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P2P平台非法集资三大犯罪类型是什么
第一种是P2P网贷平台直接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第二种是行为人利用P2P网贷平台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泛,表现形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六)不具有募集资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假借农民专业合作社之名非法吸收资金;
(十一)以投资黄金等名义,以高利吸引社会公众投资;
(十二)以发展农村连锁超市为名,采用召开“招商会”、“推介会”等方式,以高息进行“借款”;
(十三)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等为名,以高利诱导加盟投资;
(十四)借助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新型互联网金融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十五)其他非法集资活动。
遇到非法集资首先不能慌乱,当事人可以立即报案,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p2p 线下交易什么意思,不要复制粘贴,说的大众化一点
p2p分为两种 一个是线上 一个是线下 目前很多公司都采取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
线上(即通过网络投资与借款)优点:
成本比较低,因为没有实体店面和员工,这样就大大降低了运营成本,房租贵,你懂得。
线上缺点:
由于采取网络交易,安全手续自然不会太严格真实,抛开人为的操作和监督,自然就会有很多虚假的信息贷款证明,中国的信誉环境,相信你还是懂的 哈哈
公司有:人人贷。拍拍贷等
线下(即通过认为的实体公司操作)优点:
从贷款前到后,到最终还款,都是有专类的人员分别跟踪并实地考察,保证贷款人质地优良,并每月按时还款。说白了就是极大增加了借款人还款的安全度
缺点
成本比较高,包括公司营业部房租和人员开支等支出都要从贷款人的手续费中出
公司有:宜信、冠群、融宜宝等
二者比较
个人更偏重于线下交易,两个字:安全 当然本人也是做线下的 所以对线下的相对的了解颇多
目前市场上虽然每天报道的都是线上的公司 ,因为目前国家只监管线上的公司,但轮每年的融资额度来说,线下的交易额要远大于线上的交易额 如:宜信一年贷款的额度就370亿,中国网可以查到
语言组织不太严谨,打这么多字也不容易,如果真觉得回答的不好 那就给点辛苦分吧 我这人心态好……^_^
3.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风险有哪些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风险有如下三点:
经营不善,导致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平台无法存续。P2P的支出是经营平台所需要的一系列费用,如果平台的交易不活跃,收入不能覆盖收益也很正常,但是这种风险是经营者自身的风险,理论上不会波及到交易主体。
机制设计不合理所导致的出资人信用判断出现失误,导致坏账出现,从而受到损失,交易机制的设计是P2P的核心点,一个良好的交易制度的设计,是可以避免很多风险点出现的。
层面的问题,平台是否会存在利用交易机制设计的漏洞,人为的进行骗贷活动.很多不具备公信力的P2P,应该在这方面会不断的发酵,应该还是会有恶劣的事情出现。
4. 什么情况下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
1、借款人直接借款模式:即借款人通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股票、债权等投资,而P2P平台没有尽到审慎核查的义务,不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帮助借款人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2、P2P平台自融模式:P2P平台设立者或运营商在网络借贷平台上通过虚构交易、增加借款数额等方式发布虚假借款信息以获取投资者资金,将获得资金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在这种模式下,P2P平台仅仅是非法集资活动的伪装形式,没有改变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性质。
3、P2P平台资金池模式:平台利用对资金有管理权限的便利条件,采取发布虚假标的、设置特殊理财项目的方式提前聚拢资金,或者擅自改变借款的期限、金额以实现资金和项目的错位,归集一定数量的资金形成资金池,用以出借或者投资甚至卷款潜逃。
(4)P2P虚假交易扩展阅读:
特点:
1、因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交易流程主要在网上进行,所以和传统的非法集资犯罪相比,衍生的非法拘禁、绑架、故意伤害等直接侵犯人身健康安全的衍生犯罪较少,但投资人为笼络、获取资金而诱发的洗钱、诈骗、贪污贿赂等犯罪频发。
2、在服务器选择上,有从事网络非法集资的P2P公司为了逃避打击,选择使用境外服务器实施跨地域、跨国界作案。这都使得以物理空间中的地域划分为基础的传统刑事管辖规在应对网络非法集资犯罪时出现了矛盾,给侦查破案带来新的挑战。
3、在P2P平台非法集资犯罪侦查中,电子数据成为主要的证据形式。借贷双方多使用网上银行、支付宝、财付通等金融支付工具进行交易,资金往来主要依靠网上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划拨,而且个别网站为吸引用户而专门设计了模拟货币、电子货币交易系统,所以电子证据成为侦查P2P平台非法集资犯罪的取证重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P2P网络借贷平台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非法集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涉嫌
5. p2p监管细则规定的网贷平台十三项禁止有哪些
p2p监管细则规定是十二禁,包括禁止自融、禁止平台归集用户资金、禁止提供担保、禁止对项目进行期限拆分、禁止向非实名制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禁止发放贷款、禁止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禁止为投资股票市场的融资、禁止从事股权众筹。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贷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别筛选、网上发布,以及资信评估、借贷撮合、融资咨询、在线争议解决等相关服务;
(二)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
(三)采取措施防范欺诈行为,发现欺诈行为或其他损害出借人利益的情形,及时公告并终止相关网络借贷活动;
(四)持续开展网络借贷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活动,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引导出借人以小额分散的方式参与网络借贷,确保出借人充分知悉借贷风险;
(五)按照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其中网络借贷有关债权债务信息要及时向有关数据统计部门报送并登记;
(六)妥善保管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料和交易信息,不得删除、篡改,不得非法买卖、泄露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
(七)依法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八)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范查处金融违法犯罪相关工作;
(九)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工作;
(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商登记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四)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五)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七)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八)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九)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十)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一)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十二)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十三)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5)P2P虚假交易扩展阅读: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
第十五条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等信息;
(二)出借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
(三)了解融资项目信贷风险,确认具有相应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
(四)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
(五)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6. P2P业务到底和非法集资有什么不同
非法集资和p2p的区别在哪里
1、出借人群不同:P2P借贷是具有小额资金需求的个人,一般情况下为了减小风险,会对资金进行双向打散,即一个借款人的借款会来自多个不同的投资人或者一个投资人的资金会借给多个借款人。但不管什么情况下,每一笔借款都是独立存在的。而非法集资的集资对象却是指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而不是少数特定的人。
2、借款用途不同:p2p吸收资金的目的是用于生产、生活等,一般来讲借款方具有还款意愿,能够及时清退集资款项。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是所吸收资金用于发放贷款谋利。
3、收益率不一样:p2p的收益率比银行同期利率好一些,但利率受法律规定限制,在同期利率4倍以内。而非法集资拥有的高利息,比对应收益率高出很多,一旦资金链出现断裂,即无法追回,那么出借人资金将无法得到相应保障。
P2P领域主要有三种情形可能导致非法集资:
1、一些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并由平台实际控制和支配。
2、网络借贷平台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名义大量发布虚假的借款信息。
3、网络借贷平台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甚至发假标的进行自融,并采用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满足自身资金需求,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
非法集资具有以下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网络-非法集资
7. 7家P2P幕后老板获刑,P2P到底有哪些危害
现如今,老百姓的收入逐渐升高,腰包也是逐渐鼓了起来。所以很多人都会想着拿着自己的积蓄做点投资,毕竟这可能会收获一笔不错的收入。但大家都知道,把钱拿出来做投资,是有风险的,因为投资可能会赚,当然也可能会亏,所以投资的话,可能会损失掉手里的积蓄,所以冷眼建议大家,想拿钱做投资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而且一定要最好亏损的心理准备。而且不得不提的是,投资领域套路很多,大家一定要学会避坑。接触过投资的朋友应该听说P2P,其实很多P2P公司,就是个坑。相信很多人都看这样一则新闻,就是7个平台的P2P幕后老板被判了刑,原因就是他们非法吸引用户储蓄,结果不能给人家返还本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P2P平台利息很高,但并不是说有人都知道,P2P平台有很大的风险。那P2P都有哪些危害呢?接下来,冷眼就给大家科普一下,希望大家最好不要接触P2P这个东西,因为这个东西风险很大。
8. 我在钱被p2p骗了,公司没有了,钱能追回来吗
一、第一要务是取证
1、理财款项的支付凭证: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通常理财款项的支付方式分为两种种:
第一种:线上支付,主要是通过互联网金融公司的APP端或者PC端进行的支付;
第二种:线下支付:理财人直接将现金支付、划卡或者无卡无密支付给互联网金融公司。
线上支付;通过互联网金融公司的APP端或PC端的支付只有两种情况,最主要的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其次就是用的网银支付,这两种情况的取证如下:
首先去银行卡开卡银行调出账户流水单,由银行加盖银行章。
这个流水单上会有资金汇至的账号,但是有的银行流水单能直接显示是哪个公司的账号,而有的银行不能显示。如不能显示是哪个公司账号,大家可以要求银行出一个证明,证实这个账号是属于哪个公司的。
有时候你会发现理财款项汇至的账号对应的公司名称很陌生,并非大家理财时的那家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账号。
原因是很多互联网金融公司都用了第三方支付公司作为理财款项代收代扣代理人,账号对应的那个公司很可能是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
这种情况下,要去找这个第三方支付公司,向他们索要一个该笔理财款流向的流水单证明,并加盖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公章。
如果是第三方支付公司流水单上显示的理财款项汇至的是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账户或者互联网金融公司平台上借款人的账户,则以上证据就能证明金融消费者把理财款项支付给了互联网金融公司或者该公司平台上的借款人。
如果第三方支付公司打出来的流水单显示理财款项流转到了互联网金融公司的一个内部员工名下,这种情况是互联网金融公司在违规做资金池。
如果金融消费者发现第三方支付公司打出来的流水单显示理财款项流转到了和互联网金融公司不相关的自然人或者公司名下,这种情况,基本上就是遇见金融诈骗了
另外在投资的时候,最好做好电脑截图和手机截图。
第二种线下支付:理财人直接将现金支付、划卡或者无卡无密支付给互联网金融公司。
投资者直接将现金支付、POS机、无卡无密给金融公司时,金融公司往往会给一个收费凭证,上面有公司的印章和经办人的签字。
如果没有拿到这种收据,这就需要赶紧和当时的经办人进行联系,进行对账,让他出一个理财证明,或者做一个电话录音。
POS机有数卡的凭证,无卡无密支付支付,就参考第一种方法找银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公司给出凭证。
2、合同协议类证据
如果有纸面协议,则是最好的。
如果没有纸面协议,可以下载电子合同,另外一定要截图该公司的基本简介,风险控制,媒体报道等相关材料。
如果网站已经关闭或者无法登陆,则可以联系同一案件的其他维权人,应该有人会有。
投资人在投资某平台时,一定要下载和保存相关凭证和证据。
3、其它作证材料
进行互联网理财,宣传资料(互联网、电视、纸质等宣传材料)、聊天记录、往来邮件,都可以作为辅助性的证据。
如果媒体或者电视虚假夸大宣传,欺骗金融消费者,最终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第二要务是报案
目前的互联网和线下的一些平台,可依法立案的种类大约有三种。
构成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主要是非固定人群,承诺固定收益等等特征,大家可以自己学习一下。
传销:只要是传销就是非法的,直接报案就可以,传销的特点是五级三晋制和没有实物载体。
金融诈骗:金融诈骗更简单就是宣传和承诺的与实际操作不符合。
三、第三要务:联合投资人建立维权群
9. 什么是P2P投资P2P投资的风险和危害有哪些
P2P(peer to peer lending)是指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属于互联网金融(ITFIN)产品的一种。
三是短期诈骗,多利用投资者赚快钱的心理,采用充值返现,“秒标”“天标”等形式吸引客户投资,然后在第一个还款周期到来之前便卷款潜逃,存活时间很短,最短的仅1天。以淘某贷为例,上线仅1周就倒闭,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直接到了公司账户,并且立即转移到私人账户。
四是“庞氏”骗局。投资者的款项并没有进入真实的借款者手中,而是在平台上进行空转,资金始终控制在平台控制人和股东的账户中,最后平台支持不下去或者得到足够收益以后,实际控制人就卷款潜逃。以鹏某贷为例,平台收益率一直在30%以上,平台所属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款项直接汇入了平台老板账户,但平台除了提供部分资金给虚假投资者和用于还款以外,并没有汇款给任何借款者,资金基本处于空转的状态,尤其是在平台倒闭前两个月里,这种趋势更加明显。
10. 投资P2P亏了血汗钱怎么办
先我们抄先说一个最关键的,就是袭前期的选择平台投资,平台选择好就不会跑路,选择不好就危险了,如何选择,投资不要着急,多看看平台资料绝对没有坏处。
每个人投资就是想赚钱了,特别是投资p2p可以赚到很多钱。当然就算我们前期工作准备得很足,也不能百分百避免p2p平台跑路。万一真的碰到p2p跑路该怎么办呢?
先冷静,有些投资第一次碰到这种事,心情低落要死要活的,这样绝对不可取。
第一我们要收集证据,比如我们得充值提现记录,银行凭证,投资记录,出借合同,投资协议等等。拍照,打印多份出来,备份多点。
第二报警,到当地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提交证据,让警方立案,当然这个不一定会有。
第三就是加入维权群,一般有p2p平台跑路,马上就会有人组织维权,找到尽可能多的同城或附近的人一起去报案,让警方重视。
要注意的一点是维权群里龙蛇混杂,有真正维权人,也要乘机偷摸之人,甚至还有群主会要求你支付维权费用,这种一般都是骗局,避免二次踩雷,多加几个群,多联系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