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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3-03 00:25:23

A. 小额贷款公司,都要什么资料

通常小额贷款需要以下资料:
1,身份证(二代);
2,工作证、工作牌、社保卡、内公积金容卡;
3,近半年个人流水(10天内有效);
4,住址证明;
5,房本或购房合同;
6,收入证明。
具体的还要看贷款人员的个人资质。

B. 如何成立一个小额贷款公司,流程是如何的呢,资料

可以的,主要是看产权证在不在你手上。如果在可以申请2次抵押这样利息低。如果没有房产证可以办理信用贷款。一般3--5个工作日就可以放款。欢迎来电详询。

C. 小额贷款公司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办理流程:


①需面谈。


②把准备资料备好。


③过来专填写申请表。


④上交审核属。


⑤发放贷款。


⑥定时还款。


所需手续:


(1) 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 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证明材料。


(3) 借款人贷款偿还能力证明材料。如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 借款人的房产证、行驶证(非必需,可提高贷款额度)。


(5) 借款人征信报告(可证明个人信用度)。


(6) 工资卡流水(近6个月)。


(7) 贷款近3个月的还贷记录(如果有贷款)。

(8)近3个月的水电、煤气等费用,可证明住址的。

D.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有什么规定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现金贷”业务开展原则

(一)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二)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三)各类机构应当遵守“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应全面持续评估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偿付能力、贷款用途等,审慎确定借款人适当性、综合资金成本、贷款金额上限、贷款期限、贷款展期限制、“冷静期”要求、贷款用途限定、还款方式等。

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单笔贷款的本息费债务总负担应明确设定金额上限,贷款展期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

(四)各类机构应坚持审慎经营原则,全面考虑信用记录缺失、多头借款、欺诈等因素对贷款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强风险内控,谨慎使用“数据驱动”的风控模型,不得以各种方式隐匿不良资产。

(五)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六)各类机构应当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

二、统筹监管,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

(一)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

小额贷款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二)严格规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借款人“以贷养贷”、“多头借贷”等行为。禁止发放“校园贷”和“首付贷”。禁止发放贷款用于股票期货等投机经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建立持续有效的监管安排,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加强督导。

(三)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禁止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融入资金。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各地不得进一步放宽或变相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比例规定。

对于超比例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压缩规模计划,限期内达到相关比例要求,由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监督执行。

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由各省(区、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具体负责。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制定并下发网络小额贷款风险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有关工作要求。

三、加大力度,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应严格按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监管和风险管理要求,规范贷款发放活动。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投资或变相投资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类)证券化产品或其他产品。

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的规范整顿工作,由银监会各地派出机构负责开展,各地整治办配合。

四、持续推进,完善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

(一)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二)不得将客户的信息采集、甄别筛选、资信评估、开户等核心工作外包。

(三)不得撮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参与P2P网络借贷。

(四)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不得提供“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等购房融资借贷撮合服务。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业务。

各地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应当结合《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7〕19号)要求,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现金贷”业务进行清理整顿。

五、分类处置,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机构处置力度

(一)各类机构违反前述规定开展业务的,由各监管部门按照情节轻重,采取暂停业务、责令改正、通报批评、不予备案、取消业务资质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同时,视情由省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协助各类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业务的网站、平台等,有关部门应叫停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对于未经批准经营放贷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在银监会指导下,各地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对于借机逃废债、不支持配合清理整顿工作的,加大处罚、打击力度;涉嫌非法经营的,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停止提供金融服务,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处置互联网金融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

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分别按照处置非法集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等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三)对涉嫌恶意欺诈和暴力催收等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切实防范风险,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六、抓好落实,注重长效,确保规范整顿工作效果

(一)各地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明确各类机构的整治主责任部门,摸清风险底数,制定整顿计划,压实辖内从业机构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清理整顿,抓紧建立属地责任与跨区域协同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做好应急预案,守住风险底线。

(二)各地应引导辖内相关机构充分利用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范借款人多头借贷、过度借贷。各地应当引导借款人依法履行债务清偿责任,建立失信信息公开、联合惩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各地应开展风险警示教育,提高民众识别不公平、欺诈性贷款活动和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四)各地应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充分利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平台等渠道,对提供违法违规活动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罚,形成有效震慑。

(五)各地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规范整顿。对监管责任缺位和落实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六)各地应将整治计划和月度工作进展(月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银监会),并抄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

(4)小额贷款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贷款公司管理规定》第八条 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实收货币资本,由投资人一次足额缴纳;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五)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 小额贷款公司操作流程

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建) 资料 目录 1、成立XX市XX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书…… 页 2、出资人承诺书…………………………………………… 页 3、出资人协议书…………………………………………… 页 4、XX市XX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建方案……… 页 5、《XX市XX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页 6、XX市XX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名称核准书…… 页 7、住所、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页 8、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 页 9、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页 10、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信用记录良好的证明材料…… 页 11、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学历证明材料……… 页 12、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金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页 13、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履责合法经营服从监管承诺书… 页 14、XX省小额贷款公司第一大股东(发起人)申请表… 页 15、XX省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股东申请表……………… 页 16、XX省小额贷款公司自然人股东申请表……………… 页 17、全体股东信用记录良好的证明材料…………………… 页 18、全体股东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页 19、出资人关联情况《法律意见书》(律师中介机构出具) 页 20、XX市XX区XX小额贷款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页 贰-------公司制度及管理办法 1.公司章程 2.公司基本制度 3.公司财务制度、 4.资金管理制度 5.信贷管理制度 6.风险管理制度 7.内部控制制度 8.财会管理制度 9.安全保卫制度 10.信息披露制度 1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2.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13.贷款责任认定就追究办法 13.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14.个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15.个体工商户信用等级评定及授信贷款管理办法 16.客户经理管理办法 17.授信业务申请书 18.现场稽核操作规程 19.信贷资产分类管理办法 20.信贷业务管理办法 21.中国中小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 叁-------公司业务制度和业务流程 1. 档案管理流程 2. 个人类客户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3. 个人联保贷款操作流程 4.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操作流程 5. 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 6.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7. 公司类客户授信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8. 固定资产贷款操作流程 9. 流动资金贷款流程 10.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流程 11. 商户“信用共同体”小额贷款流程 12. 授信业务操作综合流程 13. 授信业务担保操作流程 14. 授信岗位职则 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15.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及预警信号及处理流程 16. 信贷资产检查操作流程 17. 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肆-------制度 1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2 大额贷款管理制度 3 贷后管理制度 4 贷款保证管理制度 5 贷款操作规程实施细则 6 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7 贷款管理责任制度 8 贷款计结息管理制度 9 个人贷款业务管理制度 10 农村小企业贷款管理制度 11 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 12 企业贷款管理制度 13 信贷合同管理制度 14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15 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 伍-----各类合同及附表 一.合同 1.借款申请书 2.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3.信用借款合同 4.信用担保书 5.信托资金借贷合同 6、流动资金担保合同 7.农业借款合同 8.农业借款合同(代放款凭证) 9.小额存单抵押贷款合同 10.人民资金借款合同 1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12.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 13.个人住房质押担保借款合同 14.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合作协议书 15.小额贷款公司示范合同文本 16. 财产抵押合同 17. 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18. 委托贷款合同 19. 委托资金借款合同 20. 质押担保借款合同 21. 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22. 最高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23.贷款到期通知单 24.延期还款申请书 25.延期还款协议书 26.以物抵债协议 27.还款凭证 二.表格 1 . 自然人客户贷款调查表 2. 同意保证意向书 3. 同意抵(质)押意向书 4. 自然人客户建立信贷业务关系申请书 5. 贷款公司贷后检查报告表 6. 贷款公司自然人申请借款资料清单 7. 贷款公司法人(含个体工商户)申请借款资料清单 8. 贷款公司法人客户(个体工商户)借款申请书 9. 贷款公司自然人其他客户借款申请书 10. 贷款公司自然人其他客户信用等级评定表 11. 抵押物明细表 12. 自然人客户贷款调查 13.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报表 14.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报表填报方法 15. 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陆-------法律法规参考 1. 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 2. 关于进一步做好小企业贷款工作的通知 3. 关于进一步作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4. 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 5. 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 6. 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 7. 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 8. 关于在从紧货币政策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9. 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 10.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11. 关于认真落实“有保有压”政策,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 12. 货款通则 13.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1991) 14. 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银发[2002]30号) 15.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16.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 17.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18.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关联交易管理方法 19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20.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 21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 22. 小企业风险分类办法(试行) 23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 24. 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 25.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 26.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27.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 28.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 29. 商业银行专业贷款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30.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31.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3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33. 村镇银行组建及审批工作 34. 贷款公司组建审批工作指引 35.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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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小额贷款公司信贷员职责

信贷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上级行制定的信贷内政策、制度容、办法和工作部署。

二、坚持“三包”责任制,将每一户贷款的包放、包收、包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并逗硬考核。

三、参与贷款单位有关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活动,做好贷前调查研究和可行性分析,保证贷前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做好贷后检查和管理,定期深入了解掌握借款企业对贷款的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和物质保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汇报,督促企业按规定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协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减少不合理资金占用,加速周转。

五、根据信贷资产监测管理办法,按月分旬做好信贷资产记载,准确反映贷款占用形态,对逾期和催收贷款分户制出催收计划及实施具体措施。

六、做好贷款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和贷款风险度的测试工作,准确及时报送信贷各种统计报表,报送年(半年)度工作总结,专题调查。

七、建立完善经济档案,对文件、报表、资料、借款合同及附件资料收集齐全,分类归档,并按企业经济档案内容按时、准确建立贷款企业经济档案。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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