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高分求案例]高分求一个MBO的案例
MBO产生于传统并购理论,在西方国家有近20年的发展历史。今天,作为资本运作的一个重要手段,MBO正在中国悄然兴起。
MBO的兴起取决于外部经济环境,我国国有股减持以及国有企业的抓大放小政策为MBO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经济背景和发展契机。针对中国的具体情况,如何解决公有企业"产权模糊、产权主体缺位"的难题,MBO在理论上提供了一条较为可行的思路。正当我国对国有股减持方式以及产权改革方案困惑彷徨的时候,MBO的出现不失为一个积极的尝试。由于在实践中还存在种种障碍和疑虑,所以断言"MBO将成为未来中国产权改革的主流方式"还为时过早。但中国企业的产权困境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随着不同利益主体地位和相互关系的衍变而不断变化,时至今日每个公有企业的产权结构都有自身的特点,只有符合本企业具体情况的改革方案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目前我国MBO不乏成功的例子,例如粤美的、宇通客车、深圳方大等,如果说这些大的上市公司MBO案例具有某种特殊性或条件性的话,那么对于一般的非上市国有中小企业或国有企业某个部门的收购,则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和可操作性。
实现一个蜕变
一夜之间从企业的管理人员成为企业的所有者,成为拥有一定资源基础的创业者,这种"不可思议"的蜕变无疑是令人神往的。但MBO项目要想成功实施并不是那么简单,只有找准合适的机会、选择适当的途径、控制内在的风险才能保障项目的成功。
1.什么样的企业或部门适合管理层收购
MBO既是一种资本运作的工具,又是一种企业管理方式上的变革,收购只是手段,整合才是关键。由此可见整合对MBO实施成功的重要性。整合一般分为两个方面:内部整合和外部整合,前者指公司组织结构、财务结构及经营管理本身的调整与整合;后者则是指公司针对资本市场的运作和调整。经过整合,公司要实现改善经营管理、获得稳定现金收入并通过资本市场的运作最终使投资者获得可观的投资回报。
一个能成功地实施MBO的企业或部门,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特点:第一,该企业或部门应该具备管理效益的空间。只有当企业管理者的报酬与他们所创造的价值之间有较大的差异时,实施MBO后,才能使管理者的潜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有利于企业的发展。管理者成为所有者之后,能够把这部分潜力转化为企业的效益。第二,企业管理层的素质必须很高,有事业心。管理层必须是一个团结的团队,领导者之间目标一致,有很好的合作心态。第三,企业所处行业倾向于成熟产业,且企业债务负担不是很重。第四,企业经营管理层在企业管理岗位上的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各方对其管理能力均表认可,有利于MBO活动的开展。第五,第一大股东的股权比例应该较低,这样可使收购的费用不是特别高,有利于管理层控股,也利于MBO的实现。
2.寻找合适的融资渠道
MBO是杠杆收购方式的一种,而杠杆收购的特点决定了融资在整个收购过程中将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在我国,落后的金融体制和不发达的资本市场限制了许多融资渠道,因此目前较为常见的方法就是抵押贷款和引入风险投资,如前面所提到的MBO案例中,只有一部分的款项是自有资金,其余都是通过抵押贷款和风险资本解决。当然,不同的融资渠道也导致了不同的实施过程和风险程度,因此,MBO实施主体应该根据自身所具有的客观条件和信用地位来选择融资方式。
3.规避政策和法律上的风险
在MBO刚刚起步的中国,很多法律和制度上还缺乏清晰的规定,因此,目前MBO活动有很多细节还介于合法与不合法的灰色地带。如法律规定禁止银行贷款给个人从事股权投资的活动,同时也禁止公司用资产或股票作为抵押贷款从事股权投资。
在MBO的实施中,管理层和职工通常需要共同设立一个壳公司并以法人的名义展开收购活动,而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有2~50人的限制,当然职工可以以职工持股会的名义介入,但职工持股会属社会团体的性质,是非盈利性的组织,不能够进行投资活动。同时,壳公司对原公司的收购行为是一种股权投资,对于股权投资,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显然这一点在MBO实施过程中也很难满足。
针对这样一种客观环境,MBO的实施主体一方面要适当地规避法律或制度上可能的障碍,另一方面也需要和当地政府及主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以确保MBO能顺利进行。
案例
顾是在2001年收购科龙的,MBO时他是科龙的绝对领导人.
2000年,科龙电器所在地,容奇镇,发生了一件决定科龙命运的事——容奇镇与紧邻的桂洲镇合并成立容桂镇。行政区划的调整带来了政府领导的连锁变更。新来的镇委书记是原顺德市北滘镇的邓伟根,原容奇镇副镇长徐铁峰则被选定担任镇长。
在此之前,容奇镇镇政府通过下设的容奇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后更名“容声集团”)一直对科龙电器保持着绝对控股地位。期间虽然历经潘宁与王国端的人事更迭、不同领导者在经营上的策略摇摆、以及裙带企业挤占科龙电器利润等种种问题,科龙依旧在1999年完成了56亿元的营业总额。当年,科龙冰箱产量国内第一,全球第五,空调产量亦排名国内第五。然而,随后在2000年发生的这场政府改制,让科龙走进了一场漩涡。
改制后出任容桂镇镇长职务的徐铁锋,原系科龙的法人代表。据《财经》事后报道,徐铁锋与新来的镇书记邓伟根不合,又加之他曾一直冀望容桂镇书记一职却败于邓伟根,因此,徐铁锋履新不久,即生去意,于2000年6月辞去镇长一职,“下海”出任科龙总裁。
但让徐铁锋没有想到的是,他的下海有些生不逢时。2000年正是国内家电业竞争激化的一年,旷日持久的价格大战让科龙损失严重。再加上徐铁峰本人疏于品控,上任当年便发生产品质量事故,回收冰箱逾万台。结果,科龙当年巨亏亿元。
此时,顾雏军出场了。
顾雏军是在科龙股价跌破发行价的背景下出现在容桂镇镇政府面前的。据当时的媒体报道,科龙的巨亏已经让荣桂镇镇政府将其视为烫手的山芋。书记邓伟根亦向媒体表示,科龙历史问题严重且现状堪忧,再由政府把持已无前途,只要接手之人能够把企业留在容桂,为政府贡献税收,解决就业,政府便可以退出。就这样,2001年10月,顾雏军与容声集团签约,以每股2.73元的价格收购20.64%科龙电器股份,成为科龙第一大股东。
顾雏军入主科龙之后的事,我们已经多次在媒体上见到。他掌控科龙的四年间,第一年巨亏,继而在第二年、第三年转盈,其本人也荣登《财富》百富榜,并成为“2003年CCTV年度经济人物”,随即,第四年再亏。正是最后2004年的亏损引发了舆论争议,也引来了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顾雏军旋即案发。
郎咸平在质疑格林柯尔收购时曾经质疑,顾雏军通过进入收购公司管理层,大幅提高企业运营费用,提高公司亏损幅度进而压低收购价格。
郎咸平炮轰顾雏军席卷财富 MBO想说爱你不容易
『贰』 MBO是什么
MBO(ManagementBuy-Outs)即“管理者收购”的缩写。经济学者给MBO的定义是,目标公司的管理者与经理层利用所融资本对公司股份的购买,以实现对公司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的改变,实现管理者以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的身份主导重组公司。
(2)mbo资金来源扩展阅读:
出现MBO目的
长期以来,中国的一些国有企业缺乏效率的问题,经营者的长期激励和选择的问题均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必须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重组,实现国有资本从一般性竞争部门向战略部门集中。
另一方面,在改革开放初期成立的一些所谓“民营集体企业”,一直没有出资者主体,企业的发展壮大主要靠银行贷款和企业的自身积累,由于产权不清造成企业发展滞缓的问题亟待解决,这就为国内MBO提供了可能。
从目前来看,国内进行管理层收购的作用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解决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问题,促进国企产权体制改革。
二、是解决民营企业带“红帽子”的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企业向真正的所有者“回归”,恢复民营企业的产权真实面目,从而为民营企业的长远发展扫除产权障碍。
三、是帮助国有资本从非竞争性行业中逐步退出。
四、是激励和约束企业经营者的管理,减少代理成本。因此加强中国管理层收购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资料:网络-MBO
『叁』 融资的渠道是什么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单纯依靠内部协助企业融资已经很难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外部协助企业融资成为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外部协助企业融资又可分为债务协助企业融资和股权协助企业融资。
从筹集资金的来源的角度看,筹资渠道可以分为企业的内部渠道和外部渠道。
1、内部筹资渠道
企业内部筹资渠道是指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从企业内部开辟资金来源有三个方面:企业自有资金、企业应付税利和利息、企业未使用或未分配的专项基金。一般在企业并购中,企业都尽可能选择这一渠道,因为这种方式保密性好,企业不必向外支付借款成本,因而风险很小,但资金来源数额与企业利润有关。
2、外部筹资渠道
外部筹资渠道是指企业从外部所开辟的资金来源,其主要包括:专业银行信贷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其他企业资金、民间资金和外资。从企业外部筹资具有速度快、弹性大、资金量大的优点,因此,在并购过程中一般是筹集资金的主要来源。但其缺点是保密性差,企业需要负担高额成本,因此产生较高的风险,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
借款筹资方式主要是指向金融机构(如银行)进行融资,其成本主要是利息负债。向银行的借款利息一般可以在税前冲减企业利润,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向非金融机构及企业筹资操作余地很大,但由于透明度相对较低,国家对此有限额控制。若从纳税筹划角度而言,企业借款即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效果最佳。
『肆』 MBO在中国行的通吗
MBO是英文ManagementBuy-out的缩写,意为管理层收购,主要是指公司的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本公司的一种行为。通过收购使企业的经营者变成了企业的所有者。由于管理层收购在激励内部人员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而它成为20世纪70-80年代流行于欧美国家的一种企业收购方式。对中国企业而言,MBO最大的魅力在于能理清企业产权,实现所有者回归,建立企业的长期激励机制,这是中国MBO最具鲜明的特色。
从目前来看,国内进行MBO的作用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解决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问题,促进国企产权体制改革;二是解决民营企业带“红帽子”的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企业向真正的所有者“回归”,恢复民营企业的产权真实面目,从而为民营企业的长远发展扫除产权障碍:三是帮助国有资本从非竞争性行业中逐步退出;四是激励和约束企业经营者的管理,减少代理成本。由此可见,MBO被赋予了很高的期望,然而,从国内外的MBO实践中可以看出,MBO并非适合所有的企业。实施MBO的企业至少要具备三个条件;首先,企业要有一定的管理效率空间;其次,企业处于竞争性较强的行业,如家电和一些成长性较好的高科技企业;第三点是企业要有优秀的管理层团队,这也是MBO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
我国MBO的运作
由于国情、法律体系、资本市场发育程度等全方位的差异,我国MBO与美国存在很大差异(见表1)。因此,可以说我国MBO处于发端阶段。
在这种背景下,政策难以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MBO法规,一切都在尝试中。我们只能结合已经发生的案例阐述国内MBO的一些关键环节。
(一) 收购准备阶段
MBO收购前准备工作包括:第一,与有关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在“分级管理,分级所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中央政府企业对MBO的态度倾向保守,而地方政府对于大型企业MBO也比较保守,对于中小型企业MBO则比较开放,特别是对经营不好的企业将可能给予更多支持,但管理层多不想收购。由于各企业在当地重要程度的不同、企业管理层对企业贡献的不同、对政府影响力的不同,因此现在获得政府批准的成功的案例并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因此在选择目标公司方面应注意:一是现任管理层对于目标公司有比较突出的贡献,MBO具备一定的社会基础;二是运行比较规范;三是现任管理层在当地政府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属于比较强势的人物;四是企业经营业绩突出,同时又属于竞争性较强而非具备垄断性质的行业。已经成功的MBO中如宇通客车、粤美的、鄂尔多斯都具备这样的特征。第二,组建收购团队。MBO收购团队在收购过程中可能是比较难协调。MBO在目前的情况下,带有一定奖励色彩,因此收购团队的组成、收购比例的大小很可能在一个原本团结的管理层内部引起争议,甚至起到某种破坏的作用。因此,如何客观的确定范围、圈定比例非常重要。在此,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历史贡献、现有职位与未来经营团队的互补、扩大收购资金来源等等,同时也需要相对民主和公开的决策程序。如深方大,董事长和管理层分别组建了自己的公司以进行收购,较好地协调了相互的利益。在这方面通常还可以考虑多种方案:一是管理层融资收购;二是管理层领导下的职工收购;三是职工全员收购;四是联合产业投资者共同收购;五是外部经理人收购或外部与内部经理人共同收购。
(二) MBO的操作细节
1、 确定收购主体
目前,在收购主体方面,常规的操作是在合理协调内部关系的前提下,由主要管理者作为私人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SPC)作为收购主体。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其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但是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对外投资权限受到《公司法》的限制;二是税收问题。通过设立SPC收购,将面临双重征税的问题,如果股权变现,则SPC应缴纳公司所得税,而分配给个人股东时,个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最高可以达到45%,将会大大降低收益。在实践中,为规避税收和资金来源等问题,部分公司开始借助于《信托法》,由信托公司出面代表管理层实施收购,如丽珠集团,虽然最终没有获得批准,但为后续的类似操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2、收购定价
MBO定价目前已经成为收购过程中最敏感的问题。其中关键环节是:第一,优惠程度。由于购买股权者是对本企业做过重要贡献并且企业将长期依赖的管理层或员工骨干,无论是从情感上还是企业长期利益上,都需要给予一定的优惠;第二,国有资产保值问题。政府在考虑国有企业MBO时,其中一个重要的意识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因此,定价问题是双方的利益平衡点。
由于收购方是对企业有重大贡献的管理层,同时收购存在潜在的促进企业发展的积极因素,所以各个地方政府大多制订了不同的优惠政策,主要是通过直接奖励、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等形式来间接实现(见表3)。可见,企业进行MBO的价格,最主要取决于当地政府以及大股东的实际的支持力度。
不过,现在部分企业的管理层在收购定价问题上采取了比较激进的立场,如鄂尔多斯管理层对集团的收购、山东胜利集团的收购。由于收购价格低于净资产,已经引起了社会广泛的争议。而胜利股份的收购定价也已经在有关的审批中被纠正。
从长远的角度看,目前MBO如果着眼点仅限于对存量资产的划分,而不在于通过MBO所形成的在企业治理结构、管理效率等方面的体制性优势带来的增量效应,MBO很可能演变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一种途径,最终陷入误区,使得这场历史性的变革成为一场闹剧。
3、收购资金来源
MBO的前提是解决收购资金来源问题,这是成功实现收购的关键。由于管理层出资一般比较有限,为实现杠杆的效应,收购融资就成为一项具有高度技巧的工作,需要在一系列融资安排如赠送、借贷、信托融资、分期付款等手段中选取合适的手段和手段组合。
由于MBO的高杠杆性质,大量的融资意味着较高的成本。因此,在收购融资中管理层应该审慎判断企业目前的资产负债状况与赢利前景,制定合适的偿还融资的计划,避免最终股权被债权人追索,丧失了MBO的原本含义。
(三) 中介机构在MBO中的作用
目前活跃在MBO中的中介机构主要是律师和会计师,券商在MBO中的作用还并不突出,相信随着MBO成为一种潮流,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渐成熟,MBO将成为券商又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当然,前提是券商在MBO中能够成功担负起相关的为客户创造价值的使命。
http://www.people.com.cn/GB/paper87/8324/784050.html
『伍』 私募MBO基金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私募MBO基金存在的问题有:
一是法律地位问题。私募MBO基金从创始之初就在管理上像其他私募基金一样实际上就没有办法做到完全规范。比如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基金管理人与管理层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无效合同,不能得到法律保障。尽管私募MBO基金的地下活动规模很大,然而国家毕竟还没有正式承认其合法地位。
二是基金存在的形式问题。由于产业投资基金方面的法律法规是近乎空白,因此私募MBO基金无法正式以“基金”的面目亮相,而只能被迫采用投资公司等形式。这种形式在税收、融资渠道和途径等多方面给私募MBO基金造成了限制。以各种名目改头换面的形式(如实业公司、投资公司、咨询中介公司、顾问公司甚至某个专用账户等)存在,又很容易使人与“非法集资”、“地下集资”等违反国家金融秩序的活动联系在一起。
三是发展过速过热导致融资失控。由于目前二级市场私募基金管理者的成分越来越复杂,资金来源的渠道也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广泛,甚至出现了大量的银行资金变相流人私募基金。我国目前私募基金虽然尚未合法化、规范化,却已经出现了发展过速和过热的现象,私募基金依法照章解决MBO融资问题的基础受到了动摇。
四是增大了风险陛。由于目前中国资本市场特别是证券投资市场内幕交易严藿,操纵股市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一点不同类型重组的公司在市场上的表现和反应,以及其业绩的变化之间具有明显的相关性上就能说明这一点。由于私募基金目前的表现存在着巨大的系统性风险,甚至有时危及了社会信用的基础,因此,这些问题阻碍了私募基金自身的发展,从而也阻碍了它成为一条解决MBO融资问题的有效途径。
五是成本增高。目前正在筹建的这些实际意义上的私募MBO基金,没有一个是以MBO基金的名称直接登记的,而大都是打着投资基金的名义。根据现行的法律,这些基金是不能直接把钱借给其想支持的企业管理者,随之而来的就是利息问题。他们必须通过银行或信托公司等进行委托贷款来把钱交到贷款者手里。这样一来,尽管MBO基金可通过不断进行短期贷款的方式将长期贷款的利息降为短期贷款的利息,但管理者也必须按照央行规定的最低标准向基金支付利息,从而,加大了成本,加重了管理者的负担。
『陆』 MBO是什么意思
MBO 是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s)的缩写。
管理层收购是公司管理层利用高负债融资买断本公司的股权,使公司为私人所有,进而达到控制、重组公司的目的,并获得超常收益的并购交易。属于杠杆收购的范畴,但其收购主体是管理层。
与一般的企业买卖和资产重组强调收益权即买卖价差和资本运营的增值不同,除了强调收益权之外,还强调控制权、共享权和剩余价值索偿权。收购对象既可以是企业整体,也可以是企业的子公司、分公司甚至一个部门。
(6)mbo资金来源扩展阅读:
目的
长期以来,中国的一些国有企业缺乏效率的问题,经营者的长期激励和选择的问题均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必须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重组,实现国有资本从一般性竞争部门向战略部门集中。
另一方面,在改革开放初期成立的一些所谓“民营集体企业”,一直没有出资者主体,企业的发展壮大主要靠银行贷款和企业的自身积累,由于产权不清造成企业发展滞缓的问题亟待解决,这就为国内MBO提供了可能。
从目前来看,国内进行管理层收购的作用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解决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问题,促进国企产权体制改革;
二是解决民营企业带“红帽子”的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企业向真正的所有者“回归”,恢复民营企业的产权真实面目,从而为民营企业的长远发展扫除产权障碍;
三是帮助国有资本从非竞争性行业中逐步退出;
四是激励和约束企业经营者的管理,减少代理成本。因此加强中国管理层收购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柒』 在公司中什么是“MBO”
什么是MBO ?
MBO(Management Buy-Outs)即“管理者收购”的缩写。经济学者给MBO的定义是,目标公司的管理者与经理层利用所融资本对公司股份的购买,以实现对公司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的改变,实现管理者以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的身份主导重组公司,进而获得产权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由于管理层收购在激励内部人员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而它成为20世纪70-80年代流行于欧美国家的一种企业收购方式。对中国企业而言,MBO最大的魅力在于能理清企业产权,实现所有者回归,建立企业的长期激励机制,这是中国MBO最具鲜明的特色。
从目前来看,国内进行MBO的作用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解决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问题,促进国企产权体制改革;二是解决民营企业带“红帽子”的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企业向真正的所有者“回归”,恢复民营企业的产权真实面目,从而为民营企业的长远发展扫除产权障碍:三是帮助国有资本从非竞争性行业中逐步退出;四是激励和约束企业经营者的管理,减少代理成本。由此可见,MBO被赋予了很高的期望,然而,从国内外的MBO实践中可以看出,MBO并非适合所有的企业。实施MBO的企业至少要具备三个条件;首先,企业要有一定的管理效率空间;其次,企业处于竞争性较强的行业,如家电和一些成长性较好的高科技企业;第三点是企业要有优秀的管理层团队,这也是MBO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
MBO的内涵
管理层收购MBO在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曾经风靡一时,在国外已有20多年的历史,但在中国,MBO近些年才开始试行并逐步兴起。由于MBO在明确产权、强化激励等方面可以对企业管理、尤其是对管理者产生积极作用,所以越来越多的企业准备着手实施MBO,我国更有专家将2003年定为MBO年。目前,我国已有宇通客车、粤美的、深圳方大、佛塑股份等上市公司试行了MBO方案。
MBO在西方发起的动因主要是解决经理人代理成本等问题,意在解决公司的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及企业的资产结构。而我国的产权制度不同于西方的产权制度,这就决定了中国MBO的动因和特点决然不同于西方。同时,MBO在西方的兴起也是因为可以综合应用各种完善的融资工具的结果,而我国证券市场目前还缺乏有效的融资工具,因此在中国现阶段的MBO操作与国外的MBO操作必然有着明显不同的特点。本文试图结合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分析MBO理论及其操作实践,力图诠释我国本土化的MBO方案,希望对MBO感兴趣的企业能够从中获益。
管理层收购,又称“经营层融资收购”,国内一般译为管理者收购、管理层收购或管理层融资收购,即为管理层利用杠杆融资对目标企业进行收购,具体来说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营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本公司的股份的行为,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目的、并获取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在传统并购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并购方式,是企业重视人力资本提升管理价值的一种激励模式。通过收购,企业的经营者变成了企业的所有者,完成由单纯的企业管理者到企业主人的转变。MBO的实行,意味着对管理作为一种资源价值的承认。通常,上市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出资成立职工持股会或上市公司管理层出资成立新的公司作为收购主体,一次性或多次通过其授让原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份,从而直接或间接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MBO通过设计管理层既是企业所有者又是企业经营者的特殊身份,希望企业在管理层的自我激励机制,以及在高负债的外部约束下充分挖掘企业潜力,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也就是说,MBO最重要的目标是“做大蛋糕”,管理层在“蛋糕”的增量中利用融资杠杆获得超额利润,同时给MBO融资的一方也在增量“蛋糕”中获得高额回报。
管理层收购的基本出发点是解决企业内部激励机制问题,降低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成本。解决内部激励、降低委托代理成本的方式有许多种,而MBO是最直接的一种方式。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一直在探索解决国有股减持的方法,MBO在我国是近两年出现的新生事物。直观来看,在目前我国国有企业面临内部激励不足和扭曲的情况下,管理层收购不可避免地成为解决我国国有企业激励不足的一种选择。在我国国民经济改革的大环境下,可能会更有成效。
根据被收购公司不同的资产结构、经营层的收购意愿,以及被收购公司原股东的转让意愿,MBO的操作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a.经营层收购股东的公司
b.经营层收购母公司下属的子公司
c.经营层收购母公司下属的业务部门
d.经营层收购母公司
MBO的优点
第一,避开了相关法律对诸多问题特别是股票来源的限制,使持股方案能顺利实施;
第二,管理层和其他员工自己出资认购公司股份,既能保证激励,又能保证约束;
第三,转让的法人股,相对成本较低;
第四,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价格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容易获得国资管理部门的许可。
什么企业适用MBO
MBO作为一种崭新的并购技术,并非适用于所有的企业类型。在实际应用中,企业需要综合考虑自身的行业属性、历史沿革、发展现状和市场前景等因素,全面评估收购的可行性,以保证收购的顺利进行和收购后企业的成功运作。
成功实施MBO的企业具有如下特征:
1、竞争性行业。
实质而言,MBO是企业民营化的过程,也正基于此,对于具有垄断性和资源性的行业,如电信、能源、交通,并不适用MBO,因为这些行业关系国计民生,关系着一个地区乃至国家的经济命脉,不可能将其置于少数人的掌控制之下。相对的,竞争性行业更适于MBO的应用,因为其经营者与所有者合一的特性令代理成本降低、市场反应与决策速度加快,进而令企业更易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国有经济必须进行战略性的大调整,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有所不为”为相关企业的MBO提供了可能性。
2、大股东支持。
管理层收购所服务企业的股份,出让方一般是企业原来的大股东,因此,大股东的支持成为MBO成功运作的前提,尤其涉及收购国有股份时,这种支持更显关键。相对的,若管理层的收购行为未获支持,将直接增加收购的成本,延缓收购进程,并对MBO后的企业经营造成阴影。
3、管理层对企业发展做出贡献。
在MBO实践中,很少有管理层与第三方竞价收购的现象,这多是因为出让方已与管理层在事前达成默契,而这种默契的基础是管理层多年来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很多企业在发展历程中自然形成了“企业领袖”和“核心决策层”,而这一般也得到大股东(往往也是出让方)和当地政府的认可。为保证企业经营的连续和稳定,在股权出让时优先考虑管理层作为受让方,而且在转让价格上也或多或少地体现了对管理层既往业绩与贡献的承认。
4、经营现金流稳定。
MBO作为一类杠杆收购,意味着管理层需要依靠借贷手段筹措收购所需的绝大部分资金,也就意味着MBO之后的较长时间内,管理层需要承担较大的还本付息的压力。这就要求MBO的标的企业或管理层能够掌控的其他经济资源,在整个还本付息的期间提供相对稳定的现金流量,以保障收购资金的顺利偿付。我们强调“经营”现金流,意指主营业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以尽量避免投融资业务中诸多不可控因素可能对资金偿付产生的风险影响。
除上述内容,企业在评估自身MBO的可行性时,还需要考虑未来几年的资本支出压力、财务杠杆的运作空间,以及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的可能性。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设计MBO的实施方案,个性化的方案与实施环节的细化对MBO的成功更为关键。
MBO是我国国有企业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引进探索的一种产权制度改革方式。然而几乎从实行之日起,一些经济学家就从未停止过对这种方式的质疑。一些专家认为,在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角色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大规模实行管理层持股容易给企业带来五大风险:一是定价环节中的风险,例如行政干预,协议转让等;二是信息不对称,暗箱操作的风险,例如,先做亏公司再低价购进;三是收购者融资渠道不明的风险;四是运作风险;五是收购主体合法性不能保证的风险。所以应当立即停止。
MBO在中国国企产权改革中受到置疑有几个原因:首先,MBO在国外的使用得不多,比如在美国只有1%的企业实施了MBO,而国内部分学者在对MBO不是很了解,大力鼓吹这种方式 ;其次,MBO变成了MBI;再次,地方政府以某种条件做交易,对国有资产没有按程序进行核价,也没有引入公平竞价的机制就低价把国企出售给私人 。
在西方国家,股票是全流通的,可以在公开市场上溢价收回。现在国内的MBO是用银行的钱收购国家的资产 ,这和国外做法非常不同。而且中国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不是全流通的。真正意义上的MBO应该是溢价收购在外的股份,即Management Buy Out (MBO),国内的做法是收购不能流通的国有股,成了MBI (Management Buy In)了,而且还自己制订价格 ,这样的MBO极有可能被当作一个掠夺国有资产的最便捷方法来使用。
MBO(manger by object)
目标管理(Management by Objectives;MBO)系Peter Drucker于1954年所提出,是一种以建立目标体系为基础的管理程序,特别强调员工与上司共同参与设定具体确实又能客观衡量成果的目标。
MBO系将组织整体目标藉由参与管理,逐层转化为各阶层与各单位的子目标,形成一目标体系,同时以订定的目标做为激励员工的工具,定期回馈上级共同讨论进行绩效评估,是一种完整的规划与控制程序。
1.目标管理的关键之一就是对上一级目标的分解,如果目标不能够分解到具体可以实施的程度,目标管理就无法推行;
2.为什么目标不能够分解下去呢?
原因1: 管理人员对于目标的理解和分析不够,造成目标不能分解到底;
原因2: 管理人员方法不正确,没有使用群策群力的手法;
原因3: 宣传培训力度不够,相关人员不清楚做什么?怎么做?
原因4: 没有相应的激励措施,相关人员的积极性无法调动;
3.你们的原因是不是这些呢,如果是的话,解决的方法应该是针对以上原因,
首先,对上一级的目标进行综合分析,最好是上下级共同讨论,特别是上司,要向下属说明目标的具体性质和要求的程度,尽量能够量化;
其次,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头脑风暴法”讨论分解目标,一定要群策群力,不能闭门造车;
再次,向相关人员宣传、解释目标的真正要求和含义;
最后,如果没有考虑激励措施,应该使用激励措施,定出完成目标的激励,从而提高相关人员的积极性;
『捌』 企业管理层收购资金来源的优势有哪些
1、优点很多,如激励效果极度明显,解决所有人缺位问题……
2、缺点就一个,但可以对抗所有优点:国家要求过分严格,说白了就是不让这么做,国有企业老板出具收购国有资产的资金来源,就这一点基本难倒所有管理层。
3、MBO的限制,是基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民营企业不会搞MBO的,然而国有企业MBO的全部优点,其实都是借口,实际目的就是侵吞国有资产,基本不存在其他的目的。
『玖』 洛克菲勒全球资本是什么公司
美国洛克菲勒全球资本有限公司位于美国伊利诺州芝加哥市,是芝加哥世界贸易中心及芝加哥商会会员,是一家多年致力于以投资及资产管理、金融服务于一体的多元化经营的大型投资公司,在全球管理着120多家企业,380亿美元的资产。
洛克菲勒拥有精英的国际投资银行人员、专业的金融分析师团队和资深的行业专家顾问,每天24小时,为全球企业、机构、政府客户提供直接投资、基金管理、上市咨询、投资银行、兼并咨询、资产管理、证券投资、财务顾问、私募等全方位、多元化金融服务。
洛克菲勒与摩根斯坦利、JP摩根、花旗集团、黑石集团、梅隆银行、高盛集团、美林集团、汇丰银行、莱曼兄弟等全球大财团及银行始终保持着紧密的合作关系,洛克菲勒资金主要来源雄厚的自有资本、基金、股市、银行、富有的个人及通过在美国发行各种不同的管理基金,商业信用证及债券等形式获得。
随着中国进入WTO后,国际金融投资逐渐全球化,全世界看好中国大陆市场经济发展势头,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活跃的投资热点。美国洛克菲勒全球资本有限公司经董事局多次研究最终决定,在中国北京设立代表机构。北京代表处已通过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相关政府机构严格的审批,于2007年8月20日正式成立,全权负责洛克菲勒公司在中国及亚洲项目运作的具体事宜,为中国及亚洲客户提供直接投资、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证券投资、财务顾问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公司在中国及亚洲投资主要涉及能源、矿产、高科技、IT、房地产、新材料等相关领域。公司在中国及亚洲投资方式主要包括合资/合作、融资贷款、收购转让、财务顾问、风险基金、海外包装上市、引进和利用国际先进技术/设备等。
重点关注:国家有关所处行业的政策、企业管理团队的潜力及专
业化、预期现金流与收益、明确的退出渠道。
投资规模:对每家企业的投资额度通常在100万至10000万美元
之间,并可追加投资于业绩良好的已投资企业中。洛
克菲勒能够领导并组织其他的直接投资基金来满足更
大规模的融资需求。
期限及方式:通常投资期为3至15年,以可转换优先股投资于目标企业,持有少数股权。
投资类型:
A、投资与收购:通过投资扩大企业或收购促进成熟企业的进一
步增长;
B、上市前私募:以股权或类似股权的融资方式向即将在海外上市的公司提供资金,以帮助公司进行上市前的海外重组;
C、管理层收购:帮助管理团队收购公司或从公司原股东处收购非主营业务;
D、上市再融资:以可转换债券或可转换贷款的方式向已在海外上市的公司提供融资。
投资行业:
除赌博、烟草、军工及商品零售行业之外的任何行业。
可投行业: 计算机软硬件、芯片半导体、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材料、化工能源、采矿、旅游、房产、农业、制造业、电子设备
投资地区: 全国
可用投资金额总计: 1亿~10亿
最小投资额: 1000万~5000万
最大投资额: 1亿以上
投资项目阶段: 早期 、发展期 、成熟期 、PRE-IPO
退出方式: 股权转让 、IPO(上市) 、MBO(管理层回购)
项目要求: 股东结构:公司股权结构明晰,股东数量无限制;
经营历史:具有一定销售业绩和利润,特殊公司及行业除外;
公司性质:民营、三资及国有参股企业(政府允许部分股权与外
商进行合资、合作的);
行业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所在行业是允许
外商进入的行业;
资产规模:资产1000 万人民币以上,特殊公司资产额可不限;
销售收入:年收入在 2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净 利 润:年净利润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年增长率:年销售收入、年销售利润、年增长率在 15% 以上;
发展预期:预期可以达到指标的,且产品前景预测良好的;
公司优势:具有资源、技术、市场、行业、人才及管理优势的公司;
『拾』 关于市场经济中MBO的违法行为
谁告诉你“在市场经济学中反向MBO违法”?老郑的问题是因为MBO的资金来源被认定为侵占国有财产,不许从本公司融资是中国的规定,跟市场经济学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