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收购民间借贷债权算债权投资吗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收购民间借贷债权,不算债权投资,属于债权转让,只要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转让就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㈡ 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方法
1、进行债权债务及担保的申报公告。这样可以使并购目标公司的隐形债务及担保浮出水面,从而帮助收购方了解全面的债权债务情况。
2、在收购前必须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调查内容应包括:目标企业的概况、经营业务、股权结构、企业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债权债务;涉及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及其他法律程序等相关方面(包括潜在的)。
3、谨慎制定转让协议条款。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应企业债权债务(包括任何的欠款、债务、担保、罚款、责任等)的处理,均由转让方承诺负责清偿和解决,保证收购方不会因此受到任何追索,否则,转让方将承担严重的违约责任。
4、在资产并购中,需要保障所收购资产没有附带的任何债务、担保等权利负担。对于完全依附于资产本身债务,必须由转让方在转让前解决,否则应当拒绝收购。相关资产在数量、质量、性能、安全、知识产权甚至环保等方面均符合约定要求,不存在隐瞒任何不利于收购方或者不符合约定的情形。
5、设定保证的风险控制。要求转让方以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抵押、质押或者提供具有代为偿还能力的第三方担保。在转让方没有偿债能力后,可以行使担保权。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审查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或是担保人的主体资格,设定健全的单板程序,适当运用反担保,并且注意运用保证责任的免责条款。
㈢ 收购公司时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很多的公司由于经营到一定的程度会被宣告破产或者是承担相关债务,会被收购,那债务问题又该如何处理呢;《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不过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 ;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为了维护收购公司最大的合法权益,减少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被收购公司的债务可以约定处理的。如果真的发生了对外债务,是需要公司承担责任,然后公司根据协议向以前的股东追偿。
㈣ 你好!请问哪个公司收购债权的
很多资产管理公司都是收购债权的,不过,他们是要进行评估了。
㈤ 有没有人现金收购债权52万债权45万出手 债务人答应可以另签借条
你说有没有人?现金收购债权52万债权45万出手债权人答应可以另签借条。如果你债权转让,沈阳市有债权转让中心,你可以挂牌出售。你可以。和想买你债权的人互相商量签订合同就可以了。
重组交易当然是利好,但是究竟能不能兑现,那可不一定呀。万一要是兑现不了,等开盘的当天就会一下子跌下去。
㈦ 收购债权,账务如何处理
如果是吸收并购,收购完成后,被收购公司的债权债务\\资产(包括库存商品),均成为并购后的公司的债权债务\\资产!如果被收购公司仍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则账务与原来一样继续处理!
㈧ 中国有哪些公司是做不良资产和债权收购的
一、主要是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东方、长城、信达和华融,当年四大银行上市剥离的不良资产主要是出售给这四家。
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银行的不良资产
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部分的不良资产
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工商银行部分的不良资产
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资产
5、现在各公司同样也接收、处置其他金融机构和非对口银行的不良资产
二、不良资产收购市场的卖方:又称为不良资产的供给方或提供方,包括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包括实业企业等)。
其中,来自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主要为来自银行的不良贷款和来自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类不良资产,而来自实业企业的不良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在政策性业务阶段和商业化转型阶段,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所收购的不良资产主要来源于银行类金融机构。
(8)金城资本债权收购业务交易扩展阅读:
国有银行不良资产与政府债务
中国银行系统特别是国有银行系统的"坏债"占银行贷款总额的比重很高,这似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我们没有这方面的准确的数字,只能根据各方面的信息加以估计。
为了最大程度地估计风险,避免低估问题的严重性,采用见到的各种估计当中较为严重的一种,即估计不良资产占银行贷款总额的25%。
国有企业负债严重,当然首先是因为体制方面的问题。在国有企业、国有银行、政府干预这种三位一体的国有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这个整体对社会欠下的"坏帐" 总会以各种形式发生(财政补贴、三角债、工资拖欠、垃圾股票、垃圾债券、通货膨胀,等等,我们这里暂不详细分析)。
但以银行坏债这种特殊形式发生,其中一个具体的原因,就是从8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逐渐地将国家财政对国有企业的财务责任,转移到了银行。
㈨ 个人债权收购有什么样的骗局
股权只有盈利才能分红,身为股东要负连带责任。首先最亏本的就是股权股权,只有公司盈利才可以分红,不少资金出现问题的公司根本没有盈利的可能。但却喜欢吹嘘自家前景一片繁荣,然后授予股东的名义给你。想方设法套取你的债权金额。
第二种就是房产债权置换猫腻多,置换公司把债权人集中来搞团购价。现在房价高涨,一些房产公司就喜欢拿房产资源来自换你的债权。债权人千万不要以为我有30万的债务,欠条是不是可以充单?一套一百万房子的1/3价格,以后只要还70万元。其实房产公司都是为了赚暴利的机构,他们绝对不会那么傻。他们搞的这些房子大多处于偏远地区,大多销路不畅,开发商资金紧紧张。一平米的房子根本就不值这么多钱。有一些工程后期还会产生烂尾。
第三种就是用20万的欠条置换20万的车子。吃饭车子的话,别人会说你的20万的欠条只能抵8万,剩下的12万要自己出。债权人心想反正这个债务很难要回,如果把车提出来卖,也许还能赚8万现金,让其实这辆车的价值只值12万。你用12万的现金去买,还搭进去一张20万的欠条,等于花了32万买车。
第四种你认为的欠条无用,到了专业追追债公司就是全额货款。如果想要手中的欠条能成为有用的钱,最好是请专业的追债公司。或者请一些法律顾问,我询问他们有关这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后,再追回欠款。
㈩ 法院判决的债权 执行困难 可否低价卖给债权收购公司
法院判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转让给其他个人或者单位。
这是债权人的权利。
如果案件已经执行,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申请作为申请人直接参与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