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這一行業是什麼
金融行業是計算機應用的龍頭,是最早應用信息系統的行業之一。
無論是技術還是應用水平都是比較領先的。從應用過程來看,可分為專項業務應用、管理信息系統、電子商務三個階段。到目前為止,金融系統的業務處理、管理監控、電子商務等各環節的應用都達到了較高水平。各大金融機構都已利用先進的計算機手段實現了綜合業務系統。在此基礎上,對於辦公事務和信息的管理將成為業務系統的重要延伸。
金融行業的主要應用包括:金融(包括銀行和證券)綜合業務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金融(包括銀行和證券)信息系統等。隨著銀行應用的不斷擴展和系統的不斷升級,如何高效地管理和利用金融系統龐大的、分散的、冗餘的客戶信息,是各個金融機構所面臨的最迫切的問題。中國金融企業必須構築面向未來跨國、多渠道和聯合經營的知識管理平台,才能全面提升競爭力,以應對入世的挑戰和防範金融風險。
金融行業的進入門檻較高,通常需要名校高學歷的應屆畢業生,或是已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在職人員。
建議學習相關知識,對行業有深入的認識,再結合自己的能力,爭取進入理想的行業。可以報考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通過考試獲取相關知識,深入了解行業。如果能夠找到相關從業人士,深入了解裡面的具體工作就更好了。
B. 請問:銀行、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的計算機都用什麼操作系統
一般都是unix和windox。 unix用於伺服器,windox用於終端和辦公以及支持類。
C. 金融工程
什麼是金融工程
在過去的幾十年中,特別是近二十年來,在全球范圍,融資與其相關的技術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可以說,沒有現代高科技特別是信息技術的飛速進步,就不會有金融變革的發生。在今天的金融業中,任何正常的金融交易和業務活動,都離不開對國內外金融市場信息的掌握和分析,離不開計算機網路系統和相關的高級計算機應用系統特別是一些分析預測系統。在這些分析中,為了中和由於市場利率或匯卒波動而產生的風險,金融機構必須對各類金融產品進行有效地定價和套期保值,換言之,必須能作到預先對金融資產作出科學合理的安排與設計,這就誕生了金融工程。
確切他講,金融工程是在8O年代未出現的一門新興工程型學科。它將現代工程方法和高新技術引人金融領域,綜合運用各種工程的、信息的方法(包括數學建模、數值計算、網路拓撲、模擬模擬、數據倉庫等眾多的現代信息技術),對金融產品進行設計、開發和實施操作,從而實現規避風險、創造性地解決復雜環境下的各類金融問題。所以一方面金融工程需依賴數值計算、圖表和模擬技術,另一方面它又離不開金融市場的實踐。但是所有這些都離不開現代信息技術的支持,特別是計算機技術、通訊技術及其應用系統的支持。所以專家們早就指出:金融工程學產生的背景是金融產業與信息產業的聯盟。
今天金融產業已經和傳統產業一樣,面臨著產品推陳出新的課題。所以它就必須面對產品設計、開發、生產技術、標准與工藝、營銷和交易市場等一系列問題。正是為了支持金融產業的進一步發展,使得金融工程成為可以支持金融產業健康發展的一門工程學科。
金融市場信息及其預測是全融工程的基礎
金融市場是金融工具或各類金融產品進行交易的場所。在金融市場中,信息具有舉足輕重的價值。它對於引導投資者和籌資者正確合理地參加金融活動,保證金融市場秩序的穩定,規避風險都是十分必要的。
金融市場的實踐已經充分表明,有效的金融市場依賴於信息的連續性、全面性和公開性。必須藉助於現代信息技術將龐雜的金融市場信息的收集。分析與傳播網路成為可能。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的擴大和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各類經濟活動特別是金融活動的拓寬,其不穩定性也越來越增大,對加強經濟金融預測、增強預先防範能力,避免風險就變得尤為重要。
金融信息預測依賴於信息的採集和相關信息系統的建設,常言道:「巧婦難為元米之炊」。任何預測分析工作離不開佔有豐富。及時和准確的信息。在金融信息的採集中,要特別注意它的時效性、前瞻性與綜合性。對金融信息的存貯。加工和利用又離不開金融信息系統特別是相關資料庫應用系統的建設。在金融領域的資料庫主要應該有:宏觀經濟環境資料庫。金融機構業務信息資料庫、客戶資信資料庫等。這些資料庫的建設有賴於長期的積累和金融行業信息化建設的發展,也反映了三類重要的信息資源。它們的具體內容有以下特點:
第一類金融信息屬於宏觀經濟與產業信息,因為任何金融市場的活動都離不開宏觀經濟的變化趨勢,離不開產業或行業經濟活動的走勢。所以在這部分內容中必須包含宏觀經濟統計信息、經濟監測與景氣循環信息以及影響經濟活動的各類宏觀經濟政策信息,此外還必須包括產業機構。生產與消費(供給與需求)、產業布局等領域的信息。
第二類金融信息屬於各類金融市場信息,其中包括直接融資市場信息和間接融資市場信息。從信息的具體內容來說,又可以包括貨幣票據市場、資本市場、外匯匯市場、貴金屬市場、金融期貨市場和國際金融市場等范疇的信息。
第三類金融信息屬於企業財務信息,特別是各類企業含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等。
所有這些都屬於寶貴的信息資源,其開發和積累需要長期而艱巨的努力。要作好這些信息資源的開發,必須依賴於信息分類與指標體系的標准規范。金融業務以及相關的監管工作的程序化和規范化。金融信息系統的穩定運行以及金融業務人員信息意識的強化與素質的提高等。我們相信,隨著我國金融改革的深入,金融信息資源的開發。深加工和利用,將日益成為一項意義深遠的重大任務。
金融工程的核心是防範金融風險
眾所周知,所謂工程是指運用特殊的工具或手段對一個復雜系統中全體或部分組件進行精細的磨合和適時的調整,從而達到使之功能運作日臻完善。其中所運用的工具和手段就包括了金融信息資源和准確的預測方法。金融工程的定義則是通過金融工具的運用,重建金融資產的存量,使之達到一個合意的組合,以最大限度地爭取效益,迴避風險。
為了防範金融風險,金融工具的使用是不可或缺的。常用的金融工具包括遠期、期貨、期權和互換。按分類而言,金融工具又可分為現貨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在現貨金融工具中,又涉及到四類市場信息:外匯市場、貨幣市場、情舉市場和股票市場。在衍生金融工具中,又直接涉及到諸如遠期比率(含遠期匯價、遠期利率及其協議和綜合遠期外匯協議)。金融期貨(含短期利率期貨、債券期和股指期貨等)、互換和金融期權等信息。
風險通常與信息預測特別是與未預測到的結果和不希望發生的事件聯系在一起。可以這樣來定義,即風險是指期望結果的任何變化。面對風險,金融工程可以有兩種選擇,一是用確定性代替風險,二是僅僅換掉與已不利的風險,而將對已有利的風險保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趨利避害」原則。但無論哪一種,都離不開信息及其預測。
應該強調的是,在常用的金融工程應用中,如套期保值、投機、套利和構造組合中,在所有這些應用中,都有三個「離不開」:即離不開金融信息庫。離不開測算模型、離不開風險與決策分析。風險管理的工具和技術是金融工程的核心,金融信息則是金融工程的基礎。所以現代金融工程必須運用現代金融理論,依託信息技術和信息資源的開發,建立各種靈活有效的控制模型,實現對風險的最佳控制。
亞洲金融危機,使我們更加清醒地認識到金融運作的重要性。今年我們面臨的深化改革的重任和壓力,也使我們不得不更加深了在金融體制改革中,進一步防範金融風險的理解和認識。所以社會各界特別是金融部門、信息部門應該聯手合作,加快金融信息資源的開發,更好地運用金融工程學的原理,研究符合中國國情的金融運作實踐,為最大限度地迴避金融風險、贏得效益而作出不懈的努力。
D. fatf洗錢風險評估的流程包括哪些
根據《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及客戶分類管理指引》
操作步驟
(一)收集信息。金融機構應根據反洗錢風險評估需要,確定各類信息的來源及其採集方法。信息來源渠道通常有:
1、金融機構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時,客戶向金融機構披露的信息;
2、金融機構客戶經理或櫃面人員工作記錄;
3、金融機構保存的交易記錄;
4、金融機構委託其他金融機構或中介機構對客戶進行盡職調查工作所獲信息。
5、金融機構利用商業資料庫查詢信息;
6、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等公共信息平台搜索信息。
金融機構在風險評估過程中應遵循勤勉盡責的原則,依據所掌握的事實材料,對部分難以直接取得或取得成本過高的風險要素信息進行合理評估。
為統一風險評估尺度,金融機構應當事先確定本機構可預估信息列表及其預估原則,並定期審查和調整。
(二)篩選分析信息。評估人員應認真對照風險評估基本要素及其子項,對所收集的信息進行歸類,逐項評分。如果同一基本要素或風險子項對應有多項相互重復或交叉的關聯性信息存在時,評估人員應進行甄別和合並。
如果同一基本要素或風險子項對應有多項相互矛盾或抵觸的關聯性信息存在時,評估人員應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刪除不適用信息,並加以注釋。
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整理完基礎信息後,應當整體性梳理各項風險評估要素及其子項。如發現要素項下有內容空缺或信息內容不充分的,可在兼顧風險評估需求與成本控制要求的前提下,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收集補充信息。
金融機構可將上述工作流程嵌入相應業務流程中,以減少執行成本。例如,從客戶經理或營銷人員開始尋找目標客戶或與客戶接觸起,即可在自身業務范圍採集信息,並隨著業務關系的逐步確立,由處在業務鏈條上的各類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應的資料收集工作。
(三)初評。除存在前述例外情形的客戶外,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應逐一分析每個風險評估基本要素項及其子項所對應的信息,確定出相應的得分。對於材料不全或可靠性存疑的要素信息,評估人員應在相應的要素項下進行標注,並合理確定相應分值。在綜合分析要素信息的基礎上,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累計計算客戶評分結果,相應確定其初步評級。
金融機構可利用計算機系統等技術手段輔助完成部分初評工作。
(四)復評。初評結果均應由初評人以外的其他人員進行復評確認。初評結果與復評結果不一致的,可由反洗錢合規管理部門決定最終評級結果。
(4)金融機構可利用計算機系統等技術手擴展閱讀
根據《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及客戶分類管理指引》
金融機構應在客戶風險等級劃分的基礎上,採取相應的客戶盡職調查及其他風險控制措施。
一、對風險較高客戶的控制措施金融機構應對高風險客戶採取強化的客戶盡職調查及其他風險控制措施,有效預防風險。可酌情採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一)進一步調查客戶及其實際控制人、實際受益人情況。
(二)進一步深入了解客戶經營活動狀況和財產來源。
(三)適度提高客戶及其實際控制人、實際受益人信息的收集或更新頻率。
(四)對交易及其背景情況做更為深入的調查,詢問客戶交易目的,核實客戶交易動機。
(五)適度提高交易監測的頻率及強度。
(六)經高級管理層批准或授權後,再為客戶辦理業務或建立新的業務關系。
(七)按照法律規定或與客戶的事先約定,對客戶的交易方式、交易規模、交易頻率等實施合理限制。
(八)合理限制客戶通過非面對面方式辦理業務的金額、次數和業務類型。
(九)對其交易對手及經辦業務的金融機構採取盡職調查措施。
二、對風險較低客戶的控制措施金融機構可對低風險客戶採取簡化的客戶盡職調查及其他風險控制措施,可酌情採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一)在建立業務關系後再核實客戶實際受益人或實際控制人的身份。
(二)適當延長客戶身份資料的更新周期。
(三)在合理的交易規模內,適當降低採用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的頻率或強度。例如,逐步建立對低風險客戶異常交易的快速篩選判斷機制。對於經分析排查後決定不提交可疑交易報告的低風險客戶,金融機構僅發現該客戶重復性出現與之前已排除異常交易相同或類似的交易活動時,可運用技術性手段自動處理預警信息。
對於風險等級較低客戶異常交易的對手方僅涉及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等低風險客戶的,可直接利用技術手段予以篩除。
(四)在風險可控情況下,允許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合理推測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而無需收集相關證據材料。
E. 人民銀行重大決策風險評估制度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及客戶分類管理指引》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國家開發銀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銀聯、農信銀資金清算中心、城市商業銀行資金清算中心:
為深入實踐風險為本的反洗錢方法,指導金融機構評估洗錢和恐怖融資(以下統稱洗錢)風險,合理確定客戶洗錢風險等級,提升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有效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等法律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及客戶分類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現印發給你們,並就執行《指引》中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金融機構工作安排
金融機構可按照《指引》所確定的自主管理原則,決定是否執行《指引》。
(一)決定全部或部分執行《指引》規定的金融機構應按照以下要求開展工作:
1.在2013年3月15日前制定執行《指引》的工作方案,報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對該金融機構實施反洗錢監管的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以下統稱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
2.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按照《指引》要求,制定或修改完善反洗錢內控制度及操作流程(以下統稱新內控制度),並向中國人民銀行或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備。
3.在2015年1月1日前實施新內控制度,按照《指引》要求,啟動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以及客戶風險等級劃分等工作。
4.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新內控制度實施前已與本機構建立業務關系客戶的風險等級的重新確認工作。工作量特別大的金融機構可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適當延長工作期限。
(二)決定不執行《指引》的金融機構應在2013年9月15日前完成評估論證工作,並向中國人民銀行或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書面報告評估論證的方法、過程及結論。金融機構在30個工作日內未收到中國人民銀行或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反饋異議的,可不再執行本通知要求。
二、中國人民銀行監管工作要求
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收到金融機構提交的工作方案及相關報告後,如有不同意見,應在30個工作日內向金融機構反饋。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應將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執行符合《指引》要求的新內控制度以及按自主管理原則確立的其他反洗錢措施情況,作為反洗錢監管重點。
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市中心支行將本通知轉發至總部注冊地在轄區內的各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外資銀行、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
F. 幫忙回答商業銀行的開卷考試題,謝謝,重賞
《現代商業銀行業務與管理》復習指要
第一章 商業銀行的經營環境
一、商業銀行的起源與發展
現代商業銀行主要是通過下列兩條途徑發展起來的:一是舊的高利貸性質的銀行逐漸適應新的條件,轉變為資本主義性質的商業銀行。二是按照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要求的股份制形式組建的銀行。
二、商業銀行的功能
商業銀行是以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為主要業務的企業法人,是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以貨幣信用業務和綜合金融服務為經營對象的綜合性、多功能的金融企業。
商業銀行的功能有:
信用中介是指商業銀行通過其負債業務,把社會上的各種閑散資金集中到銀行里來,再通過資產業務把資金投放到國民經濟的各個部門,即在借貸之間充當中間人的角色。
支付中介是指商業銀行為商品交易的貨幣結算提供一種付款機制。
信用創造功能是指商業銀行在支票流通和轉賬結算的情況下,利用所吸收的存款發放貸款時,不以現金形式或不完全以現金形式支付給客戶,而只是把貸款轉到客戶的存款賬戶上,這樣就增加了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最後在整個銀行體系形成數倍於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
商業銀行作為支付中介和信用中介,同國民經濟的各個部門、各個單位以及個人發生多方面的聯系,它同時接受宏觀調節和市場調節,掌握了大量的宏觀信息和市場信息,成為國家經濟和金融的信息中心,能夠為社會的各個方面提供各種金融服務。
三、商業銀行的政府監管
政府監管的目標:政府監管的目標應是多層次的,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維護銀行業的安全與穩定;保護存款人、投資者和其他社會公眾的利益;促進銀行業公平競爭,提高銀行業的效率。
政府監管的基本原則:依法監管原則;合理監管原則;適度監管原則;高效監管原則。
政府監管的內容:各國政府對商業銀行監管的內容多種多樣,歸納起來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預防性監管;另一類是保護性監管。
四、中國的銀行體系的發展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的中國銀行業開放:
2001年底,中國已經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國。中國人民銀行於2001年11月11日公布了銀行業的開放時間表。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有關協議,我國將逐步取消對外資銀行的限制。銀行業對外開放,有利於改善我國銀行資本結構,增加國際金融資本流入,有利於吸收現代大銀行管理和經營,進而規范我國信貸和資金交易市場行為,從而提高我國銀行業服務水平,促進我國銀行業走向國際。
我國國有銀行與國外銀行業的差距和必需解決的問題。
第二章 商業銀行的組織機構
一、商業銀行組織機構設置原則
在設置商業銀行的組織機構時,應遵循下列原則:精幹合理原則;分工協調原則;幅度層次原則;效率效益原則。
二、商業銀行分支機構設置的基本條件
設置分支機構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第一,分支機構要設置在交通比較便利的中心城市;第二,分支機構設置的地點必須擁有較多的人口;第三,設置分支機構必須選擇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第四,設置分支機構必須考慮該地區的經濟發展前景。
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管理類型
在分支行制下,按照總行對分支機構的管理方式,可分為直隸型、區域型、管轄行型等三種類型。
第三章 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
一、商業銀行的資產類型。
商業銀行的資產是商業銀行運用各種資金(包括儲蓄存款和資本金)進行經營活動的結果。主要包括:現金資產、證券投資、貸款、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等幾部分。
二、貸款的原則
分級、分類授權;統一授信制度;對客戶的信用進行等級評定;評級、授信和貸款實行「三分離」。
三、商業銀行貸款風險分類管理
貸款風險分類,又稱為貸款五級分類,是指商業銀行按借款人的最終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的實際能力,確定貸款的遭受損失的風險程度,將貸款質量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類的一種管理方法,其中後三類被稱為不良資產。
四、商業銀行貸款的基本流程
貸款的規范流程應包括貸款調查、貸款審查、貸款審批、貸款發放和貸後管理、檔案管理等。
五、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產生的主要原因
不良貸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或者已有跡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而形成的貸款。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產生的原因有:1、社會融資結構的影響;2、宏觀經濟體制的影響;3、政策性影響;4、社會信用環境;5、商業銀行本身的原因。
六、解決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主要方法
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處置不良資產的主要措施與方法大致包括:1、強化呆帳准備金制度,注銷壞賬,優化資產;2、分離不良資產,交由專門機構處理;3、培育資產重組的中介機構和中介專家;4、充分利用金融市場尤其是證券市場將行資產打折出售或部分證券化,收縮不良資產規模;5、債權全部或部分轉股權;6、直接的資本注入;7、破產清算;8、利用信貸資產衍生產品降低風險。目前,我國商業銀行處理其不良貸款的方法,主要是通過成立資產管理公司,對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和損失進行剝離。為此,1999年起,先後成立了信達、東方、長城、華融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專門接收並處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1996年以前形成的不良貸款。除成立資產管理公司外,解決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還有一種思路,即允許商業銀行到資本市場上市。
第四章 商業銀行的負債業務
一、銀行負債業務的概念和作用
商業銀行的負債業務是指商業銀行通過對外負債方式籌措日常工作所需資金的活動。商業銀行負債業務的作用:負債業務為商業銀行提供了重要的資金來源;一定規模的負債是商業銀行生存的基礎;負債業務的規模和結構制約著商業銀行資產業務的規模和結構,從而限制了商業銀行的盈利水平並影響其風險結構;負債業務為商業銀行的流動性管理提供了資產業務以外的基本操作手段;負債業務的開展有利於銀行同客戶建立穩定的業務聯系,為銀行提供更多的信息來源。
二、我國商業銀行負債主要由存款和借入款兩部分內容構成
其特點表現在:負債結構日趨多元化;存款增加很快;儲蓄存款快速增加;企業存款波動不定。
三、影響銀行存款增長的原因
內部因素和外部因素。
第五章 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
一、中間業務的定義和分類
中間業務是指不構成商業銀行表內資產、表內負債,形成銀行非利息收入的業務。具體包括支付結算類、銀行卡類、代理類、擔保類、承諾類、交易類、基金託管類、咨詢顧問類和其他類等九大類。
二、表外業務的概念和分類
根據巴塞爾委員會的分類標准,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可分為狹義和廣義兩種:狹義的表外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所從事的,按照通行的會計准則不計入資產負債表內,不影響資產負債總額,但能改變當期損益及營運資金,從而提高銀行資產報酬率的活動。廣義的表外業務,包括所有不在資產負債表中反映的業務,包括金融服務類表外業務和狹義的表外業務。狹義的表處業務分為以下幾大類:1、貸款承諾。即銀行向客戶承諾在未來一定時期內,按照約定的條件發放一定貸款,銀行為此收取一定的費用。承諾分為可撤銷承諾和不可撤銷承諾兩種。2、擔保。即銀行以保證人的身份接受客戶委託,對國內外的企業提供信用擔保服務的業務。3、金融衍生工具。即以股票、債券或貨幣等資產的交易為基礎而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是金融創新的產物。
三、表外業務的作用
為客戶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務;有效的防範和轉移風險;增加資金的流動性;創造信用,增加資金來源渠道。
第六章 網上銀行
一、網上銀行的概念及其特徵
網上銀行,又稱網路銀行,是依託信息技術、網際網路提供各種金融服務的一種全新的企業組織形式或是一種全新的銀行服務手段。網上銀行目前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完全建立在互聯網上的網上銀行,其交易均藉助於互聯網進行。另一種則是在現有的銀行基礎上發展網上業務的所謂混合式銀行,這種銀行有自己分支機構,從事著傳統的商業銀行業務,為適應網路技術發展以及行業競爭的需要,從而推進其業務到網上。網上銀行的特徵表現為:網上銀行是虛擬化的金融服務機構;網上銀行突破時空限制,實現向其客戶提供在任何時間、任何地方、任何方式的服務;總的來看,網上銀行贏利能力高過傳統銀行;網上銀行推出後,整個金融業服務競爭空前激烈;網上銀行的經營理念強調服務以人為本,充分利用信息為客戶提供多元服務。
二、網上銀行業務的風險因素
網上銀行的風險包括兩類,即基於互聯網技術和信息技術導致的系統風險和基於虛擬金融服務品種形成的業務風險。業務風險主要包括:1、操作風險。操作風險指來源於系統可靠性、穩定性和安全性的重大缺陷而導致的潛在損失的可能性。2、市場信譽風險。市場信譽風險是指由於信息不對稱導致的網上銀行而面臨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引發的風險。3、法律風險。網上銀行法律風險來源於違反相關法律規定,規章和制度以及在網上交易中沒有遵守有關權利義務的規定。4、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指交易方在到期日不完全履行其義務的風險。5、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指資產在到期日不能無損失地變現風險。6、市場風險。市場價格變動,導致網上銀行資產負債表各項頭寸不一樣而蒙受損失。
第七章 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
一、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理論
商業貸款理論認為:銀行的資金來源於客戶的存款,而這些存款是要經常提取的,為了應付存款人難以預料的提款,銀行只能將資金短期使用,而不能發放長期貸款或進行長期投資。可轉換理論認為,銀行的貸款不能僅依賴於短期和自償性,只要銀行的資產在存款人提現時能隨時轉換為現金,維持銀行的流動性,就是安全的,這樣的資產不管是短期還是長期,不管是否具有自償性,都可以持有。預期收入理論認為,商業銀行的流動性應著眼於貸款的按期償還或資產的順利變現。
二、利率敏感性分析
利率敏感性資產/負債。資產的利息收入與負債的利息支出受市場利率變化影響的大小,以及他們對市場利率變化的調整速度,稱為銀行資產或負債的利率敏感性。利率敏感性缺口等於一個計劃期內商業銀行利率敏感性資產與利率敏感性負債)之間的貨幣差額。
三、商業銀行的「缺口」與「缺口」管理戰略
商業銀行通過對利率的預測,可以採用不同的缺口戰略,從而實現利潤最大化。如果預測利率上升,可採用正缺口戰略;如果預測利率下降,可以採用負缺口戰略;如果預測利率不變,則可以採用零缺口戰略。
第八章 商業銀行的資本金管理
一、商業銀行的資本金的構成
商業銀行的資本金由核心資本(一級資本)和附屬資本(二級資本)組成。核心資本包括:永久性股本金和公開儲備,在會計賬戶上反映為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附屬資本包括未公開儲備、資產重估儲備、一般儲備金或者一般呆帳准備金、混合型債務(債務或者股票)資本工具和長期次級債務,在我國商業銀行的會計帳戶上主要反映為各項准備金和發行的5年期以上的長期金融債券。
二、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
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附屬資本-扣減項)/加權風險資產總額。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不能低於8%。目前我國商業銀行體系中主要包括4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10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和99家城市商業銀行。到2000年末,各類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大致是:股份制商業銀行已經基本上達到監管要求,平均9.73%;城市商業銀行平均為6%。四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最低,到2001年底,平均為5%左右,尚沒有達到《商業銀行法》中規定的不低於8%的要求。制定資本充足率的意義表現在:資本充足率的高低代表著商業銀行應付金融風險能力的高低;有利於商業銀行發展過程中的自我約束;影響商業銀行的競爭力以及公眾對其信心;有利於公平競爭和加強監管;反映了商業銀行抵禦風險的能力,決定了商業銀行的最終清償能力,也是一家銀行實力的反映。
三、商業銀行資本金管理的原則
資本金數量必須充足;資本金的結構要合理;資本金的來源要有保障。
四、巴塞爾協議
五、我國商業銀行提高資本充足率的措施和方法
第九章 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
一、商業銀行面臨的風險種類和風險管理的程序
商業銀行的風險是指銀行可能出現損失的一種可能性,而不是實際發生的損失。商業銀行銀行面臨的風險主要有信用風險、國家風險、市場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聲譽風險等八類風險。一般來說,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程序包括如下的幾個步驟:識別銀行的風險性質;准確衡量、分析風險;選擇恰當的風險管理策略和技術;對風險管理的情況進行評估。
二、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
流動性風險是指銀行無力為負債的減少或資產的增加提供融資。對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管理主要從以下兩方面進行:保證資產的流動性和保持負債的流動性。
三、全面風險管理
全面風險管理是指對整個機構內各個層次的業務單位,各個種類的風險的通盤管理,這種管理要求將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及各種其他風險以及包含這些風險的各種金融資產與資產組合,承擔這些風險的各個業務單位納入到統一的體系中,對各類風險在依據統一的標准進行測量並加總,並依據全部業務的相關性對風險進控制和管理。
第十章 商業銀行市場營銷管理
一、市場細分
市場細分是按照購買者所需的產品或者產品組合,區分不同的消費者群體及其需要從而指導營銷策略的手段。換言之,市場細分就是把市場分割成界定清晰的消費者子集。這些消費者子集在產品需求上具有同質性,而子集之間的需求屬性差異顯著。
第十一章 財務管理與業績評價理論
一、商業銀行財務報表的內容、格式和作用
財務報表是商業銀行提供信息的最基本的工具,我國《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金融機構必須提供下列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現金流量表和利潤分配表。資產負債表是反映商業銀行在某一特定時日(月末、季末、年末)財務狀況的報表。利潤表是反映商業銀行在一定時期(月份、年度)內經營成果的動態報表,「收入-費用=利潤」是利潤表編制的基本依據,利潤表的格式有兩種:單步式利潤表和多步式利潤表。利用利潤表的信息可以評價商業銀行經營業績和考核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效能;可以分析、判斷商業銀行現有的經濟資源的盈利能力;可以為稅務部門徵收稅收提供依據;也可供商業銀行管理人員編制未來預算,為未來經營決策提供依據。利潤分配表是反映商業銀行在一定的會計期間實現利潤的分配情況或商業銀行虧損的彌補情況,以及期末未分配利潤的結余情況的報表。它是利潤表的附表之一。
二、存貸比例指標
存貸款比例是反映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的傳統指標。各項貸款期末余額/各項存款期末余額≤75%。該比例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存款資金被貸款資金佔用的程度。存貸款比例越高,說明商業銀行的流動性越低,其風險程度越大。作為衡量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的存貸款比例指標,也存在著一定的缺陷。它並沒有反映出由於存貸款在期限、質量和收付方式等方面存在差異而產生的流動性風險程度,因此為更好地反映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程度,往往還需考核其它流動性風險指標。
三、監管當局對銀行的評級——駱駝銀行評級體系
第十二章 商業銀行的法律責任
一、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的基本概念
期末考試題型:
名詞解釋:考核學生基本概念、基本知識和各項規定的理解和記憶,佔全部試題的20%左右。
簡答題:考核基礎知識和基本規定方面的內容,佔全部試題的50%左右。一些根據所給資料進行計算和分析的題目也包括在此類題型中。
論述題:主要考核學生利用學到的理論知識解決、分析商業銀行的現實問題的能力,佔全部試題的30%左右。
關於期末考試題型的說明:
通過去年考試,有些同學對題型相對單一,每題分值較大不大適應。為此,在今年的期末考試要求上,我們相應地做了一些調整,特別是每題分值上做了適當的調整。由於本門課程考核說明已將考試題型作了相應的要求,所以本次考試題型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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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評估及客戶分類管理指引
為深入實踐風險為本的反洗錢方法,指導金融機構評估洗錢和恐怖融資(以下統稱洗錢)風險,合理確定客戶洗錢風險等級,提升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以下統稱反洗錢)工作有效性,根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 等法律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總則
一、基本原則
(一)風險相當原則。
金融機構應依據風險評估結果科學配置反洗錢資源,在洗錢風險較高的領域採取強化的反洗錢措施,在洗錢風險較低的領域採取簡化的反洗錢措施。
(二)全面性原則。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機構應全面評估客戶及地域、業務、行業(職業)等方面的風險狀況,科學合理地為每一名客戶確定風險等級。
(三)同一性原則。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洗錢風險評估及客戶風險等級劃分流程,賦予同一客戶在本金融機構唯一的風險等級,但同一客戶可以被同一集團內的不同金融機構賦予不同的風險等級。
(四)動態管理原則。金融機構應根據客戶風險狀況的變化,及時調整其風險等級及所對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五)自主管理原則。金融機構經評估論證後認定,自行確定的風險評估標准或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效果不低於本指引或其中某項要求,即可決定不遵循本指引或其中某項要求,但應書面記錄評估論證的方法、過程及結論。
(六)保密原則。金融機構不得向客戶或其他與反洗錢工作無關的第三方泄露客戶風險等級信息。
二、功能
(一)本指引所列風險評估要素及其風險子項是金融機構全面科學評估洗錢風險的參考指標,為金融機構劃分客戶洗錢風險等級提供依據。
(二)本指引所確定的工作流程是金融機構科學整合內部各類資源,特別是發揮業務條線了解客戶的基礎性作用,有效評估、管理洗錢風險的必要管理措施。
(三)本指引有助於指導金融機構依據洗錢風險評估及客戶風險等級劃分結果,優化反洗錢資源配置。
三、適用范圍本指引適用於金融機構開展洗錢風險評估、客戶洗錢風險等級劃分及其他風險管理工作。支付機構及其他應履行反洗錢義務的特定非金融機構可參照本指引開展相關工作。
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風險狀況,自主決定是否將本指引的要求運用於一次性交易客戶。
保險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風險狀況,自主決定是否將本指引的要求運用於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員。
金融機構和特定非金融機構的行業自律組織可根據本指引進一步制定分行業的指引。
第二章風險評估指標體系
一、指標體系概述
洗錢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包括客戶特性、地域、業務(含金融產品、金融服務)、行業(含職業)四類基本要素。金融機構應結合行業特點、業務類型、經營規模、客戶范圍等實際情況,分解出某一基本要素所蘊含的風險子項。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需要,合理增加新的風險評估指標。例如,金融機構可區分新客戶和既有客戶、自然人客戶和非自然人客戶等不同群體的風險狀況,設置差異化的風險評級標准。
二、風險子項
(一)客戶特性風險子項。金融機構應綜合考慮客戶背景、社會經濟活動特點、聲譽、權威媒體披露信.息以及非自然人客戶的組織架構等各方面情況,衡量本機構對其開展客戶盡職調查工作的難度,評估風險。風險子項包括但不限於:
1 .客戶信息的公開程度。客戶信.息公開程度越高,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成本越低,風險越可控。例如,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及在規范證券市場上市的公司開展盡職調查的成本相對較低,風險評級可相應調低。
2 .金融機構與客戶建立或維持業務關系的渠道。渠道會對金融機構盡職調查工作的便利性、可靠性和准確性產生影響。例如,在客戶直接與金融機構見面的情況下,金融機構更能全面了解客戶,其盡職調查成果比來源於間接渠道的成果更為有效。不同類的間接渠道風險也不盡相同,例如,金融機構通過關聯公司比通過中介機構更能便捷准確地取得客戶盡職調查結果。
3 .客戶所持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的種類。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越難以查驗,客戶身份越難以核實,風險程度就越高。
4 .反洗錢交易監測記錄。金融機構對可疑交易報告進行回溯性審查,有助於了解客戶的風險狀況。在成本允許的情況下,金融機構還可對客戶的大額交易進行回溯性審查。
5 .非自然人客戶的股權或控制權結構。股權或控制權關系的復雜程度及其可辨識度,直接影響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的有效性。例如,個人獨資企業、家族企業、合夥企業、存在隱名股東或匿名股東公司的盡職調查難度通常會高於一般公司。
6 .涉及客戶的風險提示信.息或權威媒體報道信.息。金融機構如發現,客戶曾被監管機構、執法機關或金融交易所提示予以關注,客戶存在犯罪、金融違規、金融欺詐等方面的歷史記錄,或者客戶涉及權威媒體的重要負面新聞報道評論的,可適當調高其風險評級。
7 .自然人客戶年齡。年齡與民事行為能力有直接關聯,與客戶的財富狀況、社會經濟活動范圍、風險偏好等有較高關聯度。
8 .非自然人客戶的存續時間。客戶存續時間越長,關於其社會經濟活動的記錄可能越完整,越便於金融機構開展客戶盡職調查。金融機構可將存續時間的長度作為衡量客戶風險程度的參考因素。
(二)地域風險子項。金融機構應衡量客戶及其實際受益人、實際控制人的國籍、注冊地、住所、經營所在地與洗錢及其他犯罪活動的關聯度,並適當考慮客戶主要交易對手方及境外參與交易金融機構的地域風險傳導問題。風險子項包括但不限於:
1 .某國(地區)受反洗錢監控或制裁的情況。金融機構既要考慮我國的反洗錢監控要求,又要考慮其他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推行且得到我國承認的反洗錢監控或制裁要求。經營國際業務的金融機構還要考慮對該業務有管轄權的國家(地區)的反洗錢監控或制裁要求。
2 .對某國(地區)進行反洗錢風險提示的情況。金融機構應遵循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有權部門的風險提示,參考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英文簡稱 FATF )、亞太反洗錢組織(英文簡稱 APG )、歐亞反洗錢及反恐怖融資組織(英文簡稱 EAG )等權威組織對各國(地區)執行 FATF 反洗錢標準的互評估結果。
3 .國家(地區)的上游犯罪狀況。金融機構可參考我國有關部門以及 FATF 等國際權威組織發布的信息,重點關注存在較嚴重恐怖活動、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毒品、走私、跨境有組織犯罪、腐敗、金融詐騙、人口販運、海盜等犯罪活動的國家(地區) , 以及支持恐怖主義活動等嚴重犯罪的國家(地區)。對於我國境內或外國局部區域存在的嚴重犯罪,金融機構應參考有權部門的要求或風險提示,酌情提高涉及該區域的客戶風險評級。
4 .特殊的金融監管風險。例如避稅型離岸金融中心。對於其住所、注冊地、經營所在地與本金融機構經營所在地相距很遠的客戶,金融機構應考慮酌情提高其風險評級。
(三)業務(含金融產品、金融服務)風險子項。金融機構應當對各項金融業務的洗錢風險進行評估,制定高風險業務列表,並對該列表進行定期評估、動態調整。金融機構進行風險評級時,不僅要考慮金融業務的固有風險,而且應結合當前市場的具體運行狀況,進行綜合分析。風險子項包括但不限於:
1 .與現金的關聯程度。現金業務容易使交易鏈條斷裂,難於核實資金真實來源、去向及用途,因此現金交易或易於讓客戶取得現金的金融業務(以下簡稱關聯業務)具有較高風險。考慮到我國金融市場運行現狀和居民的現金交易偏好,現金及其關聯業務的普遍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金融機構可重點關注客戶在單位時間內累計發生的金額較大的現金交易情況或是具有某些異常特徵的大額現金交易情況。此項標准如能結合客戶行業或職業特性一並考慮將更為合理。
2 .非面對面交易。非面對面交易方式(如網上交易)使客戶無需與工作人員直接接觸即可辦理業務,增加了金融機構開展客戶盡職調查的難度,洗錢風險相應上升。金融機構在關注此類交易方式固有風險的同時,需酌情考慮客戶選擇或偏好此類交易方式所具有的一些現實合理性,特別是在以互聯網為主要交易平台的細分金融領域(如證券市場的二級市場交易),要結合反洗錢資金監測和自身風險控制措施情況,靈活設定風險評級指標。例如,可重點審查以下交易:
( 1 )由同一人或少數人操作不同客戶的金融賬戶進行網上交易;
( 2 )網上金融交易頻繁且 IP 地址分布在非開戶地或境外;
( 3 )使用同一 IP 地址進行多筆不同客戶賬戶的網銀交易;
( 4 )金額特別巨大的網上金融交易;
( 5 )公司賬戶與自然人賬戶之間發生的頻繁或大額交易;
( 6 )關聯企業之間的大額異常交易。
3 .跨境交易。跨境開展客戶盡職調查難度大,不同國家(地區)的監管差異又可能直接導致反洗錢監控漏洞產生。金融機構可重點結合地域風險,關注客戶是否存在單位時間內多次涉及跨境異常交易報告等情況。
4 .代理交易。由他人(非職業性中介)代辦業務可能導致金融機構難以直接與客戶接觸,盡職調查有效性受到限制。鑒於代理交易在現實中的合理性,金融機構可將關注點集中於風險較高的特定情形,例如:
( 1 )客戶的賬戶是由經常代理他人開戶人員或經常代理他人轉賬人員代為開立的;
( 2 )客戶由他人代辦的業務多次涉及可疑交易報告;
( 3 )同一代辦人同時或分多次代理多個賬戶開立;
( 4 )客戶信.息顯示緊急聯系人為同一人或者多個客戶預留電話為同一號碼等異常情況。
5 .特殊業務類型的交易頻率。對於頻繁進行異常交易的客戶,金融機構應考慮提高風險評級。
銀行業金融機構可關注開(銷)戶數量、非自然人與自然人大額轉賬匯款頻率、涉及自然人的跨境匯款頻率等。
證券業金融機構可關注交易所預警交易、大宗交易、轉託管和指定(撤指)、因第三方存款單客戶多銀行業務而形成的資金跨銀行或跨地區劃轉等。
期貨業金融機構可關注盜碼交易、自然人客戶違規持倉、對倒、對敲等異常行為。
保險業金融機構可關注投保頻率、退保頻率、團險投保人數明顯與企業人員規模不匹配、團險保全業務發生率、申請保單質押貸款(保單借款)金額或頻率、生存保險受益人變更頻率、萬能險追加保費金額或頻率等。
信託公司可關注客戶購買、轉讓信託產品的頻率或金額等。
在業務關系建立之初,金融機構可能無法准確預估出客戶使用的全部業務品種,但可在重新審核客戶風險等級時審查客戶曾選擇過的金融業務類別。
(四)行業(含職業)風險子項。
金融機構應評估行業、身份與洗錢、職務犯罪等的關聯性,合理預測某些行業客戶的經濟狀況、金融交易需求,酌情考慮某些職業技能被不法分子用於洗錢的可能性。本指引對此基本要素不再細分風險子項,金融機構可從以下角度進行評估:
1 .公認具有較高風險的行業(職業)。原則上,按照我國反洗錢監管制度及 FATF 建議等反洗錢國際標准應納入反洗錢監管范圍的行業(職業),其洗錢風險通常較高。
2 .與特定洗錢風險的關聯度。例如,客戶或其實際受益人、實際控制人、親屬、關系密切人等屬於外國政要。
3 .行業現金密集程度。例如,客戶從事廢品收購、旅遊、餐飲、零售、藝術品收藏、拍賣、娛樂場所、博彩、影視娛樂等行業。
三、指標使用方法
本指引運用權重法,以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式來計量風險、評估等級。中國人民銀行鼓勵金融機構研發其他風險計量工具或方法,金融機構自主研發的風險計量工具或方法應能全面覆蓋本指引所列風險子項,並有書面文件對其設計原理和使用方法進行說明。
(一)金融機構應對每一基本要素及其風險子項進行權重賦值,各項權重均大於 0 ,總和等於 100 。對於風險控制效果影響力越大的基本要素及其風險子項,賦值相應越高。對於經評估後決定不採納的風險子項,金融機構無需賦值。同一基本要素或風險子項所概括的風險事件,在不同的細分金融領域內有可能導致不同的危害性後果發生。即使是處於同一細分金融領域內的不同金融機構,也可能因為客戶來源、銷售渠道、經營規模、合規文化等方面的原因而面臨不同的風險狀況,從而對同一風險事件的風險程度作出不同的判斷。因此,每個金融機構需結合自身情況,合理確定個性化的權重賦值。
(二)金融機構應逐一對照每個風險子項進行評估。例如,金融機構採用五級分類法時,最高風險評分為 5 ,較高風險評分為 4 ,一般風險評分為 3 ,較低風險評分為 2 ,低風險評分為 1 。金融機構應根據各風險子項評分及權重賦值計算客戶風險等級總分,計算公式為 Pi:,其中 a 代表風險子項評分, p 代表權重, m 代表金融機構所選取的風險分級數(例如三級分類、五級分類等) , n 代表風險子項數量。客戶風險等級.得分最高 1 00 分。
(三)金融機構應建立客戶風險等級總分(區間)與風險等級之間的映射規則,以確定每個客戶具體的風險評級,引導資源配置。金融機構確定的風險評級不得少於三級。從有利於運用評級結果配置反洗錢資源角度考慮,金融機構可設置較多的風險評級等次,以增強反洗錢資源配置的靈活性。
四、例外情形
(一)對於風險程度顯著較低且預估能夠有效控制其風險的客戶,金融機構可自行決定不按上述風險要素及其子項評定風險,直接將其定級為低風險,但此類客戶不應具有以下任何一種情形:
1 .在同一金融機構的金融資產凈值超過一定限額(原則上,自然人客戶限額為 20 萬元人民幣,非自然人客戶限額為 50 萬元人民幣),或壽險保單年繳保費超過 1 萬元人民幣或外幣等值超過 1000 美元,以及非現金夏交保費超過 20 萬元人民幣或外幣等值超過 2 萬美元;
2 .與金融機構建立或開展了代理行、信託等高風險業務關系;
3 .客戶為非居民,或者使用了境外發放的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
4 .涉及可疑交易報告;
5 .由非職業性中介機構或無親屬關系的自然人代理客戶與金融機構建立業務關系;
6 .拒絕配合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工作。對於按照上述要求不能直接定級為低風險的客戶,金融機構逐一對照各項風險要素及其子項進行風險評估後,仍可能將其定級為低風險。
(二)對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客戶,金融機構可直接將其風險等級確定為最高,而無需逐一對照上述風險要素及其子項進行評級:
1 .客戶被列入我國發布或承認的應實施反洗錢監控措施的名單;
2 .客戶為外國政要或其親屬、關系密切人;
3 .客戶實際控制人或實際受益人屬前兩項所述人員;
4 .客戶多次涉及可疑交易報告;
5 .客戶拒絕金融機構依法開展的客戶盡職調查工作;
6 .金融機構自定的其他可直接認定為高風險客戶的標准。不具有上述情形的客戶,金融機構逐一對照各項風險基本要素及其子項進行風險評估後,仍可能將其定級為高風險。
第三章風險評估及客戶等級劃分操作流程
一、時機
(一)對於新建立業務關系的客戶,金融機構應在建立業務關系後的 10 個工作日內劃分其風險等級。
(二)對於已確立過風險等級的客戶,金融機構應根據其風險程度設置相應的重新審核期限,實現對風險的動態追蹤。原則上,風險等級最高的客戶的審核期限不得超過半年,低一等級客戶的審核期限不得超出上一級客戶審核期限時長的兩倍。對於首次建立業務關系的客戶,無論其風險等級高低,金融機構在初次確定其風險等級後的三年內至少應進行一次復核。
(三)當客戶變更重要身份信息、司法機關調查本金融機構客戶、客戶涉及權威媒體的案件報道等可能導致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的事件發生時,金融機構應考慮重新評定客戶風險等級。
二、操作步驟
(一)收集信息。金融機構應根據反洗錢風險評估需要,確定各類信息的來源及其採集方法。信息來源渠道通常有:
1 .金融機構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時,客戶向金融機構披露的信息;
2 .金融機構客戶經理或櫃面人員工作記錄;
3 .金融機構保存的交易記錄;
4 .金融機構委託其他金融機構或中介機構對客戶進行盡職調查工作所獲信息。
5 .金融機構利用商業資料庫查詢信息;
6 .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等公共信息平台搜索信息。
金融機構在風險評估過程中應遵循勤勉盡責的原則,依據所掌握的事實材料,對部分難以直接取得或取得成本過高的風險要素信息進行合理評估。為統一風險評估尺度,金融機構應當事先確定本機構可預估信息列表及其預估原則,並定期審查和調整。
(二)篩選分析信息。評估人員應認真對照風險評估基本要素及其子項,對所收集的信.息進行歸類,逐項評分。如果同一基本要素或風險子項對應有多項相互重復或交叉的關聯性信息存在時,評估人員應進行甄別和合並。如果同一基本要素或風險子項對應有多項相互矛盾或抵觸的關聯性信息存在時,評估人員應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刪除不適用信息,並加以注釋。
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整理完基礎信息後,應當整體性梳理各項風險評估要素及其子項。如發現要素項下有內容空缺或信息內容不充分的,可在兼顧風險評估需求與成本控制要求的前提下,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收集補充信息。
金融機構可將上述工作流程嵌入相應業務流程中,以減少執行成本。例如,從客戶經理或營銷人員開始尋找目標客戶或與客戶接觸起,即可在自身業務范圍採集信.息,並隨著業務關系的逐步確立,由處在業務鏈條上的各類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應的資料收集工作。
(三)初評。除存在前述例外情形的客戶外,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應逐一分析每個風險評估基本要素項及其子項所對應的信息,確定出相應的得分。對於材料不全或可靠性存疑的要素信息,評估人員應在相應的要素項下進行標注,並合理確定相應分值。在綜合分析要素信.急的基礎上,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累計計算客戶評分結果,相應確定其初步評級。
金融機構可利用計算機系統等技術手段輔助完成部分初評工作。
(四)復評。初評結果均應由初評人以外的其他人員進行復評確認。初評結果與復評結果不一致的,可由反洗錢合規管理部門決定最終評級結果。
第四章風險分類控制措施
金融機構應在客戶風險等級劃分的基礎上,採取相應的客戶盡職調查及其他風險控制措施。
一、對風險較高客戶的控制措施金融機構應對高風險客戶採取強化的客戶盡職調查及其他風險控制措施,有效預防風險。可酌情採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一)進一步調查客戶及其實際控制人、實際受益人情況。
(二)進一步深入了解客戶經營活動狀況和財產來源。
(三)適度提高客戶及其實際控制人、實際受益人信息的收集或更新頻率。
(四)對交易及其背景情況做更為深入的調查,詢問客戶交易目的,核實客戶交易動機。
(五)適度提高交易監測的頻率及強度。
(六)經高級管理層批准或授權後,再為客戶辦理業務或建立新的業務關系。
(七)按照法律規定或與客戶的事先約定,對客戶的交易方式、交易規模、交易頻率等實施合理限制.
(八)合理限制客戶通過非面對面方式辦理業務的金額、次數和業務類型。
(九)對其交易對手及經辦業務的金融機構採取盡職調查措施。
二、對風險較低客戶的控制措施金融機構可對低風險客戶採取簡化的客戶盡職調查及其他風險控制措施,可酌情採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一)在建立業務關系後再核實客戶實際受益人或實際控制人的身份。
(二)適當延長客戶身份資料的更新周期。
(三)在合理的交易規模內,適當降低採用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的頻率或強度。例如,逐步建立對低風險客戶異常交易的快速篩選判斷機制。對於經分析排查後決定不提交可疑交易報告的低風險客戶,金融機構僅發現該客戶重復性出現與之前已排除異常交易相同或類似的交易活動時,可運用技術性手段自動處理預警信息。對於風險等級較低客戶異常交易的對手方僅涉及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人民政協機關和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等低風險客戶的,可直接利用技術手段予以篩除。
(四)在風險可控情況下,允許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合理推測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而無需收集相關證據材料。
第五章管理與保障措施
一、風險管理政策金融機構應在總部或集團層面建立統一的洗錢風險管理基本政策,並在各分支機構、各條線(部門)執行。
客戶風險管理政策應經金融機構董事會或其授權的組織審核通過,並由高級管理層中的指定專人負責實施。
金融機構.總部、集團可針對分支機構所在地區的反洗錢狀況,設定局部地區的風險系數,或授權分支機構根據所在地區情況,合理調整風險子項或評級標准。
金融機構應對自身金融業務及其營銷渠道,特別是在推出新金融業務、採用新營銷渠道、運用新技術前,進行系統全面的洗錢風險評估,按照風險可控原則建立相應的風險管理措施。
二、組織管理措施
金融機構應完善風險評估流程,指定適當的條線(部門)及人員整體負責風險評估工作流程的設置及監控工作,組織各相關條線(部門)充分參與風險評估工作。
金融機構應確保客戶風險評估工作流程具有可稽核性或可追溯性。
三、技術保障措施
金融機構應確保洗錢風險管理工作所需的必要技術條件,積極運用信.息系統提升工作有效性。系統設計應著眼於運用客戶風險等級管理工作成果,為各級分支機構查詢使用信息提供方便。
四、代理業務管理
金融機構委託其他機構開展客戶風險等級劃分等洗錢風險管理工作時,應與受託機構簽訂書面協議,並由高級管理層批准。受託機構應當積極協助委託機構開展洗錢風險管理。由委託機構對受託機構進行的洗錢風險管理工作承擔最終法律責任。
金融機構應建立專門機制,審核受託機構確定的客戶風險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