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現在有對沖基金嗎
對沖基金是一個很來模糊的概念,自大概有幾個特點。
1.都有錢人參與,高凈值人群,不能是誰的錢都要,最低也得100萬才能買
2.運作方,要自己投入一部分錢投入自己的基金
3.基金不能隨便取出來,比如鎖定期1年,要拿回錢,必須得約定周期時間
4.豐富的投資品種,涉及各個市場,採取各種衍生品投資,刺激,多種投資策略
5.對沖基金有年費率,大部分還跟投資者分成。比如管理費2%必須收,再談個收益37分賬
6.對沖基金會採用金融杠桿,放大自己的資金規模
凡事有以上特徵的都可以叫做對沖基金了,廣義上是可以這么定義。而狹義上的對沖基金就是指用對沖策略的基金而已。
這種基金中國是有的,但是也只有私募基金才可能有這種交易方式。
Ⅱ 私募基金和對沖基金有什麼區別,我國是不是還沒有對沖基金。
1. 私募基金,在國外被稱為Private Placement,是與公募基金(Public Offering)相對應的一個金融概念,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也即是我國金融市場中常說的「地下基金」。
金融市場中的私募基金,慣常採用的類型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私募基金,另一種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私募基金。目前在我國比較盛行的私募基金一般都是契約型私募基金。
從法律性質來看,契約型私募基金實質上是一種信託法律關系,其當事人包括發起人(基金管理人)、投資人(基金份額購買人)、收益人(一般為投資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投資人將信託基金通過契約(信託合同)信託給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以自己的名義運用基金資金進行證券投資或產業投資,投資收益由份額持有人分享,投資虧損也由基金份額持有人分擔,同時基金管理人按照約定收取報酬。在我國調整私募基金的相關法律法規未出台前,對此類私募基金的規范事宜可參考《信託法》的相關規定。
由於缺乏系統的法律規范約束,我國的契約型私募基金在運作中往往存在巨大的風險隱患,甚至成為一些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實踐中,非法的私募基金常見於兩種類型:非法集資、非法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有權機關的批准,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非法集資的對象是社會公眾,手段大多為詐欺,以許諾高回報率和高利息率欺騙公眾誘使其投資,欺詐性是其被法律禁止最重要的原因。一般而言,私募基金的對象則是少數的特定投資者,且對這些投資者一般門檻較高,參與的資金量要有一定規模,如100萬元以上,其目的是共同投資、共享收益,當然也包括風險,但如果私募基金的發起人向投資人許諾高比例的保底收益,那麼則可視為非法集資。
根據我國法律,非經金融主管機關批准,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業務,否則即構成違法行為。非法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與私募基金相區別的根本特徵在於是否給付利息,私募基金的收益來源於風險收益,不應涉及任何形式的固定利息,否則既有違法之嫌。
綜上可見,私募基金的設立如符合我國信託法規定,其合法性應當是不容置疑的,但在其具體運作過程中不得違反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
2. 對沖基金的英文名稱為Hedge Fund,意為"風險對沖過的基金",起源於50年代初的美國。其操作的宗旨,在於利用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產品以及對相關聯的不同股票進行實買空賣、風險對沖的操作技巧,在一定程度上可規避和化解投資風險。
在最基本的對沖操作中,基金管理者在購入一種股票後,同時購入這種股票的一定價位和時效的看跌期權(Put Option)。看跌期權的效用在於當股票價位跌破期許可權定的價格時,賣方期權的持有者可將手中持有的股票以期許可權定的價格賣出,從而使股票跌價的風險得到對沖。在另一類對沖操作中,基金管理人首先選定某類行情看漲的行業,買進該行業幾只優質股,同時以一定比率賣出該行業中幾只劣質股。如此組合的結果是,如該行業預期表現良好,優質股漲幅必超過其他同行業的股票,買入優質股的收益將大於賣空劣質股的損失;如果預期錯誤,此行業股票不漲反跌,那麼較差公司的股票跌幅必大於優質股,則賣空盤口所獲利潤必高於買入優質股下跌造成的損失。正因為如此的操作手段,早期的對沖基金可以說是一種基於避險保值的保守投資策略的基金管理形式。
經過幾十年的演變,對沖基金已失去其初始的風險對沖的內涵,對沖基金已成為一種新的投資模式的代名詞。即基於最新的投資理論和復雜的金融市場操作技巧,充分利用各種金融衍生產品的杠桿效用,承擔高風險、追求高收益的投資模式。
3. 我國目前還沒有對沖基金。
4. 對沖基金對我國可能帶來的沖擊
在國際對沖基金鮮有涉足的市場中,中國是最大的一個。目前我國已經成為世界經濟的「雙引擎」之一,但金融市場並不完善且處於重要體制轉型時期。人民幣匯率機制改革以來,累計升值幅度約達到6%,但遠不足以平息人民幣進一步升值的強烈預期。這些因素無疑是對對沖基金莫大的誘惑。雖然我國仍實行較為嚴格的資本項目管制,但對沖基金早已不滿足於通過周邊市場間接獲利。QFII、外國直接投資和貿易項目等資金往來渠道中,對沖基金的身影開始若隱若現;一些貿易合同、直接投資也成為其保護色。「灰色」的對沖基金已經開始嘗試進入中國,雖然暫時還不具備在中國興風作浪的條件,但仍然可以通過不同途徑對中國經濟和金融造成重要影響。
人民幣匯率
隨著匯率制度改革穩步推進,人民幣顯現出強勁的升值趨勢,這無疑為對沖基金提供了無盡的想像空間。不過,想要在中國炮製一次金融動盪仍存在障礙:資本項目管制、人民幣匯率有管理的浮動、人民幣衍生品缺乏,使對沖基金缺少必要的獲利渠道與工具。因此,對沖基金還難以進入內地直接炒作人民幣,目前只能通過人民幣「無本金交割遠期」(Non Deliverable Forward,NDF)市場等間接獲利。
從2003年起,中國香港、新加坡人民幣NDF市場規模快速發展、交易金額迅速上升,一定程度上暗示了對沖基金豪賭人民幣的願望。2006年8月,美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也推出三對NDF衍生品,即人民幣對美元、歐元及日元的期貨和期權,使NDF與境內人民幣匯率的聯動性更強,甚至可能出現倒逼國內金融市場改革進程的局面。
無論如何,資本賬戶開放是未來無法迴避的課題。在這架隆隆向前的車輪上,一直以來受保護程度最高的金融部門必須接受國際化風雨的洗禮,對沖基金目前面臨的障礙也將一一解除。不過,有了東南亞金融危機的前車之鑒,我國對於匯率穩定及金融安全問題可謂慎之又慎,大舉攻擊我國匯率體系恐怕並非易事。
股票市場
國內A股市場對對沖基金的吸引力可能較香港股票更大,因為中國股票市場相對更不成熟,這對於擅長發掘市場缺口的對沖基金來說是求之不得的。目前條件下,除人民幣兌換問題外,對沖基金直接進入內地股市還存在其他一些障礙:取得QFII資格需經過嚴格審核且投資規模受限;不允許成立外商獨資基金管理公司,而合資公司的成立和運作必須嚴格遵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等;國內股市尚未建立做空機制,即不具備對沖的工具。
不過,這些困難根本不足以絆住對沖基金追求利潤的步伐。很多機構投資者背後都有層層隸屬關系,被形象地稱為「拖拉機」賬戶,有些對沖基金乾脆以個人名義參與股市。在近期一路上揚的股票市場中,對沖基金甚至不必通過對沖,僅依靠高超的投資技巧和較高的杠桿系數就能取得可觀的回報。不僅如此,2006年9月8日,中國首個金融衍生品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正式掛牌,標志著中國期貨市場從商品期貨向金融期貨的全新跨越,滬深300指數股指期貨的推出只是時間問題,這恰好為對沖操作提供了進一步的便利。
人民幣不可兌換和QFII限額是當前對沖基金進入內地股市的最大障礙。而一旦資本賬戶完全放開,對沖基金有了暢通的進入和退出渠道,以股市目前的成熟和規范程度,是較易遭到沖擊的。
房地產市場
在當前房價高漲和人民幣升值預期的雙重作用下,進入房地產市場對對沖基金的吸引力是巨大的。近年我國房地產市場持續高位運行,部分價格已經包含虛高成分,而支撐房地產市場繁榮的卻是「真金白銀」的銀行貸款。由於房地產市場與金融體系千絲萬縷的聯系,一旦受到對沖基金惡意攻擊,房地產市場的崩潰勢必引起整個金融系統的地震。
政府深知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性。自2003年起,多項宏觀調控措施便陸續出台。調控效果雖然還不盡如人意,但已反映出當局良好的意願和堅定的決心。與股票等金融資產相比,房地產的流動性欠佳,加之調控措施嚴厲,都將增加對沖基金的交易成本和政策風險。
探索對沖基金的監管措施
對沖基金的存在和發展,是資本逐利性的必然和集中體現,對金融市場發展具有積極意義。首先,對沖基金本質上是一種追求風險控制下的高回報的投資手段,其合理運用有利於增強投資者的抗風險能力;其次,對沖基金的套利活動是以尋找和認定「市場失靈」為基礎的, 在它的活動下,利差將逐步消失,有助於市場發現要素的合理價格,使市場趨於均衡;再次,對沖基金可增強國內金融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的聯動,並促進金融體系的成熟與發展。因此,不應片面地將對沖基金理解成為洪水猛獸,而要積極研究和引導,揚長避短,達到為我所用的目的。同時,我國必須對對沖基金擾亂市場正常秩序的一面予以充分重視,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探索對沖基金的有效監管方式,維護我國經濟和金融市場的安全。
第一,應堅決貫徹循序漸進、把握節奏、有序開放資本市場的思想。通過有序開放,為我國經濟和金融體制健全、人才培養、經驗積累贏得寶貴時間。在逐步開放的過程中,要避免國際資本大量湧入和大量流出,導致匯率大幅波動,妨害金融安全。
第二,促進對沖基金設立公開化。資本市場全面開放後,一味地嚴防死守不可能將對沖基金拒之門外。與其使之通過各種「灰色」渠道進入,不如將其公開化。如可以將管理費計提方式區分對沖基金與共同基金,實行基金隸屬關系備案,提供某些操作便利等,以此來督促、鼓勵對沖基金注冊。
第三,設置專門法規對對沖基金行為加以指引,使對沖基金管理有法可依,規范對沖基金的運行。對低風險、穩健型對沖基金和高風險、投機型對沖基金區別對待,分類監管。建立大額資本流動監控體系。對大額資本的異動及早掌握,對股市、匯市等容易遭受沖擊的市場實施全面監控。要求對沖基金加強信息披露,增加透明度。
第四,限制對沖基金財務杠桿倍數。在直接控制對沖基金行為存在一定困難的情況下,嚴格控制金融機構向對沖基金的放款是一種有效的間接手段。銀行等金融機構應慎重考慮市場風險,嚴格貸款審查,對抵押資產的數量和質量從嚴要求。對沖基金自有資本畢竟有限,失去了杠桿的支持,就喪失了在金融市場興風作浪的能力,也可避免金融機構成為對沖基金風險的最終承擔者。
第五,加強國際合作,溝通信息,交流經驗,加強國際間對資本離岸操作的監管協調,共同維護世界資本市場的穩定。
Ⅲ 我國目前基金的現狀存在哪些問題如何區分公共基金和對沖基金
中國還沒有對沖基金 只有公共基金
Ⅳ 對沖基金在我國的發展現狀,以及我國對對沖基金的監管
伴隨中國資本市場的不斷發展與成熟,各類策略的國內對沖基金快速發展茁壯成長,根據私募排排網數據中心截止2012年5月底的數據統計,股票策略的對沖基金(陽光私募)2272隻,組合基金114隻,債券基金103隻,事件驅動85隻,管理期貨59隻,相對價值28隻,宏觀策略6隻,復合策略3隻,管理總規模超過2500億人民幣,對沖基金已是國內證券市場不可忽視的重要力量。規范發展對沖基金有利於國內證券市場的資源優化配置,有利於培育多元化的機構投資者隊伍,有利於豐富投資者財富管理選擇。
然而,至少就合法的情況而言,對沖基金目前在中國內地發揮的作用非常有限,幾乎於零。中國有兩個截然不同的市場。一方面是採用中國證監會(CSRC)批準的國內對沖基金策略的大型資產管理公司,它們擁有向內地富裕個人募集資金的合法權利。另一方面是不受監管、暗中經營的私募基金公司。中國有100家左右通過信託公司(它們本身是受到監管的)設立的「陽光私募基金」;但還有數目不詳的基金經理經營著典型的「推薦型」業務,他們中的許多人都是金融行業的專業人士。
對於中國潛在的對沖基金管理公司來說,一個主要的問題是缺乏工具。新年之交,中國政府批准了利用股指期貨與保證金交易進行賣空操作。但很難借入散戶的股票進行賣空。另外一個基本的對沖基金工具——杠桿同樣缺乏。對沖基金經理無法通過借貸進行投資。
Ⅳ 中國有對沖基金嗎,有的話那些比較好啊
中國對沖基金很多,雨後春筍,方興未艾,未來會蓬勃發展的。市場中性策略的對沖基金比較刻板,宏觀策略的比較靈活,統計套利策略收益穩健。你QQ多少?我傳一份上海泓湖資本的宏觀策略對沖基金給你看
Ⅵ 我們國家有對沖基金嗎
沒有。因為我國沒有做空機制。
Ⅶ 我國有對沖基金嗎哪一家有哪些理財產品
很遺憾目前沒有!
一、什麼是對沖基金
對沖基金原本是指一些基金,這些基金在運作上除了對投資市場的優質證券長期持有(Long Position)外,更結合沽空及金融衍生產品的買賣來進行對沖和減低風險。這些風險包括:市場風險,財務風險以及經濟風險等,一般投資者將這種基金稱為對沖基金,以此來區別於多種傳統性的投資基金。傳統的基金,主要是指投資於證券的基金,而對沖基金則多運用金融衍生產品和工具以及拋空等手段來進行買賣,力求在劇升的市場,或驟跌的市場中皆可把握住獲利機會。總的來說,對沖基金具有這樣一些基本特性:1、投資目標比較空泛,對象除傳統的證券外,還包括期貨、期權以及各種各樣的金融衍生產品和工具;2、較多運用金融衍生產品和工具以及拋空等手段來進行買賣;3、重視基金經理的能力。
對沖基金的兩大特徵
對沖基金並沒有一個權威的定義,它起源於50年代的美國,一般說來,是私營的投資機構(通常在巴拿馬稅收管理鬆散的海外注冊)利用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產品以及對相關聯的不同股票進行實買空賣、風險對沖的操作技巧。現代對沖基金是指具備如下兩大特徵的投資基金:(1)經理費大部分來自利潤提成;(2)至少採用以下三個投資策略之一:投資於多樣資產;使用對沖技巧;如不賣空,則必定運用財務杠桿,例如向銀行融資來加大賭注等。
二、對沖基金種類
對沖基金大至可分成五種類型:
(一)傳統型
該類基金一般被稱為選股型對沖基金,它是一種較早期的對沖基金,此類對沖基金一般運用的是長線與短線結合的投資策略,基金的經理會將持有的部分資金用於吸納投資一批盈利前景被市場看好的股票,同時,基金經理還會利用市場反復波動的心裡,拋空一些被市場看淡的股票,當然這些股票或是股價過高或是盈利倒退。這樣當股市驟升驟跌時,其持有的優質股票就可彌補因不被市場看好而遭沽空的股票投資損失。此外,此類基金的經理,為了有效地控制風險也會買入賣出其它一些種類的金融衍生產品和工具,例如指數期貨,股票期權等等。用以平衡該類基金的風險
(二)炒買炒賣型
此種類型的對沖基金,又稱為「智慧型」對沖基金,基金經理從全球及宏觀的角度著眼,在世界各地的股市、匯市以及期貨等市場中尋求不合理的市場價格,基金經理不但對某些國家或地區的政治、經濟以及金融證券市場有很深及全面的理解分析,並且在此基礎上制定了一套十分周密且詳盡的投資和投機計劃及策略,之後就會乘其不備乘虛而入,以閃電般的速度同時炒作幾個不同的市場,以獲取價差回報。其投資和投機的對象可以是貨幣、債券、指數期貨、股票期權以及其它一些金融衍生產品。正是因為其炒買意味十分濃厚,且其操作上的特點十分兇狠和迅速,因此該種基金的回報率很高,但風險也很大。我們大家十分熟悉的「索羅斯量子基金」即屬於此一類的對沖基金。
三)套期保值型
套期保值型對沖基金相對於炒買炒賣型來說則屬於十分穩健的一種基金,風險也比較小,年回報率一般維持在10%-20%左右。這種類型的對沖基金的投資策略主要是利用同類型金融產品在兩個市場間的不同價格,即價差,用買低賣高的操作方法獲取價差的最大收益。此種收益所擔風險很小。例如,基金經理從紐約證券交易所買入較低價的股票,然後再拿到太平洋證券交易所以較高的價格賣出,以獲取價差利潤。
(四)多元化風險分散型
這種對沖基金顧名思義,就是利用分散的投資方法,將資金投資於世界不同的匯市、債市、股市和金屬、能源以及農產品(資訊行情論壇)等期貨市場中去,以求達到分散和降低風險的目的,同時追求最大化的投資回報率。其與炒買炒賣型的區別在於,中長期的投資多,且投資更為分散,風險也較低,以求穩定回報。其基金經理的對整個金融市場的理解和透徹分析是基金取得穩定回報的基礎。
(五)綜合型
該類對沖基金是指其基金經理人將資金分散投資於風險、回報都不同的對沖基金中去,例如,以上提及的一些對沖基金。集合名家之大成,以求達到風險較低且回報穩定的目的。此外,該類型基金的基金單位較其它單一的對沖基金為小,更方便散戶和小額投資者。
三、對沖基金投資的基本策略
因傳統基金在反覆波動的市場中表現沒有預期般理想,因此對沖基金便應運而生。亦因為對沖基金運用的策略,跟傳統基金明顯不同,其表現與市場的情況之關系不甚密切。對沖基金的投資目標一般都比較空泛,這樣一來就使基金經理在運作上的靈活性增大,因此對沖基金經理幾乎可以用市場上一切合法的手段進行交易買賣,以賺取利潤和高回報。除了傳統地對證券商品長期持有外,常見的買賣策略還有以下幾種:1、對證券或商品進行沽空。2、買賣股指和股票期權、期貨或其它金融衍生產品和工具。3、用借貸的資金進行投資和增加投資,以達到獲取加倍回報的目的。4、運用套期保值等方法手段,賺取低風險的回報
Ⅷ 國內目前有對沖基金嗎
對沖基金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大概有幾個特點。
1.都有錢人參與,高凈值人群,不能是誰的專錢都要,最低也屬得100萬才能買
2.運作方,要自己投入一部分錢投入自己的基金
3.基金不能隨便取出來,比如鎖定期1年,要拿回錢,必須得約定周期時間
4.豐富的投資品種,涉及各個市場,採取各種衍生品投資,刺激,多種投資策略
5.對沖基金有年費率,大部分還跟投資者分成。比如管理費2%必須收,再談個收益37分賬
6.對沖基金會採用金融杠桿,放大自己的資金規模
凡事有以上特徵的都可以叫做對沖基金了,廣義上是可以這么定義。而狹義上的對沖基金就是指用對沖策略的基金而已。
這種基金中國是有的,但是也只有私募基金才可能有這種交易方式。
Ⅸ 中國現在是否有對沖基金
現代對沖基金由於其高風險高收益的特性,更加註重資金的可流動性,由於我國實行資本項下不可自由兌換,因而對於大額資金的進出限制非常的大,所以,不具備對沖基金發展的政策條件。
另外,對沖基金更多的投資於高風險高杠桿的金融衍生工具,所以對於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來說,缺乏活躍的衍生品市場和豐富的衍生品品種都會使得對沖基金無法發展壯大,所以,目前還不具備市場條件。
更重要的是,對沖基金根據美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可以利用銀行的信貸資金,大規模的擴充杠桿,擴大受益,投資於高風險市場。而我國現階段國家體制控制下的商業銀行,是不大可能將幾十億,甚至上百億的資金借貸給對沖基金,並且僅憑其股票,債券等產品作為還款抵押的。所以,目前中國國內也不具備對沖基金發展的商業環境。
最後,作為對沖基金的投資者和受益人,國內的富豪是否能接受對沖基金的游戲規則,並且其投資額是否為其個人稅後所得,都需要國家的相關政策的配套。在美國,作為全球對沖基金發展最龐大和成熟的市場。美國的對沖基金由於其自身高風險的特性,基金經理人往往在管理費之外,還要收取20%~30%不等的收益提成。而且,美國過億的富豪,往往也只是把對沖基金作為自己個人理財規劃的一小部分,更多的錢可能用於參與私募股權投資,而這往往依賴於美國個人理財的觀念長期持久的深入人心,人們對於風險和收益之間的看法會更加成熟。經過歷史上多次金融災難的美國,大多數的富豪已經不會再像中國富豪05年到06年股市暴漲時那麼瘋狂投機了。他們往往選擇更理性更多元的投資方案。
所以,無論是從對沖基金發展的外部環境,還是對沖基金建立的內在成本和需求來看,現在的中國大陸還沒有建立對沖基金的可能。尤其從國家到百姓的認識層面都還沒有達到,因此現在國內沒有對沖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