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業務是什麼
(一)融資租賃業務;
(二)轉讓和受讓融資租賃資產;
(三)固定收內益類證券投資容業務;
(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
(五)吸收非銀行股東3個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六)同業拆借;
(七)向金融機構借款;
(八)境外借款;
(九)租賃物變賣及處理業務;
(十)經濟咨詢。
經銀監會批准,經營狀況良好、符合條件的金融租賃公司可以開辦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幣業務:
(一)發行債券;
(二)在境內保稅地區設立項目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三)資產證券化;
(四)為控股子公司、項目公司對外融資提供擔保;
(五)銀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㈡ 企業財務舞弊的常用手段有哪些怎麼識別舞弊信號
1、虛報或高報費用:與費用相關的活動並未實際發生,憑空捏造費用項目,或雖然實際發生,但報銷金額卻高於實際金額,從而虛報或高報費用。
2、偽造或塗改原始單據,譬如假單據、陰陽發票、塗改數字等手段,達到多報費用目的。
3、重復報銷:利用同一事項或單據重復報銷,比如同一事項開兩張發票,或報銷過的單據抽出來再次報銷。
4、模仿簽名:模仿領導簽字,矇混過關。
5、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有些企業由於授權審批不清,導致費用不當報銷,未按規定審批。
6、串通舞弊:內部各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之間,企業內部與外部有關人員之間利用各自的「方便」條件,逾越企業規定,合夥舞弊。
7、監守自盜:利用企業職責分離方面漏洞,利用自己保管錢財或經手有關事項,而由沒有相應有效監督,利用職務之便進行舞弊的行為。
8、混水摸魚:利用公司賬務核算混亂或管理漏洞,進行報銷舞弊。
當然,費用報銷舞弊往往是以上一個手段或多個手段共同使用的,而舞弊得逞也反映了企業內控在某一方面的缺陷,也是企業加強內控時需要注意的地方。
㈢ 2006年至今中國有哪些重大的上市公司舞弊案例
://www.stockest.cn/nianbao
有07 08 以及今年09的半年報
可以查看FLASH 也可以下載PDF格式
2009-2010年
一、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各顯「神通」
我國上市公司的會計造假現象屢禁不止,甚至可以用「造假成風」形容。業內人士普遍認為上市公司會計造假泛濫是制度缺陷使然,如股權結構的分裂(流通股上市、非流通股不能上市)、公司冶理結構存在缺陷(一股獨大)、獨立會計師喪失獨立性等。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筆者對近年來影響重大的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案(只包括已查明案件)作了梳理,遴選出十大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案[1].
1、原野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深圳經濟特區會計師)
該公司自成立到上市兩年時間內初始投資不實,頻繁變動股東、虛增資本、對公司資產進行兩次大幅度的調賬升值並對升值部分進行不合理分配以及在資產評估中虛列資產項目。1989—1991年該公司通過虛增銷售收入、隱匿管理費用、炒賣本公司股票等手段虛增利潤2.22億元,1989—1991報表累計盈利為7742.5萬元,實際累計虧損14457.5萬元。其中1、1991年11月原野公司與海南I公司和深圳L公司簽署合作建造兩座大廈的工程及承包利潤的合同,合同規定,原野負責提供土地並辦理開發經營許可證等有關事宜,I公司具體負責工程施工及房產經營,並承諾付給原野公司承包利潤8500萬元。12月31日,原野公司在兩座大廈王曙暉個沒有動工、一個剛打地基的情況下,將所有承包利潤8500萬元作為本年實現的利潤入帳,並倒算出銷售收入2.76億元,同時倒擠出銷售成本和銷售稅金等數字。
1989年至1991年,原野公司共發生管理費用8300萬元,其中1989年為1440萬元,1990年為2730萬元,1991年為4130萬元。原野公司將管理費用或列作開辦費掛帳,或分攤給下屬公司,下屬公司攤不了的作為待攤費用等掛帳。
原野公司上市後,由於市價遠高於面值,1990年,原野公司將名義上為其子公司持有的原價股票按市價拋向社會,從中獲利3400萬元記入當期利潤。股票賣出後,原野公司在帳務上作了母公司向子公司劃轉股票的會計記錄。
原野公司下屬的福華公司自用廠房建成後,由原野公司決定按建造成本劃轉給另一下屬物業公司,再以物業公司的名義出售,按售價劃轉給福華公司,因此虛增利潤2000多萬元。
2、 瓊民源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海南中華會計師事務所)
該公司1996年度虛構了5.66億元利潤、虛編資本公積金6.57億元。虛增的利潤主要來源於:
(1)將合作方香港冠聯置業公司投入的股本及合作建房資金1.95億元確認為收入;
(2)通過三次循環轉帳手法,虛構收到轉讓北京民源大廈部分開發權和商場經營權的款項2.7億元,從而確認收入3.2億元;
(3)將收到合作言的民源大廈的建設補償費5100萬元確認為收入。該公司還將其未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和未有處置權的的民源大廈對外投資,並對土地使用權和民源大廈進行評估,評估增值作為資本公積金。上述虛構的結果導致公司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都大幅度增加。
3、 東方鍋爐管理舞弊案(會計師——四川會計師事務所)
「東方鍋爐」在上市之前,就通過調整財務報表而虛增凈利潤1.23億元,上市後,又在「利潤截期」問題上大做手腳,將1996年度的銷售收入1.76億元和銷售利潤3800萬元,調整至1997年度。1997年度又以同樣的方法,將該年度的銷售收入2.26億元和銷售利潤4700萬元轉移到1998年,從而創造連續3年穩定盈利,凈資產利潤率增長平衡的假象。
4、 紅光實業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成都蜀都會計師事務)
(1)編造虛假利潤,騙取上市資格 紅光公司在股票發行上市申報材料中稱1996年度盈利5400萬元。經查實,紅光公司通過虛構產品銷售、虛增產品庫存和違規帳務處理等手段,虛報利潤15700萬元,1996年實際虧損10300萬元。
(2)少報虧損,欺騙投資者 紅光公司上市後,在1997年8月公布的中期報告中,將虧損6,500萬元虛報為凈盈利1674萬元,虛構利潤8174萬元;在1998年4月公布的1997年年度報告中,將實際虧損22952萬元(相當於募集資金的55.9%)披露為虧損19800萬元,少報虧損3152萬元。
(3)隱瞞重大事項 紅光公司在股票發行上市申報材料中,對其關鍵生產設備彩玻池爐廢品率上升,不能維持正常生產的重大事實未作任何披露。
5、 鄭百文管理舞弊案(會計師——鄭州會計師事務所)
鄭百文公司上市前採取虛提返利、少計費用、費用跨期入帳等手段,虛增利潤1908萬元,並據此製作了虛假上市申報材料;上市後三年採取虛提返利、費用掛帳、無依據沖減成本及費用、費用跨期入帳等手段,累計虛增利潤14390萬元。此外,該公司股本金不實,上市公告書存在重大遺漏,年報信息披露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6、 張家界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湖南會計師事務所)
ST張家界1996-1998年間年報中共虛構收入累計12261萬元,佔三年累計營業收入的49%;虛構其他業務利潤528萬元,虛增稅前利潤4662萬元,佔三年稅前利潤總額的62%.
(1)1995-1996年,張家界股份公司先後與張家界電業局、深圳全達貿易有限公司、深圳達佳實業公司簽訂了364畝土地轉讓合同,轉讓金額合計7965.9萬元,並約定土地使用權證在買方付款後移交。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在未開具發票和收到款項,亦未轉移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將合同約定的7965.9萬元轉讓金確認為1996年的收入,使收入虛增7965.9萬元,稅前利潤虛增2165萬元。
(2)1997年,張家界股份公司與張家界市土地房產開發公司、深圳市凱萊德實業公司、湖南兆華投資公司簽訂了150畝土地轉讓協議,轉讓金額合計4295萬元。協議約定,受讓方需在半年內付清全部價款,才能得到土地使用權證。如受讓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價款,轉讓方將收回土地或另行轉讓。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在未開具發票和收到款項,土地使用權亦未轉移的情況下,將合同約定的4295萬元轉讓金確認為1997年的收入,使收入虛增4295萬元。
(3)1998年8月,張家界股份公司以2160萬元價款從香港振升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購得張家界地區索張公路的權益。按合同約定,該權益包括投資本金和投資利息補償,且當年應收回591萬元投資回收款。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將591萬元投資回收款全部計入了其他業務利潤,在扣除了63萬元的攤銷費用後,差額528萬元虛增了利潤。
7、ST黎明管理舞弊案(會計師—華倫會計師事務所)
黎明股份是1999年為了粉飾其經營業績,虛增資產8996萬元,虛增負債1956萬元,虛增所有者權益7413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收入1.5億元,虛增利潤總額8679萬元,其中虛增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總額兩項分別占該公司對外披露數字的37%和166%.經過檢查組審定後,該公司利潤總額由檢查前對外披露的5231萬元,變為-3448萬元。更為嚴重的是該企業出現的上述問題,除常規性的少提少轉成本、費用掛賬、縮小合並范圍等違規行為外,有90%以上的數額是人為編造假賬、虛假核算虛增出來的。
(1)對開增值稅銷售發票,虛增收入和利潤。即通過與關聯企業或非關聯企業對開增值稅發票的形式,虛擬購銷業務,在迴避增值稅的情況下,虛增收入和利潤。比如,該公司所屬的黎明毛紡織廠通過與11戶企業對開增值稅發票,虛增主營業務收入1.07億元,虛轉成本7812萬元,虛增利潤2902萬元,虛增存貨2961萬元,巧妙地利用增值稅抵扣制度,對開增值稅發票,既達到了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又不增加稅負。
(2)虛開產品銷售發票,虛增收入和利潤。即為了達到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虛擬銷售業務和銷售對象,不惜付出真納稅的代價,虛開銷售發票,虛增收入。該公司所屬的營銷中心,1999年6月和12月份,虛擬了兩個銷售對象即沈陽紅尊公司、宜昌盛泰服飾公司,虛開不能作進項抵扣的普通增值稅發票,虛增主營業務收入2269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成本1124萬元,管理費用105萬元,虛增利潤1039萬元,相應虛增應收賬款1748萬元,壞賬准備105萬元,預提費用174萬元,應交稅金224萬元,虛減內部往來206萬元,表面上依法納稅,實質上卻打著自己的如意算盤。
(3)利用有關出口貨物優惠政策,虛增收入。即利用出口貨物企業可以自製銷售發票的條件,虛擬外銷業務,以達到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例如,該公司所屬的進出口公司1999年6月通過這種方式虛增主營業務收入582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成本519萬元,虛增利潤63萬元,相應虛增應收賬款582萬元,虛減存貨519萬元。
(4)人為擴大企業銷售業務的核算范圍,虛增收入。即為了虛增收入,將不屬於「銷售」科目核算的業務,人為調整到「銷售」科目核算。例如黎明進出口公司擅自將其本應在「委託發出材料」科目核算的外委加工服裝業務,通過與被委託方對開發票的形式,進行銷售核算,虛增銷售收入888萬元。
8、 大東海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海南會計師事務所)
大東海股份公司為取得上市資格,1993年至1997年間,虛列收入及投資收益等共計2.4億元。其主要作法:一是虛掛應收海南國際有限投資公司、海南大東海旅遊中心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東海集團公司)及下屬關聯企業在南中國大酒店、游樂公司、濱海渡假村的消費款,虛列營業收入21307萬元;二是將其承包經營海國投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屬海南港澳國際旅遊有限公司的虛假利潤414萬元並入本公司;三是以濱海大酒店裝修收入為名,虛列其他業務收入,虛增利潤1087萬元。四是大東海股份公司為虛增期末貨幣資金數,通過大東海集團公司向海南港澳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借款9325萬元,但只入「短期借款」帳8500萬元,入「投資收益」825萬元,虛增了投資收益。五是將購買港澳信託股份中的應收股利375萬元轉作投資收益。以上各項扣除已計提的營業稅及附加1170萬元,共虛增利潤2.28億元。
9、 銀廣夏管理舞弊案
銀廣夏通過偽造購銷合同、偽造出口報關單、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偽造免稅文件和偽造金融票據等手段,虛構主營業務收入,虛構巨額利潤7.45億元,其中,1999年為1.78億元,2000年為5.67億元。
10、 麥科特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深圳華鵬會計師事務所)
麥科特公司通過偽造進口設備融資租賃合同,虛構固定資產9074萬港元;採用偽造材料和產品的購銷合同、虛開進出口發票、偽造海關印章等手段,虛構收入30118萬港元,虛構成本20798萬港元,虛構利潤9320萬港元,其中1997年虛構利潤4164萬港元,1998年虛構利潤3825萬港元,1999年虛構利潤1331萬港元;為達到上市規模,將虛構利潤9000多萬港元轉為實收資本,以及倒制會計憑證、會計報表、隱慝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
二、 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分析
舞弊因從事者身份不同,而有所謂管理舞弊與非管理舞弊之分。非管理舞弊又稱為員工舞弊,管理舞弊一詞中的「管理」泛指各中上管理階層, 所謂管理舞弊簡單地說是指管理階層所從事的各種舞弊。 員工舞弊,除非串通或經管理階層的授意,均可借內部控制制度加以有效預防及檢查;而管理舞弊的作弊者通常均於事前精心設計,事後並極力設法隱瞞,作弊者的管理層次愈高,注冊會計師愈難加以有效檢查。
1、 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動機
(1)融資(圈錢):資金與企業,猶如血液與人體,賺錢的公司為擴充設備,需要更多的資金;虧本的公司為了營運周轉,更需要資金。資金不足,可能導致周轉不靈,因而倒閉。企業為了達到借款或增加資本的目的,可能虛報其財務報表,以便說服資金提供者,作出決策。
(2)初次發行階段。證監會要求公司有三年盈利,公司為了能上市,就進行財務包裝。這與發行體制有關系。
(3)配股階段。證券會要求上市公司凈資產盈利率6%,才能配股。為實現配股,上市公司也會進行財務包裝。
(4)增發新股。目前有6家上市公司增發新股,總額為10個億以上,定價由承銷商與發生公司協商。這也會導致上市公司的財務包裝行為。東方鍋爐、紅光實業、麥科特、鄭百文、大東海都是「包裝」上市,虛構前三年利潤,以達到IPO目的。
(5)二級市場炒作(操縱價格):企業股票如果上市,為維持股價或為使股票價格能達到預期的波動,常利用不實的財務報表,以達到目的。股票價格預期的波動也可能是蓄意地使股價作暫時性的下跌,以便操縱者得以廉價購進股票,以取得更大的控制權或待價而沽。瓊民源與銀廣夏造假案主要目的是配合莊家二級市級操縱價格
(6)其它考慮:我國上市公司粉飾報表另外一個目的避免帶帽(「ST」、「PT」)以及退市;如果已帶帽了,「ST」不想淪為「PT」,「PT」不想最後退市,這些帶帽公司一般都表現出強烈扭虧為盈的慾望以達到摘帽的目的。此外,公司管理階層為了達成預算目標,藉以表現其為成功的經理人;或是為了貪得績效獎金或分紅,可能虛報財務報表。前者可能為了表現自我或與工作職位安全有關;後者則是為了物質報酬。有人稱此類舞弊為「績效舞弊」舞弊手段。
ST黎明及張家界舞弊動機目前還不是很清楚,但不外乎以上三種動機,他們造假首要目的是不虧損,以避免帶帽並為以後圈錢作準備。
2、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徵兆
健全的內部控制有助於預防及檢查員工舞弊,如管理階層蓄意舞弊以虛報財務報表,則內部控制將被逾越,而失去功能。因此,內部控制制度對於預防及檢查管理舞弊的作用不大。審計人員於後事審計工作時,必須對可能導致管理舞弊的徵兆提高警覺,這些徵兆有人稱之為紅旗(Red Flag)或警訊(Warning Signal)。
l 美國五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Coopers & Lybrand列舉了29個警號,提醒審計人員及公司監察人注意,並將其中比較重要的幾個警訊列舉如下[2]:1.現金短缺、負的現金流量、營運資金及/或信用短缺,影響營運周轉。
2.融資能力(包括借款及增資)減低,營業擴充的資金來源只能依賴盈餘。
3.為維持現有債務的需要必需獲得額外的擔保品。
4.訂單顯著減少,預示未來銷售收入的下降。
5.成本增長超過收入或遭受低價進口品的競爭。
6.對遭受嚴重經濟壓力的顧客,收回欠帳有困難。
7.發展中或競爭產業對新資金的大量需求。
8.對單一或少數產品、顧客或交易的依賴。
9.夕陽工業或瀕臨倒閉的產業。
10.因經濟或其他情況導致的產能過剩。
11.現有借款合約對流動比率、額外借款及償還時間的規定缺乏彈性。
12.管理階層嚴格要求主管達成預算的傾向。
13.迫切需要維持有利的盈餘記錄以維持股價。
14.管理階層不提供審計人員為澄清及了解財務報表所需的額外資料。
15.主管有不法前科記錄。
16.存貨大量增加超過銷售所需,尤其是高科技產業的產品過時的嚴重風險。
17.盈餘品質逐漸惡化,例如折舊由年數總和法改為直線法而欠正當理由。
㈣ 企業幾種常見的利潤舞弊手段
摘要:(一)通過掛賬進行利潤舞弊。企業財務制度規定,企業所發生的當期費用,應當在當期計入損益。但有些企業為了達到調節利潤的目的,尤其是為了使當期盈利,通過掛賬等方式將已是費用的項目資產化,來降低當期費用,以達到虛增利潤的目的。其表現:一是對應收賬款尤其是3年以上的應收賬款及已確認的壞賬長期掛賬,不作賬務處理。二是應攤銷費用不予攤銷。三是在建工程長期掛賬。四是已是費用性質的其他應收款,不及時轉入損益,而是長期掛賬,以資產的形式體現。
㈤ 2009年至今中國有哪些重大的上市公司舞弊案例
2009-2010年
一、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各顯「神通」
我國上市公司的會計造假現象屢禁不止,甚至可以用「造假成風」形容。業內人士普遍認為上市公司會計造假泛濫是制度缺陷使然,如股權結構的分裂(流通股上市、非流通股不能上市)、公司冶理結構存在缺陷(一股獨大)、獨立會計師喪失獨立性等。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筆者對近年來影響重大的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案(只包括已查明案件)作了梳理,遴選出十大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案[1].
1、原野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深圳經濟特區會計師)
該公司自成立到上市兩年時間內初始投資不實,頻繁變動股東、虛增資本、對公司資產進行兩次大幅度的調賬升值並對升值部分進行不合理分配以及在資產評估中虛列資產項目。1989—1991年該公司通過虛增銷售收入、隱匿管理費用、炒賣本公司股票等手段虛增利潤2.22億元,1989—1991報表累計盈利為7742.5萬元,實際累計虧損14457.5萬元。其中1、1991年11月原野公司與海南I公司和深圳L公司簽署合作建造兩座大廈的工程及承包利潤的合同,合同規定,原野負責提供土地並辦理開發經營許可證等有關事宜,I公司具體負責工程施工及房產經營,並承諾付給原野公司承包利潤8500萬元。12月31日,原野公司在兩座大廈王曙暉個沒有動工、一個剛打地基的情況下,將所有承包利潤8500萬元作為本年實現的利潤入帳,並倒算出銷售收入2.76億元,同時倒擠出銷售成本和銷售稅金等數字。
1989年至1991年,原野公司共發生管理費用8300萬元,其中1989年為1440萬元,1990年為2730萬元,1991年為4130萬元。原野公司將管理費用或列作開辦費掛帳,或分攤給下屬公司,下屬公司攤不了的作為待攤費用等掛帳。
原野公司上市後,由於市價遠高於面值,1990年,原野公司將名義上為其子公司持有的原價股票按市價拋向社會,從中獲利3400萬元記入當期利潤。股票賣出後,原野公司在帳務上作了母公司向子公司劃轉股票的會計記錄。
原野公司下屬的福華公司自用廠房建成後,由原野公司決定按建造成本劃轉給另一下屬物業公司,再以物業公司的名義出售,按售價劃轉給福華公司,因此虛增利潤2000多萬元。
2、 瓊民源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海南中華會計師事務所)
該公司1996年度虛構了5.66億元利潤、虛編資本公積金6.57億元。虛增的利潤主要來源於:
(1)將合作方香港冠聯置業公司投入的股本及合作建房資金1.95億元確認為收入;
(2)通過三次循環轉帳手法,虛構收到轉讓北京民源大廈部分開發權和商場經營權的款項2.7億元,從而確認收入3.2億元;
(3)將收到合作言的民源大廈的建設補償費5100萬元確認為收入。該公司還將其未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和未有處置權的的民源大廈對外投資,並對土地使用權和民源大廈進行評估,評估增值作為資本公積金。上述虛構的結果導致公司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都大幅度增加。
3、 東方鍋爐管理舞弊案(會計師——四川會計師事務所)
「東方鍋爐」在上市之前,就通過調整財務報表而虛增凈利潤1.23億元,上市後,又在「利潤截期」問題上大做手腳,將1996年度的銷售收入1.76億元和銷售利潤3800萬元,調整至1997年度。1997年度又以同樣的方法,將該年度的銷售收入2.26億元和銷售利潤4700萬元轉移到1998年,從而創造連續3年穩定盈利,凈資產利潤率增長平衡的假象。
4、 紅光實業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成都蜀都會計師事務)
(1)編造虛假利潤,騙取上市資格 紅光公司在股票發行上市申報材料中稱1996年度盈利5400萬元。經查實,紅光公司通過虛構產品銷售、虛增產品庫存和違規帳務處理等手段,虛報利潤15700萬元,1996年實際虧損10300萬元。
(2)少報虧損,欺騙投資者 紅光公司上市後,在1997年8月公布的中期報告中,將虧損6,500萬元虛報為凈盈利1674萬元,虛構利潤8174萬元;在1998年4月公布的1997年年度報告中,將實際虧損22952萬元(相當於募集資金的55.9%)披露為虧損19800萬元,少報虧損3152萬元。
(3)隱瞞重大事項 紅光公司在股票發行上市申報材料中,對其關鍵生產設備彩玻池爐廢品率上升,不能維持正常生產的重大事實未作任何披露。
5、 鄭百文管理舞弊案(會計師——鄭州會計師事務所)
鄭百文公司上市前採取虛提返利、少計費用、費用跨期入帳等手段,虛增利潤1908萬元,並據此製作了虛假上市申報材料;上市後三年採取虛提返利、費用掛帳、無依據沖減成本及費用、費用跨期入帳等手段,累計虛增利潤14390萬元。此外,該公司股本金不實,上市公告書存在重大遺漏,年報信息披露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6、 張家界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湖南會計師事務所)
ST張家界1996-1998年間年報中共虛構收入累計12261萬元,佔三年累計營業收入的49%;虛構其他業務利潤528萬元,虛增稅前利潤4662萬元,佔三年稅前利潤總額的62%.
(1)1995-1996年,張家界股份公司先後與張家界電業局、深圳全達貿易有限公司、深圳達佳實業公司簽訂了364畝土地轉讓合同,轉讓金額合計7965.9萬元,並約定土地使用權證在買方付款後移交。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在未開具發票和收到款項,亦未轉移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將合同約定的7965.9萬元轉讓金確認為1996年的收入,使收入虛增7965.9萬元,稅前利潤虛增2165萬元。
(2)1997年,張家界股份公司與張家界市土地房產開發公司、深圳市凱萊德實業公司、湖南兆華投資公司簽訂了150畝土地轉讓協議,轉讓金額合計4295萬元。協議約定,受讓方需在半年內付清全部價款,才能得到土地使用權證。如受讓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價款,轉讓方將收回土地或另行轉讓。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在未開具發票和收到款項,土地使用權亦未轉移的情況下,將合同約定的4295萬元轉讓金確認為1997年的收入,使收入虛增4295萬元。
(3)1998年8月,張家界股份公司以2160萬元價款從香港振升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購得張家界地區索張公路的權益。按合同約定,該權益包括投資本金和投資利息補償,且當年應收回591萬元投資回收款。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將591萬元投資回收款全部計入了其他業務利潤,在扣除了63萬元的攤銷費用後,差額528萬元虛增了利潤。
7、ST黎明管理舞弊案(會計師—華倫會計師事務所)
黎明股份是1999年為了粉飾其經營業績,虛增資產8996萬元,虛增負債1956萬元,虛增所有者權益7413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收入1.5億元,虛增利潤總額8679萬元,其中虛增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總額兩項分別占該公司對外披露數字的37%和166%.經過檢查組審定後,該公司利潤總額由檢查前對外披露的5231萬元,變為-3448萬元。更為嚴重的是該企業出現的上述問題,除常規性的少提少轉成本、費用掛賬、縮小合並范圍等違規行為外,有90%以上的數額是人為編造假賬、虛假核算虛增出來的。
(1)對開增值稅銷售發票,虛增收入和利潤。即通過與關聯企業或非關聯企業對開增值稅發票的形式,虛擬購銷業務,在迴避增值稅的情況下,虛增收入和利潤。比如,該公司所屬的黎明毛紡織廠通過與11戶企業對開增值稅發票,虛增主營業務收入1.07億元,虛轉成本7812萬元,虛增利潤2902萬元,虛增存貨2961萬元,巧妙地利用增值稅抵扣制度,對開增值稅發票,既達到了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又不增加稅負。
(2)虛開產品銷售發票,虛增收入和利潤。即為了達到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虛擬銷售業務和銷售對象,不惜付出真納稅的代價,虛開銷售發票,虛增收入。該公司所屬的營銷中心,1999年6月和12月份,虛擬了兩個銷售對象即沈陽紅尊公司、宜昌盛泰服飾公司,虛開不能作進項抵扣的普通增值稅發票,虛增主營業務收入2269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成本1124萬元,管理費用105萬元,虛增利潤1039萬元,相應虛增應收賬款1748萬元,壞賬准備105萬元,預提費用174萬元,應交稅金224萬元,虛減內部往來206萬元,表面上依法納稅,實質上卻打著自己的如意算盤。
(3)利用有關出口貨物優惠政策,虛增收入。即利用出口貨物企業可以自製銷售發票的條件,虛擬外銷業務,以達到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例如,該公司所屬的進出口公司1999年6月通過這種方式虛增主營業務收入582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成本519萬元,虛增利潤63萬元,相應虛增應收賬款582萬元,虛減存貨519萬元。
(4)人為擴大企業銷售業務的核算范圍,虛增收入。即為了虛增收入,將不屬於「銷售」科目核算的業務,人為調整到「銷售」科目核算。例如黎明進出口公司擅自將其本應在「委託發出材料」科目核算的外委加工服裝業務,通過與被委託方對開發票的形式,進行銷售核算,虛增銷售收入888萬元。
8、 大東海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海南會計師事務所)
大東海股份公司為取得上市資格,1993年至1997年間,虛列收入及投資收益等共計2.4億元。其主要作法:一是虛掛應收海南國際有限投資公司、海南大東海旅遊中心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東海集團公司)及下屬關聯企業在南中國大酒店、游樂公司、濱海渡假村的消費款,虛列營業收入21307萬元;二是將其承包經營海國投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屬海南港澳國際旅遊有限公司的虛假利潤414萬元並入本公司;三是以濱海大酒店裝修收入為名,虛列其他業務收入,虛增利潤1087萬元。四是大東海股份公司為虛增期末貨幣資金數,通過大東海集團公司向海南港澳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借款9325萬元,但只入「短期借款」帳8500萬元,入「投資收益」825萬元,虛增了投資收益。五是將購買港澳信託股份中的應收股利375萬元轉作投資收益。以上各項扣除已計提的營業稅及附加1170萬元,共虛增利潤2.28億元。
9、 銀廣夏管理舞弊案
銀廣夏通過偽造購銷合同、偽造出口報關單、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偽造免稅文件和偽造金融票據等手段,虛構主營業務收入,虛構巨額利潤7.45億元,其中,1999年為1.78億元,2000年為5.67億元。
10、 麥科特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深圳華鵬會計師事務所)
麥科特公司通過偽造進口設備融資租賃合同,虛構固定資產9074萬港元;採用偽造材料和產品的購銷合同、虛開進出口發票、偽造海關印章等手段,虛構收入30118萬港元,虛構成本20798萬港元,虛構利潤9320萬港元,其中1997年虛構利潤4164萬港元,1998年虛構利潤3825萬港元,1999年虛構利潤1331萬港元;為達到上市規模,將虛構利潤9000多萬港元轉為實收資本,以及倒制會計憑證、會計報表、隱慝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
二、 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分析
舞弊因從事者身份不同,而有所謂管理舞弊與非管理舞弊之分。非管理舞弊又稱為員工舞弊,管理舞弊一詞中的「管理」泛指各中上管理階層, 所謂管理舞弊簡單地說是指管理階層所從事的各種舞弊。 員工舞弊,除非串通或經管理階層的授意,均可借內部控制制度加以有效預防及檢查;而管理舞弊的作弊者通常均於事前精心設計,事後並極力設法隱瞞,作弊者的管理層次愈高,注冊會計師愈難加以有效檢查。
1、 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動機
(1)融資(圈錢):資金與企業,猶如血液與人體,賺錢的公司為擴充設備,需要更多的資金;虧本的公司為了營運周轉,更需要資金。資金不足,可能導致周轉不靈,因而倒閉。企業為了達到借款或增加資本的目的,可能虛報其財務報表,以便說服資金提供者,作出決策。
(2)初次發行階段。證監會要求公司有三年盈利,公司為了能上市,就進行財務包裝。這與發行體制有關系。
(3)配股階段。證券會要求上市公司凈資產盈利率6%,才能配股。為實現配股,上市公司也會進行財務包裝。
(4)增發新股。目前有6家上市公司增發新股,總額為10個億以上,定價由承銷商與發生公司協商。這也會導致上市公司的財務包裝行為。東方鍋爐、紅光實業、麥科特、鄭百文、大東海都是「包裝」上市,虛構前三年利潤,以達到IPO目的。
(5)二級市場炒作(操縱價格):企業股票如果上市,為維持股價或為使股票價格能達到預期的波動,常利用不實的財務報表,以達到目的。股票價格預期的波動也可能是蓄意地使股價作暫時性的下跌,以便操縱者得以廉價購進股票,以取得更大的控制權或待價而沽。瓊民源與銀廣夏造假案主要目的是配合莊家二級市級操縱價格
(6)其它考慮:我國上市公司粉飾報表另外一個目的避免帶帽(「ST」、「PT」)以及退市;如果已帶帽了,「ST」不想淪為「PT」,「PT」不想最後退市,這些帶帽公司一般都表現出強烈扭虧為盈的慾望以達到摘帽的目的。此外,公司管理階層為了達成預算目標,藉以表現其為成功的經理人;或是為了貪得績效獎金或分紅,可能虛報財務報表。前者可能為了表現自我或與工作職位安全有關;後者則是為了物質報酬。有人稱此類舞弊為「績效舞弊」舞弊手段。
ST黎明及張家界舞弊動機目前還不是很清楚,但不外乎以上三種動機,他們造假首要目的是不虧損,以避免帶帽並為以後圈錢作準備。
2、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徵兆
健全的內部控制有助於預防及檢查員工舞弊,如管理階層蓄意舞弊以虛報財務報表,則內部控制將被逾越,而失去功能。因此,內部控制制度對於預防及檢查管理舞弊的作用不大。審計人員於後事審計工作時,必須對可能導致管理舞弊的徵兆提高警覺,這些徵兆有人稱之為紅旗(Red Flag)或警訊(Warning Signal)。
l 美國五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Coopers & Lybrand列舉了29個警號,提醒審計人員及公司監察人注意,並將其中比較重要的幾個警訊列舉如下[2]:1.現金短缺、負的現金流量、營運資金及/或信用短缺,影響營運周轉。
2.融資能力(包括借款及增資)減低,營業擴充的資金來源只能依賴盈餘。
3.為維持現有債務的需要必需獲得額外的擔保品。
4.訂單顯著減少,預示未來銷售收入的下降。
5.成本增長超過收入或遭受低價進口品的競爭。
6.對遭受嚴重經濟壓力的顧客,收回欠帳有困難。
7.發展中或競爭產業對新資金的大量需求。
8.對單一或少數產品、顧客或交易的依賴。
9.夕陽工業或瀕臨倒閉的產業。
10.因經濟或其他情況導致的產能過剩。
11.現有借款合約對流動比率、額外借款及償還時間的規定缺乏彈性。
12.管理階層嚴格要求主管達成預算的傾向。
13.迫切需要維持有利的盈餘記錄以維持股價。
14.管理階層不提供審計人員為澄清及了解財務報表所需的額外資料。
15.主管有不法前科記錄。
16.存貨大量增加超過銷售所需,尤其是高科技產業的產品過時的嚴重風險。
17.盈餘品質逐漸惡化,例如折舊由年數總和法改為直線法而欠正當理由。
㈥ 舞弊審計:淺析關聯企業幾種常見的財務舞弊手段
所謂關聯企業,是指存在關聯方交易的企業。由於關聯關系的存在,關聯企業之間、關聯企業的股東之間、關聯企業的債權人之間的關系越來越復雜。關聯企業利用復雜的關聯關系粉飾財務報表,甚至編造虛假財務數據,騙取銀行貸款、操縱股價、抽逃資金等,給相關債權人、投資者帶來損失。有效識別關聯企業財務舞弊手段,是審計人員規避審計風險的重要手段。筆者結合審計實踐,淺析關聯企業存在以下幾種常見的財務舞弊手段:
(一)虛構經濟業務,虛增資產,虛減負債,人為抬高關聯企業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
例如:有些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以大大高於公允價值的價格將商標權、專利、技術及其他資產出售給上市公司,或抵償對上市公司的債務。
外資企業的母公司通過高價向外資企業出售設備、技術、原材料等,虛增了相關資產的賬面價值,關聯企業之間進行投資也可以通過上述手段高估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達到虛增資本目的。
另外,關聯企業之間通過相互投資、參股、也使得雙方的資產都出現了虛增,影響了會計報表使用者對企業資本實力和資產規模的正確判斷。
(二)虛構利潤。
通過關聯方交易虛構銷售收入和利潤、粉飾財務報表,是關聯企業常用舞弊手段。主要方式為:1.
在商品或服務購銷環節,關聯公司以較低價格從其母公司或其他關聯方購入原材料、零部件或勞務,又以較高的價格向母公司或其他關聯方出售商品或提供勞務,虛增利潤。如,某些公司在上市時,是以其母公司資產通過分立、重組等整合而成,上市後仍與其母公司在供、產、銷及其他服務方面存在密切關系。在上市公司面臨虧損時,母公司通過以大量購買上市公司的產品,以較低價格向其銷售原材料,從而增加了上市公司的收入,調節上市公司利潤;母公司還通過調低上市公司應繳納的費用標准,或承擔上市公司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以達到轉嫁費用、調節利潤的矛目的。有些企業甚至通過虛構根本沒有發生的應收、應付等資產負債業務及收入支出和利潤項目,達到粉飾報表的目的。反過來,有的公司通過反向操作手法,虛減收入和利潤,達到逃稅或轉移資金的目的。2
.通過資產重組,調節利潤和財務狀況。母公司通過以優質資產置換借款企業的不良資產、高價購買其債權、承擔其費用或債務、支付資金佔用費等手段,調控借款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3.
以低息或高息發生資金往來,調節財務費用。4
.以收取或支付管理費用或分攤共同費用調節利潤。
(三)以委託經營、受託經營或合作投資方式,虛增關聯企業經營業績。
例如:在關聯公司面臨投資項目周期長、風險大等因素下,如果將某一部分現金轉移給母公司,委託母公司或與母公司合作投資,則將投資風險全部或部分轉嫁到母公司,而將投資收益的回報確定為關聯公司當年的利潤。
(四)採用高於或低於市場價格的方式,進行資產租賃、資產置換和股權置換。
以資產轉讓置換為例,以極低的價格將優質資產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以極低成本獲得了優質資產,而優質資產可帶來豐厚的盈利,這樣可從根本上改變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從而通過不等價交換來操縱利潤。
(五)利用企業破產、清算程序,侵害債權人利益。
例如:破產企業在破產清算前向關聯方分配、無償轉讓資產;以較低價格向關聯方出售商品或資產;對原本沒有財產擔保的關聯方債務提供擔保;提前清償關聯方債務;放棄對關聯方的債權或怠於行使債權等。無論哪一種形式,都會減少可分配財產,增加債權人的損失。
㈦ 融資租賃公司主要有哪幾種形式
公司的組織形式:純內資,純外資,中外合資,業務的話最基本的形式是直租和回租,其他形式大多是這兩種形式演變而來的。直租:融資租賃公司幫你買你想買的設備,然後租給你用,你按約定的時間還款就行了。核心在於租賃物的所有權屬於融資租賃公司,你只要使用權,而且設備的維護,修理等費用都是你的事情。回租:你有設備,但是你急需錢,你可以找融資租賃公司,把設備賣給他,然後你再把設備以融資租賃的形式租回來繼續生產,你以後按約定的時間金額,還款就可以了。相當於盤活了你的資產,帶來了現金流。附上直租和回租的定義:自租:指租賃公司用自有資金、銀行貸款或招股等方式,在國際或國內金融市場上籌集資金,向設備製造廠家購進用戶所需設備,然後再租給承租企業使用的一種主要融資租賃方式。這種直接租賃方式,是由租賃當事人直接見面,對三方要求和條件都很具體、很清楚。直接租賃方式沒有時間間隔,出租人沒有設備庫存,資金流動加快,有較高的投資效益。售後回租:是將自製或外購的資產出售,然後向買方租回使用。回租是承租人將其所擁有的物品出售給出租人,再從出租人手裡將該物品重新租回,此種租賃形式稱為回租。採用這種租賃方式可使承租人迅速回收購買物品的資金,加速資金周轉。回租的對象多為已使用的舊物品。
㈧ 財務舞弊的主要手法有哪些
財務舞弊是指用財務欺詐等違法違規手段,給舞弊人帶來經濟利益,而最終導致他人受到傷害或遭受損失的故意行為.其主要表現形式為:偽造、變造會計記錄或憑證;隱瞞或刪除交易或事項;記錄虛假的交易,蓄意使用不當的會計政策,故意違反會計准則的規定編制財務報告等.財務舞弊可以分為兩類:一是侵吞資產;二是做出欺詐性財務報告.侵吞資產是指組織內的雇員為謀取自身利益,採用財務欺詐等違法違規手段使組織經濟利益遭受損害的不正當行為;做出欺詐性財務報告.
㈨ 我國資本市場的舞弊手段主要包括哪些
(一)資本市場結構方面的問題
1、投資主體結構不合理
我國資本市場投資主體結構不合理,投資者現在還是以個人投資者為主,機構投資者數量相對來說較少,兩者比重相差較大。個人投資者的投資行為主要是以投機為主,而機構投資者則更注重對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似的資本市場具有極大的不穩定性,阻礙了這種穩定資本市場功能的發揮。
2、上市公司結構不合理
上市公司的機構不合理主要體現在:
(1)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不合理。國有企業雖經改制而成為股份公司,但實質上仍然是原來的國有企業,很難期望它能真正轉換經營機制。在國家股和法人股始終佔主導地位的情況下,流通股規模較小,很容易形成機構大戶操縱市場的局面,並且由於國有股不能自由地交易和轉讓,由市場所決定的資產兼並重組就不可能發生。在股市上所進行的企業並購只是在政府部門授意下才可能發生,這就決定了我國的股市難免投機盛行。
(2)上市公司組成結構不合理。主要體現在:①國有企業比重大,非國有企業比重小;②大中型企業比重大,小企業比重小;③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多,企業整體上市公司少;④傳統產業上市公司多,高新技術產業上市公司少。
㈩ 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的手段有哪些
我國的證券市場仍然處於一個相對初級的發展階段,部分上市公司為謀取巨額的資本收益,或為填補報表和經營黑洞,操縱業績,粉飾報表的財務舞弊行為比比皆是.對此,除了政府加強嚴格監管和相關媒體加強輿論監督之外,通過探討如何有效識別各種類型的財務報告舞弊行為,以幫助投資者避開那些不誠信的公司和它們挖掘的財務陷阱,對於打擊上市公司惡劣的造假行為,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的規范化建設將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