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商业银行的贷款分类
业务分类来:资产业务源、负债业务、中间业务三大类。
贷款五级分类:正常、次级、关注、可疑、损失。
泡沫一般为价格超过价值,实际是投资过大。
金融市场:融通资金、发行和交易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
市场利率受到影响的主要因素货币供应量。
『贰』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种类有哪些
贷款是商业银行的一项基本业务。(1)按照用途可分为一是工商贷款,二是不动产贷款,三是消费贷款,例如:汽车消费贷款,个人住房贷款。(2)按照期限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同时按偿还期限的长短,又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3)按照保障可分为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4)按照偿还方法可分为一次还清贷款和分期偿还贷款。
『叁』 商业银行开办了哪些个人贷款项目
个人贷款主要有住房贷款、消费贷款、创业贷款、抵押贷款等
贷款种类
现行贷款种类的划分标准及种类如下:
(一)按贷款经营属性划分
1,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3.特定贷款。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二)按贷款使用期限划分
1.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2.中、长期贷款。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
(三)按贷款主体经济性质划分
1.国有及国家控股企业贷款。
2.集体企业贷款。
3.私营企业贷款。
4.个体工商业者贷款。
(四)按贷款信用程度划分
1.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2.担保贷款。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指按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指按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指按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3.票据贴现。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五)按贷款在社会再生产中占用形态划分
1.流动资金贷款。
2.固定资金贷款。
(六)按贷款的使用质量划分
1.正常贷款。指预计贷款正常周转,在贷款期限内能够按时足额偿还的贷款。
2.不良贷款。不良贷款包括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
呆账贷款,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列为呆账的贷款。
呆滞贷款,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并超过规定年限以上仍来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账贷款)。
逾期贷款,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七)按国际惯例(风险度)对贷款质量的划分
将银行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等级,后三类贷款称为“不良贷款”或为“有问题贷款”。
『肆』 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分类
商业银行应至少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内为不良贷款。
正常:借款容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分类,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二)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三)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四)贷款项目的盈利能力。
(五)贷款的担保。
(六)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
(七)银行的信贷管理状况。
对贷款进行分类时,要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营业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
『伍』 我国商业银行的担保贷款有哪些种类
从担保的方式来分主要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定金贷款版、流质贷款。后两种应用较权少,你要是感兴趣可以在网络上搜一下具体的定义。前三种是较常用的方式。
从担保客体来分主要可分为:专业担保公司贷款、法人担保贷款(主要指企业互保)、自然人担保贷款。
『陆』 商业银行在贷款分类中应该做到哪些
对贷款以外的各类资产, 包括表外项目中的直接信用替代项目,也应根专据资产的净值、债务属人的偿还能力、债务人的信用评级情况和担保情况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
在贷款分类过程中,商业银行必须至少做到以下六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信贷规章、制度和办法;
(二)建立有效的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三)实行审贷分离;
(四)完善信贷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贷款档案的连续和完整;
(五)改进管理信息系统,保证管理层能够及时获得有关贷款状况的重要信息;
(六)督促借款人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
分类时,要以资产价值的安全程度为核心,具体可参照贷款风险分类的标准和要求。
『柒』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种类有哪些
贷款是商业银行的一项基本业务。(1)按照用途可分为一是工商贷款,二是版不动产贷款,三是消费权贷款,例如:汽车消费贷款,个人住房贷款。(2)按照期限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同时按偿还期限的长短,又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3)按照保障可分为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4)按照偿还方法可分为一次还清贷款和分期偿还贷款。
『捌』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种类有哪些
贷款抄是商业银行的一项基本业务。(1)按照用途可分为一是工商贷款,二是不动产贷款,三是消费贷款,例如:汽车消费贷款,个人住房贷款。(2)按照期限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同时按偿还期限的长短,又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3)按照保障可分为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4)按照偿还方法可分为一次还清贷款和分期偿还贷款。
『玖』 商业银行 信贷种类
1、按贷款责任划分
一 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二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作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三特定贷款:系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2.按贷款期限划分
一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二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三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贷款。
3.按贷款的保障性划分
一信用贷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二担保贷款:系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三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方式发放的贷款。
4.按贷款对象划分
一国营工商企业贷款:系指商业银行对国营工交企业和国营商业企业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合理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
二集体工商企业贷款:系指商业银行对集体工交企业和集体商业企业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合理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
三私营企业贷款:系指商业银行对私营企业的合理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
四三资企业贷款:系指商业银行对三资企业的合理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
五个体贷款:系指商业银行对个体工商户的合理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
六消费贷款:系指对消费者发放的用以满足其消费需要的贷款。我国目前已开办了耐用品消费贷款、汽车贷款、住房贷款、教育贷款等。
5.按贷款风险划分
评估银行贷款质量,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简称贷款风险分类法),即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五类贷款的定义分别为:
正常贷款: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贷款: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贷款: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贷款: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6.按其它标志划分
(1) 按贷款定价方法划分:固定利率放款,浮动利率放款。
(2) 按贷款周转性质划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金贷款。
(3) 按贷款偿还方式划分:一次还清贷款,分期偿还贷款。
(4) 按贷款的币种划分: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
『拾』 我国商业银行种类
中国的商业银行主要包括:
6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
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其余还有134家城市商业银行和约302家农村商业银行(另有多家正在筹建,所有农村合作银行均要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10)商业银行开办的贷款种类扩展阅读:
商业银行的职能是由它的性质所决定的,概念是区分于中央银行和投资银行的,它是储蓄机构而不是投资机构,主要有五个基本职能:
1、调节经济
调节经济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其信用中介活动,调剂社会各部门的资金短缺,同时在央行货币政策和其他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引下,实现经济结构,消费比例投资,产业结构等方面的调整。此外,商业银行通过其在国际市场上的融资活动还可以调节本国的国际收支状况。
商业银行因其广泛的职能,使得它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十分显著,在整个金融体系乃至国民经济中位居特殊而重要的地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发展,2012年的商业银行已经凸现了职能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2、信用创造
商业银行在信用中介职能和支付中介职能的基础上,产生了信用创造职能。商业银行是能够吸收各种存款的银行,和用其所吸收的各种存款发放贷款,
在支票流通和转账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派生为存款,在这种存款不提取现金或不完全提现的基础上,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最后在整个银行体系,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
商业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是各种金融机构中唯一能吸收活期存款,开设支票存款帐户的机构,在此基础上产生了转帐和支票流通。
商业银行以通过自己的信贷活动创造和收缩活期存款,如果没有足够的贷款需求,存款贷不出去,就谈不上创造,因为有贷款才派生存款;相反,如果归还贷款,就会相应地收缩派生存款。
收缩程度与派生程度相一致。因此,对商业银行来说,吸收存款在其经营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3、信用中介
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这一职能的实质,是通过银行的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货币集中到银行里来,再通过资产业务,把它投向经济各部门;
商业银行是作为货币资本的贷出者与借入者的中介人或代表,来实现资本的融通、并从吸收资金的成本与发放贷款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差额中,获取利益收入,形成银行利润。商业银行成为买卖“资本商品”的“大商人”。
商业银行通过信用中介的职能实现资本盈余和短缺之间的融通,并不改变货币资本的所有权,改变的只是货币资本的使用权。
4、支付中介
商业银行除了作为信用中介,融通货币资本以外,还执行着货币经营业的职能。通过存款在帐户上的转移,代理客户支付,在存款的基础上,为客户兑付现款等,成为工商企业、团体和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出纳者和支付代理人。
以商业银行为中心,形成经济过程中无始无终的支付链条和债权债务关系。
5、金融服务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商企业的业务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化,银行间的业务竞争也日益剧烈化,银行由于联系面广,信息比较灵通,特别是电子计算机在银行业务中的广泛应用,
使其具备了为客户提供信息服务的条件,咨询服务,对企业“决策支援”等服务应运而生,工商企业生产和流通专业化的发展,又要求把许多原来的属于企业自身的货币业务转交给银行代为办理,如发放工资,代理支付其他费用等。
个人消费也由原来的单纯钱物交易,发展为转帐结算。现代化的社会生活,从多方面给商业银行提出了金融服务的要求。
在强烈的业务竞争权力下,各商业银行也不断开拓服务领域,通过金融服务业务的发展,进一步促进资产负债业务的扩大,并把资产负债业务与金融服务结合起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在现代经济生活中,金融服务己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