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理解为利率是金融市场的交易价格。
附注:
1.货币在金融市场是作为一般商品专存在的,我买入的是货属币的一段时间使用权,我在这段时间内支付的成本就是俗称的利率。
2.金融市场上特殊商品的价格:利息率,不是表现特殊商品的价值,而是表现特殊商品的使用价值。货币等金融工具买卖、转让的不是货币,而是货币的使用权。买者购买使用权后,可以投资于各种经营活动,以获取更多的利益,即获得多于偿还货币给贷款者的本息。金融市场的价格:利息率的波动,客观地反映市场银根的松紧。在金融市场上,由于“商品”的单一性,决定了利率的一致性。不论借钱的目的是什么,在期限一致、金额相同时,利率基本相同。因此,统一的利息率是金融市场特殊商品交易的参考值,对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价格有制约作用。
3.在金融市场上交易的是各种金融工具,如股票、债券、储蓄存单等。资金融通简称为融资,一般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直接融资是资金供求双方直接进行资金融通的活动,也就是资金需求者直接通过金融市场向社会上有资金盈余的机构和个人筹资;与此对应,间接融资则是指通过银行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也就是资金需求者采取向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申请贷款的方式筹资。
2. 可否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内部转移价格进行交易如果可以,会造成什么影响
内部转移价格是企业内部各责任中心之间提供产品或劳务的结算价格。有关成本中心之间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一般应以标准成本或预计分配率作为内部转移价格,这样,各成本中心生产经营的经济效果,就完全是本中心的工作绩效,而不受其他成本中心的影响。
内部转移价格系统在企业中能够协调部门经理的自主权与整个企业的集中决策,促进行为的一致性;能够与会计中的业绩评价方法相一致,进行有效的业绩考核;能够较为客观地反映各部门的责任和业绩;能够加强企业的经济核算,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整体竞争能力。
企业要充分发挥内部转移价格的作用,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目标一致性。采用内部转移价格的各部门同属一个企业,总的利益是一致的。制定内部转移价格,只是为了分清各部门的责任,有效的考核评价各部门的业绩,根本目的仍是为了企业的整体利益。各部门经理应都选择能使公司总体利润最大的行动取向。制定内部转移价格的目标,就是为了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使自主的部门经理作出有利于组织整体目标的决策。
二是准确的业绩评价。没有任何一个部门经理可以以牺牲其他部门的利益为代价而获利。内部转移价格的制定应避免主观随意性,客观公正地反映各部门的业绩,进行准确的考核和相应的激励,来调动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各部门服从整体利益,并以最大努力来完成目标。
三是保持各部门的自主性。高层管理者不应干预各个部门经理的决策自由。在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各部门有一定的作出决策的自主权。公司高层直接干涉分部制定具体的转移价格并不可取,但是,由它制定一些通用的指导方法是适宜的。
3. 宏观经济学的问题,关于市场交易价格
1)对B城的蔬菜商人有利,没开放贸易之前,B城的蔬菜商人只能用1kg蔬菜和B城的羊毛商人换0.5kg羊毛,但是开通贸易后,B城的蔬菜商人可以去A城,和A城的羊毛商人换1kg羊毛。
对B城的羊毛商人不利,如果把1kg蔬菜看作1人民币的话,在B城1块钱只能买0.5的羊毛,B城的羊毛相当于2块钱每千克(1/2)。而在A城,能买1的羊毛,相当与1块钱每千克。显然,如果这样下去的话B城的羊毛商人不得不降价,否则大家都不去买它的了
2)秋天是榛子收获的季节,所以此时如果用供给与需求来说的话,榛子的供给增加,如果不考虑需求的因素,则榛子的价格下降。
而蔬菜这个时候的供给变少,如果不考虑需求的因素,蔬菜的价格上升
4. 期货铁则之一,何为交易一致性
给你说句精髓,做期货就是大概率胜小概率的问题 你说的交易性一致就是你的规则制定
未来的行情谁也无法精准预测,唯一能靠得住的东西就是规则——一致性的交易规则。
盈利不是靠预测的准确率来获取的,而是依赖“做错的时候尽可能少亏,做对的时候尽可能多赚”,这就是交易的全部秘密。当走势有利的时候,就必须贪婪,让利润奔跑;当走势不利的时候,立即停止幻想、斩断亏损。赚钱时慢点跑,亏钱时快点跑!
市场什么时候明朗?任何时候都不明朗!事实上,谁也不知道明天会怎么走,交易就是下注,用确定的代价下注不确定的利润,只不过当致命的风险来临时远离;当风险可控的时候,奋力一博。
交易都是“计划我的交易,交易我的计划”,即盘前做好交易计划,盘中执行盘前的交易计划。
比具体价格更重要的是方向和趋势的力度。
如果精确的买卖点在你的交易中占据了很关键的位置,那么只能说明你根本不知道交易策略为何物,你甚至不理解行情走势是怎么产生的,更不知道你要操作的是什么。
经常会问到一个最被喜欢问到的问题:目标价!回答只有一个:从来没有目标价,也不知道目标价在哪里,只知道该买的时候买,该卖的时候卖,仅此而已!
所有的买进或卖出不是想当然,而是让实际走势决定是买入还是卖出,任何时候都努力做到不要让交易陷入被动,也从来不会追求完美的交易。
无论你用任何规则作为交易模式,都要考虑一点,那就是这种规则策略,放在一个比较长的周期内是不是能实现收益的持续而稳定的增长,而不是拿孤立的几个交易日或某几次交易的偶然性,来作为你交易的依据!
不要为特定的行情调整自己的交易规则,唯一的办法就是坚守自己的规则,管它行情怎么走,守住自己的操作底线,保持交易规则的一致性,并不是所有行情在你的交易规则下都应该盈利,这点请务必理解、务必接受。
交易的最大秘诀,是能抵御无时不在的诱惑而恪守自己的交易规则,这是赢家和输家的唯一区别,其它的没有任何秘诀。
这就是交易,不要总以为赚钱的人有什么独门秘籍。这个市场存在了上百年,任何可行或不可行的盈利方法早就被研究透了,所以不要认为你有什么新发现,更多时候那只是自我编织的陷阱。
波动来自于市场,但风险不是来自市场,而是来自你的交易,来自你对风险控制与否。在风险再低的市场,不控制风险,风险也都会被无限放大;在风险再高的市场,懂得控制风险,风险也会大大被降低。
交易计划一旦制定就必须严格执行,因为只有在场外制定计划的时候你才处于相对客观的状态,一旦置身场内你就失去了理性的判断,这个时候唯一的办法就是执行既定的计划。
每天都在行情里随机而冲动地做出决定,那么你以前所付出的代价和交易沉淀的经验都无法帮助你,这个时候一个老手和新手没任何区别。
让交易简单一些吧,影响行情的因素太多太复杂。谁也不知道究竟哪个因素会发生作用,跟着市场捕风捉影那是股炒你,而不是你炒股。让自己的交易简单点,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进行交易,这才是炒股!-------群主 自由人
5. 为什么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同市场利率成反比,请举一个例子在线急等必采纳
例如面值100元的债券有一年10%的票面息率。当市场利率为5%时,这债券价值为105元,因为买版家持有一年权后会收到与存在银行的相同回报。但当市场利率上升至20%,债券就要跌至90元才会在一年后有相同回报。
6. ETF基金市场交易价格与单位净值的有关系吗
交易所交易基金是指可以在交易所交易的基金。从法律结构上说属于开放式基金,但主要是在二级市场上以竞价方式交易,通常不准许现金申购和赎回,而是以一篮子股票来创设和赎回基金单位。
ETF管理的资产是一篮子股票组合,这一组合中的股票种类与某一特定指数包含的成分股票相同,每只股票的数量与该指数的成分股构成比例一致,其交易价格取决于一篮子股票的价值,即“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ETF通过分散投资,降低了投资风险,并且结合了封闭式与开放式基金的优点,为普通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当天套利的机会。此外,ETF还具有税收方面的优势。
(6)市场交易价格一致性扩展阅读:
指数型ETF的发起人将组成基础指数的股票依照组成指数的权数交付信托机构托管成为信托资产后,即以此为实物担保通过信托机构向投资者发行ETF。ETF的发行量取决于每构造单位净值的高低。通过这种股票组合资产分割程序,使ETF的单位净值与损益变化和股价指数的走势相联系。
一个构造单位的价值应符合投资者的交易习惯,不能太高或太低,通常将一个构造单位的净值设计为标准指数的某一百分比。构造单位的分割使投资者买卖ETF的最低投资金额远远低于买入个指数成份股所需的最低投资金额,实现了以较低金额投资整个市场的目的,并为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和市场交易提供了便利。
7. 金融市场的交易价格是利率。这句话该怎么理解
可以理解为利率是金融市场的交易价格。
附注:
1.货币在金融市场是作为一般回商品存在的答,我买入的是货币的一段时间使用权,我在这段时间内支付的成本就是俗称的利率。
2.金融市场上特殊商品的价格:利息率,不是表现特殊商品的价值,而是表现特殊商品的使用价值。货币等金融工具买卖、转让的不是货币,而是货币的使用权。买者购买使用权后,可以投资于各种经营活动,以获取更多的利益,即获得多于偿还货币给贷款者的本息。金融市场的价格:利息率的波动,客观地反映市场银根的松紧。在金融市场上,由于“商品”的单一性,决定了利率的一致性。不论借钱的目的是什么,在期限一致、金额相同时,利率基本相同。因此,统一的利息率是金融市场特殊商品交易的参考值,对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价格有制约作用。
3.在金融市场上交易的是各种金融工具,如股票、债券、储蓄存单等。资金融通简称为融资,一般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直接融资是资金供求双方直接进行资金融通的活动,也就是资金需求者直接通过金融市场向社会上有资金盈余的机构和个人筹资;与此对应,间接融资则是指通过银行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也就是资金需求者采取向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申请贷款的方式筹资。
8. 什么是均衡交易量、均衡交易价格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你提的问题很有水平,这是一个经济学的问题。均衡交易量是指在完全竞争的市场里,总需求刚好等于总供给时的交易量。它是由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的交点决定的。均衡交易价格指完全竞争市场里,交易量为均衡交易量时的交易价格。它们之间的关系是这样的:均衡交易量与均衡交易价格是相辅相成、唯一对应的关系,究其原因,价格是因,交易量是果。它们的值取决于需求方程与供给方程的共同的解。它们的值可以这样求出:设:需求方程:Qd=a+bP供给方程:Qs=c+dP(a、b、c、d均为常数)令Qd=Qs,则可求出均衡价格P将P代入上面任一需求或供给方程,则可求出均衡交易量Q。希望对你有帮助。
9. 如何理解和认定“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是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之一。合理的价格作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的考量要件的情况。对于这一要件,实践中应当考虑的问题一是如何认定评判价格是否合理,二是对价是否应当实际支付完毕。
首先,市场价格或相应商品的指导价是判断转让价格是否合理的重要参照系。从我国现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看,唯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二)对《合同法》第74条所称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行了解释性的规定,即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由于善意取得具有有偿交易的一般属性,故对在能否构成善意取得的交易中的交易价格是否合理作出判断,可以类推适用《合同法解释二》第十九条的规定。
其次,价格是否合理的判断时间应以转让合同签订时为准。这与类推适用《合同法解释二》的基础相似,相应理由可参见对《合同法解释二》相应条文的理解,此处不赘。
再次,认定价格不合理的情形不包括“不合理的高价”。笔者认为,《合同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高出当时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所能反映的现象是受让人渴望取得特定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并愿意为之支付更高的对价,与受让人在出价时是否具有恶意并无必然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