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合夥人侵佔合夥投資款怎麼辦!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來有為目源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就你的這種情況來說,客體上,有導致你的財產受損的結果(兩萬元),客觀上,c以隱瞞真想的欺詐手段使你陷入錯誤認識,主觀上,在陷入錯誤認識以後使你作出了財產處分的行為,綜合來講應該是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的,兩萬元也符合詐騙罪的立案標准,建議你先到當地公安部門報案,能立案的話最好,如果因為某種原因不能立案,可以直接到法院以不當得利起訴c,當然需要一些證據,比如轉賬的話需要轉賬記錄,如果跟c有聊天記錄的話也可以列印出來等等,希望可以幫到你
㈡ 是借款還是投資款糾紛
這是兩個事項不要混淆,一是與合夥人的借款事項;二是用借款投資版事項。
前者是民權間借貸關系,後者是投資關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民間借貸新規,除金融機構外不再對借貸主體做限制,一般的公民、法人、其它組織都是合格的民間借貸主體,它們相互之間的借貸關系都認定為民間借貸關系。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15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㈢ 工程欠的款為合夥人、合夥人把欠款改為投資款這樣會影響雙方的利益嗎
工程欠的款為合夥人、合夥人把欠款改為投資款這樣會影響雙方的利益的
所以必須要事先說清楚
㈣ 到另一個合夥人借款作投資款之間的糾紛是不是民間借貸
這是兩個事項不要混淆,一是與合夥人的借款事項;二是用借款投資事項。內
前者是民間借貸容關系,後者是投資關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民間借貸新規,除金融機構外不再對借貸主體做限制,一般的公民、法人、其它組織都是合格的民間借貸主體,它們相互之間的借貸關系都認定為民間借貸關系。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15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㈤ 「投資款」是股金還是借款
借款屬於債權債務糾紛,貸款人到期按合同約定,需要償還,無需承擔經營的風險。合夥屬於經營活動,要承擔經營的風險。合夥人對合夥期間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46.公民按照協議提供資金或者實物,並約定參與合夥盈餘分配,但不參與合夥經營、勞動的,或者提供技術性勞務而不提供資金、實物,但約定參與盈餘分配的,視為合夥人。 47.全體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虧損額,對外應當負連帶責任;對內則應按照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分擔;協議未規定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或者實際的盈餘分配比例承擔。但是對造成合夥經營虧損有過錯的合夥人,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相應的多承擔責任。 48.只提供技術性勞務,不提供資金、實物的合夥人,對於合夥經營的虧損額,對外也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對內則應當按照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者技術性勞務折抵的出資比例承擔;協議未規定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或者合夥人實際的盈餘分配比例承擔;沒有盈餘分配比例的,按照其餘合夥人平均投資比例承擔。 49.個人合夥或者個體工商戶,雖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錯誤地登記為集體所有制的企業,但實際為個人合夥或者個體工商戶的,應當按個人合夥或者個體工商戶對待。 50.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夥協議,又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但具備合夥的其他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人證明有口頭合夥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合夥關系。 51.在合夥經營過程中增加合夥人,書面協議有約定的,按照協議處理;書面協議未約定的,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的,應當認定入伙無效。 52.合夥人退夥,書面協議有約定的,按書面協議處理;書面協議未約定的,原則上應予准許。但因其退夥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考慮退夥的原因、理由以及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等情況,確定其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53.合夥經營期間發生虧損,合夥人退出合夥時未按約定分擔或者未合理分擔合夥債務的,退夥人對原合夥的債務,應當承擔清償責任;退夥人已分擔合夥債務的,對其參加合夥期間的全部債務仍負連帶責任。 54.合夥人退夥時分割的合夥財產,應當包括合夥時投入的財產和合夥期間積累的財產,以及合夥期間的債權和債務。入伙的原物退夥時原則上應予退還;一次清退有困難的,可以分批分期清退;退還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折價處理。 55.合夥終止時,對合夥財產的處理,有書面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書面協議,又協商不成的,如果合夥人出資額相等,應當考慮多數人意見酌情處理;合夥人出資額不等的,可以按出資額佔全部合夥額多的合夥人意見處理,但要保護其他合夥人的利益。 56.合夥人互相串通逃避合夥債務的,除應令其承擔清償責任外,還可以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處理。 57.民法通則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中關於「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是指合夥人以個人財產出資的,以合夥人的個人財產承擔;合夥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出資的,以其家庭共有財產承擔;合夥人以個人財產出資,合夥的盈餘分配所得用於其家庭成員生活的,應先以合夥人的個人財產承擔,不足部分以合夥人的家庭共有財產承擔
㈥ 企業股東把投資款財務處理做成借款,有何區別
你好!投資款應該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做成借款的話是需要單位還給股東的。
㈦ 開始是一起合夥投資,現在我想退出來,雙方同意,之前的投資款做借款給他並計利息,借條要怎麼打
你與合夥人先簽訂撤資協議,然後再簽訂借款協議,注意協議的格式和公正查詢要完善,基本上就沒有什麼問題了。
㈧ 生意投資失敗,雙方無投資協議,把投資款說成是借款要求返還
具體的投資意向之類的沒有相關文件嗎?借款也總要有借據之類的吧?又不是說什麼就是什麼…
㈨ 合夥人以我寫的入股收條起訴,中途又以此條作為證據說是借款,能成立嗎
你們雙方是否存在借款關系,在於個人合夥關系是否成立。合夥關系成立需要書面合夥協議或者二個以上證明人可以證明你們雙方存在出資、經營、分紅約定的符合個人合夥特徵的認定。
㈩ 合夥人之間的借款糾紛如何處理
合夥人個人之間的相互借貸並出具借條,即使借款被用於合夥事務,也不影內響借款關系的成立。根據容《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之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一方將金錢出借給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還本金並支付利息的民事行為。《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一條規定了民間借貸的主體:「公民之間的借貸糾紛,公民與法人之間的借貸糾紛以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應作為借貸案件受理。」根據《民法通則》第三十條規定:「個人合夥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判斷是合夥糾紛還是民間借貸糾紛應從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進行分析。借款合同中貸款人的義務是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將一定數量貨幣借給借款人處分,借款到期後,貸款人有權依照約定要求借款人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而在合夥協議中,合夥人履行了自己的出資等相關義務後,有權按照合夥經營的情況獲得相應的盈餘分配,即獲得相應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