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信用社可以購買二級資本債嗎
農村信用社不能購買二級資本債
二級資本債是商業銀行為增加二級資本公開發行的債券。根據巴塞爾協定,商業銀行資本由一級資本和二級資本甚至三級資本構成。二級資本亦稱附屬資本或補充資本,是商業銀行資本基礎中扣除核心資本之外的其它資本成份,是反映銀行資本充足狀況的指標。
二級資本債發行
截至2014年4月份,包括五大行、興業、光大、民生、平安四家股份行,以及10餘家城商行和農商行等20餘家商業銀行,均已提出發行二級資本債的計劃,總額已超過4200億元。大中型銀行除平安銀行外,還有民生銀行已經獲得央行批准,發行不超過200億元二級資本債,但目前尚未完成發行。
2. 簡述各國中央銀行金融管理的主要內容
中央銀行金融監管的內容大致有以下10項:①對金融機構設立的監管,②對金融機構資產負傷業務的監管;③對金融市場的監管,包括市場准入、市場融資、市場利率、市場規則等;④對會計結算的監管;⑤對外匯外債的監管;⑥對黃金生產、進口、加工、銷售活動的監管;⑦對證券業的監管;⑧對保險業的監管,⑨對信託業的監管;⑩對投資黃金、典當、融資租賃等活動的監管。
對商業銀行的監管是中央銀行監管工作的重點,以美國為例,美國
對商業銀行實施金融監管的主要內容有:
(1)《巴塞爾協議》與資本充足率監管。
把資本充足性與風險管理一起考慮是美國金融管理當局於80年代中
期開始的,目前已為世界主要國家所普遍採用。而且隨著跨國銀行業的大力發展,那些資本要求相對低的銀行在全球市場上具有比較優勢,要求實行統一資本充足的國際標準的呼聲越來越高。這一呼聲受到國際清算銀行的重視,組織了10國中央銀行進行廣泛的討論,於1988年達成了統一的國際標准,記載這一標準的文件,就是著名的《巴塞爾協議》。
風險資本的組成表
一級資本:
1、普通股(包括保留盈餘)
2、非累積的永久性優先股
二級資本:
1、附屬負債
2、有限期的優先股
3、可轉讓的債務性證券
4、貸款損失准備金
《巴塞爾協議》將資本分成兩級,從表中可看出:第一級資本是銀行的核心資本,由永久性股權資本、保留盈餘組成,必須不低於全部風險資產的4%;二級資本由幾個非永久性資金,如附屬負債、可轉換的債務性證券、有限期的優先股和貸款損失准備金等組成。根據《巴塞爾協議》,一、二級資本總和必須不能低於全部風險資產的8%,而在這8%中,二級資本不能超過一半。
(2)貸款損失准備金監管
貸款損失准備金就是從銀行收益中扣除一部分以補償可能的銀行貸款損失。它是銀行資本的一部分,但不可算作核心資本,只能列在二級資本中。提取損失准備金是銀行對其經營成果的一種正常的估價,是確保真實反映銀行經營成果和實力的一項重要指標。若提取損失准備金不適當,均有可能給股東和市場發出錯誤的信息,引起誤導。
中央銀行檢查人員在檢查銀行提取的損失准備金是否妥當時,主要從兩個方面入手:①提取的方法是否能真實反映實際情況;②提取的數量與根據檢查結果作出的估計是否相差太大。若非如此,檢查官可強令從銀行當期收入中扣提,甚至直接從銀行股權資本中提取。
(3)流動性監管
流動性就是銀行資金的周轉能力,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債務到期
日還本付息的能力;二是履行貸款承諾的能力。其中,第一方面的含義最重要,它是反映銀行資金流動性強弱的基本標志。對流動性有影響的因素大致有:一定時期內存款增減和貸款需求增減趨勢、貨幣市場可能出現的供求變化及國內國際金融市場利率波動等等。
由於世界各國家或地區的商業銀行規模、環境條件等差異極大,因此很難在流動性判斷上總結出一個統一的公式作為中央銀行的監管標准,一般情況下,只能採取當前流動狀況分析與未來流動性影響因素判斷相結合的方法。
3. 銀行二級資本債誰會買
中小銀行。
無論二級資本債還是永續債都無法補充銀行的一級核心資本內。核心一級資本的補充主容要依靠普通股權融資(增發和可轉債)和未分配利潤補充。此次通知顯示銀保監會還是非常關注銀行資本補充的問題,那麼顯然監管機構也很清楚銀行的需要補充核心一級資本。所以依然堅持認為本年銀行的估值修復窗口在第四季度和明年第一季度之間。
(3)金融機構的二級資本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中小金融機構的資本補充和風險化解是國家近年來十分關注的議題。自從包商銀行事件以來,已有數家中小銀行宣布不予贖回二級資本工具。有機構認為,自包商銀行事件後,對中小銀行資本工具發行產生了系統性影響,造成中小銀行資本補充難、資本工具發行成本高、市場化投資需求少。
監管機構引導保險公司投資銀行資本工具,有助於擴大銀行資本工具的投資者范圍,益於更好地提升資本債市場的定價效率和價格發現功能。但作為商業機構,保險公司是否會立即進入資本債市場投資取決於其對銀行同業的風險判斷和定價取捨。
4. 農村商業銀行跟江南農村商業銀行是一回事嗎
不是一回事。
農村商業銀行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
而江南農村商業銀行是全國首家地市級股份制農村商業銀行,是中國銀監會確定的二級資本債券和資產證券化發行試點單位。
是經國務院同意,中國銀監會批准,由常州市轄內原5家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武進農村商業銀行、溧陽農村合作銀行、常州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常州市新北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金壇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在自願的基礎上,按照市場化原則組建而成的全國首家地市級股份制農村商業銀行。
中國銀監會合作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姜麗明表示,將不再組建新的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要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全面取消資格股,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改制組建為農村商業銀行。
要在保持縣(市)法人地位總體穩定前提下,穩步推進省聯社改革,逐步構建以產權為紐帶、以股權為聯接、以規制來約束的省聯社與基層法人社之間的新型關系,真正形成省聯社與基層法人社的利益共同體。
自2009年12月31日以來新組建的江南農村商業銀行國內外排名持續上升。2012年,世界權威金融雜志英國《銀行家》公布全球銀行業1000強最新榜單,江南農村商業銀行進入全球銀行業500強,位列第497位,較2011年(武進農村商業銀行)排名大幅提升54位。
同年,在標准普爾發布的《中國50大銀行》中,江南農村商業銀行入圍"中國50大銀行"第37位。
5. 銀行為什麼要分一級資本和二級資本請給出簡單明了的解釋,或者資料來源,別cc+cv哈
一級資本和二級資本分別為兩類資金的統稱,其之間的聯系和為什麼要這么分完全是為了防範極端市場行情發生時對銀行體系的沖擊,簡之就是檢查銀行風控合規的兩個比較數值。
具體信息可查——————《新巴塞爾協議》
6. 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中首次在境內成功發行二級資本債券的公司是
中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業務有四部分:一是債務追償和重組,資產置換、轉讓和銷版售,企業重組,債權權轉股權及階段性持股 ;二是投資咨詢和顧問,財務及法律事務咨詢和顧問,企業審計及破產清算,資產及項目評估; 三是商業借款,向金融機構借款,向中央銀行申請再貸款,發行債券; 四是資產管理范圍內的推薦上市和債券股票承銷,直接投資、資產證券
7. 一級核心定義
監管口徑的銀行資本分為核心一級資本、其他一級資本和二級資本三類,其官方定義復雜難懂。例如,核心一級資本的標準定義是:「核心一級資本指在銀行持續經營條件下用來吸收損失的資本工具,具有永久性、清償順序排在所有其他融資工具之後的特徵。」這種定義具有學校教科書的典型風格——准確嚴謹,每個字我們都認識,但讀完之後基本不知道說的是啥。
核心一級資本
作為投資者,我們這樣簡單理解核心一級資本足夠了:核心一級資本是會計報表上的凈資產;但會計報表上的凈資產不全是核心一級資本,需要在凈資產的基礎上一減一加。
(1)減去凈資產里其他資本工具及其溢價。目前我國市場環境下,這個其他資本工具暫時就兩樣:一是帶有強制轉普通股條款且股息不可累積的優先股 ,二是可轉債里包含的權益部分。以後也許還會有新的符合《資本辦法》規定的創新工具出來,取決於銀行業的創新和監管機構的審批了。後文的其他一級資本工具和二級資本工具同樣如此。
(2)如果銀行控股的下屬子公司里,有除了保險公司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則加回這些金融機構中少數股東權益中的核心一級資本——意思就是說,下屬子公司(保險公司除外)中屬於少數股東所有的那部分核心一級資本,在監管者眼裡,也是銀行的核心一級資本。若銀行經營真出了問題,下屬子公司名下的資產,同樣要負擔起對債權人的責任。
8. 商業銀行總資本包括哪些
商業銀行資本是銀行從事經營活動必須注入的資金。是金融管理部門實施控制的工具。銀行面臨的未來風險越大,資產增長越快,則銀行所需的資本量就越多。
商業銀行總資本包括:
1、核心資本。
(1)實收資本;
(2)資本公積;
(3)盈餘公積;
(4)未分配利潤;
(5)少數股權。
2、附屬資本。
(1)重估儲備;
(2)一般准備;
(3)優先股;
(4)可轉換債券;
(5)混合資本債券;
(6)長期次級債務。
3、扣除資本。
(1)商譽;
(2)商業銀行對未並表金融機構的資本投資;
(3)商業銀行對非自用不動產和企業的資本投資。
9. 國家對民營企業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為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緩解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並進一步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2月14日,國務院網站全文刊發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強金融對民企、小微和「三農」的支持力度。 對於民企的支持方面: 《若干意見》提出以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等多措並舉提升對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此外,要求強化融資服務基礎設施建設,著力破解民營企業信息不對稱、信用不充分等問題;完善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著力疏通民營企業融資堵點;積極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紓困,著力化解流動性風險並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在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方面,要求合理調整商業銀行宏觀審慎評估參數,鼓勵金融機構增加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增加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把支農支小再貸款和再貼現政策覆蓋到包括民營銀行在內的符合條件的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票據融資支持力度,簡化貼現業務流程,提高貼現融資效率,及時辦理再貼現。加快出台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支持民營銀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銀行等中小銀行發展,加快建設與民營中小微企業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務體系。深化聯合授信試點,鼓勵銀行與民營企業構建中長期銀企關系。 在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方面,要求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擴大直接融資。完善股票發行和再融資制度,加快民營企業首發上市和再融資審核進度,結合民營企業合理訴求,研究擴大定向可轉債適用范圍和發行規模,並促進新三板成為創新型民營中小微企業融資的重要平台等。 在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方面,《若干意見》明確,支持金融機構通過資本市場補充資本,加快商業銀行資本補充債券工具創新,支持通過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轉股型二級資本債券等創新工具補充資本。從宏觀審慎角度對商業銀行儲備資本等進行逆周期調節。把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質量和規模作為中小商業銀行發行股票的重要考量因素。研究取消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范圍限制,規范實施戰略性股權投資等。 「抓緊建立『敢貸、願貸、能貸』長效機制。」《若干意見》要求,商業銀行要推動基層分支機構下沉工作重心,提升服務民營企業的內生動力,完善內部績效考核機制,建立健全盡職免責機制,提高不良貸款考核容忍度等。有效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要要在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和金融服務水平等方面積極發揮「頭雁」作用。還要求商業銀行減輕對抵押擔保的過度依賴、提高貸款需求響應速度和審批時效,增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可持續性 在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紓困方面,《若干意見》要求加快實施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和證券行業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研究支持民營企業股權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發起設立民營企業發展支持基金。支持資管產品、保險資金依法合規通過監管部門認可的私募股權基金等機構,參與化解處置民營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等。 《若干意見》提出的基本原則是「公平公正、聚焦難點、壓實責任、標本兼治」要求對各類所有制經濟一視同仁,消除對民營經濟的各種隱性壁壘;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重點解決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不敢貸、不願貸、不能貸」問題;金融管理部門要切實承擔監督、指導責任,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財稅政策作用並履行好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金融機構要切實履行服務民營企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持續提升金融服務民營企業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