑的事项。
以上八个方面是投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当然其他的法律风险也可能存在,例如资金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到位、担保形式的选择等,这些都可能影响项目的正常进行。
③ 在融资过程中,投资人一般会问创业者什么问题
建议咨询专门律师,以下供参:第一,融资人的法律主体地位。刘先生的身份是该县企业的承包人,从法律角度来说,其代表职能令人怀疑。根据法律规定,刘先生作为企业的承包人只有承包经营的权利,无权处理企业投融资之类的重大事项。既然该企业是县的,很有可能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否需要融资是由企业或者企业的股东决定的,也就是由当地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的。换言之,刘先生如果没有企业的授权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授权,无权与投资人就投融资问题达成任何协议。即使达成某种协议,该协议的效力需要企业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事后追认才具有法律效力。第二,投资人的法律主体地位。刘先生所找的投资人是某外国投资公司驻北京代表处。根据法律的规定,代表处不得进行任何与经营有关的商业活动。因此,代表处无权与刘先生签订任何关于投融资方面的合同。另外,我国法律规定,某些矿产资源的开发是禁止外商投资的。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外商投资公司或者代表处,在没有经过详细的调查、核实投资项目和融资人的资质情况下,轻易同意签署所谓的合资、合作协议,并要求融资人交纳保证金或者其他名目繁多的费用,融资人应当慎重考察核实融资人的情况,以防上当受骗。第三,投融资项目要符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在中国现有政策环境下,许多投资领域是不允许外资企业甚至民营企业涉足的。第四,融资方式的选择。融资的方式有很多选择,例如: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优先股融资、租赁融资等,各种融资方式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也有很大的不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重大。第五,回报的形式和方式的选择。例如债权融资中本金的还款计划、利息计算、担保形式等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重点约定。如果投资人投入资金或者其他的资产从而获得投资项目公司的股权,则需要重点安排股权的比例、分红的比例和时间等等。相对来说,投资人更加关心投资回报方面的问题。第六,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投资建议书的撰写。
④ 公司在投融资过程中都会遇到哪些法律问题
建议咨询专门律师,以下供参:
第一,融资人的法律主体地位。
刘先生的身份是该县办企业的承包人,从法律角度来说,其代表职能令人怀疑。根据法律规定,刘先生作为企业的承包人只有承包经营的权利,无权处理企业投融资之类的重大事项。既然该企业是县办的,很有可能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否需要融资是由企业或者企业的股东决定的,也就是由当地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的。
换言之,刘先生如果没有企业的授权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授权,无权与投资人就投融资问题达成任何协议。即使达成某种协议,该协议的效力需要企业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事后追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投资人的法律主体地位。
刘先生所找的投资人是某外国投资公司驻北京代表处。根据法律的规定,代表处不得进行任何与经营有关的商业活动。因此,代表处无权与刘先生签订任何关于投融资方面的合同。
另外,我国法律规定,某些矿产资源的开发是禁止外商投资的。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外商投资公司或者代表处,在没有经过详细的调查、核实投资项目和融资人的资质情况下,轻易同意签署所谓的合资、合作协议,并要求融资人交纳保证金或者其他名目繁多的费用,融资人应当慎重考察核实融资人的情况,以防上当受骗。
第三,投融资项目要符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
在中国现有政策环境下,许多投资领域是不允许外资企业甚至民营企业涉足的。
第四,融资方式的选择。
融资的方式有很多选择,例如: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优先股融资、租赁融资等,各种融资方式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也有很大的不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重大。
第五,回报的形式和方式的选择。
例如债权融资中本金的还款计划、利息计算、担保形式等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重点约定。如果投资人投入资金或者其他的资产从而获得投资项目公司的股权,则需要重点安排股权的比例、分红的比例和时间等等。相对来说,投资人更加关心投资回报方面的问题。
第六,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投资建议书的撰写。
⑤ 创业者在融资的时候怎么避开恶意压价,玩弄条款等这些
对于创业者来说,做好一个项目除了要关注产品和团队运营,融资能力也是一大要素。资金是项目持续开展最基本的保障,所以,创业者和投资者,二者不可避免的要正面交锋。
投资者想找到好的项目投资赚钱,创业者想找到好的投资维持运营最终赚钱,二者的目的的一致性让他们走到一块。但是,这个走到一起的过程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1、 直觉+沟通
有的时候不得不服直觉这个东西,就像女性的第六感一样准,以往的经验和观察是积累的量,而创业者的直觉直接构成质。很神奇的是,真的有创业者在第一眼见到投资人之后,心中冒出的第一句话就是:“直觉告诉我就是他了”,这个时候不妨相信你的直觉。
在直觉之后还得有沟通作为辅助,有的投资人失去创业者的心是从开口的第一句话开始,一旦确定合作关系,投资人和创业人将要在一起共事很多年,如果沟通都出现问题了,我想,这个Team迟早会崩盘,更惨的是,在崩盘前的几年时间里和投资人的沟通不畅会成为创业团队最痛苦的事情。
2、 “试探”投资人
一个真正想投资一个行业的投资人是一定会对行业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的。如果一个投资人满口“全方位布局”、“看好就投”、“快准狠”,那么你就要注意了,他未必是用心在看这个行业。投资人将自己手上的钱看重,才能帮助你把事情做好做大,因为他跟你一样,真心想赌。
3、 看投资人的资源
虽然投资人主要就是给项目提供资金,但是毕竟在商界摸爬滚打那么多年,他们多多少少还是有些资源的。一个好的投资人会希望创业团队越强大越好,所以他会乐意把自己的资源贡献出来。
但是如何看清这些“资源”呢?GPLP君教你一个方法:举个例子,假设投资人要跟你介绍一个牛人,你在犹豫要不要相信。这个时候要判断了,如果这个牛人是个业界大佬,就是那种有一定名气的那种,这个时候要注意了,很有可能投资人跟大佬也并没有那么熟,并且有一部分原因是利用大佬来抬高自己,投资人自己可能不行;还有一种情况是这个牛人是一个比较有真才实学的人,投资人认识很多,那么很有可能投资人真的为公司付出了很多,这些牛人也比较有可能是创业成功的创业者,那么这个投资人你可要好好珍惜啊。
对了,GPLP君提醒各位,为了防止投资人事后赖账或者装糊涂,建议创业者把投资人承诺的资源写下来,时时提醒他,争取落到实处。
4、 冷静分析,去表求真
投资人多半“狡猾”,他们知道如何为自己获取最大的权益。身为刚入商场的创业者,这个时候不能被表象所蒙蔽。在引入投资之前,一定要看清楚投资条款,看投资人的给钱速度以及服务水平。条款代表着你的利益,一定要慎重,对于不清楚或者有疑惑的地方一定要跟投资人确认,免得到时候扯皮。投资人的给钱速度和服务水平,如果一时不清楚,可以去找投资人曾经投过的项目负责人,和他聊一聊,基本上投资人的基本情况就摸清楚了。创业项目需要融资的时候,不管是在融资的哪一阶段,都需要慎重又慎重,GPLP也希望这篇“扒皮文”能够给广大创业者一些警醒,希望他们在融资的过程中少受一些伤害,少走一些弯路。毕竟,往严重里说,一旦接受了错误来源的资本,可能是你项目最糟糕噩梦的开始。
⑥ 怎么才能做好融资
先把商业计划书撰写好,学习一下创投行业的一些基础的知识,了解清楚融资的流程,让自版己有分辨能权力。然后锁定相关对接渠道,多尝试,给你推荐几种方式:
1、去各大投资机构官网BP投递通道投递你的商业计划书。
2、参加线下各类沙龙活动,主动找在场的投资人交换联系方式投递你的项目。
3、找融资平台,建议不要选会员制的尝试成本太高,可以选择那种能自助申请一对一电话对接投资人的,电话对接比较高效也能把自己的项目讲清楚,自助是因为可以选择跟自己各方面都匹配的投资人这样对接的成功概率更高,推荐到云对接试试。
⑦ 公司融资的资金最后要不要归还
那要看是通过什么方式融资,债权融资肯定是要还的,股权融资是通过出让所有权进行融资是不要还的,但是要对股东进行分红。
⑧ 融资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1、投资人的法律主体地位。根据法律规定,某些组织是不能进行商业活动的,如果寻找这些组织进行投资将可能导致协议无效,浪费成本,造成经营风险。
2、投融资项目要符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在中国现有政策环境下,许多投资领域是不允许外资企业甚至民营企业涉足的。
3、融资方式的选择。融资的方式有很多选择,例如: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优先股融资、租赁融资等,各种融资方式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也有很大的不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重大。
4、回报的形式和方式的选择。例如债权融资中本金的还款计划、利息计算、担保形式等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重点约定。如果投资人投入资金或者其他的资产从而获得投资项目公司的股权,则需要重点安排股权的比例、分红的比例和时间等等。相对来说,投资人更加关心投资回报方面的问题。
5、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投资建议书的撰写。刘先生被要求提供的文件就是商业计划书。上述三个文件名称不同,内容大同小异,包括融资项目各方面的情况介绍。这些文件的撰写要求真实、准确,这是投资人判断是否投资的基本依据之一。
6、尽职调查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律师进行的尽职调查是对融资人和投融资项目的有关法律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根据了解的情况向投资人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7、股权安排。股权安排是投资人和融资人就项目达成一致后,双方在即将成立的企业中的权利分配的博弈。由于法律没有十分有力的救济措施,现在公司治理中普遍存在大股东控制公司,侵害公司和小股东的利益情况。对股权进行周到详细的安排是融资人和投资人需要慎重考虑的事项。
⑨ 叫人融资亏了谁承担
你好,没人帮你承担后果,融资其实在十几年前就有,那时融资的人大都血本无归了,所以融资一定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