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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中国外汇市场

发布时间:2021-05-16 14:07:40

1. 我国外汇市场的发展历史很急啊!

2008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在过去30年中,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改革开放,与时俱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途中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适应和促进了改革开放的进程。

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历程

过去30年,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一是1978~1993年,改革开始起步,以双轨制为特征。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建立和发展外汇调剂市场,建立官方汇率与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制度,实行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外汇管理体制。二是1994年到本世纪初,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取消外汇留成与上缴,实施银行结售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全国外汇市场,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初步确立了市场配置外汇资源的基础地位。特别值得指出的是,这一时期我们成功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三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市场体制进一步完善,我国加速融入经济全球化,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外汇形势发生根本性变化。外汇管理从“宽进严出”向均衡管理转变,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发挥利率、汇率的作用,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注重防范国际经济风险。

30年来,我国外汇管理体制主要发生了以下变化:

第一,人民币经常项目分步实现了可兑换。改革开放之前,外汇统收统支,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所有外汇收入上缴国家,外汇支出由计划分配。1979年以后,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在外汇分配领域引入市场机制。随着留成比例逐步提高,市场调节外汇收支的作用不断提升。1994年,实现经常项目有条件可兑换,取消对中资企业贸易及与贸易有关的非贸易经营性用汇限制。1996年12月,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义务,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取消所有经常项目对外支付和转移的限制,所有经常项目外汇交易只需以真实性为基础。此后,不断简化经常项目真实性审核程序和凭证,逐步允许企业按需保留经常项目外汇,对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全面推进进出口核销制度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

第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逐步提高。计划经济时期,我国既无内债又无外债,也不接受外商投资。1979年以来,坚持审慎开放,按照“先流入后流出、先长期后短期、先直接后间接、先机构后个人”的次序,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资本账户开放,从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适度对外借债、建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有序对外开放境内证券市场,到实施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战略、放宽境外投资汇兑限制、企业外汇强制调回要求及跨国公司资金境外运作限制、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目前,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划分的7大类43项资本项目交易中,我们严格管制的主要是针对非居民在境内自由发行或买卖金融工具、非居民在境内自由发行或买卖金融衍生工具、居民对外借款和放贷等几项,限制较少或实现一定程度可兑换的共计二十多项。

第三,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日益市场化。改革开放之前,人民币汇率水平由官方确定,实行固定汇率,汇率只作为核算工具。改革开放之初,随着外汇留成制度的实行,开展外汇调剂业务,形成官定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双重汇率制度。 1994年初,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汇率转向由市场决定。2005年7月,进一步改进汇率形成机制,人民币汇率不再单一盯住美元,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市场在汇率形成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加强,汇率弹性进一步扩大,对国际收支的调节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第四,外汇市场建立并获得长足发展。计划经济时期,外汇高度集中管理,没有外汇市场。改革开放之初,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建立和发展外汇调剂市场。1994年,实行银行结售汇,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银行对客户的结售汇市场。2005年7月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后,继续改进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机制,扩大市场主体,增加市场交易工具,进一步理顺供求关系。目前,初步形成了外汇零售和银行间批发市场相结合,竞价和询价交易方式相补充,覆盖即期、远期和掉期等类型外汇交易工具的市场体系。

第五,外汇统计监测体系不断健全。1981年,我国制定了国际收支统计制度,自1982年开始正式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1985年起向社会发布;2005年起发布中国国际收支报告;2006年起发布国际投资头寸表;1986年开始外债统计;1994年开始银行结售汇统计;1996年开展跨境资金流动统计,2003年正式运行国际收支风险预警系统,2005年运行高频债务监测预警系统和市场预期调查系统。目前,已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和要求、适合国情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制度。

第六,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体制日益完善。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外汇储备规模极小。1994年以后,适应外汇储备持续较快增长的需要,以规范化、专业化和国际化为目标,完善储备经营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有效控制各类风险。建立以投资基准为核心的管理模式,逐渐从侧重短期流动性管理转向长期多元化投资管理,建立较成熟的策略研究、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体系,形成较完善的业绩评价、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架构。通过积极专业的投资、有效控制风险,实现了国家外汇储备资产的保值增值。

实践证明,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是成功的,促进了我国经济特别是涉外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国际收支与经济总量之比从1982年的19%提高到2006年的126%,年进出口总额排名世界前三位,年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在发展中国家位于前列,外贸外资对经济增长和增加就业的拉动作用明显。我国外汇资源配置已经实现由计划分配到市场配置、由稀缺到相对充裕的飞跃。1994年以来,除1998年外,我国国际收支持续“双顺差”。2007年年末外汇储备增至1.53万亿美元,储备规模排名世界第一。从2003年起,我国由对外净债务国转为净债权国,2006年年末对外金融净债权达 6621亿美元。外汇管理方式则逐渐由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督,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在促进对外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国际经济风险的防范。

经验和体会

回顾30年的改革历程,我们有以下几点经验和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伟大革命。随着市场化、全球化进程不断深入发展,新事物、新矛盾不断涌现,对外汇管理工作不断提出新挑战、新要求。外汇管理体制改革需要不断开拓创新,敢于攻坚克难,坚持用发展的方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根据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适时在人民币可兑换、汇率形成机制、外汇市场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突破,不断消除影响涉外经济发展和国际收支平衡的体制机制障碍。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调整管理思路、转变管理方式,从重点管流出转为对外汇资金流出入均衡管理,从事前审批、直接管理为主转为事后监督、间接管理。

中国历年外汇储备总表 (1950~2007年)资料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

二是必须坚持改革开放、服务大局。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30年的实践证明,对外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靠的是改革开放,当前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也必须依靠改革开放。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要注意妥善处理推进改革与创新管理的关系,通过市场化改革,一方面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不断增强市场配置外汇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需要不断改善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有效性,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三是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国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对外开放程度日益扩大,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企业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不断提高。但是,我国人口众多,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增加就业的压力很大,国内金融市场不够发达,宏观调控还需要进一步健全,经济金融体系整体抗外部冲击的能力有待加强。作为发展中大国和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后发国家,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以照搬,必须把国情意识和世界视野相结合,既要学习借鉴国际上推进货币可兑换的经验做法,又要结合国情特点,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在实践中始终要注意把握改革力度和节奏,积极探索出一条符合国情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人民币可兑换的道路。

四是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是外汇管理的中心任务。解决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根本途径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三个转变”。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要始终注意按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积极支持发挥扩大内需、结构调整等政策对于国际收支平衡的根本性作用;注重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支持优化出口结构、扩大进口、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拓宽资金流出渠道,促进经济内外均衡协调发展。

五是必须坚持改善监管、防范风险。上世纪90年代以来,亚洲金融危机、拉美货币危机、美国次贷危机等国际金融动荡此起彼伏。这显示在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下,金融领域的风险问题具有极强的敏感性和突发性,国际资本流动复杂多变,一国的开放也增加了受外部冲击的可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一直把防范风险放在突出位置,在改革的整体部署上,注重审慎和渐进开放,注意与经济发展阶段、市场发育程度、企业承受能力、金融监管水平等相适应;在改革的过程中,注重与相关领域改革的综合配套;在放松管制的同时,不断加强和改进外汇业务的合规性、真实性监管,监督银行履行代位监管职责,提升监管的手段,强化统计监测和预警,防范国际资本流动的冲击。

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的战略部署,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变革、勇于创新,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继续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方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力争在外汇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方面的改革取得新突破;继续深化对外汇领域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外汇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把握国际收支平衡与宏观经济发展的关系,积极配合国家宏观调控和结构调整政策的实施,不断完善国际收支调节的市场机制和管理体制,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和宏观经济稳定;继续稳妥有序地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防范国际经济风险。

2. 中国主要外汇市场有哪些

中国是目来前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源是不要奇怪,人民币在国际上的地位却很低,所以到目前为止,人民币还不是国际流通货币。加上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开放有限,真是因为这个原因,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是没有外汇保证金的交易公司的。中国也没有外汇交易的监管机构。


震惊之余告诉楼主,要选择外汇交易,有两个渠道,一个就是选择银行的外汇理财业务,这类的投资理财,是1:1的操作,而且手续费超高,没有百八十万动不了。

另一类就是国际上的主流交易平台:福汇、ODL、FXSOL等等,这类外汇公司,是英国FSA和美国NFA监管,记住,国际的上第一支股票诞生已经有400年历史,但是在中国只有20年,在这400多年里,西方国家华丽转身,成了世界的金融主宰。欧美的监管严格到什么程度可想而知。


当然,国内的投资者在股市、楼市坐了趟过山车以后,急切需要一个公平的交易市场,外汇投资因为双向交易,没有庄家操作,24小时可以进行,被很多人期待,但是因为没有正规的监管和引导,市场上雨龙混杂,黑平台屡见不鲜。

外汇投资,可以选择银行或者国际主流的外汇交易平台,不要被不现实的利益诱惑,远离黑平台的魔爪。

3. 中国会在什么时候全面开放外汇市场

外汇来市场会更加开自放,什么时候能够全面开放不好说。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日前表示,2015年将努力实现人民币(6.2097,-0.0044,-0.07%)资本帐可兑换的目标。一旦实现,意味放开外汇管制,对全球金融市场有重要影响。
周小川3月22日出席中国国务院主办的2015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时指出,2015年是中国“十二五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最后一年,将努力达成资本帐可转换等目标。此外,他也表示中国的资本市场将更加开放,包括债券和股票发行者都将有更大的自由度。

4. 2018年5月1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

6.3393.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为发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权威平台。

在该交易中心的官网(中国货币网)可以查询任一时间段之内的经权威发布的人民币对美元及其它币种在内的汇率中间价、月平均汇率和年平均汇率等历史数据和实时数据。

经查询,2018年5月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没有更新,仍然执行2018年4月27日的标准,即6.33936.

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如下:


(4)2016年5月中国外汇市场扩展阅读

影响汇率波动的主要因素如下“

1、国际收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如果一国国际收支为顺差,则外汇收入大于外汇支出,外汇储备增加,该国对于外汇的供给大于对于外汇的需求,同时外国对于该国货币需求增加,则该国外汇汇率下降,本币对外升值;如果为逆差,反之。

2、财政赤字。如果一国的财政预算出现巨额赤字,则其货币汇率将下降。

3、通货膨胀率。任何一个国家都有通货膨胀,如果本国通货膨胀率相对于外国高,则本国货币对外贬值,外汇汇率上升。

4、利率。如果一国利率提高,外国对于该国货币需求增加,该国货币升值,则其汇率下降。当然利率影响的资本流动是需要考虑远期汇率的影响,只有当利率变动抵消未来汇率不利变动仍有足够的好处,资本才能在国际间流动。

5、经济增长率。如果一国为高经济增长率,则该国货币汇率高。

6、投资者的心理预期。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7、外汇储备。如果一国外汇储备高,则该国货币汇率将升高。

8、兑换国汇率政策的影响。

5. 2016年5月1日当天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

【招商银行】2016年5月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元):649.00。注:100外币兑人民币。(温馨提示:每个银行兑换汇率都不同,但相差不大)

6. 银发2016年132号外汇巜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
银发[2016]1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为把握与宏观经济热度、整体偿债能力和国际收支状况相适应的跨境融资水平,控制杠杆率和货币错配风险,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在总结前期区域性、地方性试点的基础上,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跨境融资,是指境内机构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的行为。本通知适用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以下称企业)和金融机构。本通知适用的企业仅限非金融企业,且不包括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本通知适用的金融机构指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各类法人金融机构。
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热度、国际收支状况和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对跨境融资杠杆率、风险转换因子、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等进行调整,并对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名单见附件)跨境融资进行宏观审慎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企业和除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跨境融资进行管理,并对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全口径跨境融资统计监测。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三、建立宏观审慎规则下基于微观主体资本或净资产的跨境融资约束机制,企业和金融机构均可按规定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
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按风险加权计算余额(指已提用未偿余额,下同),风险加权余额不得超过上限,即: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
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Σ本外币跨境融资余额*期限风险转换因子*类别风险转换因子+Σ外币跨境融资余额*汇率风险折算因子。
期限风险转换因子:还款期限在1年(不含)以上的中长期跨境融资的期限风险转换因子为1,还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短期跨境融资的期限风险转换因子为1.5。
类别风险转换因子:表内融资的类别风险转换因子设定为1,表外融资(或有负债)的类别风险转换因子暂定为1。
汇率风险折算因子:0.5。
四、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中的本外币跨境融资包括企业和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支机构)以本币和外币形式从非居民融入的资金,涵盖表内融资和表外融资。以下业务类型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一)人民币被动负债:企业和金融机构因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产生的人民币被动负债;境外主体存放在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存款。
(二)贸易信贷、人民币贸易融资:企业涉及真实跨境贸易产生的贸易信贷(包括应付和预收)和从境外金融机构获取的人民币贸易融资;金融机构因办理基于真实跨境贸易结算产生的各类人民币贸易融资。
(三)集团内部资金往来:企业主办的经备案的集团内跨境资金(生产经营和实业投资等依法合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集中管理业务项下产生的对外负债。
(四)境外同业存放、联行及附属机构往来:金融机构因境外同业存放、联行及附属机构往来产生的对外负债。
(五)自用熊猫债: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并以放款形式用于境内子公司的。
(六)转让与减免:企业和金融机构跨境融资转增资本或已获得债务减免等情况下,相应金额不计入。
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和业务开展情况,对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的业务类型进行调整,必要时可允许企业和金融机构某些特定跨境融资业务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五、纳入本外币跨境融资的各类型融资在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中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外币贸易融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外币贸易融资按20%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期限风险转换因子统一按1计算。
(二)表外融资(或有负债):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的内保外贷、因向客户提供基于真实跨境交易和资产负债币种及期限风险对冲管理服务需要的衍生产品而形成的对外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金融机构因自身币种及期限风险对冲管理需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交易而产生的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金融机构在报送数据时需同时报送本机构或有负债的名义本金及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
(三)其他:其余各类跨境融资均按实际情况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和业务开展情况,对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中各类型融资的计算方法进行调整。
六、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的计算: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资本或净资产*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
资本或净资产:企业按净资产计,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外资银行)按一级资本计,非银行金融机构按资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计,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跨境融资杠杆率: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1,银行类金融机构为0.8。
宏观审慎调节参数:1。
七、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须保持一致。
八、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及上限的计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外币跨境融资以提款日的汇率水平按以下方式折算计入:已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挂牌(含区域挂牌)交易的外币,适用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或区域交易参考价;未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货币,适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参考汇率。
九、中国人民银行建立跨境融资宏观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在跨境融资宏观风险指标触及预警值时,采取逆周期调控措施,以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
逆周期调控措施可以采用单一措施或组合措施的方式进行,也可针对单一、多个或全部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总量调控措施包括调整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结构调控措施包括调整各类风险转换因子。根据宏观审慎评估(MPA)的结果对金融机构跨境融资的总量和结构进行调控,必要时还可根据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的需要,采取征收风险准备金等其他逆周期调控措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企业和金融机构因风险转换因子、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调整导致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超出上限的,原有跨境融资合约可持有到期;在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调整到上限内之前,不得办理包括跨境融资展期在内的新的跨境融资业务。
十、企业跨境融资业务: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具体细节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另行发布细则明确。
(一)企业应当在跨境融资合同签约后但不晚于提款前三个工作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跨境融资情况签约备案。为企业办理跨境融资业务的结算银行应向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企业的融资信息、账户信息、人民币跨境收支信息等。所有跨境融资业务材料留存结算银行备查,保留期限为该笔跨境融资业务结束之日起5年。
(二)企业办理跨境融资签约备案后以及金融机构自行办理跨境融资信息报送后,可以根据提款、还款安排为借款主体办理相关的资金结算,并将相关结算信息按规定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系统,完成跨境融资信息的更新。
企业应每年及时更新跨境融资以及权益相关的信息(包括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和自身净资产等)。如经审计的净资产,融资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等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及时办理备案变更。
(三)开展跨境融资涉及的资金往来,企业可采用一般本外币账户办理,也可采用自由贸易账户办理。
(四)企业融入外汇资金如有实际需要,可结汇使用。企业融入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并符合国家和自贸区的产业宏观调控方向。
十一、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实行统一管理,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法人为单位集中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报送相关材料。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除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进行管理。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业务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外币跨境融资业务的操作规程和内控制度,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后实施。
(一)金融机构首次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前,应按照本通知的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以及本机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本数据,计算本机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和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并将计算的详细过程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金融机构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应在本机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处于上限以内的情况下进行。如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低于上限额,则金融机构可自行与境外机构签订融资合同。
(二)金融机构可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等管理制度开立本外币账户,办理跨境融资涉及的资金收付。
(三)金融机构应在跨境融资合同签约后执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资本金额、跨境融资合同信息,并在提款后按规定报送本外币跨境收入信息,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后报送本外币跨境支出信息。如经审计的资本,融资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等发生变化的,金融机构应在系统中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金融机构应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本机构本外币跨境融资发生情况、余额变动等统计信息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所有跨境融资业务材料留存备查,保留期限为该笔跨境融资业务结束之日起5年。
(四)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可用于补充资本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并符合国家产业宏观调控方向。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金融机构融入外汇资金可结汇使用。
十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对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情况进行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检查,金融机构和企业应配合。
发现未及时报送和变更跨境融资信息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在查实后对涉及的金融机构或企业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发现超上限开展跨境融资的,或融入资金使用与国家、自贸区的产业宏观调控方向不符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可责令其立即纠正,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借款主体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其跨境融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行为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考核,对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还可视情况向其征收定向风险准备金。
对于办理超上限跨境融资结算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责令整改;对于多次发生办理超上限跨境融资结算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暂停其跨境融资结算业务。
十三、对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企业改为事前签约备案,金融机构改为事后备案,原有管理模式下的跨境融资未到期余额纳入本通知管理。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为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实行的本外币境外融资等区域性跨境融资创新试点设置1年过渡期,1年过渡期后统一按本通知模式管理。
企业中的外商投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可在现行跨境融资管理模式和本通知模式下任选一种模式适用,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再更改。如确有合理理由需要更改的,须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过渡期限长短和过渡期安排,另行制定方案。
十四、本通知自2016年5月3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名单

1
国家开发银行
2
进出口银行
3
农业发展银行
4
中国工商银行
5
中国农业银行
6
中国银行
7
中国建设银行
8
交通银行
9
中信银行
10
中国光大银行
11
华夏银行
12
中国民生银行
13
招商银行
14
兴业银行
15
广发银行
16
平安银行
17
浦发银行
18
恒丰银行
19
浙商银行
20
渤海银行
2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2
北京银行
23
上海银行
24
江苏银行
25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6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7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7. 中国宣布扩大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浮动幅度

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汇率实施有管理的浮动汇率改革,至今,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幅度已经超过30%,从1美元兑人民币超过8元,到如今1美元兑人民币6.3元左右。这些年来,人民币汇率改革一直在进行,2007年5月,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波动幅度由千分之三扩大至千分之五,明天起,波幅进一步扩大至百分之一,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提供当日美元最高现汇卖出价与最低现汇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当日汇率中间价的幅度由1%扩大至2%。
这次汇率改革的力度较大,专家认为,人民币汇率当前已接近“均衡”水平,进一步放宽双向波动幅度的时机已经成熟。从人民币外汇即期市场来看,人民币对美元双向波动的特点越来越明显,去年12月,人民币对美元曾出现多日接近千分之五的下跌现象,人民币对美元今年一季度升值幅度微弱,仅为0.09%,市场关于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已趋于减弱。
有助于人民币国际化
汇丰银行亚太区董事总经理屈宏斌表示:相比由前几年大幅升值或去年年末贬值预期主导的环境,平衡而略有升值预期的环境无疑更为理想。
根据市场供求状况适时扩大汇率波幅,有助于分化单边升值预期,推动双向波动成为市场常态,增加人民币汇率的弹性和灵活性。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认为,提高汇率的弹性还有另一个效用是抑制短期资本大规模流动。因为增加汇率弹性,可依靠汇率弹性本身有效抑制短期资本持续大规模的流动,因为汇率会很快升值到市场一致预期水平,从而迅速消除对汇率继续升值的预期。
2003年以来,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之下,我国外汇占款持续增加,然而自去年四季度以来,随着资本流出增加,资本流入减缓,我国外汇占款下降。今年来不断下降存款准备金率就与外汇占款减少有关。因此,汇率的稳定有助于降低因资本流入增加、基础货币投放较大带来的通胀压力,有利于实体经济的平稳发展。
扩大波幅也是人民币走向国际化的一步,国泰君安固定收益部研究主管周文渊认为,这为将来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拉开了序幕。

8. 外汇的发展历史,你知道多少

古代的外汇交易 外汇最早的交易出现在古时候。在《犹太教法典》时期,就已经出现“兑换商”,他们主要帮助别人兑换货币,然后收取佣金或者费用。

这些人在城市占据一个小角落,或者在外邦人常出入的寺庙外设摊。

在公元4世纪左右,拜占庭政府控制了一家垄断外汇交易的公司。

1472年,意大利创办了一家当铺,出现了世界上第一家真正形式上的“银行”——邦卡蒙台达电子锡耶纳牧山银行(BMPS)——现存世界上最古老的银行,直到现在仍在运营。

邦卡蒙台达电子锡耶纳牧山银行

在15世纪,为了满足纺织商人的货币兑换需求,美第奇家族(Medici)在国外开设了银行,并开始启用“往来账账本”处理交易。

这类账本可以显示外汇账户、以及与国外银行有往来的本国货币账户。

美第奇家族与达芬奇

17和18世纪,阿姆斯特丹的外汇市场保持活跃。英国和荷兰的代理人和商人有着非常频繁的外汇兑换往来。

现代外汇的起源

1850年代的美国,一家名为Alexander Brown & Sons的公司开始交易外汇,它被视为领先的市场参与者。

美国历史上的外汇交易先锋,还包括1880年代获得允许而进行外汇交易的J.M. Do Espirito Santo de Silva。

1880年,以黄金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形成,也因此,我们很多人认为这一年是现代外汇的起始年;

从1899年至1913年,外汇储备增长了10.8%,而黄金储备只增长6.3%,这象征着新兴外汇市场逐渐受到重视;

1902年,就在这一年,伦敦共出现了2家外汇经纪商;

1913年,全球外汇交易几乎一半都是以英镑进行的,这对英国资本市场的形成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英国的外汇银行数量从1860年的3家上涨到1913年的71家。

尽管当时的英镑几乎统治了外汇交易,但是英国本身在20世纪初的几年里却是缺席状态。

外汇交易最活跃的中心却是巴黎、纽约和柏林。

伦敦及整个大英帝国在1914年前都相对沉默。直到1914年美国联邦储备系统成立,美国银行系统开始印刷自己的货币—美元。1920年代,一些家族开始成长为外汇行业的重要人物。

1930年。在瑞士巴塞尔市成立了国际清算银行,建立该银行的目的在于为那些新独立的国家和面临收支暂时性逆差的国家提供财政支持。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布雷顿森林协议签署。根据协议,各国货币对美元的汇率只能在法定汇率上下波动1%以内。

之后,尼克松总统废除了布雷顿森林协议,固定兑换汇率失效。 此后开始迎来浮动汇率系统。

布雷顿森林会议

1972年至1973年3月,由于布雷顿森林协议以及欧洲联合浮动协议的影响,外汇市场被关闭。

1973年是现代外汇市场真正的历史转折点。

在这一年,国家之间的汇率约束、银行交易及受限制的外汇交易时代结束,市场开始进入全面的浮动汇率时代。

现代外汇

1980年代中期,在网络出现之前,一种电子外汇交易形式就开始流行,即由路透开发的“Reuters Dealing”。

从现如今的标准来看,这个系统非常落后,但是在当时,它非常先进,它更像是实时可关闭网络沟通系统。

如果网络没有被发明出来,那么这套系统可能至今还在使用当中。

中国外汇发展史

中国于1994年成立官方外汇市场,此后人民币呈现逐步升值的态势,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中国政府仍强调整保持人民币的稳定;但在市场建设方面有了进展,将于4月1日将推出新的交易品种--欧元。

以下是中国外汇市场发展过程中主要事件简述:

1994年以前,人民币兑美元一直趋于贬值:1979年1美元兑1.5元人民币,到1986年为1美元兑3.5。

1994年,实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将人民币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轨,初步形成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管理浮动汇率制度。

1994年4/4,在上海建立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当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约为8.6。

1996年12月,人民币实现了经常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但资本项下依然实行严格管制。

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泰铢等亚洲货币竞相贬值,日元兑美元一度创下七年以来的低点至147日元水准,但中国政府自始至终恪守人民币保持稳定,并采取多项配套措施。

当时人民币兑美元波动区间为8.2800-8.2770元,而8.2800元被看作是人民币贬值与否的重要关口,央行进场护卫频繁。 *1998年7月开始,央行进行外汇大检查,审核企业超过一定限额的购付汇的贸易真实性。

1998/9/1,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以走私、逃汇、洗钱与骗税等为目的向银行骗购外汇的,分别按走私犯罪以及逃汇罪,洗钱罪,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

1998/9/29,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国内企业将在境外资本项下的外汇于10月1日前调回国内,未经特别批准,不允许在境外资本帐户下保留外汇。

2000年,人民币兑美元波动区间一度扩大,市场揣测央行意欲放宽人民币波幅。

2000/4/12,人民币兑美元收市跌破8.2800元关口至8.2830元。

2000/5/25,人民币汇价连续两日升破8.2770元关口,分别收报于8.2764元和8.2768元。

2001年,中国加入WTO关键一年,人民币兑美元进一步走升,运行区间移至8.2760-8.2800。

2000/12/1,人行允许居民个人与其直系亲属在境内外币账户的资金划转;上调了自费出国(境)留学供汇额度,以更好的满足居民的用汇需求。

2000/12/11,中国正式成为WTO成员,但并未承诺完全开放资本市场。

2000/12/24,人行行长戴相龙发表署名文章指出,虽然中国加入WTO影响人民币汇率的因素将增多,但预计今后五年外汇储备稳步上升,人民币汇率可保持长期稳定和坚挺。

2002年 1/15,戴相龙称,欧元目前为中国外汇储备中第二重要货币。他同时指出,日元贬值对人民币汇率会产生压力,但人民币仍将保持稳定;1月31日日元兑美元跌至135水准,成为39个月以来新低。

2002/2/4,中国银行副行长李早航撰文指出,在日元持续贬值的背景下,中国在必要时应当对人民币实行适度贬值。这与97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中国官员与主要媒体对人民币贬值避而不谈形成鲜明对比。

2002/3/11,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戴相龙再次表示,日元贬值对中国构成一定的压力,但人民币可保持稳定,不会贬值,亦不会大幅升值;人民币自由兑换条件不成熟,应循序渐进推进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

2002/4/1,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开通欧元兑人民币的交易。

2002/6/1,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将推出外币拆借。

2005年7月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根据《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公告》,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2015年8月,中国央行启动新一轮汇率改革。8月11日,中国央行宣布,即日起将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报价,中间价将参考上日银行间外汇市场收盘汇率。这意味着人民币汇率将相当程度上与美元脱钩,汇率决定的市场化程度提高

2016年10月1日,人民币正式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成为继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之后的又一个国际储备货币,并成为其中唯一的新兴经济体货币。人民币正式入篮也被各方视为中国资本账户开放和金融改革的新起点。

根据2015年上半年的交易数据,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即期交易主要集中在美元对人民币交易,占比93.71%;在非美元交易中,主要是欧元、日元、新加坡元和港币,占比分别为1.79%、1.35%、1.55%和0.65%。在远期和掉期市场,绝大部分均是人民币美元交易。在外币对交易中,USD/HKD以及EUR/USD占比最多,分别占比56%以及30%。目前,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已推出九个货币对的直接交易,但受客盘需求和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市场上的交易币种集中度仍较高。

虽然现在中国大陆还没有真正放开外汇交易市场,但是这些年随着国内投资者对外汇投资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以及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一旦中国外汇市场开放。中国的百姓或许很快就会看到全民炒外汇的盛况。相信那一天的到来,不会太晚。

9. 中国外汇的市场发展史有哪些

中国于1994年成立官方外汇市场,此后人民币呈现逐步升值的态势,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中国政府仍强调整保持人民币的稳定;但在市场建设方面有了进展,将于4月1日将推出新的交易品种--欧元。

以下是中国外汇市场发展过程中主要事件简述:

--1994年以前,人民币兑美元一直趋于贬值:1979年1美元兑1.5元人民币,到1986年为1美元兑3.5。

--1994年,实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将人民币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轨,初步形成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管理浮动汇率制度。

4/4,在上海建立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当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约为8.6。

--1996年12月,人民币实现了经常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但资本项下依然实行严格管制。

--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泰铢等亚洲货币竞相贬值,日元兑美元一度创下七年以来的低点至147日元水准,但中国政府自始至终恪守人民币保持稳定,并采取多项配套措施。

当时人民币兑美元波动区间为8.2800-8.2770元,而8.2800元被看作是人民币贬值与否的重要关口,央行进场护卫频繁。 *1998年7月开始,央行进行外汇大检查,审核企业超过一定限额的购付汇的贸易真实性。

*9/1,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以走私、逃汇、洗钱与骗税等为目的向银行骗购外汇的,分别按走私犯罪以及逃汇罪,洗钱罪,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

*9/29,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国内企业将在境外资本项下的外汇于10月1日前调回国内,未经特别批准,不允许在境外资本帐户下保留外汇。

--2000年,人民币兑美元波动区间一度扩大,市场揣测央行意欲放宽人民币波幅。

*4/12,人民币兑美元收市跌破8.2800元关口至8.2830元。

*5/25,人民币汇价连续两日升破8.2770元关口,分别收报于8.2764元和8.2768元。

--2001年,中国加入WTO关键一年,人民币兑美元进一步走升,运行区间移至8.2760-8.2800。

*12/1,人行允许居民个人与其直系亲属在境内外币账户的资金划转;上调了自费出国(境)留学供汇额度,以更好的满足居民的用汇需求。

*12/11,中国正式成为WTO成员,但并未承诺完全开放资本市场。

*12/24,人行行长戴相龙发表署名文章指出,虽然中国加入WTO影响人民币汇率的因素将增多,但预计今后五年外汇储备稳步上升,人民币汇率可保持长期稳定和坚挺。

--2002年 *1/15,戴相龙称,欧元目前为中国外汇储备中第二重要货币。他同时指出,日元贬值对人民币汇率会产生压力,但人民币仍将保持稳定;1月31日日元兑美元跌至135水准,成为39个月以来新低。

*2/4,中国银行副行长李早航撰文指出,在日元持续贬值的背景下,中国在必要时应当对人民币实行适度贬值。这与97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中国官员与主要媒体对人民币贬值避而不谈形成鲜明对比。

*3/11,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戴相龙再次表示,日元贬值对中国构成一定的压力,但人民币可保持稳定,不会贬值,亦不会大幅升值;人民币自由兑换条件不成熟,应循序渐进推进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

*4/1,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开通欧元兑人民币的交易。

6/1,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将推出外币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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