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蚂蚁金服概念股票有哪些
蚂蚁金服概念股票:
1, 百大集团:百大集团控股股东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德邦基金10%的股份,蚂蚁金服曾确认参股德邦基金30%。张江高科:通过认购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二期(壹)的有限合伙份额参与蚂蚁金服项目投资,张江高科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该项目。
2, 健康元:持有上海经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7.32%的股份,投资了蚂蚁金服;持有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7.33%的股份,这与马云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3, 京能置业: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参与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而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投资参与蚂蚁金服A轮融资,京能置业实际控制人为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 京能电力: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参与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而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投资参与蚂蚁金服A轮融资,京能电力实际控制人为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绿地控股:蚂蚁金服的企业公示信息中,北京中邮投资中心(注册资本19亿元)已经成为其股东,占比比例仅次于全国社保基金。上海绿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绿地控股全资子公司)是北京中邮投资中心股东。
(1)毅信控股股票扩展阅读:
概念股是指具有某种特别内涵的股票,与业绩股相对而言的。业绩股需要有良好的业绩支撑。而概念股是依靠某一种题材比如资产重组概念,三通概念等支撑价格。而这一内涵通常会被当作一种选股和炒作题材,成为股市的热点。
概念股是股市术语,作为一种选股的方式。相较于绩优股必须有良好的营运业绩所支撑,概念股只是以依靠相同话题,将同类型的股票列入选股标的的一种组合。由于概念股的广告效应,因此不具有任何获利的保证。
蚂蚁金融服务集团(以下称“蚂蚁金服”)起步于2004年成立的支付宝。2013年3月,支付宝的母公司宣布将其为主体筹建小微金融服务集团(以下称“小微金服”),小微金融(筹)成为蚂蚁金服的前身。
2014年10月,蚂蚁金服正式成立。、蚂蚁金服以“让信用等于财富”为愿景,致力于打造开放的生态系统,通过“互联网推进器计划”、助力金融机构和合作伙伴加速迈向“互联网+”,为小微企业和个人消费者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依靠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为基础,为中国践行普惠金融的重要实践。
蚂蚁金服旗下有支付宝、余额宝、招财宝、蚂蚁聚宝、网商银行、蚂蚁花呗、芝麻信用等子业务板块。
参考资料:网络:蚂蚁金服
网络:概念股票
Ⅱ 香港股票代码查询1246
毅信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毅信控股,港交所:1246
Ⅲ 一般在香港上市的公司股票价格是多少。
港股价格差别很大,蓝筹股就贵,垃圾股就便宜(俗称仙股)。
按照昨天的收盘价格,
最贵的:00388港交所,每股194.5港币
最便宜:01246毅信控股,每股0.015港币
Ⅳ 蚂蚁金服概念股有哪些
蚂蚁金服概念股票:
1、百大集团:百大集团控股股东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德邦基金10%的股份,蚂蚁金服曾确认参股德邦基金30%。张江高科:通过认购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二期(壹)的有限合伙份额参与蚂蚁金服项目投资,张江高科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该项目。
2、健康元:持有上海经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7.32%的股份,投资了蚂蚁金服;持有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7.33%的股份,这与马云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3、京能置业: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参与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而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投资参与蚂蚁金服A轮融资,京能置业实际控制人为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京能电力: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参与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而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投资参与蚂蚁金服A轮融资,京能电力实际控制人为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毅信控股股票扩展阅读:
概念股是指具有某种特别内涵的股票,与业绩股相对而言的。业绩股需要有良好的业绩支撑。而概念股是依靠某一种题材比如资产重组概念,三通概念等支撑价格。而这一内涵通常会被当作一种选股和炒作题材,成为股市的热点。
蚂蚁金融服务集团(以下称“蚂蚁金服”)起步于2004年成立的支付宝。2013年3月,支付宝的母公司宣布将其为主体筹建小微金融服务集团(以下称“小微金服”),小微金融(筹)成为蚂蚁金服的前身。
蚂蚁金服旗下有支付宝、余额宝、招财宝、蚂蚁聚宝、网商银行、蚂蚁花呗、芝麻信用等子业务板块。
Ⅳ 有人让我买000057融信控股,查不到此股票,是不是骗人的有股民提供一下信息谢谢!
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你被骗了!000057不是股票代码,是一个指数;上证全指成长指数。它是上证全指风格指数之一!还有融信控股也没有,融信中国倒是一个上市公司但是是在港股!
Ⅵ 控股股东被终身证券市场禁入,他的股票该怎么办呢
控股股东被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意思是控股股东不得再担任与证卷相关的职务,其持有股票是不受影响的。
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2006年3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7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6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3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5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以事实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下列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一)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内设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证券从业人员;
(四)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证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证券服务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和证券服务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内设业务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
第四条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证券市场禁入决定后立即停止从事证券业务或者停止履行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并由其所在机构按规定的程序解除其被禁止担任的职务。
第五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3至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行为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或者在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等情节较为严重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5至10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一)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
(二)从事保荐、承销、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证券业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负有法定职责的人员,故意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义务,并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采取隐瞒、编造重要事实等特别恶劣手段,或者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从事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者获取违法所得等不当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或者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应当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存在故意出具虚假重要证据,隐瞒、毁损重要证据等阻碍、抗拒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行为的;
(六)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5—6—年内被中国证监会给予除警告之外的行政处罚3次以上,或者5年内曾经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七)组织、策划、领导或者实施重大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活动的;
(八)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
第六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单独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一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并可同时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从轻、减轻或者免予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三)受他人指使、胁迫有违法行为,且能主动交待违法行为的;
(四)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第八条 共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需要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对负次要责任的人员,可以比照应负主要责任的人员,适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予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前,应当告知当事人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十条 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者因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被认定有罪或者进行行政处罚的,如果对其所作有罪认定或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或者变更,并因此影响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事实基础或者合法性、适当性的,依法撤销或者变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第十一条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人员,中国证监会将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或指定媒体向社会公布,并记入被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的诚信档案。
第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宣布个人或者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6年7月10日起施行。1997年3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施行的《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证监〔1997〕7 号)同时废止。
Ⅶ 香港股票最低上市价
最便宜港股是毅信控股,每股0.015港币,一般最低股价不低于0.01哦。
Ⅷ 所有叫XX控股的股票
代码 名称
1 600112 天成控股
2 600162 香江控股
3 600167 联美控股
4 600168 武汉控股
5 600421 仰帆控股
6 600568 中珠控股
7 600606 绿地控股
8 600634 中技控股
9 600640 号百控股
10 600649 城投控股
11 600653 申华控股
12 600662 强生控股
13 600687 刚泰控股
14 600747 大连控股
15 601155 新城控股
16 000036 华联控股
17 000042 中洲控股
18 000046 泛海控股
19 000416 民生控股
20 000419 通程控股
21 000502 绿景控股
22 000503 海虹控股
23 000505 珠江控股
24 000509 华塑控股
25 000524 岭南控股
26 000529 广弘控股
27 000584 友利控股
28 000607 华媒控股
29 000668 荣丰控股
30 000828 东莞控股
31 000829 天音控股
32 000955 欣龙控股
33 000971 高升控股
34 001896 豫能控股
35 002027 七喜控股
36 002073 软控股份
37 00 天润控股
38 002266 浙富控股
39 002312 三泰控股
40 002314 南山控股
41 002471 中超控股
42 300292 吴通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