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有什麼區別
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的區別有:
1、服務對象不一樣:投資銀行主要服務於資本市場,回這是區別商業銀行的標志。商答業銀行的經營對象不是普通商品,而是貨幣、資金。
2、范圍不一樣:商業銀行業務活動的范圍不是生產流通領域,而是貨幣信用領域。投資銀行的業務范圍則是發行承銷風險、經紀業務風險、自營業務風險、做市商業務風險。
3、特殊性不一樣:商業銀行作為特殊銀行,首先在經營性質和經營目標上,商業銀行與中央銀行和政策性金融機構不同。它以盈利為目的,在經營過程中講求營利性、安全性和流動性原則,不受政府行政干預。投資銀行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受政府幹預。
Ⅱ 中國較大的投資銀行有哪些
銀河證券、高盛高華等等證券公司。
八十年代中後期,隨著我國開放證券流通市場,原有商業銀行的證券業務逐漸被分離出來,各地區先後成立了一大批證券公司,形成了以證券公司為主的證券市場中介機構體系。在隨後的十餘年裡,券商逐漸成為我國投資銀行業務的主體。但是,除了專業的證券公司以外,還有一大批業務范圍較為寬泛的信託投資公司、金融投資公司、產權交易與經紀機構、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咨詢公司等在從事投資銀行的其他業務。
Ⅲ 中國投資銀行的前景
中國投資銀行業的市場結構基本上是壟斷與競爭並存,在近年來壟斷因素逐步加強,但是這一趨勢卻植根於人為壟斷。而中國投資銀行業超額利潤也源自這一人為壟斷因素。同時,由市場結構所決定的中國投資銀行業的市場行為十分單一,業務競爭嚴重趨同。並且,論文提出了一些解決這些問題的相應的策略與措施。
一、中國投資銀行業的市場結構:高度競爭還是寡佔
以美國為典型代表的西方經濟發達國家市場經濟體系中的投資銀行產業,其基本業務主要囊括以證券承銷、證券經紀和自營業務為主導的傳統型業務;以企業兼並、咨詢、委託理財等為主導的創新型業務和以金融工程為主導的引申型業務。經過百年的發展、沉澱,美國投資銀行業務發展已順利完成了向創新型業務的轉型,並正日益向引申型業務演進。相形之下,新生的中國證券市場因發展時間短促及固有的制度性缺陷等問題,使得在其中孕育、成長、發展的中國投資銀行的業務品種的發展甚為稀少。目前其業務只局限於證券承銷(主要包括企業債券、股票的承銷)、證券經紀、證券自營業務、推薦上市和託管等傳統型業務領域,基本上並未涉足創新型或引申型業務領域。而由於證券自營業務並非投資銀行向客戶提供的服務,因此在此不將其列入分析框架中。
(一)證券承銷業務市場集中度分析
中國投資銀行目前的承銷業務主要集中在新股(增發)承銷和配股承銷方面。2000年的統計結果表明,一級市場上前5位投資銀行的市場份額從1999年的41.86%上升到 2000年的44.31%,同比增長5.85%;前10位投資銀行的市場份額則從61.4%上升到64.67%,同比增長了5.33%。從承銷金額看,前5位投資銀行所佔市場份額已由1999年的 43.6%上升到2000年的45.36%,承銷業務的集中趨勢正逐步顯露。
在2001年新股(增發)承銷業務(按承銷量計算)中, CRl指標達到了21.93%,這一變動主要是因為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所導致。其他指標並未有劇烈增減變化,基本上保持了相對穩定的增長(見表1)。
參照貝恩對美國產業的分類,可以發現,盡管中國投資銀行業在承銷業務領域集中度開始提高,但是,中國投資銀行業在該領域仍基本上是一種貝恩所提出的中(下)集中寡佔型的市場結構。在此市場類型中,企業數目很多(實際上中國目前擁有承銷資格的投資銀行近30家,而成熟的西方國傢具備承銷業務資格的投資銀行也只不過10家左右,相比而言,中國投資銀行在承銷業務領域的企業數目確實過多),寡佔程度並不高,同時存在著激烈的競爭。相比之下,美國投資銀行2000年股票承銷業務集中度CR1、CR3分別為26.7%和67.6%,基本上是一個高寡佔、高集中度的業務領域。因此,中國投資銀行業確實存在集中的因素,但是這一寡佔因素尚不明顯。
表1 2001中國投資銀行業新股(增發)承銷業務集中度指標(%)
指標計算方法 CR1 CR4 CR5 CR8 CRl0 CRl5
按承銷量計 21.93 42.38 46.66 56.79 61.56 67.03
按承銷家數計 7.45 20.76 23.42 30.34 33.54 39.38
資料來源:根據《中國證券期貨統計年鑒200l》、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巨靈信息網、巨潮資訊網公布的數據計算得到。以下資料如無特別說明,均來自於此。
根據前述H.I指數的計算公式對我國投資銀行業2000年和2001年新股(增發)承銷業務進行測算,其指標分別為o.038和0.069。這一指標因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市場份額的巨增而增長了80%,說明承銷業務領域集中趨勢正在加強,但是該指標絕對數仍然接近於0,這說明在承銷業務領域盡管存在《證券法》規定的分類管理的市場進入壁壘,但是競爭仍十分激烈。
(二)推薦上市業務和託管業務集中度分析
在推薦上市業務領域,2000年中國投資銀行業的市場集中度指標中(見表2),CR4近於46%,CR8則接近74%,這基本上介於中(上)集中寡佔和中(下)集中寡佔的市場類型之間。
表2 2000年中國投資銀行業推薦上市業務集中度指標(%)
指標計算方法 CR1 CR4 CR5 CR8 CRl0 CRl5
按推薦量計 13.5l 45.85 53.73 73.9 83.73 98.79
在託管業務中,1999年以來掀起的中國投資銀行業的增資擴股浪潮加大了行業託管業務的集中程度,但是這一作用的顯著性很低(見表3、表4)。1999年8月合並的國泰君安證券有限公司以6.01%的市場份額居於同業首位,到2000年和2001年,由中國華融信託、長城信託、東方信託和中國信達信託投資公司以及中國人保信託投資公司等5家公司所屬的證券部合並組建的中國銀河證券有限公司一舉超越國泰君安,分別以6.16%、6.01%的市場份額躍居同業之首,其餘各項集中度指標值在2000年和2001年比1999年也均有所增長。但盡管如此,託管業務領域仍然未脫離集中度低下的狀況。前4家市場份額總計分別是18.06%、20.70%、19.83%,前15家市場份額均未超過45%,並且各項指標在 2001年均出現不同程度的下降。在2000—2001年,其託管業務的H。I指數比1999年有所增長,增幅為80%和60%,但是各年H.I指數的絕對數基本為o。這說明託管業務競爭十分激烈,集中或產業內壟斷因素並不明顯。整個業務領域基本上是一種「原子型」市場結構,參與該業務的企業數目極多,其位次更迭頻繁。
表3 1999—2001年中國投資銀行業託管業務集中度指標(%)
CR1 CR4 CR5 CR8 CRl0 CRl5
1999年 6.01 18.06 21.32 29.05 33.13 40.75
2000年 6.16 20,70 24.86 34.72 38.72 42.55
2001年 6.01 19.83 23.58 32.6l 36.56 44.76
2000年同比增長率 2.5 14.62 16.6 19.52 16.87 4.42
2001年同比增長率 -2.44 -4.2 -5.15 -6.08 -5.58 5.19
表4 中國投資銀行業託管業務、債券交易業務和股票、基金交易業務H.I指數
1999 2000 2001 2000年同比增長率(%) 2001年同比增長率(%)
託管業務 0.01 0.018 0.016 80 60
債券交易 0.297 0.674 0.262 127 -157
股票、基金 0.05 0.07l 0.07l 42 0
(三)證券經紀業務集中度分析
中國投資銀行的經紀業務主要包括企業債券代理交易、股票代理交易和基金代理交易三種。在企業債券代理交易業務中,海通證券一直處於絕對優勢的地位,在2001年甚至處於寡佔壟斷地位。1999年其市場份額為54.1%,到2000年則飆升到82%,盡管在2001年其市場份額下降到34%,但這並沒有改變其絕對優勢的地位(見表5)。「
表5 中國投資銀行債券交易集中度指標(%)
CR1 CR4 CR5 CR8 CRl0
1999 54.08 63.67 64.26 65.38 65.47
2000 81.85 91.44 92.24 93.02 93.07
2001 34.31 74,8 76.48 77.16 77.23
在1999年與2001年,中國投資銀行業債券代理交易業務基本上接近於高度集中寡佔的市場結構。但在2000年則出現了「異象」,整個業務領域出現了貝恩所稱的「極高寡佔型」市場結構,全部市場基本上由海通證券一家壟斷。但是這一現象曇花一現,到2001年又迅速恢復到1999年的市場結構形態。這種現象在H.I指數上反映也十分明顯。該指標從 1999年的0.3迅速勁升至0,67後,又於2001年回落到0.26附近(見表4)。總體而言,可以斷定中國投資銀行在債券代理交易業務中存在顯著的集中與壟斷,甚至存在寡佔現象。
在股票、基金代理交易業務上,首家投資銀行的市場份額從1999年到2001年基本上呈穩定增長,各集中度指標也均穩定上升(見表6);2000年與2001年股票、基金代理交易業務H.I指數也增長了近42%(見表4),中國投資銀行產業在股票、基金代理交易業務上壟斷與集中的趨勢正日益加強。但是這種上升並不說明中國投資銀行業在此業務上出現了「領頭羊」,整個行業在股票與基金代理交易業務中集中程度或壟斷程度並不高,仍呈現出一種中(下)集中寡佔型市場類型。
表6 中國投資銀行業股票、基金代理交易業務集中度指標(%)
CR1 CR4 CR5 CR8 CRl0
1999年 11.12 38.99 46.47 59.46 65.16
2000年 12.47 42.86 51.84 69.13 75.44
2001年 12.76 44.25 53.03 70.55 77.82
同比增長率 12.14 9.93 11.56 16.26 15.78
同比增長率 2.33 3.24 2.3 2.05 3.15
(四)中國投資銀行的規模集中度分析
中國投資銀行經過10餘年發展,截至2001年底已有 109家證券公司,營業部2 700餘家,已經初步形成了三個層次,即全國性投資銀行,如華夏證券、銀河證券等,地方性投資銀行,如華泰證券、天同證券等,和兼營投資銀行業務的其他金融中介機構等。
1999年以來,中國投資銀行業迎來了第三次增資擴股的浪潮,各投資銀行股本與實力得到進一步加強,初步形成了資本額在15~50億元人民幣的10餘家大型投資銀行。但是,盡管絕對規模有了很大發展,經過考察,我們發現中國投資銀行仍然處於較低的集中寡佔型市場結構下,也尚未形成像美國等發達國家一樣的優勢投資銀行群體。
1999年中國投資銀行業凈資產總額為4857.71億元人民幣,第一家國泰君安證券所佔市場份額為8.21%,從CR4 (26.17%)與CR8(43.89%)來看,整個產業基本上屬於低集中寡佔型的市場結構;2000年中國投資銀行業凈資產總額達 652億人民幣,同比增長34.24%。首家投資銀行——海通證券凈資產53.4億人民幣,僅占凈資產總額8.19%,比1999年國泰君安的市場份額下降了0.24個百分點。盡管2000年其他集中度指標比1999年均有所增長,但是這一增長並未使中國投資銀行業脫離低集中寡佔型的市場結構(見表?),中國投資銀行業也並沒有形成諸如美國投資銀行業中所存在的優勢群體。
表7 1999—2000年中國投資銀行凈資產集中度指標(%)
CR1 CR4 CR5 CR8 CRl0 CRl5
1999 8.21 26.17 30.99 43.89 50.37 63.32
2000 8.19 27.43 32.62 45.77 52.73 65.4
同比增長率 -0.24 4.81 5.26 4.28 4.69 3.28
二、中國投資銀行業高壟斷利潤的來源——人為壟斷
市場績效是指一定的市場結構下,由一定的市場行為所導致的、反映市場運行效率的產業的最終經濟成果。在判斷某一產業市場績效時,西方產業組織理論常常從產業的利潤率水平和資源配置效率等方面進行考察。
在此我們選取中國上市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作為社會平均利潤率水平(這顯然高估了全國的社會平均利潤率水平)。1993—2000年中國上市公司凈資產收益率分別為14.60%、14.20%、10.80%、9.50%、10.99%、7.96%、7.99%和7.66%。但中國投資銀行凈資產收益率遠遠高於這一水平。1997年全國十大投資銀行凈資產收益率為23.86%,1998年為31.47%,1999年為19.2%,分別是同期上市公司凈資產收益率的2.17倍、3.95倍和2.4倍,是同期具有高度壟斷產業形態的美國投資銀行平均凈資產利潤率的1.17倍、2.21倍和1.12倍。2000年中國101家證券公司凈資產總計652億元,共實現利潤240億元,即使按33%的所得稅率計算,全國投資銀行業的凈資產收益率也高達24.66%。前10大投資銀行(按利潤總額排名)凈資產收益率平均為27.878%,是同期中國上市公司這一指標的3.64倍。2000年前10大投資銀行中凈資產收益率超過30%的計有光大證券、廣發證券、中國銀河證券和中信證券4家(見表8)
表8 2000年按利潤額排名的中國
海通 中信 國泰國安 申銀萬國 廣發 南方 國信 國通 光大 華夏
24.20 31.27 24.95 33.17 33.81 23.24 22.97 23.17 38.33 23.67
10大投資銀行凈資產收益率(%)資料來源: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披露的券商利潤和凈資產數據計算得到。說明:①其中,注冊地在上海、深圳的投資銀行所得稅率按15%計,
據此我們可以斷定,中國投資銀行產業內一定存在壟斷利潤。現代產業組織理論認為,某一產業要獲得超過社會平均利潤的超額利潤,必須具備兩個條件:(1)行業進入壁壘很高;(2)行業集中度很高,具備寡佔壟斷的市場結構。盡管中國投資銀行具備很高的進入壁壘這一條件,但是根據前述分析,中國投資銀行業卻並不具備高壟斷或寡佔壟斷的市場結構,而是基本上呈現出一種中(上)或中(下)集中壟斷的市場結構,競爭性因素十分明顯,而集中或壟斷的結構形態並不顯著。但是,在競爭很激烈的市場結構中,廠商卻一般只能獲得(或略高於)社會平均利潤率水平的利潤。這就說明在我國投資銀行產業中一定存在某種「隱蔽性」的壟斷或集中因素,正是這種因素導致了中國投資銀行產業的高額利潤。微觀經濟理論認為,壟斷分為自然壟斷和人為壟斷。根據我們的分析,中國投資銀行業顯然並不存在明顯的自然壟斷因素,因此中國投資銀行業的高額利潤或超額利潤一定來源於人為壟斷。而這種人為壟斷則又表現為政府「非市場化」的行政干預和不合理的政策傾斜。
中國投資銀行本身就脫胎於受政府保護的銀行和信託等金融中介機構。它可以享受到政府政策上的各種傾斜所帶來的好處。從誕生伊始,中國投資銀行業就被烙上了人為壟斷的印痕。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稅收的政策傾斜。注冊地在上海、深圳的中國投資銀行或兼營投資銀行業務的金融機構,其交納的所得稅稅率為15%,注冊地在其餘地區的投資銀行所得稅率為33%的標准稅率。這就意味著僅僅將注冊地進行變更,中國投資銀行就可以減免18%的企業所得稅。實際上,中國投資銀行大部分的注冊地均是在上海或深圳,其動機基本上也是為了合法地規避所得稅。另外.2001年3月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降低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率的通知》規定,從2001年起,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率每年下調1個百分點,分3年將營業稅率從8%降低到5%。這些稅收上的傾斜政策無疑大大增加了中國投資銀行業的利潤。
2.證券承銷業務的管制與證券經紀業務的價格規制。1999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證券法》規定,國家對證券公司進行綜合類和經紀類的分類管理制度。從而人為地關閉了綜合類券商的大門,並且未就經紀類券商與綜合類券商角色的演變與綜合類券商資格的撤消作出具體規定。在此情況下,綜合類投資銀行就有了政府天然的人為壟斷的保護,在與經紀類券商的競爭中就可以高枕無憂。在經紀業務上,中國投資銀行業一直享受著政府的人為的傭金價格規制(這一狀況直到2001年才進行改革)。A股交易傭金為0.35%,滬、深市 B股交易為0.6%和0.43%,證券投資基金為0.25%。這一相對其他國家較高的傭金率無疑為投資銀行帶來了豐厚的人為壟斷利潤或超額利潤」。
中國投資銀行業務主要由證券承銷、證券經紀和證券自營業務構成,這三項業務收入即證券承銷收入、證券經紀收入和證券自營收入,也就構成了中國投資銀行主要的收入來源。三類收入對利潤貢獻比分別為18%:40%:28%,其他收入對收入貢獻比佔14%。1996年到1999年,中國投資銀行經紀業務收入占其總收入比重分別是41.2%、38.4%、36%和32.9%。雖然比重逐年下降,但是經紀業務收入作為主要收入來源的格局基本沒有動搖」。同時,承銷業務收入在總收入比重中也較高。但是由前面的分析,由於中國投資銀行業在承銷業務和經紀業務上存在嚴重的人為的管制和價格規制等人為壟斷因素,而在此收入格局下,就直接導致了中國投資銀行業畸高的壟斷利潤。
3.中國投資銀行存在人為壟斷下生產能力的過剩的和壟斷的低效率。人為壟斷的結果之一必然導致福利的凈損失,即所謂的哈伯格三角。目前我國擁有證券承銷業務資格的投資銀行近30家,而成熟的西方國傢具備承銷業務資格的投資銀行也只不過10家左右。這樣為數眾多的投資銀行勢必造成承銷市場的混亂和承銷成本的居高不下。同時在審批制下也造成了頻繁的「尋租」行為,導致了生產效率的低下和社會資源的內耗。
三、趨同化競爭與業間合作
人為壟斷下的市場結構也決定了中國投資銀行產業的市場行為。在趨於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中,非價格競爭至關重要,也是廠商同業競爭的主要的有效手段。但盡管中國投資銀行業已經具備了競爭性很高的市場形態,其業務競爭中非價格競爭因素並沒有顯著地凸顯出來,業務差別化策略在中國投資銀行產業中並沒有得到體現,整個投資銀行業業務趨同化十分明顯。另外,廠商之間的共謀性合作也基本上不存在,反而是與國內銀行業或國外金融中介機構進行的業間合作頻仍,但也未脫離基本業務趨同化因素的影響。
1.承銷業務的服務方式雷同。審批制下,中國證券市場基本上處於賣方市場狀態。投資銀行承銷業務一、二級市場發行差價巨大,但發行不成功的風險卻很小,基本上是一種無風險或低風險的業務。這種高收益、無風險或低風險的風險——收益對應狀況顯然背離了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在有厚利可圖的情況下,具有承銷業務資格的投資銀行紛紛雲集到這一業務領域,以試圖在該領域佔有一席之地,分上一杯羹。因此投資銀行大部分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都投入到這一業務中,導致投資銀行在承銷業務領域中的競爭手段、業務內容十分一致,驚人的雷同。這從我國最近承銷業務創新——「綠鞋期權」這一事件中可見一斑。我國於2001年9月13日頒布了《超額配售選擇權試點意見》,開始在我國首發新股時推行「綠鞋期權」承銷方式,但這一引入型承銷方式的創新到目前為止並無幾家投資銀行加以採用。
2.投資銀行證券經紀業務品種單一、業務趨同。截至2000年底,中國證券市場共計有A股、B股、企業債券、國債現貨、國債回購、基金和可轉換債券等7個證券交易品種,其中,A股交易佔有絕對優勢的市場份額,B股和基金以及可轉換債券正是我國目前領導層所極力推行、發展的金融工具,其市場潛力十分可觀。這種狀況使得中國的投資銀行無心進取,也無進行金融創新的內在動力,靜待市場機會,直到將B股、基金與可轉換債券的市場瓜分完畢。這種格局和現狀就直接導致了中國投資銀行業經紀業務的單一和服務的趨同。
3.業間合作的趨同化。近年來,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形勢下,中國投資銀行開始面臨著潛在的、即將轉變為現實的外國同行的競爭,各投資銀行因此也紛紛開始致力於自身競爭力的提高,進行了一些業務創新和業間合作,包括與國內銀行業的合作和與外國金融中介機構的合作。如,國泰君安證券、閩發證券分別與中國工商銀行開展「銀證通」業務;西南證券、長江證券也分別與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合作推出了這一業務類型。盡管券商進行了創新,但是其業務仍然十分相似。這一點在與國外證券或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合作上也十分突出,其業間合作項目基本上是基金管理業務 (見表9),鮮有獨立特行的合作業務或創新業務。
表9 中國投資銀行與外國投資銀行合作備忘錄四、基本結論和政策建議
國泰君安證券 安聯—德累斯頓集團 簽訂基金業務技術合作協議
中國銀河證券 英國施羅德集團 簽署基金管理合作備忘錄
中國銀河證券 台灣富邦證券集團 簽訂業務合作備忘錄
中銀萬國證券 法國巴黎資產管理公司、國際金融公司 簽訂基金管理技術合作協議
南方證券 德國商業銀行 簽訂資產管理業務技術合作協議
國通證券 荷蘭國際集團(1NG) 簽署基金管理業務技術合作協議
廣發證券 富蘭克林坦伯頓集團 達成設立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協議
海通證券 富通集團 簽署基金業務戰略合作協議
先大證券 美國保德信金融集團 簽署合資基金公司意向書
長江證券 荷銀投資管理(亞洲)有限公司 簽訂基金業務全面技術合作協議
1.中國投資銀行業近兩三年來行業內壟斷趨勢開始形成,但尚不顯著,並且壟斷趨勢的出現很大程度上植根於人為壟斷;人為壟斷現象在中國投資銀行產業的發展中十分顯著,主要體現在政府各種政策的傾斜、人為的價格規制和政府對證券市場的「隱性擔保」上。中國投資銀行業若要在金融業對外開放的5年緩沖期內形成一定的、可與國外投資銀行相抗衡的規模與競爭力,政府在政策上就必須逐步解除人為壟斷,使中國投資銀行逐步走向行業的自然壟斷或集中,通過業內兼並、重組、或增資擴股、或公司上市等形式形成有一定實力的投資銀行群體。
2.中國投資銀行產業業務競爭嚴重趨同化,業務品種單一,由人為壟斷所導致的內在的創新動力不足。因此,中國投資銀行應該也必須實行產品差別化策略,並積極向創新型和引申型業務拓展,從而有利於在微觀機制上形成綜合性投資銀行與專業性投資銀行並存的、有充分競爭能力的全方位競爭格局。
3.在中國投資銀行行業集中度向自然壟斷過渡,並且逐步加強之時,資源的配置效率、資源的利用效率和產業整體的競爭能力也會因壟斷因素而降低。這時如何解決「馬歇爾沖突」(Marshall Conflict)就必將成為中國投資銀行業所面臨的另一個課題。
Ⅳ 投資銀行是最早出現的金融機構嗎
投資銀行 (Investment Bank, Corporate Finance) 是與商業銀行相對應的一類金融機構,主要從事證券發行、回承銷、交易、答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投資銀行是美國和歐洲大陸的稱謂,英國稱之為商人銀行,在日本則指證券公司。 投資銀行的組織形態主要有四種:一是獨立型的專業性投資銀行,這種類型的機構比較多,遍布世界各地,他們有各自擅長的業務方向,比如美國的高盛、摩根斯坦利;二是商業銀行擁有的投資銀行,主要是商業銀行通過兼並收購其他投資銀行,參股或建立附屬公司從事投資銀行業務,這種形式在英德等國非常典型,比如匯豐 集團、瑞銀集團;三是全能型銀行直接經營投資銀行業務,這種形式主要出現在歐洲,銀行在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同時也從事商業銀行業務,比如德意志銀行;四是一些大型跨國公司興辦的財務公司。在中國,投資銀行的主要代表有: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證券等。
Ⅳ 投資銀行的主要業務有
投資銀行主要業務是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及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由於投資銀行業的發展日新月異,對投資銀行的界定也顯得十分困難。投資銀行是美國和歐洲大陸的稱謂,英國稱之為商人銀行,在日本則指證券公司。國際上對投資銀行的定義主要有四種:第一種,任何經營華爾街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都可以稱為投資銀行。第二種,只有經營一部分或全部資本市場業務的金融機構才是投資銀行。第三種,把從事證券承銷和企業並購的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第四種,僅把在一級市場上承銷證券和二級市場交易證券的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
投資銀行的功能
一、媒介資金供需
與商業銀行相似,投資銀行也是溝通互不相識的資金盈餘者和資金短缺者的橋梁,它一方面使資金盈餘者能夠充分利用多餘資金來獲取收益,另一方面又幫助資金短缺者獲得所需資金以求發展。 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以不同的方式和側重點起著重要的資金媒介作用,在國民經濟中,缺一不可。
二、構造證券市場
證券市場是一國金融市場的基本組成部分之一。任何一個經濟相對發達的國家中,無一例外均擁有比較發達的證券市場體系。概括起來,證券市場由證券發行者、證券投資者、管理組織者和投資銀行四個主體構成,其中,投資銀行起了穿針引線、聯系不同主體、構建證券市場的重要作用。
三、優化資源配置
實現有限資源的有效配置,是一國經濟發展的關鍵。在這一方面,投資銀行亦起了重要作用。
首先,投資銀行通過其資金媒介作用,使能獲取較高收益的企業通過發行股票和債券等方式來獲得資金,同時為資金盈餘者提供了獲取更高收益的渠道,從而使國家整體的經濟效益和福利得到提高,促進了資源的合理配置。
其次,投資銀行便利了政府債券的發行,使政府可以獲得足夠的資金用於提供公共產品,加強基礎建設,從而為經濟的長遠發展奠定基礎。同時,政府還可以通過買賣政府債券等方式,調節貨幣供應量,藉以保障經濟的穩定發展。
第三,投資銀行幫助企業發行股票和債券,不僅使企業獲得了發展和壯大所需的資金,並且將企業的經營管理置於廣大股東和債權人的監督之下,有益於建立科學的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以及產權明晰的企業制度,從而促進了經濟效益的提高,推動了企業的發展。
第四,投資銀行的兼並和收購業務促進了經營管理不善的企業被兼並或收購,經營狀況良好的企業得以迅速發展壯大,實現規模經濟,從而促進了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生產的社會化。
第五,許多尚處於新生階段、經營風險很大的朝陽產業的企業難以從商業銀行獲取貸款,往往只能通過投資銀行發行股票或債券以籌集資金求得發展。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投資銀行促進了產業的升級換代和經濟結構的進步。
四、促進產業集中
在企業並購過程中,投資銀行發揮了重要作用。因為企業兼並與收購是一個技術性很強的工作,選擇合適的並購對象、合適的並購時間、合適的並購價格及進行針對並購的合理的財務安排等都需要大量的資料、專業的人才和先進的技術,這是一般企業所難以勝任的。尤其在二戰之後,大量的兼並與收購活動是通過證券二級市場進行的,其手續更加繁瑣、要求更加嚴格、操作更為困難,沒有投資銀行作為顧問和代理人,兼並收購已幾乎不可能進行。因而,從這一意義上來說,投資銀行促進了企業實力的增加,社會資本的集中和生產的社會化,成為企業並購和產業集中過程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投資銀行的類型
當前世界的投資銀行主要有四種類型:
1.獨立的專業性投資銀行。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在全世界范圍內廣為存在,美國的高盛公司、美林公司、所羅門兄弟公司、摩根·斯坦利公司、第一波士頓公司、日本的野村證券、大和證券、日興證券、山一證券、英國的華寶公司、寶源公司等均屬於此種類型,並且,他們都有各自擅長的專業方向。 2.商業銀行擁有的投資銀行(商人銀行)。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主要是商業銀行對現存的投資銀行通過兼並、收購、參股或建立自己的附屬公司形式從事商人銀行及投資銀行業務。這種形式的投資銀行在英、德等國非常典型。
3.全能性銀行直接經營投資銀行業務。這種類型的投資銀行主要在歐洲大陸,他們在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同時也從事一般的商業銀行業務。
4.一些大型跨國公司興辦的財務公司。
投資銀行在中國
我國的投資銀行業務是從滿足證券發行與交易的需要不斷發展起來的。從我國的實踐看,投資銀行業務最初是由商業銀行來完成的,商業銀行不僅是金融工具的主要發行者,也是掌管金融資產量最大的金融機構。80年代中後期,隨著我國開放證券流通市場,原有商業銀行的證券業務逐漸被分離出來,各地區先後成立了一大批證券公司,形成了以證券公司為主的證券市場中介機構體系。在隨後的10餘年裡,券商逐漸成為我國投資銀行業務的主體。但是,除了專業的證券公司以外,還有一大批業務范圍較為寬泛的信託投資公司、金融投資公司、產權交易與經紀機構、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咨詢公司等在從事投資銀行的其他業務。 我國的投資銀行可以分為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全國性的;第二種是地區性的;第三種是民營性的。全國性的投資銀行又分為兩類:其一是以銀行系統為背景的證券公司;其二是以國務院直屬或國務院各部委為背景的信託投資公司。地區性的投資銀行主要是省市兩級的專業證券公司和信託公司。以上兩種類型的投資銀行依託國家在證券業務方面的特許經營權在我國投資銀行業中占據了主體地位。第三類民營性的投資銀行主要是一些投資管理公司、財務顧問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等,他們絕大多數是從過去為客戶提供管理咨詢和投資顧問業務發展起來的,並具有一定的資本實力,在企業並購、項目融資和金融創新方面具有很強的靈活性,正逐漸成為我國投資銀行領域的又一支中堅力量。
企業如何選擇上市保薦人?
企業上市必須聘請至少一名保薦人,這是資本市場的慣例。中國企業到海外上市,應該從下面兩個方面下功夫:
其一是選擇富有上市主承銷經驗的保薦人。
如果保薦人以往主承銷過很多企業在到海外上市的案例,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能與海外證券交易所及監管機構保持順暢、有效的溝通,並能高效地協調各個中介機構的工作,將會有助於企業提高上市准備工作的效率。否則有可能會拖延上市的進度、貽誤時機,甚至造成發行的失敗。因此,企業應選擇那些幫助過中國企業到海外市場上市的投資銀行作為保薦人。同時企業選擇保薦人時,還應該考慮保薦人是否富有創新精神,能不能巧妙靈活地設計創業企業的重組,以協助自己能順利通過規定的上市程序。
其二是選擇能為企業長期服務的保薦人。
上市公司的保薦人,不僅在協助公司上市時負有重大的責任,在上市後的任期內,仍有持續的保薦責任。因此,保薦人需有對上市公司的長期承諾。只有樂於為企業長期服務,堅守承諾的保薦人,才會很好地履行其責任,並為企業未來的發展、再融資及資本運作活動出謀劃策。
Ⅵ 投資銀行存進去的錢要怎麼樣才能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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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投資銀行存的錢要怎麼樣才能取出來
活期存款可以隨時存取,定期存款沒有到期如果急需用錢,也可以憑定期存單和本人的身份證提前取出來,請《採納》。
Ⅷ 投行一般做什麼
「投行」是投資銀行的簡稱。是證券和股份公司制度發展到特定階段的產物。投資銀行是與商業銀行相對應的一個概念。
Ⅸ 想進入投資銀行,要有什麼資格
想進入投資銀行的資格:
如果是針對國內券商的投行部工作,根據大投行的操作方略,其在人員使用上奉行"精英路線"想入行,三個角度來說:學歷&成績、經歷、證書。
至少985碩士或者是一線城市211財經起步,如果想在北京中大型券商最好是北大清華人大中之一,在上海的話清華北大復旦交大,其次上財、央財、南開、外經貿等等都有機會但競爭依然巨大。
投行部很看重相關實習以及推薦機制。在本碩期間有過2份以上券商核心部門的高含金量實習背景是可以作為學歷、成績方面的有力彌補,從小券商做起,過程中注意人脈和客戶資源的積累。學習能力、人脈、客戶資源是投行最看重的。
進入投行需要的專業知識:
進入投行需要證書,國內的則需要CPA,在考證的過程中,要學好證券發行和承銷,如果你有律師資格證就再好不過了。好證不嫌多,不僅能提高專業知識,也能吸收泛金融區的本領,拓展視野。
注冊金融分析師(CFA)認證證書: 側重於投資和財務分析理論。
注冊金融風險管理師(FRM)認證證書:常見於風控部門。分兩級,對於數學好的人來說應該相對容易。
國內投行部,CPA/司法考試基本是隱形的硬門檻,沒有這些,可能連面試都拿不到。
(9)投資銀行出來擴展閱讀
投資銀行(Investment Banks) 是與商業銀行相對應的一類金融機構。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在中國,投資銀行的主要代表有: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證券等。
中信證券官網招聘稅務核算任職資格要求:
1、重點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財經類相關專業,具備會計核算上崗資格和證券從業資格;
2、3年以上證券相關從業經驗或者會計、審計類相關經驗,具備注冊會計師資格、注冊稅務師資格、ACCA資格優先;
3、英語聽、說、讀、寫流利;
4、熟悉證券業務,熟悉清算業務的核算方法,良好的職業道德及保密觀念;
5、良好的溝通能力、團隊合作和敬業精神。
Ⅹ 投資銀行招聘要求
投資銀行招聘的條件是什麼如下:
(1)學歷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版
(2)專業要求:
管理權類:人力資源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市場營銷。
計算機: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會計學:會計、審計、財務管理。
法學類:法學、法律。
經濟學:統計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外語類:英語、法語、日語等。
(3)外語要求:本科畢業生全國大學生英語四級考試(CET_4)成績在425分以上,碩士研究生以上畢業生全國大學生英語六級考試(CET_6)成績在425分以上。
(4)身體健康,具備與工作要求相適應的身體條件。