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利好吗
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仅根据字面意思很难判断。不过,公司的关联交易越多并不是一家好公司的表现,优秀公司的关联交易很少,甚至没有关联交易,所以对于频繁关联交易的公司,我们应该选择避而远之。因为关联交易是产生黑幕交易的温床。
B. 以母公司预计了全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实际操作中,全资子公司与预计对象发生关联交易,是否算偶发性交易
我觉得不是,可能是因为利益最大化才这样的。
C. 日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区别
偶发性关联交易就是偶然发生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不会经常发生;
经常性关版联交易就是在报告期内权经常发生的关联交易。
D. 股票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这是什么意思是好还是不好呢
公司按类别对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应披露日回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报答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
(二)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至少应披露以下内容:关联交易方、交易内容、定价原则、资产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市场公允价值、交易价格、结算方式及交易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交易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市场公允价值差异较大的,应说明原因。
(三)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至少应披露以下内容:共同投资方、被投资企业的名称、主营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重大在建项目(如有)的进展情况。
(四)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债权债务往来、担保等事项的,应披露形成的原因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五)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E. 如何区分持续性关联交易与一次性关联交易
你说的应该是日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区别吧。
这个不难,每个交易回所的信披规答则里都有明确,至于股转系统里,也有明确说法,日常性的年度需要预计金额,按照项目区分包括生产经营的原材料采购等等,包括财务资助,偶发的需要提交股东会
F. 偶发性关联交易和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区别
股转公复司对日常性及偶制发性关联交易的分类,主要依据其《信息披露(试行)》第34条规定,即只有在挂牌公司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已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的交易可作为日常性关联交易分类,未提前预计的交易以及超出预计金额部分的交易,应当根据《信息披露(试行)》第35条规定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同时在定期报告中作为偶发性关联交易披露。
股转公司未明确规定,实践中我建议参照上交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12条、第42条有关日常性关联交易类型的规定,对于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贷款以及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其他交易类型,可以作为日常性关联交易予以预计,其他交易类型则建议以偶发性关联交易处理。
G. 日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区别
股转公司对日常性及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分类,主要依据其《信息披露(试行)》第34条规定,即只有在挂牌公司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已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的交易可作为日常性关联交易分类,未提前预计的交易以及超出预计金额部分的交易,应当根据《信息披露(试行)》第35条规定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同时在定期报告中作为偶发性关联交易披露。
股转公司未明确规定,实践中我建议参照上交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12条、第42条有关日常性关联交易类型的规定,对于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贷款以及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其他交易类型,可以作为日常性关联交易予以预计,其他交易类型则建议以偶发性关联交易处理。
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担保怎么处理?
控股股东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在很多资金需求比较强烈的公司普遍存在,须履行的程序可按照偶发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来处理。但是对于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必须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试行)》第46条规定在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并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违规对外担保或资金占用的解决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