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創業板etf 和創業板指數基金有什麼區別
ETF:即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兼具股票、開放式指數基金及封閉式指版數基金的優勢和特色,是權一種高效的指數化投資工具,策略類型豐富。
指數基金:指數基金就是以特定指數(如滬深300指數)為標的指數,並以該指數的成份股為投資對象,以追蹤標的指數表現的基金產品。
② 開通創業板需要什麼條件
2020年4月28日後,創業板的開通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1、資產門檻:申請開通版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權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交易經驗: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必須滿足)。
滿足條件一般可自助在手機交易軟體申請許可權開通。
以上條件僅供參考,具體建議您咨詢您賬戶所在券商客服。
③ 什麼是股權激勵股權激勵一般會以乾股做激勵嗎乾股和共同基金有什麼區別
經理人和股東實際上是一個委託代理的關系,股東委託經理人經營管理資產。但事實上,在委託代理關系中,由於信息不對稱,股東和經理人之間的契約並不完全,需要依賴經理人的「道德自律」。股東和經理人追求的目標是不一致的,股東希望其持有的股權價值最大化,經理人則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股東和經理人之間存在「道德風險」,需要通過激勵和約束機制來引導和限制經理人行為。 在不同的激勵方式中,工資主要根據經理人的資歷條件和公司情況、目標業績預先確定,在一定時期內相對穩定,與公司的目標業績的關系非常密切。獎金一般以超目標業績的考核來確定經理人該部分的收入,因此與公司的短期業績表現關系密切,但與公司的長期價值關系不明顯,經理人有可能為了短期的財務指標而犧牲公司的長期利益。但是從股東投資角度來說,他更多關心的是公司長期價值的增加。尤其是對於成長型的公司來說,經理人的價值更多地體現在公司長期價值的增加,而不僅僅是短期財務指標的實現。 為了使經理人關心股東利益,需要使經理人和股東的利益追求盡可能趨於一致。對此,股權激勵是一個較好的解決方案。通過使經理人在一定時期內持有股權,享受股權的增值收益,並在一定程度上以一定方式承擔風險,可以使經理人在經營過程中更多地關心公司的長期價值。股權激勵對防止經理的短期行為,引導其長期行為具有較好的激勵和約束作用。激勵方式有許多。共同基金其實就是一類投資公司 investment company 。作為公司,每一個共同基金都有各自的經理、員工、運作方式和目標等等。基金的投資目標反映出它之所以成立和存在的理由。簡而言之,共同基金集合了一部分委託人的資金,並代表他們的利益進行有預設目的投資。每個基金公司都會僱傭投資專業人士來管理基金的投資組合,通常稱他們為投資組合管理者。共同基金是把大量投資者和雇員的錢集中在一起,從而購買各個廠商的股票。以一組投資者的名義購買並由專業投資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管理的股票、債券和其他資產的組合。
④ 失信被執行人銀行卡和微信能不能用
1、失信被執行人的銀行卡和微信是可以用的。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專廳、國務院屬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的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與相關協執單位簽署的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里,對失信被執行人共採取了11類100餘項懲戒措施,失信被執行人的銀行卡、微信等移動交易使用工具不在上述懲戒范圍之內。
2、但是如果申請強制執行的情況下,銀行卡、微信支付等交易賬戶中的資金會被法院凍結,或者轉走償還債務。
(4)鼓勵基金公司股權激勵擴展閱讀:
失信被執行人涉及對象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⑤ 急急急!!!!!有關股權激勵中激勵基金的作用
激勵基金在實際運用當中是用來購買公司存量股票的,市場上的例子也內只是用來購買限制性股票,容好像也沒有定向增發中使用吧,更別提股票期權了
關於備忘錄1號,從你的理解來看,如果激勵基金用來補償差價,那激勵對象實質上仍舊需要出資,和提不提取獎勵基金沒有區別,所以我理解的是:激勵基金只能購買存量股票,不能用於購買增量股票
⑥ 股東能否做為股權激勵的對象
為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中國證監會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三份備忘錄: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1號、2號、3號。
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1號
一、提取激勵基金問題
1、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存量,即從二級市場購入股票,則按照《公司法》關於回購股票的相關規定執行;
2、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增量,即定向增發方式取得股票,則
(1)提取激勵基金應符合現行法律法規、會計准則,並遵守公司章程及相關議事規程。
(2)提取的激勵基金不得用於資助激勵對象購買限制性股票或者行使股票期權。
二、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成為激勵對象問題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原則上不得成為激勵對象。除非經股東大會表決通過,且股東大會對該事項進行投票表決時,關聯股東須迴避表決。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親屬若符合成為激勵對象的條件,可以成為激勵對象,但其所獲授權益應關注是否與其所任職務相匹配。同時股東大會對該事項進行投票表決時,關聯股東須迴避表決。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的折扣問題
1、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存量,即從二級市場購入股票,則按照《公司法》關於回購股票的相關規定執行;
2、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增量,即通過定向增發方式取得股票,其實質屬於定向發行,則參照現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有關定向增發的定價原則和鎖定期要求確定價格和鎖定期,同時考慮股權激勵的激勵效應。
(1)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50%;
(2)自股票授予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激勵對象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若低於上述標准,則需由公司在股權激勵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對股東權益的攤薄影響,我部提交重組審核委員會討論決定。
四、分期授予問題
若股權激勵計劃的授予方式為一次授予,則授予數量應與其股本規模、激勵對象人數等因素相匹配,不宜一次性授予太多,以充分體現長期激勵的效應。
若股權激勵計劃的授予方式為分期授予,則須在每次授權前召開董事會,確定本次授權的權益數量、激勵對象名單、授予價格等相關事宜,並披露本次授權情況的摘要。授予價格的定價基礎以該次召開董事會並披露摘要情況前的市價為基準。其中,區分不同的股權激勵計劃方式按以下原則確定:
1、如股權激勵計劃的方式是股票期權,授予價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第24條規定確定。
2、如股權激勵計劃的方式是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定價原則遵循首次授予價格原則,若以後各期的授予價格定價原則與首次不一致的,則應重新履行申報程序。預留股份的處理辦法參照上述要求。
五、行權指標設定問題
公司設定的行權指標須考慮公司的業績情況,原則上實行股權激勵後的業績指標(如:每股收益、加權凈資產收益率和凈利潤增長率等)不低於歷史水平。此外,鼓勵公司同時採用下列指標:
(1)市值指標:如公司各考核期內的平均市值水平不低於同期市場綜合指數或成份股指數;
(2)行業比較指標:如公司業績指標不低於同行業平均水平。
六、授予日問題
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中須明確股票期權或者限制性股票的具體授予日期或授予日的確定方式、等待期或鎖定期的起止日。若激勵計劃有授予條件,則授予日須確定在授權條件成就之後。
七、激勵對象資格問題
激勵對象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
八、股東大會投票方式問題
公司股東大會在對股權激勵計劃進行投票表決時,須在提供現場投票方式的同時,提供網路投票方式。
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2號
一、激勵對象問題
1、上市公司監事會應當對激勵對象名單予以核實,並將核實情況在股東大會上予以說明。為確保上市公司監事獨立性,充分發揮其監督作用,上市公司監事不得成為股權激勵對象。
2、為充分發揮市場和社會監督作用,公司對外披露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時,除預留部分外,激勵對象為董事、高管人員的,須披露其姓名、職務、獲授數量。除董事、高管人員外的其他激勵對象,須通過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其姓名、職務。同時,公司須發布公告,提示投資者關注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內容。預留股份激勵對象經董事會確認後,須參照上述要求進行披露。
二、股權激勵與重大事件間隔期問題
1、上市公司發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的重大事件,應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在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期間及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完畢後30日內,不得推出股權激勵計劃草案。
2、上市公司提出增發新股、資產注入、發行可轉債等重大事項動議至上述事項實施完畢後30日內,上市公司不得提出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增發新股、發行可轉債實施完畢指所募集資金已經到位;資產注入實施完畢指相關產權過戶手續辦理完畢。
3、公司披露股權激勵計劃草案至股權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30日內,上市公司不得進行增發新股、資產注入、發行可轉債等重大事項。
三、股份來源問題
股東不得直接向激勵對象贈予(或轉讓)股份。股東擬提供股份的,應當先將股份贈予(或轉讓)上市公司,並視為上市公司以零價格(或特定價格)向這部分股東定向回購股份。然後,按照經我會備案無異議的股權激勵計劃,由上市公司將股份授予激勵對象。上市公司對回購股份的授予應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即必須在一年內將回購股份授予激勵對象。
四、其他問題
1、公司根據自身情況,可設定適合於本公司的績效考核指標。績效考核指標應包含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績效考核指標如涉及會計利潤,應採用按新會計准則計算、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同時,期權成本應在經常性損益中列支。
2、董事會表決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時,關聯董事應予迴避。
3、公司如無特殊原因,原則上不得預留股份。確有需要預留股份的,預留比例不得超過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權益數量的百分之十。
4、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權激勵計劃中明確規定,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權激勵計劃之日起30日內,公司應當按相關規定召開董事會對激勵對象進行授權,並完成登記、公告等相關程序。
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3號
一、股權激勵計劃的變更與撤銷
1、為確保股權激勵計劃備案工作的嚴肅性,股權激勵計劃備案過程中,上市公司不可隨意提出修改權益價格或激勵方式。上市公司如擬修改權益價格或激勵方式,應由董事會審議通過並公告撤銷原股權激勵計劃的決議,同時上市公司應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終止原股權激勵計劃備案的申請。
2、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撤銷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決議或股東大會審議未通過股權激勵計劃的,自決議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上市公司董事會不得再次審議和披露股權激勵計劃草案。
二、股權激勵會計處理
上市公司應根據股權激勵計劃設定的條件,採用恰當的估值技術,分別計算各期期權的單位公允價值;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根據最新取得的可行權人數變動、業績指標完成情況等後續信息,修正預計可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並以此為依據確認各期應分攤的費用。上市公司應在股權激勵計劃中明確說明股權激勵會計處理方法,測算並列明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對各期業績的影響。
三、行權或解鎖條件問題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應明確,股票期權等待期或限制性股票鎖定期內,各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及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均不得低於授予日前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為負。
四、行權安排問題
股權激勵計劃中不得設置上市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並、分立等情況下激勵對象可以加速行權或提前解鎖的條款。
五、同時採用兩種激勵方式問題
同時採用股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兩種激勵方式的上市公司,應當聘請獨立財務顧問對其方案發表意見。
六、附條件授予權益問題
股權激勵計劃中明確規定授予權益條件的,上市公司應當在授予條件成就後30日內完成權益授權、登記、公告等相關程序。
七、激勵對象范圍合理性問題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以外人員成為激勵對象的,上市公司應在股權激勵計劃備案材料中逐一分析其與上市公司業務或業績的關聯程度,說明其作為激勵對象的合理性。
⑦ 美菱電器股權激勵存在的問題還有具體分析
公司高管稱,如業績的高增長持續,公司將不排除啟動分紅方案
日前,美菱電器正式啟動管理層股權激勵。據了解,此次股權激勵涉及激勵基金總額為1821.7萬元,其中董事王勇獲得最高激勵基金160.1萬,佔比為8.79%。美菱電器一位高管告訴記者:「去年美菱電器業績取得理想成績,以股權激勵形式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如業績的高增長持續,公司將不排除啟動分紅方案。」
7月30日,美菱電器發公告稱,公司已滿足年度業績激勵基金的獲授條件,同意公司按照2012年經審計的凈利潤的10%可計提1921.98萬元的業績激勵基金。當日,美菱電器報3.19元,上漲0.31%。
公告稱,結合公司實際情況,並綜合考慮了激勵對象當年的職務級別、任職時間、績效考核結果等因素後,同意公司將已提取的激勵基金中的1821.7萬元向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激勵方案》規定條件的激勵對象(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核心技術及業務人才等)進行分配。
對於獎勵方式,美菱電器稱,激勵對象將以其收到的業績激勵基金(繳納相應所得稅後)加上不低於其年度薪酬總額(除業績激勵基金外,且繳納相應所得稅及五險一金後的年度薪酬總額)的30%,通過公開市場購買美菱電器股票。
在美菱電器此次實施的股權激勵中,美菱電器董事、總裁李偉獲得144.1萬激勵基金,佔分配的業績激勵基金總額比例為7.91%;董事王勇獲得160.1萬激勵基金,佔比為8.79%;常務副總裁劉宏偉獲得134.5萬元,副總裁鄧孝輝獲得80萬元。
2007年,長虹集團和四川長虹以約1.74億元收購美菱電器20.03%股權,並隨後把空調業務置入美菱,完善白色家電產業線,拉開家電企業重組大幕。美菱電器也正式進入「長虹時代」。
美菱電器董秘王霞表示:「此次股權激勵得到大股東的支持。目前美菱白電四大產品線,包括冰箱、冰櫃、洗衣機、空調,去年冰櫃銷售量增長30%,空調量增長了25%以上,出口整體呈現增長態勢,增速在50%以上。除了傳統大連鎖,今年我們將繼續加強拓展地方性和專賣店渠道。」
美菱電器2012年度財報顯示,公司2012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92億元,比2011年增長了80.27%,即2012年較2011年凈利潤增長率超過了15%。2012 年凈資產收益率為6.67%。美菱電器業績增長,節能補貼帶來較大貢獻,因收到節能補貼尾款1.04億元,美菱電器去年業績同比增長80%。
王霞告訴記者:「去年公司業績上漲,一方面受節能惠民政策的影響,同時產品結構調整往中高端集中,產品議價能力提升,產品綜合毛利率提高。而這種趨勢在2013年將延續。」(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