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汇诈骗公司业务员怎么判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1、诈骗不足4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5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3、诈骗3000元且是累犯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案例
17名90后年轻人,以所谓的澳大利亚“富通外汇”为交易平台,在5个月时间里共诈骗230万余元。记者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信阳市中院以诈骗罪判处代某等17人11年至1年4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5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对代某等3人并处剥夺政治权利2年至1年。
27岁的代某与4个朋友共同在安徽省合肥市做股票证券咨询代理。因业务出现问题,代某等人开始寻找新的挣钱机会。2017年4月,他们终于等到了所谓的“新机会”,开始电信诈骗。
江某向代某推荐一款自称是澳大利亚“富通外汇”的交易平台,宣称这个平台是做网络股票和外汇投资。客户投入平台的钱,除平台提取手续费、平台提供者获利外,加入者可获取投资人90%的投资款。
开通“富通外汇”交易平台,不需要注册公司、不需要签合作协议,只需提供一张身份证和一张银行卡。如此条件,使代某等人失去理智,迅速决定与江某合作。
双方达成协议后,江某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及银行卡号,开通了平台链接。此后,代某等5人筹资,租赁合肥市经开区翡翠湖一场地作为办公场所,购买电脑、办公桌等用品,5人约定按出资款的多少占有股份并分红。
其中,代某占股21%。在运营过程中,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并规避风险,5人各拿出2%的股份给江某,江某在没有任何投入的情况下,占有股份10%。
随后,代某开始“招兵买马”,将其从事证券咨询代理时的同事赵某等人招聘进来,代某任总经理,负责市场营销及管理,其他4人分别负责财务、开支、员工招聘、后勤保障等工作,并下设市场部、客服(交易)部、行政部。
“富通外汇”平台在具体操作中,设有“富通财富俱乐部”“财富共赢俱乐部”两个QQ群,由代某提供客户信息,业务员按照事先准备好的“话术”本上的流程与客户对话,让客户关注股票行情,之后电话回访客户,让客户加QQ群聊天,业务员会有数个QQ号。
在群里,各业务员发股票上涨的截图等信息,借此机会向客户推荐外汇,诱骗客户投资“富通外汇”交易平台。
在此期间,牛某等冒充外汇分析师,让客户在平台里投资,指导客户在网上操作,让他们把钱打入指定地方,刚开始让客户赚钱,吸引他们加大投资,随后将钱亏空。客户每往平台亏损一笔,各业务员、组长、交易部的成员等按事先约定的比例提成。
信阳市中院二审认为,17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交易平台,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Ⅱ 长江国际投资公司是传销吗
我有朋友叫我注册长江国际集团,说钱他出,可靠吗
Ⅲ 这是传销吗
是的,这就是传销,你赶紧离开那个地方吧,还有你的联系方式,别落在他们手里,他们还会找你的,千万别去了。报警110、工商部门都行。
Ⅳ 海江国际炒外汇
不怎么靠谱的。
Ⅳ 60个虚拟货币传销名单
央视新闻确认的60种传销虚拟货币包括MBI、M3币、暗黑币、亚洲币、恒星币、金缘购物联盟电子币、长江国际虚拟币、奇乐吧、微视传媒电子币、分红点币、虚拟金币、HGC、COA、LFG、SRI、bismall、AHKCAP、CPF、亿分、K币、R币、百川币、K宝、中富通宝、红通币、雷恩斯电子货币。
环球贝莱德一号理财币、格拉斯贝格、BCI、M币、翼币、EV币、业绩币、FIS、U币、ES、藏宝网业绩币、汇爱电子币、建业盘电子币、补助币、高频交易币(HFTAG)、开心复利币、快联网站虚拟货币、世华币、恩特币、CPM、克拉币、至尊币。
五华联盟虚拟币、美盛E、中华币、米米虚拟货币、FIS、世界云联云币、利物币、维卡币、马克币、善心币、无极币、ATC、IPC、中央币、五行币、汇爱币、航海币等。
Ⅵ 有个厦门人微信名叫水滴石穿,专门骗女人感情做外汇投资,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命 吗他用过江庆福这个名字
快去报警!诈骗案!他也以同样的方式骗过我钱做外汇!已立案!快去报警!他已婚并且有两个小孩。他本人就是叫江庆福,福建龙岩的,租房子在厦门。
Ⅶ 长江集团搞外汇交易吗
有吗?
外汇在国内是不被认可的
Ⅷ 颜素萍 韶关区江区,她现在进了传销有谁有这个人的消息
不认识 进传销待遇怎么样
Ⅸ 江子集团是不是传销
就是一个骗子组织~~~所谓的高薪就是吸引你们去骗老头老太太以及你自己
Ⅹ 外汇骗局吗
国际期货,外汇等的资管业务,说白了就是人家替你操作,给你固定收益或者分成。他们往往还是操作单个帐户,索罗斯都不敢给客户保本,即使索罗斯做资管业务,也一定是集合帐户,你也不想想,你的几十万,几百万,在金融市场简直沧海一粟,还能做资管?即使撬动市场,也是集合大资金,几十亿,百亿的资金。这里面还有一层骗局,那就是跟你分成,让你承担一定的风险,如果你跟别人合作了,你亏得这部分钱恰恰是拿你帐户的公司或者个人吃了,因为这是对赌盘,不可能赚的,赚的就是你承担的这部分亏损,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掩人耳目,给你造成愿打愿挨的心理,减少投诉和法律风险。针对这类骗局,同样适合于其它任何行业,记住一句话:钱任何时候都不要交给别人,自己掌握,除非国家。而且这种以委托名义找投资者的,也可能存在假平台融资跑路的可能。
骗局4:各种帐户赠金的活动,正所谓无功不受禄,你自己挣钱,人家凭什么给你钱?相反,能给你钱的平台,一定是假平台,有一个算一个。你见过证券公司给股民钱?话再说回来,给你的钱无非也是数字而已,这类平台,一定是可以控制你资金的平台,你的帐户体现的只是一个数字而已,没有多少意义,怕就怕在万一平台跑路了,被查封了,你的钱一分钱就取不出来,切记贪图小恩小惠。
骗局5:当然,这个不能算做多少骗,只是建议大家,拿黄金举例,点差大于0.5美金的平台尽量不要选择,点差就是买价和卖价的差额,这个价格太大,你的成本就大,只能说明平台不想你赚钱,平台不想你赚钱,就有可能是怕你赚他们的钱,想你亏,亏给他们。更有甚的平台,看似没有外佣(就是手续费),但把这部分加到了点差上面,点差甚至大于1美金,你下单一手黄金,100盎司等于一手,你的成本就是100美金,这么大的费用,你何谈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