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辦理國有投資公司需要哪些手續
注冊公司流程:
一、工商局名稱核准登記
1、全體投資人身份證復印件2、查名表格(名字3-10個,主要經營范圍、注冊資金、出資比例、地址、全體投資人簽字)。
3、地區名+企業名稱(字型大小)+貿易(行業名)+有限公司(類型)。
4、提交各區域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名。
5、時間為5個工作日(分局到市工商局審核後確定名稱是否可用)。
辦理部門:工商局
二、刻章
1、全體股東章。
2、法人章。
3、財務章。
辦理部門:刻章社
三、銀行開立驗資戶
1、預約銀行開立驗資戶(所需材料:名稱核准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投資人的私章、投資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開戶費,以上材料根據銀行要求)。
2、2-5個工作日(具體根據開戶銀行不同時間不同)。
辦理部門:銀行
四、驗資
1、銀行詢證函、對賬單、進賬單(銀行直接郵寄會計師事務所)。
2、名稱核准通知書復印件、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租賃合同復印件、投資人身份證復印件、驗資業務說明書、驗資事項說明書(給會計師事務所)。
3、出具驗資報告。
4、資料齊全後3-5個工作日。
辦理部門:會計師事務所
五、申請工商營業執照
1、名稱核准通知書原件。
2、公司章程。
3、股東會決議(兩人以上)或股東決定(一人有限公司)。
4、驗資報告。
5、法人、監事、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工商核對)。
6、公司設立申請書。
7、房產證、租賃合同原件。
8、代理材料。
9、辦理時間為5個工作日。
辦理部門:工商局
六、質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1、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
2、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3、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4、公章。
5、組織機構代碼申請表。
6、辦理時間為3個工作日。
辦理部門:質量監督管理局
七、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
1、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
3、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4、財務身份證復印件。
5、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6、產權證、租賃合同復印件。
7、公司章程復印件。
8、投資人身份證復印件。
9、車船登記表、承諾書。
10、加蓋公章的稅務登記表(三份)。
11、所有復印件加蓋公章。
12、辦理時間為5個工作日。
辦理部門:稅務局
八、銀行開設基本戶:
1、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復印件。
3、稅務登記證原件復印件。
4、公司章程。
5、法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6、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7、公章、股東章、財務章、法人章。
8、辦理時間10-15個工作日(銀行不同時間不同,具體咨詢銀行)。
辦理部門:銀行
九、領開戶許可證銷驗資戶:
1、營業執照原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
3、稅務登記證原件。
4、公章、法人章、財務章、股東章。
5、股東身份證原件。
6、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7、當時誰開的驗資戶就誰銷(有些銀行有要求)。
8、貸記憑證和三排章。
② 國家對投資管理公司有什麼規定
(這是深圳市的投資管理公司的規定,你可以做一下參考)
投資管理規定 (2009年)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與依據
為規范公司投資行為,實現投資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保障投資資產安全及有效增值,維
護股東合法權益,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深圳市國資委《深圳
市屬國有企業投資管理暫行規定》、公司《章程》及相關制度,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於深圳市長城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控股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
下簡稱「直屬企業」)的投資行為。
第三條 投資定義
本規定所稱「投資」是指控股公司或直屬企業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或無形資產等公司資
產實施的對外投資行為,包括:
(1)土地儲備、房地產開發等房地產項目投資;
(2)設立直屬企業、收購兼並、合作出資、對所出資企業追加投入等股權投資;
(3)基本建設、技術改造等固定資產投資;
(4)其他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所規定的以公司資產實施的對外投資。
第四條 高風險投資限制
控股公司及直屬企業原則上不得進行高風險的投資行為,包括但不限於進行任何形式的炒作
性證券投資、理財產品投資、利率匯率產品遠期和掉期交易、期貨期權交易等投資行為。
進行上述高風險投資行為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控股公司《章程》和相關制度,並
由控股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第五條 投資主體與管理許可權
控股公司和直屬企業的投資項目由控股公司的投資主管部門實施全程監督管理,主要包括投
資項目的初選、立項、可行性研究、審批、實施監督與後評價等。
第六條 投資主管部門
控股公司董事會辦公室負責股權投資和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投資策劃部負責房地產項目投資2
管理;風險控制部負責投資項目的重大風險管理和審計,財務部負責投資項目的日常財務管理。
第七條 投資管理原則
控股公司和直屬企業對於投資行為應遵循以下管理原則:
(1)遵循性原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公司制度;
(2)執行性原則,符合國家及地方產業政策、公司戰略規劃;
(3)風險性原則,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因素的項目原則上不得投資;
(4)審慎性原則,對於不確定的不利因素作為否定因素加以判斷;
(5)經濟性原則,合理配置資源,促進優化組合,創造良好效益。
第八條 投資決策原則
對投資項目的決策許可權劃分、決策程序須嚴格依據控股公司《章程》及《總經理工作細則》
的有關規定執行。
投資項目適用於市國資委《深圳市屬國有企業投資管理暫行規定》,且未達到股東大會審議
標准時,須按控股公司《章程》規定,由控股公司董事會會議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審議同意,再按
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辦理手續。
投資項目適用於市國資委《深圳市屬國有企業投資管理暫行規定》,且未達到董事會審議標
准時,須按控股公司《總經理工作細則》規定,經控股公司領導班子會議決策,再按國有資產管
理相關規定辦理手續。
第二章 投資項目前期管理
第九條 投資項目初選
控股公司和直屬企業的投資項目由投資主管部門負責項目初選,直屬企業予以協助;直屬企
業年度預算內的小額固定資產投資由該企業自行初選。
投資主管部門和直屬企業應當根據投資管理原則,積極為公司尋求投資機會,合理初選,促
進公司發展。
第十條 投資項目立項
對於初選後的擬投資項目,投資主管部門應提交項目建議書或預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材料向控
股公司申請立項,由領導班子會議審核批准立項。
第十一條 可行性研究要求
在投資項目立項後,應進行全面、充分、嚴密的可行性研究論證,並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第十二條 可行性研究責任主體3
控股公司投資項目由投資主管部門負責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涉及直屬企業的,直屬企業應
當予以協助。
直屬企業投資項目視情況由直屬企業協助投資主管部門或者在投資主管部門指導下進行可
行性研究論證。
第十三條 可行性研究內容
可行性研究應當以投資項目實施的必要性、技術與經濟可行性為基本內容,主要針對以下問
題進行分析論證:
(一)投資的外部環境分析;
(二)市場狀況分析;
(三)投資回報率;
(四)投資回收期;
(五)投資流動性;
(六)投資的預期成本;
(七)投資項目的資金來源;
(八)稅收優惠條件;
(九)投資風險(政治風險、法律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等);
(十)對實際資產和經營的控制能力。
第三章 投資項目決策管理
第十四條 投資項目決策管理方式
控股公司根據《章程》和《總經理工作細則》中關於股東大會、董事會和領導班子會的投資
決策許可權,對投資項目實行逐級審批,並依法進行信息披露。
控股公司根據《深圳市屬國有企業投資管理暫行規定》,對於應當經市國資委核准、審批或
備案的投資項目,另行完成相關程序。
第十五條 控股公司對直屬企業投資項目的審批
直屬企業除在年度預算內的小額固定資產投資外,所進行的房地產項目投資、股權投資、大
額固定資產投資和其他投資須上報控股公司審批。
控股公司對直屬企業投資項目履行如下審批程序:
投資主管部門收到直屬企業報送的全部資料後,由分管領導組織投資主管部門和相關業務部
門進行初審,並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4
初審予以否定的項目,直屬企業可在十個工作日內申請復議一次。 初審認定為可行的項目,
由投資主管部門提交領導班子會議進行審議;須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批準的,應當進一步履
行相應審批程序。
投資主管部門根據最終審批結果,下達書面批復文件。
第十六條 投資項目審批原則
控股公司對投資項目進行審批應遵循以下主要原則:
(一)本規定第七條所列投資管理原則
(二)市場潛力較大,經濟效益良好;
(三)與企業投資能力相適應,資金、人才、技術、物質等條件具備;
(四)法律手續齊備;
(五)上報資料齊全、真實、可靠;
第十七條 投資項目審批時所需資料
控股公司審批投資項目時,投資主管部門及直屬企業須報送以下材料:
(一)項目投資立項批准文件;
(二)項目投資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相關資產評估報告(如需);
(四)有關合同(協議)草案;
(五)有關合資、合作單位的情況介紹、工商登記資料和資信證明;
(六)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批復文件、專業技術鑒定文件、法律顧問意見書等;
(七)項目負責人情況;
(八)資金來源說明及投資企業的資產負債情況;
(九)按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對於尚未審批的投資項目,不得對外簽訂任何能夠產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或進行實際投資。
第四章 投資項目實施管理
第十八條 投資項目實施主體
投資項目經審批通過後,控股公司視情況確定投資主管部門、專門項目小組或直屬企業負責
項目實施的全程管理;同時應當明確項目責任人,在項目實施的相關合同履行完畢之前,原則上
不得更換項目責任人。
第十九條 投資項目實施情況報告5
投資項目責任人應當每半年定期或視情況不定期將項目實施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投資主管
部門,報告資料主要包括:
(一)財務報表;
(二)投資項目實施進度;
(三)項目累計投資額;
(四)投資回收情況;
(五)項目市場前景分析;
(六)對投資風險的重新評估;
(七)未來的改善措施。
第二十條 投資項目變更
投資項目實施主體和項目負責人應嚴格按照控股公司批準的投資計劃予以實施,不得擅自更
改投資計劃。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若遇到重大突發事件致使原投資計劃受到影響、不能順利實施時,
項目責任人應當立即向控股公司報告情況,由控股公司決定是否更改或終止原投資計劃。
投資主管部門應將項目實際進展情況與實施計劃進行對比,提出調整建議,由控股公司相應
決策機構做出調整決策。
投資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出現重大情況變化導致投資額超出預算20%以上的,或需要比原計劃
滯後二年以上實施的,應當重新履行審批程序。
第二十一條 項目實施監督
投資主管部門應對投資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建立投資項目分類檔案,歸納總結各項
目的投資、收益及實施運作過程,作為以後審議和規劃相關投資項目的參考。
第二十二條 管理方式變更
就投資項目設立獨立的子公司後,控股公司另行按照相關管理制度對其進行管理。
第五章 投資項目的後評價
第二十三條 投資項目後評價
投資項目實施完成後,投資主管部門應當對已經過一至二個完整會計年度營運的項目以及建
設工期延長一年以上的在建項目,組織進行投資項目後評價,對項目的實施過程、結果和影響進
行全面回顧和評價。
對分階段實施、時間跨度較長的房地產項目,可按階段進行後評價。
第二十四條 後評價內容6
投資項目後評價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對項目可行性論證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進行評價;
(二)對投資決策的合規性進行評價;
(三)對項目實施管理(如成本、質量、進度控制等)進行評價;
(四)對投資項目的財務和經濟效益進行評價,將投資項目取得的經濟效益與年度投資計劃
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對比,檢查投資項目是否取得原定經濟效益,並分析差異原因;
(五)分析影響項目經營的各項因素(如政策、管理、財務、技術、環境等),對項目是否
可持續經營並取得穩定收益進行評價,如發現項目預測與估計分析中的不足,應改善投資預算與
資源分配;
(六)總結項目投資、實施、管理的經驗和教訓,為未來的投資提供數據和經驗參照。
第六章 投資項目的監督與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督保障
公司監事應當對重大投資項目進行監督檢查,並就相關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控股公司財務
總監應按照控股公司《財務總監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充分履行其職責,對重大投資項目出具獨
立的審核意見。
第二十六條 公司內部責任
投資主管部門和直屬企業違反本規定要求,在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和決策過程中出現下
列行為的,對於單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根據公司相關制度給予處分:
(一)未按規定上報審批的;
(二)上報審批時謊報、故意隱瞞重要情況的;
(三)未經可行性研究論證和集體研究而決策的;
(四)通過「化整為零」等方式故意逃避審批的;
(五)干預中介機構和專家獨立執業並發表意見的;
(六)有損出資人權益的其他行為的。
第二十七條 法律責任
投資項目因管理不善、違規操作、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行為導致發生重大損失的,應依法
追究單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解釋7
本規定由控股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生效執行
本規定由控股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生效,原《深圳市長城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投資
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③ 關於投資公司的設立.國有企業設立投資公司有什麼政策
設立信託抄投資公司,應當申請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並領取《信託機構法人許可證》。申請設立信託投資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備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入股資格的股東;
三、具有信託投資管理公司規定的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不少於三億人民幣,經營外匯業務的不少於1500萬美元);
四、有具備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和與其業務相適應的信託從業人員;
五、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信託業務操作規則和風險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設立的信託投資公司應當接受中國人民銀行根據經濟發展需要和信託市場狀況對申請
審查。
④ 國有投資管理公司屬於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嗎
國有投資管理公司是一種新型的投股控股公司,其主旨是為其它公司提供回戰略策劃以及資金引進等一答些限制其公司發展的不利因素,從而實現公司的復興,體現了競爭合作求雙贏的合作原則。國有資產管理,是指一種「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信託業務。
從概念上來看,國有投資管理公司側重於對外投資業務,國有資產管理側重於託管客戶資產,他們是沒有隸屬關系的,因此國有投資管理公司不屬於國有資產管理公司。
⑤ 目前有哪些是國有創業投資公司呢
國內可以選擇的創業風險投資公司有,深圳創新投資集團,上海聯創投資,深圳高新投資有限公司,北京安彩創業投資公司等等,可以到網上一家家的查看。
⑥ 國投公司是不是國有企業
國投公司是國有復企業,國制投公司全稱國家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由國務院和國資委共同成立,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國有重要骨幹企業,是中央企業中唯一的投資控股公司,是首批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改革試點單位。
國家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國投」)成立於1995年5月5日。國投注冊資本338億元,截至2017年末,資產總額4941億元,管理金融資產規模突破萬億元,員工近4萬人。2017年集團完成合並收入1013億元,利潤182億元。
2003年「二次創業」以來,利潤總額連續14年年均增長25%以上,連續13年在國務院國資委業績考核中榮獲A級,連續四個任期獲得業績優秀企業。國投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發揮了投資導向、結構調整和資本經營的獨特作用。
⑦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下屬有哪些上市公司
國投電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國投中魯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中成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中紡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國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
1、國投電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國投電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6-06-18,法定代表人為胡剛。
經營范圍:投資建設、經營管理以電力生產為主的能源項目;開發及經營新能源項目、高新技術、環保產業;開發和經營電力配套產品及信息、咨詢服務。
2、中成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中成股份,即中成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9年3月1日,是由中國成套設備進出口(集團)總公司作為主發起人,聯合安徽省外經建設(集團)公司、浙江中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土產畜產進出口總公司、中國出國人員服務總公司以發起方式設立的公司。
公司經營范圍:對外派遣實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保險兼業代理,進出口業務;承擔中國對外經濟技術援助項目和對外提供一般物資援助項目等。
3、中紡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紡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注冊的股份有限公司,在1996 年,經中國紡織總會以紡生(1996)第60 號文批准同意,國家體改委以國家體改委體改生(1997)22 號文批准設立其為股份有限公司,1997 年5 月13 日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國投中魯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國投中魯果汁股份有限公司是國家開發投資公司控股的股份制企業,主要從事濃縮果蔬汁、飲料生產和銷售。
主導產品為濃縮蘋果汁。公司擁有多項自主研發的核心技術,先後開發出蘋果濁汁、脫色果汁等多種產品,攻克了國際公認的蘋果汁加工難題,現已經成為亞洲第一、世界第三的濃縮蘋果汁生產企業。
5、國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國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SDIC Xinji Energy Co.,Ltd.)是由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國華能源有限公司、安徽新集煤電(集團)有限公司發起設立,由國家開發投資公司控股的股份制公司,是以煤炭采選為主、煤電並舉的國家大型煤炭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