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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性質的機構投資者

發布時間:2021-03-02 06:18:45

A. 基金和機構有什麼區別

基金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
例如,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人們平常所說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證券投資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種:基本分析法,技術分析法、演化分析法,其中基本分析主要應用於投資標的物的價值判斷和選擇上,技術分析和演化分析則主要應用於具體投資操作的時間和空間判斷上,作為提高證券投資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補充。
基金不僅可以投資證券,也可以投資企業和項目。基金管理公司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即具有資格的銀行)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然後共擔投資風險、分享收益。
基金公司就是負責基金的募集、投資管理以及運營等。比如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基金公司主要收入來源就是管理費。
基金託管機構是負責保管基金資產,監管基金公司運作,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凈值和收益等重要職責。託管機構託管基金資產收取託管費。在我國,基金託管機構是商業銀行。
抄股時提到的"機構"一般是指主力,或者莊家.他們一般都會成為這只股票的流通股的大股東。因為手中的流通股比較多,所以在某種程度上可以控制這只股票的走勢,也叫控盤。基金也可以被稱作"機構",只要他的控盤程度夠大.但"機構"不一定指基金.

B. 機構和基金有什麼區別

基金和理財抄有什麼區別?襲

1、 投資標的范圍不同

從廣義上來說,基金屬於其中一種理財方式,投資市場中的投資工具:基金、股票、期貨等都屬於理財范疇。

2、收益與風險不同

理財的投資方向很廣,風險由產品本身性質來決定,從低風險的類固收產品到中高風險的股票期權期貨等,風險與收益成正比。

3、計價方式不同

基金凈值是一天計算一次,凈值每天更新一次,而理財產品根據投資方式不同計價方式也有差異。如:一般的銀行理財:具有預期預期收益率,根據預期預期收益率預期收益水平上下浮動,產品一般具有封閉期,到期付息或定期付息;股票期貨期權等價格是開盤期間實時波動的。

4、流動性不同

基金在開放日靈活申購、贖回,不會因為基金申購和贖回的多少凈值發生變化;理財產品有的可以隨時買賣賺取差價,如股票外匯等;有的則需要在滿足期限里買賣,一般不可以贖回。

C. 金融機構類投資者概念

機構投資者主要是指一些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投資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國家專或團體設立的屬退休基金等組織。機構投資者的性質與個人投資者不同,在投資來源、投資目標、投資方向等方面都與個人投資者有很大差別。

D. Proprietary Trader 與一般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的區別

Proprietary Trader 還有一來個比較多的叫源法叫 DAY TRADER 就是日內操盤手... 一般是做外國的股票,propretary trade一般指替公司做交易的交易員,也就是在哪個公司工作,就用哪個公司的自有資金交易。一般投資者就是indivial investor,散戶。
機構投資者主要是指一些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投資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國家或團體設立的退休基金等組織。機構投資者的性質與個人投資者不同,在投資來源、投資目標、投資方向等方面都與個人投資者有很大差別。

E. 機構投資者的機構投資者的分類

上個世紀年代以前,國外的研究都是把機構投資者作為一個整體來觀察其行為的作用。從Bushee(1998)在其博士論文基於機構投資者的交易行為對其進行系統的分類後,後續機構投資者的研究都會考慮機構投資者的異質性,從而帶來了機構投資者分類方法的不斷涌現。目前具有代表性的分類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短暫型(transient)機構投資者、准指數型(quasi—indexing)機構投資者和專注型(dedicated)機構投資者
這是Bushee(1998)在Baysingereta1.(1991)的基礎上提出的。他根據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行為,構建了三大類指標下的九個變數對機構投資者進行分類。三大類指標包括機構投資者持股集中度、組合周轉率和盈餘敏感性。九個變數包括:機構投資者的平均持股比例、該機構投資者持股占公司中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超過5%的持股之和、機構投資者在公司中持股比例平方的對數、機構投資者持股時間超過兩年的比例、機構投資者在季度問持股變化的絕對值與機構投資者持股之和比、機構在公司持股的季度間變化量和公司在季報盈餘變化之比、機構持股比例增加公司平均盈餘的變化與機構持股比例減少公司平均盈餘的變化間的差異、公司盈餘為正的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的變化之和與公司盈餘為負的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變化之合的差值。針對描述機構投資者行為的九個變數,採用因子分析對這其進行降維。再利用聚類分析,得到上述三類機構投資者。後來,在Bushee(2001)的研究中剔除了盈餘敏感性指標,只考慮機構投資者持股集中度和組合周轉率兩個指標,同樣也把機構投資者分為短暫型、准指數型和專注型機構投資者。
Kon(2007)借鑒了Bushee(2001)對機構投資者分類的方法,把機構投資者分為短線型和長線型機構投資者兩種,其中短線型機構投資者對應於Bushee(2001)中的短暫型機構投資者,長線型機構投資者與准指數型和成熟型機構投資者相對應。
他的研究發現長線型機構投資者能夠有效的限制公司可操控性盈餘管理,可以降低激進型的盈餘管理,而短線機構與激進型的盈餘管理並不相關。此外,Kon(2003)使用澳大利亞上市公司作為樣本檢驗激進型盈餘管理與機構投資者持股間的關系。
同時,MongandAzkan(2008)在檢驗英國上市公司中董事收入的決定因素,把機構投資者分為長線型和短線型後,發現長線型機構投資者限制了公司董事會的支出,從而加強了董事支出與公司績效之間的關聯度。
(二)壓力敏感型(pressure.sensitive)和壓力抵制型(pressure.resistant)機構投資者
Brickleyeta1.(1988)發現投票行為是機構投資者類型的函數。他們通過二分法將機構投資者區分開來,他們依據是:機構投資者與所投資的企業是否有業務關系還是投資合約。機構投資者的這種異質性使得它們參加公司治理的能力、積極性和目標有很大差異。其中,保險公司和銀行信託與所投資的公司一般有商業關系或希望形成商業關系,由於潛在的利益沖突,它們缺乏參與公司治理的積極性和能力,這種類型的機構投資者被Briekleyeta1.(1988)認為是壓力敏感型的機構投資者,而公共養老基金和所投資的公司缺乏這種潛在的商業關系,因而具有參與公司治理的積極性,屬於壓力抵制型的機構投資者。一項由Shermaneta1.(1988)進行的實證研究對不同的機構投資者與公司的戰略性決策進行了相關分析。每家機構投資者被劃分為四類:養老基金、共同基金、保險公司和銀行。該項研究建立了每一類機構持股分別與資本開支、研發投入和廣告費用間的相關性模型。該項研究最重要的結果是顯示出養老基金與共同基金截然不同的投資策略。這一投資策略的差異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所投資公司在資本開支和研發投入等戰略性投資上的差異。
Cometteta1.(2007)檢驗機構投資者持股與公司經營績效間的關系時發現公司的經營現金流與機構持股比例和持股機構數量顯著正相關,但是這種關系僅僅限於在與上市公司沒有商業業務往來的獨立機構投資者(也就是Bricklyeta1.(1988)分類中的壓力抵抗型機構投資者)子樣本中存在。
(三)把機構投資者持股公司按照機構持股比例高低和持股機構數目多少進行劃分
這一分類的提出是基於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效應。機構投資者的發展與持股機構化的趨勢,使得機構投資者在上市公司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不斷上升,並由此對機構投資者行為策略的選擇產生一定的影響。
UmaandDavid(2006)研究發現機構持股比例與公司財務報告的信息質量成正向的關系,但機構的持股集中度超過某一比例又會對財務報告的質量產生負面效果,這就說明了機構投資者持股對於公司財務報告質量的作用是一個倒U型的關系。在GillanandStarks(2000)的研究中,按照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的高低,把研究樣本分為機構持股高比例公司和機構持股低比例公司。在Sias(2001)的研究中,認為公司中持股機構數目是比機構持股比例衡量機構投資者持股作用更好的指標,在其研究中採用持股持股機構數目來劃分研究樣本。
(四)獨立長線高比例持股的機構投資者和其他
所有的機構投資者在面臨是否行使監督職責時,都會進行成本和收益的對比分析。Cheneta1.(2007)所有機構投資者在面臨是否形式監督職責時,都會進行成本與收益的對比,他們的研究在考慮其行使監督的成本與收益的框架下,把機構投資者分為獨立長期型機構投資者和其他。對機構投資者這樣的劃分,主要考慮三個指標:(1)機構投資者持股的倉位:可以使用公司前五大機構投資者持股的比例之和、某一機構投資者持股的最高比例和大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在5%以上)持股的比例之和。(2)機構投資者的獨立性:根據Bricklyeta1.(1988),David(1998)基於機構投資者本身性質的異質性,把機構投資者分為壓力敏感型和壓力不敏感型。其中壓力不敏感型被認為是獨立的機構投資者。(3)機構持股的時間:根據Bushee(2001)把機構投資者分為短暫型、准指數型和專注型機構投資者。其中短暫型被認為是短線型機構投資者,准指數型和專注型被認為是長線型機構投資者。
(五)買入(入場)機構投資者、賣出(出場)機構機構投資者和調整持有的機構投資者
BadrinathandSunil(2002)使用了1200家機構投資者在8年中的交易行為為樣本,把機構投資者分解成買入(入場)、賣出(出場)和調整持有的機構投資者三種類型,發現入場機構投資者具有明顯的慣性交易特徵,但出場和調整持有的機構投資者則不是慣性交易者。
在國內現有的研究中,大都局限於把機構投資者持股的公司按照機構投資者的持股比例高低或持股機構數目的多少來劃分。如翁洪波和吳世農(2007)發現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越高,上市公司發生「惡意派現的可能性越小。李善民和王彩萍(2007)發現機構投資者能夠積極參與公司治理並影響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曹玉貴(2005)根據股數效應和公司數效應所揭示的公司治理收益和治理成本之間的關系,建立機構投資者收益函數,運用博弈論探討了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的影響因素為機構投資者的持股比例、治理公司的數量和參與公司治理後公司股票價格的增值幅度。殷春紅和曹玉貴(2006)認為機構投資者積極參與公司治理的動力主要取決於成本和收益的比較,具體決定於機構投資者的持股比例、持股時間和監督成本。李青原(2003)通過對機構投資者積極參與公司治理進行數理模型的一般分析,認為機構投資者是否積極參與公司治理取決於機構投資者持有公司的股權比例、監督成本、風險偏好。王奇波(2006)在建立理論模型研究機構投資者參與股權制衡時發現,機構投資者參與的公司治理效果還受到股權結構與法制環境的影響,同時也存在著機構投資者與大股東的合謀問題。王媛媛(2008)借鑒了Bushee(1998)對機構投資者的分類方法,對基金進行分類,研究不同類型的基金持股與盈餘管理之間地關系。但是其研究發現聚類分析結果不穩定,而且僅僅樣本局限於基金,研究區間只有兩年。

F. 投資基金的性質是什麼

投資基金(investment funds)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制度。投資基金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委託職業經理人員管理,專門從事投資活動。
投資基金的性質:
(1)投資基金是一種集合投資制度。投資基金是一種積少成多的整體組合投資方式,它從廣大的投資者那裡聚集巨額資金,組建投資管理公司進行專業化管理和經營。在這種制度下,資金的運作受到多重監督。
(2)投資基金是一種信託投資方式。它與一般金融信託關系一樣,主要有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三個關系人,其中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訂有信託契約。但證券基金作為金融信託業務的一種形式,又有自己的特點。如從事有價證券投資主要當事人中還有一個不可缺少的託管機構,它不能與受託人(基金管理公司)由同一機構擔任,而且基金託管人一般是法人;基金管理人並不對每個投資者的資金都分別加以運用,而是將其集合起來,形成一筆巨額資金再加以運作。
(3)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金融中介機構。它存在於投資者與投資對象之間,起著把投資者的資金轉換成金融資產,通過專門機構在金融市場上再投資,從而使貨幣資產得到增值的作用。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者對投資者所投入的資金負有經營、管理的職責,而且必須按照合同(或契約)的要求確定資金投向,保證投資者的資金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4)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證券投資工具。它發行的憑證即基金券(或受益憑證、基金單位、基金股份)與股票、債券一起構成有價證券的三大品種。投資者通過購買基金券完成投資行為,並憑之分享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收益,承擔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風險。

G. 基金和機構有什麼區別

基金和理財有什麼區別?

1、 投資標的范圍不同

從廣義上來說,基金屬於其中版一種理財方式,投資市場中的投權資工具:基金、股票、期貨等都屬於理財范疇。

2、收益與風險不同

理財的投資方向很廣,風險由產品本身性質來決定,從低風險的類固收產品到中高風險的股票期權期貨等,風險與收益成正比。

3、計價方式不同

基金凈值是一天計算一次,凈值每天更新一次,而理財產品根據投資方式不同計價方式也有差異。如:一般的銀行理財:具有預期預期收益率,根據預期預期收益率預期收益水平上下浮動,產品一般具有封閉期,到期付息或定期付息;股票期貨期權等價格是開盤期間實時波動的。

4、流動性不同

基金在開放日靈活申購、贖回,不會因為基金申購和贖回的多少凈值發生變化;理財產品有的可以隨時買賣賺取差價,如股票外匯等;有的則需要在滿足期限里買賣,一般不可以贖回。

H. 基金不是讓投資者去買的嗎,為什麼基金又被稱為基金性質的機構投資者

應為你們買基金,然抄後基金拿你們的錢去買股票,等於就是請個高手幫你操作你的資金,這就是買基金。不過不可完全相信那些所謂的高手。在華爾街有那麼一句話,假如你不能把全部時間都用的來研究股票那不如買基金,讓那些每天都在研究股票的人幫你分析和投資。 如果還有什麼問題直接追問我就可以了,本人經常研究索羅斯的基金投資技巧。

I. 購買基金的投資者都有哪些這里邊也有機構投資者嗎

購買基金的投資者范圍是比較廣的,一般的投資者,專業的投資者,錢少錢多都可內以投資基金,基金可容以說是大眾的理財產品。

基金投資者當中當然也有機構投資者,基金公司也可以通過自購的手段增持有自家公司旗下的基金,但不能買賣別家基金公司的基金。

J. 開立證券賬戶時,個人投資者與機構投資者有什麼區別

1、個人投資者
在證券市場上,凡是以自然人身份出資購買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個人即為個人投資者。個人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發展初期主要的市場參與者。一般的股民就是指以自然人身份從事股票買賣的投資者。相對於機構投資者而言。個人投資者(無論資金的多少)都可以稱為散戶。
在選擇個人投資者時,主承銷商應當優先考慮具備較強研究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其投資資金規模與新股申購業務的特性相適應、且與本單位具有長期合作關系並相互了解的自有客戶。

2、機構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主要是指一些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投資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國家或團體設立的退休基金等組織。機構投資者的性質與個人投資者不同,在投資來源、投資目標、投資方向等方面都與個人投資者有很大差別。
機構投資者與個人投資者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投資管理專業化
機構投資者一般具有較為雄厚的資金實力,在投資決策運作、信息搜集分析、 上市公司研究、投資理財方式等方面都配備有專門部門,由證券投資專家進行管理。1997年以來,國內的主要證券經營機構,都先後成立了自己的證券研究所。個人投資者由於資金有限而高度分散,同時絕大部分都是小戶投資者,缺乏足夠時間去搜集信息、分析行情、判斷走勢,也缺少足夠的資料數據去分析上市公司經營情況。因此,從理論上講,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行為相對理性化,投資規模相對較大,投資周期相對較長,從而有利於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2)投資結構組合化
證券市場是一個風險較高的市場,機構投資者入市資金越多,承受的風險就越大。為了盡可能降低風險,機構投資者在投資過程中會進行合理投資組合。機構投資者龐大的資金、專業化的管理和多方位的市場研究,也為建立有效的投資組合提供了可能。個人投資者由於自身的條件所限,難以進行投資組合,相對來說,承擔的風險也較高。

(3)投資行為規范化
機構投資者是一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經濟實體,投資行為受到多方面的監管,相對來說,也就較為規范。一方面,為了保證證券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維護社會穩定,保障資金安全,國家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和監督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行為。另一方面,投資機構本身通過自律管理,從各個方面規范自己的投資行為,保護客戶的利益,維護自己在社會上的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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