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型基金的特點
公司型基金的基本特點:
1、基金的設立程序類似於一般股份公司,基金本身為專獨立法人機屬構。但不同於一般股份公司的是,它委託基金管理公司作為專業的財務顧問或管理人來經營、管理基金資產。
2、基金的組織結構與一般股份公司類似,設有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基金資產歸公司所有。
公司型基金指基金公司本身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通過發行股票或受益憑證的方式來籌集資金。投資者購買了該家公司的股票,就成為該公司的股東,憑股票領取股息或紅利、分享投資所獲得的收益。 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資公司。公司型基金依據基金公司章程設立,基金投資者是基金公司的股東,享有股東權,按所持有的股份承 擔有限責任、分享投資收益。
『貳』 明天公司要召開大型的高層會議,我要負責進去倒水,我剛開始工作很多都不懂
如果你不呆在會議室的話,可以把水壺帶出來。進去的時候給自己留個門,不用敲,靜專悄悄的來去。加水屬的時間要觀察,發現有領導喝水的時候杯口端得比較平了,就表示該加了。一般10分鍾左右要加一次。因為對你的實際情況不了解,其他的要靠隨機應變了,其實領導開會起來沒那麼注意你的,不用緊張。
『叄』 公司型基金是什麼意思,有哪些特點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抄答。
公司型基金又叫做共同基金,指基金本身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通過發行股票或受益憑證的方式來籌集資金。投資者購買了該家公司的股票,就成為該公司的股東,憑股票領取股息或紅利、分享投資所獲得的收益。
公司型基金的特點:
1.共同基金,形態為股份公司,但又不同於一般的股份公司,其業務集中於從事證券投資信託。
2.共同基金的資金為公司法人的資本,即股份。
3.共同基金的結構同一般的股份公司一樣,設有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基金資產由公司擁有,投資者則是這家公司的股東,也是該公司資產的最終持有人。股東按其所擁有的股份大小在股東大會上行使權利。
4.依據公司章程,董事會對基金資產負有安全增值之責任。為管理方便,共同基金往往設定基金經理人和託管人。基金經理人負責基金資產的投資管理,託管人負責對基金經理人的投資活動進行監督。託管人可以(非必須)在銀行開設戶頭,以自己的名義為基金資產注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共同基金公司與託管人之間有契約關系,託管人的職責列明在他與共同基金公司簽定的"託管人協議"上。如果共同基金出了問題,投資者有權直接向共同基金公司索取。
『肆』 如何理解公司型基金
你好,公司型投資基金系指依公司法成立的、以盈利為目的、通過發行股票的方式將集中起來的資本投資於各種有價證券的投資機構。公司型投資基金在組織結構上與股份有限公司較類似。
『伍』 什麼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管理的規范要點哪些
私募基金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兩個以上投資者募集資金,為獲取財務回報進行投資活動設立的投資基金。
私募基金管理備案核查及規范關鍵要點
(一)高管基金從業資格問題
1、私募股權投資類
至少2名高管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其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2、證券投資類私募基金
高管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合規\風控負責人等)均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二)高管如何認定
1、公司制基金,應當在公司章程中約定高管范圍,總經理、副總經理(合規\風控負責人應當擔任副總)為公司高管,執行董事(董事長)參照高管應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2、合夥制基金,應當通過合夥人會議或者制度明確高管范圍,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風控負責人應當為高管,其他以管理合夥或者創始合夥人等從事投資業務的應當以合夥人會議或者制度明確是否為基金高管。
3、監事不得擔任高管。
4、高管履歷及身份信息應當詳細披露不能隱去關鍵信息。
5、高管人員是否違反靜默期規定進行核查並發表意見。從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離職,轉而在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就職的基金經理實行3個月的「靜默期」。
(三)高管或者投資經理兼職問題
1、合規\風控負責人不得從事投資業務(不得內部兼職)
2、集團公司、控股股東委派到基金管理公司兼任合規\風控負責人、投資經理、財務、行政的應當可以,但是比例應當控制在合適的范圍,兼職不超過1/3為宜。
3、其他基金管理公司人員、證券投資人員不宜在申請備案的基金管理公司兼職,應當規避利益沖突問題。
(四)基金管理公司股本及實繳問題
無論是公司制基金還是合夥制基金,考慮到基金管理公司一般開展經營所需資金不多,不建議將股本設置很大,三到五百萬為宜,實繳比例在25%-50%以上。對於那些股本設置很大,但是繳納比例很低的,應當核查出資人的出資能力。
(五)關於基金外包服務
主要是指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銷售、銷售支付、份額登記、估值核算、信息技術系統等業務。
(1)股權類私募基金,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聘請外包服務機構,並承諾在基金管理中根據需要適時聘請外包機構。
(2)證券類私募基金,原則上應當聘請外包服務機構,未聘請外包服務機構的,應當說明自身具備銷售、銷售支付、份額登記、估值核算、信息技術系統的業務能力,並承諾在基金管理中根據需要適時聘請外包機構。
(六)注冊地與實際辦公地不一致問題
很多基金都有這個問題,如為了享受基金退出的稅收優惠等,注冊地和實際辦公地不一致,律師核查主要是核查實際辦公地及房屋租賃合同,說明原因即可。
(七)專業化經營問題
基金管理公司的經營范圍應當以私募股權投資、投資管理、資產管理為主。有其他經營范圍的應當變更,突出專業化經營。投資咨詢因為是賣方業務,且在證券領域是需要有牌照的,應當變更,實踐中也有承諾變更的。
核查財務報表以及業務合同,落實是否經營民間借貸、民間融資、配資業務、小額理財、小額借貸、P2P/P2B、眾籌、保理、擔保、房地產開發、交易平台等業務。
(八)需要提交重大變更法律意見的情形
變更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等重大事項,或中國基金業協會審慎認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的。主要股東或者第一大股東發生變更的基金業協議一般也要求提供重大變更的法律意見。
(九)基金管理公司在基金業協會登記信息
與法律意見不一致的問題
建議律師單獨就該問題進行逐一說明,並發表法律意見。律師應當在基金管理公司現場登錄逐一比對,或者自己登錄進行核查,確保法律意見與登記的信息一致,不一致的逐一說明。
(十)基金管理公司股東披露到什麼程度
基金管理公司股東應當追溯到自然人,上市公司追溯至最近一期公開披露的實際控制人,國有企業披露至實際控制人即可。直接持股的自然人股東應當詳細披露身份信息,不得隱去關鍵信息。
(十一)是否需要提交審計報告
基金管理公司成立滿一年(日歷年非會計年度)的,應當提交審計報告,不滿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期財務報表(公司蓋章,財務負責人簽字)。
(十二)基金管理公司股東穿透至自然人及是否涉及境外股東問題
一般的穿透核查較為容易,按照工商檔案信息核查,關於上市公司股東穿透核查,如是上市公司作為基金管理公司的控股股東,應當核查其最新的股東名冊,如上市公司是間接的參股公司,原則上可以上市公司披露的最新的季報核查十大股東情況。上市公司股東眾多,除了十大股東外無法按照股東名冊核查股東國籍信息。
(十三)律師核查公司風險管理和風控制度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是否具備有效執行
的現實基礎和條件,例如,相關制度的建立是否與機構現有組織架構和人員配置相匹配,是否滿足機構運營的實際需求等。
1、該問題重點關注制度是否已經有權機關審議通過;
2、相關制度由那些部門落實執行,是否有執行的記錄,如會議紀要,決議等;
3、管理人是否設置了相關崗位,相關崗位是否可以有效執行相關制度。
(十四)公司運營場所、辦公條件、人員、投資決策流程的說明
1、基金業協會重點關注申請機構是否有真實的辦公地,及辦公場所是否能夠滿足私募基金管理業務需要。除查驗租賃合同外,應當至辦公地實地核查,檢驗辦公場基本設施及相關費用清單。
2、投資決策流程需與申請機構的組織架構、人員分工、內部控制制度保持一致性。
(1)詳細披露管理公司組織架構圖
(2)詳細披露高級管理人員職責和分工
(3)詳細披露公司崗位職責
(4)詳細披露投資決策程序
(十五)關聯方之間業務往來情況
申請機構如存在子公司/關聯方,需說明申請機構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關聯情況(有無業務往來、關聯交易,經營范圍有無重疊,實際經營業務有無重合,是否可能存在利益沖突),尤其對於從事金融投資業務的關聯方,需要更為詳細地描述業務關聯情況,如存在關聯業務或同類業務,又或因經營范圍重疊而可能存在同類業務,建議進一步對防範利益沖突制度措施進行說明(如運營場所分離、人員各自獨立等)。如申請機構的關聯方為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說明是否存在重大關聯交易事項需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
(十六)關於雙GP的問題
如果兩個GP都是基金管理人,均需登記備案,基金只能登記的其中一家GP名下。
(十七)投顧產品視為首隻備案產品
已經在協會備案的投顧產品視為備案過首隻產品,不需要提交法律意見。
(十八) 自我管理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團隊管理基金資產的,該公司型基金應作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記手續的同時,作為基金履行備案手續。
(十九)盡職調查的詳細程度
1、提供完整工商資料,股東詳細資料、出資銀行流水、財務報表、資產明細、員工花名冊、勞動合同、社保關系、高管徵信報告,辦公租賃合同等。
2、網路輿情信息是通過互聯網搜索的查驗方式,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網路宣傳推介行為進行查驗。主要目的在於審查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存在違規推介、變相公募等行為,以及是否存在重大負面新聞;通過核查官方網站、微博、微信、貼吧、第三方網站、主流網路搜索引擎等的檢索結果。
(二十)合格投資者的標准
(1)個人投資者的金融資產不低於300 萬元人民幣,機構投資者的凈資產不低於1000 萬元人民幣;
(2)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3)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 萬元人民幣。
對於合夥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的投資者,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並合並計算投資者數量。但是,依法設立並經基金業協會備案的集合投資計劃,視為單一合格投資者。
『陸』 公司型基金的基金公司負責基金的投資操作和日常管理 判斷並說明理由
錯誤的
公司型基來金是自由基金管理機構發起設立的借用公司董事會形式決定基金重大事項和投資風格,並由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的投資運作,基金託管人負責基金資產保管的基金組織形式。公司型基金在其設立後即獨立於設立人。基金投資中若乾重大問題,包括選擇基金管理人、託管人,決定基金的投資風格、監督管理人的投資運作等事項均由基金董事會來負責。
『柒』 高層會議如何高效
許多公司都在白白浪費著它們最寶貴的資源——高層管理者的時間。在一家典型的公司中,高管每個月開會討論戰略的時間不過3個小時,而就是這短短3個小時也難以得到充分的利用,討論不著邊際、缺乏條理,根本形不成有效的決策。 高管為濫用時間付出的代價是高昂的。戰略決策的延誤會導致對浪費現象和過高的成本視而不見,在削減成本方面也會由於考慮過於倉促而貽害無窮,在新產品和新業務的開發上錯失良機,在長期投資上也是一塌糊塗。但其實高層管理團隊只要在擬定會議議程和安排會議結構的方式上做一些變動,就會使他們的會議效率和效果大為改觀。 根據我們的研究,成功的企業雖然面臨的挑戰千差萬別,但都以某種形式採用了七種通用技巧來管理會議議程,實現了企業價值的大幅增長。這七種技巧是:將運營議題和戰略議題分開處理 許多高層會議的議程常常被日常的運營問題所「淹沒」,而留給重大戰略的討論時間非常少。而針對運營和戰略問題分別召開會議,可以避免這種現象。 專注於決策,而不是討論 要讓高層會議更多地專注於決策,只需一些看似平淡無奇的改變。例如,英國糖果和飲料業巨頭吉百利史威士公司,只對它的高層會議做出了兩項小改動,就大大提高了決策的質量和速度:一是要求所有的閱讀材料至少在開會的前5天分發給參會者,讓參會者能盡早熟悉重要的戰略議題;二是在閱讀材料上附一張標准封面,標明會議目的——分享信息、討論和辯論,還是行動和決策,從而給標為「行動和決策」的議題留出更多的時間。 評估每一議題的真正價值 成功的公司會依據「風險值」(value at stake),也就是每項議題對公司長期內在價值的影響大小,來確定議項的優先次序,把更多的時間花在價值高的議題上。 盡快將議題從議程上劃掉 從議程上劃掉議題,就同把正確議題列入議程一樣,也需要嚴格的流程。也就是說,議題一旦確定,就需要以明確的方式把它給解決掉。這個流程包括一份清晰的時間表,其中詳細地指明團隊成員應何時以及如何就每項議題形成決策,以及最終戰略的審批必須有哪些成員參加。 將真正不同的選擇擺在桌面上 管理層在對任何戰略進行討論或審批前,必須至少接到3個不同的備選方案,這樣才能盡量保證不會遺漏或忽略一些可能更合適的方法。按照勞埃德TSB銀行的前董事長皮特曼的話來說:「如果想對你要接受的東西有把握,你就必須弄清你要拒絕的是什麼。」 採取通用的決策流程和標准 具有出色決策能力的公司在制定決策時都使用通用的語言、方法和標准。這使它們能立刻處理多項議題,而且這些議題常常不在高層會議議程內。這種方式並不能加快個人的決策速度,但是團隊每年所形成的決策數量要多得多。 將決策貫徹到底 成功的公司將資源配置與戰略審批聯系在一起,從而使戰略決策能夠落實到行動上。例如,在荷蘭銀行、加拿大鋁業和吉百利史威士公司,戰略規劃的結果是以一份正式的績效合同(performance contract)呈現的,它明確指出了執行戰略所需的資源(時間、人才和資金)以及管理層允諾實現的財務目標。 如果有更多的公司意識到高層管理者的時間是它們最寶貴的資源,那麼採納上述做法的公司也會多起來。這將確保公司高層專注於最重要的議題,在最短的時間內盡可能做出最佳的選擇。
『捌』 公司型基金的基本特點
1、基金的設立程序類似於一般股份公司,基金本身為獨立法人機構。但不同於專一般股份公司的是,它委託基屬金管理公司作為專業的財務顧問或管理人來經營、管理基金資產。
2、基金的組織結構與一般股份公司類似,設有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基金資產歸公司所有。
『玖』 公司高層會議董事長助理應該做好什麼准備
會議主題相關的,財務,高層的相關人的最近活動內容,參與的相關項目,公司內外的,幫著協助董事長,推廣新策或者對相關數據提前審核後和助理班底一起完善會議的分析和總結後向董事長負責
『拾』 公司型基金反映的是什麼關系
公司型基金反映的是所有權關系。
公司型基金是按照公司法設立,以發行股份的形式募集資金而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形態,運用於證券投資,以股利形式對投資者進行分配的一種基金形式。
公司型基金分為自營式公司型基金和他營式公司型基金,他營式公司型基金是指基金公司對募集的資本集合體本身並不運營,
而是委託基金管理公司或投資顧問公司(Investment Advisers)運營和管理的基金形式,全世界絕大部分公司型基金是他營式基金,美國的共同基金(Mutual Funds)即為典型;
自營式基金是指由基金公司本身對所募集的資本集合體進行經營管理,自營式基金得到了一些國家的許可,如1985年12月當時的歐共體通過了《可轉讓證券集合投資企業(UCITS)相關法律法規與行政規章協調指令》,該指令為歐盟所沿襲其中規定投資公司可採用「自行管理」的方式。
作為證券投資基金的一種,無論是哪種類型的公司型基金本質上都是由投資者匯集的投資於證券的資本集合體,只不過這種資本集合體以公司的形式組織起來,
自營式基金以公司形式組織基金的所有主要當事人,是一種完全組織化的資本集合體,他營式基金只以公司形式組織投資者(持有人),是一種半組織化的資本集合體。
(10)公司型基金高層會議擴展閱讀:
契約型基金與公司型基金的根本區別:
1.資金的性質不同。契約型基金的資金是通過發行基金份額籌集起來的信託財產;公司型基金的資金是通過發行普通股票籌集的公司法人的資本。
2.投資者的地位不同。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購買基金份額後成為基金契約的當事人之一,投資者是基金的委託人,即基於對基金管理人的信任,將自己的資金委託給基金管理人管理和營運,又是基金的受益人,即享有基金的受益權。
公司型基金的投資者購買基金公司的股票後成為該公司的股東,因此,公司型基金的投資者對基金對基金運作的影響比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大。
3.基金的營運依據不同。契約型基金依據基金契約營運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據投資公司章程營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