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假設某基金手中持有價值10億的國債組合,久期為7.2,希望降低久期至3.6.當時的中國
由於基金是要把來國債組合久期從源7.2降到3.6,也就是說基金是利用國債期貨降低基金組合的久期水平,故此是要通過賣出國債期貨合約。由於中國5年期國債期貨每份合約面值為100萬元,合約報價按每100元面值進行報價,故此一份期貨合約的價值為100萬元/100*110=110萬元=0.011億元。
設基金賣出中國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為x張,則有方程:
7.2-x*0.011億*6.4/10億=3.6
解得,x=511
故此基金為了實現風險管理目標需要賣出511份中國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