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货物已进口,但不对外付汇了,银行,外管局怎么核销,一直放着不管了
看你是以什么方式报关的。如果是以免费方式报关,那么是不需要付汇的,因此涉及不到核销。
如果你是一般方式方式报关,那是需要付汇的,不付汇就无法核销。过期三个月就要向外管局提说明,为什么不付。然后由外管局来决定是否核销。
还有一种方法,如果是一般贸易方式报关,让报关公司给你更改报关方式,改成免费方式报关,那样也就没有核销的问题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贰』 出口收汇核销不做有什么后果进口收汇核销不做呢这两个有什么意义
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都需要在外管局办理外汇收付的核销。
如果不核销,外管局将视情节(主要是金额大小)将给与警告,降级,罚款,不予结售汇,甚至
吊销进出口资格。严重到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处理。
外汇核销的管理制度,是国家在人民币未自由兑换之前,对外汇的重要管控手段。
便于监控外汇有序的流入和流出。
『叁』 预付外汇,进口经营单位与付汇单位不一致
如果是代理进口的付汇,必须是进出口代理公司付汇的;如果你们有其他进口的记录,有付汇额度的,可以付汇核销的,包括手册进口,但是前提必须是有进口报关单付汇联,且付汇额度够用。
『肆』 进口付汇付汇人同报关人不同应如何核销呢
这种情况非常普遍,现在的制度是谁付的外汇,由谁来核销。
还有就是,你们应该是在上海外汇局申请的进口单位付汇名录吧?
你所说的情况就是:你公司在所在地外汇局有付汇记录,去你公司所在地外汇局核销掉就好了。
以后如果还是你们付汇,就还由你们来核销。
如果所在地外汇局没有实行网上核销的话,你去核销之前,还得让苏州的那家公司在电子口岸上给你做一下交单操作,交到你们公司所在地外汇局。
『伍』 出口核销单和收取外汇不是同一个公司如何核销
简单的说B公司就是你们公司的一个离岸公司,你们公司把产品卖给你们的离岸公司B,在让B卖给国外的客户,就是为了能够避税。
按你说的完全可以操作的,比方说外国的客人付给B公司100万。B公司在付给你A公司80万,(比方说货物的成本79万),B公司的利润就是20万,你们A公司的利润只有1万,几乎可以不缴税。也就是你们集团把利润都留在了香港。香港没有外汇管制也就是相当于把钱留在了国外。
答案;你们A公司可以和B公司签订外销合同。B公司付款给你公司A,A拿着B公司的付汇水单及相关材料就可以核销了,也就可以退税了。(香港也算外销的)
『陆』 外贸进口核销问题:付汇和收货不是同一个公司
核不掉。
看看用非贸名义是否能办妥吧。
『柒』 进口后不用支付外汇怎么核销
如果没看错,你应该是没有付汇吧?既然没有付汇,何来核销之说?
外汇局回和银行是有内网联答接的,你没有在银行付汇,所以在外汇局根本就查不到你有未核销的记录.
要不信,你可以去外汇局,找工作人员给你打一份逾期未核清单,根本就不会找到你讲的那几笔没有付汇的业务。
7月1日开始外汇局要试行一种分三个等级的制度,一级企业可以不用再到外汇局核销,二级的基本和现在一样,三级的只能以货到付汇的方式进口,而且一旦进入到三级就得在三级里呆上六个月。
要进一级的前提是把09年以前付汇业务在7月份之前都核销掉。
外汇局只是想把操作比较正规的进口企业纳入一级,减少工作量。
『捌』 进口企业对外付汇时不从企业账户付汇,对外汇核销和国际收支申报有什么影响
如果西联汇款是走个人账户的话,对你们的进口付汇核销当然有影响了,这个进口报关单就没法做外汇付汇核销了;金额大的话外管局会处罚的;所以建议客户还是使用公司账户汇款操作,毕竟这个是中国外汇管制的政策要求。
『玖』 进口贸易.报关企业与付汇企业不一致,怎么核销
您好,如果仅仅是委托您做报关,那您不会存在任何关于进口付汇核销的问题
需要核销的依旧是进口付汇(即委托您报关的企业)的企业,而对于委托您报关的那家企业,也仅仅是委托您报关,所以经营单位还是他们自己。外管局的外汇监管还是针对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