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问:我在银行办理房屋贷款用的手续是假的,被人举报了后果是什么,而且银行已经放款了
只要按时还钱,银行没有损失,没关系。
没有人会去举报这个事
银行自身也有过错,没有认真审核贷款申请材料。
⑵ 贷款提供虚假资料会被查出来吗有什么后果
提供虚假材料来骗银行贷款是属于贷源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在主观要件上,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反之,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虽然其在申请贷款时使用了欺骗手段,也不能按犯罪处理,可由银行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加收贷款利息等办法处理。
⑶ 夫妻一方用假证件去银行贷款属于什么行为
只要银行告到法院,那肯定是按照贷款诈骗罪起诉。
诈骗罪(中专华属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⑷ 银行用假担保手续批贷款
是不可以的
担保人满足条件:
与本案无牵连;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保证人资格的特殊规定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⑸ 办理贷款时用假手续有哪些风险
借款人在慌乱来又继续贷款的时源候,往往会找到一些不正规的贷款公司申请贷款。这些贷款公司通常会声称自己能为借款人找房子做假的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而在非正常渠道的情况下,借款人也能获得贷款。那么,用假的手续办贷款,会带来哪些风险呢?
银行在办贷款时,只接受用房产作为抵押的抵押贷款,而借款人利用一些旁门左道而获取到得贷款,风险性往往很大。由于其手续都是假的,而一旦上面对各金融机构的房屋贷款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像利用假手续获得贷款的客户资料、交易情况以及资料的真实性很容易就被排查出来了。这个时候,如果非正规的担保机构携款潜逃,那么,查处的风险将全部由假按揭的人来担当。此时,银行追究的一切违约责任都需要假按揭的人负责,严重者,借款人还可能接受相应的刑事责任处罚。
因此提醒各位朋友,在办理抵押贷款时,一定要准备真实合法的资料,到正规的贷款机构办理,以且勿忙中生乱,以防给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⑹ 伪造假证件银行贷款,该如何处罚
你朋友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如果他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的钱,压根就没打算还,其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2、如果他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后,由于种种原因无力还贷,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选择性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⑺ 用假手续贷款是什么罪
银行是金融诈骗,小贷走的是民事诉讼
⑻ 用假手续像银行贷款100万,要承担什么后果
依据后果的严重程度承担响应法律责任。
⑼ 提供虚假材料骗银行贷款,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涉嫌构成贷款诈骗罪,根据诈骗数额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9)贷款用假手续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形成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精神,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参考资料来源:文县公安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⑽ 用假手续从银行贷款应负法律责任吗
理论上来说:有
实际操作上来说,只要你还钱,就没有,或者说,只要标的金专额小于500万,属也没有
原因是骗贷罪的第一要素是造成国有金融机构财产损失,也就是坏账
金额太小的话,经侦队没有出动的动力,所以也就没有什么法律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