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強麥期貨的優質強筋小麥期貨標准合約
交易品種
強筋復小麥
交易代碼制
WS
交易單位
10噸/手
報價單位
元/噸
最小變動價位
1元/噸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6%
合約交割月份
1、3、5、7、9、11
每日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
最後交易日
合約交割月份的倒數第七個交易日
最後交割日
合約交割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至最後交易日
交割品級
標准交割品:符合鄭州商品交易所優質強筋小麥標准(Q/ZSJ001-2003)二等優質強筋小麥。替代品及升貼水見《鄭州商品交易所交割細則》
交割地點
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
交易保證金
合約價值的5%
交割方式
實物交割
㈡ 期貨轉現貨的舉例說明
例1:以買賣雙方商定的價格平倉期貨部位和以雙方商定的另一價格進行現貨交收。期轉現雙方為非現貨貿易夥伴。
期貨轉現貨
8月初,美國一出口商根據出口合同,需要在10月份購買小麥50000噸。為了防止價格上漲,在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作了買期保值,即買入11月份小麥期貨合約367張(約50000噸),價格830元/噸(摺合人民幣元)。9月中旬,一小麥儲存商為了防止小麥現貨價格的下跌,也在這個市場賣出11月份小麥期貨合約400張(54432噸),期貨價格為850元/噸。10月14日, 11月份小麥期貨合約的價格上漲到912元/噸(結算價格),現貨價格為890元/噸左右。這時,出口商需要小麥,向儲存商詢購小麥,得知上述儲存商也在期貨市場作了賣期保值,因而希望購買小麥和平倉期貨頭寸同時進行。假若到期交割成本35元/噸,儲存和利息等成本5元/噸。
第一方案:期轉現
小麥儲存商同意期轉現,則出口商和儲存商可按下述程序達成期轉現協議:雙方商定10月15日簽訂現貨合同,合同規定雙方以890元/噸的價格交收小麥,同時簽署期轉現協議,協議規定買賣雙方按照910元/噸的價格平倉頭寸367張。
1、出口商實際購入小麥價格
出口商平倉盈虧:910元/噸-830元/噸=80元/噸
商定的交收小麥價格:890元/噸
購貨小麥實際價格:890元/噸-80元/噸=810元/噸
出口商購買小麥的實際價格比建倉價格低,也比「交割」方式得到小麥的價格低。
2、小麥儲存商實際銷貨價格
儲存商平倉盈虧:850元/噸-910元/噸=-60元/噸
商定的交收小麥價格:890元/噸
實際銷售小麥價格:890元/噸-60元/噸=830元/噸
小麥儲存商實際銷售價格低於建倉價格850元/噸,如果「到期交割」要付出其它成本40元/噸,因此,相對交割來說,給小麥儲存商節約成本20元/噸。
第二方案 :交易廳平倉後買賣現貨
如果小麥出口商和儲存商分別在交易廳平倉,再買賣小麥,得到的購銷小麥價格如下(假如雙方平倉價格有三種可能)。
出口商和儲存商平倉價格900元/噸, 910元/噸,920元/噸
出口商購入小麥價格:820元/噸, 810元/噸,800元/噸
儲存商銷售小麥價格:840元/噸, 830元/噸,820元/噸
平倉價格為900元/噸時,出口商「平倉購買小麥」的實際成本比「期轉現」購買小麥的實際成本高(820>810),對出口商不利;小麥儲存商銷的實際收益比「期轉現」方式銷售小麥的實際收益要高(840>830),對儲存商有利。如果平倉價格為920元/噸,出口商平倉買賣小麥實際支付比期轉現購買小麥實際成本低(800<810),對出口商有利;儲存商銷小麥的實際收益比「期轉現」方式銷售小麥實際收益要少(820<830),對儲存商不利。由於交易廳平倉價格不確定,因此,期轉現方法對買賣雙方來說是中間有利的。
㈢ 小麥期貨的小麥標准合約
硬冬白小麥期貨合約
交易單位 10噸/手
報價單位元(人民幣)/噸
最小變動價位 1元/噸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格的±3%
合約交割月份1、3、5、7、9、11月
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
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倒數第七個交易日
交割日期合約交割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至最後交易日
交割品級標准品:二等硬冬白小麥符合GB 1351-1999替代品及升貼水見《鄭州商品交易所交割細則》
交割地點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
交易保證金比例 合約價值的5%
交易手續費2元/手(含風險准備金)
交割方式實物交割
交易代碼 WT
上市交易所 鄭州商品交易所
(二)優質強筋小麥期貨合約
交易單位 20噸/手
報價單位 元(人民幣)/噸
最小變動價位 1元/噸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4%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最低交易保證金:合約價值的5%
合約交割月份1、3、5、7、9、11
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
最後交易日 : 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0個交易日
最後交割日 : 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2個交易日
交割品級標准交割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小麥》(GB 1351-2008)的三等及以上小麥,且穩定時間、濕麵筋等指標符合《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割細則》規定要求
交割地點 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
交易保證金合約價值的5%
交割方式 實物交割
交易代碼 WH
上市交易所 鄭州商品交易所
㈣ 硬白小麥期貨合約
硬白小麥期貨合約的要點如下:
交易單位:10噸/手。這意味著每次交易的最小單位是10噸硬白小麥。
報價單位:元(人民幣)/噸。期貨合約的價格以每噸人民幣報價。
最小變動價位:1元/噸。期貨合約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是1元人民幣/噸。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3%。這是為了控制市場風險,防止價格過度波動。
合約交割月份:1、3、5、7、9、11月。這些月份是硬白小麥期貨合約的交割月份,投資者可以選擇在這些月份進行實物交割。
交易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這是硬白小麥期貨合約的交易時間段。
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倒數第七個交易日。這是投資者可以進行最後交易的日子。
交割日期:合約交割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至最後交易日。在這段時間內,投資者可以選擇進行實物交割。
交割品級:基準交割品為三等硬白小麥,符合GB 1351-2008《小麥》標准。同時,存在替代品及升貼水規定,具體見《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割細則》。
交割地點:交易所指定交割倉庫。實物交割將在這些指定的倉庫進行。
最低交易保證金:合約價值的5%。這是投資者進行交易時需要繳納的最低保證金。
交易手續費:2元/手(含風險准備金)。這是投資者進行交易時需要支付的費用。
交割方式:實物交割。投資者可以選擇在交割日進行實物小麥的交割。
交易代碼:WT。這是硬白小麥期貨合約的交易代碼,用於在交易所進行交易。
上市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硬白小麥期貨合約在鄭州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
㈤ 期貨交割價格怎麼計算
交割結算價是期貨交易中用於商品交收的重要基準價格,具體計算方式依據交易所規則和交割方式有所不同。集中交割的最後交易日交割結算價通常基於該期貨合約交割月首個交易日至最後交易日所有成交價格的加權平均值。鄭州商品交易所的PTA、白糖和棉花期貨採用滾動交割方式,其交割結算價則是期貨合約配對日前10個交易日交易結算價的算術平均值。上海期貨交易所採用集中交割方式,交割結算價為最後交易日的結算價。對於大連商品交易所,所有品種均可採用滾動交割方式,其交割結算價為配對日結算價;若在最後交易日後進行交割,則採用期貨合約自交割月首個交易日至最後交易日所有結算價格的加權平均值。鄭州商品交易所的小麥期貨也採取滾動交割方式,交割結算價為配對日結算價。
交割商品的價格計算是以交割結算價為基礎,同時考慮到不同等級商品的質量升貼水,以及異地交割倉庫與基準交割倉庫的升貼水。交易所會員在進行實物交割時,還需按規定繳納交割手續費。
在滾動交割中,配對日的交割結算價直接採用當日結算價。而在大連商品交易所,滾動交割的交割結算價同樣為配對日的結算價。集中交割的最後交易日交割結算價則基於該期貨合約自交割月首個交易日至最後交易日所有成交價格的加權平均值。
上海期貨交易所則採用集中交割方式,其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最後交易日的結算價。然而,黃金期貨的交割結算價有所不同,它是該合約最後五個有成交價格的按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同樣,燃料油期貨的交割結算價則為該合約最後十個交易日按時間加權平均價。
期轉現結算價則是買賣雙方協議確定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