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共維修基金費用的二手房如何處理,未繳納過的怎麼辦
公共維修基金,對於業主來說是個安全保障,樓房出現問題,又過了物業維修期時,我們可以拿基金來維修。關於公共維修基金,不少小夥伴有疑問,小編主要解答以下兩個問題。
已繳納過房屋維修基金費用的二手房如何處理
(1)買方與賣方經過協商後,可按一定比例支付房屋維修基金費用。比例公式為:(房屋產權年限-原業主所購房屋與出售房屋的時間差)/房屋產權年限。
(2)買賣雙方經過協商後,買房可與業主共同承擔這筆費用,即買房支付原業主所繳納房屋維修基金費用的50%。
(3)房屋業主將房屋維修基金無償順延給客戶。
(4)房屋業主不同意將房屋維修基金無償順延給客戶,也不想按比例與買房分擔這筆費用的情況,購房者如果購買該套房屋,則需承擔原業主當初購房時所交納的這筆房屋維修基金費用。
部分未繳納過房屋維修基金公房應該怎麼辦?
(1)在1998年以前建成並於當年交過契稅的商品房,如果未繳納過房屋維修基金費用,其再次交易時購房者也需按房屋成交價的2%重新補交這筆款項。
(2)已購公房的房屋性質較為特殊,它是機關、企事業單位為了解決本單位職工住房問題以成本價出售給職工的福利性房屋,由於是職工按成本價所購買的房屋,因此對於房屋維修基金也就未曾繳納過。那麼,如果購房者購買這樣的房屋根據國家規定,購房者需按房屋成交價的2%重新補交這筆款項,方能合法生效。
② 沒有交維修基金,業主辦不了房產證怎麼辦
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才能動用房屋維修基金:
(一)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用於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
(二)是在超過保修期限後使用;
(三)得到2/3以上相關收益業主的同意。
滿足這三個條件以後購房者可向房管中心申請。除了購房者,小區物業或者業主委員會也可以申請,房管中心將視情況給予批准。
啟用房屋維修基金過程中通常會遇到的困難
主要是第三條中要2/3以上業主同意,一個小區至少有數百位業主,這就意味著至少要徵集到數百戶以上業主的簽字才能通過,這樣工作量會非常的大,假定維修基金用於維修的項目是公用電梯,那麼,一般一樓的住戶因為不經常使用電梯,就會拒絕簽字;另外,部分未辦理房產證,還沒有繳納住房維修基金的業主也不能參與簽字;如果遇上一些業主因長期外出或將房子出租了那會很難聯系得上。這些都將讓業主意見徵集工作變得格外困難。
即使僥幸徵得2/3的業主同意,啟用房屋維修基金還需要走一套復雜的審批程序,一般也要數月才能審批下來,如果遇到那些沒有成立業委會、業主繳費情況不一、物業管理水平又很差的小區,要想啟用這筆資金,那幾乎會是不可能 。
維修基金在使用過程中一般都按比例由業主分攤,一旦需要申請使用維修基金,已交存房屋維修基金的業主,應承擔的費用可直接從其維修資金專戶中扣減。未交存房屋專項維修基金的業主則需自己承擔本次維修的分攤費用,小區業主委員會及其他相關業主可督促其及時交付。未交存房屋專項維修基金的業主,不按規定承擔本次維修分攤費用的,其他業主可向法院起訴追繳。
③ 請教:住宅公共維修基金必須每個業主都交齊了,才能申請使用嗎如果有的業主沒有交基金,怎麼辦
介紹一下上海的情復況制:
1、交納時間:開發商在辦理大產證前,必須先建立繳費清冊(網上房管局系統里),然後交納自己應繳的那部分(全部房屋,分有無電梯兩種比例),並取得房管局開具的發給每套房屋購房人的「繳費通知書」。開發商的繳款憑證作為辦理初始登記的資料之一。
取得大產證後,每個購房人,憑上述「通知書」去銀行繳納買方應繳金額(也可由開發商代理去交)。拿到的繳款憑證作為辦理小產證材料之一。
2、墊繳和後繳:到了成立了小區業委會,如果還有些房屋沒賣出,則規定由開發商先墊繳屬於購房人應繳的這部分基金。然後維修基金整體移交給業委會。如果某些出售了的房屋購房人此時還沒及時繳納維修基金,則由業委會負責去催繳了,開發商是不會墊的。移交後,購房人再去繳,原先房管局開具的「通知書」就作廢了,須由業委會在系統里重開「通知書」,業委會蓋章,再拿到銀行去繳。
3、動用:假如個別購房人他十年不去繳納,維修基金難道就十年內不能動用了?不是「必須每個業主都交齊了,才能申請使用」這個概念。要走流程。必須先公告事由,再由對應部位的(例如某樓道)半數以上相關業主書面同意,業委會主任最後簽字,才能動用。
④ 公共維修基金未繳納能辦理產權過戶么
不可以
一、房屋維修基金不交是不可以辦理出房產證的,辦理房產證時必須出具維修基金的繳款憑證。
二、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已售公有住房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或者交由售房單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應當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內,將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第十三條
未按本辦法規定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單位不得將房屋交付購買人。
三、維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稱"公共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並授權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四、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房屋存在而存在、滅失而滅失,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因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經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名下。
⑤ 有繳納房屋維修基金沒繳納的怎麼起用
用於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1、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回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答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⑥ 不繳納物業專項維修基金需要承擔什麼法律後果
不繳納違反了國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專項維修資金是指住宅物業內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容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並授權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專項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房屋存在而存在、滅失而滅失,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因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經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名下。 專項維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的比例繳納至物業所在區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基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監督設立,由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管理和使用。
⑦ 不繳納物業專項維修基金需要承擔什麼法律
不繳納違反了國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專項維修資金是指住宅內物業的容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並授權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專項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房屋存在而存在、滅失而滅失,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因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經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名下。 專項維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的比例繳納至物業所在區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基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監督設立,由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管理和使用
⑧ 因個別業主未交房屋維修基金至使無法維修房屋造成損失怎麼辦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屬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最好能協調未交的人盡快交上。
⑨ 什麼叫公休基金
上海白領又具有什麼新特徵?本報記者就此進行了一番探究。 特徵一、追求生活在上海的白領中,投資房產,進行外匯、國債、基金交易的大有人在。而近兩年
⑩ 物業10年為向業主收取公維金,業主可以拒絕繳納嗎
公共維修基金是房管局收的,有可能物業代收。這不重要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辦房產證的時候 維修基金 契稅 一起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