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標題是 中小企業融資。 會計專業 急需一份畢業論文 特下高分求一份完整的論文,就是給我就直接可以用的
關於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分析
摘要:中小企業作為國民經濟的組成部分,對整個國民經濟的貢獻率不斷上升。中小 企業在擴大就業、滿足人民多樣化生活需求、加速技術創新、增加經濟活力、促進經濟增 長和經濟結構調整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與此同時,中小企業在生存和發展中也面臨 著諸多不利因素,其中最首要的就是融資難問題。占企業總數 99%的中小企業卻只佔有不 足 2%的金融資源。據相關研究顯示,53.8%的中小企業將資金不足列為企業發展最不利的 因素。融資困難已經成為制約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
關鍵詞:中小企業; 融資難; 融資渠道
一、我國中小企業的標准及發展狀況
(一)我國中小企業的標准 1、分行業劃分標准 根據原國家經貿委、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國經貿中小企 [2003]143 號文件: 工業:職工人數 2000 人以下,或銷售額 30000 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為 40000 萬元 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 300 人及以上,銷售額 3000 萬元及以上,資 產總額 4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建築業:職工人數 3000 人以下,或銷售額 30000 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 40000 萬元 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 600 人及以上,銷售額 3000 萬元及以上,資 產總額 4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批發和零售業:職工人數 500 人以下,或銷售額 15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 同時滿足職工人數 100 人及以上,銷售額 1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批發業中 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 200 人以下,或銷售額 30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 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 100 人及以上,銷售額 3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交通運輸和郵政業:職工人數 3000 人以下,或銷售額 30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 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 500 人及以上,銷售額 3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郵 政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 1000 人以下,或銷售額 30000 萬元以下。其 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 400 人及以上,銷售額 3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 企業。 住宿和餐飲業:職工人數 800 人以下,或銷售額 15000 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 同時滿足職工人數 400 人及以上,銷售額 3000 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2、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布局中的地位 中小企業作為現代社會經濟發展中最為活躍的力量,在任何國家和地區,其作用和地 位都不容忽視,因此,長期以來中小企業的發展一直是各個國家的政府和眾多經濟學家所 共同關注的熱點經濟問題。截至 2006 年 10 月底,我國中小企業總數已達到 4200 多萬家, 佔全國企業總數的 99.8%以上。中小企業實現工業總產值同比增長 29.79%,銷售收入增長 30.46%,實現利潤 8255.39 億元,同比增長 43.22%,上繳稅金增長 27.43%,增長幅度高 於全國平均水平。 中小企業工業產值佔全部工業總產值的 66%, 進出口總值逾 2435 億美元, 已佔到全部商品出口額的 60%, 同比增長 46.5%, 高於全國商品進出口增速 22.7 個百分點。 2006 年對外直接投資的母體民營企業近 3000 家,其中中小企業占很大比重,中小企業已 成為境外投資的重要力量。目前,一批有實力的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已走出國門,成為實 施「走出去」戰略的新生力量。從總體上看,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逐漸完善,我國中小 企業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和地位越來越重要。 (二)小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持續發展問題 1、美國《財富》雜志刊登的有關數據顯示,美國大約有 62%的企業壽命不超過 5 年, 只有 2%的企業能存活 50 年,中小企業平均壽命不到 7 年,大企業平均壽命不足 40 年; 一般的跨國公司平均壽命 10-12 年;世界 500 強企業平均壽命 40-42 年,1000 強平均壽 命 30 年。國內中小企業的生命周期更短。 2、規范發展、風險控制 3、 由於大部分中小企業沒有清晰的發展規劃,對國家產業政策、行業的研究能力 較弱。處於起步階段的民營資本缺乏對於市場的理解力。風險控制能力弱。
二、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現狀及難題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現狀: 一是獲得信貸支持少。據統計,至2008年底,全國實有企業971.46萬戶,其中99%以 上為中小企業,但據截至2007年底,銀行投放中小企業貸款額佔全部貸款額的比重僅約一 成.據調查,2001年浙江省民間投資中銀行貸款僅為20.1%. 二是直接融資渠道窄。由於證券市場門檻高,創業投資體制不健全,公司債發行的准 入障礙,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公開籌集資金。商業銀行是中小企業最重要的外部貸 款來源渠道。據統計,2006 年上半年,金融機構貸款佔中小企業國內融資總量的 98.7%, 比大型企業高 8.4 個百分點,由此導致中小企業的資產負債率長期以來居高不下。我國工 業中小企業的負債率為 65.7%,比大型企業的負債率高出 5.5 個百分點。 三是自有資金缺乏。我國非公有制企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企業發展主 要依靠自身積累、內源融資,從而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據國際金融 公司研究資料,業主資本和內部留存收益分別占我國私營企業資金來源的30%和26%,公司 債券和外部股權融資不足1%。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面臨的難題有: 1、普遍存在資金缺口。 據國家信息中心和國務院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調查公布的數據顯示,我國中小企業目 前資金需求分為兩部分,其中短期貸款需求資金缺口很大,長期需求資金貸款更無著落。 51%的企業認為「一年內的流動資金不能滿足需要」,60.5%的企業「沒有中長期貸款」, 而且企業要求的貸款期限越長,能獲得的概率越低。近兩年,隨著宏觀經濟政策的調控、 利率的上調,中小企業融資缺口有進一步放大現象。據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情況調查, 近兩年有 85%以上的中小企業的融資貸款需求沒有得到滿足,其中有 14.53%的中小企業認 為融資較容易,有 58.25%的中小企業認為融資較難,有 27.22%的中小企業認為融資很難。 2、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過窄。 企業融資的主要方式有內部融資和外部融資兩種。內部融資是指企業不斷將自己的自 有資金或私有儲蓄轉化為投資的過程,具有原始性、自主性、抗風險性和低成本性的的特 征。外部融資則是企業通過金融媒介機制的作用,以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的形式實現的。 中小企業在創業初期,主要依靠內部融資,一般中小企業基礎比較薄弱,內部融資是有限 的。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外部融資主要依靠銀行貸款, 佔到中小企業獲取外部資金渠道的 70% 以上。風險投資基金貸款、農村合作基金和外資貸款的比例最低,僅為 2%~5%。這也從側 面說明,國內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尚不完善,一方面,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的渠道較少; 另一方面,國內尚無完善的中小企業信用評價體系,使得中小企業很難獲得資金。 3、融資結構不合理 由於中小企業不能像國有大中型企業那樣,通過招股或發行債券的形式融資,一般只 能向銀行申請貸款,所以外源性融資主要表現為銀行借款,導致了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比 例的嚴重失調。另外,在以銀行借款為主渠道的融資方面,借款的形式又是以抵押或擔保 貸款為主, 信用貸款對於絕大多數中小企業一直是一件可望不可及的事情。 在借款期限上, 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貸款,若以固定資產投資或進行科技開發為目的申請中長期貸 款,則常常會被銀行拒之門外。
三、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原因分析 剖析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原因,既有企業自身的問題,也有金融機構及社會環境的問 題,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的因素。 1、中小企業負債比例較高,償債能力弱,抗風險能力較低 由於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水平低,財務信用欠缺,存在報表賬冊不全、內控制度不嚴、 信息披露意識差等問題,並且用種種方法逃廢債務。另外,中小企業經營風險高,資產規 模過小,自身積累能力弱,導致企業可供抵押擔保的資產總量不足,直接影響了銀行對中 小企業放貸。 2、中小企業行業壁壘較低,公司治理不健全,經營風險高 受經營規模影響,中小企業的行業壁壘較低,企業競爭性很強,大大地增加了企業經 營風險,企業的償債能力受到制約,難以取信於金融機構,從而造成融資困難。我國大部 分中小企業源於家庭小作坊,所有權結構單一,企業中的大小事情一般由業主說了算,公 司治理結構不健全,或是形同虛設。雖然在完成了資本原始積累之後,有相當一部分企業 致力於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但是家族式的管理表現出「所有權與經營權緊密結合,決策權 和管理權高度集中」的特點,財務、營銷等重要崗位一般由私營業主的家庭成員擔任, 「外 人」極少能插足其中。在管理決策方面,企業主仍扮演著重要角色。據有關數據表明,在 私營企業中,企業主兼任企業的廠長、經理的比例為 96%,企業重大經營決策中由主要投 資人單獨決定的比例占 39.7%,由主要投資人參與決定的比例占 29.8%,企業一般管理決 策中由主要投資人單獨決定的比例為 34.7%,由主要投資人參與決定的比例占 37.2%。規 模越小的企業的企業主和學歷越低的企業主越傾向於直接掌握管理權,實收資本 20 萬元 以下或學歷為小學的企業主越傾向於直接掌握管理權。由此可見,中小企業在公司治理方 面存在的缺陷無法真正吸引大批的優秀人才留在企業中,難以形成團結高效的管理團隊, 管理水平低下,使企業的發展缺乏後勁,也直接導致企業陷入融資困境。 3、國有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惜貸」。 首先,與大企業貸款相比,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涉及的經營成本過高。由於單位 貸款處理成本隨貸款規模上升而下降,大型金融機構一般更願意貸款給貸款規模大的大型 企業,容易忽視中小企業的貸款要求,這使得商業銀行與中小企業之間缺乏長期穩定合作 關系,從而導致信息不對稱問題。而目前我國擔保機構和和資信調查機構不完善,導致商 業銀行在貸款的各個環節經營成本升高。 其次,貸款權上收。按照金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國有銀行機構網向大中城市收縮, 服務對象向大中企業轉移,信貸管理許可權向上級行政特別是總行、省級分行集中,而中小 企業主要分布在縣市級城市,導致國有商業銀行管理許可權、機構設置與中小企業的信貸要 求嚴重錯位。 此外,在轉型過程中,由於傳統體制的慣性作用和政策制定者固有思維定式的影響, 許多政策的制定是以所有制性質為基礎的。國有商業銀行與國有企業同屬「國有」,產權 上的同源性使得國有企業形成對國有商業銀行金融支持的剛性依賴。國有企業享有政府的 「破產擔保」,使銀行對國有企業貸款的風險較之為民營中小企業而言要低得多,盡管貸 款可能難以收回,但收不回來的貸款最終可以通過財政核銷,債轉股政策對國有企業的債 務大赦已經證明了這一點。而民營中小企業無法享受這種特殊待遇。 4、證券融資門坎高 在正式的資本市場上發行股票有一個最低資本規模要求,我國上市股份公司資本限額 為 5000 萬元,該要求通常高於中小企業的資本規模。同時,對於中小企業而言,在市場 上掛牌的費用也過高, 存在規模不經濟。 我國證券市場建立的目的是出於分散風險的考慮, 將原來由信貸市場實現的貨幣性金融支持轉化為由股票市場實現的證券性金融支持,所 以,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民營經濟事實上被排斥於證券市場之外,這事實上是我國經濟體 制改革中特有的所有制歧視現象。此外,中小企業難以通過發行企業債券進行融資。目前 發行債券主要集中於重點建設債券、中央企業債券和地方債券,主要用於大規模進行的工 業技改、城市化進程以及基礎設施等,資產密集型項目的投資帶有政府主導壟斷的推動型 色彩,且具有強烈的所有制歧視和高壁壘,使得中小企業望而卻步。 5、中小企業借貸特點量少、緊急、頻繁,導致融資成本高,手續繁瑣。 中小企業對貸款的要求具有金額小、時間緊急、筆數多的特點。與此同時,銀行信貸 的經營環節(包括客戶調查、信用評估、貸款審批、貸後監督,等等)與對大企業的貸款 一樣,任何一個環節都不能減少。而且,中小企業是新辦的企業,各項財務會計的「硬信 息」不健全,銀行不能直接獲取借款客戶的可靠信息。因此,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了解必須 建立在對企業信用記錄、經營業務等軟信息的了解上,而這些軟信息的獲取成本高昂。所 以,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遠遠高於大型企業。據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2005)的調 查,目前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一般在基本利率之上至少上浮 20%,加上登記費、 評估費、公證費、擔保費等,中小企業的融資總成本高達 12%。此外,中小企業很難從正 規的金融渠道獲取貸款,在企業急需資金的情況下,往往以高利率從正規金融系統之外的 民間市場融資,其成本在 20%左右,比大企業的貸款成本高出 1 倍至數倍。
四、如何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1、建立專門的中小企業信用評估機制 中小企業是我國經濟增長的重要驅動力,但長期以來普遍存在的融資難成為現階段制 約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其主要原因就在於中小企業的信用狀況難以得到金 融機構的認可。當前,隨著中小企業短期融資券的發行,中小企業成功進入債券市場進行 融資,其信用狀況引起市場更廣泛的關注。那麼對於中小企業,在評價其信用狀況時,應 該重點關注哪些要素呢? 在基本素質方面,與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規模偏小,規章制度有欠規范,部分中小 企業家族式特點明顯,治理結構透明度低。並且,部分中小企業和關聯公司間的往來較為 頻繁,經常存在資金佔用的情況。由於這些情況的存在,在對中小企業基本素質進行評估 時,首先應當關注企業股權狀況及其穩定性和透明度,包括股東背景,高管持股狀況等; 其次,應當關注企業關聯交易和關聯方資金往來,對其形成原因進行詳細分析;第三,關 注企業會計核算的規范性及資金管理模式,對內控措施及其有效性進行分析。另外,對安 全、環保比較敏感的企業應關注可能發生事件對其經營狀況的影響;其他因素,例如企業 的質量保證體系建設、資產安全,包括重要有形資產的保險購置、知識產權保護情況等也 較為重要。 在經營方面,很多中小企業業務專注於某些行業細分領域,通過專業化的經營獲得了 一定的競爭優勢,因此,行業的競爭狀況、企業與上下游產業的關系、議價能力、資金的 結算方式等要素都是評級工作中需要關注的要點。同時,中小企業主營業務的單一性使企 業受外部市場環境影響較大,經營狀況欠穩定。這些特點要求在評級過程中要加強對企業 的供需變化、技術變革及產業政策等方面的變化敏感度,抗風險能力進行相關分析。此外, 部分中小企業下遊客戶集中度高,這也對企業經營的穩定性有所影響。對於具體的企業, 需要關注該企業的主導產品或服務的盈利模式、成本變動趨勢、主要客戶的信用狀況等。 在當前宏觀形勢下,更應關注某些出口導向型企業的客戶及訂單狀況,以准確地預測其未 來的經營狀況。 在財務方面,由於中小企業在財務方面監管力度不強,財務信息質量不高,財務狀況 透明度較差。因此,對中小企業財務狀況進行評估時,不能過分依賴對財務報表的分析, 而要相對多的重視企業外部融資能力及後續資金保障能力;其次,可以關注企業管理層對 運用財務杠桿持何態度,企業財務風險控制措施,企業因擔保、訴訟等或有風險狀況及控 制措施等。 除此之外,在關注中小企業現狀的同時,更應關注其未來發展潛力和成長速度,重點 預測企業未來的經營狀況。未來一個發展時期內,企業通過經營活動獲得的現金流才是償 債能力的重要保障。同時,應及時獲取企業最新信息,以對其信用狀況變動進行評估,反 映企業的真實信用情況。
2、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扶持,促進市場良性發展 目前融資難、貸款難,已經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亟需破解。在進一步完善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同時,還應積極推動對於中小企業的經營服務創新和體制機制的 創新;要通過科技管理體制的改革、創新科技投入的方式,來推動科技金融的改革創新, 綜合利用政府資助、科技貸款、資本市場、創業投資、發放債券等五種方式加強對於科技 型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指導中小企業提升自身的素質,提高實力和信譽度,讓銀行願意 提供貸款。
3、對銀行改進監管,促進小企業業務的發展 一是加強對銀行業貸款集中度考核,督促其轉變盲目壘大戶的觀念。二是建立符合小 企業貸款特點的貸款分類,不良貸款問責考核等差別化的體系,為銀行業開展小企業貸款 業務進行正確的引導、激勵和導向。三是完善小企業貸款的統計制度,統一小企業的標准。 四是根據小企業貸款特點研究制定差別化的貸款政策,鼓勵銀行業貸款機構制度創新和機 制創新。五是加強法規研究和創新,適當放寬和取消小企業信用貸款的限制,引導銀行業 金融機構更加註重對第一環節來源的把握。
4、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讓中小企業 推出創業板,一是能夠使一部分最優秀的創業企業群體通過發行上市獲得直接融資; 二是能夠通過提供退出機制,極大地帶動創業投資、私募股權投資等對更廣大中小企業的 投入;三是通過資本市場示範效應,激發更多的中小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提升公司治理 與規范運作,降低風險級別,從而帶動銀行及其他信貸、擔保機構以及地方政府等加大對 中小企業的支持。因此,創業板是構建中小企業金融支持體系的關鍵環節,有助於從根本 上彌補中小企業融資機制方面的「短板」。
參考文獻
《國內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及其解決對策》 陳曉紅、楊懷東《中小企業集群融資》經濟科學出版社 2008 年版 張航 劉艷妮《如何打通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國際金融報 2005 年 03 月 14 日 第四版 中國財經網 中國工商時報
Ⅱ 國家精準扶政策
(一) 貧困目標瞄準粗放
貧困目標瞄準粗放主要表現在粗放識別與粗放管理兩方面。首先,目前全國農村貧困居民7017 萬人的數據,主要來自國家統計局根據全國7. 4 萬戶農村住戶調查樣本數據的推算。為防止虛報貧困人口數量,大部分貧困地區政府在識別貧困戶時採取自上而下、逐級分配指標的方法,由省( 直轄市、自治區) 政府依據貧困監測數據將貧困人口數量指標分解至縣( 區、市) ,然後由縣級扶貧和統計部門依據本轄區貧困人口分布情況將指標進一步分解至鄉( 鎮) 和村,由於鄉( 鎮) 級政府並沒有可靠的住戶抽樣數據用以測算貧困發生率,識別貧困戶的工作實際上由村委會及村幹部完成,而村委會由於很難准確獲得家庭收入信息,導致對貧困戶的准確甄別存在較大困難。對雲南、貴州、四川三省的調查數據顯示,2013 年建檔立卡貧困戶中有40% 的農戶人均收入超過貧困線,而在非建檔立卡戶中有58% 的農戶收入低於貧困線。其次,我國扶貧管理粗放集中表現在扶貧政出多門、決策管理多頭、政策扶貧主導及權力配置交叉。中央有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扶貧議事協調,國家發改委地區司負責以工代賑扶貧資金,國家財政部農業司負責財政扶貧資金,中國農業銀行負責信貸扶貧資金,民政部負責救助扶貧,等等。地方從省( 直轄市、自治區) 到縣( 區、市) 基本都設立了相應機構,每家機構各有系統和上級主管部門,在各地各級都由主管行政首長分管。由於無法形成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分工合作框架,各部門每年都要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協調部門之間的利益關系。這種多頭林立、相互掣肘的扶貧管理體制必然導致減貧效益低下。
( 二) 扶貧資源投入分散
國際經驗表明,扶貧資源的有效整合有利於提高扶貧效率。然而,目前我國在扶貧資源整合方面還存在諸多問題。如,扶貧政策體系中財政政策運用較多、其他政策明顯不足,且財政、稅收、金融、產業和投資等政策難以相互配合。以扶貧資金為例,投入貧困地區的扶貧資金尤其是扶貧專項貼息貸款,其市、縣運作是依託商業銀行代理發行,實行「雙軌制」管理。扶貧部門負責扶貧項目立項、項目規劃、資金指標,金融部門負責資金發放和到期回收。這種管理體制上的條塊分割、責權分離,導致扶貧步調難以協調一致。各級黨政部門扶貧責任大但資金權力小,金融部門扶貧責任小而資金權力大。扶貧專項貼息貸款是有償低息貸款,必須按信貸資金管理辦法進行管理,而金融系統作為企業組織,以利潤最大化為企業經營目標,因此,對扶貧情況比較了解的扶貧部門選擇的項目,金融部門可以資金安全和效益為由進行否決。由於體制障礙,扶貧職能部門缺乏有效管理和回收再貸扶貧資金的手段,資金難以保證投入到急需扶持、扶貧效益顯著的項目。扶貧資金中的中央專項扶貧貸款、省( 自治區) 專項扶貧貸款及以工代賑資金、財政支援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等,分屬不同部門管理,各部門資金按各自行政渠道切塊下撥。由於人力所限,不可能對貧困地區的實際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導致資金劃撥方式簡單機械,項目配置不切實際、重點不突出,資金使用分散,缺乏監督管理,以致資金到戶率低,資金浪費、沉澱甚至損失嚴重。對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農業銀行2012 年扶貧貸款的發放調研顯示,該行全年直接向扶貧對象發放的貸款和公司承貸且有明確扶持對象的貸款只佔全年貸款投放的1. 24%,而扶貧功效較低的貸款佔比高達56. 76%。部分貧困地區扶貧對象靠推測估算,不同種類的貧困家庭幫扶措施都是「新瓶裝舊酒」,用老觀念、老辦法做事,「路邊花、壘大戶、富上加富、形象工程」等現象在部分貧困地區較為突出。
(三) 監督評估體系欠缺
扶貧開發戰略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扶貧項目包括基礎設施建設、產業開發、移民搬遷、技術培訓等多個方面,資金來源有財政扶貧資金、以工代賑資金、扶貧貼息貸款、世行扶貧貸款及社會捐款等。因此,能否有效監督和評估扶貧資金的使用、扶貧項目的驗收,直接關繫到扶貧開發的成效。由於我國的扶貧系統設置中並沒有專司監督和評估的機構,尚未建立中央到各級地方政府的扶貧監督評估體系,扶貧項目的監督評估主要依靠國務院扶貧辦及各級地方扶貧辦聯合其他政府部門共同實施,或由地方黨委、政府主導,組織審計、統計、財政、紀委、監察等相關部門負責,缺乏統一的法律約束與制度規范,加之缺乏強有力的公眾監督和輿論監督,以致扶貧項目立項隨意性大,扶貧資金的調撥、使用前的預算控制、使用中的財政監督、使用後的評估審計往往形同虛設。同時,我國扶貧機構沒有按照財權與事權分離的現代管理制度進行設置,導致扶貧部門在實際工作中容易將自身等同於類似財政的政府職能部門,造成扶貧資金使用、項目管理的越位和缺位,增加了扶貧運作成本,降低了扶貧效益,催生了尋租等腐敗現象,扶貧資源漏出效應突顯。此外,有關扶貧項目的評估方法不盡完備,尚未形成一套科學的評估方法體系,現有方法標准不統一、不固定,而方法指標的多變性和差異性使扶貧項目的績效評估工作難以順利開展,項目質量很難得到保證。由於監督評估機制的缺失,導致扶貧對象弄虛作假、扶貧資源無效配置、扶貧項目開工遲緩、扶貧資金剋扣挪用等亂象層出不窮。
( 四) 扶貧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
受傳統扶貧模式的影響,貧困地區缺乏完善的扶貧激勵機制。一是扶持對象篩選激勵機制普遍缺失,致使貧困地區幹部對扶貧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到位,國家扶貧政策宣傳不到戶,部分領導幹部停留在「數據脫貧」的老觀念、舊思維,存在「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的敷衍塞責及瀆職行為,甚至部分貧困地區出現「抓鬮」確定貧困戶的現象。二是扶貧項目安排與資金投入激勵機制缺失,使部分貧困地區不按市場經濟原則和貧困村的實際需求,在缺乏科學調研與論證評估的基礎上,草率引入扶貧項目,導致項目開發成本過高,實際效益並不明顯。針對性幫扶措施少,季節性物資慰問多,發展生產與尋找機會的激勵手段普遍缺失。三是社會扶貧激勵機制不健全。國家社會扶貧榮譽表彰體系不完善,社會各界參與扶貧、奉獻愛心組織動員平台建設遲緩,社會扶貧組織登記程序繁瑣,仍未建立針對扶貧成效明顯、貢獻特別突出的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的冠名機制和對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個人給予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機制。四是駐村幫扶領導幹部扶貧工作績效考核機制亟待完善。如,對四川省甘孜州的調查發現,部分駐村「第一書記」工作重心把握不準,工作職責不明確,與村幹部抓扶貧的合力不夠,甚至出現少數幹部擅自離崗或「走讀」現象。五是貧困縣退出激勵機制不完善。當前,大部分貧困地區沒有建立脫貧摘帽過渡期補償機制,尚未出台詳細的貧困縣退出激勵政策,退出標准與程序不規范,使部分已處於貧困線之上的貧困縣還繼續享受扶貧政策。
( 五) 社會主體參與機制不完善
當前,我國扶貧參與程度不高主要表現為貧困人口參與程度不高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程度不高。首先,我國現行的扶貧戰略是由中央和省級政府確定的11 個集中連片特困區和實施特殊扶持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區、新疆南疆3 地州,680個貧困縣,然後再由縣級政府將扶貧資源通過金融機構或行政部門傳遞給識別出來的貧困村和貧困戶,扶貧政策和資源的傳遞以自上而下的方式進行,貧困人口在扶貧項目決策、實施、驗收等過程中話語權很小。其次,盡管國家出台了有關政策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扶貧,對非政府組織扶貧採取一些積極鼓勵政策。無論是扶貧動議的產生、制度的建立、政策的制定、資源的籌集,還是具體行動的規劃、組織和實施,絕大部分仍由政府部門承擔,各種非政府組織、民營企業、公民個人參與貧困治理仍缺乏相應的法律規范、制度保障及嚴格監管,難以有效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扶貧。
國家最新的農村精準扶貧政策
修建住房是農村家庭最重要的一項計劃,也是最大頭的一筆開支。2018年精準精準扶貧政策強調到農民危房改造,符合國家補貼條件的農民可以免費修建自住房屋,費用由國家補貼。為了讓錢真真正正落到實處,可以享受到這些政策的農民需要滿足這些要求。
第一:屬於農村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家庭,這些家庭已經在農村建檔立卡中登記了詳細的登記,家庭情況已經登記在案了。
第二:農村中無勞動能力和無人贍養的農民,被評定為五保戶的農民並已經確認是五保供養對象的,確認為5個擔保,並收到了「5個擔保證明」。
第三:住房或收入低於最低收入標準的農民,已經確認家庭情況並通過審核認定,確定為低保戶性質的農民家庭。
其中,以上三類家庭國家政府是免費幫助修建、改造房屋的,就是農民是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費用,這樣也體現了國家為了讓貧窮農民更好地生活的決心。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農村的農村殘疾貧困家庭,當然也是通過審核的,這類家庭提出翻修、新建服務的申請時,政府是暫時不會提供免費修建和改造服務的。但是由於這類貧窮農民的特殊性,如果這些家庭真的需要修建和改造自住房的話,國家政府是會加大補貼的力度。
精準扶貧,不再是一句空話,是有著現實意義的。在扶貧方式上,財政的扶貧基金更加針對的是農村的貧窮家庭,所以已經被認定為貧窮家庭、五保戶、低保戶的家庭是可以更好地享受到國家的專項政策。國家也重點對這些家庭進行一個排查,讓符合條件的家庭得到相應的保障。同時也不斷強調把精準扶貧工作落到實處,不搞形象工程,讓貧窮家庭能真真正正地受益。現階段,農村精準扶貧才剛剛開展,很多問題還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不過相信國家和政府這邊後期一定會緊抓的,出台的優惠政策也會越來越健全。
Ⅲ 民間信貸可靠嗎
那是不靠譜的。
辨別貸款公司的方法:
首先正規的擔保公司是有辦公場所回的,辦公地址具答有唯一性;
一般都是在貸款成功後才會收取服務費的,沒有前期任何費用的;
貸款所需要的資料是比較多的,但凡是只需要身份證就可以貸款的,一般都是不可信的;
公司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官網以及客服電話等,才算是正規的擔保公司。
Ⅳ 為什麼會有民間信貸
民間借貸活躍的成因:
1、社會傳統的淵源。民間借貸是最早出現的信用形式,它隨著商品經濟的產生而產生,並伴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發展。我國的民間借貸在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以前比較活躍,但在計劃經濟時期規模和范圍都很小,可以說已經基本消失。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民間借貸逐漸發展起來。同時中國傳統社會是典型的「鄉土社會」,因而中國傳統文化中有很強的家族血緣意識,加上親朋好友之間互相了解,交易成本低,從而為民間借貸的產生和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所以,盡管民間借貸在我國至今未獲得合法地位,但是在許多地區的發展仍呈生生不息之勢。
2、資金供求的失衡。資金作為經濟持續發展的戰略性資源,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處於短缺狀態,並且長期以來資金的配置存在不合理之處,資金的利用效率不高,呆、壞賬比例居高不下。一方面,個別行業的貸款利用效率不高,形成浪費,另一方面,農村正規金融不能有效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新的銀行不斷出現,老的銀行不斷進行改革,但從獲利的角度出發,基本把提供金融服務的眼光投向了城市中的優質客戶,面向農村和鄉鎮的只有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而且網點不斷撤並。農業銀行作為我國商業銀行系統中惟一一家面向農村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在農村個私經濟的發展中卻發揮不了大作用,主要是由於門檻太高,農民貸款太難。即便是農村信用社,其貸款的90%左右也集中在鄉鎮企業,「壘大戶現象」普遍存在,而絕大部分農戶卻告貸無門。農戶旺盛的資金需求既然得不到滿足,民間借貸市場應運而生也就成為必然。這種嚴重的資金不平衡導致了民間借貸的快速膨脹。
3、信貸政策的影響。近年來受宏觀經濟環境和多種因素影響,縣域金融機構存貸差在增大,一些國有商業銀行甚至出現了貸款負增長,進而造成了一方面有不少資金在銀行沉澱,另一方面急需用錢的農民、中小企業卻得不到貸款。一是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戶貸款積極性不高:國有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改革,信貸許可權上收,對中小企業、個體戶發放貸款慎之又慎。二是金融機構信貸門檻過高:表現在貸款手續復雜,一筆貸款需要經過調查、擔保(抵押、質押)、審批等多個環節,所需時間較長,不能及時滿足農戶和個體工商戶的資金需求。另外貸款條件高。由於一些小企業、個體戶、農戶資信程度不夠高,又沒有足夠的財產作抵押,也難以找到有實力的擔保人作擔保,所以很難達到銀行的貸款條件。因而,那些無抵押而又急需貸款的個人(主要是農戶)、私營企業、集體企業很難從金融部門獲得貸款,無奈只好求助於民間借貸。
4、盈利思想的引動。由於金融市場還不發達,縣以下缺少證券投資,國債也很難買到,加之近年來國家多次降低存、貸款利率,存款利息較低,對資金持有者缺乏吸引力。從經濟利益角度考慮,民間借貸可以獲得比在金融機構存款高得多的收益。絕大多數借高利貸者都是為了做生意賺大錢,或者是在商場上一時虧損為了「翻本」,而放貸者則是為了牟取暴利。對於有錢者來說,將錢存入銀行利息太少,投資股票風險太大,投資房地產時間太長、投資錢幣、郵票等專業知識又不夠,而放高利貸則使他們既能較快獲取暴利,又能逃避工商、稅收等部門的監督,這是其存在並迅速發展的根本動力。
5、手續簡便的驅動。為了規避金融風險,金融機構大都嚴格貸款發放,使許多人難以取得充足、及時的貸款。在我國農戶的生產經營投資中,有相當大比重由借貸資金承擔,大多數農戶遇到如婚喪嫁娶、子女升學、建房治病等大的生活支出時,也需要舉債。由於農民的土地、住房、果樹等都難以變現和用於抵押擔保,貸款數額不大,且季節性強,農戶對小額貸款的利率「並不太敏感」。而我國民間借貸手續簡便、操作靈活、方便快捷的固有優勢適合小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戶之間的資金調劑,與銀行信貸相比,是一種更為有效的融資方式。此外,2003年以來,國家擴大了貸款利率浮動幅度,銀行貸款利率與民間借貸利率的差距縮小,使得一部分農民和個體工商戶更傾向於民間借貸。
6、正規金融制度與民間借貸的不兼容。我國金融監管當局的管理制度一直在保護正規金融的壟斷地位,如《銀行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個人不得設立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不得經營金融業務;非金融機構也不得經營金融業務」。因此,在正規金融不能滿足農村金融需求,多元化、多層次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也不能產生的情況下,民間借貸,以「灰色」的形式存在,形成不和諧的金融二元格局。
7、金融監管的薄弱。基層銀監部門監管任務重、人員少,而民間借貸又大都十分隱蔽,監管起來多少有點力不從心。另一方面,有關民間借貸管理尚無明確的規定,令基層銀監部門監管無章可循。
Ⅳ 求民間借貸論文的相關數據...........寫論文用,高分懸賞
民間借貸又稱「民間信用」或「個人信用」,指居民個人向集體及其互相間提供的信用,一般採取利息面議,直接成交的方式。我國民間借貸的存在由來已久,近年來,隨著國家利率政策的調整以及受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難的影響,民間借貸市場更趨活躍,呈現出借貸規模擴張化、借貸用途多樣化的特點,對金融業的影響日漸加深,已引起社會尤其是金融業內人士的廣泛關注和高度重視。
一、我國民間借貸的現狀
近幾年來,我國民間借貸無論像「合會」這樣有組織的活動,還是互助性質的自由借貸,一直非常活躍,是廣大農民借貸資金的主要來源。民間借貸的主要形式有三:一是中小企業發展迅猛,資金需求旺盛,在向金融機構融資出現困難的情況下,轉而向民間籌措資金。由於相應的融資利率要比金融機構高得多,且期限較長,如發展下去有形成非法集資的趨勢;二是發放高息借貸。資金相對比較富裕的個體戶和中小企業主,在暫時沒有新的資金投向的情況下,為了給閑置資金尋求新的「出路」,向一些資金匱乏且又急需資金的企業及個人提供高息借貸;三是村民及親朋好友之間的借貸,這種情況最普遍。有關統計數字表明,至2003年底,中國農村「高利貸」高達8
000億~1.4萬億元,僅浙江省東南部地區就有3
000多億元。另據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對2萬多農戶的調查,2003年的農戶借款中,銀行信用社貸款佔32.7%,私人借款佔65.97%,其他佔1.24%.可見,我國民間金融仍是今後相當長時期農戶借貸資金的主要來源,但目前民間金融在法律法規上尚沒有任何合法地位。
二、民間借貸活躍的成因
1.社會傳統的淵源。民間借貸是最早出現的信用形式,它隨著商品經濟的產生而產生,並伴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發展。我國的民間借貸在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以前比較活躍,但在計劃經濟時期規模和范圍都很小,可以說已經基本消失。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民間借貸逐漸發展起來。同時中國傳統社會是典型的「鄉土社會」,因而中國傳統文化中有很強的家族血緣意識,加上親朋好友之間互相了解,交易成本低,從而為民間借貸的產生和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所以,盡管民間借貸在我國至今未獲得合法地位,但是在許多地區的發展仍呈生生不息之勢。
2.資金供求的失衡。資金作為經濟持續發展的戰略性資源,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處於短缺狀態,並且長期以來資金的配置存在不合理之處,資金的利用效率不高,呆、壞賬比例居高不下。一方面,個別行業的貸款利用效率不高,形成浪費,另一方面,農村正規金融不能有效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新的銀行不斷出現,老的銀行不斷進行改革,但從獲利的角度出發,基本把提供金融服務的眼光投向了城市中的優質客戶,面向農村和鄉鎮的只有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而且網點不斷撤並。農業銀行作為我國商業銀行系統中惟一一家面向農村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在農村個私經濟的發展中卻發揮不了大作用,主要是由於門檻太高,農民貸款太難。即便是農村信用社,其貸款的90%左右也集中在鄉鎮企業,「壘大戶現象」普遍存在,而絕大部分農戶卻告貸無門。農戶旺盛的資金需求既然得不到滿足,民間借貸市場應運而生也就成為必然。這種嚴重的資金不平衡導致了民間借貸的快速膨脹。
3.信貸政策的影響。近年來受宏觀經濟環境和多種因素影響,縣域金融機構存貸差在增大,一些國有商業銀行甚至出現了貸款負增長,進而造成了一方面有不少資金在銀行沉澱,另一方面急需用錢的農民、中小企業卻得不到貸款。一是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戶貸款積極性不高:國有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改革,信貸許可權上收,對中小企業、個體戶發放貸款慎之又慎。二是金融機構信貸門檻過高:表現在貸款手續復雜,一筆貸款需要經過調查、擔保(抵押、質押)、審批等多個環節,所需時間較長,不能及時滿足農戶和個體工商戶的資金需求。另外貸款條件高。由於一些小企業、個體戶、農戶資信程度不夠高,又沒有足夠的財產作抵押,也難以找到有實力的擔保人作擔保,所以很難達到銀行的貸款條件。因而,那些無抵押而又急需貸款的個人(主要是農戶)、私營企業、集體企業很難從金融部門獲得貸款,無奈只好求助於民間借貸。
4.盈利思想的引動。由於金融市場還不發達,縣以下缺少證券投資,國債也很難買到,加之近年來國家多次降低存、貸款利率,存款利息較低,對資金持有者缺乏吸引力。從經濟利益角度考慮,民間借貸可以獲得比在金融機構存款高得多的收益。絕大多數借高利貸者都是為了做生意賺大錢,或者是在商場上一時虧損為了「翻本」,而放貸者則是為了牟取暴利。對於有錢者來說,將錢存入銀行利息太少,投資股票風險太大,投資房地產時間太長、投資錢幣、郵票等專業知識又不夠,而放高利貸則使他們既能較快獲取暴利,又能逃避工商、稅收等部門的監督,這是其存在並迅速發展的根本動力。
5.手續簡便的驅動。為了規避金融風險,金融機構大都嚴格貸款發放,使許多人難以取得充足、及時的貸款。在我國農戶的生產經營投資中,有相當大比重由借貸資金承擔,大多數農戶遇到如婚喪嫁娶、子女升學、建房治病等大的生活支出時,也需要舉債。由於農民的土地、住房、果樹等都難以變現和用於抵押擔保,貸款數額不大,且季節性強,農戶對小額貸款的利率「並不太敏感」。而我國民間借貸手續簡便、操作靈活、方便快捷的固有優勢適合小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戶之間的資金調劑,與銀行信貸相比,是一種更為有效的融資方式。此外,2003年以來,國家擴大了貸款利率浮動幅度,銀行貸款利率與民間借貸利率的差距縮小,使得一部分農民和個體工商戶更傾向於民間借貸。
6.正規金融制度與民間借貸的不兼容。我國金融監管當局的管理制度一直在保護正規金融的壟斷地位,如《銀行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個人不得設立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不得經營金融業務;非金融機構也不得經營金融業務」。因此,在正規金融不能滿足農村金融需求,多元化、多層次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也不能產生的情況下,民間借貸,以「灰色」的形式存在,形成不和諧的金融二元格局。
7.金融監管的薄弱。基層銀監部門監管任務重、人員少,而民間借貸又大都十分隱蔽,監管起來多少有點力不從心。另一方面,有關民間借貸管理尚無明確的規定,令基層銀監部門監管無章可循。
三、民間借貸的發展對經濟金融運行的影響
隨著經濟的發展,資金供求矛盾也日益突出,民間的借貸活動不斷增多,對促進地方經濟發展,解決個人、企業生產及其他急需,彌補金融機構信貸不足,加速社會資金流動和利用,起到了拾遺補缺的正面作用。但不規范的、盲目的民間借貸行為向企業或鄉村兩級政府、集體經濟部門滲入,並不斷蔓延和發展,將會對企業的正常生產甚至對整個區域經濟金融運行產生不利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加重了企業負擔,導致企業資金使用惡性循環。企業高息負債後,財務支出進一步增大,使本來效益不好的企業雪上加霜。雖然一時解了燃眉之急,但受企業所吸收的高息負債帶來的有限效益制約,往往得不償失。借貸資金在退出生產經營過程後,增值有限,企業難以支付到期債務,往往通過吸收新的高息本金來償還到期的高息負債,拆東牆補西牆,企業資產被挖空並形成惡性循環,嚴重影響企業今後的健康發展。
2.容易發生債務糾紛,不利於社會安定。一是民間借貸手續簡單、缺乏必要的管理和法律法規支持,具有盲目性、不規范性、不穩定性,容易引起借貸雙方的糾紛;二是民間借貸金額小,涉及人員廣泛,且多發生於社會基層,一旦發生糾紛,將對社會安定產生負面影響;三是民間借貸一旦發生欠債不還,部分通過暴力收回借款,借貸雙方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民間也因此出現一些帶有黑社會性質的追債公司;四是有的民間貸款用於賭博、吸毒等嚴重違法行為,對社會的危害更大。
3.加重了經營者的負擔,助長高利貸的存在。許多企業或個體戶從民間所借資金利率水平一般都比較高,比銀行同期利率高3—4倍。過高的利率水平,一方面加重了經營者的財務負擔,形成惡性循環,不利於民間借貸資金主要使用者——民營經濟和個體經濟的健康發展;另一方面導致了高利貸的存在,在社會上造就了部分食利階層。
4.影響國家利率政策的實施。正規金融機構資金價格由國家確定,而民間借貸的利率是根據資金的市場供求關系,由借貸雙方自發制定的。民間借貸大部分都是在資金需求緊張、迫切,銀行無法解決的情況下發生的,基本上是一個賣方市場,利率水平通常遠比銀行同期利率高,影響了國家利率政策的全面貫徹實施。
5.社會信用難以控制,干擾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國家實施適度從緊的貨幣政策以來,各金融機構限制了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及效益不好企業的信貸支持。這些企業在得不到銀行信貸支持後,利用支付高額利息直接從社會上融資,誘導民間閑散資金投入,使社會資金從非正常渠道流入到本應該淘汰的企業中進行無效流動。一方面使社會資金失去控制,不利於經濟結構的調整和健康有序發展;另一方面干擾了金融機構正確執行國家的利率政策、信貸政策等,一定程度上擾亂了金融秩序。由於民間信用的利率高,借款人總是想方設法歸還高息貸款本息,而對正規金融機構的貸款則能拖就拖、能欠就欠、能逃就逃、能廢就廢,不利於銀行提高信貸資產質量。另外還影響了銀行籌集資金的能力,對金融系統宏觀調控不利。
四、整治民間借貸行為的對策和建議
1.金融部門要積極籌措資金,提高服務水平。一是在堅持適度從緊的貨幣政策的前提下,適時對那些經營管理水平較高,產品有市場競爭能力,能夠還本付息的企業加大信貸投入力度,支持其合理的資金需求。二是努力改善服務水平,利用現代技術為居民提供簡便、快捷的存款服務。三是各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資金在向大中型企業或大項目傾斜的同時,也應該適當滿足地方經濟發展的合理資金需求,以緩解資金供求矛盾。四是人民銀行應加強對農村信用社的政策引導,要設立支農貸款比例、農戶貸款發放量、發放戶數和資金回收率等若干指標,加大信用社支農服務的檢查監督和考核力度。五是金融部門要創造條件,積極開拓融資市場,為企業直接融資創造條件,從而規范企業行為,同時也為投資者正確地把握投資方向提供穩妥的金融條件。
2.要制定完善合理的民間借貸法規和辦法,正確引導民間借貸行為。鑒於目前民間借貸普遍存在且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國家或相關部門要盡快制定《民間借貸法規》或《民間借貸管理辦法》,以規范、保護正常的民間借貸行為,引導民間借貸走上正常的運行軌道。同時,對一些乘人之危而攫取高額暴利的高利貸者則堅決予以打擊、取締,以維護社會的穩定。
3.銀監會應切實擔負起金融監管職責,制止和規范民間借貸行為。金融監管部門應制訂嚴格的管理規定,給予民間金融一定的法律地位,尤其是對自發形成的有組織的金融活動加強監管,避免「金融風波」;同時也要堅決保護合法的借貸活動,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必須在繼續改革和完善正規金融的同時,讓農村一部分非正規金融即民間金融「浮出水面」。
4.政府應切實改善投資環境,鼓勵引導民間資金直接投資。要加大投資體制改革的力度,建立儲蓄投資轉化核心機制,加快資本市場發展速度,積極為民間社會資金順利進入投資領域拓寬渠道、掃除障礙。加快金融體制改革,為不同所有制經濟主體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
5.強化金融和法律知識宣傳,引導民間借貸健康運行。首先是在辦理手續上,要引導其按照銀行辦理貸款的程序,有憑有據,大額度貸款實行公證,防止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其次要引導民間借貸資金用於經濟發展上,防止用於非正常消費。
6.強化利率管理,進一步規范民間借貸。人民銀行、銀監會、工商管理等部門要加強對民間借貸的管理,允許在合理的利率范圍內開展民間借貸,嚴厲打擊個別高利貸行為,特別是對參與高利貸行為的鄉村幹部,政府部門要嚴肅查處,以維護社會安定和金融秩序。
Ⅵ 金融機構發生金融案件的主要表現形式
(一)中小金融機構的支付風險。近幾年來,一些中小金融機構特別是前幾年的農村基金會,一是由於內控機制不健全,管理混亂以及嚴重的違規經營,加上管理人員素質低下,違法犯罪活動經常發生,導致經營陷入困境,出現支付危機;二是由於社會信用體系沒有建立,社會信用保障機制不健全以及地方保護主義行政干預,造成中小金融機構經營舉步艱難,而出現支付風險。中小金融機構出現支付風險,一般表現為:備付率低,到期存款支付困難,資金回籠慢,缺口大;經營收入少,往往收不抵支,財務狀況惡化,虧損嚴重;不良資產居高不下,難以盤活;喪失社會信譽,出現存少取多的惡性循環,往往難以吸收新的存款。金融支付風險暴發力強,社會影響極壞,容易導致金融機構倒閉,引發金融風險,危急社會穩定,導致社會動盪。 (二)金融機構潛在的經營風險 1、貸款壘大戶,潛伏巨大的資產風險。市場經濟發展到新階段,許多金融機構特別是地方銀行都以大企業大項目為主要信貸服務對象,貸款投向過於集中,單戶貸款比例、最大十戶貸款比例都嚴重超過規定的標准。由於違背了信貸風險分散原則,企業經營風險的產生直接導致金融風險的產生,企業破產,金融機構就會損失慘重。 2、內控機制缺乏約束力,潛伏著案件風險。一是監督機構不健全,特別是對高管人員權力缺乏有效監督,金融機構稽核審計人員都是在領導班子成員、甚至一把手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未能很好地行使監督權,使行、社領導的管理行為難以得到約束和規范。城鄉農村信用社雖然都設立了「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但均沒有發揮應有作用,再加上裙帶關系的原因,對一些違紀違章行為往往查而不處,甚至視而不見,長此下去,留下嚴重的案件隱患;二是目標任務分配考核不合理。有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中,存款任務都是作為硬指標分配,而且在考核中佔有很大的分值,部分金融機構為了完成任務指標,默許轄內機構進行違規經營,留下後遺症;三是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對重要工作環節,重要工作崗位缺乏有效的制度約束和監控,如信息備份,電腦操作人員的密碼更換,臨櫃人員的交接,以及出入庫、查庫等經常出現漏洞,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員工內部作案也輕而易舉,潛伏著隨時發案的危險。 3、從業人員素質低下,潛藏著道德風險。當前,金融系統中個別幹部職工一些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抬頭,極端個人主義膨脹責任心,全局觀念,法律紀律觀念淡薄,有的以權謀私甚至貪污挪用,受賄行賄,走上犯罪道路,其根本原因在於素質問題,金融業是一個政策性、廉潔性、信用性、紀律性很強的行業,員工沒有職業道德,缺乏自律或法制紀律觀念,沒有高度的責任心,道德風險因而產生。 4、違規經營,潛藏著法律風險。少部分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不是在如何強化經營管理上做文章,而是在經營決策時,過多考慮眼前利益,為完成各項經營指標,不惜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為代價,進行違法違規經營活動,嚴重影響了金融程序的穩定,其中尤以高息攬存和違規放貸最為突出,它不僅損害了國家利益,引起經營成本增高和不正當競爭,還會因為經營行為得不到法律保障而引起法律風險。 5、經營環境不佳,引起信用風險。金融業經營環境不佳,有信用保障機構不健全的原因,有行政干預或行政不作為的原因,有社會個體素質及觀念的原因,社會信用的嚴重缺乏,金融機構發放貸款難以收回,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也難有回報,因而出現「懼」貸現象,個體或企業將出現「貸款難」,這是信用風險的具體表現。 (三)金融「三亂」風險。 金融業亂設機構,亂放貸,企業亂集資的「三亂」現象涉及面廣,艱根除,易復發,前幾年非法經營網點及農村基金會亂放貸,個別企業亂集資,曾引起社會經濟程序混亂和影響政局穩定,目前經治理整頓雖有好轉,但由於投資渠道不暢通、居民金融風險意識不強、國家宏觀控制信貸規模過快增長而使資金供應偏緊等原因,「三亂」風險將長期存在並有隨時復發的可能。
Ⅶ 中國民間借貸是不是一個大問題
1.民間借貸中放貸人抄放開已是大勢所趨,它是克服金融抑制現象、打破正規金融壟斷,提升金融業整體發展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國外很多國家的普遍做法。目前中國實行開放性市場經濟,確立了民法自治原則,成功推出了小額貸款公司,已具備了放貸人全部放開的相應條件。國家對放貸人實行放開政策,應區別民事與商事放貸人,對於民事放貸人宜采自由放貸原則,對於商事放貸人宜采審批設立制度,同時應規定放貸人必須是資金所有者,還要增加對民間借貸的監管,使其規范發展。
2.中國長期以來對民間借貸所持的簡單壓制態度使其脫離監管,在地下發展,給中國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了不良後果。民間借貸的存在有其理論和現實依據,對其進行法律規制和政府監管才是解決之道。中國目前關於民間借貸的法律體系存在著體系龐雜、老舊過時等問題,監管體系也存在著主體缺失、過於嚴格等缺陷,這些問題的存在削減了民間借貸的積極作用。未來應建立多層次、多形式的民間融資體系,完善民間借貸法律規制,加強民間借貸政府監管,引導和促進民間借貸健康發展。
Ⅷ 簡述銀行業金融機構多頭貸款主要有哪些風險
(一)企業方面存在的風險
1.擾亂社會信用環境。一是部分社會中介機構為企業提供虛假的驗資報告和審驗結果,使銀行不能全面、真實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二是部分企業、中介機構鑽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的空子,通過多頭注冊企業,虛增企業資產等方式套取銀行貸款。
2.集團關聯客戶負債投資。部分集團控股企業隨意調動成員企業資金,並利用集團規模優勢取得大量貸款,過度負債、廣泛投資於不熟悉的行業,造成系統性財務危機。同時,集團關聯企業在各家銀行業機構都存在著互相擔保、關聯擔保的情況,對整個「擔保鏈」的企業都存在較大的風險。
3.利用銀行授信騙取貸款支持。許多企業藉助大量銀行授信的支持,能輕易地拆東牆補西牆,營造經營正常和現金流充足的假象,進一步騙取銀行貸款支持。
(二)銀行方面存在的風險
1.為爭奪客戶銀行降低授信條件。商業銀行為爭奪優質客戶,往往會降低授信條件並給予較高的授信額度,多家銀行授信使部分企業獲得的授信可能幾倍於真實需求。
2.銀行貸款投放存在「壘大戶」傾向。銀行認為企業規模大,抗風險能力強,尤其對於集團關聯企業貸款,又存在著營銷成本低、見效快的優勢,有利於提高市場佔有率,造成基層行逐漸形成「壘大戶」的傾向。
3.銀企信息不對稱。一是由於銀行間激烈競爭,企業接受監督的主動性較低,銀行無法全面掌握企業資信情況和信貸資金運行狀況。二是銀行間出於競爭和各自利益等原因,互相封鎖信息,無法了解企業獲得授信的總體情況,對於可能出現的風險隱患不能做出及時、有效的反應,增加了銀行授信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