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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債轉股投資的條款清單

發布時間:2021-01-26 06:29:25

投資條款清單的重要性

一般投資公司在遞交條款清單之前已經與創業企業進行了一些磋商,對企業的作價和投資方式有了基本的共識。條款清單的談判是在這一基礎上的細節談判,創業企業在簽署了條款清單後,就意味著雙方就投資合同的主要條款已經達成一致意見。雖然這並不意味著雙方最後一定能達成投資協議,但只有對條款清單中約定的條件達成一致意向,投資交易才能繼續執行並最終完成。目前也有很多國內的投資公司不簽署投資條款清單,直接開始盡職調查和合同談判。
如果投資公司對盡職調查的結果滿意,同時被投資企業自簽署條款清單之日起至投資交易正式執行的期間內未發生保證條款中規定的重大變化,投資公司才會與創業企業簽訂正式的投資協議、投入資金。據統計,大約有1/4至1/3簽了條款清單的項目最後成功達成投資協議。
理論上講條款清單並沒有法律約束力,但一般雙方從信譽角度上考慮都要遵守諾言。因此雖然正式簽訂的投資協議中將就這些條款清單做進一步的細化,但不要指望有些條款可以在稍後的合同談判中重新議定。 內容是:
* 投資額、作價和投資工具;
* 公司治理結構;
* 清算和退出方法。 1. 投資金額、(充分稀釋後的)股份作價、股權形式;
2. 達到一定目標後(如IPO)投資公司的增持購股權;
3. 投資的前提條件;
4. 預計盡職調查和財務審計所需的時間;
5.優先股的分紅比例;
6. 要與業績掛鉤的獎勵或懲罰條款;
7. 清算優先辦法;
8.優先股轉換為普通股的辦法和轉換比率;
9.反稀釋條款和棘輪條款;
10. 優先認股、受讓(或出讓)權;
11. 回購保證及作價;
12. 被投資公司對投資公司的賠償保證;
13. 董事會席位和投票權;
14. 保護性條款或一票否決權,范圍包括:
a. 改變優先股的權益,
b.優先股股數的增減,
c. 新一輪融資增發股票
d. 公司回購普通股,
e. 公司章程修改,
f.公司債務的增加,
g. 分紅計劃,
h. 公司並購重組、出讓控股權、和出售公司全部或大部分資產,
i. 董事會席位變化,
j. 增發普通股;
15. 期權計劃;
16. 知情權,主要是經營報告和預算報告;
17. 公司股票上市後以上條款的適用性;
18. 律師和審計費用的分擔辦法;
19. 保密責任;
20. 適用法律。
由於每個投資者的要求不同,每個被投資對象的具體情況不同,條款清單也會千差萬別。

❷ 股權投資條款清單與投資意向書有什麼區別

投資條款清單的英文全稱是:term sheet of equity investment。投資條款清單就是投資公司與創業企業就未來的投資交易所版達成的原權則性約定。投資條款清單中除約定投資者對被投資企業的估值和計劃投資金額外,還包括被投資企業應負的主要義務和投資者要求得到的主要權利,以及投資交易達成的前提條件等內容。投資者與被投資企業之間未來簽訂的正式投資協議(share subscription agreement)中將包含合同條款清單中的主要條款。

投資意向書(Letter of Interest)是雙方當事人就項目的投資問題,通過初步洽商,就各自的意願達成一致認識表示合作意向的書面文件,是雙方進行實質性談判的依據,是簽訂協議(合同)的前奏。根據ABC公司提供XYZ投資公司的信息和預測數據,XYZ投資公司與ABC公司同意XYZ投資公司將在完全稀釋後的基礎上以八百萬美元的融資後作價(或六百萬美元的融資前作價)投資ABC公司的A系列優先股票。本協議信件所附之條款清單只作為進一步調查和談判的基礎,不是任何一方對所提及的投資交易的許諾。

❸ 請教!PE債轉股投資模式一個小問題

PE公司與目標公司簽訂《借款合同》,屬於《貸款通則》明確禁止的行為, 在實版踐中會被權認定為無效合同. 由此引發其它合同, 《債權轉股權協議》和《增資協議》也屬於無效合同. 謹慎的做法是: 1, PE公司\受託銀行\目標公司三方簽訂《委託貸款協議》;2,PE公司\受託銀行\目標公司提供的擔保方三方簽訂《委託貸款擔保協議》;3,PE公司\目標公司簽訂《債轉股協議》及《增資協議》;4,PE公司\目標公司簽訂《債轉股方式投資合作協議》,目標公司股東作為第三方參與簽訂,對PE公司的債轉股的權利更有保障。

❹ 投資條款清單的清單

很多創業企業家都對理解投資公司發來的條款清單感到極為困惑,因為內條款清單充滿了陌生的容名詞。盡管有些條款事實上是為了企業的正常發展,但看起來卻像是列強與滿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或是長工與老地主簽訂的賣身契。面對這些成天在做投資交易的投資商,尋求資金的企業往往處於一種不利的談判位置,企業家十分需要對投資條款作盡可能多的了解,而投資公司一般也會給融資企業幾天的時間認真考慮條款的內容及其潛在影響。
為此,企業家在簽署條款清單之前最好請融資顧問或律師先把條款清單看一遍,不用迫於壓力或為了表示合作態度而急急忙忙地簽署條款清單。

❺ 投資條款清單的怎樣對待

天使投資人和很多國內的投資公司(大多數的國有投資公司)的投資交易版結構會比較簡單,投權資工具一般也只是普通股,一般也沒有太多的限制條款。他們往往不簽署投資條款清單,直接開始盡職調查和合同談判。而海外的投資公司在開始做盡職調查之前,他們可能會先提出一份報價書和詳細的條款清單(letter of interest or/and term sheet)。
通常條款清單對雙方都是非約束性的,目的是先約定好投資條款,免得最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大家浪費時間。但也有一些投資商先與融資企業簽下條款清單,定好企業作價,鎖定企業不得與別的投資公司談投資事宜,但最後投資到位時間一再拖延,甚至不了了之,對於這種不道德的行為,企業家融資時須小心。
如果你同時與一家以上的投資公司談判投資條款,千萬不要講出另外一家投資商的名字和他們開出的投資條件講,要不然你得到的將不是兩份互相競爭的條款清單,而是一份聯合投資的條款清單,投資商肯定會互相打電話聯系的。當你想拿別家投資公司的報價來壓價時,當心他們會聯合起來跟你講價。

❻ 債轉股條款約定,不還錢就轉成股權這不是流押條款么有效么

這個不是流押條款,抵押中才會有流押條款的說法。債轉股可以理解成債務重組,不受流押限制

❼ 為什麼可轉換債券的可轉換條款對債券投資者有利

可轉換債復券(convertible bonds)是指制公司債券附加可轉換條款,賦予債券持有人按預先確定的比例(轉換比率)轉換為該公司普通股的選擇權。由於投資者可以視被投資公司普通股的情況決定是否把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即若是轉換為普通股後的價值大於原可轉換債券的價值,則選擇進行轉換,否則不轉換。
投資者付出的代價是,可轉換債券一般都是沒有抵押的低等級債券,並且是由奉賢較大的小型公司所發行的,而且一般可以被發行公司提前贖回。

❽ 投資條款清單的介紹

投資條款清單的英文全稱是:term sheet of equity investment。投資條款清單就是投資公司與創業企業版就未來的投資交易所達成的權原則性約定。投資條款清單中除約定投資者對被投資企業的估值和計劃投資金額外,還包括被投資企業應負的主要義務和投資者要求得到的主要權利,以及投資交易達成的前提條件等內容。投資者與被投資企業之間未來簽訂的正式投資協議(share subscription agreement)中將包含合同條款清單中的主要條款。

❾ 怎麼解讀真格基金推出的一頁 Termsheet

對於只有一頁的Term Sheet ,投資者應該理性看待,這只不過是一個協議,最主要的還是正式簽署的文件才最重要,投資者可以從以下三點看到只有一頁的Term Sheet :
1.Term Sheet 不等同於交易文件
Term Sheet只是核心投資條款清單,只是投資意向書,並不是最終交易文件。具體投資條件都在大家最終簽署的交易文件里。因此,Term Sheet可以只有1頁紙,但交易文件還是可以做得又臭又長。正因為這個原因,對於1頁紙Term Sheet,投資者應該明白:花多少錢;買多少股;其他具體條件以最終交易文件為准:
2.Term Sheet 不等同於對所有投資者進行保護保護
投資本質是商業。一方面,機構投資人在投資創業企業之前,他們也得和創業者一樣,先去向LP們融資,也得對背後的LP們負責;另一方面,投資機構通常是「掏大錢,佔小股」,投完後也基本不參與公司的實際經營管理,甚至當甩手掌櫃。因此,需要有必要的小股東保護措施,尤其是涉及到投資人應得的利益蛋糕分配事項時,比如,公司增發股份與清算等。
3.新模式Term Sheet 的出現傳統VC是否過時?
在美國矽谷,傳統VC也開始OUT了。好的創業團隊和創業項目來錢的渠道越來越多元化,比如眾籌平台Angelist、Kickstarters和孵化平台Y-Combinator等,國內也已經出現了天使匯、愛創業與大家投等股權眾籌平台。傳統VC面臨競爭壓力,已經無法像以前那樣著穿西裝抽雪茄在辦公室坐等創業者們絞盡腦汁來游說大叔投資了。我們期待,有越來越多像真格這樣對創業者友好的基金的參與進來,加入「一頁紙Term Sheet」聯盟,並公開秀出自己的投資條件(Term Sheet)。我們也期待,早期項目回歸「天使」與「風險」投資本質。大家最終簽署的交易文件(不僅僅是TS),在不觸動投資人應得的經濟利益蛋糕的同時時,交易文件真正做到對創業者友好。
投資條款清單(Term Sheet)的英文全稱是:term sheet of equity investment。投資條款清單就是投資公司與創業企業就未來的投資交易所達成的原則性約定。投資條款清單中除約定投資者對被投資企業的估值和計劃投資金額外,還包括被投資企業應負的主要義務和投資者要求得到的主要權利,以及投資交易達成的前提條件等內容。投資者與被投資企業之間未來簽訂的正式投資協議(share subscription agreement)中將包含合同條款清單中的主要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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