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外汇资金交易,是指交易主体通过金融机构以各种结算方式发生的规定金额以上内的外汇交易行为。可疑外容汇资金交易,是指外汇交易的金额、频率、来源、流向和用途等有异常特征的交易行为。
《管理办法》规定,境内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大额和可疑外汇交易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负责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为客户开立外汇账户,应当遵守《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和《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不得为客户设立匿名外汇账户或明显以假名开立外汇账户。金融机构应当将所有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记录,自交易日起至少保存5年;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反洗钱工作岗位责任制,制定内部反洗钱工作操作程序,明确专人负责对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信息。金融机构对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进行审核、分析,发现涉嫌犯罪的,应于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当地公安部门并报送外汇局分支局。
2. 属于大额交易报告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四)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累计交易金额以单一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况,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客户与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进行金融交易,通过银行账户划转款项的,由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按照第一款第(二)、(三)、(四)项的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需要可以调整第一款规定的大额交易标准。
第十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大额交易,如未发现该交易可疑的,金融机构可以不报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后,不直接提取或者划转,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续存入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过程中不同外币币种间的转换。
(三)交易一方为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但不含其下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四)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五)金融机构在黄金交易所进行的黄金交易。
(六)金融机构内部调拨资金。
(八)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下的债务掉期交易。
(九)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发起的税收、错账冲正、利息支付。
(十)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情形。
3. 大额交易的金额是如何规定的
法人、其他来组织和个体源工商户之间金额为2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金额为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支付;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为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当日存、取、结售汇外币现金单笔或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以转账、票据或银行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交易以及其他新型金融工具等进行外汇非现金资金收付交易,其中,个人当天单笔或累计等值外汇10万美元以上,企业当天单笔或累计等值外汇50万美元以上的,都属大额支付交易。
4. 《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发布时间
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专印发
《金融机构大属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2004年10月12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
汇发[2004]100号
5. 哪些外汇交易属于大额外汇资金交易
当日存、取、结售汇外币现金单笔或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外交易就属于大额外汇资金交易,现在基本上外汇投资都差不多单笔操作保证金都在一千美金左右,具体看你的资金操作
6. 什么是大额资金移动证
中国人民银行已发布并实施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已引入了这一制度。现行法规也设定了“大额”和“可疑交易”的标准,以人民币为例。
以下三种情形下属于人民币大额交易: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等交易。
一、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大额资金的使用包括:
1、未纳入预算的资金使用;
2、预算内未列出具体项目的机动资金的使用;
3、涉及养老安置、征地动迁补偿资金的运作和使用;
4、涉及其他专项资金的运作和使用;
5、国有(集体)企业资金的调动和使用
6、其他应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资金使用。
7. 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介绍
第一条 为监测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规范外汇资金交易报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版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权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境内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大额和可疑外汇交易情况。大额外汇资金交易,系指交易主体通过金融机构以各种结算方式发生的规定金额以上的外汇交易行为。可疑外汇资金交易,系指外汇交易的金额、频率、来源、流向和用途等有异常特征的交易行为。
8. 索罗斯那种大额资金的外汇在哪交易
银行内的买卖,也就是场内交易,每一笔订单真实进入市场
9. 关于银行大额取现的规定
商业银行关于大额提现的规定主要有两点。
一是,“一日一次性提取现金5万元内(不含5万元)以上的″,需要核验身容份信息。
二是,“一次性提取现金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取款人必须至少提前1天以电话等方式预约,以便银行准备现金。
(9)属于大额外汇资金交易扩展阅读:
所有储户在银行的存款都是银行的负债。储户合理的提款的需求,银行都应该予以满足。假如出现储户大量提款的情况,而银行一时之间筹措不到足量的现金予以满足的话,这就会爆发挤兑。
银行发生流动性风险,严重的甚至导致银行倒闭、金融系统崩溃。美国历史上1929~1933年大萧条期间,储户到银行大量挤兑,数千家银行倒闭,金融系统损失惨重,使得美国经济雪上加霜,人们生活困顿不堪,造成了及其严重的后果。
因此,银行为了规避流动性风险,为了避免发生——突然出现储户提取大额现金,而银行库存现金不足,无法满足储户提现要求——这种情况,所以要求储户提前预约通知银行,以便银行统筹安排,提前备好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