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美国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流程
若有公司想要到美国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需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最少要有500,000股的股数在市面上为大众所拥有;
(2)最少要有800名的股东(每名股东需拥有100股以上);
(3)满足下列条件的其中一条:
三年的税前营业利润合计不少于1亿美元,2年的税前营业利润合计不低于2500万美元。
12个月的收入不低于1亿美元,3年的经营现金流入合计不少于1亿美元,两年的经营现金流入每年均不少于2500万美元,流通股市值不低于5亿美元。
流通股市值不低于7.5亿美元,一年的收入不低于7500万美元。
在NASDAQ交易所尚未设立时,一些现存的美国大企业在公司创立之初,由于资本额尚小,加上公司名气不彰,因此选择在此上市条件较松散的地区股票上市,以便募集资金做企业扩张。例如,艾克森石油公司(Exxon Corporation)、通用汽车公司(General Motors Corporation)之前都在这里养精蓄锐,等到公司真正成长茁壮后再到最大的纽约证交所上市,所以美国证交所也可称得上是明星股的酝酿所。 融资
公司融资范围较宽,从低于五百万美元到超过一亿美元。公司可以用在美国上市的股票代替现金,作为收购其它公司的“货币”。
股票有较高流动性
公司通过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提高声誉和信任度以吸引全世界各国的机构及散户投资者。集中交易的市场结构,较好的流动性,较小的价差和较低的波动性有助于创造、保护及增加股东价值。
专营经纪人制度
美国证券交易所给每家上市公司提供交易帮助以及共享重要信息。上市公司要选择一个专营经纪人,该专营经纪人具有受托责任为公司股票创造最佳交易市场。另外,专营经纪人与上市公司直接沟通,帮助上市公司了解市场的实时状况及进行市场预测。
帮助加强投资者关系
美国证券交易所给每家上市公司提供有关提升股东价值的特制服务来帮助公司在资本市场上获得较高声誉和关注度。例如,帮助与分析师和投资者建立良好的关系;通过举办投资者见面会和网络会议等多种途径使公司的信息获得市场广泛关注。
上市条件较为宽松
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比纽约证券交易所低。对中小企业和新兴企业来说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未来扩张的较好选择。
美国证券交易所正在为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以及各个行业和不同规模的发行人创造金融机会。对不计其数的公司,投资者和股东来说,美国证券交易所就意味着新机会的诞生。 由于国际上有些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但难以满足交易所正常的上市标准,其原因是业务性质或存在持续大量的研发费用支出所致。如果这些公司一但满足以下的标准,也可以视为符合交易所上市要求。
财务准则 项目 惯用标准 替代准则 税前收入 $750,000 上一会计年度或三年内的两年度 公众股的市场价值 $3,000,000 $15,000,000 价格 $3,00 $3,00 经营期 - 3年 股东权益 $4,000,000 $4,000,000 分配准则(适用正常和替代标准) 方案1 方案2 方案3 方案4 公众股(市值至少达到3,000,000) 500,000 1,000,000 500,000 1,000,000 公众股股东(持股100股以上) 800 400 400 800 平均日成交量 - - 2,000 -
⑵ 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流程和原始股交易规则
一、纳斯达克上市流程如下:
1、采取直接上市方式进行纳斯达克上市运作的流程
申请立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等相关部门申请到境外上市的立项。
提出申请:由券商律师、公司律师和公司本身加上公司的会计师做出S-1、SB-1或SB-2等表格,向美国证监会及上市所在州的证券管理部门抄送报表及相关信息,提出上市申请。
等待答复:上述部门会在4~6个星期内给予答复,超过规定时间即认为默许答复。
法律认可。根据中美已达成的上市备忘录,要求上市公司具备在中国有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必须取得国内主管部门的法律认可。
招股书阶段。在这一时期公司不得向公众公开招股计划及接受媒体采访,否则董事会、券商及律师等将受到严厉惩罚,当公司再将招股书报送SEC后的大约两三周后,就可得到上市回复,但SEC的回复并不保证上市公司本身的合法性。
路演与定价。在得到SEC上市回复后,公司就可以准备路演,进行招股宣传和定价,最终定价一般是在招股的最后一天确定,主要由券商和公司两家商定,其根据主要是可比公司的市盈率。
招股与上市。定价结束后就可向机构公开招股,几天之后股票就可以在纳斯达克市场挂牌交易。
保持纳斯达克上市地位,反购并。
2、采取买壳上市方式进行纳斯达克上市运作的流程
决定上市:公司决定在NASDAQ市场上市。决议可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做出。
制定方案:委任金融或财务顾问,制定上市计划及可操作性方案。
审计评估:委任美方投资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制定详细的日程表,在国内进行公司审计、评估。
收购方案:设立离岸公司,收购空壳公司(已在NASDAQ市场上市的公司),通过空壳公司对本公司进行收购。
合并报表。
上市交易。由包销商进行私人配售或公开发行新股。
保持纳斯达克上市地位,反购并。
3、采取控股合并方式进行纳斯达克上市运作的流程
公司决定:公司决定在NASDAQ市场上市,决议可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做出。
制定方案:委任金融或财务顾问,制定上市计划及可操作性方案。
实现控股:设立离岸公司,通过交叉持股的方式拥有公司部分国内企业的控股权。
审计评估:委任美方投资银行或金融服务公司,制定详细作业时间表,进行国内的公司审计、评估。
合并报表:通过离案公司收购目标公司(已在NASDAQ市场上市的公司)增发新股的方式将离岸公司拥有的国内企业部分与目标公司合并报表。
上市交易:由包销商进行私人配售或公开发行新股。
保持纳斯达克上市地位,反购并。
二、原始股交易规则:
(1) 从买卖双方决定价格的不同,分为议价买卖和竞价买卖。议价买卖就是买方和卖方一对一地面谈,通过讨价还价达成买卖交易。它是场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为了节省佣金等情况下采用。
竞价买卖是指买卖双方都是由若干人组成的群体,双方公开进行双向竞争的交易,即交易不仅在买卖双方之间有出价和要价的竞争,而且在买者群体和卖者群体内部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
最后在买方出价最高者和卖方要价最低者之间成交。在这种双方竞争中,买方可以自由地选择卖方,卖方也可以自由地选择买方,使交易比较公平,产生的价格也比较合理。竞价买卖是证券交易所中买卖股票的主要方式。
(2) 按达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为直接交易和间接交易。直接交易是买卖双方直接洽谈,股票也由买卖双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场外交易绝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间接交易是买卖双方不直接见面和联系,而是委托中介人进行股票买卖的交易方式。
(3)按交割期限不同,分为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现货交易是指股票买卖成交以后,马上办理交割清算手续,当场钱货两清,期货交易则是股票成交后按合同中规定的价格、数量,过若干时期再进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2)美国上市SEC批复后多久可以交易扩展阅读:
纳斯达克上市条件:
1、需有300名以上的股东。
2、满足下列条件的其中一条:
(1)股东权益(公司净资产)不少于1500万美元,最近3年中至少有一年税前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美元。
(2)股东权益(公司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美元。不少于2年的营业记录。
(3)在纳斯达克流通的股票市值不低于7500万美元,或者公司总资产、当年总收入不低于7500万美元。
3、每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必需提交给证管会与公司股东们参考。
4、最少须有三位做市商参与此案(每位登记有案的做市商须在正常的买价与卖价之下有能力买或卖100股以上的股票,并且必须在每笔成交后的90秒内将所有的成交价及交易量回报给美国证券商同业公会(NASD))。
纳斯达克CEO 罗伯特·格雷非尔德纳斯达克小额资本市场(Nasdaq Small Cap Market,简称NSCM)
纳斯达克专为成长期的公司提供的市场,纳斯达克小资本额市场有1700多只股票挂牌。作为小型资本额等级的纳斯达克上市标准中,财务指标要求没有全国市场上市标准那样严格,但他们共同管理的标准是一样的。
上市开盘价4美元以上必需维持90天,之后不得低于1美元,否则就要降级到柜台交易告示板,反之若公司营运良好且股价上升在5美元以上,则可申请到全国市场交易。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
⑶ 一个公司在纳斯达克、纽交所 IPO后多久能正式上市
就拿在美国上市的主体Tudou Holdings Ltd 打比方吧,一般来说交表是F-1,土豆是11月9号公开的第一专稿,属这稿是第一稿“可公开的”招股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其实交这一稿之前已经跟美国SEC的人就招股书的内容有过多轮的comments和amendment,个人猜测最初他们的律师和承销商应该是在9月中旬或9月底就已经出了最初的招股书并递交到了SEC,只是当时是Confidential的。直到SEC认为差不多了,可以公开了才会让你发出公开的F-1,之后经过几轮基础的修订,也就是你会在SEC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看到 F-1/A,这个就是Amended的意思,最终SEC认为没有问题了就会让你交易,然后中间还会有看是不是需要超额配售之类的。最后Effective之后F-1的内容就成为Prospectus(424B4表)即定稿的招股书。
整个过程通常20天左右完成。
也就是说以土豆为例的话,如果没有大问题,公开发行可以在市场上买卖估计是11月30号之前的事。
希望我解释清楚了……
问题倒是问的挺急的,给你回答了你人倒是不来了……诶……
⑷ 关于美股退市与在sec公告的先后问题
根据美股研究社的整理
1.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
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被动性退市是指期货机构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据美股研究社调查美国所有退市的案例总结得出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2.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必须退市:
⑴股东少于600个,持有100股以上的股东少于400个;
⑵社会公众持有股票少于20万股,或其总值少于100万美元;
⑶过去的5年经营亏损;
⑷总资产少于400万美元且过去4年每年亏损;
⑸总资产少于200万美元且过去2年每年亏损;
⑹连续5年不分红利。
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如果外国公司过去一年在美国股市的成交量低于该股票全球总成交量的5%,该公司即可从美国退市。
根据美国证交会的统计,目前约1200家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中,约360家公司的股票成交量低于5%的最低成交比例。但SEC企业融资部主管约翰·怀特表示,应该不会出现外国企业的“退市潮”,因为美国股市仍是一个富有吸引力的地方,这些企业中的一部分已经表示并不打算退出美国市场。
⑸ 在美国证监会sec申报成功是啥意思
申报成功就是有机会提交ipo,
股票可能会批准上市。
⑹ 美国股票审计后多长时间可以上市
美国股票审计后一般需要三到六个月时间可以上市。
美国新股发行和上市的审核主体有很多,包括联邦范围内的美国证监会(SEC)、每个州各自的证券监管部门以及各个证券交易所。
这些部门的监管权责和范围各有不同。SEC审核在所有地区发行的证券,各个州的监管部门只负责审核在本州发行的证券,各个交易所则只负责审核在本交易所交易的证券。
审核的具体流程是,企业和承销商向SEC提交注册登记书,一个独立的审计者要向SEC提供一份审计报告。
接下来,SEC要根据企业的性质组织一个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这个审核小组通常由律师、会计师、分析师以及专业从业人员组成。
然后,SEC根据审核情况向企业发意见书(Letter of Comments)。意见书中通常会提出关于企业信息披露的问题,以及企业注册登记书中提出事项的补充说明。
⑺ 你好 麻烦问您一下在美国OTC上市的公司的原始股封闭期是多长时间还有
格林菲尔德上市道为您解答:OTCBB证券申请的阶段性分类如下:
(1)未推荐的证券(Ineligible Securities):所有未在OTCBB上报价的店头市场证券都是未推荐的证券,直到市场做市商提出了Form211表或15c2-11豁免表格,且经许可后,才被视为推荐中证券。
(2)推荐中证券(Eligible Securities):倘若证券已在推荐中的状态,这代表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市场做市商已在最近的30天内,获得在OTCBB市场报价的许可,其余想参与报价的市场做市商必须提出完整的Form211表,而在推荐中期间,会实施报价频率测试,直到测试符合标准后,所有市场做市商必持续提出完整的Form211表。
(3)活跃证券(Active Securities):只要任一个OTCBB的合格证券符合报价频率的标准,就成为所谓的跟随豁免(“iggyback” ception),此被定义为活跃active)。报价的频率测试与跟随豁免是建立在经纪商或自营商是否在其报价系统中有无公开报价的基础上,而在30个天内,至少有12个交易日有报价,且在任何4个连续交易日有一次报价,一旦符合此标准,合格的参与市场做市商即可以在线上登记此证券;而且只要此证券一直处于活跃(active)的状态,所有想参与报价的市场做市商都不需提交Form211表。
OTCBB是英文Over the Counter Bulletin Board的缩写,可以翻译为柜台交易行情公告榜,是NASDAQ的管理者——全美证券商协会(NASD)管理的柜台证券交易实时报价服务系统,是为不在NASDAQ全国板和小板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或美国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证券,提供即时报价、成交价和成交量等信息报价服务系统。OTCBB的证券包括全国性、区域性和外国权益证券(Equity)、认购权证(Warrants)、基金单位(Units)、美国存托凭证(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s:ADRs)以及直接参与项目(Direct Participation Programs:DPPs)等。一般而言,任何未在全国市场上市或登记的证券,包括在全国、地方、国外发行的股票、认股权证、证券组合、美国存托凭证等,都可以在OTCBB市场上报价交易。OTCBB对企业没有任何规模或盈利上的要求,只要有做市商愿意为该证券做市即可。
1990年6月为了便于交易并加强OTC市场的透明度,美国SEC根据1990年《低价股票改革法》的要求,命令NASD为OTC证券交易市场设立电子报价系统,开通了OTCBB电子报价系统,并将一部分在粉单(Pink Sheets)上的优质股票转移到OTCBB上来。1993年12月起,所有美国国内的OTC证券在交易后90秒内必须通过自动确认交易服务系统(ACTSM)显示于OTCBB上;1997年4月美国SEC批准了OTCBB的永久性运营地位;5月直接参与项目(DPPs)开始在OTCBB上报价;1998年4月经美国SEC登记的所有外国证券和ADRs都可在OTCBB上报价。经过10年的运作,OTCBB已经确立了在美国非主板市场的霸主地位,最多时有超过3600家公司、交易的证券超过6667种、近400家做市商活跃于该市场。
OTCBB与主板市场相比具有:零散、小规模、无繁琐的上市程序以及较低的操作费用等特征,同时它也具有较高的风险,对发行证券企业的管理要求并不严格。由于OTC市场相对来讲是证券市场中较原始、较松散的一种类型,面向的是小企业,而小企业具有规模小、发行证券数量少,因此价格低、流通性差、风险大成为OTCBB股票的显著特点。其特点有:系全美证券商协会(NASD)设立管理而由做市商主导的证券报价市场;发行公司没有资格限制,手续简便;申请条件低,没有财务上的要求;发行公司无须向NASDAQ或NASD报告;投资人必须经由经纪人/交易商交易,不直接下单;使用NASDAQ工作站进行所有证券的交易;不需要在OTCBB进行登记,但要在SEC登记;费用低,每月只须支付6美元的报价费。OTCBB并不向发行人收取任何费用,而只是向做市商收取头寸费,做市商被禁止向发行人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报;没有自动交易执行体系;与发行人之间没有任何业务关系,发行人也不需要向OTCBB回报任何信息,但是1999年1月4日生效的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做市商向美国证监会或保险、银行监管机构定期提供其做市的证券发行人的财务信息。OTCBB实质上就是一个证券交易中心。
OTCBB与NASDAQ有着本质的不同,它是一个会员报价媒介(Quotation medium for subscribing members),并不是发行公司挂牌撮合服务(Issuers listing service)。与NASDAQ相比,OTCBB既没有严格的挂牌条件和标准,也不提供自动交易执行体系;既不与证券发行公司保持联系,其做市商所承担的义务也与NASDAQ不同。
与NASDAQ相比,OTCBB门槛很低。它对企业没有任何规模和赢利的要求,只要经过SEC核准,有3名以上做市商愿意为该证券做市,就可向NASD申请挂牌,挂牌后企业按季度向SEC提交报表,就可以在 OTCBB上市流通了。在OTCBB上的公司,只要净资产达到400万美元,或年税后利润超过75万美元,或市值达到5000万美元,并且股东在300人以上,每股股价达到4美元,便可直接升入NASDAQ小型资本市场;净资产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还可直接升入NASDAQ全国市场。因此有人也把OTCBB市场称为NASDAQ的预备市场。
OTCBB是依托做营商制度而运做的市场,因此,所有在OTCBB市场报价的有价证券必须有参与的市场做市商做保证并推荐,除豁免实行外必须提供Form211所要求之完整申请文件,并于在OTCBB公开报价前三天内,附交二份发行人之必备公司资料给Nasdaq店头市场法律部门(NASD OTC Compliance Unit),一经批准后,那斯达克市场资料处(Nasdaq Market Data Integrity)将会通知市场做市商,其申请已核准并注册成功即日起可在OTCBB输入报价。
⑻ 请问在sec上能查询到的公司是否可以认定是即将上市的公司 这家公司是否有可能上市,是在哪个交易所上市
1、一般来说,在纳斯达克挂牌上市的公司以高科技公司为主,这些大公司包括微软(Microsoft)、英特尔(Intel)、 戴尔(Dell)和思科(Cisco)等等。地产信托基金,做地产的么,概率很小的。2、纽约证券交易所因为历史较为悠久,因此市场较成熟,上市条件也较为严格,像那些还没有赚钱就想上市筹资的公司是无法进入纽约证交所的,而历史悠久的财星五百大企业大多在纽约证交所挂牌。
⑼ SEC 批复中的是什么意思
首先这个SEC comment不知道国内是不是通常翻译成SEC批复,我觉得comment这个词翻译成批复可能是不太合适的。这个comment有点像上级给批的review comment,不知道国内审计业这个词是怎么翻译的。这个comments是SEC staff看完了你的财报说,嗯这里好像有点不对劲/看不懂诶,能拿出证据和其他支持文件来解释一下怎么回事吗,能考虑下次制作财报的时候提高下披露质量吗等等……
Segment reporting的规则的初衷是让Financial Statement User能够更好的从企业决策者的角度来看到一个公司各个部分的经营状态,从而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准确度,尤其是对企业不同segment的现金流的判断。Segment的划分指导和披露要求也是从多个维度来要求的。如果企业的产品比较多样,企业的决策者是从不同的产品线和服务的角度来评价企业运转状况的,那么可以从产品角度分。如果企业的产品比较单一,企业是以地理方位来进行效绩审核的,那么按地理方位分也可以。其他分法还有分销渠道、监管环境等。
主要的原则就是企业的决策者自己是怎么审核财务效绩的,就要怎么拿给投资者看。另外在财报里也要说清楚为什么这样分类,分类的依据是什么。一般一个segment不管在收入或是利润还是资产占有相应总额的10%以上就可以单独拿出来作为reportable segment。原则上哪个单一的segment要是超过企业总收入的75%,那么SEC就会认为你分得不够详尽,要继续细分下去。
在进行表述和披露时,同样要遵循GAAP的matching principle, 相应的收入和成本要对应,另外还要包含internal customer的部分。需要按照segment披露的科目也很详尽。除此之外,在整个企业层面还要披露每种产品的收入比重,总收入和总资产中,国内的是多少,如果国外的数目比较重要还要单独披露。如果企业比较依赖几个主要客户的话,那么每个大客户产生的收入也要一一披露。IFRS要求披露每个segment的负债情况。
对于instrials companies来说segment reporting的难度主要体现在成本的计算和分配要比其他的产业要复杂,另外有一些产品的分类比较模糊。尤其是那些高度vertically integrated的公司,在关联交易和间接成本的分配上就要比其他公司复杂很多。而且这些企业的成品半成品的分销与计价也更加复杂。还有很多的conglomerate,他们下属的一个segment可能竞争对手和benchmark就是另一家上市公司,如果他们不披露详细的话很难进行横向的对比。
另一大难题就是对于instrial companies来说虽然已经在一定的层面上进行了分类,但是如果企业决策者使用了进一步的分类来获取重要决定的依据而由没有披露给投资者,那也是不行的。有时候虽然生产了同样的产品,但是由于分销渠道的不同对公司实际运营的反映也是完全不同的。去年SEC就对货车生产厂商Paccar提出了控诉,原因是Paccar没有把用于售后服务的零部件单列为一个reporting segment。背后深层的逻辑是,在消费者不愿意花钱购买新的货车的时候,他们会购买零部件来维持目前手中的货车的运转。那么这个segment表现强劲时,公司的主营业务货车的表现就会相应下滑。Paccar对investor只报告了truck和financial service两个部分,但是公司的高管手中的战略计划文件中确实是分成了truck, parts和financial service三个部分来进行分析和考量的。
再有,SEC对segment report要求的原则是企业决策者有没有得到这些信息。就是说即使这个segment也许分出来对决策更有效,但是企业决策者们也没有办法有效获得这些信息的话,SEC就不会对此深究。而instrial companies由于成本控制和供应链整合等等需求,他们通常会有更大的几率使用ERP system。这些ERP system可以随时提供给企业决策者大量详尽的信息,SEC也就更容易抓到他们的把柄。
⑽ 在美国的上市公司总是要向SEC提交种种表格,有谁能介绍一下大概有几种,各有什么作用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条d项以及联邦证券与交易委员会(SEC)依据该项规定所制定的13D-G规章,任何人或任何“一群人”(group),如果取得任何已依《证券交易法》第12条规定向SEC登记的有价证券发行人所发行的“股本证券”(equity security) 5%以上的受益所有权(beneficial ownership ) 时,必须在持股比例达到5%后10个工作日内,向SEC填报13D表格,并且同时分送发行人及该种股本证券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13D表格要求填具的主要内容有:(1)所取得证券的名称、种类,发行人的名称及其主要决策机构的地址;(2)证券取得人(发盘者)的的身份及背景材料;(3)取得证券的融资安排,如果需要贷款,则贷款人的名单;(4)取得证券的目的,对目标公司经营发展的计划,有其是有无将目标公司合并、重组或分解的计划;(5)发盘者持有该种证券的总额以及过去60天内买卖该种证券而订立的合同、协议,所达成的默契、关系等。
发行人为防御发盘者的接管威胁,可能会打算买回一部分已发行的股份(issuer repurchase )以增加接管的难度。为了规范此一在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尚属空白的问题,新增的第13条e项以及SEC制定的13D-G规章中有三项规则,专门规范股份买回的条件及需要备案或披露的信息。
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4条d项及SEC依此项规定所制定的14D-1规章,任何人或一群人如以公开收购要约的方式持有任何已依第12条向SEC办理登记的有价证券发行人所发行的股本证券达5%以上的受益所有权时,必须在展开公开收购要约的同时,向SEC填报14D-1表格。该表格除含有13D表格的内容之外,还要求披露收购要约的内容,包括收购证券的数量、价格、要约有效期、付款方式、发盘者的财务状况等。
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4条e项规定,在任何公开收购要约中,不得有“实质性不实陈述”(material misstatement )、“误导性疏漏”(misleading omission) 或“欺骗性或操纵性行为”(fraulent or manipulative Acts )。SEC根据此项规定特别制定14E规章,以对信息公开作出进一步的规范。
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4条f项及SEC依据该项规定所制定的14F-1规章规定,如果目标公司因他人取得其股本证券的5%以上的情形而导致有过半数的董事发生变动,则必须及时向股东公布,要求公布的材料相当于投票权委托书征求者所必须公布的资料。
SEC在依据《威廉姆斯法案》的授权所制定的规章中间接规定,各种不同的公开收购要约至少必须持续20个工作日,自发盘者展开有关的宣传之日起计算;如果发盘者对于公开收购要约中要约购买的股本证券的比例、金额或给付证券商的费用发生变更时,该项公开收购要约必须延长10个工作日,自发盘者开始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有关变化内容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