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舉個例子說一下什麼是基金單位和基金單位凈值
沒那麼麻煩來,
基金單位是"份",單自位凈值就是基金現在價格(價值).
如:
在銀行購買了20000元的某一基金A,購買確定日凈值是1.250元/份.
購買A基金:(20000-20000*1.5%)/1.25=15760(份)
上式中,20000*1.5%是申購費用.
1.25是凈值
15760是購買的份數。
Ⅱ 基金單位和基金份額有什麼區別
肯定是有區別的呀,因為基金單位是一個集體的,而基金份額是自己所應得的,自己想用就用
Ⅲ 什麼叫基金
新華網北京10月28日電(「新華視點」記者 張旭東)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間接的證券投資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即具有資格的銀行)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然後分享收益,當然也得共擔投資風險。根據不同標准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一般通過銀行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基金單位可隨時向投資者出售,也可應投資者要求買回的運作方式;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期間基金規模固定,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證券投資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目前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
——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等。(完)
Ⅳ 基金的單位面值是什麼意思
面值就是指發行時確定的每份基金的價值,通常是1塊
Ⅳ 什麼是基金單位
您好,基金單位是指基金發起人向不特定的投資者發行的,表示持有人對基金享有資產所有權、收益分配權和其他相關權利,並承擔相應義務的憑證。
Ⅵ 基金的單位是什麼是一支基金還是一隻基金
單位是份額。用金額除以基金的單位凈值就是你大概可以獲得的份額。還需要交少量的申購費,1.5%。
Ⅶ 什麼叫基金
基金,英文是fund,廣義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主要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一個狹義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我們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根據不同標准,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1、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這要看情況),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2、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均為契約型基金。
3、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4、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貨基金等。
(7)什麼是基金單位擴展閱讀:
投資基金
一般基金主要投資大盤藍籌股,而計算上證指數時,大盤藍籌股也佔了很大的權重,所以基金的下跌、上漲與股市上證指數的下跌、上漲一般是同漲同跌的關系。
但是具體到不同的基金又有所不同,有的基金漲跌和上證指數緊密相關,而有的基金漲跌和上證指數相關度較低,甚至有的基金在大盤跌時還能上漲,這就要看基金具體持有什麼股票了。
投資基金起源於英國,卻盛行於美國。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美國取代了英國成為世界經濟的新霸主,一躍從資本輸入國變為主要的資本輸出國。隨著美國經濟運行的大幅增長,日益復雜化的經濟活動使得一些投資者越來越難於判斷經濟動向。為了有效促進國外貿易和對外投資,美國開始引入投資信託基金制度。
Ⅷ 什麼是基金
基金抄發起人是指發起設立基金的機構,它在基金的設立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在我國,根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基金的主要發起人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的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發起人的數目為兩個以上。就發起人的權利義務而言,這也是由基金法的立法目的決定的,基金立法的目的是「為了規范證券投資基金活動,保護投資人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證券投資基金和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而投資者利益保護又是立法的重點。發起人的義務是發起人為保護投資者利益而應履行的職責,而其權利則是保護其發起基金的積極性促進基金業發展所須條件。基金發起人擁有申請設立基金、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基金持有人大會、取得基金收益、依據有關規定轉讓基金單位、監督基金經營情況,獲取基金業務及財務狀況的資料、參與基金清算,取得基金清算後的剩餘資產以及法律法規認可的其它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