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已经退市的辽油股票如何处理
中国石油要约收购了所有流通股
当时中国石油开出了比市场交易价格高出30%的私有化了辽河油田,为将来整体上市做出了整合,同期收购的还有石油大明等
『贰』 我的股票退市了,可我还持有着,怎么办
你好,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
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并有复杂的退市程序
1.主动性退市是指:
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2.被动性退市是指:
期货机构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购买股票要“避雷”,认清退市预兆其实股票退市前是有所预兆的,在亏损公司被强制退市之前,有半年的时间是可以继续保留上市公司代码与资格的,但如果在此期间没有任何改观,就一定要退市了。
同时也会对股民进行风险警告,很重要的一个表现就是在公司名前加上“ST”或“*ST”等标识,如果股民看到带有这种字样的股票,在购买前就要慎重考虑。
二、股票退市的三种结果
(1)重组后再重新回到主板:
也就是说,股票退市并不意味着就立刻停止交易。而是进入退市整理期,正式终止上市之后,有30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供投资者交易。再转入外场交易,根据有关规定退市公司原股份将在45个交易日内,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资格的证券公司代办转让。退市后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三板”。
(2)将来上三板已经退市的股票:
还有重组的可能,重组后重新回到主板,但是这个时间一般会比较长。如果股票上了三板,可以去三板市交易,每周交易三次(一、三、五),还有的是一周交易一次(每周五),根据业绩决定。
当然要注意的是,在三板市交易前,首先要去证券营业部开立一个三板市场的股东帐户。需要你本人带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还有你的股票交易卡。在证券营业部先办理三板股东开户,然后办理股票过户。
(3)破产:
彻底没有了这种情况下的普通股股东就比较倒霉了,因为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基本都是按照如下:
1.先清偿企业的破产费用,
2.然后是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等,
3.然后是拖欠的国家税金,
4.然后才是对一般债权的清偿。如果资不抵债就要按照上述清偿顺序偿还。
5.普通股民是最后一个清偿的,因此最后能不能得到清偿只能看公司状况来听天由命了。
这是最坏的一种情况,对于破产的公司来说,清偿有先后顺序,普通的股民往往是最后一个得到清偿的。
三、公司退市 股票钱还拿得回来吗?
股票退市不等于破产,所以,你还是该公司的股东,同样享有原来的权利和义务,只不过你手中的股票不再流通,如果您不想继续做股东,可以选择在退市整理板中卖掉该公司股份,不过出售的价格就很低了。
若是已经确定企业退市,交易所会有一个退市整理期供投资者交易,投资者可以在这个整理期内进行卖出止损,退市整理期结束后,上市公司转入其他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根据规定,退市公司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进行转让止损。
退市整理期为30天,您想卖掉手中的股份,需先开该版块交易的权限,给您所在券商打电话咨询如何开通。
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股票投资者在投资前一定要对上市公司业绩进行考察,认清风险,合理规划资产投资,以免出现退市情况造成资产损失。
『叁』 石油大明退市后的处理工作在哪进行的
石油大明被来中国石化源吸收合并。
2006年3月16日石油大明公告:关于中国石化向除其自身以外石油大明其他股东发出附有先决条件的要约,按每股10.30元的价格收购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全部流通股股票及按每股5.60元的价格收购其他股东持有的全部非流通股股票。
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为:在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点,登记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流通股股票申报数量高于174,821,490股,即要约收购完成后石油大明公开发行的股份低于总股本的25%,石油大明的股权分布将不满足《证券法》第50条规定的上市条件。如果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不满足,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登记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
要约收购目的:本次要约收购以终止公司流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为目的,旨在实现收购人业务一体化战略。要约收购的有效期:2006年3月8日-2006年4月6日。
以上公告清楚地说明,石油大明退市后的处理工作由中石化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公司负责完成。
『肆』 谁能告诉我,已经退市的股票如何出售(石油大明)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余股收购期限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除非文中另有特指,本公告中简称的含义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6日公告的《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释义完全一致。
中国石化根据其于2006年4月10日公告的《关于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余股收购安排的公告》,通过深交所和登记公司提供的服务系统,进行余股收购的申报期即将于2006年6月26日届满。
就在2006年6月1日至2006年6月26日期间申报出售的余股,将于2006年6月27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股份转让结算和过户登记手续,收购资金预计将于2006年6月30日到达流通股股东的资金账户。
2006年6月30日后,中国石化将依法办理有关石油大明的后续事宜;余股股东将不再享受深交所和登记公司服务系统带来的便利性。
中国石化特此公告,提示拟出售余股但尚未办理出售申报的余股股东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