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9. 关于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表述,错误的是( )
关于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表述,错误的是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运用大量资专金优势进行属集中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第二十三条:投资者应当按照本所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股票交易,不得滥用资金、持股等优势进行集中交易,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正常形成机制。可能对市场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大额交易,投资者应当选择适当的交易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分散进行。
(1)科创板交易异常规定扩展阅读:
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使用沪市A股证券账户。符合科创板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仅需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在已有沪市A股证券账户上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即可,无需在中国结算开立新的证券账户。
投资者需关注科创板股票交易方式包括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及大宗交易,不同交易方式的交易时间、申报要求、成交原则等存在差异。
② 科创板异常交易监管
科创板是新兴事物,上市主体是一批新经济企业,这也意味着监管难度加大,如何做好科创板的监管,守住风险防控底线,是需要思考解决的关键问题。
不同于“企业发展壮大再上市”的先例,科创板允许尚未盈利的高新企业登上资本市场舞台,这类企业研发投入较大、技术迭代快、失败率较高、经营风险大,在科技创新过程中,不断积累不断试错让企业存在研发失败风险,且新技术新产品更迭较快,彼时高科技很有可能此时就全民普及应用,科技随时的颠覆更新,很难用一套标准对高精尖企业进行界定,行业是动态发展,也就必然要求监管不能一成不变。
纵观成熟市场,对科创企业的接纳也都经历了一个探索适配的过程。以美国市场为例,每年都有大量的高新技术企业登陆纳斯达克,相应的,每年也有大量的科技企业从纳斯达克离开,“宽进严出”的制度设计让纳斯达克过去十年间,退市企业家数明显超过上市企业数量,同时,伴随着企业业绩出现较大变化,个股股价波动率也显著较高,美股投资者经过市场教育,对此习以为常。回归到我国资本市场,在退市常态化还未完全设立、价值投资理念缺失的市场环境下,中小投资者占大多数的A股要一下子适应科创板机制恐怕不太现实,在开板初期,“逢新必炒”的投资习惯可能会在科创板上重现,需重视短期投机炒作风险。
在放权给市场的同时,对科创板的监管需秉承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理念,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问题。一是通过制度设计做好事前防控。设置投资者适当性门槛,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利用降低资金申报频率、完善融券机制等方式降低科创板上市初期过度炒作的概率;二是强化交易所一线监管,在事中监管方面下足功夫。明确科创板的异常交易标准和问询标准,在市场波动明显偏离企业价值时引导信息披露,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二级市场交易监管联动,如有必要可通过监管手段让市场恢复平稳;三是加强稽查执法为科创板运行做好事后保障。对于科创板运行过程中发现的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线索,第一时间进行查处震慑违法违规者,通过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协作等方式加大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打击力度,不断完善投资者司法保护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
科创板是一个新设板块,在发行、交易、退市、持续监管等制度设计上有别于原有板块,在新板块推出和新旧制度磨合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对原有板块带来一定影响,积极方面如带来增量资金,带动同行业相应板块更趋活跃等,而风险方面有的可以预估,有的则难以
③ 科创板12个规则
如下:
1、着重设计更加合理的股份减持制度,保持控制权和技术团队稳定,对尚未盈利公司股东减持作出限制,优化股份减持方式,为创投基金等其他股东提供更为灵活的减持方式,强化减持信息披露。
2、要求科创板公司的并购重组应当围绕主业展开,标的资产应当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严格限制通过并购重组“炒壳”“卖壳”。
3、要求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的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并参与证券交易满24个月。未满足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可通过购买公募基金等方式参与科创板。
4、将科创板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5、科创板股票自上市后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融券标的,且融券标的证券选择标准将与主板A股有所差异。
6、不再要求单笔申报数量为100股及其整倍数,对于市价订单和限价订单,规定单笔申报数量应不小于200股,可按1股为单位进行递增;市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万股,限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万股。
7、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按照股价所处高低档位,实施不同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以降低低价股的买卖价差,提升市场流动性;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和盘中临时停牌情形作出另行规定。
8、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将设置科创板上市委员会与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
9、上交所,放宽科创板战略配售的实施条件,允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1亿股以上的发行人进行战略配售。
10、科创板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竞价交易结束后,投资者通过收盘定价委托,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的交易方式。
11、上交所表示,规范“商誉”会计处理,科创板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确认商誉,足额计提减值损失。
12、上交所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5套市值指标。
④ 科创板交易细则全文
科创板企业业务模式较新、业绩波动可能性较大、不确定性较高,为防止市场过度投机炒作、保障流动性,科创板股票交易设置了差异化的制度安排,诸如适当放宽涨跌幅限制、调整单笔申报数量、上市首日开放融资融券业务、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等。此外,科创板还对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订单设置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对科创板的市价订单申报要求填写买入保护限价或者卖出保护限价。对此,投资者应当予以关注。
⑤ 科创板交易有些什么规定
科创板开户条件:1、开通前需要满足近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在50万以上;专2、拥有2年以上的交易经验;属3、证监会批准的其它条件。具备以上条件后就可以到具有开通权限的证券交易所开通,在开通后就可以买卖相关的股票了
⑥ 科创板有哪些规则啊
①科创板是市场的增量改革,旨在补齐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科创回板在制度上严宽相济,强答化市场本身功能,大胆借鉴国外成熟市场制度又有自身特色。
②1980 年代美国经济转型加速,股权融资发展助力产业结构升级,当前中国融资结构也亟待改变,推出科创板对于金融供给侧改革具有战略意义,让金融更好的为实体经济服务。
③科创板的良性发展还需要配套改革的支持,包括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和引入长线资金等。
⑦ 科创板股票涨跌幅限制为多少
科创板股票涨跌幅限制为20%。
2019年1月30日,上交所发布文件,规定科创板投资者准入门槛回50万,需答24个月投资经验,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涨跌幅限制扩大至20%。
因此,科创板股票涨跌幅限制为20%。
(7)科创板交易异常规定扩展阅读:
科创板修改完善后的《注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总体原则,规定股票发行使用注册制。
2、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精简优化现行发行条件,突出重大性原则并强调风险防控。
3、对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流程作出制度安排,实现受理和审核全流程电子化,全流程重要节点均对社会公开,提高审核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4、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压实市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发行人等相关主体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责任,并针对科创板企业特点,制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规则。
5、明确科创板企业新股发行价格通过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确定。
6、建立全流程监管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加大追责力度。
⑧ 无交易限制的科创板股票波动多少,才算异常
科创板上市前5天没有涨跌幅限制之后交易就是上下20%的涨跌幅限制。异常交易的话,就是当天的换手很大咯。
⑨ 科创板交易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简称科创公司)应适用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的一般规定,《持续监管办法》与证监会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持续监管办法》。
1、明确科创公司的公司治理相关要求,尤其是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的科创公司的章程规定和信息披露。建立具有针对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行业信息和经营风险的披露,提升信息披露制度的弹性和包容度。
2、制定宽严结合的股份减持制度。适当延长上市时未盈利企业有关股东的股份锁定期,适当延长核心技术团队的股份锁定期;授权上交所对股东减持的方式、程序、价格、比例及后续转让等事项予以细化。
3、完善重大资产重组制度。科创公司并购重组由上交所审核,涉及发行股票的,实施注册制;规定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须符合科创板对行业、技术的要求,并与现有主业具备协同效应。
4、股权激励制度。增加了可以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范围,放宽限制性股票的价格限制等。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根据科创板特点,优化完善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等退市标准,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
(9)科创板交易异常规定扩展阅读
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要加强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将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释,建立健全证券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机制;根据试点情况,探索完善与注册制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