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期貨可以持倉一個月嗎,甚至幾個月嗎
期貨持倉的時間長短要根據行情的走勢來判斷的!
一般情況下投機客戶內只做主力合約,容因為這樣的合約成交量和持倉量多比較大,流動性好~開倉和平倉容易成交。
單單從持有的時間上來說,不去考慮行情的漲跌的話,從一個合約上市交易是可以持有到合約的交割月份,比如CU1203,你就可以現在買,一直拿著到2012年的02月份,前提是你賬戶保證金是正數!
因為期貨是保證金交易,杠桿效應比較大,一直持有不動幾個月還是不靠譜的。
⑵ 期貨最多可以持有多久
期貨是有交割期的,通常最長的合約也不超過一年,到了交割期你或者進行交割,版或者在到期前平倉權了結。因此不可能長久持倉。
另外期貨是保證金交易,通常保證金是合約價值的5%-10%,這樣的話,期貨價格翻上一翻,其保證金就增加10-20倍,你有多少資金也難以承受。
做期貨要快進快出,尤其是對散戶更是如此,如果按照做股票的思路來操作期貨,那隻能是死無葬身之地。
⑶ 期貨最多可以持倉多久
大連、鄭州:自然人抄持倉不能進入交割月,要在交割月前一個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處理好。比如1805,就是4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自然人持倉需要調整為0,我們都是最後一個交易日下午2點開始強平處理。
上海:自然人持倉可以進入交割月,在交割月的前一個月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所有持倉品種需要按照每個品種的最小交割單位調整手數,進入交割月的下單手數也要按照倍數來。這個也是在臨近交割月前一個月最後一個交易日下午2點開始處理。比如rb1803合約,2月28日持倉手數需要調整為30的整數倍。進入交割月之後,下單也需要按照30的整數倍。每個品種的最小交割單位不一樣,詳見我每月在群里更新的期貨品種規則簡表。進入交割月持倉調整,15號往前推3個交易日。比如3月,就是3月12號下午2點之前自然人需要調整為0 。遇節假日和特殊情況以交易日歷為准。
中金:每個月的第三個周五,就是最後交易日最後交割日。現金交割,也就是直接平倉方式,客戶可以不自行操作,交易所統一平倉。
⑷ 股指期貨可以持有多久
股指期貨合約時長來:股指期貨合約是自交易所統一制定的一種標准化協議,是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股指期貨合約的內容需要在交易前事先明確。
股指期貨合約時長: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是指股指期貨合約到期結算所在的月份。不同國家和地區的股指期貨合約月份不盡相同。
某些國家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以3月、6月、9 月、12月為循環月份,比如2006年2月,S&P500指數期貨的合約月份為2006年3月、6月、9月、12月和2007年3月、6月、9 月、12月。
而香港恆生指數期貨的合約月份為當月、下月及最近的兩個季月(季月指3月、6月、9月、12月)。例如,2006年2月,香港恆生指數期貨的合約月份為2006年2月、3月、6月、9月。表3-5顯示了全球主要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
股指期貨的交易時間是期貨交易所規定的可以進行股指期貨交易的時間。一些交易所規定交易時間為每周營業5天,周六、周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
一般每個交易日分為兩盤,即上午盤和下午盤。一些交易所已經實現了全天候交易。
⑸ 期貨交易有期限嗎
期貨是有期限和交易時間限制的。
期貨主要特點
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交易單位、合約月份、保證金、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准化的,唯一的變數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准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價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里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採用公開叫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沖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條款內容
最小變動價位:指該期貨合約單位價格漲跌變動的最小值。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又稱漲跌停板)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不得高於或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
期貨合約交割月份:是指該合約規定進行交割的月份。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期貨合約交易單位「手」:期貨交易必須以「一手」的整數倍進行,不同交易品種每手合約的商品數量,在該品種的期貨合約中載明。
期貨合約的交易價格:是該期貨合約的基準交割品在基準交割倉庫交貨的含增值稅價格。合約交易價格包括開盤價、收盤價、結算價等。
期貨合約的買方,如果將合約持有到期,那麼他有義務買入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而期貨合約的賣方,如果將合約持有到期,那麼他有義務賣出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有些期貨合約在到期時不是進行實物交割而是結算差價,例如股指期貨到期就是按照現貨指數的某個平均來對未平倉的期貨合約進行最後結算。)當然期貨合約的交易者還可以選擇在合約到期前進行反向買賣來沖銷這種義務。
⑹ 個人商品期貨可以持有到最後交易日嗎
可以。
最後交易日是指某種期貨合約在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過了這個交易日的未平倉合約,必須按規定進行實物交割或者現金交割。合約的最後交易日必須以現貨、金融工具、或根據期貨合約的協議作結算。
商品交易所對每一種商品期貨都規定有不同的合約月份。因商品而異,一般按商品收獲季節、運輸時期相習慣而定。金屬原料交割月份季節性不強,小麥等農副產品交割月份季節性則強。
有些商品交易所允許買賣雙方或任何一方在交割月份內任意一天交割。同一種商品期貨合約可規定遠近不一的交割月份,近期一個月,遠期最長可達兩年之久。
(6)期貨持有期限擴展閱讀
上市的商品期貨品種:
截止2014年10月18日,經中國證監會的批准,國內可以上市交易的期貨商品有以下種類:
(1)上海期貨交易所:螺紋、熱卷、線材、銅、鋁、鋅、鉛、天然橡膠、燃油、黃金、鋼材、白銀、熱軋卷板、瀝青
(2)大連商品交易所:大豆、豆粕、豆油、塑料、棕櫚油、玉米、PVC、焦炭、焦煤、鐵礦石、纖板、聚炳烯、雞蛋、膠板、粳稻
(3)鄭州商品交易所:小麥、棉花、白糖、PTA、菜籽油、早秈稻、甲醇、玻璃、菜籽、菜粕、動力煤、錳鐵、硅鐵。
商品期貨交易時間:
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交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
⑺ 期貨的期限至少應該是多久
期貨來的概念就是:交易雙方不必源在買賣發生的初期就交收實貨,而是共同約定在未來的某一時候交收實貨。而這個未來某個時間就看你的選擇了。因為期貨是T+0交易的,所以期貨的期限應該說只要是在交割日之前,任何一天都可以交易,最少就是1天了,如果你繼續持有合約,進入交割期,就要履行合約了~
而且一般靠近交割月份,保證金的比例會越來越大,如果是投機的話,那就非常的不劃算了~
不知道我這么解釋能不能明白,如果有其他的不明白,可以留言
⑻ 期貨的單子可以持有多久,是不是可以等到有錢賺
2014年1月第14個交易日是最後交割日,14年1月的 第10個交易日是最後交易日
個人的賬號豆粕到13年12月31日就要被強平,不能持倉到交割月份。況且到11月份大概豆粕都已經移倉換月了,主力會換到1405上了,交易已經不活躍了。
期貨的炒作方式與股市十分相似,但又有十分明顯的區別。
一、以小搏大 股票是全額交易,即有多少錢只能買多少股票,而期貨是保證金制,即只需繳納成交額的5%至10%,就可進行100%的交易。比如投資者有一萬元,只能買一萬元的股票,而投資期貨按10%的保證金計算,就可以簽訂(買賣)10萬元的商品期貨合約,這就是以小搏大,節省了資金。
二、雙向交易 股票是單向交易,只能先買股票,才能賣出;而期貨即可以先買進也可以先賣出,這就是雙向交易,熊市也可以賺錢。
三、期貨交易的一般是大宗商品,基本面較透明,簽訂(買賣)的合約數量理論上是無限的,走勢較平穩,不易操縱。股票的數量是有限的,基本面不透明,容易受到惡莊家操縱。
四、期貨的漲跌幅較小,一般是3%-6%,單方向連續三個停板時,交易所可以安排想止損的客戶平倉。股票的漲跌停板的幅度是10%,有連續10幾個跌停板出不來的時候。
五、 期貨由於實行保證金制、追加保證金制和到期強行平倉的限制,從而使其更具有高收益、高風險的特點。如果滿倉操作,期貨可以使你一夜暴富,也可能使你頃刻間賠光(爆倉),所以風險很大,但是可以控制(持倉量),投資者要慎重投資,切記不能滿倉操作。做股票基本沒有賠光的。
六.期貨是T+0交易,每天可以交易數個來回,建倉後,馬上就可以平倉。手續費比股票低(約萬分之一至萬分之五,一般當天平倉免手續費).股票是T+1交易,當天買入的只能第二個交易日拋出,買賣手續費約為成交額的千分之八。
⑼ 期貨可以持有多久
持有不了了。2009年1月到期了。
⑽ 股指期貨持倉時間限制
不行!
看對熊市的大方向是重要,但實際操作中要隨時防備爆倉。
比如,總體內趨勢是容向下的,但是,某一天指數大漲/反彈,即使一天,也會至少吃掉之前的盈利,假設一直不操作,一旦總體下跌中碰到幾次這樣的抽風,很容易就爆倉了
期貨--包括股指期貨,每天都必須結算---虧損的人由交易所通過開戶公司,把錢直接強行扣除----劃給賺的人;次日,還想繼續參加交易,前提是你賬戶里必須有充足的保證金;否則,就沒有操作的資格了---也就是所謂的爆倉
除非有源源不斷的資金可以在虧損後,可以注入,彌補保證金足額;顯然,這只有理論上的可能性。不要說個人,即使大的機構,一旦做錯,而又加上期貨是「以小博大」的杠桿交易,,股指期貨是一個指數點就300元,有多少錢可以支撐 彌補嚴重的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