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家對房地產投資過少會有什麼影響
政府出讓土地的資金就少了,政府就沒有錢了
相關房地產稅收減少,政府又沒有錢了
大量房地產從業人員減少,減少的部分人就失業了,社會的不穩定因素就會增加,政府的壓力就大了
要買房的人手裡的錢本來想買房子的,因為房地產投資減少,可投資的渠道減小,人家要花錢買房的買不到房子,資金流動性就減少了,於是乎消費力就降低了
這些後果直接反應到GDP上,所以中國的GDP就降低了。
結局:政府沒錢就印錢,大量閑錢流入社會,通貨膨脹,房地產投資過少,百姓就業困難再加上通貨膨脹,社會不穩定,於是乎出現了2個人,陳勝和吳廣,然後又一個朝代來臨。。。。
B. 為什麼銀行要限制貸款流行房地產行業,與什麼規定有關
俗話說得好:「有錢好辦事,沒錢寸步難行」。雖然聽著有點粗俗,但從古到今,這句話都得到了絕大多數的認同。沒錢很難成事,特別是想做大事,錢是非常必要的。
這也是央行放出大招的意圖,通過限制個人房貸佔比,限制房企融資渠道,把資本逐漸從房地產市場中轉移出來,才能抑制住房地產市場的火熱勢頭。
房地產融資「三條紅線」針對的是房企的貸款需求,而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及個人住房貸款余額貸款佔比的「雙限」針對的則是金融體系的貸款供給。
一邊限制房企融資,一邊壓縮貸款供給。在未來比較長一段時間,很多開發商或將陷入融資難和為了降負債不得不降價促銷的兩難境地,而對個人住房貸款的限制,會讓高杠桿炒房行為變得越來越難,「房住不炒」將不再是「口號」,而在大部分城市房產已經過剩的情況下,或將引發新一輪的「促銷潮」,房地產的冬天似乎真的要來了。
C. 央行銀保監會明確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020年12月31日發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專家表示,與以往房地產金融調控政策工具相比,此次出台的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明確了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含境外分行)房地產貸款余額占該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比例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該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比例,有利於更好地引導和穩定市場預期,促進銀行形成自我約束內在機制,引導其根據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和宏觀調控需要,調整中長期經營策略和信貸結構。
分檔設定集中度管理要求
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是指,在我國境內設立的中資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其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及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應滿足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於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相應上限。
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資產規模、機構類型等因素,分檔設定了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根據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共分為五檔,分別為中資大型銀行、中資中型銀行、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縣域農合機構、村鎮銀行。其中,中資大型銀行的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為40%,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為32.5%。
通知明確,2020年12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個百分點以內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通知實施之日起2年;超出2個百分點及以上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通知實施之日起4年。
總量管理+結構優化
分析人士認為,此次管理制度分別設置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和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兩項管理要求,既有總量管理又引導結構優化。
前述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強調,目前,人民銀行正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住房租賃金融業務有關意見,並建立相應統計制度,屆時對於符合定義的住房租賃有關貸款,將不納入集中度管理統計范圍。為配合資管新規的實施,資管新規過渡期內(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產貸款不納入統計范圍。
業務調整將平穩有序
分析人士表示,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有利於市場主體形成穩定的政策預期,也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此次制度的實施將穩妥有序推進,不會造成市場大幅波動。
從構建房地產長效機制的角度看,專家表示,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機制屬於長效機制,旨在防止房地產貸款在銀行體系全部貸款中的比重偏離合理水平,防範風險敞口過於集中,並不是禁止相關業務開展。制度設計已充分評估銀行調整壓力,除採取分省分類施策、差別化過渡期等多種機制安排外,還將指導超出上限的銀行按年度合理分布業務調整數量,有序做好調整工作,避免出現斷貸、抽貸。個別調整壓力較大銀行,還可通過申請延長過渡期等方式進行差異化處理,銀行業務調整將平穩有序。
D. 2013住房金融政策調整後房地產企業的投融資環境分析
2013年住房金融政策主要是國五條。
國五條的具體內容為:
(一)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除拉薩外的省會城市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並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
(二)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2013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原則上不低於過去五年平均實際供應量。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配套設施要與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同步規劃、同期建設、同時交付使用。完善並嚴格執行准入退出制度,確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
(五)加強市場監管。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強化企業信用管理,嚴肅查處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加強市場監測和信息發布管理。
國五條主要是針對之前的限購政策的一個加強版本。最後對房地產企業投融資環境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對市場的沖擊,導致一些市場擔憂房地產的去化速度減緩,銀行對實力不雄厚,項目位置較差的房地產項目公司停止貸款
不良貸款率有升高的趨勢,金融機構做房地產貸款的以保兌付為主,三四線城市的房地產市場不願意去涉及。
機會:大吃小的機會開始顯現,大的地產商仍舊有銀行信託等機構支持,小的地產商由於融資渠道不通暢,導致資金鏈容易斷裂,會被大的地產商並購。
一二線城市好地段的項目,目前融資還是順暢,但由於金融機構都集中在這類項目上,因此競爭激烈,使得這一類項目融資成本降低。
E. 房地產金融監管政策意在建立規范和長效機制
2021年1月,市場短期資金價格有不同程度的上漲,部分商業銀行小幅上調貸款利率,貨幣市場流動性階段性明顯偏緊。市場上有觀點認為,此輪流動性階段性偏緊、利率上行主要是針對房地產泡沫。我們認為,監管部門針對住房金融政策嚴格規范的意圖已經比較明確,國內房價上漲過快及其泡沫風險更多體現的是局部、結構性的。過去兩年,全國大部分地區房價漲幅逐步回落,僅一線和少數重點二線、三線城市房價漲幅相對較快,成為當前房地產調控的重點區域。
「三道紅線」和集中度管理體現住房金融政策連續性
自2020年三季度開始,金融監管部門對房地產融資採取了一系列針對性的調節措施。前有「三道紅線」,對房企資產負債的水平和結構提出新的要求;後又發布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的通知(下稱《通知》),對銀行房地產貸款的結構提出要求,包括適當控制居民購房貸款規模,嚴防利用消費貸、首付貸資金違規加杠桿行為;對房企加強融資管控,包含貸款、信託及境內外債券融資。過去幾年居民部門杠桿率增長較快,貸款價值比LTV從2017年的0.29升至2020年的0.34。「三道紅線」和集中度管理體現了監管部門對住房金融政策的連續性,是健全我國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和完善房地產金融管理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
2019年以來,銀行個人按揭貸款增速進一步有所放緩。2020年全國個人按揭貸款3萬億,同比增長9.9%,增速較2019年回落5.2個百分點。個人按揭貸款增速已經低於同期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余額12.5%的增速。自2016年以來,新增個人按揭貸款占金融機構新增貸款比例已經從19.3%降至13.4%,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尚不到20%。可見,當前並沒有大幅收縮按揭貸款余額、大幅放緩按揭貸增速的必要。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政策出台的主要目的是,構建規范性管理的框架。長期以來房地產開發貸款占整個貸款的比重始終在7%左右的較低水平,近年來變化不大,升得快的是按揭貸款。結合貸款質量(不良率)綜合考慮,相較個人住房貸款而言,房地產開發商貸款比重下降的空間更小。未來在「三道紅線」的管理下,部分房企杠桿水平較高,負債規模增長將有所放緩,將尋求更多元化的融資方式,尤其是在直接融資領域。未來商業銀行房地產開發貸款增速將會有所放緩,在銀行信貸余額中的比重會在穩定運行中有所下降。
三條紅線控制房企杠桿水平對市場的影響是收縮供給,並不能起到控制房價的作用,相反可能會因為引起供給放緩而不利於抑制房價上漲。因此,顯然不能將三條紅線的舉措理解為是為了控制房價上漲和泡沫。該舉措重要的政策意圖是通過合理控制房企杠桿水平,達到控制房地產金融風險的目的。
根據上市銀行2020年前三季度所披露的財報來看,大部分銀行涉房貸款增速在過去幾年均保持兩位數增長,存在部分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超過相應標準的狀況。「踩紅線」的銀行在未來2-4年時間內將做出相應調整,在控制新增個人住房信貸增速的同時,適當壓縮存量,達到監管要求。從上市銀行及公開市場信息來看,需要進行調整涉房貸款的銀行規模相對有限,涉及到的房地產貸款余額佔到整個金融機構涉房貸款余額的比例約四分之一,主要集中在建行、郵儲、招行、浦發、興業等幾家中資大中型銀行。據測算,假設這幾家銀行整體貸款增速運行平穩,平均每家銀行在2021年涉房貸款或少增1000億到1500億之間,佔到各自涉房貸款的比例在5%-10%之間,佔到各自銀行貸款余額的比重在1%-3%,占銀行業房地產貸款比重約1.5%,應當說需要調整的規模並不大,而且具有2-4年的整改期。而更多的銀行並未踩紅線,客觀上存在填補空缺的可能性。可見,監管部門的集中度管理政策並不會帶來房地產貸款增速大幅下滑、佔比明顯走低的結果。從這一點看,集中度政策更多的是具有規范性和著眼長遠風險管理的考量,並非是為了達成短期控制房價上漲的目標。
按上述判斷,當前房貸利率全口徑顯著上行的概率也較小。1月份首套房貸平均利率較2020年12月下降了1個基點,結合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的要求和央行貨幣政策採取「不急轉彎」的策略來看,短中期內基準利率LPR向上調整的概率不大。參考以往涉房信貸收緊時期的表現來看,住房金融政策在未來6-12個月內可能將保持中性的姿態,主要還是針對深圳、廣州、上海等房價漲幅相對較大、涉房貸款增速較快的區域,會適當偏緊一些。
多管齊下針對性地改善結構性問題
202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明確提出,要解決好大城市住房供給不足的問題,繼續實施「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期以來,國內房地產市場地區間人地錯配是部分城市房價高企的首要原因。近期統計數據表明,地方政府正在落實因城施策的政策理念。2020年,一線城市土地供應佔地面積同比增長33%,明顯高於二線(9%)、三線(2%)城市的土地供應增速。
「十四五」時期,國內將加強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有效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以上海為例,《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中提出,計劃2021年新增5.3萬套租賃住房,到2025年形成租賃住房供應40萬套以上。
房價漲跌與涉房貸款增速具有較強的相關性,未來住房金融調控將更聚焦重點城市,突出結構性特點,而非「一刀切」。在中央「房住不炒」的政策下,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將持續從嚴和規范。尤其是在結構上,合理調節大中型商業銀行在熱點城市的涉房貸款,對緩解局部住房金融風險將起到關鍵的作用。1月27日起,廣州四大行房貸全線漲價,房貸利率整體上調15個基點。
在地方政府層面,按照「因城施策」原則,針對熱點城市繼續採取限購、限貸、限價等調控措施,並單列租賃住房土地指標,加大租賃住房供給建設;從供需兩端出台政策,以穩定房地產市場運行為主要目標。包括上海、深圳、廣州、杭州、成都、廈門、南京等主要熱點城市都相應出台了管控政策,從土地、銷售和信貸領域實施綜合管理。未來政策主線重在建立規范和長效機制,會取得比以往注重金融總量調控更好的政策效果。
(原以為《房地產金融監管政策意在建立規范和長效機制》 作者分別為植信投資首席經濟學家兼研究院院長,植信投資研究院高級研究員)
F. 房地產泡沫對金融業的影響及其相關對策
些西方國家的經濟和金融學家認為,正因為這幾年各國的股票市場持續下跌,尤其是高技術股的暴跌,促使大量資金從股市中流出,轉而投向了房地產,使得房地產市場必然火爆起來。有的經濟金融專家提出住房市場已像股市一樣陷入了「非理性繁榮」。因為從根本上說來,房地產價格的上漲並不是供求關系發生了變化,住房的需求量並沒有明顯增加,而是人們把購買房屋作為賺錢的手段,尤其是一些養老基金、各種基金會、信託公司也都從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中退了出來,愈來愈多地插手房地產業。這就使得房地產價格雖然進一步上去了,然而房屋的「過剩」也在急劇增加著,進而促使不少城市的空置房屋比率不斷上升,泡沫也隨之膨脹了起來。
國家統計局最新測算的「國房景氣指數」表明,2005年1~8月份,全國商品房空置面積同比增長14.1%,增幅比去年同期增加13.2%。其中,空置一年以上商品房面積為4 397萬m2,同比增長11.5%。到2002年7月,全國商品房空置占壓資金超過2 500億元,居各行業不良資產之首。而房地產開發投資卻繼續保持快速增長,年底有望達到25%左右。空置住宅的壓力急劇加大。
根據中國信託業季度報告統計,2003年第四季度共有34家信託公司發行了87個集合信託品種,募集資金總計86.6億元。其中房地產信託品種37個,籌集資金35億元,在各類信託產品中拔得頭籌,且房地產信託的收益率也是高高在上。僅以近期在京推出的十幾項投資產品為例,預期年收益率大多超過4%。其中,「金融街寫字樓項目貸款信託計劃」預計收益率為4.6%,法國歐尚天津第一店物業產權項目預計年收益率為6%,「第一城」產權投資理財項目甚至達到了8%,預期收益率遠遠高於銀行同期的存款利率,也普遍高於國債投資收益率等。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高收益背後也隱藏著高風險。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趙錫軍表示,根據《信託法》規定,信託產品並不等同於存款那樣的債權債務關系。信託產品的收益率都為預期收益,並非最終收益。這意味著開發商和信託公司在宣傳單中所提到的預期收益率絕非「板上釘釘」,它很可能由於多種風險因素而發生變化。即便最後的收益率低了很多,投資者也只能默認,因為法律並不保護信託產品的預期收益率。
3 金融業內防止房地產泡沫的對策
總的來看,我國金融業目前防止房地產泡沫的對策主要有以下兩方面:
3.1 完善房地產金融體制,建立預警體系,防患於未然
我國銀行業是在金融體制不健全的情況下涉足房地產信貸業務。從外部環境上講,我國的個人信用制度、抵押制度和抵押保險機制不健全;從內部機制上講,我國銀行自身存在著許多脆弱性,如資本不足、不良資產過高,資產負債管理水平低等,這些都會加大房地產信貸的風險。但是,面對金融全球化的沖擊,多次下調利率利差收益縮小的壓力,我國銀行業迫切需要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新興的房地產信貸特別是個人住宅抵押信貸則成為銀行業理想的選擇。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是一種好資產,但持有比例過高,也會增加資金成本和經營風險,這就是「雞蛋不能放在一個籃子里」的道理。在美國,人住房抵押貸款僅占商業銀行資產的18%,占抵押銀行資產的50%,銀行資金來源不同,資金的運用也會有所不同。在香港,銀行要及時動態跟蹤貸款的質量。因此,我國的銀行業應從基礎設施建設入手,提高自身抵禦金融風險能力;金融監管部門應從制度建設入手,完善信用制度、抵押制度、抵押保險和抵押二級市場的發展,這樣才有利房地產業與金融業的共同發展。
3.2 靈活運用利率、稅收政策,調控房地產市場
近兩年的房地產熱,在一定程度是政府宏觀調控政策刺激下形成的。在經濟緊縮時,低息、減免稅政策有利於刺激有效需求,本無可非議。但是,長期實施一種政策,或無視受益對象實施同一政策,就可能給市場一種錯誤的信號,多次降息、資金成本低會誘使許多企業、個人涉足於高風險的投資,從而導致市場資源配置的失誤。為引導企業投資與開發更符合市場的需求,政府應適時調高投資別墅、高檔公寓、高檔娛樂設施、商廈寫字樓的貸款利率,調高個人非自住房的貸款利率,使低息政策更好地向中低收入者傾斜;各城市政府還應對高檔不動產開征不動產稅,並可採取累進稅。這對於中國一個仍處在發展階段的國家來說,有利於抑制奢靡之風泛濫,而將有限和寶貴的資源用在實現城鎮和工業化上。
G. 沒有金融機構的參與,房地產市場就很難運轉,這句話進行說明討論
我對這句話的理解,並沒有很深的了解,我個人的想法是,房地產一般都是以銀行借貸的形式進行開始的,金融多數以融資的形式,融資過來的龐大資金,需要投資穩定可靠的 其他投資商,進行利益的回籠, 房地產在國內的形式是最好的,而且收入也是最可觀 的,開發房地產的 不需要在去銀行的 高額借貸,有了金融之間的相互支持,首先房子價格很難下降,其次都會成為最大的受益人。
H. 關於房地產與投資的問題
產權到期,只需要交很少一部分的錢就可以再續50年,100萬的房子根據地方不同,也就5萬左右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