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融資買入是什麼意思融券賣出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融資交易就是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用於證券買入,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投資者向證券公司融資買進證券稱為「買多」;
融券交易是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在約定的期限內,買入相同數量和品種的證券歸還券商並支付相應的融券費用;投資者向證券公司融券賣出稱為「賣空」。
融券賣出需要注意的:
杠桿交易風險。融券交易具有杠桿交易特點,投資者在從事融資融券交易時,如同普通交易一樣,要面臨判斷失誤、遭受虧損的風險。由於融資融券交易在投資者自有投資規模上提供了一定比例的交易杠桿,虧損將進一步放大。
融券交易需要支付利息費用。投資者融券賣出某隻證券後,如果證券的價格上漲,則投資者既要承擔證券價格上漲而產生的投資損失,還要支付融券費用。
強制平倉風險。融券交易中,投資者與證券公司間除了普通交易的委託買賣關系外,還存在著較為復雜的債權債務關系,以及由於債權債務產生的擔保關系。證券公司為保護自身債權,對投資者信用賬戶的資產負債情況實時監控,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對投資者擔保資產執行強制平倉。
監管風險。監管部門和證券公司在融資融券交易出現異常、或市場出現系統性風險時,都將對融資融券交易採取監管措施,以維護市場平穩運行,甚至可能暫停融資融券交易。這些監管措施將對從事融資融券交易的投資者產生影響,投資者應留意監管措施可能造成的潛在損失,密切關注市場狀況、提前預防。
投資者在參與融資融券交易前,應認真學習融資融券相關法律法規、掌握融資融券業務規則,閱讀並理解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合同和風險揭示條款,充分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做好財務安排,合理規避各類風險。
㈡ 融券賣出所得資金可以買入其他股票嗎
可以。
賬戶中可用余額夠買股票就可以,擔保品買入其實就是在信用賬戶上以普通的方式買入股票,也就是說用兩融賬戶做普通股票交易,交易模式也發生變化,跟普通證券賬戶一樣是T+1單向交易模式,但可以交易滬深兩市所有的股票。
1、買券還券;
2、償還融資融券相關利息、費用和融券交易相關權益現金補償;
3、買入或申購證券公司現金管理產品、貨幣市場基金以及交易所認可的其他高流動性證券;
4、證監會及交易所所規定的其他用途。註:目前,在我司融券賣出所得資金在此負債未了結前,融券賣出所得資金可用於買券還券和購買場內貨幣基金(可買入的貨幣基金品種必須在我司的擔保品范圍內)。
(2)投資者融券賣出所得資金只能用於擴展閱讀
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當日沖銷 又稱為日內交易,投資者日終清算後的總頭寸不變,但可以通過日內交易攤低成本,利用融資資金賺取日內股價上漲帶來的收益。
融資T+0沖銷交易又稱日內交易,同一交易日買賣同一股票,投資者當天並沒有持有股票B,當日低開普通買入或者融資買入股票B,沖高融券賣出同等數量的股票B,T+1日以現券還券償還融資負債、直接還款償還融資負債進行平倉。
操作要點: 同一日,對同一隻股票、進行相同數量的低點融資買入、高點融券賣出,T+1日平倉。 適用情形: 投資者未持有股票B,當日預計該股票走勢中至少有一個低點和一個高點。
㈢ 為什麼融券賣出後賬號內可用資金沒有增加
根據交易規則規定,融券賣出所得資金只能用於買券還券,不得他用;因此,融券賣出之後賬戶內的可用資金不會增加
㈣ 關於融券的一個疑問:融券賣出所得資金不能再買別的東西嗎
這是正式的規定:未了結相關融券關系前,投資者融券賣出所得價款除買券專還券外不得屬他用。 舉例說,50萬元保證金放在券商那兒,無法動用,而且我融券賣出所得的100萬元資金也不得動用。 這跟真正的信用交易差遠了。
㈤ 關於融券的問題
證劵公司手上的股票不可能不夠的,因為還有融資。
㈥ 投資者融券賣出所得資金 a,可以自行考慮是否歸還融資欠款 b,只能買券償還該
你好,A是正確的,賣券所得資金,可以自行考慮是否歸還其他融資合約的欠款。並沒有指定必須用於買券還券。
㈦ 我融券賣出a股獲得的資金能用於買入該a股嗎如果可以的話我可以再用該股進行股票融資嗎
關於融券賣出A股票所得資金是否可用於購買A股票及信用賬戶是否可以融資回買入,建議您咨答詢所屬券商以所屬券商解答為准。
未了結相關融券交易前,投資者融券賣出所得價款除以下用途外,不得另作他用:
(一)買券還券;
(二)償還融資融券相關利息、費用和融券交易相關權益現金補償;
(三)買入或申購證券公司現金管理產品、貨幣市場基金以及本所認可的其他高流動性證券;
(四)證監會及本所規定的其他用途。
參考資料:《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
㈧ 未了結相關融券交易前,投資者融券賣出所得價款可用於以下哪些用途
正確答案為:Y選項 答案解析:未了結相關融券交易前,客戶融券賣出所得價款除買券還券外不得他用,是融資融券交易原則之一。
㈨ 關於融資融券的問題
一、什麼投資者可以參與融資融券交易
根據中國證監會《證券公司融資融券試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規定,投資者參與融資融券交易前,證券公司應當了解該投資者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偏好等內容。對於不滿足證券公司徵信要求、在該公司從事證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結算資金未納入第三方存管、證券投資經驗不足、缺乏風險承擔能力或者有重大違約記錄的投資者,以及證券公司的股東、關聯人,證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資、融券。
二、什麼證券公司可以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試點
根據《管理辦法》,只有取得證監會融資融券業務試點許可的證券公司,方可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試點。未經證監會批准,任何證券公司不得向客戶融資、融券。
三、投資者進行融資融券交易前,應做什麼准備工作?
投資者向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前,應當按照《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與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以及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揭示書,並委託證券公司為其開立信用證券賬戶和信用資金賬戶。
根據《管理辦法》的規定,投資者只能選定一家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在一個證券市場只能委託證券公司為其開立一個信用證券賬戶。
四、融資融券交易申報內容具體包括哪些
融資融券交易申報分為融資買入申報和融券賣出申報兩種。融資買入申報內容應當包括①投資者信用證券賬號、②融資融券交易專用席位代碼、③標的證券代碼、④買入數量、⑤買入價格(市價申報除外)、⑥「融資」標識、⑦本所要求的其他內容;融券賣出申報內容應當包括①投資者信用證券賬號、②融資融券交易專用席位代碼、③標的證券代碼、④賣出數量、⑤賣出價格(市價申報除外)、⑥「融券」標識、⑦本所要求的其他內容。其中,上述融資買入、融券賣出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
五、融券賣出申報價格有什麼限制
為了防範市場操縱風險,投資者融券賣出的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該證券的最近成交價;如該證券當天還沒有產生成交的,融券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前收盤價。融券賣出申報價格低於上述價格的,交易主機視其為無效申報,自動撤銷。
投資者在融券期間賣出通過其所有或控制的證券賬戶所持有與其融入證券相同證券的,其賣出該證券的價格也應當滿足不低於最近成交價的要求,但超出融券數量的部分除外。
六、投資者如何了結融資交易
投資者融資買入證券後,可以通過直接還款或賣券還款的方式償還融入資金。投資者以直接還款方式償還融入資金的,按照其與證券公司之間的約定辦理;以賣券還款償還融入資金的,投資者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委託證券公司賣出證券,結算時投資者賣出證券所得資金直接劃轉至證券公司融資專用賬戶。 需要指出的是,投資者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所得資金,須優先償還其融資欠款。
七、投資者如何了結融券交易
投資者融券賣出後,可以通過直接還券或買券還券的方式償還融入證券。投資者以直接還券方式償還融入證券的,按照其與證券公司之間約定,以及交易所指定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以買券還券償還融入證券的,投資者通過其信用證券賬戶委託證券公司買入證券,結算時登記結算機構直接將投資者買入的證券劃轉至證券公司融券專用證券賬戶。
投資者採用買券還券方式償還融入證券時,其買券還券申報內容應當包括①投資者信用證券賬號、②融資融券交易專用席位代碼、③標的證券代碼、 ④買入數量、⑤買入價格(市價申報除外)、⑥「融券」標識、⑦本所要求的其他內容。需要指出的是,未了結相關融券交易前,投資者融券賣出所得資金除了用於買券還券外,不得另作他用。
八、融資融券期限最長是多少
為了控制信用風險,證券公司與投資者約定的融資、融券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九、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有何限制
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不得用於買入或轉入除擔保物及本所公布的標的證券范圍以外的證券。同時,為了避免法律關系混亂,投資者信用證券賬戶也不得用於從事債券回購交易。
㈩ 融券賣出獲得資金可以擔保品買入嗎
如果賬戶中可用余額夠買股票就可以,擔保品買入其實就是在信用賬戶上回以普通的方式買入股票,也就答是說用兩融賬戶做普通股票交易,交易模式也發生變化,跟普通證券賬戶一樣是T+1單向交易模式,但可以交易滬深兩市所有的股票。
融資融券中擔保品買出指在使用信用賬戶交易時,「擔保品賣出」就和普通股票交易賬戶的「賣出」功能一樣,只是交易的證券品種只限於可充抵保證金證券擔保品賣出。同時賣出證券所得的資金,當天清算時將用於償還此前融資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