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的央行解讀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1.問:《辦法》的出台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答:隨著網路信息、通信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支付服務的不斷分工細化,越來越多的非金融機構藉助互聯網、手機等信息技術廣泛參與支付業務。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與銀行業既合作又競爭,已經成為一支重要的力量。傳統的支付服務一般由銀行部門承擔,如現金服務、票據交換服務、直接轉賬服務等,而新興的非金融機構介入到支付服務體系,運用電子化手段為市場交易者提供前台支付或後台操作服務,因而往往被稱作「第三方支付機構」。實踐證明,非金融機構利用信息技術、通過電子化手段提供支付服務,大大豐富了服務方式,拓展了銀行業金融機構支付業務的廣度和深度,有效緩解了因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不足等產生的排隊等待、找零難等社會問題。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的多樣化、個性化等特點較好地滿足了電子商務企業和個人的支付需求,促進了電子商務的發展,在支持「刺激消費、擴大內需」等宏觀經濟政策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雖然非金融機構的支付服務主要集中在零售支付領域,其業務量與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的支付服務量相比還很小,但其服務對象非常多,主要是網路用戶、手機用戶、銀行卡和預付卡持卡人等,其影響非常廣泛。截至2010年一季度末,共有260家非金融機構法人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了支付業務登記材料,其中多數非金融機構從事互聯網支付、手機支付、電話支付以及發行預付卡等業務。
隨著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業務范圍、規模的不斷擴大和新的支付工具推廣,以及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這個領域一些固有的問題逐漸暴露,新的風險隱患也相繼產生。如客戶備付金的權益保障問題、預付卡發行和受理業務中的違規問題、反洗錢義務的履行問題、支付服務相關的信息系統安全問題,以及違反市場競爭規則、無序從事支付服務問題等。這些問題僅僅依靠市場的力量難以解決,必須通過必要的法規制度和監管措施及時加以預防和糾正。
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高度重視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監管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中國人民銀行作為我國支付體系的法定監督管理者,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金融市場,鼓勵金融創新」、「加強風險管理,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的要求,在鼓勵各類支付服務主體通過業務創新不斷豐富支付方式、提高支付服務效率、順應社會公眾不斷發展變化的支付服務需求的同時,大力推進支付服務市場相關制度建設,強化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的監督管理,防範各類金融風險。在組織開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登記、徵求社會各方面意見和建議、學習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上,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並發布了本《辦法》。
《辦法》的制定和實施,是以科學發展觀指導中國人民銀行監督管理支付體系的重要實踐,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精神、順應社會公眾意願的一項重要舉措。《辦法》的出台符合非金融機構在遵循平等競爭規則基礎上規范有序發展的需要,符合廣大消費者維護正當權益、保障資金安全的需要,符合國家關於鼓勵金融創新、發展金融市場、維護金融穩定和社會穩定要求的需要,必將對我國金融體系的健康發展產生積極而重要的影響。
2.問:《辦法》的指導思想是什麼?
答:中國人民銀行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加強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監督管理,明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監督管理工作思路為「結合國情、促進創新、市場主導、規范發展」,並據此確定《辦法》的指導思想是「規范發展與促進創新並重」。
「規范發展」,主要是指建立統一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市場准入制度和嚴格的監督管理機制。保證不同機構從事相同業務時遵循相同的規則,防止不正當競爭,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支付服務市場穩定運行。
「促進創新」,主要是指堅持支付服務的市場化發展方向,鼓勵非金融機構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以市場為主導,不斷創新,更好地滿足社會經濟活動對支付服務的需求。
3. 問:國際上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如何進行監管的,《辦法》是否借鑒了國際經驗?
答:國際上,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市場發展較早、較快的一些國家,政府對這類市場的監管逐步從偏向於「自律的放任自流」向「強制的監督管理」轉變。美國、歐盟等多數經濟體從維護客戶合法權益角度出發,要求具有資質的機構有序、規范從事支付服務。具體措施包括實行有針對性的業務許可、設置必要的准入門檻、建立檢查和報告制度、通過資產擔保等方式保護客戶權益、加強機構終止退出及撤銷等管理。
美國將類似機構(包括非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界定為貨幣服務機構。美國有40多個州參照《統一貨幣服務法案》制定法律對貨幣服務進行監管。這些法律普遍強調以發放執照的方式管理和規范從事貨幣服務的非銀行機構。從事貨幣服務的機構必須獲得專項業務經營許可,並符合關於投資主體、營業場所、資金實力、財務狀況、從業經驗等相關資質要求。貨幣服務機構應保持交易資金的高度流動性和安全性等,不得從事類似銀行的存貸款業務,不得擅自留存、使用客戶交易資金。這類機構還應符合有關反洗錢的監管規定,確保數據信息安全等。
歐盟就從事電子貨幣發行與清算的機構先後制定了《電子貨幣指令》和《內部市場支付服務指令》等,並於2009年再次對《電子貨幣指令》進行修訂。這些法律強調歐盟各成員國應對電子貨幣機構以及支付機構實行業務許可制度,確保只有遵守審慎監管原則的機構才能從事此類業務。支付機構應嚴格區分自有資金和客戶資金,並對客戶資金提供保險或類似保證;電子貨幣機構提供支付服務時,用於活期存款及具備足夠流動性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自有資金的20倍。與之類似,英國的《金融服務與市場法》要求對從事電子支付服務的機構實行業務許可,並且電子貨幣機構必須用符合規定的流動資產為客戶預付價值提供擔保,且客戶預付價值總額不得高於其自有資金的8倍。
韓國、馬來西來、印度尼西亞、新加坡、泰國等亞洲經濟體先後頒布法律規章,要求電子貨幣發行人必須預先得到中央銀行或金融監管當局的授權或許可,並對儲值卡設置金額上限等。
我國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相關問題隨著業務的不斷發展而逐步顯現。人民銀行在全面客觀地分析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的發展趨勢、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上,確立了符合我國國情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監督管理工作思路。
4. 問:請介紹一下《辦法》的主要內容。
答:《辦法》共五章五十條,主要內容是:
第一章總則,主要規定《辦法》的立法依據、立法宗旨、立法調整對象、支付業務申請與許可、人民銀行的監管職責以及支付機構支付業務的總體經營原則等。
第二章申請與許可,主要規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市場准入條件和人民銀行關於《支付業務許可證》的兩級審批程序。市場准入條件主要強調申請人的機構性質、注冊資本、反洗錢措施、支付業務設施、資信狀況及主要出資人等應符合的資質要求等。此外,明確了支付機構變更等事項的審批要求。
第三章監督與管理,主要規定支付機構在規范經營、資金安全、系統運行等方面應承擔的責任與義務。規范經營主要強調支付機構應按核准范圍從事支付業務、報備與披露業務收費情況、制定並披露服務協議、核對客戶身份信息、保守客戶商業秘密、保管業務及會計檔案等資料、規范開具發票等。資金安全主要強調支付機構應在同一商業銀行專戶存放接受的客戶備付金,且只能按照客戶的要求使用。系統運行主要強調支付機構應具備必要的技術手段及災難恢復處理能力和應急處理能力等。此外,支付機構還需配合人民銀行的依法監督檢查等。
第四章罰則,主要明確人民銀行工作人員、商業銀行、支付機構等各責任主體相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
第五章附則,主要明確《辦法》的過渡期要求、施行日期等。
5. 問:非金融機構可以提供哪些支付服務?
答:《辦法》明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的貨幣資金轉移服務,包括網路支付、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以及銀行卡收單等。
(1)網路支付業務。《辦法》所稱網路支付是指非金融機構依託公共網路或專用網路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的行為,包括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
(2)預付卡發行與受理業務。《辦法》所稱預付卡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發行的、在發行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採取磁條、晶元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預付卡。
(3)銀行卡收單業務。《辦法》所稱銀行卡收單是指通過銷售點(POS)終端等為銀行卡特約商戶代收貨幣資金的行為。
(4)中國人民銀行根據支付服務市場的發展趨勢等確定的其他支付業務。
6. 問:為什麼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實行業務許可制度?
答: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公開平等規范的服務業准入制度,鼓勵社會資本進入」等工作要求,中國人民銀行依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法規,經國家行政審批部門認定,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實行支付業務許可制度。無論是國有資本還是民營資本的非金融機構,只要符合《辦法》的規定,都可以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辦法》旨在通過嚴格的資質條件要求,遴選具備良好資信水平、較強盈利能力和一定從業經驗的非金融機構進入支付服務市場,在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督管理下規范從事支付業務,切實維護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支付業務。
中國人民銀行對《支付業務許可證》不做數量限制,鼓勵所有具有資質的非金融機構在支付服務市場中平等競爭,促進支付服務市場資源優化配置。
7. 問: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應具備哪些條件?
答:《辦法》規定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應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以此建立統一規范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市場准入秩序,強化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的持續發展能力。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應具備的條件主要包括:
(1)商業存在。申請人必須是在我國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為非金融機構法人。
(2)資本實力。申請人申請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至少為1億元;申請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至少為3千萬元人民幣,且均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3)主要出資人。申請人的主要出資人(包括擁有其實際控制權和10%以上股權的出資人)均應符合關於公司制企業法人性質、相關領域從業經驗、一定盈利能力等相關資質的要求。
(4)反洗錢措施。申請人應具備國家反洗錢法律法規規定的反洗錢措施,並於申請時提交相應的驗收材料。
(5)支付業務設施。申請人應在申請時提交必要支付業務設施的技術安全檢測認證證明。
(6)資信要求。申請人及其高管人員和主要出資人應具備良好的資信狀況,並出具相應的無犯罪證明材料。
考慮支付服務的專業性和安全性要求等,申請人還應符合組織機構、內控制度、風控措施、營業場所等方面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將在《辦法》實施細則中細化反洗錢措施驗收材料、技術安全檢測認證證明和無犯罪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
8. 問:《支付業務許可證》的審批流程包括哪些環節?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其實施辦法和《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的規定等,《辦法》規定《支付業務許可證》的審批流程主要包括:
(1)申請人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提交申請資料。《辦法》所稱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包括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及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
(2)申請符合要求的,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依法予以受理,並將初審意見和申請資料報送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3)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根據各分支機構的審查意見及社會監督反饋信息等,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准予成為支付機構的,中國人民銀行總行依法頒發《支付業務許可證》,並予以公告。
9. 問:《辦法》規定了哪些保護客戶備付金的措施?
答:支付機構可以自主確定其所從事的支付業務是否接受客戶備付金。客戶備付金是指客戶自願委託支付機構保管的、只能用於辦理客戶委託的支付業務的貨幣資金。
《辦法》在客戶備付金保護措施方面做出了以下規定:
(1)明確備付金的性質。支付機構接受的客戶備付金不屬於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產。支付機構只能根據客戶發起的支付指令轉移備付金。禁止支付機構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備付金。
(2)限定備付金的持有形式。第一,支付機構必須選擇商業銀行作為備付金存管銀行,專戶存放接受的客戶備付金。第二,支付機構只能在同一家商業銀行專戶存放客戶備付金。第三,支付機構的分公司不能自行開立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
(3)強調商業銀行的協作監督責任。商業銀行作為備付金存管銀行,應當對存放在本機構的客戶備付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並有權對支付機構違反規定使用客戶備付金的申請或指令予以拒絕。支付機構擬調整不同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的頭寸時,必須經其備付金存管銀行的法人機構進行復核。
(4)突出人民銀行的法定監管職責。支付機構和備付金存管銀行應分別按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備付金存管協議、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及客戶備付金的存管或使用情況等信息資料。中國人民銀行將依法對支付機構的客戶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及相關賬戶等進行現場檢查。
10. 問:如何處理虛假申請行為?
答:《辦法》強調申請行為必須真實、可信。區分申請是否已被受理或申請人是否已經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等情形,《辦法》對申請人的虛假申請行為規定了不同的處理方式。
(1)申請人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但未獲批準的,申請人及持有其5%以上股權的出資人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或參與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
(2)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且已獲批準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責令其終止支付業務,注銷其《支付業務許可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申請人及持有其5%以上股權的出資人不得再次申請或參與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
11. 問:擅自提供支付服務將受到怎樣的懲罰?
答:《辦法》規定: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或變相從事支付業務的,或者支付機構超出《支付業務許可證》有效期限繼續從事支付業務的,均由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責令其終止支付業務;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2. 問:《辦法》實施後有哪些過渡期安排和配套措施?
答:《辦法》平等適用於在我國境內從事支付業務的非金融機構,包括《辦法》實施前未經批准但已從事支付業務的非金融機構,和擬於《辦法》實施後申請從事支付業務的非金融機構。前者可以自主決定退出市場或者在《辦法》實施後1年內依法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逾期未能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的非金融機構不得繼續從事支付業務。
中國人民銀行將抓緊擬定《辦法》實施細則及相關業務辦法。實施細則主要對《辦法》中有關申請人的資質條件、相關申請資料的內容以及有關責任主體的義務等條款進行細化與說明。相關業務辦法主要是指導支付機構規范開展各類業務的具體辦法(或指引),特別是有關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的業務辦法。中國人民銀行還將會同公安等有關部門擬定相關配套措施,組織開展相關專項檢查,形成合力,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實施有效監管,切實維護支付服務市場的健康發展。
2. 我國金融機構數量是不是很多
據不完全統計,各類金融機構已破百萬家,金融機構包括銀行
3. 金融機構有哪些信息化,大數據需求
數據大集中
數據大集中是一個過程,之前整個銀行體系都在分行,包括證券公司也是如此。這些金融機構並沒有集中的數據中心概念,所以他們先做了數據大集中。
數據倉庫
數據倉庫是在數據大集中的基礎上,提升、改善了數據的質量。
報表
在上面兩步的基礎上,做了兩個報表:一個是監管報表,另一個是內部管理報表。
決策支持
決策支持是基於報表而形成的系統。但是,最後形成的決策支持系統扮演的角色並不是全局性的。比如,針對風險部門的是風險數據倉庫,針對業務部的是客戶數據倉庫,所以在金融信息化過程中,以上四個方面還是部分處於分離的狀態。
數據整合
無論做什麼樣的分析,數據質量是最重要的。如果數據質量差,很多事情都做不了。
公開數據現在越來越開放,比如說工商數據、徵信數據。所以我覺得很多公開數據的運用,確實為數據分析提供了非常好的基礎。
智能金融的嘗試
為什麼用嘗試二字,因為我還是持一個比較保守的觀點。就智能金融而言,現在的數據挖掘技術與人工智慧技術還是不夠的,但是我相信科技的不斷發展肯定會解決這個問題。我一直堅信一個觀點就是:以後絕對不會存在物理上雲的概念。再過十年或者二十年所有的東西都是雲,這就是趨勢,是你沒有辦法改變的。我覺得智能金融或者大數據是一個趨勢,是一個沒有辦法去改變、沒有餘地可討論的趨勢。
4. wind資料庫持有非上市金融企業股權數量不為零但比例為零為什麼
Wind資訊已建成來國內最完整、自最准確的以金融證券數據為核心的大型金融工程和財經數據倉庫。客戶可以7×24×365從Wind資訊獲取到及時、准確、完整的財經數據、信息和各種分析結果。
Wind中國金融資料庫的內容涵蓋包括(包含歷史至今所有的數據,並且實時更新):
◆ 中國證券市場主要金融品種:股票、基金、債券、商品與期貨、外匯等的交易數據、財務數據及各類公開披露的所有信息;
◆ 中國證券市場指數:滬深交易所指數、銀行間債券市場指數、新華富時指數、中信指數、申銀萬國指數、MSCI中國指數、
Dow Jones中國指數等和海外市場指數的所有基本資料和交易數據;
◆ 宏觀行業資料庫:中國宏觀經濟、區域經濟、海外經濟、行業、新聞法規等。
◆ 同時包括港股、中國海外上市股票,盈利預測等主題特色資料庫。
5. 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分布有哪些特點
首先,第二產業不良資產總額高。
數據顯示,不良資產總額處於平均值以上的行業是:製造業、采礦業和建築業,其不良資產率都比較高,而製造業的不良資產率水平高於平均水平,從整體趨勢來看,第二產業不良資產總額較高,第三產業不良資產總額較低。
其次,製造業不良資產問題突出。
第一,製造業的不良資產總額和不良資產率均高於平均水平,說明這一行業面臨著較大的盤活存量資產和提高資產經營效率的壓力;第二,采礦業和建築業的不良資產總額高於平均水平,而不良資產率低於平均水平,如果這兩個行業不及時調整經營策略,將來仍存在不良資產率繼續走高的可能;第三,對於不良資產總額和不良資產率均低於平均水平的諸如零售業、交通運輸業和房地產業等等,具有較大的業務發展空間。在這些行業中,尤其是房地產行業,隨著宏觀經濟「調結構」政策的深化,該行業市場上的預期有所調整,出現房價下降的情況。因此,後期該行業的不良資產總額和不良資產發展需引起重視。
最後,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分布廣。
在潛在規模較為客觀的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中,可能成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業務開展對象的有:一、內部往來款和長期投資類不良資產具有權利法定性和整體能力的相對穩定性特徵,其風險和時間分布的不均衡性可以激活其交易特徵,在實體企業中此類不良資產一般佔比較高,更適合成為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交易標的;二、涉房類實物資產,包括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等,由於存在投資再增值的盈利空間,也可納入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業務范圍;三、企業委託貸款、存在價值貶值風險的證券產品也可列入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業務的收購范疇。但佔比較大的存貸、固定資產等專用型和價值穩定性不高的不良資產,由於需要較高的經營管理技能,市場風險較大,納入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業務范疇是比較困難的。
綜上,第二產業資產總量較大,經營鏈條比較長,上下游企業眾多,受經營運行周期的影響業大,加上不良資產總額比較高,在經濟運行處於下行的情況下,對於盤活資產、提高經營效率的訴求相對更為強烈,而第三產業不良資產整體趨勢尚且可控,還是要防範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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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去哪找銀行業的數據資料,比如收入、利潤、非利息凈收入等等,如同各家商業銀行的年報的財務報表一樣。感謝
新浪財經,和訊網
7. 大數據如何助力銀行業金融機構輿情防控
金融企業運用大數據和機器學習演算法,對欠款客戶進行人群聚類並根據聚類的結果識別騙貸、惡意欠款、惡意透支、盜刷盜用、對交易有疑問拒絕還款、經濟狀況惡化無力還貸、遺忘還貸等多種欠款類型;從而准確預測客戶的還款概率和金額,從而進行催收策略評估,最大限度降低催收成本。
中國建設銀行資產總行風險管理部/資產保全部副總經理譚興民曾詳盡分析大數據何以幫助銀行提高徵信水平和風險管控能力:
首先,一站式徵信平台可以進行貸前客戶甄別。目前,銀行查詢客戶的情況既費時、費力,又增加銀行費用,而利用企業的一站式徵信平台,則可以最大限度地節省銀行的人力、物力及時間,並確保數據有效、及時、准確。
其次,風險量化平台可以助力貸後風險管控。平台基於企業日常經營數據,結合平台數據模型,採用動態、實時的雲端數據抓取技術,對企業的發展進行分析和評測,給出風險量化分數,並第一時間發現企業的生產經營異動,在風險觸發前3到6個月預警,使銀行等金融機構能夠及時採取相應措施,防止和減少損失發生。
同時,利用「企業族譜」查詢,對不良貸款進行監控。如一些企業通過關聯交易轉移利潤、製造虧損的假象,為不償還銀行貸款尋找理由;或者通過關聯交易製造虛假業績,為繼續獲得銀行貸款提供依據,這些假象通過關聯交易查詢,都可以很快發現蛛絲馬跡,讓企業造假暴露原形,可防止銀行上當受騙。
大數據風控相對於傳統風控來說,建模方式和原理其實是一樣的,其核心是側重在利用更多維的數據,更多互聯網的足跡,更多傳統金融沒有觸及到的數據。比如電商的網頁瀏覽、客戶在app的行為軌跡、甚至GPS的位置信息等,這些信息看似和一個客戶是否可能違約沒有直接關系,但實則通過大量的數據累積,能夠產生出非常有效的識別客戶的能力。
在運行邏輯上,大數據風控不強調較強的因果關系,看重統計學上的相關性是大數據風控區別於傳統金融風控的典型特徵。傳統金融機構強調因果,講究兩個變數之間必須存在邏輯上能夠講通因果。
在數據維度這個層級,傳統金融風控和大數據風控還有一個顯著的區別在於傳統金融數據和非傳統金融數據的應用。傳統的金融數據包括上文中提及的個人社會特徵、收入、借貸情況等等。而互金公司的大數據風控,採納了大量的非傳統金融數據。
相對於傳統金融機構,互金公司擴大了非傳統數據獲取的途徑,對於新客戶群體的風險定價,是一種風險數據的補充。當然,這些數據的金融屬性有多強,仍然有待驗證。
巨頭優勢明顯,並不代表創業公司的路已被堵死。大公司不可能面面俱到,布局各種場景。在互聯網巨頭尚未涉及的領域,小步快跑,比巨頭更早的搶下賽道,拿到數據,並且優化自己的數據應用能力,成為創業公司殺出重圍的一條路徑。
8. 什麼是金融機構存貸款余額
金融機構復存貸款余額制就是指月末銀行的存款和貸款數據。
金融機構貸款是指:企業向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借入的資金。其中商業銀行是國家金融市場的主體,資金雄厚可向企業提供長期貸款和短期貸款,因此商業銀行貸款是企業負債經營時採用的主要籌資方式。
存、貸款是金融市場組織為經濟發展提供資金支持的最重要的來源和方式。一般認為,金融市場組織的基本功能就在於積聚存款、投放貸款,以優化資金配置,積極動員各經濟部門對區域經濟發展的參與貢獻。存款積聚不足即為資本供給不足,是區域經濟發展的基本障礙;而儲蓄充足時,要促進經濟發展,還須以儲蓄能夠充分有效地轉化成投資為前提。
9. 請問,非銀行類支付機構累計發生網路支付業務的數據有月度或者季度的么在哪裡能夠查看到灰常感謝~
這規定實施後,將會有利於加快行業優勝劣汰進程,對盛付通等符合法律法規的第三方支付來說,是一個好的發展時機。
10. 「其他金融機構」包括什麼
其它金融機構是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中指除中央銀行、其它貨幣機構、保險公司版和養老金基金會之權外,在市場上主要從事包括承擔負債和對其它單位獲得金融權利的單位。
如專營儲蓄業務的私營儲蓄銀行和政府儲蓄機構,信用合作社,政府貸款機構不只是對政府機構的,如中國農業信託投資公司,各種銷售貸款、分期付款購買及其它商業和個人金融公司,起資金周轉和保管作用的股票經紀人和證券商人,以及其它投資公司、基金會等。
其它金融機構分類為私人擁有和控制的和政府擁有和控制的兩種機構類型。屬於政府貸款機構的數據,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中應當單獨列出。
(10)非金融機構數據擴展閱讀:
金融機構通常提供以下一種或多種金融服務:
1、在市場上籌資從而獲得貨幣資金,將其改變並構建成不同種類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資產,這類業務形成金融機構的負債和資產。這是金融機構的基本功能,行使這一功能的金融機構是最重要的金融機構類型。
2、代表客戶交易金融資產,提供金融交易的結算服務。
3、自營交易金融資產,滿足客戶對不同金融資產的需求。
4、幫助客戶創造金融資產,並把這些金融資產出售給其他市場參與者。
5、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議,保管金融資產,管理客戶的投資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