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么是出口外汇核销单简单通俗说明
1.“出口外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版关凭此受理报关权,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2.出口要用到核销单,是国家为了要对外汇进行管制,要求进出口企业对于出口的每批货物,在规定期间内办理核销退税。说得简单点,就是你出口了多少价值的货物,这些钱是外汇,必须每分都要收回来,其实这也是国家在帮进出口个企业降低风险。
3.在没有实行核销单制度以前,国营外贸公司的一些腐败分子将公司的货物大量运送到国外,而对应收的货款则称死帐或坏帐,实际是留在了国外与进口商瓜分了。对此外管局实行了外汇核销制度,每一笔出口货物都要凭国外进款水单和报关单、核销单核销,如没有水单,就证明货已出而款未进,这样就不能核销。外管局对此会限制核销单的发放,直至取消违规公司的出口权。
❷ 什么是出口收汇核销单有什么用途啊
出口收汇核销单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的,作用呢就是监管企业的出口收汇情况。回
申领:在电子口岸网站上答用电子口岸卡申请。
比如:你们出口的报关金额是USD100000.00,在你们公司收到相应金额后可以在出口收汇核销系统相应核销这笔金额。这个核销应该在出口日期后90天内核销,如果到期有一部分金额未收到,可以在有效期内向外管局做收汇延期申请。
❸ 请问出口收汇核销单怎么领取
核销单是出口来报关时需要的一自种单据,是在外汇管理局申领的,没有费用,但你公司需要有进出口资格,在海关注册,有电子口岸系统,有外汇帐户。
申请时需使用电子口岸的用户卡在电子口岸网上申请核销单,然后在外汇管理局申领,申领时需加盖公司条形章和公章。货物出口前核销单需在网上备案出口口岸,以备出口报关时使用。货物出口后凭海关退回的核销单、报关单结汇联在银行办理结汇手续,再在电子口岸网上交单,然后可凭核销单、报关单退税联在外管局核销,最后就可以退税了
❹ 出口收汇核销单是用来做什么的怎么做
出口收汇核销单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于产品出口是否收汇的一种控制手段所用的一内个纸质单据。容
说明白一点,就是在你进行需要收汇的出口时,比如一般贸易出口等,在报关时必须向海关出具的一份纸质资料,如没有,你无法报关;在收汇后,拿着收汇的水单和核销单向外汇管理局做核销,以证明你完成收汇。
❺ 什么是出口收汇核销单为什么要核销什么叫核销
一、开户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 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报关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 四、送交存根 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 五、核销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❻ 出口外汇核销单的申领流程是什么啊
一、开户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
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报关
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
四、送交存根
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
五、核销
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六、核销单遗失及补办
出口单位遗失核销单后,应当在15天之内向外汇局书面说明情况(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申请挂失,外汇局核实后,统一登报声明作废。
1、对于空白核销单,外汇局予以注销;
2、对于已报关的核销单,则凭有关出口凭证办理核销。
3、对于要求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的,在办理出口核销手续后,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外汇局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
七、报关单补办事宜
出口单位遗失报关单的,应当凭外汇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向海关补办。
八、退赔事宜
若出口项下发生退赔,出口单位应向外汇局提供有关凭证,外汇局按下列情况审核退赔外汇的真实性:
(一)已出口报关且已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合同;
2、退赔协议及有关证明材料;
3、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
4、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已交单未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及第一款所列单据进行审核。
(三)已报关出口未交单的,外汇局凭第一款及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商业发票;
3、汇票副本
4、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
(四)出口货物未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出口单位需向进口商支付退赔外汇的,外汇局凭出口合同正本、终止执行合同证明、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进口方付款通知进行审核。
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所提供的上述凭证无误后,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银行凭此证明为出口单位办理退赔外汇的售付。
增值税方面。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不计算销售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退税。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先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在规定期限内不足抵减的,不足部分可按有关规定予以退税处理。
1.企业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时,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
2.按购进原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额与按照退税率计算的差额借记“产品销售成本”,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特殊情况下,确因出口比重过大,在规定期限内不足抵减的部分可按规定退税。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消费税方面。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缴消费税。
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时,如按规定实行先征后退的,按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应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缴消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实际缴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应税消费品出口收到外贸企业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❼ 什么是外汇核销单
外汇核销单是出口报关时需要的一种单据,是在外汇管理局申领的,没有费用专,但你公司需要属有进出口资格,在海关注册,有电子口岸系统,有外汇帐户。申请时需使用电子口岸的用户卡在电子口岸网上申请核销单,然后在外汇管理局申领,申领时需加盖公司条形章和公章。
❽ 出口收汇核销单是什么意思,有什么作用
领取方法
企业在到外汇局领取新版纸质核销单之前,需上网向外汇局申请所需领用核销单份数。企业在网上申请后,不需等待外汇局的网上审批,即可凭本企业操作员IC卡到外汇局领取新版纸质核销单。外汇局根据企业网上申请的新版核销单份数以及本地出口收汇核销系统确认的企业可领单数量,向企业发放纸质新版核销单,同时将所发新版核销单电子底帐数据联网存放到公共数据中心。 出口单位在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应当加盖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条形章,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❾ 出口收汇核销单
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先简要介绍下现在银行对外汇的管理办法:
在出口企业收汇后,银行会进行通知,银行会要求你在2个工作日内去银行进行申报,填一张申报表,并盖公章,申报完后美金就自动进入你的待核查帐户。这个时候分2种情形:
1。此笔收汇的货物已经出口并报关。那么可以带着电子口岸卡直接把钱换汇或原币从待核查帐户转入一般帐户,把此笔货物报关时的核销单复印件带着(报关前建议复印一份留底,因为报关后至少半个月才能再次拿回来了),可以直接拿该笔款的收汇核销联了。
2。此笔收汇的货物未出口报关。那么如果电子口岸卡里有可收汇余额或已经申请了预收货款,就带上电子口岸卡按以上1操作。如果没有足够的余额,钱又不急着用,那只带公章去进行申报就可。在货物出口报关后继续按1操作。
在核销前,或者海关退单下来后,带上核销单,请银行打印收汇核销联(如果已经在前面打过,那么就不用了),并请银行在核销单和收汇核销联上盖章(这个章是让外汇局看的,外汇局看到章就认为你已经在银行核销过,经过了银行的核实)。当然别忘了在电子口岸上交单,并同时申报退税。
要注意我上面说的顺序,有2个时间分割点,一个是报关,一个是退单。
重复说明下退单拿到后做的事:去银行打印收汇核销联,让银行在收汇核销联上盖章,让银行在核销单上盖章。去外汇管理局核销,申请退税。
重复下所谓的银行核销:也就是去盖章,2个章,一个是收汇核销联,一个是核销单。有了这个外汇管理局才会认为你已经在银行核销过。
重复下所谓的银行核销时你去银行做的事:让他们打印收汇核销联,并让他们在你的核销单上盖章!
下面再回答下你的问题:
1。银行核销是此笔出口货物实际收汇来核销,结汇没有关系,有时候你要付海运费,一部分美金会转入一般帐户,这个没有影响。银行打印的收汇核销联也是收汇的金额。 实际上银行的核销也就是盖章,他不管你的,你要当心,每笔核销的时候,每笔货物出口项下的每次收汇最好同时办理,每张水单都要打印收汇核销联,并带至外汇局核销。
2。等核销单来了再拿着核销单和收汇核销联去银行盖章,有的银行因为工作方便,每笔收汇时会问你要核销单号码,以便你核销单退下来的时候方便他们直接打印。这个时候你就要注意了,每笔收汇时让你提供的核销单号码必须是你真实的该笔货物出口时报关的核销单号码,如果有出入以后更改起来麻烦,当然,也可以让银行更改的,只是多一事不如当时细心些。
3。外管局核销,只是针对你这批次已经收到所退核销单的来,比较简单,每个核销单号后填上所有的该笔出口的收汇水单号及金额,银行内其他收汇,由于你未收到核销单,所以不能核销,那就不用填,也不用把水单,核销联等等单据提供给外汇局。 没有本月与上月的区别,每月的每一天都可以核销(只要外管局开门),所以不存在什么上月和本月的区别,只要在核销允许时间180天范围以内就可以。注意此180天是出口日期或报关日期后180天,都是针对核销单和报关单来的,从来未明确与收汇有关,所以即使一年前的收汇单现在才出口并拿到退单也可以核销。(有的企业交货期特别长,比如船厂等)
4。银行一般不需要核销批次表,我一般是同时办理,所以会带着的,但从未向银行出示过,当然有的银行如果问你要,那你就给北,看银行要求。核销单是肯定要带的,因为你必须让他们在上面盖章,一般他们不会管你,直接盖章了事。
在做出口的时候不用想的太细,把过程该需要的都带上就可以了,不用太深入研究,掌握它的原理就可以万事万灵。
此为权威回答,请通过!如有重复纯属仿造!!!
补充下银行的帐户说明:
待核查帐户:未核查,此处核查意思是电子口岸卡里是否有余额,需要带上电子口岸卡,有余额时可以对该待核查帐户里的美金或其他币种进行操作,可原币转入一般帐户,或直接换汇到人民币一般帐户。
一般帐户:该帐户下金额已经属于你随便可支配的范围,可直接支付海运费或其他费用,也可以换汇。当然支付海运费需要发票的购付汇联带上。
❿ 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流程是怎样的
1、全额收汇核销:
(1)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正本及退税联。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4)商业发票正本。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统一制定的出口发票,加盖企业公章或发票专用章;其他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发票须加盖企业发票专用章。
(5)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应具备银行“业务公章”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章”、“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字样、相应的核销单编号等必备要素),异地收汇核销专用联的,应加盖收汇地外汇局“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监管专用章”确认的水单。
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方式出口按照工缴费办理收汇核销:
(1)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全额核销中2、3、4、5点的单据。
(3)海关登记手册、企业合同及外经贸部门批准件(正本及复印件)。
3、进料加工抵扣出口收汇差额核销:(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每次申请办理抵扣差额核销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海关进出口登记手册、进出口合同(须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海关审批备案)。
(2)全额收汇核销中的1、2、3、4、5点的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及企业外汇核销IC卡。
(10)出口外汇核销单扩展阅读:
手续
出口单位在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时,如报关单金额和收汇金额差额,须提供有关证明。
1、补偿贸易项下以实物补偿的出口,出口单位必须提供经贸部门的批件,有关补偿贸易合同、有关进口报关单、发票、核销单寄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外汇管理部门将逐笔登记出口额和补偿出口日期,补偿出口额满和补偿期满后,外汇管理部门将对新增出口按一般贸易逐笔核销收汇。
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出口附加工合同和“登记手册”。对于一个合同分批出口并分批收取缴费者,凭原加工合同及所有的核销单和结汇水单(收帐通知)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
核销程序
1、有出口收汇货物的单位,应该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申领经过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
2、货物出口时,将出口收汇核销单与其他所需要的报关单据一起向海关申报;货物放行大约一周时间以后,出口人将海关签章后退回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单以及其他有关单据取回留存,准备收汇核销时使用。
3、银行收到外汇货款以后,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将外汇货款按照当天的外汇牌价代替国际买入出口人收到的外汇贷款,同时,将相应金额的人民币打入出口人帐户,并且以水单的形式通知出口人。
4、出口人应该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凭银行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外汇水单等单证到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出口收汇核销工作。
外汇管理部门通过对报关网络记录、报关单证的检查核对后,认为该笔业务出口、收汇等事宜属实后,便同意出口人的外汇核销,即认定该笔出口业务已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