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后原来的股票就可以正常交易,按照协议,置换股票。对股民来说,如果手中的股票重组成功,那么相当于只是用低廉的价格买进了重组的优质资产,能获得巨大的收益。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时将原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划分和结构调整,经过合并、分立等方式,将企业资产和组织重新组合和设置。狭义的资产重组仅仅指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划分和重组,广义的资产重组还包括企业机构和人员的设置与重组、业务机构和管理体制的调整。目前所指的资产重组一般都是指广义的资产重组。
Ⅱ 请问重大资产重组中,标的资产的突击入股股东锁定期是多长
如果标的资产的新股东刚入股不到1年就启动重组,但是由于重组的周期比较长,等全部操作完成后新股东持股时间已经超过一年了,对于这种情况新股东的锁定期可以按12个月算吗,有没相关的案例。
Ⅲ 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是什么意思
表示该类股票(比如重组转让得到的、战略投资者的、股权分置中大内小非获得流容通的、非公开发行的、IPO的等等)按取得者的意图和流通时他们对市场的冲击影响,限制在明确的锁定期限内不准上市交易!
比如非公开发行的,因为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有的时候发行价格比较低,而且得到股票的人往往是和公司有关联的,因此限制他们在一定期限内不准交易,这样是为了保护市场的3公有效性无明确锁定期的:只要你获得股票后次日就可以随意卖出,和你在证券公司买卖一样
Ⅳ 大股东股票冻结对重组的影响
其实对公司重组的影抄响不大 只能说是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会影响的下家的决策及判断 还有是什么原因导致股权冻结 违法买卖 还是幕后交易 这些都是因当关心的 其实重组的方案由很多 重组第一件事情 就是对公司财务进行全面清查 清查完毕之后要上报证监会 因为是上市公司 然后你的合作企业在哪里 一般是通过投行来完成资产重组 因为他们有足够的经验和资源 帮助你完成他 然后多方开始商讨重组的相关事宜 最后是新公司成立 上市公司的话需要去证监会备案的
Ⅳ 破产重整让渡的股票要不要锁定一年
通常情况不要。
1、债权申报阶段,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自宣布进入破产重整之日起不低于一个月,不多于3个月。
2、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债权,商讨债权偿还比例和方案。
3、管理人向人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时间为裁定进行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
4、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5、债权人分组进行表决。表决不通过时,如重整方案能满足担保偿还、工资保险、税金的全额清偿,则法院可直接裁定进行重整。
6、法院在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7、股份让渡,转入特定账户中。
8、拍卖大股东股权,重组方介入。
9、重组方公布资产注入方案。
10、复牌交易。
说明:由于工作时间的限制,可能会出现2种情况:
1、裁定在09年出具,则08年亏损,09年4月底后暂停上市。09年上半年据裁定进行重整并赢利,09年下半年恢复交易。概率60%。
2、裁定在08年出具,则08年扭亏为赢,09年不出现暂停上市局面。概率40%。
Ⅵ 锁定承诺对股票是好事还是坏事
什么样的股票表现将暴涨?毫无疑问,资产重组股首当其冲。由于资产重组将带来公司的业绩发生质的变化,而不是变化量。我们可以看看几只股票,如最近开发的近期急升推荐金德和ST东航,还有世纪光华等,并有巨大的机会。那么如何操作这种类型的股票?我把我的一些想法写出来和大家分享,不是很成熟,我希望你指教。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可能使或者已经成功重组的股票可以操作,那是不是所有的股票可以参与资产重组,我有一些条件或标准。具体来说,有这么几个:第一,盈利后的重组有显著的改善,这一基本能够满足,否则就没有必要调整,部分股东为了让重组后已通过性能的承诺,这是更好把握。其次,重组后的公司是最好的,在未来的五年中,一个有前途的企业,或企业与行业垄断,无论是两全其美,如果你只有一个,那么投资一定要谨慎。金德这样的开发,生产玉米油,未来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绝对乐观,工业占30%,垄断性强,又如世纪光华转型石化企业,这是一个高度垄断的行业,中国东方和上海航空合并,和世界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和中国南方三分之一的,等等。二,看点击看详细的介入时机。一般人很难提前知道我们零售股重组,反过来,后该消息重组放出来,往往不是一字涨停,那就是,所以我们有机会去,那么重组失败,灰头土脸的了,所以抓住机会介入是非常重要的。具体看重组过程中,公司的股东大会要经过双方的同意,然后获得证监会核准,最后,遵守双方,有趣的是,即使到了最后一步,有产,如第三方横插一脚,然后例如,一方(基本上是一个邀约方)暂时回去,就像这些人如同儿戏。决定如何重组成功广泛?首先,股价有所回升,二是有一个比较大的公司人事变动,原有的三家公司赔钱,已经不可持续的,不认为损失是不利于公司重组,越亏损,更加坚定了改制重组成功的大,高的可能性。那么我们就可以在基本确凿的重组的情况下进行干预。点击看详细最后看价格干预。该公司的估值,重组后应进行。一般有绝对估值和相对估值,可以与该公司等的样式相比,这将各显神通。点击看详细短,资产,我们的股市的重组增添了许多鲜艳的色彩,我会更关注这类股票的未来,并拿出和大家分享。
Ⅶ 并购重组股份锁定规则有哪些
1、短线交易限制
证券法的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制。”
短线交易限制主要是针对于重要股东和董监高等内部人的,用以约束内部人针对证券的频繁买入和卖出行为来避免内幕交易和操控市场等。
短线交易的限制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操作中容易被忽视,通常而言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会涉及到股份的增持,比如以协议收购或者二级市场交易方式进行存量股的增持,或者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新股等。若在增持或者取得股份的前后六个月内有股份交易行为,就会触发短线交易的限制规定。比如,大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了部分股票,在六个月内就无法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认购上市公司的股票。或者认购了上市公司新股后在六个月内不能减持老股等。
对于短线交易在操作实践中需要明确几个要点:
首先是买入不但包括存量股的交易也包括认购上市公司新股;
另外,虽然法律对短线交易并非禁止而是对其收益的归属进行了强行的约束,但是在并购重组中短线交易却是行政许可的红线。简而言之即使愿意接受收益归上市公司的法律结果,证券监管部门也不会因此而审批通过并购重组行为,即在并购重组中对于监管需要审批才能实施的短线交易行为,监管机构更倾向于不予审批作为不当行为的纠正。
2、收购行为导致的股份锁定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74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
从立法本意而言,此规定是为了上市公司收购后控股权的稳定,避免控股权变动过于频繁导致对上市公司经营有负面影响,从而使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受损。
首先,只要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取得,无论持股比例是否超过30%,无论披露的收购报告书还是详式权益变动报告,或者是否引发要约豁免义务等等,均需要适用收购后持续的股权12个月的锁定要求。简而言之,收购后所持股份的锁定要求适用的标准是控制权是否变更。
其次,收购股份的锁定情形不仅包括控制权的取得,也包括控制权的巩固。所以,在上市公司股东增持股份的案例中,仍然需要适用收购过所持股份锁定12个月的要求。而且股份锁定是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持有的全部股份,极端情况类似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但少量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也会导致原有的老股因为触发收购办法而锁定12个月。
再次,收购股份锁定不包括收购人内部的转让,主要是因为收购办法规范的是控制权的频繁变动,故此对于控制权不变的同一控制下的主体间转让开了绿灯。
3、要约豁免引发的股份锁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62条规定,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可以申请要约豁免(要约豁免是指: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存在主体资格、股份种类限制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免于向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基于挽救财务危机公司申请豁免的收购人须按照收购办法承诺股份锁定,根据证监会在其网站的问答,上市公司财务危机的情形是指:
(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2)因三年连续亏损,股票被暂停上市;
(3)最近一年期末股东权益为负值;
(4)最近一年亏损且其主营业务已停顿半年以上等。
需要注意的是,基于挽救财务危机要约豁免的股份锁定是针对于收购人主体的,即收购人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包括本次收购取得的新股也包括之前持有或者控制的存量股。
4、重组非公开发行锁定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涉及到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所取得股东都需要至少锁定12个月,特殊情形需要锁定36个月甚至更多。
需要锁定36个月的情形主要包括两大类,即控股股东认购及火线入股情形。若涉及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认购的,或者认购后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还有就是认购对象用以认购新股的资产持有时间不足12个月的需要锁定36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认购对象持有认购资产不足12个月的认定标准为登记到登记原则,即取得认购资产的登记过户至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登记间隔。
对于控股股东认购或认购后成为控股股东的情形,若出现重组后股价表现不好需要进一步延长锁定期。重组办法规定,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5、高管持股锁定
根据公司法及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要求,上市公司董监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其持股总量的25%,辞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此种制度设计,主要是基于董监高内部人的特殊身份,防范其利用信息不对称实施不公平交易。
在并购重组中也会有基于董监高而进行股份锁定的情形,一种是上市公司并购标的是股份公司,其自然人股东作为重组交易对象同时兼任标的公司的董监高,形成上市公司购买其持有的股份与公司法142条规定相冲突。此种情形在实践中经常发生,通常需要将标的公司的组织形式由股份公司改为有限公司,实现对公司法关于董监高持股转让比例限制的有效规避。
另外涉及股份锁定的情形是发生在重组后的整合,即认股对象成为上市公司股东后,出于整合与后续经营需要成为上市公司董监高导致其持有的股份锁定需要遵守董监高的锁定要求。故此在标的公司股东兼任上市公司董监高时要综合权衡利弊,实践中有过标的股东非要进上市公司董事会,但是进了董事会却发现后续股份转让很不方便,属于事前功课没做足临时又反悔,唉声叹气的既吃亏又丢脸。
6、业绩补偿锁定
前述几项锁定均是基于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因业绩补偿是双方基于协商博弈的结果,对于业绩补偿的锁定期限没有明确的限制规定,但是根据证监会的回答,一般补偿周期为三年。
故此在项目操作实践中,涉及股份进行业绩补偿的均需要考虑非公开发行和补偿履约保证综合确定股份锁定安排。
如前所述,基于非公开发行的锁定期有12个月和36个月的区别,同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与股份补偿的区间计算也略有差异,通常而言非公开发行的锁定开始于新股登记,而股份补偿期间为完整会计年度,两者需要在锁定承诺方面衔接妥当,避免遗漏或者乌龙情形出现。尤其在非公开发行锁定期为12个月而股份补偿周期为三年的情况下,市场多数案例多是简单粗暴的进行了三年锁定。其实投行在方案设计上完全可以更为灵活,采用根据盈利预测承诺的实现情况,在三年内安排分布解锁方式,既保证了股份补偿的履约保证,同时又最大程度的保证了认股对象的股份流动性。
由于股份锁定要求限制了股份的流动性,所以对于持股人而言,在并购过程中持有或者取得的股份是否锁定,或者锁定期长短等,都关系到其切身的商业利益。
当总体而言,现行法规对并购重组的股份锁定维度较多,在设计交易方案时候需要综合权衡与考虑,在合规性和客户商业利益上进行专业的有效权衡。
Ⅷ 资产重组的股票该如何操作
首先要看这只股票的基本面,好股可以多拿一段时间,因为现在(第四季度)支撑股票的是业绩,后面还会有分红。
其次还要看K线图,涨到顶点各项指标都显示“卖出”时,因获利了结。
还有大盘和板块的轮动都是你做决断应参考的重要依据。恭喜发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