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什麼許多銀行的大樓都那麼高,真的需要那麼多房間嗎
不錯,有一整棟樓房的銀行,不計其數。更不用說這些銀行的總部和省級分支機構,它們是市政分支機構或支行,主要是整個建築物。這主要是由幾家主要的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組成。後來,他們進入了三,四線城市的金融機構,幾乎沒有建築物。通常情況下,是將建築物的多個樓層作為辦公室出租,然後布置一些要點,規模更大,布局更多,尺寸更小。
但是,由於中央政府對政府機構,國有企業等的辦公條件提出了新的要求,許多銀行也看到了內部「過剩」的現象。也能從一個側面說明,國有銀行在過去,辦公條件還是偏優越的,也是比較奢侈的。
B. 計通對金融機構的機房監控是怎麼實施監控的
我們單位用的就是計通的,詳細的不太記得了,大概就這么幾點吧
和用戶專溝通了解機房監控屬的需求;
針對性的出弱電設備和強電設備的相關實施方案;
和用戶確認實施過程中可能引發的風險,提供相應方案,減少風險;
實時匯報施工中的進展;
項目竣工,和業主一起驗收;
C. 金融機構應從()管理的角度
金融機構應從(全流程)管理的角度對各項金融業務進行系統性的洗錢風險評估。
D. 將軍澳機房託管哪些金融機構的伺服器
香港伺服器託管嗎?我們有直營自建機房
E. 金融機構風險為本管理原則包括以下哪些內容
第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效信息系統風險管理架構完善內部組織結構工作機制防範控制信息系統風險
第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認真履行列信息系統管理職責:
()貫徹執行家關信息系統管理律、規技術標准落實銀監相關監管要求;
(二)建立效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內部控制規程明確信息系統風險管理崗位責任制度並監督落實;
(三)負責組織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進行檢查、評估、析及向本機構專門委員銀監及其派機構報送相關管理信息;
(四)及向銀監及其派機構報告本機構發重信息系統事故或突發事件並按關預案快速響應;
(五)每經董事或其決策機構審查向銀監及其派機構報送信息系統風險管理度報告;
(六)做本機構信息系統審計工作;
(七)配合銀監及其派機構做信息系統風險監督檢查工作並按照監管意見進行整改;
(八)組織本機構信息系統業員進行信息系統關業務、技術安全培訓;
(九)展與信息系統風險管理相關其工作
第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或其決策機構負責信息系統戰略規劃、重項目風險監督管理;信息科技管理委員、風險管理委員或其負責風險監督專業委員應制定信息系統總體策略統籌信息系統項目建設定期評估、報告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狀況決策層提供建議採取相應風險控制措施
第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定代表或主要負責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管理責任
第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設立信息科技部門統負責本機構信息系統規劃、研發、建設、運行、維護監控提供科技服務運行技術支持;建立或明確專門信息系統風險管理部門建立、健全信息系統風險管理規章、制度並協助業務部門及信息科技部門嚴格執行提供相關監管信息;設立審計部門或專門審計崗位建立健全信息系統風險審計制度配備適量合格員進行信息系統風險審計
第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事與信息系統相關工作員應符合要求:
()具備良職業道德掌握履行信息系統相關崗位職責所需專業知識技能;
(二)未經崗前培訓或培訓合格者崗;經考核適宜工作員應及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信息系統風險管理專業隊伍建設建立才激勵機制適應信息技術發展
第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依據關律規及規范披露信息系統風險狀況
總體風險控制
第十四條 總體風險指信息系統策略、制度、機房、軟體、硬體、網路、數據、文檔等面影響全局或共風險
第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信息系統總體規劃制定明確、持續風險管理策略按照信息系統敏程度各集要素進行析評估並實施效控制
第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採取措施防範自災害、運行環境變化等產安全威脅防止各類突發事故惡意攻擊
第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信息系統相關規章制度、技術規范、操作規程等;明確與信息系統相關員職責許可權建立制約機制實行授權
第十八條 境外設立我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境內設立境外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防範由於境內外信息系統監管制度差異等造跨境風險
第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執行家信息安全相關標准參照關際准則積極推進信息安全標准化實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
第二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信息系統評估測試及進行修補更新保證信息系統安全性、完整性
第二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數據機房應符合家關計算機場、環境、供配電等技術標准全性數據至少應達家A類機房標准省域數據至少應達家B類機房標准省域數據至少應達C類機房標准數據機房應實行嚴格門禁管理措施未經授權進入
第二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重視知識產權保護使用版軟體加強軟體版本管理優先使用具自主知識產權軟、硬體產品;積極研發具自主知識產權信息系統相關金融產品並採取效措施保護本機構信息化
第二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與信息系統相關電設備選型、購置、登記、保養、維修、報廢等應嚴格執行相關規程選用設備應經技術論證測試性能應符合家關標准信息系統所用伺服器等關鍵設備應具較高靠性、充足容量定容錯特性並配置適備品備件
第二十四條 信息系統網路應參照相關標准規范設計、建設;網路設備應兼備技術先進性產品熟性;網路設備線路應冗餘備份;嚴格線路租用合同管理按照業務交易流量要求保證傳輸帶寬;建立完善網管監測管理通信線路及網路設備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
第二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網路安全管理產網路與發測試網路、業務網路與辦公網路、內部網路與外部網路應實施隔離;加強線網、互聯網接入邊界控制;使用內容濾、身份認證、防火牆、病毒防範、入侵檢測、漏洞掃描、數據加密等技術手段效降低外部攻擊、信息泄漏等風險
第二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信息系統加密機、密鑰、密碼、加解密程序等安全要素管理使用符合家安全標准密碼設備完善安全要素、領取、使用、修改、保管銷毀等環節管理制度密鑰、密碼應定期更改
第二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數據採集、存貯、傳輸、使用、備份、恢復、抽檢、清理、銷毀等環節效管理脫離系統採集加工、傳輸、存取數據;優化系統資料庫安全設置嚴格按授權使用系統資料庫採用適數據加密技術保護敏數據傳輸存取保證數據完整性、保密性
第二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信息系統配置參數實施嚴格安全與保密管理防止非、變更、泄漏、丟失與破壞根據敏程度用途確定存取許可權、式授權使用范圍嚴格審批登記手續
第二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制定信息系統應急預案並定期演練、評審修訂省域數據至少實現數據備份異保存省域數據至少實現異數據實備份全性數據實現異災備
第三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技術文檔資料重要數據備份管理;技術文檔資料重要數據應保留副本並異存放按規定限保存調用應嚴格授權信息系統技術文檔資料包括:系統環境說明文件、源程序及系統研發、運行、維護程形各類技術資料重要數據包括:交易數據、賬務數據、客戶數據及產報表數據等
第三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能影響客戶服務應適式告知客戶
研發風險控制
第三十二條 研發風險指信息系統研發程組織、規劃、需求、析、設計、編程、測試投產等環節產風險
第三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研發前應立項目工作組重項目應立項目領導組並指定負責項目領導組負責項目組織、協調、檢查、監督工作項目工作組由業務員、技術員管理員組具體負責整項目發工作
第三十四條 項目工作組員應具備與項目要求相適應業務經驗與專業技術知識組負責需具備組織領導能力,保證信息系統研發質量進度
第三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部門根據本機構業務發展戰略充進行市場調查、產品效益析基礎制定信息系統研發項目行性報告
第三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部門編寫項目需求說明書提風險控制要求信息科技部門根據項目需求編制項目功能說明書
第三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科技部門依據項目功能說明書別編寫項目總體技術框架、項目設計說明書設計編碼應符合項目功能說明書要求
第三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獨立測試環境保證測試完整性准確性測試至少應包括功能測試、安全性測試、壓力測試、驗收測試、適應性測試測試直接使用產數據
第三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科技部門應根據測試結修補系統功能缺陷提高系統整體質量
第四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員、技術員應根據職責范圍別編寫操作說明書、技術應急案、業務連續性計劃、投產計劃、應急退計劃並進行演練
第四十條 發程所涉及各種文檔資料應經相關部門、員簽字確認並歸檔保存
第四十二條 項目驗收應具由相關負責簽字項目驗收報告驗收合格投產使用
第五章運行維護風險控制
第四十三條 運行維護風險指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程操作管理、變更管理、機房管理事件管理等環節產風險
第四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應實行職責離運行員應實行專職由其員兼任運行員應按操作規程巡檢操作維護員應按授權維護規程要求產狀態軟硬體、數據進行維護除應急外其維護應非工作間進行
第四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運行應符合要求:
()制定詳細運行值班操作表包括規定巡檢間操作范圍、內容、辦、命令及負責員等信息;
(二)提供見簡便操作菜單或命令信息系統啟或停止、運行志查詢等;
(三)提供機房環境、設備使用、網路運行、系統運行等監控信息;
(四)記錄運行值班程所現象、操作程等信息
第四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維護應符合要求:
()除信息系統設備系統環境維護外軟體或數據維護必須通特定應用程序進行添加、刪除修改數據應通櫃員終端資料庫進行直接操作;
(二)具備各種詳細志信息包括交易志審計志等便維護審計;
(三)提供維護統計報表列印功能
第四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變更應符合要求:
()制訂嚴密變更處理流程明確變更控制各崗位職責並遵循流程實施控制管理;變更前應明確應急退案授權進行變更操作;
(二)根據變更需求、變更案、變更內容核實清單等相關文檔審核變更確性、安全性合性;
(三)應採用軟體工具精確判斷變更真實位置內容形變更內容核實清單實現真實、效、全面檢驗;
(四)軟體版本變更應保留初始版本所歷史版本保留所歷史變更內容核實清單
第四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投產定期內應組織系統評價並根據評價及系統功能進行調整優化
第四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機房環境設施實行巡檢明確信息系統及機房環境設施現故障應急處理流程預案實交易服務數據應實行24值班
第五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實行事件報告制度發信息系統造重經濟、聲譽損失重影響事件應即報並處理必要啟應急處理預案
外包風險控制
第五十條 外包風險指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規劃、研發、建設、運行、維護、監控等委託給業務合作夥伴或外部技術供應商形風險
第五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信息系統外包應根據風險控制實際需要合理確定外包原則范圍認真析評估外包存潛風險建立健全關規章制度制定相應風險防範措施
第五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外包承包評估機制充審查、評估承包經營狀況、財務實力、誠信歷史、安全資質、技術服務能力實際風險控制與責任承擔水平並進行必要盡職調查評估工作委託經家相應監管部門認定資質具相關專業經驗獨立機構完
第五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與承包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權利、義務並規定承包安全、保密、知識產權面義務責任
第五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充認識外包服務信息系統風險控制直接間接影響並其納入總體安全策略風險控制
第五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完整信息系統外包風險評估與監測程序審慎管理外包產風險提高本機構外包管理能力
第五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外包風險管理應符合風險管理標准策略並應建立針外包風險應急計劃
第五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與外包承包建立效聯絡、溝通信息交流機制並制定意外情況能夠實現承包順利變更保證外包服務間斷應急預案
第五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敏信息系統及其涉及家秘密、商業秘密客戶隱私數據管理與傳遞等內容進行外包應遵守家關律規符合銀監關規定經董事或其決策機構批准並實施外包前報銀監及其派機構律規規定需要報告機構備案
F. ups技術指標
UPS知識速成
1.UPS是什麼?
UPS是不間斷電源(Uninterruptible Power Supply)的英文簡稱,是能夠提供持續、穩定、不間斷的電源供應的重要外部設備。
從原理上來說,UPS是一種集數字和模擬電路,自動控制逆變器與免維護貯能裝置於一體的電力電子設備;
從功能上來說,UPS可以在市電出現異常時,有效地凈化市電;還可以在市電突然中斷時持續一定時間給電腦等設備供電,使你能有充裕的時間應付;
從用途上來說,隨著信息化社會的來臨,UPS廣泛地應用於從信息採集、傳送、處理、儲存到應用的各個環節,其重要性是隨著信息應用重要性的日益提高而增加的。
2.UPS分哪些種類?
UPS按工作原理分成後備式、在線式與在線互動式三大類:
後備式UPS是我們最常用的,它具備了自動穩壓、斷電保護等UPS最基礎也最重要的功能,雖然一般有10ms左右的轉換時間,逆變輸出的交流電是方波而非正弦波,但由於結構簡單而具有價格便宜,可靠性高等優點,因此廣泛應用於微機、外設、POS機等領域;
在線式UPS結構較復雜,但性能完善,能解決所有電源問題,其顯著特點是能夠持續零中斷地輸出純凈正弦波交流電,能夠解決尖峰、浪涌、頻率漂移等全部的電源問題;由於需要較大的投資,通常應用在關鍵設備與網路中心等對電力要求苛刻的環境中;
[4]模塊化UPS與傳統UPS相比有諸多優點,代表UPS的發展方向之一,但目前還存在成本高,部分產品實際的可靠性並不如理論計算值高,但安全系數已經遠遠超過傳統UPS;對模塊化UPS的研究將有利於促進模塊化的可靠性提高,從而提高模塊化UPS在客戶中的認可度,加快模塊化UPS的發展。EAST(易事特)模塊化UPS每個模塊就是一台獨立工作的UPS,功率段齊全可選,高效率低干擾,環保節能,安全系數高。
3.為什麼要配備UPS?
據IDC統計,全部電腦故障的45%是由電源問題引起的;在中國,大城市停電的次數平均為0.5次/月,中等城市為2次/月,小城市或村鎮為4次/月,電網存在至少九種問題:斷電、雷擊尖峰、浪涌、頻率震盪、電壓突變、電壓波動、頻率漂移、電壓跌落、脈沖干擾;因此從改善電源質量的角度來說給電腦配備一台UPS是十分必要的。
另外,精密的網路設備和通信設備是不允許電力有間斷的,以伺服器為核心的網路中心要配備UPS是不言而喻的,即使是一台普通電腦,其使用三個月以後的數據文件等軟體價值就已經超過了硬體價值,因此為防止數據丟失而配備UPS也是十分必須的。
4.我應該配備什麼樣的UPS?
根據設備的情況、用電環境以及想達到的電源保護目的,可以選擇適合的UPS;例如對內置開關電源的小功率設備一般可選用後備式UPS,在用電環境較惡劣的地方應選用在線互動式或在線式UPS,而對不允許有間斷時間或時刻要求正弦波交流電的設備,就只能選用在線式UPS。
5.我應該配備多大功率的UPS?
首先要確定您的設備是多大功率的,一般來講普通PC機或工控機的功率在200W左右,蘋果機在300W左右,伺服器在300W與600W之間,其他設備的功率數值可以參考該設備的說明書。
其次應了解UPS的額定功率有兩種表示方法:視在功率(單位VA)與實際輸出功率(單位W),由於無功功率的存在所以造成了這種差別,兩者的換算關系為:視在功率*功率因數=實際輸出功率
後備式、在線互動式的功率因數在0.5與0.7之間,在線式的功率因數一般是0.8。
給設備配UPS時應以UPS的實際輸出功率為匹配的依據,有些經銷商有意或無意會混淆(VA)與(W)的區別,這點要提請用戶注意。
6.UPS的「集中式」與「分散式」配備方式有什麼區別?
如果需要配UPS的設備較多,您可以採用「集中式」或「分散式」兩種配備方式:
「集中式」,就是用一台較大功率的UPS負載所有設備,如果設備之間距離較遠,還需要單獨鋪設電線,大型數據中心、控制中心常採用這種方式,雖然便於管理,但成本較高。
「分散式」配備方式是現在比較流行的一種配備方式,就是根據設備的需要分別配備適合的UPS,譬如對一個區域網的電源保護,可以採取給伺服器配備在線式UPS,各個節點分別配備後備式UPS的方案,這樣配備的成本較低並且可靠性高。
這兩種供電方式的優缺點如下表:
集中供電方式:便於管理、布線要求高、可靠性低、成本高。
分散供電方式:不便管理、布線要求低、可靠性高、成本低。
UPS的配備需要較專業的知識,請咨詢專業人士,他們會為您設計合理的配備方案。
7.為什麼UPS一定要買名牌?
UPS產品的功能在於保障,對用戶而言UPS常常是保護設備與數據安全的最後防線,相比其他產品「可靠性與品質」對UPS具有更重要的意義,而惟有長期建立起來的名牌產品才能有這樣的實力。
中國目前的UPS市場十分繁榮,國際知名的品牌基本上都已進入中國,如來自歐洲的梅蘭日蘭,來自美國的愛克賽、APC等,洋品牌在技術上有一定優勢,同時價格也較為昂貴,其主要市場份額集中在中大功率UPS市場(10KVA以上);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國內一些優秀品牌在UPS市場異軍突起,憑借在技術上的不斷追求與本土化的生產服務優勢,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已經成為中小功率UPS市場的主力軍。
8.UPS備用時間的長短是由什麼決定的?
是由UPS的儲能裝置決定的,現在的UPS一般都用全密封的免維護鉛酸蓄電池作為儲能裝置,電池容量的大小由「安時數(AH)」這個指標反映,其含義是按規定的電流進行放電的時間。相同電壓的電池,安時數大的容量大;相同安時數的電池,電壓高的容量大,通常以電壓和安時數共同表示電池的容量,如12V/7AH、12V/24AH、12V/65AH、12V/100AH。
後備式UPS一般內置4AH或7AH的電池,其備用時間是固定的;在線式與在線互動式UPS有內置7AH電池的標准機型,也有外配大容量電池的長效機型,用戶可以根據需要實現的備用時間而確定配備多大容量的電池。
蓄電池是UPS的重要組成部分,佔有很大的價值比重,並且其質量的好壞直接關繫到UPS的正常使用,所以應慎重選擇有質量保證的正牌蓄電池。
9.使用UPS有哪些注意事項?
1)UPS的使用環境應注意通風良好,利於散熱,並保持環境的清潔。
2)切勿帶感性負載,如點鈔機、日光燈、空調等,以免造成損壞。
3)UPS的輸出負載控制在60%左右為最佳,可靠性最高。
4)UPS帶載過輕(如1000VA的UPS帶100VA負載)有可能造成電池的深度放電,會降低電池的使用壽命,應盡量避免。
5)適當的放電,有助於電池的激活,如長期不停市電,每隔三個月應人為斷掉市電用UPS帶負載放電一次,這樣可以延長電池的使用壽命。
6)對於多數小型UPS,上班再開UPS,開機時要避免帶載啟動,下班時應關閉UPS;對於網路機房的UPS,由於多數網路是24小時工作的,所以UPS也必須全天候運行。
7)UPS放電後應及時充電,避免電池因過度自放電而損壞。
PS系列的工作原理
一.PS系列的高頻化優勢
首先,PS系列UPS的輸入部分取消了用於與市電隔離的工頻變壓器 或為降壓用的自耦變壓器,而採用SPWM技術實現整流高頻化(AC/DC)。一方面提高了市電電壓允許變化范圍;另一方面在控制技術中採用數字信號處理器(DSP)控制,使輸入電流正弦化,並與市電電壓同相,從而實現UPS高輸入功率因數(PF≈1),消除對市電的諧波「污染」,達到環保目的,是一款綠色UPS,同時大副度減少無功損耗,明顯降低了運行成本。
其次,拋棄了傳統的逆變輸出工頻變壓器,用高頻變壓器來實現UPS與市電的隔離,不僅噪音低,而且效率高,在UPS的輸出級逆變控制電路中採用正弦波直接反饋技術,使其調節高速化,遠遠優於傳統的模擬反饋技術,再加上小的輸出濾波器和20kHz以上的SPWM調制,使UPS動態響應特性非常好,而且輸出的正弦波非常純凈光滑。
另外,在逆變保護電路中採用性能優良的過濾保護技術,使逆變器不僅具有較強的過載功能,,而且具有強有力的自身保護;PS系列UPS內部的蓄電池組也採取高頻變換方式充電,當市電停電,UPS轉換為由蓄電池給逆變器供電時亦採取高頻變換降壓方式(DC / DC)實現。
二.PS系列的智能化優勢
UPS的智能化包括系統運行狀態自動識別和控制、系統故障自診斷、蓄電池自動監測管理、智能化內部信息檢測與顯示等。
在系統運行狀態識別與控制方面,通過內部感測器和狀態邏輯及時識別系統所處的運行狀態,判定系統運行程序和運行是否正常,有效地防止了系統的誤操作對系統自身和負載所帶來的危害,提高了UPS的可靠性。
UPS智能化的另一個方面是通過運行於PC機內的監控軟體實現的,通過RS232介面將UPS與PC機串口連接,並在PC機上運行UPS的監控軟體,由PC機定時發送查詢指令,UPS則在規定的時間內返回運行參數信息,再由PC機進一步對UPS的運行狀態、故障的具體部位等進行判斷,並在必要時對UPS發出指令進行干預和提醒維護人員,並在UPS供電時間結束前自動中止計算機或區域網的運行,並將現場信息自動存檔。
三.PS系列的網路化優勢
在大量引進微處理監控技術的基礎上,四通PS系列能在UPS和計算機網路之間建立起雙向通信調控管理功能,把UPS當作廣域網路的一個獨立節點並裝上通訊適配器,給UPS分配獨立的IP地址。這樣,網管員或被授權人可在網路的任何地方通過網路像管理計算機一樣對UPS的情況進行實時遠程監控,利用這種控制功能用戶可在計算機網路終端上實時監控UPS的運行參數(例如:輸入、輸出的電壓、電流和頻率,UPS電池組的充電、放電和電壓值的顯示,UPS的輸出功率及有關的故障、報警信息)。此外,用戶還可在計算機網路終端上對UPS的輸出執行定時的自動開機、自動關機操作,有序的關機操作將確保用戶的軟體和數據的安全可靠。
總之,四通PS系列UPS使用MOSFET及IGBT功率元件,成功地實現了高頻化、小型化與高效率,也延長了蓄電池的使用壽命,而網路智能化技術不僅提供完全可靠的網路電源管理,也為節能提供了一種最佳的方案。可以說四通PS系列順應了最新的UPS技術發展趨勢,是一款在性能價格上極具競爭力的產品,必將在中國的企業級UPS市場上取得令人矚目的成績。
12.蓄電池的容量是什麼含義?
一般用20小時放電率(C10)的安時數代表電池額定容量的大小,即在25℃下以恆定電流放電20小時至終止電壓(1.75V/單格),該電流的20倍即為電池的容量,一般用AH數表示。例如,12V/100AH的電池是指該電池能夠以5A(0.05C)的電流恆定放電至終止電壓10.5V,可連續放電20小時。另外要注意,電池放電時間與放電電流不是線性關系,如100AH電池以100A的電流放電支持不了1個小時,只有數十分鍾;而以1A的電流放電,則會超出100小時(不推薦如此方式放電)。
13.標准型UPS是否可以直接外接電池作長效型UPS使用?
不適合,由於標准型UPS設計的充電電流較小,另外受散熱條件的限制,如作長效型UPS使用,一方面達不到使用目的,另一方面也容易對UPS、電池的使用造成不良影響,甚至於損壞。
14.如何延長不間斷電源系統的供電時間?
延長不間斷電源系統的供電時間有兩種方法:
1. 外接大容量電池組:可根據所需供電時間外接相應容量的電池組,但須注意此種方法會造成電池組充電時間的相對增加,另外也會增加佔地面積與維護成本,故需認真評估。
2.選購容量較大的不間斷電源系統:此方法不僅可減少維護成本,若遇到負載設備擴充,較大容量的不斷電系統仍可立即運作。
15.常見的電力問題有哪些?又有什麼不同的解決方式?
有一種常見的誤解,認為我們使用的市電,除了偶爾發生的斷電事故,是連續而且穩定的,其實不然。市電系統作為公共電網,上面連接了成千上萬各種各樣的負載,其中一些較大的感性、容性、開關電源等負載不僅從電網中獲得電能,還會反過來對電網本身造成影響,惡化電網的供電品質。另外意外的自然和人為事故,如地震、火災、雷擊、輸變電系統短路等,都會危害電力的正常供應,從而影響負載的正常工作。根據電力專家的測試,電網中經常發生並且對電腦和精密儀器產生干擾或破壞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種:
1、電涌(power surges):指輸出電壓有效值高於額定值110%,而且持續時間達一個或數個周期,電涌主要是由於在電網上連接的大型電氣設備關機時,電網因突然卸載而產生的高壓。
2、高壓突波(high voltage spikes):指峰值達6000V,持續時間從萬分之一秒至二分之一周期(10ms)的電壓,這主要是由於雷擊、電弧放電、靜態放電或大型電氣設備的開關操作而產生。
3、暫態過電壓(switching transients):指峰值電壓高達 20000V,但持續時間界於百萬分之一秒至萬分之一秒的脈沖電壓,其主要原因及可能造成的破壞類似於高壓突波,只是在解決方法上會有區別。
4、電壓下陷(power sags):指市電電壓有效值介於額定值的80%至85%之間的低壓狀態,並且持續時間達一個到數個周期,大型設備開機、大型電動機啟動或大型電力變壓器接入都可能造成這種問題。
5、雜訊干擾(electrical line noise):指射頻干擾(RFI)和電磁干擾(EFI)以及其它各種高頻干擾,馬達的運行、繼電器的動作、馬達控制器的工作、廣播發射、微波輻射、以及電氣風暴等,都會引起雜訊干擾。
6、頻率飄移(frequency variation):系指市電頻率的變化超過3Hz以上,這主要是由於應急發電機的不穩定運行,或由頻率不穩定的電源供電所致。
7、電壓過低(brownout):指市電電壓有效值低於額定值,並且持續較長時間,其產生原因包括:大型設備啟動和應用、主電力線切換、啟動大型電動機、線路過載等。
8、市電中斷(power fai1):指市電中斷並且持續至少兩個周期到數小時的情況,其產生原因有:線路上的斷路器跳閘、市電供應中斷、電網故障等。
針對以上各種電力問題,有幾種不同解決方式,見下表
三種UPS針對電力問題的解決效果
後備式在線互動式純在線式電涌××/△○高壓突波××/△○暫態過電壓××/△○電壓下陷××/△○雜訊干擾××/△○頻率飄移××/△○電壓過低××/△○市電中斷○○○
○代表有較佳保護 △代表有限或視狀況保護 ×代表沒有保護
16.UPS蓄電池的正確使用與維護
在使用不間斷電源系統的過程中,人們往往片面地認為蓄電池是免維護的而不加重視。然而有資料顯示,因蓄電池故障而引起UPS主機故障或工作不正常的比例大約為1/3。由此可見,加強對UPS電池的正確使用與維護,對延長蓄電池的使用壽命,降低UPS系統故障率,有著越來越重要的意義。除了選配正規品牌蓄電池以外,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正確地使用與維護蓄電池:
一、保持適宜的環境溫度:影響蓄電池壽命的重要因素是環境溫度,一般電池生產廠家要求的最佳環境溫度是在20-25℃之間。雖然溫度的升高對電池放電能力有所提高,但付出的代價卻是電池的壽命大大縮短。據試驗測定,環境溫度一旦超過25℃,每升高10℃,電池的壽命就要縮短一半。目前UPS所用的蓄電池一般都是免維護的密封鉛酸蓄電池,設計壽命普遍是5年,這在電池生產廠家要求的環境下才能達到。達不到規定的環境要求,其壽命的長短就有很大的差異。另外,環境溫度的提高,會導致電池內部化學活性增強,從而產生大量的熱能,又會反過來促使周圍環境溫度升高,這種惡性循環,會加速縮短電池的壽命。
二、定期充電放電:UPS電源中的浮充電壓和放電電壓,在出廠時均已調試到額定值,而放電電流的大小是隨著負載的增大而增加的,使用中應合理調節負載,比如控制微機等電子設備的使用台數。一般情況下,負載不宜超過UPS額定負載的60%。在這個范圍內,電池的放電電流就不會出現過度放電。
UPS因長期與市電相連,在供電質量高、很少發生市電停電的使用環境中,蓄電池會長期處於浮充電狀態,日久就會導致電池化學能與電能相互轉化的活性降低,加速老化而縮短使用壽命。因此,一般每隔2-3個月應完全放電一次,放電時間可根據蓄電池的容量和負載大小確定。一次全負荷放電完畢後,按規定再充電8小時以上。
三、利用通訊功能:目前,絕大多數大、中型UPS都具備與微機通訊和程序控制等可操作性能。在微機上安裝相應的軟體,通過串/並口連接UPS,運行該程序,就可以利用微機與UPS進行通訊。一般具有信息查詢、參數設置、定時設定、自動關機和報警等功能。通過信息查詢,可以獲取市電輸入電壓、UPS輸出電壓、負載利用率、電池容量利用率、機內溫度和市電頻率等信息;通過參數設置,可以設定UPS基本特性、電池可維持時間和電池用完告警等。通過這些智能化的操作,大大方便了UPS電源及其蓄電池的使用管理。
UPS的分類
UPS作為計算機的重要外設,已從最初的提供後備時間單一功能發展到今天的提供後備時間及改善電網質量的雙重功能,在保護計算機數據,改善電網質量,防止停電和電網污染對用戶造成危害等方面起著很重要的作用。目前,市場上的UPS品牌種類繁多,但可從電路主結構、後備時間、輸入輸出方式、輸出波形和輸出容量等五方面對其進行分類,其中從電路主結構進行分類是現行最被接受的。
早期的後備式UPS在市電供電正常時,市電直接通過交流旁路和轉換開關供電於負載,交流旁路相當於一條導線,逆變器不工作,此時供電效率高但質量差。在近年的後備式UPS往往在交流旁路上配置了交流穩壓電路和濾波電路加以改善。當市電異常(市電電壓、頻率超出後備式UPS允許的輸入范圍或市電中斷)時,後備式UPS通過轉換開關切換到電池狀態,逆變器進入工作狀態,此時輸出波形為交流正弦波或方波。後備式UPS存在切換時間,一般為4毫秒~10毫秒,但對一般的計算機設備的工作不會造成影響。由於後備式UPS工作時輸出波形大都為方波,供電質量相對較差,只適用於要求不高的場合,並且功率一般都較小,多在 2000瓦以下。但後備式UPS產品有著價格優勢,比較便宜,適合於小型辦公企業和家庭用戶使用。
ups電源如何選購
UPS產品是金融機構計算機機房的必備設備,屬一次性投資的耐用產品。許多用戶對UPS產品標稱的各個單項指標和使用的技術缺乏全面客觀的了解. 一先確認您需要何種UPS?目前UPS種類有三種:
UPS產品是金融機構計算機機房的必備設備,屬一次性投資的耐用產品。許多用戶對UPS產品標稱的各個單項指標和使用的技術缺乏全面客觀的了解,
1.先確認您需要何種UPS?目前UPS種類有幾種:
1.後備式UPS在市電正常時直接由市電向負載供電, 當市電超出其工作范圍或停電時通過轉換開關轉為電池逆變供電。其特點是:結構簡單,體積小,成本低,但輸入電壓范圍窄,輸出電壓穩定精度差,有切換時間,且輸出波形一般為方波。
2.在線式UPS在市電正常時,由市電進行整流提供直流電壓給逆變器工作,由逆變器向負載提供交流電,在市電異常時,逆變器由電池提供能量,逆變器始終處於工作狀態,保證無間斷輸出。其特點是,有極寬的輸入電壓范圍,無切換時間且輸出電壓穩定精度高,特別適合對電源要求較高的場合,但是成本較高。目前,功率大於3KVA的UPS幾乎都是在線式UPS。
3.在線互動式UPS在市電正常時直接由市電向負載供電,當市電偏低或偏高時,通過UPS內部穩壓線路穩壓後輸出,當市電異常或停電時,通過轉換開關轉為電池逆變供電。其特點是:有較寬的輸入電壓范圍,噪音低,體積小等特點,但同樣存在切換時間。
4.UPS按照輸出容量大小劃分UPS按輸入/輸出方式可分為三類:單相輸入/單相輸出、三相輸入/單相輸出、三相輸入/三相輸出。單相電是指由一根火線、一根零線和一根地線組成的供電系統;三相電是由三根火線、一根零線和一根地線組成的供電系統,其中兩根火線之間的電壓(即線電壓)為380V,而火線與零線之間的電壓(即相電壓)為220V。對於用戶來說,三相供電其市電配電和負載配電容易,每一相都承當一部分負載電流,因而中、大功率UPS多採用三相輸入/單相輸出或三相輸入/三相輸出的供電方式。
5.智能型UPS是當今UPS的一大發展趨勢,隨著UPS在網路系統上應用,網路管理者強調整個網路系統為保護對象,希望整個網路系統在供電系統出現故障時,仍然可以繼續工作而不中斷。因此UPS內部配置微處理器使之智能化是UPS的新趨勢,UPS內部硬體與軟體的結合,大幅度提高了UPS的功能,可以監控UPS的運行工作狀態,如:UP
S輸出電壓頻率,電網電壓頻率、電池狀態以及故障記錄等。還可以通過軟體對電池進行檢測、自動放電充電,以及遙控開關機等。網路管理者就可以根據信息資料分析供電質量,依據實際情況採取相應的措施。當UPS檢測出供電電網中斷時,UPS自動切換到電池供電,在電池供電能力不足時立即通知伺服器做關機的准備工作並在電池耗盡前自行關機。智能型UPS通過介面與計算機進行通訊,從而使網路管理員能夠監控UPS,因此其管理軟體的功能就顯得極其重要。
二確定您所需UPS之功率(VA)值
您所保護之設備均會標示其功率(w)值或電流(A)值。
如是功率(w)值÷0.7=VA值
如市電流(A)值×220=VA值
將所有設備VA值相加得到總VA值,將總VA值加上20%~30%預備容量即得到UPS VA值
三選購ups一個重要的因素還得考慮到那ups的備用時間和ups品牌.
UPS依備用時間可分為標准型及長效型。標准型UPS備用時間為5-15分鍾,長效型為1-8小時。假如您的設備停電時,只需要存檔、退出即可,那選用標准型UPS;假如您的設備停電時,仍須長時間運轉,那須選用長效型UPS。假如您確定了UPS種類、容量、備用時間;接下來您須確定的是選購哪一品牌的UPS。這里給您的建議是,您須考慮這品牌的知名度及售後保證條款,如保修年限、維修響應時間等.
G.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風險管理指引的主要要求是什麼
機構職責
第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有效的信息系統風險管理架構,完善內部組織結構和工作機制,防範和控制信息系統風險。
第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認真履行下列信息系統管理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信息系統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准,落實銀監會相關監管要求;
(二)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和內部控制規程,明確信息系統風險管理崗位責任制度,並監督落實;
(三)負責組織對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進行檢查、評估、分析,及時向本機構專門委員會和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送相關的管理信息;
(四)及時向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告本機構發生的重大信息系統事故或突發事件,並按有關預案快速響應;
(五)每年經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審查後向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送信息系統風險管理的年度報告;
(六)做好本機構信息系統審計工作;
(七)配合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做好信息系統風險監督檢查工作,並按照監管意見進行整改;
(八)組織本機構信息系統從業人員進行信息系統有關的業務、技術和安全培訓;
(九)開展與信息系統風險管理相關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負責信息系統的戰略規劃、重大項目和風險監督管理;信息科技管理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或其他負責風險監督的專業委員會應制定信息系統總體策略,統籌信息系統項目建設,定期評估、報告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狀況,為決策層提供建議,採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第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管理責任人。
第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設立信息科技部門,統一負責本機構信息系統的規劃、研發、建設、運行、維護和監控,提供日常科技服務和運行技術支持;建立或明確專門信息系統風險管理部門,建立、健全信息系統風險管理規章、制度,並協助業務部門及信息科技部門嚴格執行,提供相關的監管信息;設立審計部門或專門審計崗位,建立健全信息系統風險審計制度,配備適量的合格人員進行信息系統風險審計。
第十一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從事與信息系統相關工作的人員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掌握履行信息系統相關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二)未經崗前培訓或培訓不合格者不得上崗;經考核不適宜的工作人員,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信息系統風險管理的專業隊伍建設,建立人才激勵機制,適應信息技術的發展。
第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和規范地披露信息系統風險狀況。
總體風險控制
第十四條 總體風險是指信息系統在策略、制度、機房、軟體、硬體、網路、數據、文檔等方面影響全局或共有的風險。
第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信息系統總體規劃,制定明確、持續的風險管理策略,按照信息系統的敏感程度對各個集成要素進行分析和評估,並實施有效控制。
第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採取措施防範自然災害、運行環境變化等產生的安全威脅,防止各類突發事故和惡意攻擊。
第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信息系統相關的規章制度、技術規范、操作規程等;明確與信息系統相關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建立制約機制,實行最小授權。
第十八條 在境外設立的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在境內設立的境外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防範由於境內外信息系統監管制度差異等造成的跨境風險。
第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執行國家信息安全相關標准,參照有關國際准則,積極推進信息安全標准化,實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
第二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對信息系統的評估和測試,及時進行修補和更新,以保證信息系統的安全性、完整性。
第二十一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數據中心機房應符合國家有關計算機場地、環境、供配電等技術標准。全國性數據中心至少應達到國家A類機房標准,省域數據中心至少應達到國家B類機房標准,省域以下數據中心至少應達到C類機房標准。數據中心機房應實行嚴格的門禁管理措施,未經授權不得進入。
第二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重視知識產權保護,使用正版軟體,加強軟體版本管理,優先使用具有中國自主知識產權的軟、硬體產品;積極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信息系統和相關金融產品,並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本機構信息化成果。
第二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與信息系統相關的電子設備的選型、購置、登記、保養、維修、報廢等應嚴格執行相關規程,選用的設備應經過技術論證,測試性能應符合國家有關標准。信息系統所用的伺服器等關鍵設備應具有較高的可靠性、充足的容量和一定的容錯特性,並配置適當的備品備件。
第二十四條 信息系統的網路應參照相關的標准和規范設計、建設;網路設備應兼備技術先進性和產品成熟性;網路設備和線路應有冗餘備份;嚴格線路租用合同管理,按照業務和交易流量要求保證傳輸帶寬;建立完善的網管中心,監測和管理通信線路及網路設備,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
第二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網路安全管理。生產網路與開發測試網路、業務網路與辦公網路、內部網路與外部網路應實施隔離;加強無線網、互聯網接入邊界控制;使用內容過濾、身份認證、防火牆、病毒防範、入侵檢測、漏洞掃描、數據加密等技術手段,有效降低外部攻擊、信息泄漏等風險。
第二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信息系統加密機、密鑰、密碼、加解密程序等安全要素的管理,使用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密碼設備,完善安全要素生成、領取、使用、修改、保管和銷毀等環節管理制度。密鑰、密碼應定期更改。
第二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數據採集、存貯、傳輸、使用、備份、恢復、抽檢、清理、銷毀等環節的有效管理,不得脫離系統採集加工、傳輸、存取數據;優化系統和資料庫安全設置,嚴格按授權使用系統和資料庫,採用適當的數據加密技術以保護敏感數據的傳輸和存取,保證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
第二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對信息系統配置參數實施嚴格的安全與保密管理,防止非法生成、變更、泄漏、丟失與破壞。根據敏感程度和用途,確定存取許可權、方式和授權使用范圍,嚴格審批和登記手續。
第二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制定信息系統應急預案,並定期演練、評審和修訂。省域以下數據中心至少實現數據備份異地保存,省域數據中心至少實現異地數據實時備份,全國性數據中心實現異地災備。
第三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對技術文檔資料和重要數據的備份管理;技術文檔資料和重要數據應保留副本並異地存放,按規定年限保存,調用時應嚴格授權。信息系統的技術文檔資料包括:系統環境說明文件、源程序以及系統研發、運行、維護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技術資料。重要數據包括:交易數據、賬務數據、客戶數據,以及產生的報表數據等。
第三十一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信息系統可能影響客戶服務時,應以適當方式告知客戶。
研發風險控制
第三十二條 研發風險是指信息系統在研發過程中組織、規劃、需求、分析、設計、編程、測試和投產等環節產生的風險。
第三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研發前應成立項目工作小組,重大項目還應成立項目領導小組,並指定負責人。項目領導小組負責項目的組織、協調、檢查、監督工作。項目工作小組由業務人員、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組成,具體負責整個項目的開發工作。
第三十四條 項目工作小組人員應具備與項目要求相適應的業務經驗與專業技術知識,小組負責人需具備組織領導能力,保證信息系統研發質量和進度。
第三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部門根據本機構業務發展戰略,在充分進行市場調查、產品效益分析的基礎上制定信息系統研發項目可行性報告。
第三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部門編寫項目需求說明書,提出風險控制要求,信息科技部門根據項目需求編制項目功能說明書。
第三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科技部門依據項目功能說明書分別編寫項目總體技術框架、項目設計說明書,設計和編碼應符合項目功能說明書的要求。
第三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獨立的測試環境,以保證測試的完整性和准確性。測試至少應包括功能測試、安全性測試、壓力測試、驗收測試、適應性測試。測試不得直接使用生產數據。
第三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科技部門應根據測試結果修補系統的功能和缺陷,提高系統的整體質量。
第四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人員、技術人員應根據職責范圍分別編寫操作說明書、技術應急方案、業務連續性計劃、投產計劃、應急回退計劃,並進行演練。
第四十一條 開發過程中所涉及的各種文檔資料應經相關部門、人員的簽字確認並歸檔保存。
第四十二條 項目驗收應出具由相關負責人簽字的項目驗收報告,驗收不合格不得投產使用。
第五章運行維護風險控制
第四十三條 運行維護風險是指信息系統在運行與維護過程中操作管理、變更管理、機房管理和事件管理等環節產生的風險。
第四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應實行職責分離,運行人員應實行專職,不得由其他人員兼任。運行人員應按操作規程巡檢和操作。維護人員應按授權和維護規程要求對生產狀態的軟硬體、數據進行維護,除應急外,其他維護應在非工作時間進行。
第四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的運行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制定詳細的運行值班操作表,包括規定巡檢時間,操作范圍、內容、辦法、命令以及負責人員等信息;
(二)提供常見和簡便的操作菜單或命令,如信息系統的啟動或停止、運行日誌的查詢等;
(三)提供機房環境、設備使用、網路運行、系統運行等監控信息;
(四)記錄運行值班過程中所有現象、操作過程等信息。
第四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的維護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除對信息系統設備和系統環境的維護外,對軟體或數據的維護必須通過特定的應用程序進行,添加、刪除和修改數據應通過櫃員終端,不得對資料庫進行直接操作;
(二)具備各種詳細的日誌信息,包括交易日誌和審計日誌等,以便維護和審計;
(三)提供維護的統計和報表列印功能。
第四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的變更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制訂嚴密的變更處理流程,明確變更控制中各崗位的職責,並遵循流程實施控制和管理;變更前應明確應急和回退方案,無授權不得進行變更操作;
(二)根據變更需求、變更方案、變更內容核實清單等相關文檔審核變更的正確性、安全性和合法性;
(三)應採用軟體工具精確判斷變更的真實位置和內容,形成變更內容核實清單,實現真實、有效、全面的檢驗;
(四)軟體版本變更後應保留初始版本和所有歷史版本,保留所有歷史的變更內容核實清單。
第四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信息系統投產後一定時期內,應組織對系統的後評價,並根據評價及時對系統功能進行調整和優化。
第四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對機房環境設施實行日常巡檢,明確信息系統及機房環境設施出現故障時的應急處理流程和預案,有實時交易服務的數據中心應實行24小時值班。
第五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實行事件報告制度,發生信息系統造成重大經濟、聲譽損失和重大影響事件,應即時上報並處理,必要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
外包風險控制
第五十一條 外包風險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將信息系統的規劃、研發、建設、運行、維護、監控等委託給業務合作夥伴或外部技術供應商時形成的風險。
第五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進行信息系統外包時,應根據風險控制和實際需要,合理確定外包的原則和范圍,認真分析和評估外包存在的潛在風險,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制定相應的風險防範措施。
第五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外包承包方評估機制,充分審查、評估承包方的經營狀況、財務實力、誠信歷史、安全資質、技術服務能力和實際風險控制與責任承擔水平,並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評估工作可委託經國家相應監管部門認定資質,具有相關專業經驗的獨立機構完成。
第五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規定承包方在安全、保密、知識產權方面的義務和責任。
第五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充分認識外包服務對信息系統風險控制的直接和間接影響,並將其納入總體安全策略和風險控制之中。
第五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完整的信息系統外包風險評估與監測程序,審慎管理外包產生的風險,提高本機構對外包管理的能力。
第五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信息系統外包風險管理應當符合風險管理標准和策略,並應建立針對外包風險的應急計劃。
第五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與外包承包方建立有效的聯絡、溝通和信息交流機制,並制定在意外情況下能夠實現承包方的順利變更,保證外包服務不間斷的應急預案。
第五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將敏感的信息系統,以及其他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客戶隱私數據的管理與傳遞等內容進行外包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符合銀監會的有關規定,經過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批准,並在實施外包前報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和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報告的機構備案。
H. 金融機構的伺服器必須保證連續工作,應該採取什麼措施
你好,基本措施有:
1. 多購買幾台伺服器做為備用。
2. 用多台伺服器組集群。
3. 做一套高效實用的災難恢復方案。
I. 求教網路專家:一個典型的機房(想問的是一些金融機構,比如建設銀行中國銀行等的一個支行或網點的機房)
路由器,防火牆,交換機,監控系統,UPS,空調。設備大致就這些,剩下的就是裝修建設的了,這方面裝修師傅都知道的,不用你操心。
J. 審計助理的工作
審計助理的工作內容:
1、參與執行各類型審計業務;
2、獨立承擔小型項目的審計工作;
3、負責編制審計業務工作底稿;
4、負責利用審計方法,幫助客戶實現業務目標、增強管理能力和減少企業風險。
5、按照審計程序要求,通過團隊協作完成審計工作底稿;
6、協助項目審計負責人做好審計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職位要求
教育培訓:企業管理、財務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審計師或中級會計師以上資格。
工作經驗:2年以上公司財務工作或事務所工作經驗。熟悉國家財務政策、會計准則;精通審計、稅務法律法規;熟悉行業以及公司經營范圍、業務流程以及會計核算方法;了解相關經濟法律政策;良好的溝通及書面表達能力。
(10)金融機構機房標准擴展閱讀:
審計的主要分類:
1、按審計執行主體分類
按審計活動執行主體的性質分類,審計可分為政府審計、獨立審計和內部審計三種。
2、按財務審計分類
運作審計(作業審計):檢討組織的運作程序及方法以評估其效率及效益。
履行審計(遵行審計):評估組織是否遵守由更高權力機構所訂的程序、守則或規條。
財務報表審計:評估企業或團體的財務報表是否根據公認會計准則編制,一般由獨立會計師進行。
信息科技審計:評估企業或機構的信息系統的安全性,完整性、系統可靠性及一致性。
3、按審計基本內容分類
按審計內容分類,我國一般將審計分為財政財務審計和經濟效益審計。
4、按審計實施時間分類
按審計實施時間相對於被審單位經濟業務發生的前後分類,審計可分為事前審計、事中審計和事後審計。
5、按審計技術模式分類
按採用的技術模式,審計可以分為賬項基礎審計、系統基礎審計和風險基礎審計三種。這三種審計代表著審計技術的不同發展階段,但即使在審計技術十分先進的國家也往往同時採用。
而且,無論採用何種審計技術模式,在會計報表審計中最終都要用到許多共同的方法來檢查報表項目金額的真實、公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