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對農業的補助和優惠政策都有哪些
您好,
一、稅收優惠政策
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的免稅農產品,可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的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葯、農機,免徵增值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二、金融支持政策
國家將把農民專業合作社全部納入農村信用評定范圍;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重點支持產業基礎牢、經營規模大、品牌效應高、服務能力強、帶動農戶多、規范管理好、信用記錄良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和鼓勵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改進服務方式;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信用合作。
三、財政扶持政策
2003年到2010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專項資金超過18億元,主要用於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增強服務功能和自我發展能力。農機購置補貼財政專項資金明年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仍會優先予以安排。
四、涉農項目支持政策
2010年農業部等7部委決定,對適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的涉農項目,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申報范圍;尚未明確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申報范圍的,應盡快納入並明確申報條件;今後新增的涉農項目,只要適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的,都應將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申報范圍,明確申報條件。
目前,農業部蔬菜園藝作物標准園創建、畜禽規模化養殖場(小區)、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創建、新一輪「菜藍子」工程、糧食高產創建、標准化示範項目、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等相關涉農項目,均已開始委託有條件的有關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2017年,合作社將承擔更多申報項目功能。
五、農產品流通政策
國家繼續鼓勵和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與城市大型連鎖超市、高校食堂、農資生產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實現產(供)銷銜接。
六、人才支持政策
農業部從2011年起組織實施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每年培養1500名合作社帶頭人。明年繼續把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培訓納入「陽光工程」,重點培訓合作社帶頭人、財會人員和基層合作社輔導員。同時鼓勵大學生村官參與、領辦合作社。
⑵ 服務三農國家有什麼政策(關於貸款優惠`優先政策)
金穗惠農卡
什麼是金穗惠農卡?
金穗惠農卡是我行面向農戶發行的銀聯標准借記卡產品,它除具有金穗借記卡存取現金、轉賬結算、消費、理財等各項金融功能外,還向持卡人提供農戶小額貸款載體、財政補貼代理等特色服務功能,並提供一定的金融服務收費減免優惠。惠農卡卡號標識為「622841」,設主卡和附屬卡,主附卡採用不同卡面。
能為您做什麼?
金穗惠農卡除具有金穗借記卡存取現金、轉賬結算、消費、理財等各項金融功能外,還可向持卡人提供交易明細折、農戶小額貸款載體、農村社保醫保身份識別及費用代繳代付、農村公用事業代收付、財政補貼代理等多種特色服務功能。
如何辦理?
銀行網點人員會到申請人所在村進行集中辦理,申請人也可以到已經開辦此項業務的網點櫃台單獨辦理。
1、批量申領程序:
(1)申領人向村委會等我行合作機構提出辦卡申請,申請時須填寫申請表,並提供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村委會等合作機構核實申請人信息後,將申請材料批量提交所在地我行網點進行審核;
(3)對於符合發卡條件的,網點在系統中進行批量開卡(但不激活),並將完成開卡的卡片及卡號清單交村委會等合作機構簽收;
(4)村委會等合作機構按照卡號清單,將卡片發給申領人簽收;
(5)申領人持惠農卡、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所在地我行網點辦理卡片改密激活(可根據情況提供上門激活服務)。激活後的惠農卡方可正常使用。
2、單獨申領程序:
(1)申領人持戶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合作機構對其身份證明的介紹信等到我行網點填寫金穗惠農卡申請表。
(2)網點對申領人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對於符合發卡條件的當場開卡、並由申領人自行設置密碼。開卡完成後惠農卡即可使用。
惠農信用卡
惠農信用卡是中國農業銀行專為具有良好信用觀念的縣域及農村高端客戶量身定做的借貸合一型特色產品,是農業銀行金穗卡系列產品之一。惠農信用卡不但可以作為您支付結算、儲蓄理財的工具,更可以通過我行授信,滿足您短期、頻繁的資金周轉需求,並提供多項個性化輔助功能,全面服務於您的生產生活。
功能簡介:
1、借貸合一,即時用信
惠農信用卡具有強大的借貸合一功能,您可以開立活期和多個定期子賬戶,並將自有資金存入獲得存款利息;而且,領卡後無需辦理其他手續,就可以在我行核定的授信額度內直接透支、即時用信,靈活安排自己的生產經營資金、管理家庭財產。
2、循環透支,快速周轉
在我行核定的授信額度內,您可以根據自己的資金情況隨時借款及還款,利息按照實際使用天數計算,還款後授信額度就將立即恢復並可再次使用,實現資金的快速周轉,最大限度為您節約資金使用成本、實現資產增值。
3、全額取現,使用方便
您不但可以消費透支,還可以取現透支和轉賬透支。其中,取現透支和轉賬透支的比例最高可達授信額度的100%,最大限度地滿足您不同用途的資金需求。
4、高額授信,擔保靈活
您可以通過信用擔保、保證擔保、質押擔保和抵押擔保等多種擔保方式獲得惠農信用卡的授信。結合您的資信狀況和擔保方式,授信額度最高可達30萬元。
5、定活合一,管理輕松
在惠農信用卡下可同時開立人民幣活期賬戶和多個人民幣定期子賬戶,不需其他卡片或存單,一卡在手就可輕松管理您的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
6、代理繳費,省心省力
我行可以通過惠農信用卡代您繳納水費、電費、通訊費、有線電視費等多種費用,免去您的奔波勞累。當您賬戶自有資金不足時,還可以在授信額度內,以不超過1000元的透支款項繳納上述費用。
7、主卡附卡,額度共享
您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為家人或朋友開立多張附屬卡,讓他(她)們共同使用您卡內的自有資金,或根據您的要求,共同使用我行為您核定的授信額度。
8、支付控制,全面掌控
可以根據您的要求,對附屬卡的支付次數、金額以及是否具備透支許可權等進行控制,也可以隨時注銷附屬卡,使您靈活掌控附屬卡的使用。
申領條件及方式:
申領條件
只要您在發卡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具有穩定收入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即可申請惠農信用卡(個人卡)。
您可以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他人申領附屬卡。
您需提供的申領資料
您必須提供身份資料,發卡行有權要求您提供收入證明、工作證明、資產證明等資信證明資料的一種或幾種;以擔保方式開卡的,按照中國農業銀行擔保業務的有關規定提供身份資料和擔保資料。
(1)身份資料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2)收入證明資料
—銀行出具的最近三個月的代發工資記錄;
—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
—所得稅扣繳憑證;
—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繳款證明;
—經營納稅證明等。
(3)工作證明資料
工作證(牌)、工作合同、出入證等。
(4)資產證明資料
—自有住宅類、商業類房屋產權證明;
—機動車行駛證;
—金融資產證明等。
(5)其它證明資料
—家庭住址最近三個月的固定電話費單、水電費單、煤氣費單或物業繳費單;
—房屋租賃合同及最近三個月的租金證明;
—其它證明固定住址證明資料。
農戶小額貸款
什麼是農戶小額貸款?
本辦法所稱的農戶小額貸款是指中國農業銀行按照普惠制、廣覆蓋、商業化的要求,對農戶家庭內單個成員發放的小額自然人貸款。每戶農戶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員申請農戶小額貸款。
農戶小額貸款有哪些特色?
1、貸款方式靈活。農戶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可採用保證、抵押、質押、農戶聯保等多種方式申請貸款。
2、用款方式靈活。根據用款方式不同,農戶小額貸款分為自助可循環方式和一般方式。自助可循環方式下,在核定的最高額度和期限內,借款人可隨借隨還,通過自助借款方式提款、還款;一般方式下,我行對借款人實行一次性放款,一次或分次收回。具體用款方式由借款人與我行協商決定。
3、節省利息。自助可循環方式下,農戶小額貸款按照貸款的實際使用天數計息,可最大程度的減少借款人的利息支出。
如何辦理?
授信流程:
常見問題解答:
1.什麼人可以申請縣域工薪人員消費貸款?
縣域工薪人員消費貸款的借款人,為縣域黨政機關或財政統發工資的事業單位,及金融、煙草、郵政、通信、石油、電力、鐵路、公路、航空、城市供水供氣等優勢行業企業單位、總分行級核心優良客戶的正式在職職工。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上,60周歲(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在當地有固定住所。
(2)申請貸款時不存在到期未還的逾期貸款和信用卡惡意透支,最近24個月內不存在連續90天(含)以上或累計180天(含)以上的逾期記錄,能夠說明合理原因的除外。
(3)在現單位工作1年(含)以上,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期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擔保貸款需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足值的擔保。
(5)在農業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或銀行卡賬戶。
(6)信用評分達到規定標准。
(7)能夠提供符合條件的消費用途證明。
(8)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2.信用貸款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以信用方式辦理縣域工薪人員消費貸款的借款人除滿足借款人基本條件外,還應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信用評分達到我行規定標准。
(2)在現單位工作2年(含)以上,收入穩定,稅後年收入在30000元(含)以上。
(3)符合如下最低職務條件:縣域黨政機關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省級及以上全日制重點高等院校正式任職講師及以上;縣級具有品牌、師資、生源優勢且負債水平適度、財務管理規范的公辦中小學,中級及以上職稱的教師;二級乙等及以上,或綜合收入達到一定規模、在當地具有相對領先優勢的公立縣級醫院主治醫師及以上;優勢行業企業單位、總分行級核心優良客戶及其他事業單位股級(含)或中層以上管理人員。
3.借款人需提供什麼資料?
客戶首次申請貸款應填寫《中國農業銀行個人信貸業務申請表》,並提供如下材料:
(1)借款人、配偶有效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
(2)正式在職職工相關證明材料。
(3)有效收入證明或能夠證明借款人收入和還款能力的相關材料。
(4)借款人個人徵信業務授權資料。
(5)個人信用評級所需的相關材料。
(6)用途證明或用途聲明。
(7)擔保資料。
(8)貸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縣域工薪人員消費貸款的期限、利率和額度是多少?
(1)縣域工薪人員消費貸款期限根據客戶還款能力、收入水平相匹配原則確定,一般不超過3年(含),最長不超過5年(含)。
(2)縣域工薪人員消費貸款的具體利率請咨詢當地經營行。
(3)縣域工薪人員消費貸款的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性收入掛鉤,並結合擔保方式的風險程度確定,無最高額度的限制。
⑶ 我國對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准入要求和條件是什麼
農村地區銀行業法人機構的具體業務准入實行因地制宜,區別對待,由當地監管機構根據其非現場監管及現場檢查結果予以審批。
⑷ 如何完善財政支持農村金融機構政策
一、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扶持主要政策執行中存在問題分析
(一)部分政策存在明顯的臨時性特徵,而且數額有限
如財政部關於呆賬核銷和貸款自主核銷政策,僅對金融機構(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發放並認定為不良的中小企業和涉農貸款有效,而此時間段內的新增貸款在近期形成呆賬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導致短期內該政策「優而不惠」的結果;銀行業監管收費政策實行的是三年一定的收費政策,現行政策2010年到期;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也是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執行;對農村信用社的稅收減免政策則分試點地區和進一步擴大試點地區,分別執行至2008年底和2009年底。
(二)部分政策尚在試點中或存在局限,受惠面有限
如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2009年僅在黑龍江、山東、河南、湖南、新疆、雲南省等6個省(區)試點,2010年則擴大將江蘇、安徽、內蒙古3省(區)納入政策試點范圍。又如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僅針對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三類農村金融機構而言,顯然對服務農村且服務時間更長、遺留歷史問題更多的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不公平。
(三)部分政策缺乏細則與整合,影響了具體執行效果
一是對有關概念內涵與外延缺乏科學的界定容易造成執行的混亂。如關於涉農貸款,在涉農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中,特指《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銀發[2007]246號)統計的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但在貸款增量獎勵政策中,涉農貸款特指縣域金融機構發放的,支持農業生產、農村建設和農民生產生活的貸款,具體統計口徑以《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規定為准。根據銀發[2007]246號文件,涉農貸款除了農村貸款(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外,還包括城市企業及各類組織涉農貸款。二是現行的農村金融扶持政策有些兌付、獎勵條件設置有些籠統;有些程序性規定不甚明了,猶欠細則與整合,特別是缺乏源於基層貸款主體的民主監督及匯總申報考核確認的制度建設;有些則審查、審批程序復雜,各級各部門理解不一致,反復較多,執行成本較高。以上這些都影響到農村金融業務的引導與激勵政策的有效實施。
(四)部分政策設置門檻太高,影響了農村金融機構的積極性
如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工作和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工作都強調遵循政府扶持、商業運作、風險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則,設置了一系列的條件,如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僅「對縣域金融機構上年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超過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給予獎勵。對上年末不良貸款率同比上升的縣域金融機構,不予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僅「對上年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且達到銀監會監管指標要求的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上年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上年末存貸比高於50%且達到銀監會監管指標要求的村鎮銀行,按其上年貸款平均余額的2%給予補貼」。這兩個政策同時設計了與貸款增長、不良貸款率掛鉤兩個門檻,顯然由於農村金融成本高、效率低的特點,對金融機構支持三農發展和提升農村金融服務質量、水平吸引不大,也不符合制度設計的初衷。
(四)針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政策扶持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一是資金扶持力度有待加強。一方面,由於農村信用社長期以來信貸資產質量和統計數據不實,根據2002年末全國農村信用社報表而計算的資不抵債金額並不是真實的損失數量;另一方面,對改革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的一半損失,短期內靠地方和信用社自身顯然是無法彌補的。二是資金支持方式有待完善。與支持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國家以賬面價格收購和剝離銀行不良資產以及用外匯儲備向銀行注資的方式不同,國家對農村信用社改革在資金扶持上採取了「花錢買機制」的方式,力求促進改革措施的真正到位。但由於資金扶持條件的有限性和轉制期限的倉促性,致使「花錢買機制」短期內唯以實現預期的理論效果。
二、國外農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實踐及經驗
為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很多國家在農村金融扶持體系建設方面進行了長期的探索和實踐,積累了許多有益的經驗。考察國外農村金融扶持政策實線及經驗,對我國農村金融政策的建設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利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對農村金融服務進行強制和引導
一是政府扶持建立農村金融機構。美國、法國、日本都由政府出資設立了專為「三農」發展服務的金融機構,並通過立法明確了農村金融體系的主體和市場地位。印度出台了《銀行國有化法案》,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必須在農村地區設立一定數量的分支機構。印度儲備銀行要求商業銀行在城市開設一家分支機構,必須同時在邊遠地區開設2-3家分支機構,否則將不予審批。二是對金融機構提供「三農」金融服務的責任進行強制或引導。如印度中央銀行規定要求所有的銀行包括外資銀行要有18%的貸款投入到優先領域,即主要與農業有關的領域。《美國社區再投資法》規定所有的金融機構要把貸款的15%投放到社區,政府對達到法律要求比例的金融機構進行獎勵。
(二)利用財稅優惠政策對農村金融的可持續發展進行鼓勵和引導
為提高農村金融服務「三農」的積極性,各國普遍採取在財政、稅收、監管等政策上給予適當優惠。一是財政補貼。日本在20世紀50年代就制定了農業改良資金補貼計劃,規定商業銀行從事低息農業貸款可以得到政府的利息補貼,因特殊呆賬而造成的損失還可以得到政府的補償。美國則以財政補貼為保障撬動涉農貸款,農場主可用尚未收獲的農產品作抵押,從農產品信貸公司取得9個月期限的「無追索權貸款」,當市場價格不利時,農場主以農產品現貨歸還貸款,貸款公司從政府取得損失補貼。二是稅收減免。這是各國普遍採用的一項優惠政策。泰國、荷蘭等國家對主要的涉農金融機構給予長期的免稅政策。美國的稅法規定凡農業貸款占貸款總額25%以上的商業銀行,可以在稅收方面享受優惠待遇。三是政府直接或間接撥款,擴大農村金融機構資金供給。如日本政府通過提供低利貸款和認購低息貸款,為涉農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支持。美國聯邦土地銀行可向金融市場發行債券和票據籌集資金。
(三)把合作金融作為農業金融制度的基礎加以重點扶持
美國、德國、日本和法國等許多發達國家的實踐證明,合作經濟是組織個體農民、個體工商戶及中小企業發展經濟、參與市場競爭的有效組織形式。合作金融的參加者多是社會中低收入階層和貧困階層,是市場競爭中的弱者。美國、日本、德國等一些經濟發達的國家明確信用社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公益法人,免徵稅收。如美國國會於1937年決定對信用社享受免徵聯邦收入所得稅的待遇,並在《聯邦信用社法案》中作了明確的規定。同時,美國信用社的資金來源主要為其社員的儲蓄性股份,作為一種長期負債,所有者權益由儲備、公積金和未分配的盈餘這三部分組成,並不包括儲蓄性股份,所以社員存放在信用社的資金名義上仍被稱為「股份」,其收益也即為「紅利」,而不是利息,從而免徵個人利息所得稅,這兩大免稅特點使信用社迅速成為最受歡迎的金融機構。日本在政府的扶持下,建立了全國聯網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紮根農村的合作金融組織,在農村發揮著信貸主渠道的作用。
(四)通過完善農村金融市場環境促進農村金融的規范發展和規避風險
在不斷通過各種政策強制、鼓勵和引導加大農村金融信貸投放的同時,各國政府也十分重視農業保險、擔保、農村公共信息服務體系等的建立和健全,以便促進農村金融的規范發展和規避風險。一是支持農業保險的發展。美國於1938年頒布了《聯邦農作物保險法》,並在此後進行了多次修正以對所有農作物進行保險。日本早在1929年就頒布了《家畜保險法》,經過多次修改補充,目前,形成了《農業災害補償法》。法國政府於1960年7月通過法律規定實行農業保險,1964年建立了農業損害保障制度,拓展了保險范圍,並由國家農業災害委員會負責補償受災農民的損失。1982年又通過法律強制實行自然災害保險。法國農業保險體系基本上由私有保險公司組成,政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二是健全農村信用擔保體系。法國通過地方農業局對法國農業信貸銀行向農業合作社提供的農副產品收購貸款進行擔保;日本政府農林漁業信用基金協會和農林中央金庫則共同出資設立了農林漁業信用基金(日本政府佔83%),對農林中央金庫體系提供融資擔保,支持其發放涉農貸款。三是改善公共信息服務。德國建立了面向農村的公共信息服務體系、信用體系、土地抵押品登記制度等為農村金融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務。
三、借鑒外國經驗完善我國農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建議
國際經驗表明,給予農村金融政策扶持是推動農村金融改革發展必不可少的措施。因此,應充分借鑒外國經驗,建立完善符合我國實情的農村金融扶持政策,推動金融資源要素向「三農」有效配置。
⑸ 銀監會涉農貸款兩個不低於的文件是什麼
銀監會涉貸款兩個不低於的文件為《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第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自身的市場定位和發展戰略,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切實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資源投入和考核力度,力爭實現「兩個不低於」目標,即: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
各銀監局應對轄內小微企業貸款增長情況(含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和總行營業部)實行按月監測、按季考核,並針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細化考核要求,確保全轄實現「兩個不低於」目標。
(5)代發涉農補貼金融機構的要求擴展閱讀:
《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第五條 繼續強化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正向激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必須在全年實現「兩個不低於」目標、且當年全行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不低於上年水平的前提下;
下一年度才能享受《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補充通知》、《關於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等文件規定的優惠政策。
各銀監局要在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市場准入、風險資產權重、存貸比考核等方面進一步落實差異化監管政策和正向激勵措施
⑹ 針對縣域以下涉農貸款的財政補貼有哪些
財金[2010]116號
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四川、雲南、山西、新疆、甘肅省(自治區)財政廳,財政部駐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四川、雲南、山西、新疆、甘肅省(自治區)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中發[2010]1號)精神,我們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積極完善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試點政策,相應修訂了資金管理辦法。現將《財政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附件:財政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資金管理辦法
財政部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財政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資金(以下簡稱獎勵資金)管理,建立和完善財政促進金融支農長效機制,支持「三農」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是指財政部門對年度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增長幅度超過一定比例,且貸款質量符合規定條件的縣域金融機構,對余額超增的部分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
本辦法所稱縣域金融機構,是指縣(含縣級市,不含縣級區,下同)轄區域內具有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以下簡稱法人金融機構)和其他金融機構(不含農業發展銀行,下同)在縣及縣以下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金融分支機構)。
本辦法所稱涉農貸款,是指《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建立〈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的通知》(銀發[2007]246號)中「涉農貸款匯總情況統計表」(銀統379表)中的「農戶農林牧漁業貸款」、「農戶消費和其他生產經營貸款」、「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農林牧漁業貸款」和「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支農貸款」等4類貸款。
本辦法所稱涉農貸款平均余額,是指縣域金融機構該年度每季度末貸款余額的平均值,即每季度末貸款余額之和除以季度數。如果金融機構(網點)為當年新設,則貸款平均余額為其設立之日起的每季度末貸款余額的平均值。
第三條 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工作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風險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則。
政府引導,是指財政部門建立獎勵機制,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引導和激勵縣域金融機構加大涉農信貸投放,支持農業發展。
市場運作,是指涉農貸款發放工作遵循市場規律,金融機構自主決策,自擔風險。
風險可控,是指縣域金融機構在增加涉農貸款投放的同時,應當加強風險管理,降低不良貸款率,有效控制風險。
管理到位,是指財政部門規范獎勵資金的預決算管理,嚴格審核,及時撥付,加強監督檢查,保證資金安全和政策實施效果。
第二章 獎勵條件和比例
第四條
財政部門對縣域金融機構當年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超過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給予獎勵。對年末不良貸款率高於3%且同比上升的縣域金融機構,不予獎勵。
第五條
獎勵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分擔。東、中、西部地區,中央與地方財政分擔比例分別為3:7、5:5、7:3。東、中、西部地區劃分標准按照《關於明確東中西部地區劃分的意見》(財辦預[2005]5號)規定執行。地方財政分擔的獎勵資金,由省級財政部門統籌確定地方各級財政分擔比例。
第六條 財政部可以根據獎勵政策實施效果和中央地方財力情況,適時調整實施獎勵政策的地區范圍、獎勵標准、獎勵比例和中央與地方分擔獎勵資金的比例。
第七條 獎勵資金於下一年度撥付,納入縣域金融機構收入核算。
第三章 獎勵資金的預算管理
第八條 中央和地方財政部門根據縣域金融機構當年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增量預測和規定的獎勵標准,安排專項獎勵資金,分別列入下一年度中央和地方財政預算。
第九條 財政部每年向省級財政部門撥付獎勵資金,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按規定轉撥,由縣級財政部門向縣域金融機構據實撥付。
第十條 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國家關於財政資金管理的規定,做好獎勵資金的決算。
省級財政部門應當於撥付獎勵資金後,及時編制獎勵資金的審核、撥付和使用報告,經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專員辦)審核後,於財政部撥付獎勵資金後3個月內報財政部。
第四章 獎勵資金申請、審核和撥付
第十一條 縣域金融機構按年向縣級財政部門申請獎勵資金。
第十二條
縣域金融機構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涉農貸款統計口徑和財政部規定的獎勵比例,計算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增量和相應的獎勵資金,向縣級財政部門提出申請。
第十三條 獎勵資金申請、審核和撥付,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縣域金融機構應當於年度結束2個月內,向縣級財政部門報送當年獎勵資金申請書及相關材料。獎勵資金申請書及相關材料應當反映當年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幅、年末不良貸款率及變動情況、可予獎勵貸款增量、申請獎勵資金金額等信息。金融分支機構以縣級分支機構為單位匯總報送。不符合獎勵條件的縣域金融機構,也應向縣級財政部門報送當年涉農貸款情況表,反映當年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幅、年末不良貸款率及變動情況等數據。
(二)縣級財政部門收到縣域金融機構的獎勵資金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後,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核意見。
(三)縣級財政部門向省級財政部門報送獎勵資金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包括縣域金融機構的獎勵資金申請書及相關材料、涉農貸款發放和獎勵資金情況表(表2)和縣級財政部門審核意見等。
(四)省級財政部門對獎勵資金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匯總後,送專員辦審核。
(五)專員辦收到省級財政部門的獎勵資金申請材料後,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核意見並送省級財政部門。
(六)省級財政部門在4月30日之前向財政部報送獎勵資金申請材料,包括本省和各縣涉農貸款發放和獎勵資金情況表(表1及表2),並附專員辦審核意見。
(七)財政部審核後,據實向省級財政部門撥付獎勵資金。
(八)省級財政部門收到財政部撥付的獎勵資金後,在10個工作日內轉撥資金。
(九)縣級財政部門收到獎勵資金後,在10個工作日內將獎勵資金撥付給縣域金融機構。
(十)對法人金融機構,縣級財政部門直接將獎勵資金撥付給該機構;對金融分支機構,縣級財政部門將獎勵資金撥付給該機構的縣級分支機構。
第五章 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法人金融機構應當如實統計和上報涉農貸款發放情況。其他金融機構應當加強對所屬分支機構的監管,縣級分支機構應當如實統計和匯總上報縣級及以下分支機構涉農貸款發放情況。每季度終了後10個工作日內,金融機構應當向縣級財政部門報送本機構該季度涉農貸款發放額和季度末余額等數據,作為財政部門審核撥付獎勵資金的依據。
第十五條
法人金融機構應當如實統計和上報涉農貸款發放情況。其他金融機構應當加強對所屬分支機構的監管,縣級分支機構應當如實統計和匯總上報縣級及以下分支機構涉農貸款發放情況。每季度終了後10個工作日內,金融機構應當向縣級財政部門報送本機構該季度涉農貸款發放額和季度末余額等數據,作為財政部門審核撥付獎勵資金的依據。
第十五條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對行政區域內縣域金融機構的獎勵資金申請工作進行指導,做好獎勵資金審核撥付的組織和協調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對相關工作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和反映,保證財政獎勵政策落到實處。
第十六條 專員辦對轄區內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情況認真審核,出具意見作為中央和省級財政部門審核撥付獎勵資金的依據。
專員辦應當加強對獎勵資金撥付和使用的檢查監督,規范審核撥付程序,確保獎勵資金專項使用。
第十七條 財政部不定期對獎勵資金審核撥付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獎勵資金的使用情況和效果進行評價。
第十八條 金融機構不執行國家金融企業財務制度和不按時報送相關數據的,地方財政部門可根據具體情況,拒絕出具補貼資金審核意見。
第十九條
縣域金融機構虛報材料,騙取獎勵資金的,財政部門應當追回獎勵資金,取消縣域金融機構獲得獎勵的資格,並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規定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和專員辦未認真履行審核職責,導致金融機構虛報材料騙取獎勵資金,或者挪用獎勵資金的,上級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追回已撥資金,並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規定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可根據當地情況制定獎勵資金管理細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⑺ 國家對農業有什麼政策扶持
鼓勵與金融機構合作,大力扶持中小型農業經營主體等。
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和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改革要求,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大財政貼息扶持力度,逐步減少對涉農企業的直接補助;鼓勵與金融機構合作,大力扶持中小型農業經營主體,促進發展適度規模經營。
堅持先確定范圍、後據實結算的貸款貼息項目管理方式,建立擬貸款貼息項目單位名錄;對列入名錄且符合條件的項目單位實際發生並已經支付利息的貸款進行貼息,貼息周期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貼息資金在2019年結算,項目明確為2019年度貼息項目。
(7)代發涉農補貼金融機構的要求擴展閱讀:
國家扶持農業發展的相關要求規定:
1、要保持扶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規劃的嚴肅性,對於規劃確定的優勢特色產業進行集中扶持、連續扶持,著力打造區域優勢主導產業,形成規模優勢、品牌優勢,區域優勢。
2、堅持把「做大做強優勢特色產業」作為扶持重點,堅持實施農業綜合開發扶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規劃,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著力打造農業優勢特色產業集群。
3、積極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為優化產品產業結構、推進農業提質增效、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發揮重要作用。
⑻ 涉農補貼的錢如何領取,仔細一些。
你說的是農村的直補!每年補貼發放都有通知!你應該有一個補貼的存摺!存摺發下來時密碼是同一的!回來自己改!每個地方有可能不同!有的是去農村信用社,有的是郵局!到那把存摺給他告訴他取農業補貼!之後輸入密碼!就是正常的存摺取錢!
⑼ 涉農補貼財政局到底有沒有發下來,
要想弄明白這個問題,請問你問的是哪項涉農補貼,因為涉農補貼包括內容農民房屋改造、貸款、困難人員子女教育補貼等,這些項目需要符合相應的條件和范圍,你這樣問比較籠統,不好回答。這個問題需要具體情況要去你所在地的區(市)縣財政局的相關科室詢問,才能解決具體問題。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