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辦公室主要做的工作是什麼
㈡ 英國金融服務局的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能
每個職能部門都有相關的董事負責
●直接向董事會負責的部門
1、董事會秘書(Company Secretary):直接向主席會議負責。
2、董事會總顧問辦公室(General Counsel to the Board):包括銀行和綜合事務首席顧問,投資事業首席顧問,保險和友誼協會首席顧問。
3、聯絡和FSA公司事務(Communications & Corporate Affairs):負責媒體聯系,通信基礎設施,對外公開事務及新聞發布和說明。
4、質量保證及內部審計(Quality Assurance & Internal Audit):負責外部風險和銀行規則,內部風險以及質量保證、內部審計的運作。
●直接向首席行政官負責的部門
5、首席行政官辦公室:負責辦公樓、接待和會務、業務活動計劃等。
6、財稅部門(Interim Finance):負責會計事務、稅收及管理信息等。
7、信息系統(Information System):負責戰略與管理、商業系統、服務提供、項目管理等。
8、人力資源(Human Resources):負責FSA人力、發展、財務監督、運營情況報告等。
●直接向金融監督管理董事負責的部門
9、銀行及房屋協會(Banking & Building Societies):負責監管英國存款吸收機構、國外銀行、經濟數據及風險分析、政策制定、風險管理等。
10、投資事業(Investment Business):監管原屬證券和期貨局(SFA)、投資管理監管組織(IMRO)、個人投資局(PIA)的監管對象,以及政策制定。
11、市場和交易所(Markets & Exchangse):負責監督市場行為和基礎設施、交易所和清算公司。
12、保險和友誼協會(Insurance & Friendly Societies):負責監督保險及其相關協會等機構,監督勞埃德和倫敦保險市場、政策制定。
13、養老基金(Pensions Review):監督養老基金單位、政策和標准制定。
14、UKLA:監督股權市場(Equity Markets)、資本市場集團、政策制定等。
15、綜合性集團(Complex Groups):監督銀行及其已產生交易的風險、政策制定等。
●直接向核准、執法和消費者聯系管理董事負責的部門
16、策劃部門(Project Arrow):負責規則、程序制定、監管理念、風險管理和評估等。
17、核准(Authorisation):負責對公司、個人的審核和登記事務、檔案材料管理等。
18、執法(Enforcement):負責法定調查、規則執行和法律、政策的貫徹落實。
19、消費者聯系(Consumer Relations):負責消費者投訴、消費者政策研究、消費者教育、公眾咨詢、消費者賠償等。
20、管理目標(Management Tasks):負責管理目標的設定和任務的協調、分派等。
另外有負責行業培訓、金融犯罪聯系單位、法庭秘書等相關職能,但尚未有明確的董事負責。
㈢ 求金融單位幾項構成
我國金融機構的組成體系及業務
金融即貨幣資金的融通或資金餘缺調劑.我國目前金融機構是以中央銀行為核心,商業銀行為主題的多種經營機構並存的金融體系.
1.商業銀行及其業務
我國商業銀行包括傳統的四大國有銀行以及改革後成立的全國或區域性股份制銀(華夏,光大,招商,交通,民生,浦發,廣發)以及廣大農村城市信用社.商業銀行是以贏利為目的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特殊企業,安全性,流動性,贏利性是其經營原則.其三大業務是:
(1)負債 (存款,拆借,向中央銀行借款,其他)
(2)資產 (貸款,貼現,投資,其他)
(3)中間業務 指為客戶辦理的支付結算及其他委託代理事項所提供的各種金融服務.
2.中央銀行及職能
(1)貨幣發行銀行 (2)銀行的銀行(3)政府的銀行(4)金融監管銀行
3.政策性銀行及業務
長期以來對於那些投資大,周期長,見效慢,風險大,但事關國民經濟全局,國計民生的重大工程的資金供給,以前都由人行委託各商業銀行辦理,但隨著經濟發展這一做法已嚴重製約者商業銀行的市場化改革.於是成立以下國家政策性銀行.政策性金融有多種稱謂,如國家金融,政策金融,制度金融,特殊金融,財政投融資等.政策性金融是一種特殊的資金融通行為.它是在一國政府的支持與鼓勵下,以國家信用為基礎,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對象,以優惠的存貸款利率和條件,直接或間接為貫徹,配合國家特定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而進行的一種特殊性資金融通行為.它是一切規范的政策性貸款,一切帶有特定政策性意向的存款,投資,擔保,貼現,信用保險,存款保險,利息補貼等一系列特殊性資金融通行為的總和.
(1)中國開發銀行(以國家重點建設為對象如能源,交通,基礎設施,支柱產業等資金的供給)
(2)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農林牧業的開發,糧,棉,油等農副產品的收購以及財政支農資金的下撥)
(3)中國進出口信貸銀行(成套機電設備及零部件,紡織品,緊缺原材料等產品的進出口等業務的資金的供給)
4. 金融性公司及業務
(1)投資公司:是以代人理財為主要經營內容,以受託人的身份經營現代信託業務的金融公司.
(2)證券公司:是專門經營有價證券的發行,轉讓以及代理業務的金融機構.
(3)基金管理公司:是集中眾多投資者的證券投資基金,由專業的基金管理人對股票,債券等證券進行分散投資,以謀求投資風險盡可能降低和投資收益的最大化.
(4)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一國在特定的歷史時期和經濟條件下,對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進行剝離和處置的暫時性的金融機構,是一種過渡性的金融機構.在我國主要有:華融,信達,東方,長城四家公司.
(5)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是經營保險業務的機構,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保險公司是通過收取保險費來籌集資金來源的.由於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遠遠超過它的保費支付,因而聚積起大量的貨幣資本.這些貨幣資本比銀行存款往往更為穩定,是西方國家金融體系長期資本的重要來源.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業務主要是長期證券投資,如投資於公司債券和股票,市政債券,政府公債,以及發放不動產抵押貸款,保單貸款等.
㈣ 金融機構里有哪些組成部分
金融是指貨幣資金的融通,可分為直接金融和間接金融。這兩種資金融通方內式的區別在於容
有否金融機構介入,沒有則為直接金融,有則為間接金融。金融機構是指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的中介組織。我國的金融機構按地位和功能可分為4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及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誠實信用合作社、證券
公司、財務公司等。
第四類,在境內外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
以上各種金融機構相互補充,構成了一個完整的金融機構體系。
㈤ 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關於金融工作以及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方針、政策,會同市有關部門研究起草本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政策、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草案以及相關金融政策,並組織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根據中央關於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戰略定位、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以及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擬訂本市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規劃、本市金融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完善對各類金融機構、金融人才的服務體系,研究提出引進、服務金融人才的政策建議,制定相關工作措施,並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加強對金融人才的公共服務,推進金融人才職業能力認證體系建設;為各類金融機構在滬發展提供更為完善的服務平台、服務措施;配合市有關部門發布金融人才需求信息。
(四)推進金融市場體系建設,配合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推進貨幣、外匯、股票、債券、商品期貨、金融衍生品、保險、黃金市場等建設,支持金融市場開展產品和工具創新,促進金融市場協調發展;為金融市場登記、託管、清算、結算等基礎設施建設提供服務和支持;促進金融機構體系建設,牽頭擬訂促進金融機構體系建設的相關政策措施,並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鼓勵和吸引國內外金融機構總部以及大型金融機構營運中心集聚本市,加強對在滬金融機構的服務;支持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創新,推進金融創新成果在本市實施和應用;牽頭擬訂促進航運金融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五)推動金融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擬訂促進金融服務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本市社會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開發適應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金融產品、金融業務;擬訂有效利用擔保機制加大信貸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協調建立金融資源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對接機制,加強交流和信息溝通,促進業務合作;支持地方社會管理工作引入商業保險機制。
(六)受市國資管理部門委託,按照國家金融國資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承擔地方金融國資日常監管工作;提出地方金融國資總體布局的建議;負責市屬金融企業的管理,推進市屬金融企業完善法人治理機制和改革發展,提出優化地方金融資源配置和戰略重組的建議,並會同市有關部門實施。
(七)負責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類新興金融行業的日常監督和管理;負責本市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審批,會同區縣政府做好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與市有關部門共同研究促進股權投資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在國家金融管理部門的指導下,會同市有關部門建立和管理本市非上市公眾公司股權轉讓市場。
(八)促進金融中介服務業發展,參與擬訂促進會計審計、法律服務、信用評級、資產評估、投資咨詢、精算公估、金融資訊等與金融業密切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發展的政策、規劃,並配合市有關部門實施。
(九)配合市有關部門做好本市企業上市審核工作,推進企業改制上市;推進本市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並購重組。
(十)會同市有關部門編制金融功能區域布局規劃,完善本市金融業空間布局,加強對金融功能區的服務和指導。
(十一)促進區域金融合作,配合金融管理部門促進長三角地區的金融合作與協調發展;推動本市與內地其他地區金融合作、交流;推進本市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在金融領域的合作、交流;加強與其他國際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負責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宣傳、推介工作。
(十二)協助配合金融管理部門和市有關部門整頓與規範金融秩序,保護銀行債權,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等金融犯罪活動;會同金融管理部門和市有關部門建立金融穩定協調機制,建立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機制,協調處理金融風險防範和化解工作,維護金融穩定與安全;配合市有關部門推進金融業統一的徵信平台建設和信用環境建設。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㈥ 區直單位中的金融辦公室具體工作是什麼
金融辦公室,即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的簡稱。地方政府金融辦是規劃地方經濟發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態建設的組織者、金融產業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監控的防火牆!
金融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有如下內容: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有關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項決定、決議等,督導、檢查落實執行市委、市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引導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的改革創新、拓展業務,加大對地方經濟和各項事業發展的支持。
二、研究分析宏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運行情況,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產業發展的中短期的規劃和工作計劃。提出改善金融發展和安全環境的意見和建議,加強對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的服務,促進地方經濟協調發展和穩定。
三、積極協助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對本地金融機構的管理或監管。協調、支持和配合上級派駐監管機構對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管;負責全市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規體系,監管信用中介機構;監督管理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指導本地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工作;認真做好配合協調和信息交流工作,協助協調解決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發展中應由地方政府需解決的問題。
四、負責組織協調規范、整頓和維護本地金融秩序,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促進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的監督管理,維護地方國有金融資產出資人的權益;組織協調地方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監督檢查地方國有金融資產運營情況。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擬訂和協調規范、整頓本地金融秩序的有關事務,確保地方金融安全、穩健和規范運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經營業務活動。加強社會信用和金融信用建設,研究建立地方金融安全區的政策和措施,促進本地金融安全。
五、負責本地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重大事項,研究制定本地資本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協調處理有關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重大問題,積極協助推動企業改制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的工作,並對資本的資金運作進行監管。跟蹤監測本地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和運行情況,匯總分析相關的統計資料;指導協調上市公司配股、增發等再融資工作;指導、規范上市公司購並、資產重組、股權交易等行為;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本地上市公司發展、結構優化的政策性建議。協助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的日常監管。負責組織、指導本地企業境內、外上市工作;篩選、培育擬上市企業,指導企業准備上市工作,協調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六、研究擬定本地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組織推進金融市場發展和拓寬融資渠道;研究分析全市金融運行和行業發展動態,及時提出金融決策參考意見和建議。負責收集本地金融、保險、證券系統的業務報表和業務統計工作;指導下級地方政府金融工作。
七、承辦上級政府和監管機構交辦的其它事項。
㈦ 國家 金融服務 辦公室
四、 國務院直屬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專總局、國家質量監屬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國家體育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統計局、國家林業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旅遊局、國家宗教事務局、國務院參事室、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預防腐敗局列入國務院直屬機構序列,在監察部加掛牌子。
五、 國務院辦事機構: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國務院研究室。
六、 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新華通訊社、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家行政學院、中國地震局、中國氣象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㈧ 投資金融公司辦公室有哪些科室
下屬有貸款部,風控部,人事部,網路部,銷售部,財務部以及後端.
㈨ 金融服務辦公室主任 是什麼職位
副科
㈩ 金融機構內設機構如何設置
各地的金融機構雖有大小區別,但基本上都由這三部分組成:
1、營回銷部門,負責答資產負債業務的營銷推廣,如公司、機構、個人業務部等。
2、運行部門,負責全行業務的客戶建戶、核算、結算、現金等,如營業部、會計部等。
3、保障部門,負責全行的技術保障、後勤供應、安全保衛、案件防範、辦公辦會、行政事務等,如辦公室、計財部、人力資源部、內控部、科技部等。
根據行的大小和需要可以按這三條線細劃,基本就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