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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與保險公司進行金融交易

發布時間:2021-04-13 13:44:43

㈠ 保險機構違反可疑交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經2006年11月6日第25次行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行長周小川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內容
編輯
第一條
為防止利用金融機構進行洗錢活動,規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下列金融機構:
(一)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
(二)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四)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
(五)中國人民銀行確定並公布的其他金融機構。
從事匯兌業務、支付清算業務和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報告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對金融機構履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設立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負責接收人民幣、外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發現金融機構報送的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錯誤的,可以向提交報告的金融機構發出補正通知,金融機構應在接到補正通知的5個工作日內補正。
第五條
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專門的反洗錢崗位,明確專人負責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工作。
金融機構應當根據本辦法制定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內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備。
金融機構應當對下屬分支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六條
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報告可疑交易的情況予以保密,不得違反規定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第七條
金融機構應當在大額交易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過其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及時以電子方式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客戶通過在境內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或者發卡銀行報告;客戶通過境外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收單行報告;客戶不通過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報告。
第八條
金融機構應當將可疑交易報其總部,由金融機構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在可疑交易發生後的10個工作日內以電子方式報送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可疑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第九條
金融機構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下列大額交易:
(一)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三)自然人銀行賬戶之間,以及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四)交易一方為自然人、單筆或者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累計交易金額以單一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況,單邊累計計算並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客戶與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進行金融交易,通過銀行賬戶劃轉款項的,由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按照第一款第(二)、(三)、(四)項的規定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需要可以調整第一款規定的大額交易標准。
第十條
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大額交易,如未發現該交易可疑的,金融機構可以不報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後,不直接提取或者劃轉,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續存入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實盤外匯買賣交易過程中不同外幣幣種間的轉換。
(三)交易一方為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但不含其下屬的各類企事業單位。
(四)金融機構同業拆借、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的債券交易。
(五)金融機構在黃金交易所進行的黃金交易。
(六)金融機構內部調撥資金。
(七)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業務項下的交易。
(八)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下的債務掉期交易。
(九)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發起的稅收、錯賬沖正、利息支付。
(十)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信託投資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者集中轉入、分散轉出,與客戶身份、財務狀況、經營業務明顯不符。
(二)短期內相同收付款人之間頻繁發生資金收付,且交易金額接近大額交易標准。
(三)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短期內頻繁收取與其經營業務明顯無關的匯款,或者自然人客戶短期內頻繁收取法人、其他組織的匯款。
(四)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或者平常資金流量小的賬戶突然有異常資金流入,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五)與來自於販毒、走私、恐怖活動、賭博嚴重地區或者避稅型離岸金融中心的客戶之間的資金往來活動在短期內明顯增多,或者頻繁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六)沒有正常原因的多頭開戶、銷戶,且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七)提前償還貸款,與其財務狀況明顯不符。
(八)客戶用於境外投資的購匯人民幣資金大部分為現金或者從非同名銀行賬戶轉入。
(九)客戶要求進行本外幣間的掉期業務,而其資金的來源和用途可疑。
(十)客戶經常存入境外開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幣匯票存款,與其經營狀況不符。
(十一)外商投資企業以外幣現金方式進行投資或者在收到投資款後,在短期內將資金迅速轉到境外,與其生產經營支付需求不符。
(十二)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投入資本金數額超過批准金額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債,從無關聯企業的第三國匯入。
(十三)證券經營機構指令銀行劃出與證券交易、清算無關的資金,與其實際經營情況不符。
(十四)證券經營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拆借外匯資金。
(十五)保險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對同一家投保人發生賠付或者辦理退保。
(十六)自然人銀行賬戶頻繁進行現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額存取現金且情形可疑。
(十七)居民自然人頻繁收到境外匯入的外匯後,要求銀行開具旅行支票、匯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頻繁存入外幣現鈔並要求銀行開具旅行支票、匯票帶出或者頻繁訂購、兌現大量旅行支票、匯票。
(十八)多個境內居民接受一個離岸賬戶匯款,其資金的劃轉和結匯均由一人或者少數人操作。
第十二條
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客戶資金賬戶原因不明地頻繁出現接近於大額現金交易標準的現金收付,明顯逃避大額現金交易監測。
(二)沒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較小的客戶,要求將大量資金劃轉到他人賬戶,且沒有明顯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
(三)客戶的證券賬戶長期閑置不用,而資金賬戶卻頻繁發生大額資金收付。
(四)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並在短期內發生大量證券交易。
(五)與洗錢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有業務聯系。
(六)開戶後短期內大量買賣證券,然後迅速銷戶。
(七)客戶長期不進行或者少量進行期貨交易,其資金賬戶卻發生大量的資金收付。
(八)長期不進行期貨交易的客戶突然在短期內原因不明地頻繁進行期貨交易,而且資金量巨大。
(九)客戶頻繁地以同一種期貨合約為標的,在以一價位開倉的同時在相同或者大致相同價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開倉後平倉出局,支取資金。
(十)客戶作為期貨交易的賣方以進口貨物進行交割時,不能提供完整的報關單證、完稅憑證,或者提供偽造、變造的報關單證、完稅憑證。
(十一)客戶要求基金份額非交易過戶且不能提供合法證明文件。
(十二)客戶頻繁辦理基金份額的轉託管且無合理理由。
(十三)客戶要求變更其信息資料但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有偽造、變造嫌疑。
第十三條
保險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短期內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釋。
(二)頻繁投保、退保、變換險種或者保險金額。
(三)對保險公司的審計、核保、理賠、給付、退保規定異常關注,而不關注保險產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資收益。
(四)猶豫期退保時稱大額發票丟失的,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內多次退保遺失發票總額達到大額的。
(五)發現所獲得的有關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稱、住所、聯系方式或者財務狀況等信息不真實的。
(六)購買的保險產品與其所表述的需求明顯不符,經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解釋後,仍堅持購買的。
(七)以躉交方式購買大額保單,與其經濟狀況不符的。
(八)大額保費保單猶豫期退保、保險合同生效日後短期內退保或者提取現金價值,並要求退保金轉入第三方賬戶或者非繳費賬戶的。
(九)不關注退保可能帶來的較大金錢損失,而堅決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釋退保原因的。
(十)明顯超額支付當期應繳保險費並隨即要求返還超出部分。
(十一)保險經紀人代付保費,但無法說明資金來源。
(十二)法人、其他組織堅持要求以現金或者轉入非繳費賬戶方式退還保費,且不能合理解釋原因的。
(十三)法人、其他組織首期保費或者躉交保費從非本單位賬戶支付或者從境外銀行賬戶支付。
(十四)通過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險費,而不能合理解釋第三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關系的。
(十五)與洗錢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有業務聯系的。
(十六)沒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堅持要求用現金投保、賠償、給付保險金、退還保險費和保單現金價值以及支付其他資金數額較大的。
(十七)保險公司支付賠償金、給付保險金時,客戶要求將資金匯往被保險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或者客戶要求將退還的保險費和保單現金價值匯往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
第十四條
除本辦法第十一、十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發現其他交易的金額、頻率、流向、性質等有異常情形,經分析認為涉嫌洗錢的,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第十五條
金融機構對按照本辦法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的所有可疑交易報告涉及的交易,應當進行分析、識別,有合理理由認為該交易或者客戶與洗錢、恐怖主義活動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有關的,應當同時報告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並配合中國人民銀行的反洗錢行政調查工作。
第十六條
對既屬於大額交易又屬於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機構應當分別提交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
交易同時符合兩項以上大額交易標準的,金融機構應當分別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第十七條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本辦法所附的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要素要求(要素內容見附表),提供真實、完整、准確的交易信息,製作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的電子文件。具體的報告格式和填報要求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
第十八條
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處罰;區別不同情形,建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或者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採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金融機構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
(二)取消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任職資格、禁止其從事有關金融行業工作。
(三)責令金融機構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中國人民銀行縣(市)支行發現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的,應報告其上一級分支機構,由該分支機構按照前款規定進行處罰或提出建議。
第十九條
中國人民銀行和其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對金融機構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遵守《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如下:
「短期」系指10個工作日以內,含10個工作日。
「長期」系指1年以上。
「大量」系指交易金額單筆或者累計低於但接近大額交易標準的。
「頻繁」系指交易行為營業日每天發生3次以上,或者營業日每天發生持續3天以上。
「以上」,包括本數。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2號)和《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3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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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保險公司通過代理機構開展保險業務時,應當在合作協議中寫入反洗錢條款。反洗錢條款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保險業反洗錢工作來管理辦法自>保險公司通過保險專業代理公司、金融機構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開展保險業務時,應當在合作協議中寫入反洗錢條款。
反洗錢條款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保險專業代理公司、金融機構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按照保險公司的反洗錢法律義務要求識別客戶身份;
(二)保險公司在辦理業務時能夠及時獲得保險業務客戶身份信息,必要時,可以從保險專業代理公司、金融機構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獲得客戶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三)保險公司為保險專業代理公司、金融機構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代其識別客戶身份提供培訓等必要協助。
保險經紀公司代理客戶與保險公司開展保險業務時,應當提供保險公司識別客戶身份所需的客戶身份信息,必要時,還應當依法提供客戶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保險公司承擔未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最終責任,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金融機構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承擔相應責任。

㈢ 客戶與證券公司進行金融交易,通過銀行賬戶劃轉款項的

客戶與證券公司進行金融交易,通過銀行賬戶劃轉款項的?是的

㈣ 保險金融運行分析報告

大額交易報告根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應當在大額交易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過其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及時以電子方式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客戶通過在境內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或者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或者發卡銀行報告;客戶通過境外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收單行報告;客戶不通過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報告大額交易報告的范圍包括第九條金融機構應當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下列大額交易:(一)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二)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三)自然人銀行賬戶之間,以及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銀行賬戶之間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四)交易一方為自然人、單筆或者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累計交易金額以單一客戶為單位,按資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況,單邊累計計算並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客戶與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進行金融交易,通過銀行賬戶劃轉款項的,由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按照第一款第(二)、(三)、(四)項的規定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大額交易報告。中國人民銀行根據需要可以調整第一款規定的大額交易標准。第十條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大額交易,如未發現該交易可疑的,金融機構可以不報告:(一)定期存款到期後,不直接提取或者劃轉,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續存入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定期存款。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轉為在同一金融機構開立的同一戶名下的另一賬戶內的活期存款。(二)自然人實盤外匯買賣交易過程中不同外幣幣種間的轉換。(三)交易一方為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但不含其下屬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四)金融機構同業拆借、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的債券交易。(五)金融機構在黃金交易所進行的黃金交易。(六)金融機構內部調撥資金。(七)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業務項下的交易。(八)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下的債務掉期交易。(九)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匯機構、政策性銀行發起的稅收、錯賬沖正、利息支付。(十)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情形。具體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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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為什麼保險公司可以直接從客戶的銀行帳戶中扣錢

那是你肯定當時辦理保險的時候,和保險公司簽訂了代扣協議,所以人家可以直接從你銀行卡上扣錢的

㈥ 哪些大額交易由保險業金融機構負責報告

第十三條保險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短期內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釋。



(二)頻繁投保、退保、變換險種或者保險金額。



(三)對保險公司的審計、核保、理賠、給付、退保規定異常關注,而不關注保險產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資收益。



(四)猶豫期退保時稱大額發票丟失的,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內多次退保遺失發票總額達到大額的。



(五)發現所獲得的有關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稱、住所、聯系方式或者財務狀況等信息不真實的。



(六)購買的保險產品與其所表述的需求明顯不符,經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解釋後,仍堅持購買的。

㈦ 銀行資格考試題庫 謝謝!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
1、金融市場上的資金凈借入者是:( )
A、居民部門 B、企業 C、政 府 D、合同式儲蓄機構 E、中介性金融機構
2、公認的最早成立的現代中央銀行是:( )
A、瑞典國家銀行 B、英格蘭銀行
C、法蘭西銀行 D、德國國家銀行
3、1994年以前不實行商業銀行分支行制的是:( )
A、美國 B、英國 C、法國
D、德國 E、瑞典
4、年通貨膨脹率在3%以下的通貨膨脹稱為( )。
A、爬行式通貨膨脹 B、溫和式通貨膨脹
C、奔騰式通貨膨脹 D、惡性通貨膨脹
5、按我國貨幣供給的統計口徑,M1等於:( )
A、現金流通量 B、企業活期存款
C、①+② D、儲蓄存款
6、導致通貨膨脹的直接原因是( )。
A、貨幣供應過多 B、貨幣貶值 C、紙幣流通 D、物價上漲
7、現代銀行的本質特徵是:( )
A、擴大了信用中介功能
B、具有信用創造功能
C、建立了部分准備金制度
D、實行非現金流通制度
8、我國利率屬於:( )
A、市場利率 B、官定利率 C、公定利率 D、優惠利率
9、下列屬於所有權憑證的金融工具是:( )
A、債券 B、股票 C、商業票據 D、銀行票據
10、巴塞爾協議規定,銀行資本金不得少於風險資產的( );核心資本的比率不得小於( )。
A、20%;10% B、15%;10% C、10%;5% D、8%;4%
11、哪種理論認為,沒有必要把資產管理作為銀行保持流動性的唯一手段,銀行完全可以在需要資金時進 入市場借入資金:( )
A、負債管理理論 B、資產管理理論 C、商業貸款理論 D、流動偏好理論
12、目前世界上多數國家實行的是:( )
A、一元中央銀行制
B、二元中央銀行制
C、多元中央銀行制
D、復合中央銀行制
13、金融深化表現為金融與經濟發展形成一種( )的狀態。
A、良性循環 B、惡性循環
C、無序 D、頻繁變動
14、按我國貨幣供給的統計口徑,M0等於:( )
A、現金流通量 B、企業活期存款
C、①+② D、儲蓄存款
15、能夠比較准確的反映最終產品和勞務的一般物價水平變動情況,但容易受到物價結構影響的通貨膨脹測定指標是( )。
A、消費物價指數 B、批發物價指數
C、國民生產總值平減指數 D、居民生活費用指數
16、按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貨幣層次劃分口徑,M1包括( )。
A、活期存款 B、現金 C、儲蓄存款 D、A與B之和 E、A與C之和
17、下列不屬於「准貨幣」范疇的是( )。
A、定期存款 B、儲蓄存款
C、活期存款 D、外幣存款
18、弗里德曼的貨幣需求理論認為,貨幣需求函數具有( )的特點。
A、不穩定 B、不確定 C、相對穩定 D、相對不穩定
19、下列各項中,( )通常不包括在貨幣政策的三要素中。
A、傳導機制 B、政策工具 C、中介指標 D、政策目標
20、貨幣政策諸目標間呈一致**的是( )。
A、經濟增長與充分就業 B、充分就業與國際收支平衡
C、物價穩定與經濟增長 D、物價穩定與充分就業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
1、下列屬於「准貨幣」范疇的是( )。
A、定期存款 B、儲蓄存款
C、活期存款 D、外幣存款
2、商業銀行在國際金融市場借款的形式有:( )
A、固定利率的定期存單
B、歐洲美元存單
C、浮動利率的歐洲美元存單
D、本票 E、發行債券
3、弗里德曼認為,貨幣需求取決於:( )
A、總財富 B、持有貨幣的機會成本
C、非人力財富在總財富中所佔的比重 D、利率水平
E、財富所有者對不同形式財富所提供效用的嗜好與偏好
4、中央銀行的貼現率有以下特點:
A、是一種短期利率
B、是一種長期利率
C、是一種市場利率
D、是一種官定利率
E、是一種標准利率或最低利率
5、貨幣政策中介指標的選取要符合如下標准:
A、可控性 B、可測性 C、相關性
D、抗性 E、可行性
6、中央銀行資金清算業務分為:( )
A、現金結算 B、非現金結算
C、集中票據交換
D、集中清算交換的差額
E、組織異地之間的資金轉移
7、貨幣政策的三要素是指 ( ADE )。
A、政策效果 B、傳導機制
C、政策工具 D、中介指標
E、政策目標

8、中央銀行集中保管全國存款准備金的目的在於:( )
A、保證存款機構的清償能力
B、通過調整准備率,控制商業銀行貨幣創造能力和信用規模
C、通過存款准備的集中保管,增強中央銀行資金實力
D、等待有利的貸款或投資機會
E、直接給政 府以貸款或透支
9、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包括:( )
A、貸款承諾 B、票據承兌或保證
C、貨幣掉期 D、遠期利率合約
E、外匯期權
10、「緊」的貨幣政策是指( )。
A、提高利率 B、降低利率 C、放鬆信貸 D、收緊信貸 E、增加貨幣供應量
11、貨幣政策時滯以中央銀行為界限可分為( )。
A、內部時滯 B、外部時滯 C、認識時滯 D、行動時滯 E、管理時滯
12、在貨幣政策諸目標之間,更多表現為矛盾與沖突的有( )。
A、充分就業與經濟增長 B、充分就業與物價穩定
C、穩定物價與經濟增長 D、經濟增長與國際收支平衡
E、物價穩定與國際收支平衡
13、決定貨幣乘數大小的因素有( )。
A、提現率 B、國外凈資產 C、超額准備金率 D、法定存款准備金率
E、定期存款與活期存款之間的比率
14、公開市場業務的優點是( )。
A、調控效果猛烈 B、主動性強
C、靈活性高 D、影響范圍廣 E、可以進行微調
三、名詞解釋(每題3分)
1、通貨膨脹
2、原始存款
3、超額准備金率
4、貨幣市場
5、商業信用
6、金融工具
四、問答題(每題8分)
1、簡述我國利率的決定與影響因素。
2、商業銀行的經營方針是什麼?西方國家如何對商業銀行進行存貸款經營的管理?
3、什麼是貨幣政策中介指標?如何選定貨幣政策的中介指標?
4、簡述公開市場業務的長處與制約因素。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
1、B 2、B 3、A 4、A 5、C 6、D 7、B 8、B 9、B 10、D
11、A 12、A 13、A 14、A 15、C 16、D 17、C 18、C 19、A 20、A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
1、ABD 2、ABCE 3、ABCD 4、AD 5、ABC 6、CDE 7、ACE 8、ABC
9、ABCDE 10、AD 11、AB 12、BCDE 13、ACDE 14、BCDE
三、名詞解釋(每個3分)
1、是指由於貨幣供應過多而引起貨幣貶值、物價上漲的貨幣現象。
2、一般是指商業銀行(或專業銀行)接受的客戶現金和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的再貸款。是商業銀行從事資產業務的基礎。
3、是指商業銀行超過法定存款准備金而保留的准備金佔全部存款的比率。
4、期限在一年以內的短期債務工具大量交易的市場。
5、非金融企業之間相互以賒銷商品或預付貸款等形式提供的信用。
6、在信用和融資活動中產生,能夠證明金融交易金額、期限、價格的書面文件。
四、問答題(每題8分)
1、答:利率的平均水平;
資金的供求情況;
物價變動的幅度;
國際經濟的環境;
政策性因素。
2、答:商業銀行的經營方針有:
(1)安全性方針:是指銀行經營中,應盡量減少資產風險。
(2)流動性方針:是指銀行經營中,應能及時滿足存款人隨時支取的要求。
(3)盈利性方針:是指銀行經營中,在保證安全性的前提下,利潤最大化是銀行追求的最終目標。以上三個方針是統一的,也是對立的。只有從實際出發,統一協調,尋求最佳組合,才是各國銀行努力的最終目標。
西方國家對商業銀行存、貸款經營的管理主要體現在:
(1)存款經營的管理。包括對存款利率管理、對存款保險管理和對吸收存款方式進行某些限制。
(2)貸款經營的管理。包括對貸款風險管理;對貸款長短期限結構管理;重視信用貸款佔全部銀行貸款的比例,鼓勵銀行進行抵押貸款業務;對內部人員和關系戶貸款進行限制以防止徇私舞弊。
3、答:貨幣政策中介指標是指為實現貨幣政策目標而選定的中間性或傳導性金融變數。

貨幣政策中介指標的選取標准為:
可測性:指中央銀行能夠迅速獲得該指標准確的資料數據,並進行相應的分析判斷
可控性:指該指標在足夠短的時間內接受貨幣政策的影響,並按政策設定的方向和力度發生變化。
相關性:是指該指標與貨幣政策最終目標有極為密切的關系,控制住該指標就能基本實現貨幣政策。
4、答:(1)公開市場業務是指中央銀行在金融市場上公開買賣有價證券,以此來調節市場貨幣量的政策行為。
(2)公開市場業務的長處是:主動性強、靈活性高、調控效果和緩、震動性小,影響范圍廣。
(3)公開市場業務的制約因素:中央銀行干預與控制金融市場的金融實力;發達、完善的金融市場;其它政策工具的配合。
一、單項選擇(10*2共20分)
1、貨幣的本質是( )
A、金屬貨幣 B、紙幣 C、支付憑證 D、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
2、企業之間的賒銷、預付屬於什麼信用形式( )
A、商業信用 B、銀行信用 C、國家信用 D、消費信用
3、按資金的償還期限分,金融市場分為( )
A、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 B、同業拆借市場和長期債券市場
C、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 D、回購市場和債券市場
4、銀行在票據未到期前將票據買進的做法叫( )
A、票據貼現 B、回購 C、同業拆借 D、票據結算
5、下面哪種是中央銀行的負債業務是( )
A、有價證券買賣 B、貸款業務 C、再貼現業務 D、貨幣發行
6、目前各國商業銀行常採用的經營管理方法是( )
A、資產管理 B、負債管理 C、資產負債綜合管理 D、貸款管理
7、我國目前擁有貨幣發行權的銀行是( )
A、中國進出口銀行 B、匯豐銀行上海分行
C、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D、中國人民銀行
8、認為通貨膨脹的原因在於經濟發展過程中總需求大於總供給,是( )
A、需求拉上論 B、成本推進論 C、開放型通貨膨脹 D、隱蔽型通貨膨脹
9、凱恩斯把人們對貨幣的需求動機分為交易動機、預防動機和( )
A、消費動機 B、投機動機 C、流通動機 D、安全動機
10、下列不屬於國家所追求實現的宏觀經濟目標是( )。
A、充分就業 B、利率穩定 C、國際收支平衡 D、物價穩定
二、多項選擇(10*2共20分)
1、貨幣的職能有( )
A、價值尺度 B、流通手段 C、儲藏手段
D、支付手段 E、世界貨幣
2、影響資產需求的因素主要有( )
A、財富總量 B、預期收益 C、流動性
D、風險性 E、期限性
3、下列信用工具中屬於短期信用工具的有( )
A、優先股 B、普通股 C、商業票據
D、國庫券 E、人壽保險單
4、金融交易客體中屬於基礎性的有( )
A、貨幣頭寸 B、期貨 C、債券
D、外匯 E、股票
5、金融創新的原因包括( )
A、競爭需要 B、規避管制 C、規避風險
D、技術進步 E、政 府支持
6、發展中國家的金融發展特徵( )
A、金融市場開放 B、金融資產形式單一 C、金融資產結構不合理
D、政 府管制嚴格 E、金融機構單一
7、下面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有( )
A、商業銀行 B、信託公司 C、保險公司
D、中央銀行 E、證券公司
8、屬於商業銀行資產業務的有( )
A、證券投資 B、票據貼現 C、貨幣發行
D、貸款 E、吸收存款
9、中央銀行典型的三大職能有( )
A、發行的銀行 B、證券投資 C、銀行的銀行
D、國家的銀行 E、政策制定
10、下列機構中屬於我國金融監管機構的有( )
A、銀監會 B、證監會 C、保監會
D、財政部 E、社保中心
三、名詞解釋(4*5共20分)
1、國家信用
2、同業拆借
3、金融創新
4、風險投資
四、簡答題(任選3題,每題8分共24分)
1、簡述貨幣制度的主要構成要素。
2、簡述二板市場的特徵及創建二板市場的意義。
3、簡述金融創新的影響。
4、簡述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目標以及經常採用的貨幣政策工具。
五、論述分析題(本大題共16分)
1、某機械出口公司,出口一批機械產品,合同金額為120萬美元,採用貨到付款方式,預計三個月後可能到賬。為防止市場風險,你可以採用保險、遠期合約、期貨和期權等保值措施。(1)請分別說明如何用這四種方式保值;(2)如果用期權方式,交納期權費6萬元,合同匯率為1美元=8.30人民幣,請分別計算三個月到期後1美元=8.28人民幣和1美元=8.32人民幣時兩種不同情況下企業的收益。(提示:已知企業的出口綜合成本為950萬元人民幣)
單項選擇
1、D 2、A 3、C 4、A 5、D 6、C 7、D 8、A 9、B 10、B
多項選擇
1、ABCDE 2、ABCD 3、CD 4、ACDE 5、ABCDE 6、BCDE 7、BCE 8、ABD 9、ACD 10、ABC
三、名詞解釋
1、國家信用——政府以債務人的身份籌集資金的一種借貸行為。
2、同業拆借——金融機構(除中央銀行外)之間的互相借貸短期資金的行為。
3、金融創新——創新即創造新生事物,金融創新是金融領域內的創新。
4、風險投資——資本投向高風險領域(高新技術及產品開發領域),又稱創業投資。
四、簡答題
1、貨幣制度的構成要素。
主要包括四方面內容:第一,規定本位幣貨幣材料與貨幣單位。
第二,確定本位幣和輔幣的發行與流通程序。
第三,規定發行准備。
第四,規定過比的對外關系,如能否自由兌換,匯價的確定方法等。
2、二板市場的特點及創建二板市場的意義。
特點有:一是,面向新興的高成長、高科技中小企業
二是,與主板市場不同,上市條件比較寬松
三是,信息披露等管理很嚴格,以保證市場穩定
四是,保薦人制度和做市商制度
意義有:一是,給風險資本提供了退出機制
二是,高科技發展的資本支持,提供再融資平台
三是,上市以便於改善公司治理結構
3、金融創新的影響。
有利影響:對投資者和籌資者來說,提供了多元選擇,滿足不同的要求。
對金融機構來說,增強抵禦風險能力,提高收益。
對金融市場來說,使市場更繁榮,推動經濟發展。
不利影響:風險增大。
監管難度加大,政策造作更復雜。
4、簡述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目標以及經常採用的貨幣政策工具。
宏觀政策目標是:物價穩定,國際收支平衡,充分就業,經濟增長
貨幣政策工具包括:法定存款准備金率,再貼現,公開市場業務
五、論述說明題
我國金融改革進程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的措施
我國金融改革已經取得了巨大的成績,也為經濟發展提供了便利的融資方式及渠道,對經濟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但是仍然還存在不足其中主要反映在金融機構的業務經營活動中和金融市場中的不足,可以分別從這兩個方面來談金融改革中仍然還存在的缺陷。
一、從金融機構業務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問題談:
以銀行機構業務經營為例:銀行包括現有業務品種單一,經營方式不夠靈活以及經營理念,管理體制中仍有不足,可以從相關方面來完善。
二、從金融市場中存在的不足之處來談:
以資本市場為例:我國資本市場中股票市場融資比例和債券市場融資的比例不協調,股票市場相對發達而債券市場相對發展滯後,同時在債券市場中又存在企業債券市場發展更為滯後的現象。

1、
農村信用社在我國金融體系中的地位如何?
答:農村信用社是由轄區內農戶、個體工商戶和中小企業入股組成的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是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截至2004年6月末,全國農村信用社各項存款余額26724億元,佔全部金融機構存款的11.6%;各項貸款余額19585億元,佔全部金融機構貸款的11.5%。其中,農業貸款余額8615億元,佔全部金融機構農業貸款余額的86%。農村信用社正在成為農村金融的主力軍和聯系農民的金融紐帶。
2、農村信用社在支持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中發揮什麼樣的作用?
答: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以及農民增加收入,需要在資金、技術、人力等方面增加投入。其中資金的投入在現階段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從目前情況看,資金投入主要是三個渠道:一是農民自己對生產活動本身的投資;二是增加財政資金對農業基礎設施的投入和其他有關補貼;三是金融部門的信貸資金。在這三個方面,金融部門的信貸資金投入佔有很大的比重,有的地方甚至在60%以上。而統計數字表明,金融部門的信貸資金中,農村信用社的資金佔到80%左右,有的地方甚至已達到90%。
長期以來,農村信用社以服務「三農」為己任,在支持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1999年以來,為適應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新階段的需要,農村信用社積極開辦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大力推廣信用農戶、信用村鎮等評定活動,大大簡化了農民貸款的手續,方便了農民貸款,也使農民的貸款面有了很大提高,困擾多年的農民貸款難問題有了一定程度的緩解。至2003年年末,全國有32 225家農村信用社開辦了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占機構總數的94.8%,有18 553家農村信用社開辦了農戶聯保貸款,占機構總數的54.6%。2003年當年,全國有6 217萬農戶獲得了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佔有貸款需求且符合貸款條件農戶數的64%,佔全部農戶數的28%。
近年來,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商業銀行大量撤出在農村的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為「三農」服務的任務更加艱巨,作用更加凸顯。
3、為什麼國務院決定進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
答:農村信用社作為主要服務「三農」的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多年來盡管在改革體制、改善管理、改進服務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支持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與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新階段的要求相比,在管理方式、經營模式、服務方式等方面還存在諸多不適應,在管理體制、產權制度、風險防範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制約因素,影響農村信用社服務「三農」作用的發揮,需要通過不斷地深化改革,在發展中逐步予以解決。
黨中央、國務院對農村信用社改革問題十分重視。1997年以來,國務院多次組織有關部門對農村信用社改革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國務院領導同志也親自考察農村信用社工作,並作重要指示。2003年以來,中央明確提出,農村信用社改革的總體要求是「明晰產權關系,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適當扶持,地方政府負責」,強調要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必須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更多地關注農村,關心農民,支持農業,把解決好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問題作為經濟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改進農村金融服務,不僅關繫到農村信用社的穩定健康發展,而且事關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穩定的大局。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經濟發展很不平衡,東西南北差異較大,各地農村信用社的經營狀況和發展水平很不一樣,不同地區農村經濟發展對農村金融的要求也不相同。雖然農村信用社改革已經研究論證了很長時間,並且也在局部進行了多方面的試驗,但是,對於如何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如何因地制宜地改革農村信用社的產權結構,如何選擇確定適應不同地區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和服務要求的農村信用社組織形式等問題,還需要進行進一步的探索和試驗。特別是這次農村信用社改革的兩個重點,涉及到方方面面的責權利關系的調整,情況復雜,政策性強,必須積極慎重、循序漸進,不能急於求成。因此,國務院決定選擇部分省(區、市)進行試點,在認真實踐和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再逐步推開。
4、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什麼?
答:根據新時期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對農村金融服務提出的新要求,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服務農業、農村和農民為宗旨,按照「明晰產權關系、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適當支持、地方政府負責」的總體要求,加快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和產權制度改革,把農村信用社逐步辦成由農民、農村工商戶和各類經濟組織入股,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社區性地方金融機構,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農村金融主力軍和聯系農民的金融紐帶作用,更好地支持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幫助農民增加收入,促進城鄉經濟協調發展。

㈧ 金融與保險 案例分析

不要局限於保險法,硫酸是什麼《危險貨物品名表》中的你去查查,內
這車應遵循容《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二章 運輸許可
你所說的車是普通車,那他擅自運輸危險貨物。。。你自己想把,現在套《保險法》很清楚了吧,結果就是拒賠!!!

㈨ 哪些大額交易由保險業金融機構負責報告

第十三條保險公司應當將下列交易或者行為,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一)短期內分散投保回、集中退保答或者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釋。



(二)頻繁投保、退保、變換險種或者保險金額。



(三)對保險公司的審計、核保、理賠、給付、退保規定異常關注,而不關注保險產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資收益。



(四)猶豫期退保時稱大額發票丟失的,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內多次退保遺失發票總額達到大額的。



(五)發現所獲得的有關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稱、住所、聯系方式或者財務狀況等信息不真實的。



(六)購買的保險產品與其所表述的需求明顯不符,經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解釋後,仍堅持購買的。

㈩ 影響金融客戶交易行為的因素

這一部分詳細論述20世紀60年代以來的金融中介理論的主要內容及其發展過程。以中介形成與影響發展的主要因素為中線論述。跨期交易結果的不確定性可分為個人不確定性和社會不確定性,當面向個人的不確定性在某種程度上結合起來,即從結果上表現為經濟社會總體的不確定性時,社會不確定性就產生了。假定無論社會不確定性還是個人不確定性都是經濟社會所固有的,從某種意義講,個人並不能通過其他資源的使用就減少這些成本。Bryant(1980)和Diamond&Dybvig(1983)研究了在個人面臨消費不確定性時銀行類中介的作用。在他們的研究中,銀行負債是作為平滑消費波動的機制而出現的,而不是執行交易媒介的功能。銀行為家庭提供防範影響消費需求(路徑)的意外流動性沖擊的保險手段。Diamond&Dybvig(1983)模型(以下簡稱DD模型)的前提假設為:假定從投資機會中獲得的支付與消費者的期望消費路徑不一致,消費者的消費需求是隨機的。除非他們通過中介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消費沖擊,否則滿足這些隨機消費需求會要求消費者提前結束投資。Diamond&Dybvig(1983,1985)模型認為在投資者面對獨立流動性沖擊的經濟中,金融中介提供的存款合同可改進市場配置。而市場不能為防範流動性提供完全保險,因而不能導致有效的資源配置。實際上,DD模型的金融中介為個人投資者提供了一種風險保障。投資者可以利用金融中介來提高自己在孤立狀態下備用投資的可能性。一方面,他可以避免投資機會中固有的風險;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消費需要中固有的風險。在DD模型中,在沒有交易成本的情況下,投資者之間可直接訂立合約,以獲得與利用金融中介相同的投資結果。但是,由於道德風險的原因,這樣的私人合約會最終走向解體。Diamond&Dybvig假定活期存款是不能交易的,且沒有考慮其他證券市場。Jacklin(1987)和Haubrich&King(1990)也認為金融中介的存在依賴於上述假定。Hellwig(1994)和vonThadden(1998)考察了在Diamond&Dybvig模型中加入其他條件時銀行的功能問題。為了回應Jacklin(1987)、Haubrich&King(1990)、Hellwig(1994)和vonThadden(1998),Diamond(1997)發展了一個包含銀行和證券市場的模型,考慮了在市場上代理人有限參與的情況。文章的重點是關於銀行流動性的提供和市場深度的相互作用。代理人參與證券市場越多,銀行提供額外流動性的能力越弱。Allen&Gale(1997)考慮了金融中介的不同的平滑功能,也就是所提供的平滑跨代風險轉移機制。在迭代模型中,市場是不完全的,但是Allen&Gale指出,長期存在的金融中介是提供這種跨期平滑作用的制度機制。中介持有所有資產,為每一代人提供存款合約。在積累了大量儲備之後,中介為每一代人的存款提供獨立於真實紅利實現情況的不變收益。上述分析主要是針對個人的消費風險所引起的不確定性。投資不確定性會引起風險厭惡型的投資者進行多樣化投資,而金融中介可以減少個人持有多樣化組合的成本。這在下一部分會詳細分析。交易成本曾經是解釋金融中介存在的一個主要因素,正如BenstonGeorge(1976))所述:「這一行業(指金融中介業)存在的原因在於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包括貨幣交易成本、搜尋成本、監督和審計成本等。其中搜尋成本、監督和審計成本放在信息與金融中介部分介紹。新金融中介理論的先驅格利和肖及其後繼者BenstonGeorge(1976)和Fama(1980)認為,由於金融資產交易技術中的不可分性和非凸性,阿羅—德布魯範式中理想的無磨擦的完全信息金融市場已不再存在,因而就需要金融中介參與金融交易;金融中介可視為單個借貸者在交易中克服交易成本、尋求規模經濟的聯合,並指出金融中介存在的原因在於交易成本,提出了金融中介理論中的交易成本思路,從而開創了新金融中介理論。金融中介降低交易成本的主要方法是利用技術上的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也可以這樣說,規模經濟和(或)范圍經濟起源於交易成本。若存在與任何金融資產交易相關的固定交易成本,那麼,和直接融資情況下借貸雙方一對一的交易相比,通過金融中介的交易就可以利用規模經濟降低交易成本。之所以有規模經濟存在,是因為在金融市場上,當交易量增加時,一項交易的總成本增加得很少。從整個社會的儲蓄投資過程看,中介手段有助於提高儲蓄和投資水平以及在各種可能的投資機會之間更有效地分配稀缺的儲蓄,這被稱之為金融中介的「分配技術」。同時,金融中介還可通過協調借貸雙方不同的金融需求而進一步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並且依靠中介過程創造出各種受到借貸雙方歡迎的新型金融資產,這被稱之為「中介技術」(孫傑,1998;張傑2001)Klein(1973)認為多樣化成本是出現金融中介的必要條件,並且注意到這「提供了一種聚合資財的經濟刺激,而中介機構則是如此聚合資財的合乎邏輯的工具」。Kane&Buser(1979)研究了美國商業銀行持有證券的多樣化程度。金融中介的規模經濟還表現在它能更好地開發專門技術來降低交易成本。互助基金、銀行和其他金融中介開發了計算機專門技術,使之能以極低的成本提供多種便利的服務。另一類型的規模經濟與流動性保險相關。按照大數法則,大的投資者聯合將能夠投資於流動性弱但收益性高的證券,並且保持足夠流動性以滿足單個投資者的需要。這一討論並非僅僅適用於銀行業,對保險活動或存貨管理同樣有效。Freixas&Rochet(1997)認為范圍經濟主要涉及支付和存款服務之間,無論在經驗還是理論層次上,范圍經濟並不易准確陳述。AnthonySaunders(1997)指出金融中介形成的產品間成本協同節約的能力為范圍經濟。比如說,計算機化可以使有關客戶和他們需求的重要信息得以儲存和共同使用。技術使得金融機構共同使用自己的資源投入(如資本和勞動力),以較低的成本(所謂較低的價格是與這些金融服務產品各自獨立生產時相比)生產出一系列金融服務產品。80年代以來有大量文獻考察了不同金融服務行業中的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關於銀行,除了最小規模的銀行外,許多早期的研究都沒能發現規模經濟(Benstonetal.,1983;Bergeretal.,1987;Gilligan&Smirlock,1984;Gilligan,Smirlock&Marshall,1984;Kolari&Zardkoohi,1987;Lawrence,1989;Lawrence&Shay,1986)。最近,由於數據的完善和測量技術的提高,人們發現規模在$1億到$50億之間的銀行存在規模經濟(Mester,1990;Noulasetal.,1990;Shaffer,1988;Hunteretal.,1990)。關於范圍經濟,不論是在存款、貸款及以其他傳統銀行產品業務中找證據,還是從表內與表外業務中找證據,有關成本互補的證據最多隻是很弱。對非銀行金融業的研究相對較少,幾乎都說明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不存在(Mester,1987;Lecompte&Smith,1990;Fields&Murphy,1989;Grace&Timme,1992;Goldbergetal.,1991)(上述關於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的實證來自於AnthonySaunders,1997)。運用信息不對稱來解釋金融中介的存在,是20世紀70年代金融中介理論的熱點。我們通常認為關於信息不對稱問題的文獻可追溯到Leland&Pyle(1977)或更早到Akerlof(1970)。但Stiger(1967)把這一問題追溯到Keynes(1936)的關於借款者的風險和貸款者的風險的區別。在回顧了Keynes關於諸如獲得借款人的知識和監督他們在貸款期間的行為的「信息成本」的分析之後,Stiger得出一個經典的定義:「信息成本是指從無知到無所不知轉變的成本,而很少有交易者能夠負擔全過程的成本」。新的文獻通過確認融資過程中獲得信息資源的困難,把以信息成本為基礎的金融中介理論導向一個更加基礎的水平。所謂的信息不對稱是指交易的一方對交易的另一方不充分了解的現象。例如,對於貸款項目的潛在收益和風險,借款者通常比貸款者了解得一些。信息不對稱會導致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兩者都會導致金融市場失靈。解決逆向選擇問題的一個法是讓私人來生產和銷售信息。也就是一小部分人生產信息而成為知情者,然後把信息出售給不知情者。然而,這引入了「可信度問題」(reliabilityproblem),Hirshleifer(1971)首先指出了這一問題:即不可能使信息生產者可信地保證他事實上生產了有價值的信息。一個相關的問題涉及信息的再出售。如果信息生產者可信地生產了有價值的信息,然後賣給另一代理人,但沒有法阻止第二個代理人把該信息賣給第三方,以致第四方等。換句話說,信息的購買者在不必減少自己對信息的使用的情況下把它賣給別人或與人共享。這是所謂的「剽竊問題」(appropriabilityproblem)。信息生產者不能完全得到信息生產的回報,這使得信息生產不經濟(見Grossman&Stiglitz(1980))。信息生產中的再出售和剽竊問題激發了金融中介的產生。Leland&Pyle(1977)首次提出中介可以克服可信度問題。中介通過將它自己的財富投資在資產中以可信地生產信息,這表明它所生產的信息是有價值的。Leland&Pyle建議金融中介通過發行證券和將收益投資到證券組合中使得中介成為私人知情者,這樣能有效地解決信息生產中的可信度和剽竊問題。從其委託監督模型出發,Diamond(1984)從Leland&Pyle(1977)模型得出相對於企業主的成本來說,分散化可降低中介的顯示成本。在Leland&Pyle(1977)之後,許多文獻尤其著名的是Campbll&Kracaw(1980)也探討金融中介存在以生產潛在投資的信息,這些信息在資本市場上不能有效的生產出來。然而,最完整的論述代理人聯盟能夠生產潛在投資的事前信息的是Boyd&Prescott(1986)。在Boyd&Prescott(1986)模型中,代理人可以評價他自己的項目,然後向投資者發行承諾支付特定回報的證券。或者,代理人聯盟可以提供給投資者一個組合回報。金融中介就是這樣的代理人聯盟,它可以評價項目,投資到必定會產生高回報的項目,從項目組合中分享回報。金融中介(尤其是銀行)之所以能從信息生產中獲利,一個重要的因素是它們主要發放私人貸款,而不是購買在公開市場上交易的證券,這避免了「搭便車問題」。從交易成本的角度看,逆向選擇導致的成本為:在貸款之前,貸款人在逆向選擇環境下對合適的投資項目和借款人進行搜尋和核實投資項目預期收益的成本,即搜尋成本和核實成本。Chan(1983)建立了一個模型,認為金融中介的優勢是能將搜尋投資機會的成本分散於眾多投資者之間,因為在不存在金融中介的場合,每個投資者都要獨立支付一筆搜尋成本,而金融中介則可以在不同投資項目之間進行廣泛的搜尋,一旦找到了某個有效益的項目,還可與其他投資者一同分享。即金融中介在項目搜尋方面存在規模經濟。核實成本是對投資效益進行評估的成本,要進行評估就要採取措施,就要花一筆費用。核實成本的效果是落實所取得投資效益,投資效益是「不能輕易地在投資者中間分享的」。意思是投資效益不容易直接分配給各個投資者,要分配給各個投資者,只能通過金融媒介體。金融媒介體之所以有存在的必要,就在於投資效益的一部分能夠讓自己的客戶分享。Broecker(1990)研究了逆向選擇環境下進行的項目篩選問題。解決道德風險的法是增加監督,而監督是有成本的,如果由大量的小的貸款人直接監督借款人,成本會很高,而且同樣會產生「搭便車問題」。而銀行監督則具有規模經濟,所以把它委託給一個特定的機構—銀行是有效率的。銀行相對於其他金融中介的另一個優勢是:由於企業通常在銀行開戶,銀行就可以直接得到重要的信息,銀行就可以通過觀察企業的存款和取款來評定企業的金融狀況(IrenaGrosfeld,1997)。Diamond(1984)首次對金融中介的存在作了一致性的解釋。Diamond模型中的金融中介「監督」借款人。Hellwig(1991)對此進行了研究。Holmstrom&Triole(1993)研究了在項目實施期間防止借款人的道德風險問題。Townsend(1979),Gale&Hellwig(1985),Krasa&Villamil(1992)提出了處罰或審計違約借款者的問題。Winton(1995a)提出了另外一個問題,即銀行資本的作用問題,他指出銀行資本是完成委託監督功能的另一機制。同時,中介貸款時所解決的任何能夠增加價值的問題同樣也是借款給金融中介的一方面臨的問題。在Diamond模型中,中介代表借款給中介的投資者監督借款人。但是貸款給中介的貸款人自己不得不直接監督中介。這個所謂的監督監督者的問題如何解決?Diamond(1984)是第一個認識到並解決這一問題的人(Gorton&Winton,2002)。更准確地說,「監督監督人」的問題是指:如果監督中介的成本低於貸款人直接貸款給借款人的成本和所導致的監督成本,則借款給中介會減少監督成本。Diamond的基本結論顯示,隨著中介規模的增大,如果中介按所承諾的監督借款人,它就會按承諾的支付存款人。如果不是這樣,中介會遭受非金錢的懲罰即破產或聲譽損失。如果貸款的回報是相互隨機獨立的,Krasa&Villanil(1992)應用大偏差定理表明:只要存款人的監督成本不隨銀行規模成指數增長,對大銀行充分監督的期望成本趨於0。其他的關於銀行類中介的理論觀點強調了長期承諾關系的優點。認為銀行會通過建立長期承諾機制來減少投資者、經營者和雇員之間的道德風險(Shleifer&Summers,1988;Mayer,1988,Franks&Mayer,1990;IrenaGrosfeld,1997)。對於金融中介有兩種不同的分析方法,一種方法視現存的金融中介為給定,認為公共政策的目標就是幫助現有的機構生存和興旺,把這種分析方法簡稱為機構觀;另一種分析方法則不同,視金融中介運作的功能為給定,並探索運作這些功能的最佳機構結構,這種方法稱為功能觀。Jensen&Meckling(1976),Leland&&Pyle(1977),Greembaum&Higgins(1983),Diamond&Dybvig(1986),Black(1985),Williamson(1985,1988),Brennan(1993),Cossin(1993),Pierce(1991)和Scholes&Wolfson(1992)都不同程度的論述了金融中介的功能,但系統的論述金融中介的功能並把它提升到金融中介的功能觀層次的是Bodie&Merton(1993,2000)、Merton&Bodie(1993,1995)和Merton(1995)的分析。金融中介功能觀大大地拓展了金融中介理論的視野,從而把金融中介理論的研究推向了一個新的水平。金融中介功能觀的核心內容可表述為:金融功能比金融機構更穩定,亦即在地域和時間跨度上變化較小;機構的形式隨功能而變化,即機構之間的創新和競爭最終會導致金融系統執行各項職能的效率的提高。而且功能觀首先要問金融體系需要行使哪些經濟功能,然後去尋求一種最好的組織機構,而一種組織機構是否最好,則又進一步取決於時機和現有的技術(Merton,1995;博迪,2000)。當然,這里關注的焦點並不在於金融中介功能的具體內容,而是金融機構的動態變化。Merton(1995)承認,近年來,金融體系結構(Ross(1989)把金融機構分為透明的各類證券市場、半透明的各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不透明的傳統金融中介如商業銀行與保險公司)發生變化的部分原因是由於新設計證券的大量涌現,計算機和電訊技術的進步也使得不同證券的大宗交易得以順利完成,部分原因是由於金融理論的重要進步,所有這些都大大地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結果,導致金融市場交易量大幅提高,從而替代了金融中介的某些職能。中介與市場在金融產品的提供上是競爭的,而技術進步與交易成本的持續下降加劇了這種競爭的強度。Finnerty(1988,1992)對金融產品創新的大量事件的考察表明,最初由中介提供的金融產品最終都走向了市場,這種範式隱含著:金融中介(特別是非透明中介如銀行)正在被金融市場的制度性安排所替代。上述觀點對於金融中介總體來說是不成立的,中介除了提供定製的產品和服務的明顯功能以外,還具有重要的創造與檢驗新產品的潛在功能。Merton根據金融產品的性質對金融市場與金融中介作了具體「分工」。相比之下,金融市場傾向於交易標准化的或者說成熟的金融產品,這種金融產品能服務於大量的消費者,並在定價時能被交易所充分理解;而金融中介則更適合於量小的新金融產品,這些新產品一般而言是高度定做的,只針對那些具有特殊金融需求的消費者,因此信息也是完全不對稱的。中介和和市場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中介通過創造出構成新市場基礎的產品和加大市場上已有產品的交易量來幫助市場成長。反過來,市場通過降低生產產品的成本幫助中介創造新的更加個性化的產品。當我們靜態地審視某一特殊產品的活動時,中介和市場的確是兩個相互競爭的制度。然而當我們動態地看待金融系統的演進時,兩者又恰恰是互補性的制度,在功能的發揮上彼此加強、相互促進。從這種意義上講,Merton對金融中介理論的貢獻是真正具有建設性的,甚至是革命性的。功能需求的穩定性使Oldfield&Santomero(1997)認為金融服務,如發行、配置、支付、及融資,比提供服務的機構和滿足客戶要求所提供的特定產品都要穩定。Eichberger&Harper(1997)也為我們理解中介與市場的關系提供了新的視角。在他們看來,金融制度發展的特徵實際上就是金融中介與金融市場之間持續的競爭,金融制度演進的歷史也就成為人們試圖調和金融制度和金融市場競爭性關系的歷史。Allen&Santomero(1998)認為現有的文獻過分強調了中介在減少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對稱方面的作用。他們指出,中介是風險轉移的推進器和處理日益復雜的金融工具及市場難題的推進器(Facilitators)。同時指出,為參與金融活動提供便利是金融中介的一項重要服務。減少參與成本(即學習有效利用市場並日復一日地參與到這個市場中來的成本。)對理解已在金融市場發生了的變化是事關重要的。Merton(1989)增加了金融部門的另外一個功能。他認為金融中介具有在不同參與者之間分配風險的能力。在這里,金融中介的主要增值能力在於它們具有以最低成本有效地分配風險的功能。金融中介可以通過動態交易戰略創造大量的合成資產。其業務日漸集中於風險的交易和各種金融合約風險的捆綁和拆分。20世紀70年代以來,許多傳統的金融市場擴大了,新的金融市場產生了,交易成本也降低了,信息變得便宜和容易得到,但卻沒有伴隨著中介的減少。反而,金融市場廣度與深度的擴展卻是中介和企業增加運用這些金融工具的結果,也就是說,金融市場的擴大並沒有使人們對金融中介的依賴程度降低,反而,個人參與金融市場的方式急劇轉向通過各種中介。因此,傳統的以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對稱為基礎的金融中介理論對此現象的解釋就存在問題。針對銀行等金融中介業務的變化,Allen&Santomero(1998)在歸納銀行新業務後認為,風險管理已經成為銀行和其他金融中介的主要業務。Scholtens&Wensveen(2000)則認為,風險管理從誕生起就是銀行的核心業務,銀行總是持有風險資產並管理它。而隨著銀行新業務的拓展和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現,這一職能大大加強了。管理風險現在是,而且一直是金融中介的生計所在。依靠在信息生成和處理上的專業化以及分散個體信貸和期間風險,中介一直能夠吸收風險。針對金融中介職能的變化,Allen&Santomero(1998)認為,原有的金融中介理論視野過於狹窄,需要用風險管理和參與成本來解釋現代金融中介的存在。他們認為,在傳統的以銀行業為基礎的經濟中,金融市場的作用並不顯著,銀行管理風險的法是將風險跨期平滑化:在資金充裕的時候吸收大量短期流動性資產,而在資金短缺時用它們作為流動性風險的緩沖劑。但是,近20年來,金融市場的發展對銀行業形成的沖擊,使這種風險管理法難以為繼了。因為金融市場給投資者提供比銀行利息高得多的回報,因而使資金從銀行流入金融市場。為了生存,銀行不得不對其風險管理法動手術:銀行等金融中介繞開分業經營的限制,開拓新業務,進入新市場,進行金融創新,推出新的金融產品,向「全能銀行」轉變。這樣,與傳統的信貸業務比例下降相伴隨,銀行開始在金融市場中扮演著進行資產交易和風險管理代理人的角色。參與成本可以解釋銀行的職能轉變。所謂參與成本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指花在參與風險管理和決策上的時間。Allen&Santomero(1998)指出,最近20年來,隨著人們特別是專業人士的單位時間收入的提高,他們花在風險管理和決策上的時間的機會成本大大增加了;二是指由於金融創新,金融工具越來越復雜,使得非金融從業人員了解金融風險交易和風險管理的難度也大大增加了。投資者學習某種金融工具需要花費固定成本,既然如此,雖然交易成本與信息成本可能已經大為下降,但由於伴隨著上述固定成本,投資者的最佳選擇仍然是只持有有限的資產(Brennan,1975),King&Leape(1984)提供了相應的經驗證據。這兩方面的原因,使得個人參與金融資產交易和風險管理的成本大大增加。而金融中介作為專業機構,可以利用其專業優勢,代理人們進行風險交易和管理,從而大大減少參與成本。在這里,金融中介的職能主要是代理金融資產交易和風險管理,已不同於傳統的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的職能了。Scholtens&Wensveen(2000)基本同意Allen&Santomero(1998)的觀點,但是認為他們的分析並不全面。盡管市場不斷向完美市場逼近,信息價格不斷下降,但不對稱信息和交易成本仍然是中介起作用的重要因素。Scholtens&Wensveen(2000)認為參與成本並不能很好地解釋金融業近年來發生的一些巨大變化,諸如共同基金的發展和金融衍生工具的廣泛使用。在他們看來,這些金融產品迅速發展的關鍵仍然是風險而不是參與成本,金融中介理論必須拓展其目前的研究邊界。應當放棄靜態的完美市場範式,採用更為動態的概念,金融中介理論應當包括金融創新的動態過程和在此基礎上的市場差異化。金融中介不是居於最終儲蓄者和投資者之間充當「代理人」,以減少像不對稱信息和參與成本之類的市場非完美性,而是一個獨立行事的市場主體。它能夠創造金融產品,並通過轉換財務風險、期限、規模、地點和流動性而為客戶提供增加值。因此價值增值是現代金融中介發展的主要驅動力,從而理應成為金融中介理論的核心。當然,價值增值是通過降低人們的參與成本和擴展金融服務來實現的。基於此,Scholtens&Wensveen的這種所謂的補充理論(amendedtheory)自然強調金融中介的顧客導向而不是信息不對稱。也就是說,金融中介本身就是向顧客出售金融服務並從中獲利的,而傳統理論所謂的節約交易成本、消除信息不對稱以及參與成本等則屬於上述過程的伴隨效應(by-effect)。總之,這種補充理論與傳統理論相比,後者強調成本,而前者則強調價值;後者強調信息不對稱,而前者強調顧客導向(張傑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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