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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黄金票案

发布时间:2021-04-24 22:57:19

① 国税机关大力查处的“黄金票”是怎么回事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从上海黄金交易所购买实物黄金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施税收违法犯罪,全国范围内出现了较多的“黄金税票”案。不法分子主要有两种作案方式:一是委托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购买黄金,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后,通过隐蔽方式销售黄金而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余”的进项抵扣额则用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开票费。二是一些企业购买黄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不用于认证抵扣,不法分子获取这些发票信息后,利用发票上的数字识别信息,变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单位名称、货物名称等文字信息,提供给一些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企业,收取开票费。

② 国税机关增值税黄金票案

8月27日,记者从重庆市国税局稽查局获悉,近日,该局成功破获了A公司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达2.3亿元,认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13户。这也是我市破获的首例黄金票案。

空壳公司的蹊跷交易

2015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什么是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市国税局稽查局负责人说,主要有两种虚开方式:一是不法分子委托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购买黄金,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后,通过隐蔽方式销售黄金而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余”的进项抵扣额,则用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开票费。二是一些企业购买黄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不用于认证抵扣,不法分子获取这些发票后,利用发票上的数字识别信息,变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单位名称、货物名称等文字信息,提供给一些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企业,收取开票费。

市国税局第四稽查局接到《通知》当天,成立“黄金票”案专案组,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摸排,在对重庆市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一些“蹊跷”。

该公司2014年8月29日到2015年5月26日取得9家公司(其中上海3家,海南3家)开具的增值税进项发票257份,价税合计1.2亿元。该企业开具给市内外共124户企业103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税合计1.1亿元。

“怎么会有这么大的税票进出?”第四稽查局进一步查实,A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为李某,2014年5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冯某,实际经营人为徐某,系浙江临海市人。

更让办案人员疑惑的是,该公司已不在注册地址经营,去向不明,成了一个“空壳公司”。

联系到那些蹊跷交易,专案组决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税务稽查人员与A公司办税人员陈某电话联系,声称要对该公司进行常规的税务检查。陈某称会通知企业负责人与税务稽查人员联系。

2015年6月17日,一个自称A公司法人代表冯某的人与税务稽查人员进行了电话联系,并直接问稽查人员“是不是黄金票的事?”

“对方的发问使我们增加了对这家公司的怀疑。”第四稽查局负责人说,为了不引起对方怀疑而“跑路”,税务稽查人员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一些常规的税务问题,并不提“黄金票”。

后来,税务稽查人员通过技术检测方式,证实打电话的男子并不是冯某,而是A公司实际经营人徐某。

“受贿”作诱饵钓出幕后人

在后来几天的电话沟通中,徐某始终不露面,并主动提出愿意向税务稽查人员支付10万元好处费,希望放弃对A公司的税务调查。

“此时,徐某开始有所警觉。”一位税务稽查人员告诉记者,说明他想用行贿的方式“阻断”调查。

对于徐某的“行贿”要求,机警的稽查人员没有立即回绝,而以含糊的口吻应付了。

随后,稽查人员立即将这一情况向专案组进行汇报,经专案组研究,认为这是接触到实际经营人的好机会,同意“受贿”,条件是必须和徐某面对面进行“交易”。

“我们就是要以此作诱饵,将这个藏在幕后交易的实际经营者钓出来。”市国税稽查局负责人说。

然而,想钓徐某并没那么容易,在“行贿”的过程中,他几次突然变更地方,这样很难对他进行控制,稽查人员只能以各种理由推脱见面。

端午节当天,第四稽查局稽查人员接到徐某电话,约在某茶楼见面。

该局掌握这一信息后,立即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会商案情,决定由稽查人员假意与其见面,另一稽查干部乔装成学生在附近观察情况。为不打草惊蛇,由公安人员假扮税务纪检干部,以调查税务干部受贿为由,当面对其进行控制。

下午4时,稽查人员如约来到见面地点,一名男青年主动过来介绍自己是徐某,稽查人员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图像,发现此人是“替身”,并非徐某本人,在怒斥对方没有诚意后,拂袖而去。

不出20米远,另一名男子追上稽查人员,稽查人员一眼认出此人就是徐某,便将态度缓和下来。落座茶楼后,徐某立即拿出10万元现金交给稽查人员。正在这时,公安人员假扮税务局纪检干部出现在他们面前,请徐某回税务局协助调查。

回到稽查局后,公安经侦人员和稽查人员向徐某表明身份,对其进行了询问。

徐某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由于他虚开出去的发票涉及很多地区,料想稽查局无法在24小时内从其他地区获取有力证据,所以他在接受询问的过程中拒不回答相关问题。

对于徐某来说,保持沉默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在自己被带走协助调查这个时间内,同伙已乘机把出租屋内的相关资料带离,这给稽查取证带来了困难。

跨区稽查合作一天拿定证据

为了拿出有力证据,第四稽查局充分发挥跨区稽查的辖区优势,立即联系九龙坡区经侦支队,组织另外的检查组对该局所辖三个区的受票单位进行了取证。

为了打破第一个突破口,第四稽查局首先对接受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中一家企业——重庆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进行突击检查。

22日下午,稽查人员调取了B公司2015年1-5月的相关涉税资料,并对该公司总经理、会计进行询问,经稽查人员耐心细致地讲政策找依据,B公司的负责人如实交代了企业法人接受A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开票手续费的违法犯罪事实。

根据B公司总经理交代的违法犯罪事实,6月23日第四稽查局向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经侦支队出具了《已证实虚开发票通知单》。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经侦支队对重庆A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侦查。

在案情取得突破后,专案组继续根据检查预案,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查询出该局辖区内接受过A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13户受票企业,并抽调全局力量组成5个检查小组,于6月23日开始进场进行突击检查。

同时,第四稽查局已对辖区内的14户受票企业进行了深入检查,检查发现这14户受票企业均以支付开票手续费的形式,取得A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短短几天,第四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就坐实了A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事。

在证据面前,徐某承认公司是花3.5万元买来的“空壳”,主要用于倒卖“黄金票”,自己买进“黄金票”,再以不同名目卖给企业抵税,赚取10%的差价。

目前,重庆A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已告破获,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3376.48万元,该案涉案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

③ 于润龙黄金案涉案警察怎么处理

这个案子警察一点责任都没有,当是正好是国家出台放开黄金买卖的节点,在这之前是犯法,在这之后是不犯法。警察接到举报把他的黄金扣押了,认为应该按照之前的法律没收黄金也没有过错,因为他的倒卖黄金行为是在国家开放黄金交易之前进行的,只是抓他的那天正好犯法变成了不犯法。这就产生了争议。法院既然判不犯法那就只能按照判决结果来。

④ 黄金票涉及哪几个人

这个问题不太清楚,你指的是什么?不太明白,不太明白,不太

⑤ 什么是黄金发票..

但是客户一般出手的时候都是几年以后,卖方会以时间长久,不知道客户是否自己动过手脚导致含金量下降等原因给以答复,而买房又找不到证明,所以黄金发票案经常发生,所以推荐购买黄金的时候发票和鉴定证明一定要保管好。 追问: 我不是指购买黄金所开具的发票。问题是,我朋友公司与某某供应商在业务上有发生往来,对方开具了增值税进项发票,目前税局下了通知,说此发票是黄金发票,不能抵税,这是什么原因?。。 回答: 原来如此 ...增值税进项发票肯定是不能抵税的啊 ,税号 抬头什么的都有么?是不会有的 。。没办法抵税的。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啊 但是长期合作是不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吧。。 追问: 他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当然可以抵税。就是这几天税局下了个通知,说此发票是黄金发票,我就是搞不明白“黄金发票”是什么意思 回答: 雅黑,。你是哪里的 。我怎么不知道。

⑥ 关于中国黄金第一案

2006年6月到7月,嫌疑人利用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黄金买卖交易系统,通过电话委托的方式,买卖黄金超过2100千克,获利2100多万元。随后,账面上的巨资很快被开户银行以利用交易系统漏洞“不当得利”为由划走,双方因此对簿公堂。2012年6月,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被告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撤销被告2006年进行的126笔交易。这是银行业第一起因为“纸黄金”系统漏洞引发的诉讼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被冠以“中国黄金第一案”。

2006年5月30日,宋某从外地携款2.7万出差到济南,看望大学同学刘某。因身份证已过期,宋某用同学刘伟的身份证,在济南某银行开设黄金买卖账户,采用电话银行方式做黄金买卖交易。

6月底,宋某要回外地,他在走之前进行电话委托。当时黄金价为每克160元左右,宋某输入了参考价145元。5天后,宋某从外地归来后发现,自己的委托成功了。于是,宋某开始输入远低于即时正常黄金价格的买入价格,并逐渐探底。截至7月8日,共操作买入交易65笔,卖出交易61笔,获利21930382.24元。两人用了仅十天的时间,从穷小子变成了千万富翁。

没过几天银行就找到了宋某及其同学,银行认为宋某等人的上述交易具有明显的恶意操作性质,随即将其交易获利款项划走,并请求法院撤销上述126笔黄金买卖交易。然而,宋某却认为自己根据银行提供的交易系统,按正常电话语音提示逐步操作,输入的交易命令也得到了系统认可,并不存在违规现象,合法有效。他要求银行归还其被划走的2100万余元交易所得。

⑦ 中国黄金第一案的宣判结果是什么

两名年轻投资者樊文达、宋荣贵在2006年6月底以2.7万元原始本金,在工行山东分行济南泺源支行电话操作买卖“纸黄金”,10天内竟获利高达2100余万元。然而,账面巨资还未来得及变现,即被银行以不当获利为由全部强行划走。坐了趟“过山车”的樊宋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泺源支行随即反诉。目前,案件正等待开庭审理。

“作为上市后世界第一大银行,这对工行是个很大的负面消息。”北京颐合兴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裁王吉舟告诉本报,“正常交易是不能获利那么多的,最大的可能是工行交易软件技术上出现了问题;这样,责任就不能转嫁到投资者身上。”


双方异常低调

8月29日,一场秋雨让济南的天气从炎热陡然变得凉爽。记者在“中国黄金第一案”被炒得沸沸扬扬之际来到案发地,像天气转换一样意外:连遭冷遇。

“没听说过这事啊!”山东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肖金明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很是茫然。

无独有偶。济南市民张立鸣既炒实物金也炒“纸黄金”,在泉城广场附近遇到记者时连称:“不清楚。”记者从对类似信息最集中的出租车多位司机、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山东省证监会等处得到了同样答案。查阅当地主要媒体,没见到任何报道。

济南市公安局宣传处党亚力处长则对记者证实,当时有人报案,但经查后认为是民事纠纷,不符合立案条件。

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作为极希望得到舆论支持的原告方樊宋竟然也避而不见。记者致电第一时间报道此事的报社被告知:“樊宋目前已声明不接受任何采访。”

被告方同样冷淡:泺源支行办公室朱主任拒绝接受采访后,工行山东分行鲍行长只说了句“目前正走司法程序”后就不愿多谈。工行北京总行新闻处谢处长以不清楚为由拒绝详谈。

最先立案的济南市历下区法院民庭法官马峻称,案子已经转到中院了。而依据案件标的额已远超200万元,极有可能不在所属区级法院审理。

与工行泺源支行隔街相望的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律师苑晓军分析认为,和解是双方都愿意看到的结果,樊宋得到一笔相对少些的赔偿,银行则能尽快消除不利影响;而一旦官司败诉,数十万的诉讼费用代价太大。

“如果促成了和解,最大的原因是双方都存在理亏之处。”王吉舟称。有人士接受本报采访时分析称,原告樊文达的意图很值得怀疑:在江西工作的樊到山东出差竟然带两万多元闲钱,又借宋荣贵的身份证异地炒金,获巨额利润后仍沿用开户卡等均违反常理;即便开始发现漏洞无恶意,事后反复操作仍有谋取暴利之嫌。

有网友在网上发帖认为,樊在其中原本就知晓银行系统漏洞,而宋不过是他拿来的幌子。甚至有网友干脆质疑这是一个老鼠仓。对此,记者多方打听,均未得到证实。

财富神话背后

事实上,接受采访的专家大多把导致财富神话诞生的矛头指向了工行操作系统存在着严重漏洞。而这也正是工行方面低调的原因所在。

“显然是银行操作系统出了问题。”派丰理财顾问(北京)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侯宁称。
王吉舟的观点和侯宁的相似。他认为,以樊宋两人身份、背景看,根本不具备操作老鼠仓的条件,同时目前国内黄金市场还没形成出现庄家的力量。

对于有质疑樊宋是黑客,篡改了银行系统交易程序,王吉舟称:“银行系统安全性能非常高,即便篡改,买入价也只能低到减去差点的价;再说如果是遭黑客攻击,工行就不这么低调和被动了。”

王吉舟提醒记者,如果施行保证金交易,10天内以2.7万元本钱撬动2100万利润杠杆,在正常交易中也不是没有可能。但记者从工行山东分行个人营业部了解到,工行“纸黄金”业务并没施行保证金制度。

⑧ 黄金发票案什么意思

就是假抄发票,在客户购袭买黄金的时候,正规的地方都会在给予购买发票的时候还会有一个国家的鉴定证明,这个鉴定证明就是国家正规机构已经鉴定过了这黄金的含量等,有好多地方都是弄得假证明,倒最后,出手发现证明是假的,含量等根本没有那么高。但是客户一般出手的时候都是几年以后,卖方会以时间长久,不知道客户是否自己动过手脚导致含金量下降等原因给以答复,而买房又找不到证明,所以黄金发票案经常发生,所以推荐购买黄金的时候发票和鉴定证明一定要保管好。

⑨ 中国黄金第一案的案件经过

2006年5月30日,宋某从外地携款2.7万出差到济南,看望大学同学刘某。因身份证已过期,宋某用同学刘伟的身份证,在济南某银行开设黄金买卖账户,采用电话银行 方式做黄金买卖交易。
6月底,宋某要回外地,他在走之前进行电话委托。当时黄金价为每克160元左右,宋某输入了参考价145元。5天后,宋某从外地归来后发现,自己的委托成功了。于是,宋某开始输入远低于即时正常黄金价格的买入价格,并逐渐探底。截至7月8日,共操作买入交易65笔,卖出交易61笔,获利21930382.24元。两人用了仅十天的时间,从穷小子变成了千万富翁。
没过几天银行就找到了宋某及其同学,银行认为宋某等人的上述交易具有明显的恶意操作性质,随即将其交易获利款项划走,并请求法院撤销上述126笔黄金买卖交易。然而,宋某却认为自己根据银行提供的交易系统,按正常电话语音提示逐步操作,输入的交易命令也得到了系统认可,并不存在违规现象,合法有效。他要求银行归还其被划走的2100万余元交易所得。

⑩ 黄金大案多少家银行卷被罚款

一起横跨豫陕两省涉及19家银行190亿元贷款的假黄金骗贷大案被银监会曝光。昨天,银监会披露,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陈述申辩意见复核等一系列法定程序,陕西、河南银监局依法查处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质押贷款案件,对两地涉及该案的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款5250万元,并处罚104名责任人。

有关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对于银行业乱象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尤其是对于大案要案将坚持依法、顶格处罚,不设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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