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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者与交易市场关系

发布时间:2021-04-17 00:05:25

A. 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市场什么关系

交易所是股票市场.证券市场是股票、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

B. 为什么交易和关系是市场营销的核心概念

市场营销离不开交易,营销的目的之一是促成交易,实现经济利益;而交易又离不开关系,产品是通过渠道到达消费者手中的,渠道关系是营销中的主要关系。

C. 买卖者的数量和规模跟市场结构的关系

购买者数量较少,购买者规模较大。在消费者市场上,购买者是个人和家庭,购买者数量很大,但规模较小。而生产者市场上的购买者,绝大多数都是企事业单位,购买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其一定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而购买者的数量很少,但购买规模很大。由于有生产集中和规模经济,要达到一定的生产批量,一次的购买额必然很大。但是,在生产者市场内部,购买者的规模和购买批量的分布是不均衡。

D. 交易市场营销和关系市场营销的区别是什么

交易营销的主要内容是“4PS”,而关系营销则突破了“4PS”的框架,把企业的营销活动扩展到一个更广、更深的领域。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交易营销的核心是交易,企业通过诱使对方发生交易活动从中获利;而关系营销的核心是关系,企业通过建立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从中获利。

(2)交易营销把其视野局限于目标市场上,即各种顾客群;
而关系营销所涉及的范围则广得多,包括顾客、供应商、分销商、竞争对手、银行、政府及内部员工等。

(3 )交易营销围绕着如何获得顾客:而关系营销更为强调保持顾客。

(4)交易营销不太强调顾客服务; 而关系营销高度强调顾客服务。

(5 )交易营销是有限的顾客参与和适度的顾客联系;而关系营销却强调高度的顾客参与和紧密的顾客联系。

E. 期货市场上的交易者有哪几类他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根据交易意图的不同,股指期货市场交易者基本可以分为三大类,即套期保值者、套利者和投机者。希财网小编给大家具体来介绍一下它们的详细特征。
(1)套期保值者——避险
套期保值者是指通过在股指期货市场上买卖与股票价值相当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来规避股票价格波动风险的机构或个人。
投资者必须注意的是,套期保值的目的是避险,而不是盈利。套期保值交易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否则可能带来额外的风险。
(2)套利者——风险
套利者是指利用股指期货市场与股票市场之间,以及股指期货的不同市场、不同品种、不同时期之间所存在的不合理价格关系,通过同时买进卖出以赚取价差收益的机构或个人。
由此不难看出,套利交易主要有四种类型:
其一,在股指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之间进行的期现套利;
其二,在不同的股指期货市场之间进行的跨市套利;
其三,在不同的股指期货合约之间进行的跨商品套利;
其四,在同种商品的不同交割月份之间进行的跨期套利。
套利交易并非完全没有风险,其交易的触发条件大都依赖一些数理模型进行计算,模型本身及其假设条件的可靠性均非常关键,需要投资者特别注意。
(3)投机者——能力
投机者是指专门在股指期货市场上买卖股指期货合约、即“看涨时买进、看跌时卖出”以获利的机构或个人。
由于股指期货的基础资产——股价指数本身没有价值,投机者在股指期货交易中将承担套期保值者转移出来的风险以图获利,属于高风险的交易行为。
投机交易对投机者的知识、经验、经济实力、以及风险管理能力的要求都较高,普通投资者应理性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谨慎抉择。

F. 市场营销中交换和交易有什么不同

交换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种事件;交易是指买卖双方价值的交换,它是以货币为媒介的。

1、交换

人们有了需求和欲求,企业亦将产品生产出来,还不能解释为市场营销,产品只有通过交换才使市场营销产生。

人们通过自给自足或自我生产方式,或通过偷抢方式,或通过乞求方式获得产品都不是市场营销,只有通过等价交换,买卖双方彼此获得所需的产品,才产生市场营销。可见,交换是市场营销的核心概念。

2、交易

交换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种事件。如果双方正在洽谈并逐渐达成协议,称为在交换中。如果双方通过谈判并达成协议,交易便发生。交易是交换的基本组成部分。

交易是指买卖双方价值的交换,它是以货币为媒介的,而交换不一定以货币为媒介,它可以是物物交换。 交易涉及几个方面,即两件有价值的物品,双方同意的条件、时间、地点,还有来维护和迫使交易双方执行承诺的法律制度。

3、关系

交易营销是关系营销大观念中的一部分。精明能干的市场营销者都会重视同顾客、分销商等建立长期、信任和互利的关系。而这些关系要靠不断承诺及为对方提供高质量产品、良好服务及公平价格来实现,靠双方加强经济、技术及社会联系来实现。关系营销可以减少交易费用和时间,最好的交易是使协商成为惯例化。

处理好企业同顾客关系的最终结果是建立起市场营销网络。市场营销网络是由企业同市场营销中介人建立起的牢固的业务关系。

G. 急求:关联方交易与内部交易有何不一样的地方如何区分此两者

1、关系范围不同

关联方交易双方是关联关系,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以及同一集团下面的各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其他关联关系,比如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以及上市公司的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等。而内部交易仅仅包含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交易,更多见于集团公司内部。

2、销售交易行为不同:

母公司与子公司发生的销售交易,肯定属于关联交易,但是否又属于内部交易,则要具体分析。购买子公司股票是增持行为,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内部交易。

(7)交易者与交易市场关系扩展阅读:

从某种角度来看,内部交易是一种“有实无名”的交易,即确实存在这种经济活动,但未发生在机构单位之间。

由于SNA~1993的核算对象是交易,因而必须将内部交易做显性化处理,即虚拟。一般来说,虚拟就是对经济活动进行赋值。这一看法对于实物交易核算来说是有道理的,但从内部交易核算来看,这也许不够全面。

正如SNA~1993所指出的:“在过去,价值的估计有时称为虚拟,但是最好是把虚拟这个术语留给不仅要估计一个价值,而且要构想一个交易那样一种情况”。因此,虚拟一般分为两个步骤,即首先构想一个“交易”,尔后为流量赋值。

由此可知,内部交易核算的首要问题是创建两个“交易主体”,并将其虚拟为一般性的“交易”。尽管内部交易只涉及到一个机构单位,但该单位往往具有两种身份;

如生产者与消费者(自产自用)、生产者与投资者(自制设备)、所有者与使用者(固定资本消耗)等,这意味着可将单主体的内部交易转化为发生在双重身份之间的一般性“交易”,并在此基础上确认和记录流量。

H. 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有什么关系

1.现货市场是期货市场运行与发展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

(1)期货市场的产生是现货市场不断进行外延扩张和内涵深化的结果。就交易方式而言,期货交易是从现货商品的现金交易发展而来的。由于商品交易规模的扩大而显示出的交易方式的有限性,以及由于这种有限性所带来的商业危机可能性,共同引发了商品交换中的时间性矛盾和空间性矛盾。随着这种矛盾的不断尖锐与激化,导致了远期合约交易方式的产生。由于市场范围的不断拓展,商品交易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经常出现价格变动很大的现象,远期合约交易的双方经常因为价格的变动而违约,从而又反过来进一步加剧了商品经济社会的基本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最终缓解,是通过商品交易合约的标准化,通过专门交易商品合约的有组织的市场的建立得以完成的。这种有组织的市场就是以交易所为核心的期货市场。

(2)期货市场的运行与发展是建立在市场运行实际需要的物质基础之上的。在现代市场体系的运行过程中,期货市场价格与现货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是,现货价格是期货价格变动的基础。而期货价格则在基本反映现货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的前提下,通过对现货市场供求的调整作用而不断地使现货价格逐步趋于均衡。商品期货交易业务的开展显然必须以现货市场为基础。在期货市场的运行过程中,现货或实物的交割是联结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纽带。因为交割本身既是期货市场的组成部分,也是现货市场的组成部分,或者说是期货市场落在现货市场上的那一部分。可见,现货交割的必要性在于使期货价格最终能够复归于现货市场价格,从而使现货市场真正成为期货市场运行与发展的物质基础。

(3)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之间存在着某种内在数量比例关系。在现代市场体系的运行过程中,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之间所存在的数量比例关系状况,往往决定着整个市场关系的良好状态。无论是商品期货还是金融期货,其价格总量上实际都含着现货价格,二者之间的差额构成了期货交易中的基差。这种基差一般要随着交割期的临近而不断趋于缩小。在商品期货交易过程中,基差的变动具有明显的规律性:如果基差超出了一定量的限制,那么,期货市场就会由于过分脱离现货市场基础而发生性质上的变异,沦为纯粹的投机市场。在期货市场内部,现货的套期保值业务量也要与投机业务量保持一定的比例,如果突破这种比例,便会发生两种相反的现象:如果套期保值者相对过多,就会降低期货市场的流动性,从而使现货保值业务因为难以找到承担风险的投机者而不能将风险转移出去;如果投机者相对过多,就会增大期货交易中的非理性行为,使套期保值者难以追寻到真实的保值部位,从而降低期货市场对于现货市场运行风险的回避程度。

2.期货市场能够引导和调节现货市场的发展

期货市场的发展要以现货市场为基础,但是,一旦期货市场在现货市场内在要求的推动下得以形成和发展起来,它就会反作用于现货市场,并通过其独特的经济功能来能动地调节和引导现货市场的运行和发展。这种调节和引导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交易者套期保值从而锁定成本,来实现对现货市场的调节和引导。在现货市场上所形成的价格,无论是依靠政府的直接行政干预所形成的计划生产价格,还是在完全自由竞争市场形成的市场自由价格,都是一种信号短促的现货市场价格。在前一种情况下,政府的行政性干预约束一旦背离市场价值规律,生产者受物质利益关系的引导,必将或明或暗地、迅速地改变其生产经营的方向和生产结构,从而使全社会的生产过程深深地陷入“提价——多产——降价——少产——再提价——滥产”的经济震荡之中。在后一种情况下,现货市场自由价格作为一种即期市场上产生的完全受市场供求支配的自由生产价格,是一种波动性更大,有时甚至使有生产经营经验的厂商也目瞪口呆的短期市场价格。这些生产经营者充其量只是这些价格的接受者,它们只能跟着短促的现货价格信号走,因而往往使生产经营活动滞后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导致社会经济运行过程的波动性和震荡性。这种波动性和震荡性的直接原因是厂商的生产经营成本事前无法确定。正是这种生产成本的不确定性,增加了生产过程的不确定性和国家政策的不确定性。

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在于,发展期货市场,通过期货市场当事人之间公开竞价、公平交易,在买进同一种现货商品的同时,卖出相同数量的期货,进行充分的市场选择和合理的套期保值,便可达到回避价格波动的风险、锁住预期经营成本的目的。也正是由于期货市场具有这样一种经济功能,才形成了期货市场调节和引导现货市场的功能和机制。

(2)通过对未来价格的预期作用来调节和引导现货市场。在不存在期货市场的情况下,现货市场上的商品价格不仅具有短促性和易变性,而且市场价格的形成过程以及价格本身的传播信号还具有分散性、不确切性和滞后性。这些问题对于企业来说,都是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种内在风险,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成效。而在期货市场出现以后,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在期货市场上,直接进场代表交易人士进行交易的是具有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期货经纪公司的出市代表。这反映出期货市场的有组织性和入市的严格性。在期货交易场所内,出市代表直接接受其公司在场外的经纪人与客户所发出的期货买卖指令,在场内按照时间优先、自由竞价、自动撮合的原理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这里,交易场所实际上就成了众多买者和卖者的集合地。这些买者和卖者通过下达交易指令,把自己关于现货市场商品供求关系及其变动趋势的判断送至场内,由此期货市场也就成了众多影响现货市场商品供给和需求的因素的集合,从而形成了一种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商品供求关系及其变动趋势的期货价格。越是接近实物交割期,这种价格的预测性、公开性、连续性和真实性就越明显。这也就是所谓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的基本内容。期货市场正是通过这种价格发现机制来综合、加工、处理、认定和传播两种性质的市场信息,发挥其对现货市场的引导作用。

(3)期货市场又是通过自己的交易规则来实现对现货市场的调节和引导的。如前所述,期货市场是一种有组织的现代市场,在这种市场上,市场交易主体的充分自主行为与市场整体的高度组织性是有机地和内在地结合在一起的。这就是说,市场当事人在从事期货交易的过程中,可以完全凭自己的主观判断行事。然而,这并不表示市场当事人(出市代表、经纪人和场外交易人士)可以完全不顾及市场的交易规则而随心所欲地行事。恰恰相反,交易规则是一切交易人士所必须认真遵守的。例如,期货市场交易规则中规定,当一种期货商品的价格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上涨或跌落至某一种价位时,为了避免因期货价格的大幅度波动而导致现货市场供求关系过度震荡,交易人士就得暂时停止交易。这样一来,交易当事人便可面对现实,进行一番冷静的思考,然后继续开始新一轮理智的交易。这实际上是把本来要在现货市场上进行的交易前移到了期货市场上。期货市场不仅减缓了现货市场运行的冲突和矛盾,而且降低了现货市场的交易成本,从而起到了调节和引导现货市场的作用。

影响期货市场发展的现货市场因素

1.区域市场发展不平衡,影响到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

区域市场是市场发育的空间表现形式,它一般要按照不同的自然资源状况、生产力发展水平、商品交易频率以及消费习俗等方面的情况,使交易活动在特定的空间汇集起来,从而产生并运行。在空间分布上,只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区域市场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市场体系。在转轨时期,造成中国区域市场发育程度不一的原因很多,主要是:

(1)区域市场的形成大多是通过行政区域来确定的,其中所依据的并不是既定区域内的经济联系,区际关系也并不通过市场来进行组织与协调,而是通过各级政府机构的层层管理和控制来理顺。这实际上是一种“行政造市场”的典型方式。在行政性的区域市场内,真正意义上的市场行为极少,维系各经济主体之间联系的是一种行政性极强的计划机制,交易行为经常要屈从于行政协调。正是由于这种行政权力的存在与作用,才使中国在转轨经济中形成了各种变相的关税壁垒,从而阻碍着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然流动。

(2)宏观政策上的差异性或区别对待,造成了区域市场之间的非均衡发展。计划经济时代所遗留下来的地区倾斜政策仍然具有很强的运行惯性,加之改革以来政策向沿海地区倾斜,更是拉大了东、中、西部三大区域之间的经济差距。尽管商品经济在各区域都得到了迅速发展,但同时也为地方保护主义提供了政策基础。

(3)不同区域市场之间在某些偏颇的产业政策的误导下,造成了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结构趋同现象,使得区际之间可用于交易的产品和生产要素不断减少。这是转轨时期生产要素难流动、区际之间难以形成协调关系的主要原因。

(4)在区域市场运行机制方面,市场主体的规模较小,很难形成较大的交易半径,从而当区际形成生产要素流动的机会时,相关市场主体却由于难以胜任而不能转为现实。同时,价格体系在扭曲状态下不可能形成区域市场之间的比较利益关系,这是造成转轨时期区域市场分割的主要体制基础。

2.城乡市场缺乏有机联系,呈二元独立发展状态

中国是一个具有典型二元经济特征的发展中大国。种种资料表明,改革以来的中国城乡市场之间,背离程度不断拉大,城市市场与农村市场的发育完全是在两种不同的体系中进行的。在这两类市场体系之间,属于商品交易性的沟通方式很少,或者说城乡市场之间的联系只停留在消费品和农用生产资料供销方面,并不存在生产要素尤其是资本要素的市场交换关系。

尽管农村改革正在逐渐强化着广大农民的市场、价格、竞争等市场经济观念,他们在社区性的集市贸易市场环境中已经开始形成了一定的供需关系的生产流程,并对市场变动能够作出近期反应,但生产经营的远期观念和避险意识依然十分淡薄。这决定了在短期内农民不会有进入期货市场的可能性。另外,农民的自我服务组织一直发展较慢,因而如何组织广大农民共同进入市场就一直成为农村市场发育的难点。显然,生产分散、规模有限的农户不会成为中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者。

3.市场发育中存在着过多的障碍因素

在商品市场方面,无论是消费品市场还是生产资料市场,均存在着严重的市场秩序混乱现象。在消费品市场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结构失衡和市场价格波动过大的现实。1992一1996年,连续出现零售物价指数增幅在两位数的现象。1996年以后,随着经济“软着陆”的成功,国内出现了有效需求不足的现象,零售物价指数持续下降,给消费品市场的流通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在生产资料市场的运行中存在着结构性短缺问题,价格双轨制的长期运行所形成的流通秩序混乱现象一直没有得以从根本上消除。

在要素市场方面,市场主体缺位现象十分明显,这在金融市场和期货市场表现得尤为突出。在期货市场上,受企业体制改革步伐的限制,生产经营企业并不能真正进人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而投机主体也并非真正的社会闲散资金所有者,投机交易大多属于对社会再生产资本的投机性使用。另外,要素市场上的组织状况也不尽如人意,各种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破坏了市场的正常发育和运行;同时,缺乏必须的管理法规和依据。

4.国内外市场对接存在着较大的难度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对外贸易已经有了很大发展,国内外交流日益扩大。但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仍然处于两个板块,各自通行着不同的运行规则,对接的难度存在于许多方面: (1)国内市场的发育程度较低,出口企业不注意提高商品质量,产品附加价值极低,在国际市场营销中缺乏竞争力。(2)外贸部门的市场竞争观念落后,仍然强调以价格竞争为主,出口贸易在总体上处于粗放经营状态。(3)国内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软预算"约束严重,没有灵敏的市场反应机制,企业没有树立全球化营销观念。(4)参与和利用国际分工不够,出口贸易中的国际综合性产品比重很小,与国际市场的融合度很低。

以上种种因素的存在刚性,影响了转轨时期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之间的对接进程。

中国现货市场的现状对期货市场发展的制约

中国的现货市场极不发达,流通渠道很不畅通,中间环节繁杂,合约履约率低,广大生产、经营企业在现货市场中除要承担价格风险外,还在很大程度上面临合同单方违约、资金拖欠、质量纠纷及货物运输不到位等非价格因素的风险。

期货市场的出现使整个市场体系结构中增加了回避价格风险的保险市场,但其功能发挥的效果,还要受到现货市场及整个市场体系状况的影响和制约。

1.现货市场的不完善限制了期货市场的流动性

在过渡经济体制下,特别是在期货市场根据市场改革需要形成之后,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之间就产生了相当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一方面,原有的价格制度和风险配置方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让位给市场制度,具有独立利益、承担市场风险的厂商主体,构成了期货市场制度的需求力量,为这一新型市场组织形态的确立和发展创造了合理性;另一方面,双轨并存的特点和制度转换的不均衡性,又决定了对应期货品种的现货商品、金融工具和现货金融商品在价格形成过程中总要受到程度不同的行政干预,由此造成的现货市场的价格扭曲必然要影响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和分散风险功能,使得期货市场参与者受到限制,期货市场的流动性不高。

2.现货市场的发展程度制约着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水平

现货市场的规模大小、成熟程度、资讯条件、基础设施和统一性都会对其功能造成一定影响。

(1)从期货市场的产生过程来看,它是为了以一种交易成本更低的市场形式和机制解决现货市场流动性差、价格风险过于集中等矛盾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现货市场发展过程中这些矛盾的尖锐程度以及解决这些矛盾的迫切性,从根本上决定着确立期货市场制度的必要性。现货市场所存在的价格风险问题,事实上限定了期货市场的功能发挥。

(2)虽然现货市场达到一定规模之后不一定必然要求有期货市场与之配套,但期货市场的发展规模和其功能实际发挥的程度,却要受到现货市场发展规模的制约。在现货市场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国内市场的统一性程度不高的情况下,虽然回避市场风险的要求可能十分强烈,但期货价格会由于市场分隔、辐射范围有限、综合的信息不够充分而缺乏相应的权威性,发现价格的功能就不会很强。

(3)现货市场的资讯条件和基础设施状况同样制约着期货市场的发展。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分散风险功能完全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之上的。充分发挥这些功能,要求市场上的现货和资金具备很高的流动性,要求具备较为完善的通信设备、自动报价系统、市场交易场所和设备以及货物储运设施。但由于技术上和体制上的原因,在现货和资金的流动受到阻滞的情况下,发育不良的现货市场就必然会给实盘的仓储、运输和交割带来诸多不便和限制。这些情况无疑会加大期货市场的运行风险,从而不利于期货市场功能的功能。

3.现货市场结构的状况限定了期货市场的功能边界

现货市场结构的不完善性为期货市场的实际功能和现实运行效果限定了一个难以逾越的边界。在现货市场结构相对完善及数量风险和收入风险能够得到较好吸收的情况下,期货市场的积极功能就会显著地呈现和发挥出来;在相反的情况下,期货市场分散风险的功能就会因市场结构的严重缺陷及数量风险和收人风险的加大而难以正常地得以发挥。

在现货市场不发达的条件下能否开展期货交易?是否应当等到现货市场发育完善后,再开展相应的期货交易?笔者认为:一个市场的发展主要取决于市场的客观需求,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短期内市场需求可能被压抑,甚至被异化,但这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其先例不胜枚举。国外许多期货市场,就是在市场需求的推动下自发地产生的,中国的期货市场则是在市场的客观需求和政府推动共同作用下产生的。可见,现货市场的发达程度和条件是否完全具备,并不是决定能否进行期货市场试点和推出某个品种的惟一依据,关键要看市场需求。从中国改革开放20年的情况看,市场经济对期货市场的需求是毋庸置疑的。特别是随着中国加入WTO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改制后的国有企业对许多品种期货交易的需求更加迫切。为此,我们应当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满足这种合理需求,促进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I. 外汇市场上的交易者和对手方是谁

【外汇市场的交易者是谁?】

外汇市场上的参与者主要由中央银行、外汇银行、外汇经纪商和客户组成。

外汇银行:一般包括经中央银行指定或授权专营或兼营外汇业务的银行机构,外汇银行也会有很多种,最高的可能是顶级的做市商银行、也可能是国内的一些小的银行,像民生银行这样的银行机构。尽管都是外汇银行,但是其中的差别也很大,做市商银行掌握着定价权,而普通的外汇银行,可能就没什么话语权。

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的作用除了担任传统市场的监督者的角色以外,还要通过买卖外汇来干预市场,以平稳利率和汇率的政策目的。

外汇经纪商:严格意义上,外汇经纪商的角色是担任中介的角色,只是代客买卖外汇,但是现在的外汇经纪商都会开始自营业务,成为客户的对手方和市场的参与者。

客户:这里的外汇市场上的客户,是外汇市场的直接客户,可能是外汇银行的客户,比如说旅行者和对冲基金,前者是小型的外汇银行就可以了,而后者的对冲基金,大型的会通过做市商银行来进行交易。此外客户主要分为:交易性外汇买卖者,如进出口商、国际投资者,旅行者等;保值性外汇买卖者;投机性外汇买卖者。我们外汇保证金市场上的,主要还是投机性外汇买卖者居多,通过买卖的差价投机获利。

【外汇市场的交易对手是谁?】

那么外汇市场的对手方是谁呢?很大程度上这是一个互为对手方的市场。任何市场,你想要去购买一件商品(外汇兑换也可以看成用货币购买一种商品,只不过这种商品是另外一种货币而已),必然是有人在出售这种商品,否则这种交易行为就不会达成,那么这种交易的供需关系的数量,我们可以称之为流动性。

流动性比较好,意味着市场上买的数量和卖的数量都很充足,所以正常情况下,美元/欧元/英镑/日元这些货币的买卖数量都很多,流动性充足。

正如我们开头所提到的,在外汇交易中,买卖双方必然会成为对手方,就好像一个看空,一个看多,空多双方就形成了一个对手方。

外汇保证金市场是在交易商进行交易,交易量会抛单到流动性整合提供商或者更大交易商,更大的交易商会对接一部分到银行间市场。以交易商为例,他们对于客户订单的处理决定了谁是你的对手方。

1.经纪商会自己成为客户的对手方。

在外汇市场上,大部分乃至绝大多数交易者交易都是亏损的,基于这个原因,很多经纪商会选择自己吃下客户的订单,作为客户的对手方。客户盈利了,那么经纪商就亏损;于此同时,客户亏损了,经纪商就获利。这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做市B-book模式。

2.经纪商平台内部的客户成为彼此的对手方。

通过经纪商平台内部进行交易的客户有很多,会存在客户之间持有相反的头寸,也就是下相反的订单。这个时候很多经纪商平台会在内部进行一个小范围的内部撮合。这种情况下,你的对手方就是经纪商平台里的其他的客户。

3.经纪商的流动性提供方乃至上一层级

市场上纯粹A-book的经纪商很少,但纯粹B-book的经纪商也很少。

经纪商会把一些可能亏损客户订单头寸,自己吃下;同时也会把盈利客户的订单抛给他的流动性提供商。

同经纪商一样,流动性提供商也可能是你的对手、也可能是在他内部平台进行对冲,同时也可能把单子抛给你的对手方。

但是不得不说的是,最后的做市商是源源不断的提供报价的。

所以你的对手可能是 经纪商、持相反头寸的普通客户、流动性提供商、中型银行、做市商银行。

我们说了那么多,我的对手是哪些呢?我们做了下面的一张图,你会发现这张图上,所有只要参与交易的都会可能成为彼此的对手。

从顶层来说,做市商银行是源源不断的去提供报价的,所以他们会是所有人的终极对手,但是想要链接到做市商银行,所需要的资金量会非常的大。

做市商银行彼此之间也是彼此的对手,他们的判断主要是基于自身对行情的理解以及对风险的控制。

做市商银行下面的可能是一些普通的流动性提供商,要说明的是做市商也是流动性提供商之一。普通的流动性提供商会整合市场上的一些流动性,当然,流动性提供商也会存在一些对赌的行为,要不然瑞郎事件就不会导致那么多流动性提供商发生巨额亏损。

而且这个市场的流动性往往是相互接的,所以,我的流动性最终都是那些做市商银行。

这句话有没有道理?

显然,如果单子都没人接,经纪商不愿意做你的对手,流动性也不愿意做你的对手,最终你的对手就是做市商银行,当然这是市价单。

但是通常情况下,你的单子是无法进入到做市商银行那边的,因为去到这个的过程中就已经被消化掉了。

而且,在做市商银行之间接流动性,通常一些大型经纪商也会也有自身的选择,比如说,我的镑美接摩根大通的、日美可能接的花旗。经纪商通常不会将每一种货币都去对接所有的做市商银行。因为做市商银行业也需要经纪商的一定交易量才会盈利,通常一家经纪商会选择几家作为某一货币对的流动性提供。

J. 为什么交易和关系是市场营销的核心

j交换是从他人处获取所需之物,而以自己的某种东西作为回报的行为。人对于满足需求有多种方式,如,自产自用、强取豪夺、乞讨、交换等,其中只有交换方式才存在市场营销。因此,交换是核心,交易是交换的基本组成单位。
建立在交易基础上的市场营销是交易营销,为了获得比交易营销更多的就需要关系营销。关系营销是营销者与有价值的顾客、经销商、供应商等建立、保持并加强的长期合作关系,通过互利交换及共同履行诺言,是各方实现自己的目的的营销方式。与顾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就是市场营销的核心。

补充说下:关系营销是从每次每一次交易的利益最大化转向共同长期利益最大化,强调的是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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