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行業招聘高管有哪些要求
金融公司高管招聘一般歷時三個月、半年甚至一年,我是如何用七天做到的?
首先你得有很豐富的業內人脈資源,接到任務時,我的腦子里突然就浮現出朋友圈裡一個人的影子。R先生和我相識在一次金融圈聚會上,他是A公司的高管,也是業內屈指可數的專家人物,為人精明能幹,正所謂「英雄所見略同」,立足香港,聊到未來金融公司發展的趨勢時,我和R先生觀點竟然不謀而合,成為一見如故的好朋友。
金融同行對R先生有很高的評價,我毫不猶豫給他發了個簡訊簡單說明了情況,他竟然回我了,說剛從A公司離職,見面聊。第二天的下午,我們在中環的IFC會面,R先生很准時,簡單寒暄過後,我和他分享了公司的發展方向及優勢,最核心的還是我們高管團隊的協同作戰能力和超強執行力。
R先生聽了很感興趣,但是有一個難題「Royce,我感覺你們公司和團隊都很棒,但是我拿到一家美國頂級華爾街金融公司的OFFER,下周就確定合作意向,我怕來不及......」我不死心,在得知他還沒有和美國公司簽約時,我又說「我來安排你跟我們的高管團隊見面!」R先生有點動心「我可以這周內盡快見到他們嗎?」
我猶豫了一下,要知道接下來是連續三天的「小長假」,把公司的高管團隊短時間內聚在一起幾乎是一個「不可能的任務」。但是我還是想試試,高效的執行力驅使我把公司管理層都拉到一個群,簡單匯報了R先生的履歷和背景,由於R先生在業里非常有名氣,管理層決定利用公眾假期的休息時間全部飛回香港與R先生會面,會後管理層一致通過,得到運營團隊的全力支持,我把合同在一天之內擬好,R先生由衷贊嘆:「你們的團隊是Superman,我和你們公司簽約。」
你知道一份簡歷在HR面前最短的生存期有多久?答案是:1秒。原因其實很簡單,我每天要看一百多份簡歷,眼睛都快要花掉,突然看到一份五顏六色、花里花俏的簡歷,馬上就把它斃掉。特別是有些求職者喜歡把自己的優點用紅色加粗、加大,本來想突出優勢,卻讓HR看著突兀。所以簡歷只需要具備簡單的排版、清晰的指向即可。如果你真的想突出本身的優勢的話,可以在開頭列成一些points。
例如:
1. 專業資格,證書,稱號
2. 年資經驗,擅長領域
3. 職場上做得成功的項目
......
面試技巧,往往一份出色的簡歷能夠幫你獲得難得的面試機會,但這遠遠不夠。在金牌HR面前,你的價值將會被不斷地量化。從見面的那一瞬間開始,我就會時刻地關注你的一舉一動。無論是從溝通表達的能力上,還是細微到眼神交流、肢體的語言表達。當這一切完美自然地協調在一起,我會有意地拉長與你交流的時間,再深度地挖掘你對工作方向和自身優勢的了解。
可是,如果你不懂下面的一些禁忌,氣氛就會變得十分尷尬了。
1.「隨便咯,我都可以的,只要有工作我都可以的。」
2.「我工作能力很強的,我一定會努力,我一定會把工作做好!」
3.「你們可以給我多少錢?」
……
在金牌的HR面前,以上三個因素都有1秒鍾就斃掉你的理由:
1.公司沒有「隨便」的東西給你,每個崗位都有清晰的職責及量化的考核指標。
2.過度的自信和脫口而出的諾言都不能顯示你的工作能力,真正的自信應該建立在對自身的能力,職業的規劃以及對公司了解的基礎上。
3.HR往往會關注你對職位的理解和是否有企業家精神,公司招聘不是為了填補一個職位空缺,而是在尋找有長遠職業理想的合夥人,缺乏業績和表現,高薪厚職只是空談。
「謹記」
你的專業體現你的價值
「職業方程式」
專業=知識+態度+經驗
成功=IQ+EQ+時間管理
這是我的一個香港朋友,一個金牌HR的經驗分享
㈡ 【急】論文答辯時,老師一般會問到什麼題目題目為:金融行業高管人員薪酬探討答辯題目
我會的
好的 追問???
㈢ 作為一個公司的高層決策者,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問題
高層領導者的話,他主要是指揮他人,決策者.因此我以為首先你要具備很好的交際能力與溝通能力管理指揮組織控制能力.可以考慮去工商管理班級進行進修.因為工商管理不同於普通職能管理,它所開設的課程是專門針對企業高層決策者的.這種課程整個企業運行的主導方向都會說到,可是相對的沒有專業性的職能管理那麼精.比如:物流,財務,營銷等等.但是從組織行為學的角度來說企業高層只要能夠掌握這方面的基礎知識框架就夠了.你要做的就是學好權利的把握與應用,然後通過強大的交際手腕指揮他人,與其他部門經理合作.這才是管理人.總之一句話,學會溝通,表達,合作,與外交和管理及相關心理學方面內容提高自己的機會捕捉能力,對於職能工作要懂得主導方向但是不用太精.
對於中層管理者,首先要了解:中層管理者並非我們傳統意義職能管理者.職能管理者更嚴格的說是基層管理人員.現在金融危機,中層管理人員失業率要比基層管理人員高的多.主要是因為他們的職責是上傳下達以及相關監督等工作.(有見過我們中國男足把整支隊伍換掉的么?多數都是換教練對吧?)所以根據他的知識結構和素質我想主要是傳達能力,表達溝通協調能力,觀察能力.同樣的他也要具備相關的職能知識.不用精,略懂.(有的中小企業不設中層管理人員,直接高層管理和基層管理之後員工,但要注意,這里是按照人數決定企業的大小,而非規模,資產等)
一般情況下如果一明員工因為工作出色而被提升為管理者,往往應該屬於基層管理者,他在某些方面工作能力出色,比如說銷售,比如說財務能力.然後被提升為銷售經理,財務經理.所以對於這類人群的知識結構要求相對較高.除了相關的指揮,安排,組織,控制,協調等管理能力外還必須具備良好的專業知識,如物流部經理必須了解產品存放的條件,銜接相關知識,省直必須具備專業英語.
希望你不是刷分的人...我的回答能對你有幫助...
㈣ 在一家金融公司上班時給客戶入了公司理財產品,如果公司投資項目出了問題不能按期兌付,公司高層領導都還
即使上報
㈤ 私募基金從業人員及高級管理人常見問題有哪些
網上找的。。。。做成長任務。。。哈哈哈
私募基金從業常見問題須知:年檢過關:關於學時後續培訓資格的問題;私募高管:包括哪些?高管變更:私募高管/如何變更?高管人數:需要幾名?高管資格:哪些私募高管必須具有基金從業資格?資格認定:如何完成基金從業資格認定注冊?高管兼職:私募高管可以兼職嗎?基金經理:法律意見書怎麼寫?員工跟投:高管/員工可以「跟投」嗎?資格掛靠:協會對資格「掛靠」如何評價?
1.年檢過關:關於15學時後續培訓資格
問:私募基金從業人員如何按規定完成後續培訓學時?
答:按照協會2016年2月5日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已經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每年度需完成15學時的後續培訓方可維持基金從業資格。對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15個學時的後續培訓;對在2015年12月31日之後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需自資格取得之日起一年內完成15個學時的後續培訓。對已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私募基金一般從業人員,也應按照上述規定每年度完成15學時的後續培訓。
後續培訓有面授培訓和遠程培訓兩種形式。
2. 私募高管:包括哪些?
問:私募基金高管人員包括哪些?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指引》第四條規定「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如有)和合規風控負責人等」。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百一十六條規定:「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一)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3. 高管變更:私募高管/如何變更?
問:普通員工離職了,信息如何更新,在中基協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員工數如何更新?
答:員工人數若發生變化可在協會備案系統年度開放時進行更新。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於每年度結束之日起 20 個工 作日內,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東或合夥人、高級管理人員及其 他從業人員、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
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後,變更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應當在基金業協會履行什麼手續?
答: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相關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變更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的,屬於重大事項變更。管理人應當依據合同約定,向投資者如實、及時、准確、完整地披露相關變更情況或獲得投資者認可。
對上述事項管理人應當在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後的10 個工作日內,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並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向基金業協會進行重大事項變更。
具體報送方式為: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變更報告及相關證明文件發送至協會郵箱[email protected],並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進行重大事項變更。基金業協會將依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進行核對辦理。
問:老備案系統的私募管理人,高管通過從業資格考試後需要怎麼樣更新信息?
答:高管從業資格考試通過後,可以在管理人重大事項變更的高管人員重大變更處,修改高管信息,將基金從業考試成績證明上傳就可以了。
4. 高管人數:需要幾名?
問: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幾名高管?
答: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至少需要3名高管:法定代表人、風控負責人及基金經理。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至少需要2名高管:法定代表人及風控負責人。
問: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可以計入員工人數嗎?
答:如果高管與基金管理人簽訂有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該高管可計入員工人數。
5. 高管資格:哪些私募高管必須具有基金從業資格?
問:私募基金高管是否都需要具有基金從業資格?監事可以沒有從業資格嗎?
答:目前,只有「高管」是基金業協會強制要求需具備基金從業資格的。 而協會認定高管范圍為: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如有)、合規風控負責人等。 由於監事不屬於協會認定的高管范圍,所以,不強制要求具備基金從業資格證。
問:私募基金經理僅取得基金從業考試科目一,是否可以登記為基金經理?
答:目前沒有明確的公文說私募從業人員一定要考過證才能從業。目前私募有涉及私募從業人員資格要求的有高管和負責基金銷售的員工。而投資經理的從業資質協會並沒有明文規定,但託管方會進行咨詢盡調。
問:根據基金業協會2月5日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私募高管如果沒有按要求完成整改,會被暫停受理私募產品備案申請,具體怎麼做?
答:按照要求,協會將暫停受理該類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直至相關機構高管人員資質整改完畢。
除此以外,還會在公示平台上進行特別提示。
6. 資格認定:如何完成基金從業資格認定&注冊?
問:私募證券基金從業資格的取得方式?
答: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相關規定,現進一步明確取得私募證券基金從業資格的相關安排。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私募證券基金從業資格:
(1)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2)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此類情形主要指最近三年從事相關資產管理業務,且管理資產年均規模1000 萬元以上;或者最近三年在金融監管機構及其監管的金融機構工作。
(3)基金業協會認定的其他情形。此類情形主要指已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或者期貨從業資格考試,取得相關資格;或者已取得境內、外基金或資產管理、基金銷售等相關從業資格等。
屬於(2)、(3)情形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應提交相應證明資料。
問:請問私募管理人的工作人員通過了基金從業考試之後就視為取得了基金從業資格嗎?還是說通過考試後再由公司申請注冊後才能視為取得了基金從業資格?
答:高管從業資格考試合格後,在管理人系統後台高管信息變更處,上傳高管的考試合格證就可以了。
問: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以及一般從業人員基金從業資格如何注冊?
答:基金從業資格注冊以機構統一注冊為主,已在基金行業機構任職的,應由所在任職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注冊。
對於已通過考試但未在基金行業機構任職的,不必找機構「掛靠」,可以先由個人直接向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注冊,在相關機構任職後,由所在任職機構向協會申請變更。協會從業人員管理系統正在完善相關功能,預計於2017年一季度完成系統升級,屆時將全面開放辦理私募基金管理機構的人員從業資格注冊,具體注冊流程另行通知。
問:符合哪些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只需通過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考試可以申請認定基金從業資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並通過科目一考試的,可以申請認定基金從業資格:
一、最近三年從事資產管理相關業務,且管理資產年均規模1000萬元以上;
二、已通過證券從業資格(不含《證券投資基金》和《證券發行與承銷》科目)、期貨從業資格、銀行從業資格、特許金融分析師(CFA)等金融相關資格考試,或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法律職業資格、資產評估師資格,或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由所在機構或個人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提交基金託管人(的託管部門)或基金服務機構出具的最近三年的資產管理規模證明,或相關資格證書或證明。 上述申請資格認定的相關材料以電子版的形式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資格認定文件上傳埠報送。
7. 高管兼職:私募高管可以兼職嗎?
問:按照協會2016年2人已經在別的公司任法人的可以出任監事一職嗎?
答:取決於另一家公司是否是金融機構。 如果該公司是私募管理人的話,那兼任兼職可能存在一定的合規風險,因為協會要求私募高管不得在非關聯的私募機構兼職。 但如果該家公司是非金融類機構的話,目前協會尚未有限制,這類情況是可以的。
問:基金經理能否兼職?
答:基金經理必須是全職,不能兼職,這是出於專業化經營以及對利益沖突防範進行的考慮。
問: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能不能兼職?
答:可以在存在關聯關系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兼職,不能在不存在關聯關系的私募機構中兼職。
問: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及相關高管人員提出變更申請時,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合規/風控負責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有哪些要求?
答:應當遵守以下要求:
(一)不得在非關聯的私募機構兼職。
(二)在關聯私募機構兼職的,協會可以要求其說明在關聯機構兼職的合理性、勝任能力、如何公平對待服務對象等,協會將重點關注在多家關聯機構兼職的高級管理人員履職情況。
(三)對於在1 年內變更2 次以上任職機構的私募高級管理人員,協會將重點關注其變更原因及誠信情況。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與任職機構簽署勞動合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及相關高管人員提出變更申請時,應上傳法定代表人、合規/風控負責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高管任職相關決議及勞動合同。
已登記機構應當按照上述規定自查私募基金管理人相關高級管理人員的兼職情況。下一步協會將按照有關規定對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的兼職情況進行核查,要求不符合規范的機構整改。
問:公司的法人和監事等高管可以不是股東么?股東沒從業資格可以么?
答:公司的法人和監事是否可以不是股東,目前沒有硬性規定;股東是否應該具有基金從業資格,目前沒有硬性規定,最終以協會審核老師的意見為准,同時可以參考《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
8. 法律意見書怎麼寫?
問:私募基金高管和員工部分法律意見書要怎麼寫?
答:法律意見書中關於高管和員工部分應當包含以下內容:高管的人數、6個月薪酬、部門、職責、姓名、基金從業資格取得情況、學歷、工作經歷、兼職情況。
問:私募基金管理人有兩個股東分別佔75%和25%現在要變更25%的股東除工商變更 ,協會那裡要出法律意見書嗎?
答:只佔25%的股份的話不算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所以變更不需要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的。除工商變更外,只需在明年的備案系統開放期進行變更就行。
問:請問換基金經理的話,需要出補充法律意見書嗎?
答:不需要,只有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法人及執行事務合夥人變更需要出專項法律意見書;更換基金經理只需出公告通知投資者,季度更新的時候更新就可以。
問:私募基金高管變更是不是要出專項法律意見書?一般價格是多少?
答:只有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法人、執行事務合夥人變更時,需要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專項法律意見書一般是普通法律意見書的價格的一半,1-2萬就可以出。
問:倘若法定代表人沒有基金從業資格證,於2016年12月更換了一個有基金從業資格證的法定代表人,且已變更工商登記信息,但在協會備案系統變更法定代表人時,專項法律意見書未通過,在法律意見書重新出具時已超過12月31日。請問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答:根據協會答復,目前協會給了私募管理人一個緩沖期,尚未針對高管從業資格有問題的管理人關閉重大事項變更的埠,高管從業資格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在緩沖期內還是可以進行進行重大事項變更的,但由於不確定緩沖期還有多長時間,建議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抓緊時間辦理相關變更。
9. 員工跟投:高管/員工可以「跟投」嗎?
問:員工跟投的情況下,外地員工由當地人力資源公司代繳社保,如何提交相關資料?社保繳費記錄單中,員工的繳費單位為人力資源公司。該員工已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是公司的正式員工,只不過在外地辦公,由當地人力資源公司代理社保。
答:將情況說明、人力公司代繳的社保繳費證明並附上公司與員工的正式勞動合同在「其他問題文件說明」上傳。
情況說明與人力公司代繳的社保繳費證明最好有代繳的人力公司蓋章。
問:公司高管同時也是母公司的員工,且社保由母公司代繳。這種情況下,高管要進行員工跟投的話,社保證明得怎麼上傳。
答:將情況說明、母公司或集團代繳的社保繳費證明並附上公司與員工的正式勞動合同上傳。
情況說明與母公司或集團代繳的社保繳費證明最好有代繳的母公司或集團蓋章。
問:私募基金投資者包含員工跟投且跟投金額不滿足合格投資者標準的備案要求有哪些?
答: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13條第(三)項所列的私募基金投資者中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員工跟投且跟投金額不滿足合格投資者標準的,應在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其他問題文件描述上傳」中上傳加蓋私募基金管理人簽章的員工在職證明和私募基金管理人與員工簽署的勞務合同,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為員工繳納社保等相關證明勞務關系的文件。
問:私募基金投資者包含員工跟投且跟投金額不滿足合格投資者標准,其備案要求有哪些?
答:應在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其他問題文件描述上傳」中上傳加蓋私募基金管理人簽章的員工在職證明和私募基金管理人與員工簽署的勞務合同,或私募基金管理人為員工繳納社保等相關證明勞務關系的文件。
問:請幫忙咨詢,新員工跟投基金,有勞動合同,暫無社保繳費記錄單(下個月才能轉入),是否影響備案?需要提供除勞動合同外的其他資料嗎?
答:需要在備案時上傳正式勞動合同,附上情況說明,並承諾在產品季度更新開放時,上傳社保繳費記錄單。
10. 資格掛靠:協會對資格「掛靠」如何評價?
答:私募基金行業的高級管理人員是私募基金行業的精英,也是重要的自律管理和行業服務對象。私募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應充分珍視個人誠信記錄,誠實守信,自覺加強自身誠信約束和自律約束,防範道德風險。
個別私募機構為完成其登記備案尋找具備基金從業資格的外部人員進行「掛靠」,這種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屬於「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基金備案及其他信息報送中提供虛假材料和信息」行為。
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紀律處分實施辦法(試行)》,針對存在上述情況的個人,一經查實,協會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視情節嚴重程度,採取行業內譴責、加入黑名單、取消其基金從業資格等紀律處分;針對存在上述情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一經查實,協會將公開譴責,並將虛假填報情況進行公示,情節嚴重的,將暫停受理其基金備案,撤銷其管理人登記。此外,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法律、會計、外包業務等的中介服務機構,不得誤導、誘導私募基金管理人採取「掛靠」等方式,規避協會對私募高級管理人員從業資格管理的有關規定。若出現上述違規情形,一經查實,協會將對此類中介服務機構公開譴責,情節嚴重的,將暫停受理其相關業務並加入黑名單。
㈥ 請問金融公司主管是做什麼,不勝感激!
〔關鍵詞〕 主管 做什麼
在管理方面的教科書和管理研討班中,關於管理的定義有很多,一個常被採用的簡單定義是:管理就是通過他人來達成工作目標。管理者為了通過他人完成任務,需要採用教育、鼓舞、溝通、懲罰、激勵等方式。所有這些行為都不是僅有最高層主管來實施的。主管在組織中遍及所有層次,從最高層到最基層。不同階層的主管功能不同,應該履行相應的職責;然而,現實中由於人們弄不清每一個階層的角色和功能,「管理者錯位」現象時常出現。因此,了解階層組織中不同管理階層的功能非常重要。
從服務與責任的觀點來看,通常都把管理階層分為高層、中層、基層,倘若每一階層都能盡職盡責,而不發生重復和錯位現象,那麼整個公司就會井然有序,蒸蒸日上。一般而言,高層及基層的管理職能比較容易區分,中層管理的職責卻不易說明,而且中層管理所產生的問題也遠比其他階層多。
在高、基層主管的職能劃分上,高層主管主要確立公司價值理念與使命;制訂和評價長期計劃和戰略;評價不同部門的總體運作業績、保證合作;選任重要人員;就重要問題提供指導。主要從事「規劃」和「組織」工作,關心公司的長期發展問題。高層主管應是基於價值觀為基礎的領導:要長於想事,想別人不敢想的事,重視並信賴員工,有長遠眼光,挑戰現實,重溝通說服,重長遠發展,保證公司「做正確的事」。
基層主管則負責確定詳細的短期經營計劃;考察員工的工作業績;管理和監督日常經營運作;制訂詳細的任務分配計劃;維系工作紀律。主要從事「指揮」和「控制」,關心短期問題。基層主管應是基於事實基礎上的管理,專於辦事,干別人想好的事,控制員工並重視組織,以現實為依據,重解決問題,保證「正確地做事」。
在公司管理金字塔結構中,中層主管的職責比較難以釐清,但中層主管的功能和角色卻很多,如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等。中層主管既要參與長期計劃,又要過問短期計劃,卻經常處理中程計劃問題。既要向高層主管匯報工作,又要幫助基層主管解決問題。中層主管擔任高、基層主管之間的緩沖,並調節它們的工作方向。具體來說則是制定中、長期計劃,供高層主管審查;分析業績,考察和確定提升人員的個人能力;制定部門政策;審察部門工作進程;選擇招募員工;對下屬提供支持等。
中層管理者不可忽視,沒有堅實的中層管理隊伍,就相當於沒有打好地基的樓房一樣,上面建得再漂亮,沒准風一吹就搖搖欲墜了。當一個企業的組織結構和業務范圍橫向擴展到一定程度時,老闆一個人已經管不過來了,為了使企業仍然能夠運行有序,老闆就需要找一些替身,去傳達他的思想、執行他的戰略。如果把一個企業比作一個人的話,老闆就是腦袋,要去思考企業的方向和戰略;中層就是脊樑,要去協助大腦傳達和執行命令到四肢,也就是基層員工那裡。因此,可以說,中層就是老闆的「替身」,也就是支持大腦的「脊樑」。中層核心的價值是執行能力,作為一個管理者,怎樣把領導者的戰略到位的貫徹下去,這一點對企業至關重要。麥肯錫公司的一項調查表明:有的公司能保持持續發展和改革,達到更高的業績,關鍵的因素不在於高級管理者,而在於一批具有改革才能的中層管理者和專業人才。這些人把高層主管的意願、工作動能及生產率與市場現實這三股企業發展的動力連接在一起,實現企業的目標。
以上是就主管的一般分工和工作特點對各級主管進行的簡要描述。此外,我們還可以就管理的性質把管理分為:程序化管理和非程序化管理。這樣,就很自然地產生四種組合:高層的程序化管理,高層的非程序化管理;基層的程序化管理,基層的非程序化管理。程序化管理是指一切按規章制度辦事的管理。無論是高層還是基層,只要是日常管理就是程序化管理。日常的管理不按規章制度辦,公司就無秩序可言,就不會有效率。程序化的管理是必要的,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程序化的管理,就沒有組織化的氛圍。但僅有程序化的管理又是不夠的,因為「市場唯一不變的法則是永遠在變」,公司內外環境永遠處在變動中,在主觀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而又沒有固定程序可以遵守的情況下,或原有的固定程序已不起作用的情況下,必須另立程序,臨機應變。
在非程序化的管理中,高層主管既不能遵照固定的、標準的操作程序,也不能按習慣、常規辦事,主要依靠價值觀、經驗、洞察力、甚至直覺作出判斷。因此,機動性大,有較多的機會發揮自己的創造力和靈活處理事務的才能,更多地表現出藝術性。基層主管處理非程序化工作的場合較少,則機動性相對較小,按規章制度辦事的場合較多,更多地表出科學性。中層主管介於二者之間,兼具二者之職能,具體來說則是處理高層主管的程序化工作與基層主管的非程序化工作。在一個完整的管理系統之中,高層主管的思路或決策需要通過中層主管傳達或分派給基層主管,由基層主管具體負責執行。通常,高層主管的思路或決策往往比較抽象或籠統,中層主管在傳達或分派過程中,需要加以說明,使思路或決策更加具體,進而轉變成真實的行動。同時,中層主管還要密切注意下屬的工作成果,發現問題和經驗,向高層主管反映基層的建議和信息,以幫助高層主管制定正確的決策。
在一個高度「組織化」的公司內,職責明確,各負其責而又互相配合,呈現積極向上、井然有序的工作氛圍。然而,現實中有些管理不太規范的公司內,許多人不明白自己應該干什麼。有些老闆、高層主管事無巨細,越級指揮,整天忙於具體事務,沒時間思考公司的使命、價值理念、戰略決策。而中、基層主管甚至員工,業務不盡心、工作不到位,卻整天思考老闆、高層主管應該思考的問題。這種管理者錯位的問題帶有一定的普遍性,應當引起各級管理者的深思。
盡管不同層次的管理人員具有不同的任務和職責,但它們都必須具備一些共同的技能。根據專家的研究,這些技能主要分為三種:技術技能,人員技能和概念技能。
技術技能是指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能。如燃氣公司管理人員應該具有燃氣知識,財會人員應具有財務專業知識,家電企業管理人員應具備電氣專業知識等。人員技能是指人際關系和協作能力,溝通和激勵能力等。概念技能是指概念思維能力,全局觀念和整合能力。
雖然沒一個主管都應具備這三種能力,但因為其不同層次的功能與職責不同,這些技能的重要程度也不盡相同。基層管理人員技術技能為主,人員技能次之,概念技能要求不高;中層管理人員技術技能和人員技能相對平衡,概念技能次之;高層管理人員概念技能要求較高,人員技能次之,對技術技能要求相對較低。
㈦ 誰知道"金融機構對高管人員發案的處理辦法"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九條」,促進證券行業專業管理隊伍的形成和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中國證監會日前頒布了《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管理辦法》(詳見第7版)。該《辦法》將於11月15日起施行。
據介紹,證監會曾於1998年頒布實施《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暫行辦法》,初步建立了高管人員的監管制度。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出現了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相應地對證券公司的高管人員的執業素質、執業能力、執業水平和監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都要求通過加強動態持續監管、實行責任追究、建立激勵機制來進一步規范高管人員的行為,促進證券公司的健康發展。因此,有必要制定新的高管人員管理辦法。
新《辦法》分六章四十六條,分別對證券公司高管人員范圍、申請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條件和程序、高管人員的基本行為規范以及證監會對高管人員監管的主要內容、方式、手段、相應程序及監管要求等作出規定。相比1998年出台的高管人員管理辦法,新《辦法》有以下主要特點:(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一是所規范的行為主體有所擴大。除將證券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或實際履行高管職責的人員納入管理范圍外,還對取得高管任職資格但未被證券公司選聘任職的人員也納入日常監管范圍。《辦法》將高管人員界定為對公司決策、經營、管理負有職責的人員,包括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公司財務負責人、公司合規負責人以及實際履行上述職責的人員。
二是嚴格了證券公司高管人員的任職條件。《辦法》除要求高管人員具備相應的從業經歷、擔任管理職務的年限外,還必須通過證監會認可的資質測試。
三是引入了「不適當人選」制度。新《辦法》明確規定不適當人選的具體標准,更加重視高管人員的勝任能力和職業操守。《辦法》規定,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所在公司要解除其職務,任何公司兩年內不得選聘其為高管人員。
四是強化了高管人員的責任。《辦法》明確了高管人員的責任,建立了責任追究制度。
五是加強了對高管人員的持續動態監管。主要體現在:(一)監管關口前移,以加強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實質性審核。《辦法》規定擬任高管的個人應事先取得高管任職資格,公司選聘有高管資格的人員擔任高管必須及時備案,並要求證券公司在做出選聘和解聘高管人員動議前,應徵求公司注冊地證監會派出機構的意見,取得認可。
(二)建立高管人員資料庫。《辦法》將原來由公司提出申請改為個人直接申請高管資格,取得任職資格人員信息自動進入證監會建立的高管人員資料庫,證監會可採取適當方式進行披露,各證券公司和有關單位可以查詢,並從中選聘人員擔任高管。
(三)加強日常監管。申請人員一經取得高管人員任職資格,證監會即開始對其實行持續動態監管,要求其參加培訓和年度考核。在高管人員缺乏專業勝任能力、管理不善或者違反承諾、不能有效執行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制度等情況下,將認定其為不適當人選。
《辦法》還規定在公司存在重大經營風險或高管人員未能盡職可能導致公司出現重大風險等情況下,證監會可以責令公司董事會限期更換高管人員或者指定人員臨時履行高管人員職責。
據悉,為配合《辦法》的實施,證監會還同時發布了《關於實施〈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就貫徹落實辦法的一些操作問題和過渡期的有關安排進行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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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在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方面的角色和責任分別是什麼?管理層分擔責任是保護所有的員工生活條件和工作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