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银行贷款被信贷员挪用而信贷员被抓并判决了怎么办
能提供信贷员挪用的证据就可以告他们,让他们给你钱还款,但是现在你还是要先还款避免信用记录不良,如果没有挪用证据只能认栽了
㈡ 银行业务人员截留贷款客户资金属于违反什么法律
抓紧向该银行的上级银行投诉、向当地银监部门投诉
㈢ 刘某在协助某房地产公司会计经办该公司归还银行贷款过程中,刘勇自己信贷员的身份便利条件,截留250多
问:刘某在协助某房地产公司会计经办该公司归还银行贷款过程中,刘勇自己信贷员的身份便利条件,截留250多万用于炒股和个人消费。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挪用公款罪归谁管辖,是公安局还是反贪局?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恃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1、挪用公款具有非法性。即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许可(包括直接明示的许可或间接明示的默许),违反规章制度私自动用公款。其中,规章制度具有广泛性,因此,挪用的非法性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管理的规章制度,二是故意违反有关公款使用的规章制度,未经合法批准、许可。
2、挪用的本意,是指公款私用、移用、占用、借用。行为目的是为了使用,而非占有公款。其中,行为的目的包括:
⑴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⑵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⑶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3、挪用并不侵吞公款,而是准备归还,具有擅自借用的特性。即便挪用后而不能归还,也不是出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占有,而是出于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客观原因造成的。
㈣ 信贷员违规违规放贷问题
信贷员是第一贷款发起人,按理说应该先处罚信贷员,因为贷前调查,和核实贷款条件的真实性是信贷员应尽的责任,他不可能不知道贷款内情,如果不知道他就不应该上报审批,没处罚应该是大幸了,如果追不回贷款就只能辞了,不然的话银行核销贷款时也会把所有的责任推给信贷员的
㈤ 银行信贷员违规操作已经坐牢,贷款可以拒还吗
肯定需要还啊,你签订合同的对方是银行,不是信贷员工,所以你是欠银行的钱,肯定是需要还的!
㈥ 我在信用社贷款四万,给信贷员挪用倒据了到现在还没还钱,我可以告他诈骗吗
可以,你贷款成功却没有拿到钱,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信贷员挪用了属于职务侵占,他的行为触犯刑法,对你而言可能是诈骗。
㈦ 关于贷款,信贷员违规操作!!!!
告银行的工作人员不是不可以,但一定要找个好律师咨询,因为银行里做信贷的人一般都有点后台,而且他们善于钻制度的空子,最最重要的一点是,银行为了不因为员工涉及到案件,他们可以通过各种并不违法的手段去操作,其能量之大往往局外人并不知悉。
举个例子,深圳机场的前老总崔某做假公章骗贷2.25亿去炒股赔了无法还贷,按说应该判崔某全部承担责任,该判死刑判死刑改死缓就死缓,但结果呢?法院判了表见贷款!居然由深圳机场赔钱!崔某一审只判了六年,终审维持原判……
六年是个什么概念?许霆知道吗?ATM机技术故障,他盗取了17万,一审是无期徒刑,二审才减到了六年!
所以,你还是尽量要做到有了十足把握才去告银行的人。
小小的建议,银行最怕媒体曝光了,不妨把事闹大,让他们的行长或者副行长知道,看他们是不是有私了的意思,如果他们愿意,让他们责令这个信贷员把该赔给你的都赔给你,如果他们不愿意,就威胁说要曝光给各个渠道的媒体,而且还要告他们。
最后一点,如果这个银行是农信社的话,就要千万小心了,什么叫死猪不怕开水烫,在银行业内说的就是农信社,媒体恐怕是没多大威慑力了,随机应变吧。
㈧ 信贷员截留一万元算贪污吗
1、算贪污。
属于职务侵占罪。
2、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3、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根据《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侵占”,是指行为人以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公司、企业财物的行为。 实施《决定》第十条规定的行为,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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